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7篇
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7篇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7篇写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是一段珍贵的工作时光,我们收获良多,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森林防火巡逻防控工作总结(精选篇1)我县今春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在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如继往,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狠抓了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在全县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齐抓共管下,经全体林业职工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去年已实现连续42年无森林火灾。
现将我县今春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健全机构,充实设备,完善扑救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现有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6名、领导成员17名、森林防火办公室人员5名,森林防火委员会28个、280人。
县指挥部办公室有森林防火运兵车1辆,摩托车4辆,电话1部,投影系统2套,计算机2台,车载台1部,车载台电话1部,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GIS1套,GPS8个,望远镜14部,超短波手持对话机22支,砍刀288把,风力灭火机19台,水枪150支,二号工具300把,三号工具140把,睡袋60个,帐篷15个,折叠锹560把,水泵10台,发电机1台,割灌机1台,风速仪1台,油锯19把,森林防火畜水池1座,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42个。
完善和细化了《峨边彝族自治县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办法》,由县政府发文实施,各乡镇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消除火险隐患为切实把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部署,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检查重点,实行全程负责。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延政办函〔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延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总指挥长: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长:张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刘通柱延安军分区副司令员指挥长:张延存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军市政府副秘书长仝小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占金市林业局局长曹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军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委程明辉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宋庭贵武警延安支队副支队长成员:贺冬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房锡林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海明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红艳市工信局副局长呼凤强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向东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沈晓霖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曹秀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玉明市交运局建设处处长孙珺市水务局副局长郭安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冯褀市文旅局副局长王刚市卫健委副主任孙虎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思柏市林业局副局长吴刚市气象局副局长张召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李卫国延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付超武警延安支队作训处股长李伟锋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徐连山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副段长王向东西部机场集团延安机场公司副总经理延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孙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思柏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宗世锋担任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6篇
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6篇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1一、森林草原草原防灭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一)天气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灭火工作极为不利(二)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三)林区牧区可燃物增多,火灾隐患大二、主要应对措施(一)健全森林草原草原防灭火机构一是科学设置机构二是精心壮大队伍(二)强化宣传,提升防火意识(三)强化火源管控、严格依法治火二是加强了对护林员、草管员的管理,督促护林员、草管员进行巡山护草(四)强化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五)加强应急值守,构建森林草原防火网络体系三、存在问题(一)群众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意识有待提高(二)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需待加强(三)投入不足二是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四)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困难(五)缺乏培训四、下一步工作一、提高x站位,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三、强化火源管控,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患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工作自查报告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x护字()09号《关于开展__x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镇认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全面部署制定了可行的防火应急预案,成立镇护林防火领导组,各村委会成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扑火队,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年终实绩考核指标。
尤其是对龙须山景区防火另行制定应急预案,成立专门应急扑火队伍,杜绝火灾发生。
2、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
在各村、交通主干道的显眼处刷写和张贴防火标语,加大对旅游点、风景区、火灾多发区重点区域的巡护力度。
尤其是在重要时期清明节前后、重点地区龙须山景区等利用防火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化宣传。
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汇报3篇
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汇报3篇森林防火整改工作汇报第1篇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防火办、各村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
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民委员会,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排查。
要求各村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宣传,营造氛围。
为全面提升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广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工作格局。
本次活动张贴标语6幅、制作警示牌20个,出动宣传车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
三、排查隐患,落实措施。
深入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藏茶村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
通过检查,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各村多年未发生森林火情,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未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传统的农事用火和传统的祭祀习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三是防扑火经费投入不足,各村防火设施设备短缺,缺乏抵御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四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村应付了事,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目标;六是对护林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强化责任落实。
