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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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审查实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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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审查实务课程一、引言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对破产财产进行审查后确定能够收回的债权。

破产债权审查是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破产财产的处置和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破产债权审查的实务课程,帮助读者了解破产债权审查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二、破产债权审查的基本流程1.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前,需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一年届满之日起计算。

2.债权审查人民法院自收到债权申报后,需要进行债权审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

如果债权合法,应当确认其债权额。

3.债权确认经过债权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对合法的债权进行确认。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并送达权利凭证,确认相应的债权。

4.债权追索确认债权后,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以及其他债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以及其他债务人主张权利。

三、破产债权审查的注意事项1.债权范围在破产债权审查过程中,需要对债权范围进行审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债权范围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已有的债权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债权。

2.债权真实性在债权申报过程中,需要核查债权真实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债权来源合法。

3.债权合法性在债权审查过程中,需要核查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债权应当合法,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4.债权期限在债权审查过程中,需要核查债权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期限应当在破产申请日之前。

四、结论破产债权审查是破产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债权人需要了解破产债权审查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便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怎么查破产公司在哪申请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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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破产公司在哪申请的破产一家公司如果需要申请破产,需要由具有一定资格的破产申请人到法院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破产申请,那么怎么查破产公司在哪申请的破产?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怎么查破产公司在哪申请的破产1、破产债权的申报,包括申报的主体、申报的条件和范围、申报的形式、申报的期限、受理申报的主体、申报的变更和撤回、逾期申报的处理等;2、破产债权的登记,包括登记的主体、登记的内容和形式;3、破产债权的审查,包括审查的主体、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审查过程中抗辩的处理;4、破产债权的确认,包括确认的主体、确认的要件、确认的形式和效力;5、破产债权确认异议的处理。

以上五个步骤中,破产债权的申报、登记、审查是债权确认的前提和步骤,目的都是为了确认债权有无、性质及数额,无债权确认之行为,其他如债权申报、登记、审查等行为将失去法律上的实质意义。

我们不能因为债权确认是整个破产债权确认程序的关键步骤,而否认债权确认必需的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等程序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债权申报、登记、审查和确认及异议的处理是一个对破产债权进行确认的整体行为,都是破产债权确认制度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的分类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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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依据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进⾏清算的时候,就需要对债权和债务进⾏登记,⽽债权登记对于债权⼈来说是⾮常重要的,影响到债权能不能实现的问题,那么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般⽽⾔,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应加粗⼤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期,在表格的下⽅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制表⼈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名称单位,币种,⾦额,债务/债权发⽣事由,经办⼈,发⽣⽇期,应收/应付⽇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

在对应“类别”的下⽅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类,在“债权”雷的后⾯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类;在“债务”⼤类的后⾯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破产债权应如何申报: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法(试⾏)第三⼗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的⽆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如果债权⼈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

破产法(试⾏)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

破产法(试⾏)第九条规定,⼈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内通知债务⼈并发布公告。

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您好!
就公司破产事宜,人民法院已
于年月日以()民破字第号裁定书依法受理公司(下称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公司财产的清理、债权登记与核实工作。

现特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债权人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起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此处写明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代理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债权申报书(或债权申报登记表);
(5)申报债权的证据(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人民法院第法庭召开。

具体地址:
特此通知。

公司破产管理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登记表
申报人(代理人)签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附件二: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破产清算程序--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六章讲义3

破产清算程序--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六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六章讲义3破产清算程序一、破产债权的申报1.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1)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

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担保债权等。

(2)破产债权是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所有债权,既包括无担保债权,也包括有担保债权。

(3)破产债权是经依法申报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债权。

(4)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5)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

2.债权申报范围(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5)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等,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债权申报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

破产纠纷中各类型债权申报要点一、申报通知与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自行或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已知债权人的范围根据债务清册、财务报告、清算报告、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确定。

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自行或者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同时还可以通过在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公告栏张贴、法院官网发布、报纸刊登或者在债务人住所地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

