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四章-2(人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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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通用技术要求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通用技术要求

附件2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通用技术要求(2008年8月修订)第一章平战转换项目代码及工程量清单表第二章部分工程量清单适用定额编号参考第三章平战转换项目分类标准第四章平战转换材料代码表第五章平战转换项目实施顺序表第六章平战转换通用图集及详图第七章部分人防设备信息参考价—7—第一章转换项目代码及工程量清单表本代码表是对所有可能涉及的平战转换项目进行了汇总,并进行了编号,以便于查询和统一,并对相关图集出处、工程量清单组成进行了说明.—8——9——10—第二章部分工程量清单适用定额编号参考说明:(1)人工主要包括:泥工(N,包括泥工、钢筋工)、焊工(H)、安装工(A,包括水、电、风及其它技术安装工种)、木工(M),其它工(Q);(2)预算代号为浙江省2003年建筑/安装定额编号.土建部分采用的是土建定额编号,安装部分采用的是安装定额编号。

—11——12——13——14—第三章平战转换项目分类标准根据战术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平战转换各时期的主要内容如下:早期转换:根据上级指示,在30天内完成,主要内容为:复核技术资料,定购物资、器材,构件加工,干厕砌筑、落实施工队伍。

临战转换:根据上级指示,在15天内完成,主要内容为:工程口部、孔洞封堵、防爆隔墙、后加柱、活置门槛的安装,战时使用设备安装调试。

紧急转换:根据上级指示,在3天内完成,主要内容为:工程防护单元连通口转换,检查验收战时封堵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

(详见《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表》.详见下表:—15——16—第四章主要材料代码表表四(2)、主要材料代码表(设备类)第五章平战转换安装实施顺序表第六章平战转换通用图集及详图第七章部分平战转换材料参考价格(注意:有信息价的以信息价为准)。

人防工程人防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人防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人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做好人防工程的管理,促进城市防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1. 市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是人防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区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是人防工程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区内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3. 各街道、社区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是人防工程管理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

第三章人防工程建设1. 人防设施的设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2. 人防工程建设中应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人防设施的防护功能。

3. 人防工程建设中应按照相关方案进行施工安排,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人防工程维护1. 人防工程设施的维护工作是保证人防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维护单位要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的故障。

2. 维护单位要建立健全设施维修记录,定期对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长时间有效运行。

3. 维护单位要配备专业维护人员,对设施进行专业维护和维修,提高设施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第五章人防工程管理1. 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2. 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人防设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运行。

3. 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六章人防工程监督1. 人防工程监督部门是监督和检查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及评估。

2. 人防工程监督部门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人防工程监督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人防出入口(建筑师必备)ppt课件

人防出入口(建筑师必备)ppt课件

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

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 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 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门洞的净宽。 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 的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 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防护密闭门


设置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其设计压力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乙类防空地下室应按表确定;
防护密闭门
备用出入口

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并宜与通风竖 井合并设置。竖井的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 1.0m×1.0m。与滤毒室相连接的竖井式出入 口上方的顶板宜设置吊钩。当竖井设在地 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其高出室外地平 面部分应采取防倒塌措施。
两个室外出入口

大于6000m2的物资库等防空地下室的室外 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
共设室外出入口。

1)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人员掩蔽工程时或 其中一侧为人员掩蔽工程另一侧为物资库 时; 2)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且其建筑 面积之和不大于6000m2时;
不设室外出入口

乙类防空地下室,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如室外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 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不设室外出入口

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时:
当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且防空地下 室的主要出入口满足下列各项条件时: (1)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其通往地下室的梯段上 端至室外的距离不大于2.00m; (2)在首层楼梯间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设置有与 地面建筑的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 (3)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设置有挑出长度 不小于1.00m的防倒塌挑檐(当地面建筑的外墙为钢筋混凝 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设); (4)主要出入口与其中的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 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OOm。

人防基础知识

人防基础知识

第二节口部防护口部是指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的连接部分。

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包括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和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竖井、扩散室等。