因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各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护林员、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04]65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4.10.21
【实施日期】2004.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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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哈行办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06〕4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行署和行署办公室下文成立的部分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常务副组长:严新阳地委委员、哈密军分区司令员副组长: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穆塔利夫·托合提哈密军分区副司令员杜辉哈密军分区副政委钟承华哈密军分区参谋长成员:冯炯、努尔兰、齐三元、何斌、吴广亮、郑连军、扎吐、哈斯叶提·扎克尔、夏米西·奥汗拜、热哈提、玉素甫·阿不列孜、曾令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
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哈斯叶提·扎克尔、蔡永忠(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科长)同志兼(担)任。
二、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蒲永卫地区行署秘书长冯炯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郑连军、谢飞、辛跃华、樊生中、尚彬、艾赛提·扎克尔、张红光、吕新宇、曾令成、库尔班·尼亚孜、张建新、张家存、张宗亮、昌正龙、周军、胡那皮亚、王志远、蔡吉富、范冠林、张新堂、艾赛提·牙合甫、耿玉业、刘子荣、万照林、张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吾买尔·沙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令成同志兼任。
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结5篇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结县林业局安排布置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
从XX月9日起采取单位自查、森林公安排查、挂包领导分片督促检查和边排查、边整治、边完善的方式,根据XX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限期整改。
现就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演讲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检查情况依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一是单位自查。
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和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了专门的人员。
对各自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
二是公安干警排查。
依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布置,森林XX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平安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1、加强防火工具管理,目前我乡共购置二号工具100把,锄头100把,柴刀100把,手电筒100支,毛巾100条,水壶30个(手电、毛巾、水壶采取与商家签订协议预购方式,需要时由商家提供),并落实了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各村相应配齐了二号工具50把,柴刀50把,手电50支。
2、加强对往年火情多发区进行实地监控,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3、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多形式宣传护林防火“八不准”,及时处置违规用火,有效控制各类火源。
4、广泛宣传文明祭祀,降低火灾发生率。
5、科学造林,建立防火屏障,全乡今年营造人工林1700 亩,建设生物防火林带60余亩,对人工林开设防火带4000余米,有效地防止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工作打算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乡村组相对分散,群众防火意识不高, 火源管理难度大。
到目前为止,全乡未发生一起森林火警,这与各级领导的早安排,早布署是分不开地,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重道远,主要打算有以下几点:1、继续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护林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新政办明电[2012]8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明电[2012]8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期,云南、四川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控野外火源,及时消除隐患,科学组织火灾扑救,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森林火灾损失。
接到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重点要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制定工作方案。
加强火源管理,重点地区要切实做好清山工作,对上山违规采药、挖金、挖虫草等行为进行严惩,在今年防火期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我区即将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林区草原发生火灾危险因素增多,极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有针对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今年全区年平均气温大部偏高,降水除北疆西部、南疆西部偏多外,其余地区偏少。
加之我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下可燃物不断积累,草场面积不断扩大,进入林区、草场旅游、采矿、挖药等人员猛增,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加大,今年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同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直接关乎森林草地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今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做好今年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意义特别重大。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哈密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房情况的紧急通报-哈行署发[2010]38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哈密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房情况的紧急通报正文:----------------------------------------------------------------------------------------------------------------------------------------------------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哈密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房情况的紧急通报(哈行署发〔2010〕38号)哈密市人民政府:去年秋季和今年入春以来,哈密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规建房现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0年4月23日,地区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哈密市城乡乱搭乱建情况进行了督查。
经现场查看,哈密市东河区上阿牙村有4户村民正在耕地上建设房屋,平均每户面积约150平方米;4户村民正在院内建房,每户均建约150平方米的2层楼房。
哈密市西河区中阿牙村有3户居民正在院内建房(其中1户约200平方米2层楼房、1户约200平方米平房、1户约50平方米平房);大营门村4组22号(哈密市东西河坝管理处办公室后面)院内正在建设2栋3层楼房,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大营门村三队3户村民正在建设约200平方米2层楼房。
近年来,哈密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违法建房现象十分严重,特别在城郊结合部、东西河坝两侧、近郊乡违法建房现象特别集中。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期间,居民已利用自家院落、宅基地建房的有139户27109.7平方米,其中东河区16户1644.5平方米,西河区65户11611.8平方米,丽园和石油新城街道18户3822.1平方米,新市区7户1153平方米,回城乡25户7946.3平方米,陶家宫乡8户932平方米。
利用耕地建房的有51户11646.28平方米,其中西河区43户8699.58平方米,东河区8户2946.7平方米。
关于调整我场森林防火机构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场森林防火机构人员的通知场属各单位:由于我场进行了深化改革,机构设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人员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我场各级扑火机构,加强森林火警、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扑火工作,提高扑火效能,做到“指挥得当、组织有力、安排协调、人员到位、扑救迅速”。
现将我场扑火机构调整如下:一、机构设置设立天井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防火扑火队及相应班组。
