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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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国家森林防⽕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的决定⽂号:国森防[2016]9号颁布⽇期:2016-03-29执⾏⽇期:2016-03-2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国家森林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省、⾃治区、直辖市森林防⽕指挥部、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持下,2013-2015年期间,各级森林防⽕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作⽅针,认真履⾏职责,狠抓⼯作落实,森林防⽕⼯作实现了⽕灾次数连续三年下降的好成绩,涌现出⼀⼤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安全和⼈民⽣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社会参与森林防⽕⼯作,国家森林防⽕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平⾕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等110个单位“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韩彦斌等280名同志“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个⼈”称号(详见附件1、2)。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新功。

各级森林防⽕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森林防⽕战线的⼲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真抓实⼲,进⼀步提升森林⽕灾综合防控⽔平,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民群众⽣命财产安全,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的贡献。

附件:1.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个⼈名单国家森林防⽕指挥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3⽉29⽇附件1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单位名单(共110个)1.北京市(2个)平⾕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延庆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2.河北省(2个)张家⼝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秦皇岛市⼭海关区国营林场3.⼭西省(2个)省森林防⽕预警监测中⼼灵⽯县森林防⽕应急分队4.内蒙古⾃治区(8个)⾃治区防⽕指挥部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兴安盟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林业防⽕办公室包头市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防⽕办公室⼤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森林管护局⼤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防⽕办公室5.辽宁省(2个)清原满族⾃治县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锦州市林业局6.吉林省(6个)省森林草原防⽕指挥部森林防⽕办公室长春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长⽩⼭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露⽔河林业局舒兰市林业局通化县林业局7.⿊龙江省(8个)省⼈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指挥部森林防⽕办公室伊春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嘉荫县⼈民政府森林防⽕办公室嫩江县森林消防⼤队伊春航空护林站沾河林业局⼤兴安岭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塔河县森林防⽕办公室8.江苏省(1个)南京市浦⼝区⼈民政府护林防⽕指挥部9.浙江省(3个)省⼈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丽⽔市莲都区森林消防⼤队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10.安徽省(3个)省林业厅森林防⽕办公室黄⼭市林业局岳西县林业局11.福建省(4个)南平市林业局漳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林业局尤溪县森林防⽕指挥部12.江西省(4个)省航空护林局南昌市林业局景德镇市枫树⼭林场万安县⼈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13.⼭东省(3个)⽇照市林业局临沂市林业局新泰市林业局14.河南省(3个)济源市林业局焦作市林业局平顶⼭市⼈民政府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15.湖北省(3个)宜昌市林业局咸宁市林业局红安县林业局16.湖南省(4个)长沙市林业局醴陵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郴州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公⼭国家级⾃然保护区管理处17.⼴东省(4个)省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云浮市森林防⽕指挥部惠东县林业局五华县双华镇⼈民政府18.⼴西壮族⾃治区(4个)⾃治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全州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来宾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平南县林业局19.海南省(1个)五指⼭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20.重庆市(2个)沙坪坝区农委巫溪县林业局21.四川省(6个)省森林草原防⽕指挥部森林防⽕办公室⽢孜藏族⾃治州林业局凉⼭彝族⾃治州林业局梓潼县林业局宣汉县林业局眉⼭市彭⼭区林业局22.贵州省(2个)贵阳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23.