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

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发[2003]8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3.02.21

【实施日期】2003.02.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3]8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矿产资源规划》)已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予以发布实施。现就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产资源规划》是我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以及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的方针,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工作。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的原则,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我区优势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

矿产资源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04-08 发布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章来源: 1995年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矿业经济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自治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可以优先开发利用。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和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第六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依法取得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并可以依法转让。禁止在他人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范围内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办矿山企业,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依法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和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第八条自治区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自治区实行地质成果有偿转让制度。有偿转让的地质成果,应当经国有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第九条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二)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监督管理; (三) 负责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 (四) 负责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

广西矿产资源分布

广西矿产资源分布 发表时间:2008-9-5 11:09:32 来源:作者:点击数: 河池地区: 锡、锑、甸、铜、钨、金、银、铁、锰、汞、砷、碳 河池市:铅、锌、锑、锡 宜州市:煤、锰、石灰石 天峨县:锑、铁、铜、煤、水晶矿 凤山县:黄金、硫磺、大理石 南丹县:锡、锑、钨、铅、金、银、铜、铁、汞、砷、煤、锌、铟、镉 都安瑶族自治县:石灰石、黑白大理石、五彩石、煤、锰、银 罗城仡佬族自治县:石英矿岩、煤、锡、铁、镍、锑、铜 怀群镇:铁矿、铅锌矿 巴马瑶族自治县:钛、铁、锰、金、铜、锑、硅石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煤、铁、铅、锌、滑石 大化瑶族自治县:钛铁矿、石英矿、辉绿岩、大理石、滑石 百色地区:铝、石油、铜、锑、金、锰、大理石、煤、水晶、膨润土 百色市:褐煤、辉绿岩、锑 平果县:铝土矿 西林县:锑、磷、水晶石 德保县:金、银、大理石、铝土、铀、锰、钨、锑、铜、铁、硫铁、磷、水晶、铅锌、重晶石、冰洲石、钾、石棉 平山乡:金、铁、锑 田阳县:煤、石油、铝土 靖西县:铅、锌、锑、锰、煤、磷、汞、沙金、锡、铜、水晶、重晶、石棉、滑石 田东县:煤、石油、金、锑、铁、锰、磷、铝土、硫铁、石膏、滑石、膨润土

那坡县:钢、铁、锌、钛、锰、金、煤、石灰石、辉绿岩 隆林各族自治县:锑、煤、水晶、石英、石灰石 贺州地区:金、银、锡、钨、铅锌、铁、钛铁、镍、大理石、花岗岩 贺州市:银、铜、铁、锰、铝 钟山县:花岗岩、大理石、锡、钨、锑、铅、锌、钼、锰、铁以及煤、磷、水晶、高岭土 昭平县:金、银、铁、铅、锰、锌、大理石、重晶石 富川瑶族自治县:煤、金、锡、锰、钨、铁、大理石、花岗岩、水晶 柳州地区:重晶石、铅、锌 融安县:铅锌、铁、硫铁、石灰石、河沙 象州县:晶石矿 来宾县:锰、铁、铝、煤、石膏石 鹿寨县:铁、锰、重晶石、大理石 武宣县:大理石、重晶石、白云石 融水苗族自治县:锡、钨、锑、铜、金、铁、蛇纹石、石英、大理石、花岗岩 金秀瑶族自治县:铜、铁、铅、锌、钨、金、重晶石、彩色大理石、彩色花岩石、稀土、石灰石 三江侗族自治县:铁、铝、锌、金、铜、钒、锰、钨、铀、石煤、辉绿岩、重晶石、石英石、大理石 南宁地区:锰、钨、钠硝、金、银、膨润土、滑石 凭祥市:有金矿、硫铁矿、大理石 扶绥县:铅、锌、铜、铁、锰、煤、重晶石、陶土、大理石、石灰石 大新县:锰、铅锌、铀、磷、大理石、铜、硫铁、金、锑、白钨、重晶石、铝土、赤铁、红锑、石煤、钾、水晶、钛铁、钛土、独居石 上林县:金、煤、石煤、钡、锰、滑石、水晶石、石英石、大理石、花岗岩、铁、铜、铅锌、红锑、高岭土 天等县:锰、铁、金、磷、水晶、重晶石、大理石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中国矿产资源分布介绍