对于需要通知或者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

通知和公告除载明《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载明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

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还应对此一并公告。

二、申报登记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基本信息和债权证明材料。

管理人对债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分类登记造册。

管理人对申报债权存疑的,应予注明。

三、未到期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将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债权,准予申报。

四、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期限、附条件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五、劳动债权劳动债权是指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其他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债权免予申报。

对于劳动债权,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15日前完成调查,列出清单并在债务人公告栏或者其他显著位置公示。

债权申报包含什么内容

债权申报包含什么内容

债权申报包含什么内容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那么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有哪些呢?接下来让我为大家详细介绍。

债权申报包含什么内容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

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

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1、存在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

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以上是由我为大家介绍的债权申报中包括的债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债权--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

破产债权--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破产债权一、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熟悉)(一)概述1.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NO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未按期申报的处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确认补充债权发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注意】补充申报债权人所应承担的费用,仅限于依破产程序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按照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范围1.职工债权(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管理人列出清单后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链接】破产财产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和无财产担保的。

3.未到期的债权:受理时视为到期4.附利息的债权:受理时起停止计息5.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

【注意】要视最终分配公告日结果看能否分到。

6.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示例】AB为连带债权人,共有债权50元,A单独申报50元是可以的,AB一起申报50元也是可以的,A 申报50且B申报50是不可以的。

【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参考资料全

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与审查流程参考资料全

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二OO八年十二月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4)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参考 (5)一、破产债权范围 (5)二、债权申报的期限 (6)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7)四、债权申报文件 (8)五、管理人债权申报操作指引 (10)第三部分债权审查流程参考 (12)一、债权审查内容 (13)二、债权审查方法 (13)三、债权审查阶段及形成文件 (14)四、债权审查原则 (16)第四部分债权确认流程参考 (17)一、债权确认的非诉程序和诉讼程序 (18)二、债权异议的处理 (18)三、对尚未确定债权的处理 (19)四、债权确认的法律后果 (19)第五部分附件 (20)一、债权申报表 (20)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0)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20)四、债权申报登记表 (20)五、债权审查确认表 (20)六、债权确认单 (20)七、债权表 (20)第一部分 概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由管理人作为债权申报的接受登记机关,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查的制度。

管理人对申报债权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实质性审查。

管理人对债权的登记、审查,可以大量减少异议债权的出现,而且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的规定,结合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工作实务,现将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管理人审查操作流程图示如下:如上所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大阶段,现就各阶段操作流程作以下介绍。

债权申报债权审核债权确认 债权登记债权管理管理第一次债权人会无异有异法院裁定确认 债权确认之诉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参考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律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

关于适用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关于适用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法释〔2019〕3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四条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

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

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第五条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PPT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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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债权的范围
一.普通破产债权: 1.未到期债权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 为到期。 2.附利息债权 《破产法》四十六条第二款: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 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债权 《破产法》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 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附期限债权可能有两种解释: ①债权是有效存在的,但其债权清偿附有期限。 如债务人对A银行附有债务,但该项债务约定的清偿期是在2年之后。 ②债权的生效和失效取决于期限 《合同法》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 限合同,自期限届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美国破产法典规定的破产债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破产债 权是指请求支付的权利,无论这种权利是否经过裁判,是 已清偿的还是金额未定的,是确定的还是或然的,是到期 的还是未到期的,是有争议的还是无争议的,是成文法上 的还是衡平法上的,是有担保的还是无担保的;对违约行 为的衡平法救济所产生的索赔权也属于破产债权,无论这 种衡平法的救济是否经过裁判,是确定的还是或然的,是 到期的还是未到期的,是有争议的还是无争议的,是有担 保的还是无担保的。(法条原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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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新、旧破产法的破产债权概念
旧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 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的确定时间点是破产宣告 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不足:破产债权的确定时间点与破产程序启动的时间点规 定不同,导致在破产程序启动后新产生的债权是否属于破 产债权地位不明,可能损害共益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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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的要求破产债权的核查与确认被保证人破产保证人破产别除权