云南省(6个)昆明市林业局曲靖市林业局楚雄彝族⾃治州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溪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理⽩族⾃治州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保⼭市林业局24.西藏⾃治区(3个)⼯布江达县林业局丁青县林业局⽇喀则市林业局25.陕西省(2个)省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延安市森林防⽕指挥部26.⽢肃省(2个)祁连⼭国家级⾃然保护区管理局兰州市南北两⼭环境绿化⼯程指挥部27.青海省(2个)祁连县森林防⽕办公室⽟树州森林防⽕办公室28.宁夏回族⾃治区(1个)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局29.新疆维吾尔⾃治区(3个)天⼭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处塔城地区乌苏市林业局新疆兵团第九师⼀六⼀团林业⼯作站30.相关单位(10个)中国⽓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专业服务处武警内蒙古⾃治区森林总队⼤兴安岭⽀队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延边州⽀队武警⿊龙江省森林总队⼤兴安岭地区⽀队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南平市⽀队武夷⼭⼤队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凉⼭州⽀队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理州⽀队武警⽢肃省森林总队陇南市⽀队武警森林指挥部机动⽀队武警森林指挥部直升机⽀队31.国家林业局(4个)森林防⽕预警监测信息中⼼调度处北⽅航空护林总站森防协调处南⽅航空护林总站航空护林处南⽅航空护林总站保⼭站附件2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作先进个⼈名单(共280⼈)1.北京市(5⼈)韩彦斌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指挥中⼼主任董丰俊市森林公安局西⼭派出所所长王晓东昌平区森林公安处副科长李京徽房⼭区森林公安处副主任科员黄可全顺义区龙湾屯镇⼈民政府林业站站长2.天津市(1⼈)付⽴红蓟县林业局林业信息及森防预警监测中⼼主任3.河北省(7⼈)曹刚省森林防⽕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东宁承德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卫新保定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贾民灵寿县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扑⽕队队长武从慧邢台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范爱保邯郸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吴松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护林防⽕办公室主任4.⼭西省(7⼈)原俊敏长治市林业局副局长杨卫军忻州市林业局防⽕办主任刘⽂斌左权县林业局副局长任晓红安泽县森林防⽕指挥中⼼主任⾼建中五台⼭国有林管理局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刘旭斌太⾏⼭国有林管理局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武树国关帝⼭国有林管理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副队长5.内蒙古⾃治区(15⼈)于燕⾃治区防⽕指挥部办公室副调研员师迎柱⾃治区林业灾害应急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孟岩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科长⽜勇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副科长秦布和陶特格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林业局防⽕办森林消防中队队长李⼠军兴安盟科右前旗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范昀均⾚峰市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平鄂尔多斯市伊⾦霍洛旗林业局局长罗君通辽市森林草原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润军呼和浩特市林业局防⽕办主任安鹏达⼤兴安岭阿尔⼭林业局防⽕办副主任边继业⼤兴安岭⾦河林业局防⽕办书记、主任陈⽂阳⼤兴安岭满归林业局局长徐春海⼤兴安岭莫尔道嘎林业局防⽕处主任杨宪忠⼤兴安岭满归航空护林站航护科科长6.辽宁省(7⼈)黄静沈阳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刘冬梅⼤连市普兰店市森林公安局教导员王永军鞍⼭市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利局副局长王利君本溪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植桦营⼝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东魁⾩新市彰武县国有章古台林场护林员李⾦朝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7.吉林省(13⼈)刘顺省林业厅森林防⽕办公室调研员王⼤勇省林业厅森林防⽕办公室主任科员江波省航空护林中⼼科长刘吉晨三岔⼦林业局龙湾林场扑⽕队长孙庆年九台区卢家林场扑⽕队长吴纪峰⽩城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宝民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图嘎林场扑⽕队长刘焕达延边州⼈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科员刘伟永吉县⼈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宇通化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科员于德江长⽩⼭⾃然保护管理中⼼扑⽕队长刘宝⼭四平市实验林场扑⽕队员刘⼴友东辽县⽩泉林场?t望员8.⿊龙江省(16⼈)周明成呼玛县林业局局长李仁嫩江航空护林站科长王洋⿊河市爱辉区森林消防⼤队滨南中队中队长郭建杰七台河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陈鹏哈尔滨市阿城区⼈民政府森林消防⼤队副⼤队长⾼传东嫩江县林业局局长王德智省森林⼯业总局森林防⽕办副主任胡贵华松花江林业管理局森林防⽕办主任科员潘红梅双鸭⼭林业局森林防⽕办?t望员张新利⼋⾯通林业局森林防⽕办主任李晓光红星林业局森林消防⼤队⼤队长⽥宝宽⼤兴安岭地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宝林漠河县⼈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宝成⼗⼋站林业局森林防⽕办公室?t望员杨勇⼤兴安岭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韩芝莲阿⽊尔林业局森林防⽕办公室主任9.