口部一般是人防工程战时防护的关键环节,口部设计是防空地下室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防空地下室设计最具特色的部分。

一、出入口的分类(一)按设置位置分按设置位置,防空地下室出人口可分为:室内出入口、室外出入口和连通口三类。

1.室内出入口室内出入口是指通道敞开段(即无顶盖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范围以内的出入口,通常位于上部建筑的楼梯间。

战时空袭后,由于建筑物的倒塌,室内出入口容易被堵塞,因此室内出入口战时只能用作次要出入口。

2.室外出入口室外出入口是指通道敞开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范围以外的出入口。

由于敞开段位于上部建筑范围以外,与室内出入口相比,空袭后遭倒塌物堵塞的可能性较小,所第37页以室外出入口一般用作主要出人口。

有些工程虽然敞开段位于上部建筑范围以外,但因过于贴近上部建筑,当上部建筑倒塌时,极易被堵塞,因此需在敞开段上方设置防倒塌棚架。

3.连通口连通口是指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之间在地下相互连通的出入口。

防空地下室中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又称单元连通口。

(二)按战时使用功能分按战时使用功能,防空地下室出入口可分为: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备用出入口和设备安装口等。

1.主要出入口主要出人口足指战时能保证人员或车辆不间断地进出,且使用较为方便的出入门。

主要出入口在战时应不易被破坏、不易被堵塞,并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以便在各种条件下保障人员、车辆方便地进出,因此主要出入口应该选用室外出入口。

为了保障人员在染毒的情况下能够进出防空地下室,需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置防毒通道和洗消设施等,其防毒通道应该满足换气次数的要求。

因此,防毒通道的大小受到换气次数的制约,为提高防毒通道的效率,其尺度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越小越好。

人防规范

人防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2-7-22 15:13:19 GBJ 98—87主编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7第四章-2(人防出口)

7第四章-2(人防出口)

⑵ 通风口的数量及位置
1) 通风口数量 2) 通风口的位置 ① 宜设臵独立室外通风口,即于上部建筑投影脱开一段距离; ②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外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③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内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每个防护单元应设臵1~2个进风口
4.3.5 人防工程通风口的设置 ⑶ 通风口与出入口的关系
⑵ 与进风口结合的战时次要出入口
1) 次要出入口 外通道
防护密 闭门
密闭通道
密闭门
密闭门
清洁区
普通门
扩散室
防爆波 活门
滤毒室 进风 机室
进风 竖井
4.3.6 口部防护措施的综合布置
⑵ 与进风口结合的战时次要出入口
2) 应急出入口
应急竖井 设爬梯
防护密 闭门
密闭通道
密闭门
密闭门
清洁区
普通门
防爆波 活门
4.3.3 人防工程的室外出入口
⑴ 倒塌范围的取值
1) 影响因素: · 核武器冲击波的大小 ·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2) 防空地下室的倒塌范围(核6甲) 砌体结构:0.5倍的建筑高度 钢筋砼或钢结构:5.0m (防填充墙局部塌落) 剪力墙结构:不考虑倒塌影响
⑵ 室外出入口的防倒塌棚架(核6甲)
1) 室外出入口的通道设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之外
4.3.2 人防出入口的数量及尺寸 ⑴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数量
1) 常规要求: 每个防护单元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和一个室内出入 口,或两个室外出入口(至少一个为阶梯式或坡道式)。 2) 相邻两防护单元共用室外出入口的条件 ① 共用室外出入口应按高抗力要求设计; ② 相邻两防护单元一侧(或均为)人员掩蔽工程; ③ 相邻两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时,建筑面积和≯6000m2。 3) 可不设室外出入口的条件(核6甲或核6B甲) ①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的其他人防工程相连通(抗力等级相同); 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结构或钢筋砼结构,并满足图示要求; · 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 平距离不小于15.0m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人防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功能完整,提高人防工程的使用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所有人防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维护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合理、及时的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有足够的工作时间和必要的技术能力。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巡查检查、事故应急处理、记录与报表等。