【实用文档】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的要求破产债权的核查与确认被保证人破产保证人破产别除权

第九单元破产债权考点01:债权申报期限(★★★)(P331)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解释】所谓“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在重整、和解程序中,是指重整计划草案、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考点02:债权申报的要求(★★★)(P331)1.职工债权不必申报(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2)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案例分析题)(3)职工劳动债权计算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止。

2.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2009年案例分析题)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009年案例分析题)4.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5.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

6.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7.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8.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同时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2017年案例分析题)9.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对方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破产案件申报债权确认规则

破产案件申报债权确认规则

破产案件申报债权确认规则
破产案件的债权确认规则通常由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一些建议和通用规则:
1.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程序通常由债务人或其债权人提起。

在法院裁定破产后,破产法庭会制定一套程序,包括债权确认的规则。

2.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破产法庭申报其债权。

这通常包括提供详细的债权证明和支持文件,以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3.债权清单:破产法庭会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定债权清单,清单中列明每个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性质。

这有助于法庭和其他利害关系方了解破产财产的债权结构。

4.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可能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以在会议上提出异议、表达意见,并对债权确认提出质疑。

5.债权确认:破产法庭负责最终确认债权的合法性和金额。

法庭可能会考虑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6.优先债权:根据破产法,某些债权可能被视为优先债权,其在分配破产财产时有优先权。

例如,员工的工资债权通常会被视为优先债权。

7.分配破产财产:确认债权后,破产法庭会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破产财产。

这可能包括售卖债务人的资产,并按照法定次序偿还债权。

8.异议处理:债权人对法庭确认的债权有异议时,法庭将处理这些异议,可能需要进行听证会或其他程序来解决争议。

请注意,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而且破产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

因此,在具体案例中,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理解并遵守相应的法规。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需要进⾏债权申报的。

关于债权申报有很多的注意事项,要要带哪些材料?程序有哪些?申报的期限是如何的?可能很多⼈都对于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店铺⼩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是指⼈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债权⼈应当在⼈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申报债权。

⼈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最长不得超过三个⽉。

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应在收到通知后30⽇内,未收到通知的⾃公告之⽇起3个⽉内,向⼈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动放弃债权。

债权⼈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进⾏登记造册。

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会议审查确认,⽅为确定。

⽅式⼀、债权⼈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份证明;代理申报⼈应当提交委托⼈的有效⾝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名称、住所、开户银⾏、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上述债权登记⼯作。

三、连带债务⼈之⼀或者数⼈破产的,债权⼈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或者各债务⼈⾏使权利,申报债权。

债权⼈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逾期后果辑债权⼈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情形的(第⼋⼗三条当事⼈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民法院决定。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民法院审查确定。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 8—
3.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 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 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 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 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 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 已知的债权人。
— 9—
• 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以及破产财产的 变价方案等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 民法院裁定。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 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 法院申请复议。
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 10 —
三、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 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成员不得超过9人。
经济法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主要内容
一、债权申报 二、债权人会议 三、债权人委员会
— 2—
一、债权申报
1.债权申报的概念与期限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
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 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产短。申 不请得公少告于之30日日起,计最算长,不最得
— 11 —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① 监督 债务人 财产的 管理和 处分;
② 监督 破产财 产分配;
③ 提议 召开债 权人会
议;
④ 债权 人会议 委托的 其他职
权。
— 12 —
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① 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② 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资料(DOC 28页)

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资料(DOC 28页)

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二OO八年十二月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4)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参考 (4)一、破产债权范围 (5)二、债权申报的期限 (6)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6)四、债权申报文件 (7)五、管理人债权申报操作指引 (9)第三部分债权审查流程参考 (10)一、债权审查内容 (11)二、债权审查方法 (11)三、债权审查阶段及形成文件 (12)四、债权审查原则 (14)第四部分债权确认流程参考 (14)一、债权确认的非诉程序和诉讼程序 (15)二、债权异议的处理 (15)三、对尚未确定债权的处理 (16)四、债权确认的法律后果 (16)第五部分附件 (17)一、债权申报表 (17)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17)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17)四、债权申报登记表 (17)五、债权审查确认表 (17)六、债权确认单 (17)七、债权表 (17)第一部分概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由管理人作为债权申报的接受登记机关,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查的制度。