上海市(1⼈)王雅兴市林业局主任科员10.江苏省(4⼈)仲志勤省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宋建法宜兴市农林局防⽕办主任张洪亮⼤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于学东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11.浙江省(6⼈)贾伟江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戚顺利永嘉县桥下镇森林消防第⼀中队队长陈建新德清县森林消防办副主任陈建平建德市森林消防办主任赵忠明东阳市森林消防办常务副总指挥张跃进丽⽔市森林消防办副主任12.安徽省(6⼈)任家胜黄⼭市黄⼭区森林防⽕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汪⾃⼒池州市贵池区森林防⽕指挥部副指挥长、林业局局长钟⽟升舒城县森林防⽕办公室主任陈光⽂宣城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何厚余滁州市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副场长朱汪兴潜⼭县驼岭林场场长13.福建省(9⼈)胡宗仁建瓯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鉴三元区林业局局长赖健龙岩市林业局防⽕办主任邱银河华安县林业局防⽕办主任黄志森德化县林业局主任科员沈⼩彪晋江市农业局副主任、森林消防队队长龚 ? 宁德市林业局科员张细欣厦门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尤昌斌罗源县霍⼝畲族乡党委书记14.江西省(9⼈)戴⽂辉省⼈民政府森林防⽕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伟东德安县林业局局长罗强萍乡武功⼭风景名胜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喻秀平新余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邓习⾦赣州市⼈民政府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彭景福寻乌县林业局局长单庆华靖安县林业局局长王志峰德兴市森林消防⼤队队长娄永林黎川县林业局局长15.⼭东省(7⼈)韩黎光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委员会农业经济办公室主任禚琨青岛市森林公安局黄岛分局副局长张贯喜淄博市博⼭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亮省青州市杨集林场场长李代厅泰安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隋岩波乳⼭市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张祖仁五莲县林业局副局长16.河南省(7⼈)⾼⽟军辉县市⼈民政府护林防⽕指挥部副指挥长耿红敏驻马店市森林防⽕办公室主任孟宪华三门峡市森林防⽕办公室主任崔正明郑州市林业局局长李冠达洛阳市林业局副局长周云鹏信阳市⼈民政府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科员朱建权南阳市⼈民政府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7.湖北省(7⼈)吴成海⼗堰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平⾕城县防⽕办主任叶佑华蕲春县林业局局长余才伯通⼭县防⽕办专职副主任邓正宜巴东县防⽕办主任谭霄华神农架林区红坪林场场长杨成凯湖北省太⼦⼭林管局防⽕办主任18.湖南省(9⼈)刘忠辉省森林公安局消防处处长谢勇建攸县黄丰桥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队长刘鑫湘潭市林业局民警祁怀鑫桃源县林业局局长欧阳寿初涟源市林业局荷塘镇林业站站长龙安胜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吴⽂平邵阳县森林公安局政委丁俊琦岳阳市林业局森林防⽕办公室副主任陶建军青⽺湖国有林场⼀分场场长19.⼴东省(9⼈)李⼩川省林科院总⼯程师许灿光肇庆市林业局防⽕办主任李伟才揭阳市林业局防⽕办主任陈清流⾼州市林业局局长谭进光从化区林业局副局长梁天华连⼭县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郭凌雄南雄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何思勇源城区林业局森林消防⼤队长苏润鸿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防⽕办副主任20.⼴西壮族⾃治区(9⼈)林斌中国林科院热林中⼼专业森林消防队副队长黄树乐⼴西国有雅长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第五组组长黄夏宁⽟林市⽟州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旭强崇左市江州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施国运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韦友鹏河池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绍忠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祝斌百⾊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曹家益防城港市防城区林业局局长21.海南省(4⼈)吴飞五指⼭市林业局局长吴明鑫定安县林业局防⽕办主任陈达明琼中县林业局防⽕办副主任陈宗发海⼝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森林消防队队长22.重庆市(6⼈)穆贵利江津区林业局防⽕办主任唐忠南川区森林防⽕中⼼主任廖光明璧⼭区林业局局长杨宗祥忠县国有林管理中⼼副主任王建修开县林业局副局长周宝勤⽯柱县林业局副局长23.四川省(12⼈)朱涛省森林草原防⽕指挥部森林防⽕办公室主任罗⽂锦乡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周继才西昌市林业局局长周⽂婵阿坝县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廖华⽶易县森林防⽕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胡晓锋古蔺县林业局森林防⽕办公室主任杜炳然平昌县林业局副局长袁平马边彝族⾃治县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闵郁宜宾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兰本剑⼴安市前锋区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庾⽂才遂宁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杜晓听⼴元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4.