第二章人防工程维护保养第六条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应当按照《人防工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人防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洁、润滑、调整、故障排除等。

第九条人防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需求,确定不同频次的维护保养周期。

第十条人防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专业有效。

第三章人防工程巡查检查第十一条人防工程的巡查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巡查检查应当按照《人防工程巡查检查计划》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安全隐患的排查、环境卫生等。

第十四条巡查检查应当由专职或兼职的巡查人员进行,确保巡查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章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应当按照《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当及时调动相关人员和资源,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当务必确保人员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人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管理应当遵循先预防、综合治理,确保防护效果和便民利民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高效,注重预防和应急措施的并重。

第五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人防工程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防工作。

第七条人防工程的管理应当依法严格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安全施工、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做好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验收和交接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计划要求。

第三章人防工程日常管理第十四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人防设施不私改,不私占。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设施保护,防止破坏和侵害。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周围群众的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人防工程应急管理第二十条人防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制定人防工程应急预案,并定期更新完善。

第二十一条人防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人防工程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是指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更新、改造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人防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维护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履行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职责。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专业的维护管理人员,并负责其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人防工程设施进行巡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情况。

第三章维护管理要求第七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擅自拆卸和改造人防工程设施。

第八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人防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部件。

第九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要求,使用专业维护工具和设备,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维护管理措施第十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和健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档案和台账,记录设施的使用情况、巡查情况、维修情况等。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人防工程设施的例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及时报告维修和改造需求。

第十二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人防工程设施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五章维护管理监督第十三条维护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维护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置和整改。

第十五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参加维护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防出入口(建筑师必备)分析

人防出入口(建筑师必备)分析

防护密闭门
设置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其设计压力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乙类防空地下室应按表确定;
防护密闭门
备用出入口
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并宜与通风竖 井合并设置。竖井的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 1.0m×1.0m。与滤毒室相连接的竖井式出入 口上方的顶板宜设置吊钩。当竖井设在地 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其高出室外地平 面部分应采取防倒塌措施。
不设室外出入口
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时:
当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且防空地下 室的主要出入口满足下列各项条件时: (1)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其通往地下室的梯段上 端至室外的距离不大于2.00m; (2)在首层楼梯间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设置有与 地面建筑的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 (3)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设置有挑出长度 不小于1.00m的防倒塌挑檐(当地面建筑的外墙为钢筋混凝 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设); (4)主要出入口与其中的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 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OOm。
防毒通道的设置
1 防毒通道宜设置在排风口附近,并应设有 通风换气设施;
2 防毒通道的大小应满足滤毒通风条件下换 气次数要求;
3 防毒通道的大小应满足战时的使用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两道人防门均向外开启时,在密闭门门扇开启范围之外应设有人 员(担架)停留区。人员通过的防毒通道,其停留区的大小不应小于两个 人站立的需要;担架通过的防毒通道,其停留区的大小应满足担架及 相关人员停留的需要;
于该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不设室外出入口
1 乙类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常6级乙类 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各项规定时:

人防规范

人防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2-7-22 15:13:19 GBJ 98—87主编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7第四章-2(人防出口)汇总

7第四章-2(人防出口)汇总
4.3 人防工程口部防护设计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4.3.2 人防出入口的数量及尺寸 4.3.3 人防工程的室外出入口 4.3.4 人防工程的室内出入口
4.3.5 人防工程通风口的设置
4.3.6 口部防护措施的综合布置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 人防工程的口部指:人员及设备出入口
4.3.2 人防出入口的数量及尺寸 ⑵ 人防出入口的尺寸指标(适用于人员掩蔽工程)
1) 人员出入口的最小尺寸 (m)
工程类别 门 洞 净宽 净高 0.8 2.0 1.0 2.0 通 道 净宽 净高 1.5 2.2 1.5 2,2 楼梯 净宽 1.0 1.2

