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儿童禁用药
儿童禁用药1. 引言儿童禁用药是指在儿童群体中不适用的药物。
儿童因为生理和生化特征的差异,在药物处理上需要特殊的考虑。
儿童的器官发育、代谢、体积分布等方面与成年人存在差异,导致他们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同。
因此,一些在成人中常用的药物在儿童中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或产生不可预测的效果,因而被归类为儿童禁用药。
2. 儿童禁用药的原则为保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儿童禁用药的原则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则:2.1 年龄限制根据儿童的生理发育阶段的不同,药物的剂型和用量也会相应调整。
一些药物可能在特定年龄以下完全禁用,而在另一年龄段则可以使用。
因此,对药物使用以年龄为界限进行限制是十分重要的原则之一。
2.2 安全性儿童的生理系统不完全发育,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相对较弱。
因此,对于具有明显毒副作用的药物应谨慎使用或完全禁用。
这不仅包括应用于儿童前需要经过充分验证的药物,还包括那些可能对儿童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
2.3 有效性药物在不同年龄段的儿童中的疗效可能会有所不同。
儿童患病种类和临床表现与成人有所差异,因此需要针对儿童患者设计专门的药物治疗方案。
对于没有经过儿童临床试验验证的药物,不能将其宽泛应用于儿童。
3. 儿童禁用药的实际应用儿童禁用药是根据特定国家或地区发布的儿科用药指南进行的。
这些指南通常是由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其中包含对不可应用于儿童或需要谨慎应用的药物清单。
以下是一个例子:•药物A:儿童禁用药。
在儿童中使用此药物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如肝脏损伤。
•药物B:儿童禁用药。
高剂量使用此药物可能会对儿童的心血管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药物C:谨慎使用药物。
对于特定年龄组的儿童,应该根据体重和年龄进行剂量计算,并监测血药浓度,以确保安全使用。
4. 儿童禁用药的未来发展随着对儿童药物治疗的关注和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研究和临床实践致力于解决儿童禁用药的问题。
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在儿童临床试验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监管。
常用药物的年龄限制
常用药物的年龄限制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用对了可以治病,用得不对就达不到治疗效果,甚至还有可能致病。
我院的常规药品有800多种,许多药品及其品规是有年龄使用限制的,不适宜的年龄用药可能是禁忌症,或者会引发严重的不良反应,比如:一、抗生素类药1、喹诺酮类药(包括诺氟沙星、加替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等):18岁以下患者禁用2、克拉霉素0.5g: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它适宜剂型的品种3、SMZ: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4、头孢西丁:3个月以内婴儿不宜使用5、克林霉素:1个月的小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6、头孢唑林: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二、抗病毒药7、金刚烷胺:新生儿和1岁以下患者禁用三、抗寄生虫病药8、肠虫清:2岁以下小儿禁用四、呼吸系统用药9、孟鲁司特钠4mg:2-5岁儿童患者使用10、孟鲁司特钠5mg:6岁-14岁儿童患者使用11、孟鲁司特钠10mg: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使用12、奥亭: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13、新康太克: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童五、耳鼻喉科用药14、爱赛平:5岁及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15、诺通: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请使用0.05%浓度的盐酸赛洛唑林鼻用喷雾剂16、辅舒良: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需长期使用应规律监测身高六、消化系统用药17、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18、雷尼替丁:8岁以下儿童禁用19、美沙拉嗪: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七、解热镇痛抗炎药20、巴米尔: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16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不宜服用本品八、抗抑郁药21、帕罗西汀:不可用于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或青少年九、皮肤科外用药22、千白:12岁以下儿童禁用。
儿童年龄与用药禁忌汇总
抗过敏药
苯海拉敏:新生儿、早产儿忌用
茶苯海敏:新生儿、早产儿忌用
异丙嗪:2岁以下小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使用,婴幼儿慎用
富马酸酮替芬:小于6月儿童禁用
盐酸羟嗪:婴幼儿禁用,6岁以下慎用
赛庚啶:小于6岁一次剂量不超过1mg,2岁以下不宜使用
氯雷他定:2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不清楚
阿奇霉素:6月以下小儿口服用药安全性及小于16岁儿童静脉注射安全性均不清楚(新增加)
氨基糖苷类:药典小于6岁慎用,浙江省版抗生素应用指导为禁用
多粘菌素B:不推荐小于2岁小儿使用
克林霉素:小于1月新生儿不宜应用,(某些药品说明书中为4岁以下慎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禁用
磺胺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
甲氧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
消旋卡多曲:不推荐1月以下儿童使用
东莨菪碱:乳幼儿、婴儿慎用
多潘立酮:1岁以内应特别慎用
西沙比利: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
磷脂酰胆碱: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注射液
柳氮磺吡啶:2岁以下小儿禁用
Ⅴ
泌尿系统
螺内酯:小于2岁应用应遵医嘱
Ⅵ
内分泌系统二甲双胍Fra bibliotek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
Ⅶ
抗微生物药物
头孢呋辛酯:药品不可嚼碎服用,5岁以下不宜用
头孢孟多:早产儿、新生儿不推荐使用
头孢丙烯:小于6月婴儿不推荐使用
头孢哌酮:早产儿和新生儿应慎用
头孢克肟:小于6月婴儿慎用
头孢泊肟酯: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未确立
头孢吡肟: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及疗效未确定
美罗培南:小于3月暂不推荐使用
氯霉素: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乙酰螺旋霉素:小于6月安全性尚不清楚
儿童禁、忌、慎用药品
儿童禁、忌、慎用药品抗感染药物头孢呋辛针剂:3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使用。
头孢克肟:早产儿、新生儿不宜使用。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头孢曲松钠: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不确定。