贵州省(6⼈)张蓬莱贵阳市森林消防队书记兼队长潘继来遵义市森林防⽕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德珍安顺市平坝区林业局科员彭飞盘县森林防⽕办公室副主任姚仕清江⼝县森林防⽕办公室主任陆⾦忠从江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25.云南省(12⼈)马明泽寻甸县林业局防⽕办主任杨仕科镇雄县林业局局长张正武红河州林业局副局长何⾦富丘北县林业局专职副指挥长钟⽂富澜沧县林业局防⽕办主任张有才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副局长杨旭东⼤理市林业局专职副指挥长何勒定德宏州林业局专职副指挥长袁寿海⽟龙县林业局防⽕办主任邓李⾔福贡县林业局防⽕办主任张德华迪庆州林业局专职副指挥长王有光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局长26.西藏⾃治区(5⼈)丁前熙昌都市林业局主任科员多杰⾚列⽇喀则市林业局主任科员张豪杰波密县林业局教导员吾⾦次仁⼭南地区林业局局长晋美那曲地区林业局局长27.陕西省(8⼈)宋凌鹏省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科长罗军理延安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唐宏坤旬⾢县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静平佛坪国家级⾃然保护区管理局防⽕办主任陈延祥商洛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科长樊红卫凤县林业局副局长蒋仁平镇巴县林业局副局长、防⽕办主任杨⽴信富平县林业局局长28.⽢肃省(4⼈)马尧科庆阳市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焦海斌陇南市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武平⽩龙江林业管理局⽩⽔江林业局防⽕办主任刘⽂义⼩陇⼭林业实验局洮坪林场⿊⽩沟管护站站长 29.青海省(4⼈)周佳省森林防⽕办公室主任刘向朝海南州森林公安局过马营分局局长李元福海北州森林防⽕办公室主任韩奴海黄南州同仁县西⼘沙林场场长30.宁夏回族⾃治区(3⼈)李永新⾃治区森林公安局⽀队长于志伟六盘⼭国家级⾃然保护区管理局防⽕办主任王峰吴忠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防⽕办副主任 31.新疆维吾尔⾃治区(6⼈)秦岭伊犁哈萨克⾃治州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阿德列提?赛义提天东林管局玛纳斯南⼭分局管护所长叶尔肯别克?马合拉夫阿尔泰⼭国有林管理局青河分局科长阿⾥⽊江?阿布都⾳巴⾳郭楞蒙古⾃治州库尔勒市护林防⽕指挥部办公室⼲部马哈萨提新疆⽣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森林公安局坡马森林派出所所长蒋利新疆⽣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六五团站长32.相关单位(35⼈)李智国家发展改⾰委农村经济司主任科员侯全章国家发展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处长朱东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处长杜春发⼭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处长王超民政部救灾司主任科员王鹏财政部农业司主任科员沈彤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调研员马彦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机长李亚君国家卫星⽓象中⼼遥感应⽤室⼯程师刘星光⿊龙江省⼈⼯影响天⽓办公室科长李春魁中国⼈民解放军总参作战部应急办参谋魏峰中国⼈民解放军总参陆航部作战训练局参谋⽜敦⾦中国⼈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作战部参谋董治国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作战勤务部副处长陈军武警森林指挥部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关⽩龙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呼伦贝尔⽀队鄂温克旗⼤队⼤队长李宝东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兴安盟⽀队乌兰浩特⼤队⼤队长徐振华武警吉林森林总队延边⽀队敦化⼤队敦化中队中队长⾼伟武警吉林森林总队⽩⼭⽀队松江河⼤队⼤队长程利民武警⿊龙江森林总队⿊河⽀队嫩江⼤队教导员韩明涛武警⿊龙江森林总队⼤兴安岭地区⽀队漠河⼤队⼤队长侯春波武警福建森林总队司令部作训科参谋王⽴勇武警福建森林总队福州⼤队⼤队长⾼吉永武警四川森林总队阿坝⽀队司令部参谋韩长宇武警四川森林总队凉⼭⽀队司令部参谋张洪顺武警云南森林总队昆明⽀队⽀队长海振超武警云南森林总队丽江⽀队⽟龙⼤队⼆中队中队长孔特特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林芝⽀队林芝中队中队长谭瑞华武警⽢肃森林总队兰州⼤队副⼤队长刘强武警新疆森林总队伊犁⽀队巩留⼤队副⼤队长张以武武警森林指挥部机动⽀队五⼤队⼤队长杨晓平武警森林指挥部直升机⽀队机务⼤队⼆中队中队长顾仲阳⼈民⽇报经济社会部记者刘⽺?D 新华社国内部记者施韶宇中央电视台新闻中⼼记者33.国家森林防⽕指挥部专家组(1⼈)马福国家森林防⽕指挥部专家组组长34.国家林业局(20⼈)倪晓杰林业基⾦管理总站稽查员杨新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处长王晓圆宣传办公室副处长王⼩宇宣传办公室主任科员曹森森林防⽕预警监测信息中⼼处长蒋岳新森林防⽕预警监测信息中⼼处长舒⽴福中国林科院森林⽣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吴⼩群调查规划设计院⾼级⼯程师吴润调查规划设计院⼯程师颜廷强林产⼯业规划设计院副处长刘斯⽂中国绿⾊时报社记者杜劲玮北⽅航空护林总站职员斯琴毕⼒格北⽅航空护林总站职员友桑南⽅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副科长林继平南⽅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科长史磊南⽅航空护林总站办公室副主任郑怀兵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森林消防系主任汤吉民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副处长王⾼潮中国林学会森林防⽕(消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夫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16.03.29,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12.03。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