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 医疗救护、专业人员掩蔽部
通风口 给排水管口 与外界联系的各种管线的孔口 · 人防口部设计的特点: ① 是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途径;
② 战时最易暴露而受攻击; ③ 是工程防护的最薄弱部位。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⑴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分类
1)按设置位置分类 ① 室内出入口(战时常用作次要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上部建筑覆盖范围内,常与上部 建筑的楼梯间同位置设置 ② 室外出入口(战时常用作主要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上部建筑覆盖范围以外
4.3.4 人防工程的室内出入口
⑴ 室内出入口设置
①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的底层一致时, 室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楼梯间连通; ②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关联不大时,室 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出入口分开设置。
⑵ 电梯井道的设置
① 防空地下室战时不考虑使用电梯;
② 供平时使用的电梯,应设置于防护密闭区以外; ③ 当电梯设置于防空地下室内部时,应设置钢筋砼现浇前 室,且应在出入口的门框上同时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 门、防火门。 ④ 建筑中的其他管道竖井,处理方式与电梯相似。电气线 路一律使用埋地敷设的电缆,并经防爆波电缆井引入。 防爆波电缆井设于室外,工程常用尺寸1.8×1.8×2.0m。

疏散出口数量(疏散门、安全出口)

疏散出口数量(疏散门、安全出口)

消防安全疏散出口的数量,通常包括危险区域(房间、车间、库房、汽车库等)的疏散出口和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的疏散出口。

其中,次危险区域的疏散出口通常是指通向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危险区域的疏散出口可能是通向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也可能是直接通向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

根据现行规范划分,常见的疏散场所主要有民用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厂房、仓库)、汽车库、人防工程等,这些场所的疏散出口数量,均有相关规定。

全文章共九章:1 基本概念;2 疏散出口数量的确定原则;3 公共建筑的疏散出口;4 住宅建筑的疏散出口;5 地下半地下场所的疏散出口;6 生产场所(厂房)的疏散出口;7 仓储场所(仓库)的疏散出口;8 汽车库·修车库的疏散出口;9 人防工程场所的疏散出口。

详述如下:第一章基本概念安全出口是通向室内或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依据规范定义,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常见的安全出口有:敞开楼梯间的出口、封闭楼梯间的出口、防烟楼梯间的出口及前室出口,以及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区域的房门、符合条件的连廊和天桥出口等。

疏散出口,是安全疏散路径上一个区域疏散至另一个区域的出口。

很明显,疏散出口包括了安全出口。

另外,房间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等,也称为疏散出口。

疏散门,是设置于疏散出口上的门,疏散门的概念广泛,房间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安全出口的门等,均属于疏散门。

第二章疏散出口数量的确定原则一、需满足基本设置数量要求:现行规范明确了不同场所的疏散出口最低数量要求,比如,除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外,工厂和公共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公共建筑内的房间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等等。

二、疏散距离是决定疏散出口数量的关键要素:现行规范限制了民用建筑、工业厂房、汽车库、人防工程等的人员安全疏散距离,当安全疏散距离不满足要求时,需增加疏散出口。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防出入口 ppt课件

人防出入口 ppt课件
规定的换气次数要求; 2)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
之间的人行道和简易洗消区两部分组成。人行道 的净宽不宜小于 1.30m;简易洗消区的面积不宜小 于2m2,且其宽度不宜小于0.60m(图3.3.24—1)。
简易洗消间
单独设置的简易洗消间应位于防毒通道的 一侧,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2。简易洗消 间与防毒通道之间宜设一道普通门,简易 洗消间与清洁区之间应设一道密闭门
出入口
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其设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空地下室的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 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
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 (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 口(符合第3.3.2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除外);
两个室外出入口
大于6000m2的物资库等防空地下室的室外 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
2)当外侧人防门向外开启,内侧人防门向内开启时,两门框墙之间的 距离不宜小于人防门的门扇宽度,并应满足人员(担架)停留区的要求 (停留区大小按本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
简易洗消
简易洗消宜与防毒通道合并设置;当带简易洗消 的防毒通道不能满足规定换气次数要求时,可 单独设置简易洗消间。
简易洗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简易洗消的防毒通道应满足本规范第5.2.6条
不设室外出入口
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时:
当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且防空地下 室的主要出入口满足下列各项条件时: (1)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其通往地下室的梯段上 端至室外的距离不大于2.00m; (2)在首层楼梯间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设置有与 地面建筑的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 (3)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设置有挑出长度 不小于1.00m的防倒塌挑檐(当地面建筑的外墙为钢筋混凝 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设); (4)主要出入口与其中的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 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OOm。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怡升园管理处负二层有人防工程一处,为了缓解小区车位紧张状况,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暂用人防工程做为临时停车场,为了保证人防工程在战时立即投入使用,特制定临时车场治安管理制度。

