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名
杭州市第二中学
上城区杭州市第二中学学校介绍:历史悠久江南名校——杭州第二中学,为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建立最早的班级授课制学校。
其前身为私立蕙兰中学和国立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蕙兰中学创办于志士仁人以鲜血推行近代化的“戊戌变法”的翌年(1899年),创办人为美国基督教北浸礼会差会传教士甘惠德(W.S.Sweet);浙大附中创办于“七七事变”后的颠沛流亡之中(1940),创办人为著名科学家、教育家竺可桢教授。
两校名师荟萃,管理严格,学生学习勤勉,思维活跃,具有很高的教学质量。
其中,浙大附中学生的爱国民主传统,蕙兰中学学生的体育运动精神,尤为各界人士瞩目。
1951年8月,两校在“蕙兰”原址合并,改称现名。
1953年,列为杭州市重点中学;1963年,成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实验中学;1978年,被定为浙江省重点中学;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列入首批办好的浙江省18所重点中学之一。
1995年,经省教委考核评估,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
目前,杭州第二中学跨江发展,已成为拥有四个校区的现代学校集团。
现任校长叶翠微先生,通过全国公开竞聘,于2000年自广西北海市教委副主任、北海中学校长任上调入我校。
成果斐然杭州第二中学办学成果斐然,其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名重省内海外。
自创建以来,学校以培养高素质的优秀毕业生为己任,百余年间,学校累计培养初、高中毕业生4万余名。
近年来,每年向北大、清华、复旦等名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达30名左右;考入全国各重点大学深造的优秀毕业生比率居省内前茅,2005年周致远同学荣获全省理科高考第二名。
2006年卢毅、朱熙文同学分获全省理科高考第一、二名。
自1989年以来,学生在省级、全国级学科知识竞赛中获奖达3000人次以上,以较大优势连年位居杭州市各校之首,领先省内。
1998年吴欣安同学勇夺第29届世界中学生奥林匹克物理金牌;2000年汤砚蔚同学荣获第32届世界中学生奥林匹克化学金牌;2005年王澜同学荣获第16届世界中学生奥林匹克生物金牌。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0.14•【字号】浙体青〔2015〕300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浙体青〔2015〕300号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修订了《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2015年10月14日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命名第三章年检与撤销第四章建设与发展第五章保障与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体传校阳光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体传校阳光基地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为我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传校阳光基地是指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学生体育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
体传校阳光基地要在两个以上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其中至少有一个奥运会或全运会青少年(学生)训练及比赛的运动项目,该运动项目的校运动队代表所在地区参加上级青少年(学生)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并且能够积极培养并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省级、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浙教办高教〔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51号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为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一五”期间最后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是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学科综合实验中心。
高校根据学校和学科特点,整合分散建设、分散管理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充分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切实改革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管理方式,增强实验室开放力度,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申报条件和名额201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采用高校申报、教指委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的办法,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公开申报。
申报的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已为省级合格实验室、实训中心,独立学院申报的实验教学中心必须为独立学院全额自有固定资产。
本科高校每校限报5项,独立学院每校限报2项。
各校申报项目应在校内作充分论证,并经过5天以上公示后推荐申报。
三、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建设期为3年,省财政投入建设经费为50万元/中心(人文大类40万元/个,理工大类50-60万元/个),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评审,委托相关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公开交流答辩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立项项目,经7天公示后,由省教育厅发文立项。
海宁市紫微小学简介
海宁市紫微小学前身为米业学堂,创办于清光绪32年,至今已有110年历史。
百年的办学传统,积淀了紫微小学丰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曾2次获得“全国红旗大队”、3次“省红旗大队”,6次获得“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37次“省体育先进”,以及“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和省“示范小学、绿色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健康促进金奖学校”等荣誉称号。
涌现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体育先进工作者和省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代表。
今天的紫微小学是一所教学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31034平方米,集中绿地面积7542平方米。
学校拥有25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体训馆及设施齐全的综合、艺术楼和多媒体教室等,配备“云课堂”教室、录播教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报告厅、舞蹈房等专用场馆。
目前,紫微小学有教学班38个,在校学生1576人,在编教职工98人。