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军区、武警河北省总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通报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军区、武警河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四、火情监测组。

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省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五、通信保障组。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六、交通保障组。

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军区等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布日期】2024.09.09•【文号】国森防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森防发〔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整体谋划,统分结合。

统筹设计规划、统一技术标准,上下各有侧重一体化建设。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建立纵横联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各级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坚持需求牵引,直达末端。

聚焦大火巨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服务基层、保障一线,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跟踪研判,实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坚持科技赋能,创新发展。

加快新技术、新应用推广,完善业务支撑,不断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多级共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以现有全国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系统为依托,以应急管理、林草、气象等部门业务系统为支撑,深化协作配合,汇聚感知数据,完善会商研判,形成科学精准的预测预报成果,及时发布各类预报预警,强化响应联动,实现预警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成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 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森林草原防火、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 指挥部职责:- 确定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原则和重点任务。

-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 决定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物资调拨等重大决策。

- 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置流程1. 火灾监测与预警:- 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时发现火情。

- 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2. 火灾报告与启动应急预案:- 发现火情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 火灾扑救:- 组织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 调集消防、公安、医疗等救援力量支援。

- 采用科学扑火方法,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 人员疏散与安置:- 根据火情,及时疏散受威胁群众。

- 安置疏散群众,确保其生命安全。

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及时发布火灾扑救进展情况。

- 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群众情绪。

四、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确保扑火工作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人员素质。

3. 技术保障: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火灾监测、预警和扑救能力。

4. 经费保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需求。

五、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解释。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正文:----------------------------------------------------------------------------------------------------------------------------------------------------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省林业厅对全省县级行政单位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

现将重新区划名单通告如下:(一)沈阳市1、苏家屯区3级2、东陵区2级3、沈北新区2级4、辽中县3级5、康平县3级6、法库县3级(二)大连市1、甘井子区2级2、旅顺口区2级3、金州新区2级4、瓦房店市2级5、庄河市1级6、长海县2级(三)鞍山市1、千山区2级2、海城市2级2、台安县3级3、岫岩县1级(四)抚顺市1、东洲区3级2、望花区3级3、顺城区3级4、抚顺县1级5、新宾县1级6、清原县1级(五)本溪市1、平山区2级2、溪湖区3级3、明山区1级4、南芬区1级5、本溪县1级6、桓仁县1级(六)丹东市1、元宝区3级2、振兴区2级3、振安区3级4、东港市2级5、凤城市1级6、宽甸县1级(七)锦州市1、太和区3级3、北镇市2级4、黑山县3级5、义县2级(八)营口市1、老边区3级2、鲅鱼圈区3级3、盖州市1级4、大石桥市3级(九)阜新市1、海州区3级2、太平区3级3、新邱区3级4、细河区3级5、清河门区3级6、阜蒙县1级7、彰武县1级(十)辽阳市1、弓长岭区3级2、太子河区3级3、灯塔市3级4、辽阳县2级(十一)铁岭市1、银州区3级2、清河区3级3、调兵山市3级4、开原市2级5、铁岭县2级6、昌图县2级7、西丰县1级(十二)朝阳市1、双塔区2级2、龙城区3级3、北票市1级4、凌源市2级5、朝阳县1级6、建平县2级7、喀左县2级(十三)盘锦市1、盘山县2级2、大洼县3级(十四)葫芦岛市1、连山区3级2、南票区3级3、龙港区3级4、兴城市2级5、绥中县2级6、建昌县1级辽宁省林业厅2014年5月23日——结束——。