1、临时车场实行____小时管理服务,车辆凭证可随时进出、停放。

2、临时地下停车场为固定车位,车主需办理停车证,车辆出入时需登记,收费按物价局规定执行。

3、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4、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边停留,不得随意搬动挪用车场内的设施。

5、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丢失自负。

6、临时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禁止装载有毒易燃____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存放。

7、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告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在没有车辆出入时,车管人员应随时对车场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解决。

9、车场当班人员应严格、准确地记录本车场车辆出入的具体时间,以便事后查看。

10、管理人员每天检查车场设备设施的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管理处及时解决。

11、发现有闲杂人员一律劝出车场,对故意毁损设备闹事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确保车场、坡道、值班室的干净,整洁,无杂物,个人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对坡道、车场进行冲洗。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发挥其防护功能。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3.1 人防工程的分类与管理3.1.1 人防工程分为地下人防工程和地面人防工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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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室外出入口的防倒塌棚架(核6甲)
1) 室外出入口的通道设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之外 可不设防倒塌棚架,但应有安全围护设施。 可不设防倒塌棚架,但应有安全围护设施。考虑平战结 也可设置单层轻型建筑(也被冲击波吹散)。 合,也可设置单层轻型建筑(也被冲击波吹散)。 2) 室外出入口的通道设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之内 应采用防倒塌棚架,或临战时设置装配式防倒塌棚架。 应采用防倒塌棚架,或临战时设置装配式防倒塌棚架。 口部之外的建筑应采用轻型结构。 口部之外的建筑应采用轻型结构。
4.3.3 人防工程的室外出入口 ⑶ 其他设置要求
① 出地面的平台应高出自然地面450 ; 出地面的平台应高出自然地面450 ② 踏步最外侧的自然地面处应设雨水截水沟; 踏步最外侧的自然地面处应设雨水截水沟; ③ 敞开式的出入口应考虑安全围护设施,并应在防护密闭门 敞开式的出入口应考虑安全围护设施, 外 的通道内及踏步平台处设雨水截水沟
4.3 人防工程口部防护设计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4.3.2 人防出入口的数量及尺寸 4.3.3 人防工程的室外出入口 4.3.4 人防工程的室内出入口 4.3.5 人防工程通风口的设置 4.3.6 口部防护措施的综合布置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 人防工程的口部指:人员及设备出入口 人防工程的口部指: 通风口 给排水管口 与外界联系的各种管线的孔口 · 人防口部设计的特点: ① 是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途径; 是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途径; 人防口部设计的特点: ② 战时最易暴露而受攻击; 战时最易暴露而受攻击; 是工程防护的最薄弱部位。 ③ 是工程防护的最薄弱部位。
⑵ 通风口的数量及位置