在新的历史时期,紫微小学顺应教育发展的潮流,注重传承,又勇于创新,把“培养幸福的人”作为办学目标,以“让每个孩子享受优质教育,为每个孩子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师生幸福成长的和谐家园。
对于历史而言,千年不过一瞬;对于一所学校而言,151年不算太长,但绝非年轻。
海宁市南苑小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868年海宁县双山讲舍,学校几经更名,绵延至今,曾经孕育了诸如张宗祥、蒋百里这样享誉海内外的文化名人和军事大家,创造了无数教育辉煌。
2003年9月,学校异地新建并更名为海宁市南苑小学。
学校位于海宁市学林街10号,占地总面积4万多平米,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
学校拥有43个教学班,1893位学生,117位教职员工。
漫步校园,令人宛若置身于自然与人文和谐交融的美丽园林,优良的育人环境与标准完善的现代教育设施相得益彰。
学校拥有一支健康、睿智、进取的阳光教师队伍,海宁市级以上各类名优教师50余人。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浙教办函〔2021〕299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9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和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专业要求面向全省高职院校、中职学校,首批遴选5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团队专业布局要符合我省产业布局规划,对服务数字经济、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产业链提升工程的专业重点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必须符合《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见附件1)的立项条件,同时,不同层次的学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一)高职院校。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或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或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
2.学校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公共实训)基地。
3.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或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的高水平专业(群),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16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16号)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刘希平同志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作了题为《迎接挑战攻坚克难积极推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报告,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确定了2009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教育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根据责任分解,制订实施计划,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
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厅办公室将分别于7月初、12月底开展督查,请你们及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一、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 继续实施领雁工程。
在抓好省级培训的同时,把重点转到加强市县级培训上来。
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培训不少于2个月,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50%,落实双导师制。
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均衡安排培训计划,一年分4期,分散从各个学校选派教师,切实减轻学校人员安排上的压力。
把培训和各类支教结合好。
认真做好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细致安排顶岗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
加强对各地培训工作的指导。
修订完善培训大纲,提高培训针对性。
组建省领雁工程讲师团,巡回到市县开展培训指导。
抓好面上的各类教师培训,加强校本培训,努力提升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执教能力。
牵头单位:师范处2. 启动农村中小学危旧校舍改造工程。
重点是改造教师危旧集体宿舍。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373号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373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重新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等17所独立学院的请示》(浙教计〔2004〕171号)和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8号,以下简称8号文)和《教育部关于对各地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和重新报批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你省对现有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进行检查清理的实际情况,现对基本符合要求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滨江学院、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予以确认。
二、经此确认后,我部还将按照8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已确认的独立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其办学资格进行年审。
根据抽查或年审的情况,对不符合8号文规定的,将继续采取措施责令其整改或取消其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
三、望你厅继续加强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进一步落实8号文的有关精神,加大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尽快充实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等学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确保独立学院试办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5〕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40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产生了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将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列为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现予公布。