二、机构人员构成(一)天井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梁东成副指挥长:彭华贵成员:黄春华、高华业、曾庆团、梁基成、李远学、朱远辉、罗永谋、王建政(二)天井山林场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高华业成员:黄招平、林荣城(三)天井山林场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治安保障场派出所(四)天井山林场森林火灾扑火突击队(24人)现场指挥:高华业一班(12人)班长:黄春华队员:黄招平张树春梁柏农毛国升陈文龙杨伟华李悦强陈永忠杨昌腾周志平苏正荣二班(12人)班长:李远学队员:何自强林北爱陈志军罗思雄苏明城刘洋黄林辉王辉曾斌林大雪冯辉建(五)天井山林场森林火灾扑火预备队(56人)1、机关班(30人)班长:梁基成副班长:黄立新一组组长:童晓东队员:余海明、何天富、游源生、林仕源、何基雨、朱建树、孔祥楠、吴敏、肖海林、梁耀明、何晓勇、涂志坚、李智源。
二组组长:何月玲队员:曾龙、张文辉、曾东强、钟永财、孟荣林、何镜南、黄耀武、朱标、吴志华、温爱华、杜炜良、李景强、黄远球。
2、机电班(21人)班长:王建政队员:21人,由公司自定3、大坪班(5人)班长:高新文队员:王木南、黄永强、黄洪亮、黄易峰六、后勤保障组(8人)组长:曾庆团副组长:罗永谋1.林焕棠、林景辉负责车辆调度;2.黄诗英、朱国英负责饮食。
现场医生:由场卫生所所长欧阳江华指定。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附件:广东省天井山林场特别森林防火期人员轮值表抄送: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广东省天井山林场特别森林防火期人员轮值表(2008.9.1—2009.4.15)备注:值班人员在轮值期间必须24小时开手机,节假日、休息日及休息时间离开林场须向值班领导请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4•【字号】新政办发[2014]56号•【施行日期】201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5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草原防火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专家组3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3.1预警预防3.1.1预警预报体系建设3.1.2预警分级3.1.3预警预报发布3.1.4火情监测3.1.5预警预防行动3.2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灾区应急处置4.1.1火灾扑救4.1.2安置及救助4.2自治区应急处置4.2.1Ⅰ级响应4.2.1.1响应启动条件4.2.1.2响应措施4.2.2Ⅱ级响应4.2.2.1响应启动条件4.2.2.2响应措施4.2.3Ⅲ级响应4.2.3.1响应启动条件4.2.3.2响应措施4.2.4Ⅳ级响应4.2.4.1响应启动条件4.2.4.2响应措施4.3安全与防护4.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5新闻发布4.6气象服务5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6.1火灾评估6.2善后处置6.3火灾调查和总结6.4恢复重建7保障措施7.1队伍保障7.2通讯与信息保障7.3物资与资金保障7.4技术保障7.5培训和演练7.6火灾日常预防措施7.7奖励与责任8附则8.1预案解释8.2预案实施时间9附录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草原火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草原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08]109号【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08.12.12【实施日期】2008.1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08〕10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要求,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普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地区教育、卫生、民政(福利机构)、城镇生命线(供水、供热、燃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文体等城乡重要建(构)筑物进行了抗震排查鉴定,面积总计823256.54㎡,其中:符合抗震要求面积331630.62㎡,需要加固面积394222.56㎡,需要拆除面积95441.69㎡。
地区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等建(构)筑物的排查鉴定工作将于2009年6月30前完成。
为做好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和改造力度,全面提高抗震防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从2009年开始,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教育、卫生、城镇生命线工程、民政(福利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文体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用5年时间完成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区城乡抗震防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哈行办发〔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哈行办发〔2016〕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关于“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43号,以下简称新政办2016年43号文件)要求,经行署同意,决定对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一)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二)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三)领取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执法证件并在行署备案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二、清理标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本部门在编、在册、在岗,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务人员;(二)参加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三)按规定的申领程序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清理步骤清理工作于2016年5月开始,12月底前完成。
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摸底核查(5月—6月)。
由行署法制办负责,对全地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摸底核查,并重新填表造册。
1.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组织认真填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行署法制办。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2.16•【字号】哈行署发[2006]15号•【施行日期】200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哈行署发〔2006〕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现将《哈密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哈密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地区城乡地政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地区土地和水资源,维护地区土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行为,确保地区“土地零开荒”政策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农业开发用地是:在哈密地区行政区域内,已将国有荒山、荒地通过农业、水利工程等措施进行整治,使其成为农、林、牧等农业用地的土地。
第三条兵团、铁路、石油等中央、自治区驻地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开发用地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区域内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工作突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南园北牧”发展战略,确保“土地零开荒”政策有效贯彻落实,使水土资源在行业间合理配置。
对哈密区域内的农业开发用地灌溉用水全面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促进水土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利用。
强化高效节水技术的推广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实现农业开发用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哈行署发[2004]65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哈行署发〔2004〕6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XXX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二、郑焱副专员,负责工业经济、外经外贸、粮食、物价、口岸、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口岸管理委员会、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密支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农业银行哈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中国银行哈密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哈密分公司、平安保险哈密分公司、外汇管理局、新疆证券哈密营业部、宏源证券哈密营业部。
三、玉素甫·牙合甫副专员,负责信访、民族宗教、残疾人等方面工作;分管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残联。
四、魏天哲副专员,负责供销方面的工作;分管供销社。
五、杨志明副专员,负责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政法、人防、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林业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国家安全局、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人防办、哈密电力公司。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01.14•【字号】哈行办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鉴于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