中国矿产资源分布介绍 铁矿:全国已探明的铁矿区有1834处。大型和超大型铁矿区主要有:辽宁鞍山一本溪铁矿区、冀东一北京铁矿区、河北邯郸一刑台铁矿区、山西灵丘平型关铁矿、山西五台一岚县铁矿区、内蒙古包头一白云鄂博铁锈稀土矿、山东鲁中铁矿区、宁芜一庐纵铁矿区、安徽霍丘铁矿、湖北鄂东铁矿区、江西新余一吉安铁矿区、福建闽南铁矿区、海南石碌铁矿、四川攀枝花一西昌钒钛磁铁矿、云南滇中铁矿区、云南大勐龙铁矿、陕西略阳鱼洞子铁矿、甘肃红山铁矿、甘肃镜铁山铁矿、新疆哈密天湖铁矿,等等。 锰矿:全国已探明的锰矿区共有213处,主要有:辽宁瓦房子锰矿;福建连城锰矿;湖南湘潭、民乐、玛瑙山、响涛园等锰矿;广东有小带、新椿等锰矿;广西八一、下雷、荔浦等锰矿;四川高燕和轿顶山锰矿;贵州遵义锰矿。 铬铁矿:有56处产地,主要是新疆萨尔托海、西藏罗布莎、内蒙古贺根山、甘肃大道尔吉等铬矿。 铜矿:已探明矿区910处,主要为:黑龙江省多宝山;内蒙古自治区乌奴格吐山、霍各气;辽宁省红透山;安徽省铜陵铜矿集中区;江西省德兴、城门山、武山、水平;湖北省大冶一阳新铜矿集中区;广东省石菉;山西省中条山地区;云南省东川、易门、大红山;西藏自治区玉龙、马拉松多、多霞松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舍勒等铜矿。 铝土矿:有310处产地,主要为:山西省的克俄、石公、相王、西河底、太湖石、郭偏梁一雷家苏、宽草坪;河南省的曹窑、马行沟、贾沟、石寺、竹林沟、夹沟、支建;山东省的淄博;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平果那豆;贵州省的遵义(团溪)、林歹、小山坝等铝土矿区。 铅锌矿:有产地700多处,主要为:黑龙江省的西林;辽宁省的红透山、青城子;河北省的蔡家营子;内蒙古自治区的白音诺、东升庙、甲生盘、炭窑口;甘肃省的西成(厂坝);陕西省铅硐山;青海省的锡铁山;湖南省的水口山、黄沙坪;广东省的凡口;浙江省的五部;江西省的冷水坑;江苏省的栖霞山;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大厂;云南省的兰坪、会泽、都龙;四川省的大梁子、呷村等铅锌矿。 镍矿:有产地近百处。主要是吉林省的红旗岭、赤柏松;甘肃省的金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拉通克、黄山;四川省的冷水菁、杨坪;云南省的白马寨、墨江等镍矿。 钼矿:有产地222处,主要是吉林大黑山;辽宁省杨家杖子、兰家沟;陕西省金堆城;河南省栾川等钼矿。 钨矿:探明产地252处,主要是江西省西华山、漂塘、大吉山、盘古山、画眉坳、浒坑、下桐岭、岿美山;福建省行洛坑;湖南省柿竹园、新田岭、瑶岗仙;

矿山资源管理办法

矿山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矿山资源,保证矿山采掘(剥)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矿山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矿山资源的管理。 第三条矿山资源管理包括合理、高效、充分利用矿山资源;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进步,努力提高回采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矿石损失率和贫化率;优化采场生产秩序,为提高矿山综合效益服务。 第四条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生产准备矿量监督管理、矿石损失贫化监督管理、储量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矿山处是、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自有矿山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分工要求 (一)制定矿山资源管理办法和矿山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公司矿山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立项及方案审查,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四)矿山资源贫化、损失管理,三(二)级矿量动态监测