列入第一批省重点建设的高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发展规划(2015—2020年),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备案。
省教育厅每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重点建设高校发展情况。
省级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集中力量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结束——。
海宁市紫微小学简介
海宁市紫微小学前身为米业学堂,创办于清光绪32年,至今已有110年历史。
百年的办学传统,积淀了紫微小学丰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曾2次获得“全国红旗大队”、3次“省红旗大队”,6次获得“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37次“省体育先进”,以及“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和省“示范小学、绿色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健康促进金奖学校”等荣誉称号。
涌现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体育先进工作者和省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代表。
今天的紫微小学是一所教学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31034平方米,集中绿地面积7542平方米。
学校拥有25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体训馆及设施齐全的综合、艺术楼和多媒体教室等,配备“云课堂”教室、录播教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报告厅、舞蹈房等专用场馆。
目前,紫微小学有教学班38个,在校学生1576人,在编教职工98人。
在新的历史时期,紫微小学顺应教育发展的潮流,注重传承,又勇于创新,把“培养幸福的人”作为办学目标,以“让每个孩子享受优质教育,为每个孩子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师生幸福成长的和谐家园。
对于历史而言,千年不过一瞬;对于一所学校而言,151年不算太长,但绝非年轻。
海宁市南苑小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868年海宁县双山讲舍,学校几经更名,绵延至今,曾经孕育了诸如张宗祥、蒋百里这样享誉海内外的文化名人和军事大家,创造了无数教育辉煌。
2003年9月,学校异地新建并更名为海宁市南苑小学。
学校位于海宁市学林街10号,占地总面积4万多平米,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
学校拥有43个教学班,1893位学生,117位教职员工。
漫步校园,令人宛若置身于自然与人文和谐交融的美丽园林,优良的育人环境与标准完善的现代教育设施相得益彰。
学校拥有一支健康、睿智、进取的阳光教师队伍,海宁市级以上各类名优教师50余人。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第一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和“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第一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和“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6.08
•【字号】浙教高科[2012]80号
•【施行日期】2012.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第一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和“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浙教高科〔2012〕8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等8个学科为“十二五”第一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等318个学科为“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现予公布。
学科是大学发展的基础,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
实施“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的重要途径和举措,意义重大。
希望各高校以“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学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建设责任,切实抓好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和省重点学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1.“十二五”第一批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名单
2.“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附件1:
附件2:。
海宁高级中学
海宁市高级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海宁市高级中学)简介海宁市高级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海宁市高级中学)位于海宁市赞山路1号,是浙江省首批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全省深化课程改革五所样本学校之一。
2014年正式成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海宁市高级中学‛。
学校以‚实施全人教育,促进个性发展,培育海宁新名人‛为办学理念,以‚办学术特长类学校,成智慧专长型教师,育实践创新型人才‛为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省内示范作用彰显,国内办学特色明显的学术特长类普通高级中学‛。
近年来,学校在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学校占地219亩,总投资1.9亿元。
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近2000人,教职员工224人,专任教师197人,具有硕士学历者40人。
高、中级职称教师占90%。
在任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教师、嘉兴市名教师及学科教学带头人、海宁市名教师及学科教学带头人40多人。
海宁市第一中学简介海宁市第一中学创始于1912年,孙中山先生曾以‚猛进如潮‛题赠学校。
学校位于市区,占地69000多平米,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现为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嘉兴市信息技术学科基地、嘉兴市教科研基地、嘉兴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64个班级,学生2600余人,在职教职工264人。
学校以‚和谐发展,追求卓越‛为育人理念;以‚让每一个学生在创造中成人、成功、成才‛为育人目标;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和创新管理模式为抓手,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学校重视教学科研,现有国家、省、市、县各级教研课题十多项,定期出版教科研杂志《一中教育》。
学校教风严、学风正、管理实,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有着过硬的教学质量。
近几年来,学校的高考成绩连年突破,屡创佳绩,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全国示范中学生文学社之一的‚境界‛文学社已成为学校文化的主阵地,青兰书画社、英语俱乐部、广播站、相关学科兴趣小组等十几个中学生社团组织,为学生开辟了自主学习的广阔空间。
全国十杰武术学校——平阳育英体校简介
