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附件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
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许可范围第五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制品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泉水是以地下自然涌出的泉水或经钻井采集的地下泉水,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水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其他饮用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固体饮料是指以粉末形式加工制作的饮料,常见于咖啡、奶茶等饮品。
为确保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相关国家和地区对固体饮料的生产过程进行许可证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生产设备(一)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生产设备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并能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环境。
二、原材料(一)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从正规渠道采购。
原材料的质量应经过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原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存放区域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记录。
三、生产工艺(一)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配备相应的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应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境和产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温度控制、时间控制等,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时间、生产人员、工艺参数等信息。
四、质量控制(一)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检验等。
检验结果应做好记录,并保留一定时间。
(二)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生产、召回等。
(三)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控,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洁净。
(一)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具备保护产品的功能。
包装材料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二)包装过程中应保证卫生环境,避免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六、文档管理(一)建立相应的文档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
这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二)相关文档应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管理和查询。
七、食品安全管理(一)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等。
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固体饮料的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请同时执行:关于发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1999《果香型固体饮料》;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饮料生产许可的管理而发布的一份标准文档。
本文对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应用意义等方面。
一、背景饮料产业是我国快速发展的产业之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对饮料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随着饮料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饮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饮料市场的正常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饮料生产许可的管理,并于近年发布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
二、主要内容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申请材料饮料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包括《饮料生产卫生许可申请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场地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选址报告、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平面图、清洁消毒验收记录等。
2.审查标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标准主要包括:(1)企业的注册资本和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生产车间的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生产车间的布局和设计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是否符合工艺流程图的要求。
(4)企业的员工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具有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5)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管理制度等。
3.审查程序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受理申请材料。
(2)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符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标准。
(3)现场审查: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查看,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用水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完成现场勘查表。
(4)评估:对企业生产车间、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得出评估结论。
(5)决定:审核通过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饮料生产卫生许可证》,否则进行回复处理。
三、应用意义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在维护饮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卫生、高效的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饮料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查工作,加强对饮料质量安全的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饮料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审查的工作。
第三条许可审查是指对饮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等进行专业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第二章审查范围(一)生产设备是否满足饮料生产的要求,如具备生产、存储、灌装等功能,并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明。
(二)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三)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存储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五)企业的人员资质、组织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第五条许可审查工作应包括对以下方面的评估:(一)饮料成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物。
(二)饮料生产过程是否存在操作规范、卫生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三)饮料的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四)企业是否具备批量生产能力,能满足市场需求。
第三章审查程序第六条饮料生产企业在申请许可前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产品配方、生产设备清单等。
第七条许可审查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更详尽的资料。
第八条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企业,审查意见可以分为通过、需要补充材料和不通过三种。
(一)通过,即审查机构认为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有资格获得饮料生产许可。
(二)需要补充材料,即审查机构认为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问题,需要申请企业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
(三)不通过,即审查机构认为申请企业不符合饮料生产许可条件,不能获得许可。
第九条申请企业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材料,并重新递交给审查机构。
第四章审查结果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在接收修改、补充材料后重新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评估。
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十二条审查机构应把审核结果记录在相关档案中,保留三年以上。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饮料生产企业在获得饮料生产许可后,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依法进行生产。
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1999《果香型固体饮料》;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99《果香型固体饮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详述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详述饮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对饮料生产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其中就包括了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生产场地及设备1.生产场地:饮料生产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隔离和防护等条件,彻底杜绝污染源。
2.生产设备:饮料生产设备应当采用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高标准设备,并且要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与食品接触的部分要采用不锈钢等无毒、耐腐蚀、易清洗的材质。
二、原材料管理1.原材料:饮料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标准。
公司应建立原材料进货、验收、入库等相关制度,保证所采用的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良好。
2.储存和保管:原材料的储存和保管要符合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原材料在存放期间不会发生变质和污染。
三、生产工艺控制1.生产工艺:饮料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执行各个生产工艺,包括混合、浸泡、发酵、杀菌等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把控,以确保产品质量。
2.生产条件:制造饮料时的生产条件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建立相关制度,要求生产车间杜绝脱皮、掉漆、地面积水、缺陷设备等现象,避免病菌生长和污染。
四、水源管理1.水源:饮料产品中所含的水源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并且必须进行相关的检测和审核,确保水源的安全。
2.净化处理:生产过程的水源必须经过相关的净化处理,以确保水源的优良品质,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五、产品标签规范1.标签规范:每一款饮料产品在生产之前都必须正确的坚持标签规范,标明所有的基本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等信息。
2.标签审查:每一款提供销售的饮料产品都必须通过相关的部门审查,以确保产品的标签规范、准确、符合合法规定。
6.包装容器规范1.包装材料:饮料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同时要满足防潮、防火、防处理等要求。
(完整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附件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
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许可范围第五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2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制品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泉水是以地下自然涌出的泉水或经钻井采集的地下泉水,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水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料市场不断扩大,各种品牌的饮料产品也层出不穷。
然而,饮料行业也面临着质量、安全等问题。
为了确保饮料制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国家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对饮料生产厂家进行许可证审查。
本文将对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相关法律法规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关于加强饮料卫生监督管理的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
2、饮料标准:GB/T 10786-2008《一般饮料汁类》含糖饮料、非酒精饮料、水果汁和冷饮等一般饮料的生产质量标准。
二、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
2、生产设备、场地和卫生条件: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场地进行检查,包括有无生产许可证和其他必要的执照,产品生产准备情况和厂房的卫生条件等。
3、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检查:对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水、果汁、食品添加剂、糖和乳制品等进行检查,确保它们的质量安全。
4、生产流程和产品配方:对企业的生产流程和产品配方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并针对产品的卫生和安全问题进行把控。
5、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查,确保企业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采用科学的检验方法检验其产品质量。
6、质量管理和监控措施:了解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措施,包括检测和监控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记录并报告质量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质量问题等。
7、产品标签包装和广告宣传:对企业的产品标签包装和广告宣传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不做虚假宣传。
三、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的注意事项1、企业要求实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生产场地及其环境要卫生整洁,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具备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资质,并具有检测报告。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99《果香型固体饮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饮料行业管理)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行业管理)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行业管理)最新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
(饮料行业管理)最新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最新饮料产品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
并经验收合格。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设备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要合理,减少迁回和往返,避免人流物流混杂交叉。
2.水处理车间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清洗及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规范未提);其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饮料产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审查细则《关于公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2009年1月14日国质检食监函〔2009〕19号)《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通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者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含饮用药品。
包含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与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含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与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操纵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保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操纵与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操纵与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与洁净度的操纵;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操纵;消毒剂选择与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操纵;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行业管理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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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铬(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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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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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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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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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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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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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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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耗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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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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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挥发性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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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氰化物 28 亚硝酸盐 29 菌落总数 30 大肠菌群 31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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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签内容除符合 GB7718 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GB8537 中的下列规定:
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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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浑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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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嗅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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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肉眼可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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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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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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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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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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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溴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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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碘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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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偏硅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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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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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溶解性总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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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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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
↓
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
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
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
4.自动包装设备;
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1999《果香型固体饮料》;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
获证企业的获证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定氮装置(适用蛋白型固体饮料);(六)干燥箱;(七)分析天平(0.1mg);(八)天平(0.1g)。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进行2次检验。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所抽品种应为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抽样数量为18个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后。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