管理人对申报债权不仅需要形式审查,还需要实质性审查。

管理人对债权的登记、审查,可以大量减少异议债权的出现,而且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的规定,结合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工作实务,现将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管理人审查操作流程图示如下:如上所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债权确认三大阶段,现就各阶段操作流程作以下介绍。

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流程参考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律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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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债务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核心内容:企业破产受理后,债权人要向法院申请债权申报,破产债权申报包括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由赢了网债权债务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一般规定。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不能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债权申报的范围1、一般规定。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

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

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①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③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

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2、特别情形。

(1)职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

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利息请求权。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

(3)待定债权。

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

(4)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除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外,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其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18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破产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集体清偿程序中的必备制度债权申报是不确定多数债权人集体清偿程序中的一项必备制度,破产程序、清算程序等集体清偿程序中都存在债权申报问题。

只有通过债权的申报,才能够确定有权参加清偿的债权人范围,确定不同债权人间的清偿顺序,做到对多数债权人的有序公平清偿。

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如诉讼执行程序,因债权人不受他人因素制约,故不存在债权申报问题。

债权的集体或个别清偿程序,区别仅是债权实现的程序不同,而程序问题是不影响当事人实体性权利的,即使是集体清偿程序中的特殊制度,如债权申报,其实施也不应影响债权人的实体受偿权利。

据此,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期限不应具有除斥期间的效力。

债权人未在法定或法院指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债权,仍可以在实体问题最终集体解决之前,即程序进展到实体权利无实现程序之前补充申报,这也是世界各国破产法的通例。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

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务纠纷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在线援助的帮助。