平阳育英体校简介平阳育英体校为全国先进武术学校,全国十杰武术学校,全国武术之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十大名牌武术学校,中国武术训练基地,浙江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2013年,平阳育英体校运动员黄陈健获得第十二届全运会武术套路团体项目冠军。
同年,第19届国际珠心算比赛,两位学生代表国家队参赛,鲁思桐获得一等奖,钟陈希获得三等奖,被国内媒体并称“神算子”。
2014年,平阳育英体校运动员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获得11金2银5铜。
同年高考,平阳育英体校黄陈健被浙江大学公费录取,金彬彬、毛志威、夏温被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录取,董丰帆、周锋、戴文锐、罗鹏举被武汉体育学院公费录取,汪自闯、包高锋、刘时阳被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费录取;高考上线率达100% 。
一、学校概况平阳育英体校创办于1988年,原名“平阳鹤溪少林武术馆”,1996年更名为“平阳育英体校”。
学校现有鹤溪、鳌江二个校区,占地面积160亩,建筑面积约达32300平方,累计投资2亿元。
平阳育英体校座落于全国武术之乡——浙南古城平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雁荡山麓。
学校背靠雁荡山麓,面临鳌江碧水,与数学泰斗苏步青故居毗邻,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平阳育英体校以“学文为主,武术特色,保证基础,发展个性”为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功”为办学目标。
坚持“低起点,小步子、培优辅差”的教学原则,实行“集中学习、集中训练、集中食宿”的“三集中”军事化全封闭式管理模式。
平阳育英体校在校生近1600人。
拥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年段,共有35个教学班。
设有武术散打(市队校办)、武术套路、摔跤(市队校办)、跆拳道、拳击(市队校办)、女子武术散打6支武术专业队,组建一支校园足球队。
是浙江省为数不多的、能对学生进行15年持续性高品质培养的全国名校。
平阳育英体校建有400米跑道天然草坪标准运动场,4000多平方米室内训练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体育训练场所。
餐厅可以容纳2000多学生同时用餐,两幢学生公寓楼拥有2200多个床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浙教办高教〔2012〕107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07号各本科高校: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总结建设成果,强化实践育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38号),我厅开展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
经学校自评和专家组现场考察评审,确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企业信息化运行实验中心等49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目标和要求,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同时,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出如下要求: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是我省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为本校乃至全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提供示范,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要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验收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开放性实验科目设计和应用,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对我厅已经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要加快建设,尽快达到建设目标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附件: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
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3.26
•【字号】浙教办体[2009]43号
•【施行日期】2009.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的通
知
(浙教办体〔2009〕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浙教体〔2007〕18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选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87号)文件精神,经各地推荐、我厅审核和实地抽查,认定杭州市学军小学等134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艺术特色学校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切实保障艺术特色学校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各艺术特色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特色,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
首批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名单(共155所)
附件首批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名单(共155所)学校名称体育特色项目一、杭州市(18所)杭州市娃哈哈小学游泳杭州市始版桥小学田径杭州长江实验小学乒乓球杭州市文龙巷小学羽毛球余杭区临平第二小学射击淳安县千岛湖镇第三小学田径杭州市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跆拳道、拳击桐庐县春江小学足球富阳市实验小学篮球富阳市郁达夫中学田径萧山中学田径杭州濮家小学教育集团田径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棒球胜兰小学射击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游泳、田径、乒乓球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定向、排临安市晨曦小学摔跤临安市玲珑中心小学足球二、宁波市(15所)宁波市江北区江花小学乒乓球宁波市江北区庄桥中心小学排球宁波市北仑区华山小学乒乓球慈溪市宗汉锦纶初级中学田径慈溪市文棋小学足球余姚市子陵中学篮球奉化市溪口镇中心小学排球奉化市奉港初级中学射击宁波中学田径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篮球宁波市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中心小学游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小学足球宁波市第七中学篮球象山县实验小学田径三、温州市(20所)温州中学田径温州第二中学田径、健美操温州外国语学校定向运温州市实验中学田径、健美操温州市第五中学篮球温州市实验小学国际象棋、游泳温州市少年游泳学校游泳瓯海中学篮球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足球温州市瓯海区燎原小学田径温州育英学校足球乐清市实验小学游泳平阳中学篮球、田径苍南县龙港镇第三中学田径苍南中学田径洞头县第一中学篮球平阳县鳌江镇第三小学乒乓球温州市第十七中学羽毛球、跆拳道瑞安中学田径、健美操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