管理,地质储量管理和核销。 (五)矿山地质测量资料、图纸、台帐及相关的技术档案等专业基础工作监管。 第七条生产单位分工要求 (一)健全地测机构,配备地测人员。 (二)制定并执行矿山生产地质标准。 (三)提出矿山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和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立项方案。 (四)配合地勘单位完成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工作。 (五)矿山生产中做好三(二)级矿量管理,矿石贫化、损失计划与管理,地质储量管理和核销。 (六)建立、完善、保管并上报各类图件、台帐、报表和报告。 第二章生产准备矿量管理 第八条生产准备矿量是根据矿山开采准备工程和地质工作程度不同所圈定和计算的可采储量,是编制矿山近期采掘 (剥)生产技术计划的依据。生产准备矿量在露天矿山划分为开拓、回采二级,在地下矿山划分为开拓、采准、回采三级。 第九条生产准备矿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核定和提出矿山生产准备矿量合理保有指标;按时计算和填报生产准备矿量实际保有量;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矿量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监督、检查生产准备矿量管理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措施,

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科学合理地对矿产资源资产进行估价是实施矿产资源资产有偿取得和转让制度的关键和前提。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地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合资、合作或者独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转让。

第六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保护环境,防治地质灾害,防止水土流失,做好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秩序,保护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作业区和矿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 第九条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一)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第十条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包括使用地方留成的矿产资源补偿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答案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答案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均属矿产资源。 2、什么是矿产品? 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3、什么是探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4、什么是探矿权人?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5、什么是采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6、什么是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7、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招标?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

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 8、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拍卖?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9、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挂牌?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10、什么是开采回采率? 露天和地下开采的矿山,计算开采区域(范围)内实际采出矿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叫做回采率。根据计算范围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进井回采率。开采回采率系指全矿井或矿务局的回采率。11、什么是采矿贫化率? 由于废石、矸石混入高品位矿石,导致采出矿石品位开采前工业储量中矿石地质品位的现象,叫做矿石贫化。计算区域(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叫做采矿贫化率。 12、什么是选矿回收率? 选矿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份的重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份重量的百分数,叫做选矿回收率。 13、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广西自然资源

广西自然资源 一、矿产种类与矿产地 截至2001年底,广西已发现矿种145种(含亚矿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7种,约占全国已探明资源储量矿种(212种)的45.75%,其中探明的钇、铼、芒硝、凝灰熔岩、麦饭石储量尚未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已发现但尚无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48种。目前,探明资源储量矿产地1326处,保有资源储量矿产地1286处。详见图1-1、图1-2、图1-3、图1-4、表1-1、表1-2。

2001年广西矿产种类一览表

资料来源:《截至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简表》广西国土资源厅,2002年4月;矿种名称下加横线者为已探明资源储量尚未上储量表的矿种。 2001年广西具保有资源储量的矿种(亚矿种)及产地数统计表 资料来源:《截至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简表》广西国土资源厅,2002年4月 二、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在全国各省(区)同类矿产的比重 广西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较丰富,在全国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列在全国前十位的矿产有64种,居前5位的有47种,其中以非金属矿产最多。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45种支柱性重要矿产广西有35种探明资源储量,其中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前十位的有:锰、锑、磷钇矿、钛、铅、锌、铝、钨、银矿、轻稀土矿、滑石、重晶石、水泥用灰岩、高岭土、普通萤石等矿种(详见表1-3)。 广西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前十位的矿种

资料来源:全国矿产储量表汇总表(截止2000年底),为旧标准仅供参考。 广西有的矿产虽然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但其富矿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同类矿产的比例却很低,如铌坦矿、镉矿等,其保有资源储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64%和6.84%。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同类矿产总量大于20%的矿产17种,详见表1—4。 广西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同类矿产总量(>20%)统计表 资料来源:全国矿产储量表汇总表(截止2000年底),为旧标准仅供参考。 (三)矿产资源潜在价值 截至2001年底,广西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并有保有资源储量的89种矿产(不含铀、石油、天然气),保有资源储量潜在总值8208.17亿元,在全国约居第22位。人均拥有潜在总值1.73万元,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8.0%;每平方公里国土拥有潜在总值346.83万元,约为全国每平方公里国土拥有量的27.20%。保有资源储量矿产中,35种主要矿产(全国有45种主要矿产)潜在价值5485.03亿元,占广西潜在总值的66.82%。 从矿种上看,潜在价值超千亿元的矿产有钒(1243.25亿元)、煤(1119.96亿元)、饰面花岗岩(1009.01亿元)。潜在价值介于400~1000亿元的矿产有水泥用灰岩(731.19亿元)、石膏(715.66亿元)、镓(472.68亿元)、饰面大理岩(431.15亿元);潜在价值介于100~400亿元的矿产有:铝(216.11亿元)、锰(207.40亿元)、熔剂用灰岩(126.57亿元)、饰面用灰岩(284.09亿元)、膨润土(171.99亿元)。潜在价值介于100~1000亿元的矿产合计为6729.06亿元,占全部矿产潜在价值的81.98%。

