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旧对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旧对照
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浅析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并与2015年1月1日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令第159号)同时废止.现将新旧两版标准进行对比,供大家分享,不足之处请于批评和指正。
一、基本框架新版标准评价标准资信状况对企业净资产有要求,但对注册资金的要求没有了。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维持了原有的资质分类总体框架,仍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具体而言,与《旧标准》相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至少有如下“十大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表1: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新、旧标准差异表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
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一、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
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工程施工企业新旧准则对照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企业面临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日益复杂。
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法规要求,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准则,以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
本文将对照新旧准则,分析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资质标准等方面的变化。
一、财务管理1. 新旧准则下的临时设施会计核算在原会计准则下,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其实际成本和累计摊销额。
在新准则下,临时设施仍属于资产类科目,但核算方法有所调整。
新准则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实际成本计提折旧,并在工程完工后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2. 临时设施清理在新准则下,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需按照实际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进行核算。
二、合同管理1. 新旧准则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在新旧准则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均强调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但在新准则中,删除了关于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规定。
这意味着,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许可证,合同即可认定为有效。
2. 招投标程序在新准则下,当事人以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主张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表明,招投标程序不再是判断合同效力的唯一标准。
三、资质标准1. 新旧资质标准对比与2014版资质标准相比,2022年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大幅缩减了资质数量,取消了施工劳务序列,增加了专业作业资质。
此外,企业资信能力要求也发生变化,取消了注册资本金限制,提高了对企业资质的要求。
2. 资质标准变化对施工企业的影响资质标准的变化对施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需提高自身资质水平,以满足新的资质要求。
(2)企业需关注资质标准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3)企业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总结新旧准则的对照分析表明,我国在规范施工企业经营活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一、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变化(二)等级变化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二)等级与专项变化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如上表所示,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等级划分发生变化,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变化较为特殊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增加了“三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
可见,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总体变化趋势是减少层级。
四、劳务序列变化劳务分包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五、评价维度变化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四大评价维度分别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
例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总结说来,新版标准在这四个方面的变化如下:(一)企业资信方面,对注册资金、结算收入不再求,对净资产的要求全面提高。
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要求;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注册资金”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小编觉得步子可以再大一点,整个这个维度都可以取消,即净资产的要求也取消。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把这些交由市场去判断,政府加大力度搞好信用体系建设,供市场查询使用就ok了。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
精心整理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一、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变化(二)等级变化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和“建级。
明确、专业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要求;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注册资金”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小编觉得步子可以再大一点,整个这个维度都可以取消,即净资产的要求也取消。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把这些交由市场去判断,政府加大力度搞好信用体系建设,供市场查询使用就ok了。
(二)企业主要人员方面1、建造师是亮点建造师资质接棒项目经理资质,数量上,一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对应原项目经理),个别有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对于此前取消建造师的传言不攻自破。
2、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取消非专业方向要求⑴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⑵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⑶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五大员等)的要求。
六、承包范围变化1、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从事相应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2、表述工程规模时,更多用的是建设规模,少用工程造价规模,更科学。
3、谈到工程造价规模与承包范围关系时,取消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关倍数的说法。
4、明确规定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而未取得该项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则不应承揽该类专业工程。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变化2014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化情况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这里,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由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施工现场持有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号)(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以下为新版资质发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讲解与分析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14版)解读及对比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公布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14版)(建市[2014]159号),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于2016年12月31日彻底废除。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1.施工总承包序列1。
1。
1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
1.1.2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1。
1。
3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
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1。
2 相关施工总承包资质解读1。
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已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0—10 建市[2015]154号"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
新旧资质对照表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0万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
2500万元以上
4000万元以上
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6000万元以上
企业机械设备
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2、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注:经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有关的变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更名为预拌混凝土专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目录一、总则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
1 一级资质标准1。
2 二级资质标准.1。
3 三级资质标准1.4 承包工程范围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
1 一级资质标准.2。
2 二级资质标准.2。
3 三级资质标准。
2.4 承包工程范围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3.1 一级资质标准3.2 二级资质标准3。
3 三级资质标准3.4 承包工程范围。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4。
1 一级资质标准4.2 二级资质标准.4。
3 三级资质标准。
4。
4 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5。
1 一级资质标准5.2 二级资质标准5。
3 三级资质标准5.4 承包工程范围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
1 一级资质标准.6.2 二级资质标准6。
3 三级资质标准6.4 承包工程范围.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7。
1 一级资质标准7。
2 二级资质标准7。
3 三级资质标准。
7.4 承包工程范围。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8.1 一级资质标准8.2 二级资质标准8。
3 三级资质标准。
建造师需求大减,证书贬值?2022年新旧资质标准对比,独家解读~
建造师需求大减,证书贬值?2022年新旧资质标准对比,独家解读~▎素材来源:住建部网站,汇总整理:建设通,转载请注明来源!导读2022年2月25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发布。
与现行标准相比(2014版《标准》),建造师总需求大幅降低!2022版《征求意见稿》将施工总承包资质原来的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简化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
以建筑工程类别为例,2014版《资质标准》对建造师的人数要求是12/12/5,2022版减少到10/5,建造师总需求少了一半!(由29人减少到15人)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二级)的建造师需求也降了。
以地基基础工程专包资质为例,建造师人数从6/6/3调整为5/3,建造师需求下降了近50%!以隧道工程专包资质为例,建造师人数从8/8/3调整为5/3,建造师需求下降了近60%!总的来看,2022版《征求意见稿》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大幅降低!一、特级资质(施工综合资质)以后升特级(综合)的难度加大!1)建造师要求对一级建造师的人数要求不变,仍然是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
但是新增了专业要求: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这个附加条件信息量爆棚!以后新申请“施工综合资质”,两个新门槛首先要满足:•至少要有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每1项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0人。