1) 通风口数量 2) 通风口的位置 ① 宜设置独立室外通风口,即于上部建筑投影脱开一段距离; 宜设置独立室外通风口,即于上部建筑投影脱开一段距离;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外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②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外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③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内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在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内侧设附壁式室外通风口。 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1~2个进风口 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1~2个进风口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⑴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分类
1)按设置位置分类 ① 室内出入口(战时常用作次要出入口) 室内出入口(战时常用作次要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上部建筑覆盖范围内,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上部建筑覆盖范围内,常与上部 建筑的楼梯间同位置设置 ② 室外出入口(战时常用作主要出入口) 室外出入口(战时常用作主要出入口)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上部建筑覆盖范围以外 ③ 工程连通口 人防工程之间的地下连通口。例: (防护)单元连通口。 (防护 单元连通口。 防护) 人防工程之间的地下连通口。
4.3.5 人防工程通风口的设置 ⑴ 通风口简介
防空地下室通风口包括: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 防空地下室通风口包括: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 通风方式分为: 通风方式分为: 清洁式通风:工程外无毒剂沾染时的通风; ① 清洁式通风:工程外无毒剂沾染时的通风; 滤毒式通风:工程外染毒时, ② 滤毒式通风:工程外染毒时,在进风系统上需要安装滤毒 设施,以使毒剂等不能通过进风系统进入工程内部。 设施,以使毒剂等不能通过进风系统进入工程内部。 隔绝防护:工程外染毒时,所有孔口均关闭, ③ 隔绝防护:工程外染毒时,所有孔口均关闭,人员靠工程 内部空间储存的空气维持工作和生活。 内部空间储存的空气维持工作和生活。
⑵ 电梯井道的设置
① 防空地下室战时不考虑使用电梯; 防空地下室战时不考虑使用电梯; ② 供平时使用的电梯,应设置于防护密闭区以外; 供平时使用的电梯,应设置于防护密闭区以外; ③ 当电梯设置于防空地下室内部时,应设置钢筋砼现浇前 当电梯设置于防空地下室内部时, 且应在出入口的门框上同时设置防护密闭门、 室,且应在出入口的门框上同时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 门、防火门。 防火门。 建筑中的其他管道竖井,处理方式与电梯相似。 ④ 建筑中的其他管道竖井,处理方式与电梯相似。电气线 路一律使用埋地敷设的电缆,并经防爆波电缆井引入。 路一律使用埋地敷设的电缆,并经防爆波电缆井引入。 防爆波电缆井设于室外,工程常用尺寸1.8×1.8×2.0m。 防爆波电缆井设于室外,工程常用尺寸1.8×1.8×2.0m。
4.3.1 人防出入口的分类及形式 ⑴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分类
2)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 ① 主要出入口 要求:战时不易被破坏、堵塞,并设置有防护设施; 要求:战时不易被破坏、堵塞,并设置有防护设施; 能够保障人员(或车辆)在各种条件下方便出入; 能够保障人员(或车辆)在各种条件下方便出入; 设有防毒通道和洗消设施。 设有防毒通道和洗消设施。 ② 次要出入口 要求:供平时或战时空袭前使用,可不考虑防堵塞设施。 要求:供平时或战时空袭前使用,可不考虑防堵塞设施。 ③ 备用出入口 要求:用于战时其他出入口被破坏或堵塞时; 要求:用于战时其他出入口被破坏或堵塞时; 应在空袭时不易被破坏、堵塞; 应在空袭时不易被破坏、堵塞; 一般采用竖井式,可与通风竖井结合设置。 一般采用竖井式,可与通风竖井结合设置。 ④ 设备安装口 要求:大型设备专用出入口,设备安装完毕,即封堵。 要求:大型设备专用出入口,设备安装完毕,即封堵。
4.3.5 人防工程通风口的设置 ⑶ 通风口与出入口的关系
① 战时设有防毒通道、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的工程,其战时 战时设有防毒通道、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的工程, 排风口应与战时主出入口相结合,设在室外出入口附近。 排风口应与战时主出入口相结合,设在室外出入口附近。 最好设排风竖井(≈1m2,高出地面1.5m),而不要设在出入 通道内; 通道内; 防空地下室当无条件设单独进风口时, ② (核6甲)防空地下室当无条件设单独进风口时,可将进 风口与室内出入口相结合, 风口与室内出入口相结合,但应注意防爆波活门外侧的防 倒塌设计和防堵塞设计。 倒塌设计和防堵塞设计。