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00927(颁布时间) 20001201(实施时间) 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2000年8月17日洛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第三条市、县(市、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和矿产品经营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会同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应服从矿产资源规划。 第五条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生产及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条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并办理登记。 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探矿权申请人向勘查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探矿权时,可以同时将申请资料报送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送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勘查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 (一)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申请区块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 (二)申请区块范围内重要工程、大型设施、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林区及自然保护区等情况。第七条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十日内,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探矿权人必须按照发证机关核准的勘查项目范围和实施方案进行勘查工作。不得以采代探,不得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 探矿权人变更登记的,经原发证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勘查项目完成 后,自地质勘查报告被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探矿权人应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批意见书。

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XX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的依据 (1) (二)指导思想 (1) (三)基本原则 (2) (四)规划定位、期限及适用范围 (3) 二、规划背景 (4) (一)矿产资源特点及优势矿产 (4)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7) (三)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12) (四)社会经济背景 (14) 三、规划目标 (15) (一)总体目标 (15) (二)2016—2020年规划目标 (15) (三)2021—2025展望期目标 (19) 四、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矿产资源勘查 (20)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矿种 (20) (二)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 (三)矿产资源勘查 (22) (四)勘查准入条件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矿 (28) 五、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 (32) (一)调控开采总量 (32)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 (33)

(三)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40) (四)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和开采规划区块 (42) 六、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44) (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 (45)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研究项目 (47) (三)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保证措施 (47) 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48)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布局 (48)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重点治理工程 (51) (三)矿山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53) 八、规划实施和保证措施 (55) (一)完善规划体系 (56)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56) (三)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实施 (58) (四)加强规划基础建设 (58)

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第1条为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的保护和使用矿产资源,治理矿业环境,整顿矿业秩序,加强我矿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我矿制定的“三率”考核指标及其方法,也便于市、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我矿实施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责任制度 1、技术科对全矿治理开采煤炭资源和保证全矿回采率指标达到要求,负直接责任。 2、因地测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科负责,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设计和审查批准者负责;因不按设计施工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采掘工区队长负责;因施工措施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科负责。 3、在掘进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按设计继续施工,将造成不合理损失时,该区队技术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该区队技术员负责。 4、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超出设计规定的顶底煤和浮煤损失,以及超出设计规定的煤柱损失,由综采工区技术员负责。 5、每个工作面每月的产量统计,瞒报或虚报由调度室负责。 6、穿采工作面煤质数据,不及时或不按实际测定造成回采计算失误者,由调度室负责。 7、采掘人员不按规定做好煤厚记录或煤厚数据记录不实者,由采掘人员负责。 第3条业务管理与监督 1、技术科是我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负

责全公司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其责任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2、每月制定生产计划时,由储量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出每个工作面的回采率计划。 3、储量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算出当月各工作面的回采率,做出奖惩的依据。 4、地测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准确地探测煤厚,并建立专门的台帐。 5、当发现不合理丢煤或即将丢煤时,由技术科下达《丢煤通知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采掘工作面要限期整改。 6、采掘工作面结束前,储量管理人员要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停采位置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7、矿其它有关科室人员均有权制止随意丢煤炭资源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8、凡该小组中的有关单位,每月把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该小组汇报,并由该小组整理汇总向总工程师汇报。 第4条奖惩规定 1、煤巷掘进过程中,随意丢失顶底煤,厚度大于0.5米,长度大于5米的巷道,必须返工处理,若不及进行处理,对区队主要领导及责任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按回采工作面考核回采率指标,对各综采工区的煤炭回收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罚。 3、储量管理人员如不及时准确地算出每月工作面回采率,对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南宁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六月