辽宁省草原火灾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讨

辽宁省草原火灾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讨
有 十 分 重 要 的意 义 。
全省草原防火人员严重不足 ,全部加在一起
草原建设成果 以及人 民群众 生命和 财产的安全具 不足 6 0 ,且多数为 兼职 草原防火人 员 。而且 0人 我省没有专职草原 防扑火 队伍 ,大多数地 区以非 战 斗 力弱 ,难 以满 足 扑灭 重特 大草 原 火灾 的 需 1 辽 宁省 草 原 防火体 系建 设现 状及 存在 问 专业 的群众 队伍预 防和扑救 为主 ,实战经验 少 , 题
假 、 祭 祀 扫 墓 等 人 员 、车 辆 明显 增 多 , 草 原 火 险 建设也有 了一定发展,但与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
隐患急剧增 多,管理 、防控十分 困难 。草原防火 要相 比,仍然差距较 大 。草原防火工作还存在很
所面临的形势越 来越严 峻。

多 问题 。
另 一 方 面 ,近 年 来 , 国 家和 省 政 府 对 应 急 管 11 草原 防 火经 费短 缺 , . 防火投 入地 区 间不 平 作 出 了 一 系 列 重 大 决 策 和 工 作 部 署 ,要 求 衡 目前 ,全省大多数地 区无防火专项资金 ,极 各 地 各 部 门 要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预 警 体 系 , 形 成 统 大影响 了草原火情监测预警 、宣传培训 、应急演
础工程 体系建设 ,充实草原 防火 物资 ,全面提 高 强草原防火工作 的主动性和预见 性。重要草 原防 对全 省草原防火工作 的统一指挥和 高效调度 以及 火 区,要加强火情监测工作 ,确保 火情监测 不 留
对草 原火情 的监控 、指挥和应 急扑救能力 ;加快 死 角 ,做到火情早发现 。在重 要防火时期,加强 草 原 防火 应 急体 系 建 设 ,完善 草 原 防火 应 急预 防火 督查,层 层开展事故 隐患排查 ,有针对 性地 案 ,加 强重要草原区域 间的应 急互 助联系 ,建立 整 改存在 的突 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加 强野外 用火 规范用火行为 。 全省统一草 原火情 联防联控体系 ;完善草原防火 管理, 机构 ,队伍和 制度 ,加强协 同配合 ,建立草原火 3 4 全 方位 开 展宣 传 教育 , 高 草 原 防火 意识 . 提 灾群防群 治的有效机制 。 宣传教育工作 是做好 草原防火工作首要环节 。在 重要草原 防火 时期 ,各级草原 防火部 门要组织 开 3 采取 的主要措 施 3 1 推进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 . 全面落 实草 原防 展形式 多样 的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不断增强各级 火 责任 按照《 草原 防火条例 》 要求 ,进 一步推进 领导和广大群众 的防火 意识,创造有利 的社会氛 组织 机 构和 制度 建设 ,全 省 l 个 市 和重 点草 原 围与环境 。推进草 原防火防灾知识进课堂 、进教 4 防火县 ( 要成立 草原防火指挥部 ,并进一 步明 材、进社 区、进牧户 ,增 强群众的草原防火减灾 市) 确 职能 ,充实力量 。各级草原指挥部成 员要各 司 和 自救互助 能力 。 其 职 、各 负其 责 ,切 实承 担起 本 部 门的职 责 任 3 5 大力 推 进 信息 化 建 设 .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国森防[1989]13号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国森防[1989]13号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
的通知
正文:
----------------------------------------------------------------------------------------------------------------------------------------------------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
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
(国森防[1989]13号1989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公安厅(局):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现对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作如下划分:
一、城市市区以外的一切森林、林木、林地的森林防火工作,不论是国有、集体或个体的,统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市区园林的消防工作,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二、市区外寺庙、宾馆、饭店、仓库等建筑物及其周围三十米内的林木的消防工作,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三、林区内林业城镇和职工聚居点的消防工作,除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由当地林业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外,其他仍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协商,明确职责范围,做好交接工作。

——结束——。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3号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3号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3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厅直各单位: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辽政办明电[2017]56号)要求,按照“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原则,省厅决定对《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的意见》(辽林办字[2006]7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现通知如下:一、《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办字〔2006〕76号)1. 删除第十四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二、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林字[2012]26号)1. 将第二条中“本细则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修改为:“本细则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

2. 将第七条中“省林业厅设立省生态公益林项目中心;”修改为:“省林业厅设立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3. 将第八条中“负责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管护队伍建设、人员招聘及考核工作;”修改为:“负责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管护队伍监管工作;”。

4.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

依据国家以及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省级公益林区划。

全省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标准划定的生态公益林中,除国家级公益林以外部分,划定为省级公益林。

处置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有序的处置。

2. 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3. 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素质。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

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火灾扑救组: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2)人员疏散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人员的疏散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火灾现场及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交通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保障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应急指挥部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五、火灾预警及监测1. 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火灾预警能力。