2)其他人员要求《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三项人员考核指标:•取消“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的要求。
•取消“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要求。
•取消“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3)取消对企业信息化的要求。
4)提高“工程业绩”要求。
划重点:以后资质审批重点是“强化人员执业,强化工程业绩”,门槛提高不少!二、施工总承包资质自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后,建筑业改革一直朝这个方向前进。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
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
新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对比
项目
2007年版
2014年版
分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注册资本金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另行规定
净资产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资金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净资产1亿元以上
机械、设备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企业其他条件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工程业绩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机械、设备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
第一页,共42页。
4、对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增加了个人业绩 的要求;
5、对代表工程业绩类别和数量作了一些调整; 6、取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限制
;
7、提高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限。如特 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筑工程 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该类资质包括:建筑、矿山、冶金、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总承包资 质。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桥梁、隧道 、钢结构、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水工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河湖整治、海洋石油、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页,共42页。
(2)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 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 业不作限定。如: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 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 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0人中 至少有1名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1名机械专业,1名电气专业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他57人只要求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 职称,具体专业不作要求。
该类资质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公路方面、铁路方面、水利方面、 海洋石油等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七页,共42页。
三、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分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换证不考核企 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企业业绩主要是考核企业承接工程的能力,对不同的类别、不
同等级的资质有不同的要求。如建筑工程业绩主要是建筑的层数、跨 度、高度、单体面积等;机电工程业绩主要考核单项合同额;市政工 程主要考核道路的长度、面积、桥梁的跨度、排水管道的管径、污水 处理的日处理能力等。
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专题解读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
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之专业承包资质修订对照表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是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而资质标准任然走在改革的道路上,新标准较旧标准变动很大,尤其是专业承包序列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删减、合并了许多资质类别,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变动很明显,众所周知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下的分类全部取消,由一个“建筑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代替,不仅取消了劳务资质分类,也取消了劳务资质等级,简单“粗暴”。
今天给大家总结的是专业承包资质修订情况,希望能对建筑老板些许帮助。
新旧资质对照表
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60人。
3、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4、 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 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公里以上;
3、单体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 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 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 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 民用建筑工程2项;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 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 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
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注册资本金
600万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
7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
6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上
企业近三年最高年 工程结算收入
新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比及说明
1新旧资质专业类别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新的标准在这三个方面都做了相关改动。
1.1施工资质总包专业类别的变化:总包资质原来的12个专业类别并没有增减,对其中3个专业类别名称做了一些改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改为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改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改为机电工程施工。
1.2施工资质专业类别的变化:由原来的60个删减到36个;一些小类别资质并入相关大类别专业资质;删掉了其他部门也同时审查批准的资质类别,避免企业重复批复减轻企业负担;例如: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资质,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重复审批,这次删掉了,只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审批合格就可以了,大大减轻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1.3劳务资质的变化是:原来版本是劳务资质划分13个类别,有的划分为一级、二级;有的不区分等级;新的资质标准劳务资质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
2总包资质类别的要求变化旧版资质标准明确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在注册资金、企业净资产、近三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方面比同类别一级总承包资质有更高的要求,其他条件与一级资质相同;而新版资质标准并未对特级资质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果企业目前想申请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只有待相关规定出台后进行申请。
3人员要求变化新版资质标准对人员要求有很大变化,旧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职称人员人数、相关专业类别、建造师人数;新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从新版的人员要求看,强化了持证上岗的要求;弱化了职称人员要求,对经济人员更没有了要求,一级资质对持证上岗人员要求50多人以上,旧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一级资质要求300人,新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降到30人之少。
对建造师要求更明确,以前申请一个类别资质只是简单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要求12个,不做详细要求,新资质标准做了详细要求:建筑工程9个,其机电工程类有3个就可以,建造师人员类别要求比旧版资质标准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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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014 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浅析
住建部发布了2014 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并与2015 年1月1 日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令第159 号)同时废止。
现将新旧两版标准进行对比,供大家分享,不足之处请于批评和指正。
一、基本框架
新版标准评价标准资信状况对企业净资产有要求,但对注册资金的要求没有了。
专业技
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不变,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具体变化分析如
下。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
1名称变化
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
劳务分包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五、评价准则的变化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四大评价准则分别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新版标准在四个方面的变化如下:
1、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
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建造师
一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对主要技术人员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取消非专业方向要求。
减少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程经历,且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强调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增加对持证上岗人员(五大员)的要求。
除执业资格、职称外,强调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项目经验,一般要求有“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经历,个人品牌价值开始彰显。
企业工程业绩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明确规定了“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取消对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工程业绩的要求。
技术装备大部分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不再以“具有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的字样
劳务序列方面
取消原先对注册资金10万元和50万元不等的要求,但增加了企业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的要求。
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企业,也是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_______ 与旧版标准“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提高了对执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
新版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
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取消对“工程业绩”、“近3年最高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
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六、承包范围的变化
1、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从事相应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2、表述工程规模时,更多用的是建设规模,少用工程造价规模,更加科学。
3、谈到工程造价规模与承包范围关系时,取消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关倍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