(2008—2015年) 编制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规划编制项目承担单位: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项目负责人:郑跃鹏 编写人员:李毅郑跃鹏王建业张紫峰 陈世文郭尚其龚国华谭少初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形势 (2)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2)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3)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现状 (6)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8) 六、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保障程度 (8)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目标 (12)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4) 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 (14) 三、加强管理 (19)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0) 一、开发利用方向与开采总量调控 (20)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20) 三、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30) 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与综合利用 (32)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4) 第七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调查与监督.. 37 一、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与监督 (37) 二、调查与监督实施方案 (37)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40) 一、规划的实施 (40) 二、保证措施 (40) 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编制说明 (43)

附表 附表1 南宁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南宁市主要矿床(点)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南宁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南宁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南宁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南宁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南宁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附表8 南宁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9 南宁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附表10 南宁市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11 南宁市矿业经济区规划表 附表12 南宁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附表13 南宁市主要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4 南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规划表 附图 附图1 南宁市矿产资源分布图1:20万附图2 南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20万附图3 南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图1:20万附图4 南宁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及规划图1:20万附图5 南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1:20万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发布自 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 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发布部门:规划处发布人:发布时间: 2011-11-16 14:21:22 浏览次数:8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1 (一)矿产资源概况 (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2)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障能力 (4) (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5)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7 (一)指导思想 (7) (二)规划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1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1) (二)矿产资源勘查 (12) (三)勘查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 (14)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5) (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6) (三)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和开采规划区块 (16)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8) (五)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19) (六)矿产资源保护 (19)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20 (一)矿业经济空间布局 (20) (二)矿业经济结构调整 (21) 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2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 (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22)

(三)积极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22)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23) (五)实施重点工程 (23)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 (一)推进规划的法制建设 (24) (二)完善规划的管理体系 (24) (三)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25)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 (25) (五)推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 (26)

全球矿产资源分布

全球矿产资源分布 一般分为能源矿产(或称燃料矿产)和非能源矿产资源两大类。 能源矿产指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等。 非能源矿产资源又分为黑色金属矿产(或称铁、铁合金金属)资源,指铁、锰、铬等; 有色金属矿产(或称非铁金属)资源,按物理、化学、价值和在地壳中的分布状况,有色金属分为五类,即重、轻、贵、半金属和稀有金属等。 还有非金属矿产,其中又把钾盐、磷、硫等称为农用矿产资源。 目前在世界广泛应用的矿产资源有80余种,其价值高、利用范围广、在国际市场与占有重要地位的非能源矿产有铁、铜、铝土、锌、铅、镍、锡、锰、金和磷酸盐等10种,分述如下: 世界非能源矿产资源分布总特征分布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少数国家和地区。这与各国各地区的地质构造、成矿条件、经济技术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有:美国、中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较丰富的国家有:巴西、印度、墨西哥、秘鲁、智利、赞比亚、扎伊尔、摩洛哥等。 1.世界七大储油区:中东波斯湾(世界最大石油储藏区、生产区、出口区),拉丁美洲(墨西哥、委内瑞拉等),非洲(北非撒哈拉沙漠和几内亚湾沿岸),俄罗斯,亚洲(东南亚、中国),北美(美国、加拿大),西欧(北海地区的英国和挪威)。 2.世界煤主要分布在三大地带:①世界最大煤带是在亚欧大陆中部,从我国华北向西经新疆、横贯中亚和欧洲大陆,直到英国;②北美大陆的美国和加拿大;③南半球的澳大利亚和南非。欧洲的主要煤矿有:俄罗斯的库兹巴斯煤田,乌克兰的顿巴斯煤田,德国的鲁尔煤田,英国的奔宁山脉。 美国的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阿巴拉契亚山脉附近。 3.世界铁矿主要分布在俄罗斯、中国、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国。 欧洲有库尔斯克铁矿(俄罗斯)、洛林铁矿(法国)、基律纳铁矿(瑞典)和英国奔宁山脉附近的铁;美国的铁矿主要分布在五大湖西部;印度的铁矿主要集中在德干高原的东北部。 世界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世界上用途广、产值大的非能源矿产有铁、镍、铜、锌、磷、铝土、黄金、锡、锰、铅等。世界上的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开采主要在发展中国家,而消费量最多的是发达国家。 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世界上10种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 铁 世界总资源量8500亿吨,探明储量4000亿吨,含铁量930.8亿吨。主要分布在巴西(占17.5%)、俄罗斯(16.8%)、加拿大(11.7%)、澳大利亚(11.5%)、乌克兰(9.8%)、印度、