来源:(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l/zw/58129.html)精彩推荐:亲友间因借钱引发的纠纷和案件不断/l/zw/159460.html重庆银行扩张提速拟发10亿次级债/l/zw/159459.html欠条易主起诉被阻/l/zw/159458.html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有关事项的通知/l/zw/159457.html 妻子拒不偿还丈夫生前债务法院判决死者妻子偿还欠款/l/zw/159449.html 公司注销的债务问题/l/zw/159448.html雇人追债老板失财/l/zw/159447.html从疯狂回归理性/l/zw/159446.html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行使撤销权/l/zw/159438.html什么叫风险投资基金/l/zw/159437.html湘西吉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已化解/l/zw/159436.html招标发行2017年第九期、第十期金融债券的函/l/zw/159435.html巨额欠款久不结法官调解定纷争/l/zw/159427.html批准招商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的通知/l/zw/159426.html小夫妻零债务潇洒离婚岳母起诉前女婿还旧账/l/zw/159425.html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服务/l/zw/159424.html部分地方政府助高校化解债务/l/zw/159416.html确认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l/zw/159415.html司法干部替人追债追回一万回扣八千/l/zw/159414.html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运用投资国内之债券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从事衍生自伦敦银行/l/zw/159413.html情侣因讨要500元欠债被杀害/l/zw/159405.html清理和移交国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国家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l/zw/159404.html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又该如何继续实现债权/l/zw/159403.html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l/zw/159402.html假欠条真要钱/l/zw/159394.html发行企业债券实行额度审批办法的通知/l/zw/159393.html家产千万欠债不还湛江一国税局长经商被停职/l/zw/159392.html公布《中国进出口银行2017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的通知/l/zw/159391.html最高法要求债务纠纷慎用财产保全措施/l/zw/159383.html招标发行2017年第二、三期金融债券的函/l/zw/159382.html为躲避赔偿债务低价转让是否有效/l/zw/159381.html招标发行2017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的通知/l/zw/159380.html公司向银行借贷员工房产无故‘被担保’/l/zw/159372.html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l/zw/159371.html嫌犯在闹市区向轿车开枪警方通报称系债务纠纷/l/zw/159370.html所有关键期限国债开展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业务的通知/l/zw/159369.html老婆偷拿老公房产证抵押还债老公气愤报警追究责任/l/zw/159361.html 批准1999年第一期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l/zw/159360.html 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该怎么办/l/zw/159359.html 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MACD/l/zw/159358.html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l/zw/159350.html调整国债常年兑付网点和清理收回银行部门国债常年兑付资金的通知/l/zw/159349.html麻将馆持欠条起诉"赌客"讨赌债法院判"不保护"/l/zw/159348.html终极波动指标UOS/l/zw/159347.html还债过期能起诉担保人吗/l/zw/159339.html讨债公司谨慎登场业务宗旨为打造信用杭州/l/zw/159338.html借款人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办/l/zw/159337.html农业银行拟发120亿元金融债/l/zw/159336.html离婚时夫妻间借贷如何处理/l/zw/159328.html印发《交通银行国债项目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l/zw/159327.html 拖欠借款近三年迟迟不肯还却开着宝马天天去酒店浴场/l/zw/159326.html 下发《银行代理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l/zw/159325.html违法转包人拖欠工钱承包人连带担责/l/zw/159317.html伦敦金融时报指数/l/zw/159316.html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担保债务的责任承担/l/zw/159315.html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17最新)/l/zw/159314.html 主张债权不要超过诉讼时效/l/zw/159306.html印发《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最新)/l/zw/159305.html公证后的债权书并非都有强制力/l/zw/159304.html央企违规买卖股票将严惩/l/zw/159303.html弟弟欠债无力偿还玩失踪姐姐房子被抵押/l/zw/159295.html‘08湘有色’公司债今起发行/l/zw/159294.html没用借条引发的纠纷法官活用规则巧断案/l/zw/159293.html道·琼斯指数/l/zw/159292.html追债方法也要得当,以下案例你知道几个/l/zw/159284.html什么是对冲基金/l/zw/159283.html江苏公路局146.65亿元债务/l/zw/159282.html中粮地产获准发行12亿公司债/l/zw/159281.html民间借贷切莫‘以暴制暴’/l/zw/159273.html全面开放国债转让市场的通知/l/zw/159272.html未到期债权能否执行/l/zw/159271.html做好凭证式国债销售工作的通知/l/zw/159270.html凭‘白纸’借条赢官司/l/zw/159262.html28日将发12亿10年期次级债/l/zw/159261.html建设工程中途清场的工程款结算问题/l/zw/159260.html什么是基础面/l/zw/159259.html交通肇事被判赔8万4年债务纠纷法官一夕执结/l/zw/159251.html 证监会发布股东大会规则全程护卫股东依法行权/l/zw/159250.html 她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l/zw/159249.html什么是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l/zw/159248.html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权转让是否有效/l/zw/159240.html输血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石油将发600亿公司债/l/zw/159239.html 请托债务有违公序良俗/l/zw/159238.html签署《国家开发银行2017年金融债券主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l/zw/159237.html债权人追债未果终诉讼借款利息纠纷怎么解决/l/zw/159229.html 什么是基金发起人/l/zw/159228.html朋友借款10万元后死亡向亡者女儿索赔获支持/l/zw/159227.html 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1991年国家投资债券会计处理手续》的通知/l/zw/159226.html有借条就能胜诉了吗/l/zw/159218.html银行贴钱挖别家墙脚/l/zw/159217.html民间借贷需立法监管/l/zw/159216.html什么是基金收益/l/zw/159215.html债权转让问题案例解析/l/zw/159207.html基金发起人须具备的条件/l/zw/159206.html济宁化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l/zw/159205.html 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l/zw/159204.html中间人变借款人不还钱被拘/l/zw/159196.html 银行滞纳金怎么算/l/zw/159195.html高铁债务水平安全可控/l/zw/159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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