2) 人员出入口的宽度(净尺寸) 人员出入口的宽度(净尺寸) 门洞总宽度: 0.3m/100人 且每樘门通过人数≯700人 门洞总宽度:≮0.3m/100人 ,且每樘门通过人数≯700人 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出入口,通道(楼梯)宽度≮0.3m/100人 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出入口,通道(楼梯)宽度≮0.3m/100人 3) 人员出入口的梯段尺寸: 人员出入口的梯段尺寸:
1) 次要出入口 外通道
防护密 闭门
密闭通道
4.3.4 人防工程的室内出入口 ⑴ 室内出入口设置
①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的底层一致时,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的底层一致时, 室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楼梯间连通; 室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楼梯间连通;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关联不大时, ② 当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与上部建筑关联不大时,室 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出入口分开设置。 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出入口分开设置。
4.3.2 人防出入口的数量及尺寸 ⑴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数量
1) 常规要求: 常规要求: 每个防护单元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和一个室内出入 或两个室外出入口(至少一个为阶梯式或坡道式)。 口,或两个室外出入口(至少一个为阶梯式或坡道式)。 2) 相邻两防护单元共用室外出入口的条件 共用室外出入口应按高抗力要求设计; ① 共用室外出入口应按高抗力要求设计; 相邻两防护单元一侧(或均为)人员掩蔽工程; ② 相邻两防护单元一侧(或均为)人员掩蔽工程; 相邻两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时,建筑面积和≯ ③ 相邻两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时,建筑面积和≯6000m2。 3) 可不设室外出入口的条件(核6甲或核6B甲) 可不设室外出入口的条件( 甲或核6B 6B甲 ① ② · ·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的其他人防工程相连通(抗力等级相同)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的其他人防工程相连通(抗力等级相同);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结构或钢筋砼结构,并满足图示要求; 上部地面建筑为钢结构或钢筋砼结构,并满足图示要求; 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 平距离不小于15.0m 平距离不小于15.0m 。
⑵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形式
直通式出入口、单向式出入口、 直通式出入口、单向式出入口、穿廊式出入口 按平面形式分: 按平面形式分: 按纵坡度分: 水平式出入口、倾斜式出入口、垂直式出入口 按纵坡度分: 水平式出入口、倾斜式出入口、 1) 直通式出入口 ·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上无转折;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上无转折; · 对防炸弹射入和防早期核辐射及热辐射不利;遭核袭后,大 对防炸弹射入和防早期核辐射及热辐射不利;遭核袭后, 量抛掷物易进入并堆积,影响门开启。 量抛掷物易进入并堆积,影响门开启。 2) 单向式出入口 ·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有 0左右转折,从一侧通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有90 左右转折, 至地表; 至地表; · 工程中常用,但造价高,大型设备进出不利。 工程中常用,但造价高,大型设备进出不利。 3) 穿廊式出入口 ·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有900左右转折,从两侧通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有 左右转折, 至地表; 至地表; · 防常规武器及防堵塞较好,但占地大,造价高,结构复杂。 防常规武器及防堵塞较好,但占地大,造价高,结构复杂。 4) 垂直式出入口 应及出入口,但进出不便。面积宜≮ 应及出入口,但进出不便。面积宜≮1.0m×1.0m 。 ×
⑷ 通风口对冲击波的防护
宜采用“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或扩散箱)”的消波措施。 宜采用“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或扩散箱) 的消波措施。
⑸ 通风口对冲击波的防护
① ② ③ ④ 在防空地下室的进风口处设置除尘室或滤毒室; 在防空地下室的进风口处设置除尘室或滤毒室; 滤毒室应设于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 并设密闭门; 滤毒室应设于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内,并设密闭门; 进风机室应设在清洁区,并与滤毒室相邻。 进风机室应设在清洁区,并与滤毒室相邻。 工程中常用尺寸:进风机室≈ 滤毒室≈ 工程中常用尺寸:进风机室≈12m2,滤毒室≈12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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