XXX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县矿产资源的管理与开发,维护矿业秩序,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促进我县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含金属矿产资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下同),属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三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为了更好地规范开采秩序,确保本暂行办法的实施,县成立“翁源县矿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矿管办”),并成立“翁源县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大队”(与“创卫综治大队”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综合整治与管理、统筹组织协调和规范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矿权人是指依法取得矿业开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采矿权人实行有偿取得制度,新设采矿权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形式公开出让。 第七条开采矿产资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 第八条开采矿产资源应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采矿权人必须与有关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被破坏的矿区、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九条县国土资源局是本县辖区内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矿主管部门),负责在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务、林业、环保、公安、安监、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县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治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矿产资源开采 第十条对矿产资源实行计划开采、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的开采登记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广西矿分布

广西矿产资源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沿海的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南部边疆,简称桂。南濒北部湾,北、东、西三面分别与贵州、湖南、广东、云南等省相邻。西南与越南毗邻,陆界国境线637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595公里,岛屿697座,岛屿海岸线长604.5公里。全区陆地面积23.666万平方公里,辖8地区、5地级市、7县级市、63县、13自治县。是中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南边沿中国南海的北部湾,西南与越南交接。陆地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是中国西南内陆连接沿海地区的枢纽。广西在中国全方位开放以及在大西南联合开放开发中占有战略地位和主导作用。广西还是中国唯一具有沿海、沿江、沿边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矿产资源 广西是矿产资源富集区,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称号,发现的矿种近百种。其中,铟储量雄居世界之冠,比世界其他国储量的总和还多,锰、锡矿储量均占全国总储量的1/3。广西矿产种类多,储量大,分布较集中,开发前景广阔。发现的矿产近百种,探明储量的70种。其中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有53种,居全国首位的锰、锡、砷、膨润土等14种,列全国第2~6位的有钒、钨、锌、锑、银、铝、滑石、重晶石等25种。此外,天然气、石油资源也有开发前景。广西的河流多,落差大,水流急,水力资源开发的潜力很大。 广西矿产资源分布 河池地区:锡、锑、甸、铜、钨、金、银、铁、锰、汞、砷、碳 河池市:铅、锌、锑、锡宜州市:煤、锰、石灰石 天峨县:锑、铁、铜、煤、水晶矿 凤山县:黄金、硫磺、大理石 南丹县:锡、锑、钨、铅、金、银、铜、铁、汞、砷、煤、锌、铟、镉 都安瑶族自治县:石灰石、黑白大理石、五彩石、煤、锰、银 罗城仡佬族自治县:石英矿岩、煤、锡、铁、镍、锑、铜 怀群镇:铁矿、铅锌矿 巴马瑶族自治县:钛、铁、锰、金、铜、锑、硅石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煤、铁、铅、锌、滑石 大化瑶族自治县:钛铁矿、石英矿、辉绿岩、大理石、滑石 百色地区:铝、石油、铜、锑、金、锰、大理石、煤、水晶、膨润土 百色市:褐煤、辉绿岩、锑 平果县:铝土矿西林县:锑、磷、水晶石 德保县:金、银、大理石、铝土、铀、锰、钨、锑、铜、铁、硫铁、磷、水晶、铅锌、重晶石、冰洲石、钾、石棉 平山乡:金、铁、锑 田阳县:煤、石油、铝土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2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2012年3月30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地矿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第七条修改为:“探矿权、采矿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国家规定协议出让的除外。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勘查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四、第二十条第四款修改为:“开采河道外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粘土等矿产资源,由县地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五、第二十三条修改为:“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采矿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五)安全预评价报告;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八)土地复垦方案; “(九)地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第二十八条修改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七、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实行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等闭坑工作。其闭坑工作经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及利息。” 八、第三十九条修改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采矿活动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矿区范围进行勘查、采矿活动的,由县以上地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恢复植被;在违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用于违法活动的工具、设备等先行登记保存,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无证勘查或越界勘查的,处以其勘查项目资金30%的罚款,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世界矿产资源的分布