2. 定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时发现火情。

3. 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变化。

六、火灾应急处置1.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上报火情。

2. 根据火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火灾扑救组迅速组织扑救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扑救方法。

4. 人员疏散组立即开展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5. 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6. 交通保障组保障应急车辆通行,确保火灾扑救物资及时到位。

7. 后勤保障组提供生活、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及扑救队伍正常运转。

八、应急响应终止1. 火灾扑灭,火场得到有效控制。

2. 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 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九、总结评估1. 火灾扑灭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3•【文号】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月29日至2月16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北京、河北、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0省(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整体上看,去冬今春以来,10省(区、市)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发生后,多数地区能迅速响应,及时扑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了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普遍提高了对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地党委政府通过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制定专项方案等方式对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

广东、湖南、福建、云南、四川等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北京、河北、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检查调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二是普遍强化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落实。

通过领导包片、定点督办、约谈有关责任单位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防火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2021修正)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2021修正)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2021修正)【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8【实施日期】2021.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2015年7月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修正)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适用本办法,但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并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财政、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指挥通讯系统,健全火险监测站等设施设备,建设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储备库。

第六条县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完善专职指挥和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专职指挥人员的培训,推进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面积中等以上的林业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或者可快速集中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标准,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

第八条有林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林业经营者签订森林防火联防互救协议。

第九条有林地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第十条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为每年的4月。

辽宁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辽宁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辽宁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有效应对辽宁省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灾害概况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地处亚洲大陆东部,东临渤海,辽河口在此入海。

辽宁省境内草原众多,但由于气候干燥,火灾频发。

辽宁省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往往燃烧势头凶猛,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于辽宁省草原火灾,必须要有科学的应急预案,以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应对。

三、应急预案1. 灾害防范与监测(1)设立草原火灾监测站,加强对辽宁省草原地区的监测工作,提前发现火灾隐患,加强巡查力度,确保草原火灾的及时发现和报告。

(2)加强对农牧民的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他们对火灾的预防意识,确保火灾不因疏忽而发生。

2. 应急处置与救援(1)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应立即调动各级消防部门和群众,对火灾进行处置和扑救。

(2)组织专业人员和装备,进行空中灭火,以便快速控制火势。

(3)指导群众进行自救,互救,确保人员安全。

(4)组织医疗队伍,对火灾伤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3. 后期工作与恢复(1)火灾结束后,要开展搜救工作,确保没有人员被困。

(2)对火灾烧毁的农作物和牲畜进行救助和善后工作。

(3)开展灾后心理疏导,对受灾的群众进行心理治疗和帮助。

四、组织实施1. 负责机构辽宁省应急管理局为本预案的负责机构,下设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草原火灾应急工作。

2. 预案宣传辽宁省应急管理局要将本预案向全省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宣传,确保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人员都掌握本预案的有关内容。

3. 人员培训辽宁省应急管理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应对草原火灾的能力。

4. 资金保障辽宁省应急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做好草原火灾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工作。

五、评估改进每年都要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改进本预案,确保在面对草原火灾时,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7.10
•【文号】农牧发[2015]9号
•【施行日期】2015.07.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
农牧发[2015]9号各有关省、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畜牧(农业、农牧)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防火指挥部、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适应新形势下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预防草原火灾,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根据草原植被状况、重要设施和生产要素变化情况、草原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我部对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

各地要根据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积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因灾设防,夯实物质基础,强化防火措施,确保草原防火安全。

附件: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表
农业部
2015年7月10日。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将正在审核的《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4年7月25日前登陆省政府门户网站或者“辽宁省政府法制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箱:******************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409房间。

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城市市区外,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扑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并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指定专人开展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建立专职指挥制度,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林业经营者)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责任,应当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并安装标志,按照协议履行森林防火联防义务。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和林业经营者签订联防协议,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看护等有关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组织、规范村民的生产性烧除活动。

国家森林草原防火预案

国家森林草原防火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强化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加强火源管理,提高防火扑火能力,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括预防、扑救、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国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3.组织协调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4.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等工作;5.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6.对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地方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地方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地方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3.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4.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等工作;5.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6.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预防措施(一)火源管理1.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进行烧荒、焚烧秸秆、野外烧烤等活动;2.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设立临时火源管理站,严格审查用火申请;3.加强对火源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2.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普及防火知识;3.加强野外用火安全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包括森林火灾、草原火灾、城市园林火灾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火灾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和善后工作。