篮球四、绍兴市(15所)绍兴高级中学定向运动上虞市实验中学田径上虞市实验小学棋类、跆拳道绍兴县齐贤镇中学摔跤绍兴县鲁迅中学田径、篮球诸暨市浣沙初级中学篮球绍兴市培新小学国际象棋诸暨中学田径诸暨市滨江初中田径诸暨市浣沙小学乒乓球新昌县城关中学田径嵊州市鹿山小学围棋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中学田径上虞市百官中学跆拳道绍兴县平水镇中学皮划、赛艇五、嘉兴市(11所)嘉兴市友谊小学羽毛球嘉兴市实验小学田径、足球、轮滑嘉兴市第三中学田径嘉善县魏塘中学田径嘉善县姚庄镇中心小学篮球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排球、田径、健美操海宁市实验小学乒乓球嘉兴市辅成教育集团围棋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中心小学田径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网球嘉兴市光明小学羽毛球六、湖州市(14所)湖州市泉生小学定向运动长兴滨海小学小足球长兴中学篮球安吉县孝丰高级中学田径德清县第三中学田径、篮球长兴县实验小学排球湖州市爱山小学游泳湖州市飞英小学乒乓球湖州中学健美操德清县乾元镇清溪小学游泳湖州市龙泉小学小足球湖州市和孚镇长超小学足球湖州二中定向运动长兴县第一中学篮球(女)、排球(男)七、金华市(12所)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篮球、田金华市新世纪学校网球东阳市横店镇中心小学篮球东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乒乓球浦江县实验中学篮球金华市南苑中学健美操、篮球金华市第八中学篮球定向运动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篮球兰溪市兰江小学棋类、体育舞蹈兰溪市第八中学田径磐安县方前镇中心小学足球武义县壶山小学棋类、游泳八、衢州市(12所)衢州市第二中学田径衢州第一中学定向运动、健美操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健美操衢州市实验学校围棋、健美衢州高级中学足球衢州市新星学校乒乓球、游泳柯城白云学校田径、足球、网球柯城新华小学田径衢江区后溪镇中心小学乒乓球江山市碗窑乡初级中学举重常山县天马镇第二小学乒乓球开化县第二中学田径九、丽水市(共10所)丽水市实验学校羽毛球缙云中学田径、篮球、健美操缙云县实验中学篮球莲都区花园中学篮球莲都外国语学校田径莲都区大洋路学校足球莲都区城北小学游泳青田华侨中学田径青田中学田径松阳实验小学跆拳道、乒乓球、田径十、台州市(11所)台州市实验小学羽毛球台州市第一中学田径、健美操椒江实验小学田径、篮球、乒乓球黄岩院桥中学足球临海回浦中学篮球临海桃诸中学藤球、毽球台州初级中学田径、足球、航模温岭新河中心小学乒乓球温岭新河中学排球温岭中学田径天台赤城街道三小围棋路桥小学太极拳、棋类三门亭旁中学拳击、篮球十一、舟山市(12所)岱山县高亭小学排球岱山中学排球(女)、田径普陀区东港小学健美操普陀区沈家门小学网球嵊山小学沙滩排球、网球定海延佐小学围棋定海五中篮球、田径舟山中学田径定海小学乒乓球定海海山小学乒乓球岱山敬业小学排球普陀区第二中学篮球十二、义乌市(3所)义乌市绣湖小学田径义乌市宾王中学田径义乌市佛堂小学排球。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1.24
•【字号】浙教厅函〔2024〕23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4〕2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3〕6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初审、设区市教育局复审、省第三方评估机构网上审核与专家组实地督导评估及公示,并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杭州市上城区东城幼儿园等588所学校(幼儿园)通过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认定,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中职、社区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舟山定海城区初高中简介
舟山中学高中1996年,经省教委评估,认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
(新城)定海一中高中2006年12月晋升为省一级重点中学。
舟山二中高中省二级重点中学定海二中初中浙江省百年名校定海五中初中定海一中初中部,1999年与定海一中脱钩分设为全日制初级中学定海六中初中是西乡片中(即定海区农村学校)排名第一的学校,同时也是整个定海区综合实力排名第三的学校。
定海三中初中定海四中初中南海实验学校舟山市教育局于2001年8月创办的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十五年(小初高)一贯制的寄宿制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环境好师资强学费贵的贵族学校(新城)东海中学初高开元中学初高2001年12月学校通过市教育局督导评估,被评为省三级民办高(完)中学校(私立)舟山职业技术学校2000年6月被评为省一级重点职校(初中毕业后就读)按中考分数排名:1舟山中学(最好的),2南海实验学校(环境好师资强学费贵的贵族学校),3定海一中,4舟山二中(师资仅次于1、2,宿舍比一中好有空调,学费仅次与2,学生两级分化,除非考进快班,否则没前途),5东海中学6开元中学舟山中学舟山中学前身为定海公学,创建于1921年,由舟山籍爱国实业家刘鸿生先生捐资创办,是舟山市历史上最早的中等学校。
在80余年的历程中,学校几经易名,1952年与定海县立中学合并为“浙江省定海县中学”,1959年改为“舟山市第一中学”,1962年定为现名。
1960年列为省重点中学;1981年被列为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经省教委评估,认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
校容校貌学校坐落于定海城区人杰地灵的镇鳌山下,校园面积2955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4200平方米(其中海洋科技大楼13000平方米)。
校园内既有现代化建筑风格的15层海洋科技大楼,又有具有80余年历史的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思刘堂”。
校舍设施完善,教育设备先进,建有电脑室、语音室、多动能电子阅览室、报告厅、会展厅、体育馆、游泳池、图书馆、各类教室及其它各种功能的场馆,现代化教育装备齐备、先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的通知-教学厅[2000]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的
通知
正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普通高等
学校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的通知
(2000年5月31日教学厅〔2000〕8号)
经研究决定,批准部分早期占报并经复审条件合格的高校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含运动项目)(见附件)。
新增试点高校自2000年开始招生,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学厅〔1995〕7号)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认真学习原国家教委《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87)教学字008号〕及教学厅〔1995〕7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有关管理、评估办法,严格招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各项工作。
增设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大学及运动项目名单
1、北方交通大学羽毛球、男女排球
2、华侨大学田径、男女篮球、羽毛球
3、西南交通大学田径、男子篮球、男子排球
4、华东大学男子足球
5、东北大学冰雪、田径、男子篮球
6、沈阳工业大学田径、男子足球7、国防科技大学田径、男子篮球8、哈尔滨师范大学田径、冰雪项目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男女篮球