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总指挥:王健全行署副专员副总指挥: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周振学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局长努尔买买提哈密军分区副参谋长艾克拜尔·艾则孜行署副秘书长成员:提依甫江·扎依提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库尔班·吐尔逊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森保处处长刘曙光地区林业局局长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黄海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王炜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赵志平地区发改委副主任陈友辉地区财政局副局长玉素甫·阿不列孜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孟玉国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朱建军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应刚地区安监局副局长古利培地区环保局副局长哈斯叶提·扎克尔地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勇地区气象局副局长张强地区旅游局副局长伊斯坎旦·阿訇扎德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于京新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新华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哈密分局局长游玺剑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局局长蒋学国兵团第十三师畜牧兽医局局长XXX明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地区协调办主任克里木·依米提武警哈密边防支队副支队长贺富平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秦力哈密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徐洪秀伊吾马场副场长闫四保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和草原防火办公室。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哈政办规〔2021〕9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各有关单位:《哈密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22日哈密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哈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或周边临近地区波及我市的地震灾害事件。
因地震灾害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水库决堤、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当预案执行中与实际地震应急处置情况不一致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1.4工作原则市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军地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科学应对,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当我市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初判标准为震级≥Ms 5.0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1•【字号】新政办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和损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集中有关专家智力,在重特大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救援中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确保全区消防安全。
现将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济成(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成员:廖明辉(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潘晓晨(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强跃中(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高级工程师)彭卫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寰(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阿克苏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瓦建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许明(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罐车检验站站长工程师)沈志(自治区环保局环境检测总站站长)董常军(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处长工程师)闵世杰(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马海宽(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消防支队支队长)宋连生(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科长)张建军(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唐丽华(自治区地震局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副研究员)郭臣(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小龙(自治区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沙里木江·胡纳皮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医师)刘松岩(武警新疆总队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灭火救援专家组设联络员,联络员为朱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处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已经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专家组各项工作要严格遵照执行。
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哈密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哈密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13]151号【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13.11.05【实施日期】2013.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哈密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哈行署发〔2013〕15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兵团第十三师:为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标准创制和应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促进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哈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有效推动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
(二)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
在地区一、二、三产业全面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夯实科学发展基础;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技术标准创新为重点,鼓励、支持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
(三)坚持市场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切实发挥企业在标准研制、实施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对先进技术标准的有效利用和技术标准创新,提高全地区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一、二、三产业,满足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各级地方标准数量累计达到80项;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50%,其中大宗农产品达到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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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
挥部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13]4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3.01.14
【实施日期】2013.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
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王健全行署副专员
副总指挥: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周振学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努尔买买提哈密军分区副参谋长
艾克拜尔·艾则孜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提依甫江·扎依提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