2. 指挥部组成人员:(1)指挥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

(3)成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 Bureau、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指挥部应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周边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2)各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火势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火灾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跨区域联合扑火行动。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 现场处置(1)扑火队伍根据火势情况,采取合理的扑火战术,全力扑灭火灾。

(2)加强火场监测,确保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3)做好人员疏散、物资供应、医疗救护等工作。

五、后期处置1.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评估,分析火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2. 对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

3. 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确保应急队伍的稳定和充足,提高扑火人员的业务技能。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扑火设备和物资,确保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葫芦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葫芦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葫芦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葫政办发[2017]255号
【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2
【实施日期】2017.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葫芦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指
挥部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7〕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统一领导,提高森林和草原防火的综合扑救能力,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57号),实现与省政府协调一致,市政府决定,将葫芦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葫芦岛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合并,更名为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并对组成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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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06
•【字号】辽政办发[2010]56号
•【施行日期】2010.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0〕5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省草原生态安全,省政府决定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批准启动或停止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及装备;指导、监督各级地方政府的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赵化明副省长
副总指挥:何焕秋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元省林业厅厅长
宋树才省畜牧局局长
成员:徐力达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乐国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军省民政厅副厅长
金允坤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明柱省交通厅副厅长
陈健省农委副主任
黄庆宇省林业厅副厅长
董德刚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铁铮省广电局副局长
翟国海省畜牧局副局长
张立祥省气象局副局长
陈朝范省通信管理局战备办主任
阮昆仑省军区副参谋长
魏立堂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翟国海同志兼任。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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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部 组 成单 位 及 人 员 进行 调 整 。
现将调整 后 的 名 单通知 如 下 :
总指挥 :
陈 向 群
副 省 长
副 总 指 挥 : 王 大 伟 副 省 长
咸 金 奎 省 应 急 厅 厅 长
李 国 伟 省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金 东 海 省 林 草 局 局 长
姚 旺 省 军 区 副 司 令 员
刘 勇 省 气 象 局 副 局 长
陈 杰 省 林 草 局 副 局 长
刘 继 昆 民 航 东 北 军 省 军 区 战 备 建 设 局 局 长
王 鹏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副 局 长
刘 佐 祥 省 消 防 救 援 总 队 参 谋 长
刘 勇 中 国 铁 路 沈 阳 局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辽 宁 省森林 草原 防 火指挥部 调 整
为 加 强 全 省 森林 草原 防 灭 火工 作 统 一 领 导 ,
根据机构设置 、

员 变 动 情 况和 工 作需 要 ,
省政府决定 ,
将 辽 宁 省 森 林 草 原 防 火 指 挥
部 调 整 为 辽 宁 省 森 林 草 原 防 灭 火 指 挥 部 ( 以 下 简 称 指 挥 部 ) , 并 对 指
张 启 进 省 高 速 公 路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沈 力 省 电 力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设 在 省 应 急 厅 承 担 指 挥 部 日 常 工 作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省 应 急 厅 厅 长 咸 金 奎 同 志 兼 任 副 主 任 由 省 安 委 办 专 职 副 主 任 ,
孙成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吴运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庆才省教育厅副厅长申世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周朝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杨景云省民政厅副厅长邹大鹏省财政厅副厅长贾福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长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4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9王晓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陈艳兰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丁明祯省安委办专职副主任朱文飚省广电局副局长刘勇省气象局副局长陈杰省林草局副局长刘继昆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明万军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王鹏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刘佐祥省消防救援总队参谋长刘勇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启进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沈力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咸金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安委办专职副主任丁明祯同志兼任
成员 : 孙 成 杰 省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吴 运 杰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副 主 任
李 庆 才 省 教 育 厅 副 厅 长
世 英 '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副 厅 长
周 朝 东 省 公 安 厅 副 厅 长
杨 景 云 省 民 政 厅 副 厅 长
邹 大 鹏 省 财 政 厅 副 厅 长
贾 福 元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副 厅 长
王 长 宏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副 厅 长
44 辽宁省人 民政府公报 201 9. 9
王 晓 江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副 厅 长
陈 艳 兰 省 卫 生 健 康 委 副 主 任
丁 明 祯 省 安 委 办 专 职 副 主 任

朱 文 飚 省 广 电 局 副 局 长
丁 明 祯 同 志 兼任 。
指挥部成员 因 工作 变动 等 需 要调整 的 ,
由 所 在 单
位 向 指挥部 办公 室提 出 ,
报 总 指 挥 审 批 。
20 1 9.9 辽宁省人 民政府公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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