世界矿产资源的分布 一般分为能源矿产(或称燃料矿产)和非能源矿产资源两大类。能源矿产指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等。非能源矿产资源又分为黑色金属矿产(或称铁、铁合金金属)资源,指铁、锰、铬等;有色金属矿产(或称非铁金属)资源,按物理、化学、价值和在地壳中的分布状况,有色金属分为五类,即重、轻、贵、半金属和稀有金属等。还有非金属矿产,其中又把钾盐、磷、硫等称为农用矿产资源。目前在世界广泛应用的矿产资源有80余种,其价值高、利用范围广、在国际市场与占有重要地位的非能源矿产有铁、铜、铝土、锌、铅、镍、锡、锰、金和磷酸盐等10种,分述如下。 世界非能源矿产资源分布总特征分布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少数国家和地区。这与各国各地区的地质构造、成矿条件、经济技术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有:美国、中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较丰富的国家有:巴西、印度、墨西哥、秘鲁、智利、赞比亚、扎伊尔、摩洛哥等。 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世界上10种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铁 世界总资源量8500亿吨,探明储量4000亿吨,含铁量930.8亿吨。主要分布在巴西(占17.5%)、俄罗斯(16.8%)、加拿大(11.7%)、澳大利亚(11.5%)、乌克兰(9.8%)、印度、中国、法国、南非、瑞典、英国等。其中富铁矿1400亿吨,以澳、巴西、俄、乌、印度、瑞典、南非等居多。 铜据国外统计,现铜储量为6.41亿吨(金属含量),70%分布在4个不同的地质一地理区:①智利和秘鲁的斑岩铜矿区,是世界最大铜矿藏区,占世界总储量的27%。②美国西部的班铜矿区和砂页岩型铜矿,约占总储量的20%;③赞比亚北部与扎伊尔毗邻处的砂页岩铜矿带,约占总储量的15%,分布在长55公里、宽65公里的带状区,是世界储量最大、最著名的铜矿带。④俄罗斯、哈萨克各类铜矿占10%。按国家分,智利居首位(20.9%)、次为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赞比亚、秘鲁、扎伊尔、加拿大、哈萨克等。近年波兰、菲律宾等国也有新的发现,并进入世界前列。 铝世界铝土矿总储量250多亿吨。主要分布在几内亚、澳大利亚、巴西、牙买加、印度等国。五国合占总储量的60%。还有中国、喀麦隆、苏里南、希腊、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等。铅锌在自然界中多为铅锌复合矿床,其消费量仅次于铁、铝、铜居第4(锌)和第5(铅)位。已探明铅储量1.5亿吨,锌1.15亿吨。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和哈萨克等国。合计约占铅储量的70%和锌储量的60%。 锡世界探明储量1014万吨。锡矿呈带状分布,太平洋地区是主要蕴藏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和东亚两大锡矿带。东南亚锡矿带北起缅甸的掸邦高原,沿缅泰边境向南经马来半岛西部,延伸到印度尼西亚的邦加岛和勿里洞岛。伴生有钨,故有“锡钨地带”之称。其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60%。东亚锡矿带:①西起中国云南个旧,向东沿南岭构造带延伸到广西:②南起朝鲜北部,经中国东北地区一直延伸到俄罗斯的西伯利亚;③从中国的海南岛起,沿中国东南沿海延伸到香港一带;④日本本州岛北部的小型锡钨矿,是中国大陆锡矿带的侧端。此外,南美洲安第斯锡矿带,非洲中部等地也有锡矿分布。从国家看以印尼、中国、泰国、马来西亚、玻利维亚等国储量较多。 锰现世界已探明储量120亿吨,集中分布在南非(占45%),乌克兰、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和中国等国。 镍世界总储量1.1亿多吨,集中分布在新喀里多尼亚、古巴、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印尼等国。 金属贵金属。世界总储量4.1万多吨,主要分布在南非(69%)、俄罗斯(约占10%)、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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