——结束——。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浙教体[2010]5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浙教体〔2010〕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09〕183号)精神,经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浙江海洋学院“海岛野外生存”等31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现予公布。
各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要根据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特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运动水平;要积极扩大学生参与面,促进大学生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希望各高校加强对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切实保障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按照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做好年终自评、自审和落实工作,相关材料请及时报送我厅体卫艺处。
附件:第一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第一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名单(共23所学校的31个项目)学校名称体育特色项目1 浙江海洋学院海岛野外生存2 浙江工业大学游泳、排球、跆拳道3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地掷球4 浙江财经学院游泳、健身舞蹈5 浙江师范大学篮球、田径、攀岩6 浙江工商大学篮球7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排球8 丽水学院民族传统体育9 中国美术学院乒乓球1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网球1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木球12 温州医学院跆拳道1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藤球14 衢州学院网球15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地掷球16 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17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篮球18 浙江理工大学篮球、游泳19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武术20 温州大学网球21 浙江大学网球、田径22 宁波大学乒乓球、篮球23 浙江中医药大学民族传统体育——结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和2013年第一批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和2013年第一批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0.14
•【字号】浙教办评[2013]101号
•【施行日期】2013.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和2013年第一批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评〔2013〕10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的通知》(浙教办〔2011〕6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标准化学校评定及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00号)的要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定验收、省教育厅组织抽查复核并公示无异议,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全省共有1257所学校(其中2012年度936所,2013年第一批321所)达到《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要求,被认定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现分别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被认定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可以挂我省教育厅统一设计的牌匾,具体制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统一安排。
附件:1.2012年度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2.2013年第一批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附件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全国学校体育工作
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教办体[2016]7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7.21
【实施日期】201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体〔2016〕7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2016〕18号),教育部认定我省杭州市长寿桥小学等100所中小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校)。
现将我省首批获全国示范校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发挥好示范作用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标准化建设
各地各校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示范校建设的标准,继续建设、维护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
育器材和教学装备。
要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标准配齐配好体育教师,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按规定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同时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根据学校特点适当优惠。
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体育突发事件安全处置等保障机制,发挥示范校在本地区学校体育标准化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二、加强体育课程建设
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良好的锻炼习惯,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
要加强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制定学校体育特色运动项目的教学方案,促使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要积极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结合中小学开展课程改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优质体育特色课程,同时带动本地区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