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头孢噻肟钠:婴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头孢替安:安全性尚不确定(包括早产儿、新生儿)。
头孢唑林钠: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新生儿不推荐因应本品。
头孢唑肟: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阿米卡星:氨基糖苷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链霉素:本品属于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克拉霉素:1个月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乙酰螺旋霉素: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四环素: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形成稳定的钙化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甲砜霉素:新生儿避免使用。
氯霉素滴眼液: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和婴幼儿中尚缺乏应用本品资料。
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受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伤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增效联磺片、磺氨嘧啶锌: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应禁用。
奥硝唑:儿童慎用,3岁以下儿童不用。
甲硝唑:儿童慎用,并减量。
复方酮康唑乳膏:小儿禁用。
克霉唑:3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药品禁忌症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应用强心甙期间禁用。
科恒(的确当)滴眼液
霉菌性角膜溃疡、树枝状或地图状角膜炎禁用。
润洁滴眼露(蓝)
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
(意可贴)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
严重活动性结核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早期妊娠、角膜溃疡、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均禁用。
人工牛黄甲硝唑
达芬霖(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2岁以下小儿、孕妇禁用。
美沙拉嗪肠溶片
对水杨酸类有过敏使者、2岁以下儿童禁用。
阿奇霉素
心脏病患者慎用。
甲硝唑
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禁用。
阿司匹林
1、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症,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氧氟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莫西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司帕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环丙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依诺沙星胶囊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尼美舒利分散片
(须凭处方购买)12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8岁以下儿童禁用。
联磺甲氧苄啶片(增效联磺片)
1、三个月以内孕妇忌用。2、有器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强力痔根断
完全性机械性肠梗阻、绞窄性肠梗阻、脱肛患者及孕妇忌服。
净石灵胶囊
双肾结石,直径超过1.5cm或结石嵌顿时间很长者忌服。
小儿禁用药物课件.doc
药物类别药物名称禁用情况禁用原因磺胺类药物新生儿及 2 月以下婴儿禁用可竞争与白蛋白结合的胆红素,引起核黄疽柳氮磺吡啶 2 岁以下小儿禁用容易导致核黄疽四环素类药物8 岁以下儿童均禁用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氯霉素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可引起循环衰竭( 灰婴综合征)林可酰胺类药物 1 个月内婴儿禁用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 本品在肝中代谢,可影响肝功能和血象抗微生物药吠喃妥因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1呋喃唑酮新生儿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 胎儿和l 月内婴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 以免发生溶血性贫血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 胎儿和l 月内婴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 以免发生溶血性贫血替硝唑12 岁以下患者禁用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乙胺丁醇13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乳幼儿禁用鉴于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 13 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 以及易发生球后视神经炎咪康唑、氟康唑1 岁以下婴儿禁用动物实验有毒性环吡酮胺儿童禁用说明书禁忌症抗病毒药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a 新生儿和 3 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注射液中含苯甲醇,不能用于新生儿和婴幼儿。
金刚烷胺 1 岁以下儿童禁用大鼠试验中本品有致畸胎作用,1 岁以内安全使用未建立抗寄生虫药阿苯哒唑、甲苯哒唑未满2 岁的幼儿禁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作用噻嘧啶 1 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是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剂, 具有明显的烟碱样活性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10 岁左右儿童患流感或水痘后忌用,国可引起胎儿异常;易出现毒性反应外学者建议: 1 2 岁以下儿童禁用,我国专家建议: 6 岁以下儿禁用3 个月以下婴儿禁阿司匹林赖氨酸盐用,一般12 岁以下说明书中指出, 本品有致畸危险小儿慎用对乙酰氨基酚新生儿禁用新生儿易引起急性中毒, 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极大剂量可引起肝脏坏死昔康类药物儿童禁用可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 毒性反应大吗啡新生儿和婴儿禁用,儿童慎用本品能通过胎盘屏障, 易引起胎儿、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 小儿由于清除率缓慢, 易引起呼吸抑制美沙酮幼儿禁用对胎儿、幼儿呼吸有抑制作用舒芬太尼禁用于新生儿麻醉药及肌松药丙泊酚3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本品为短效静脉麻醉药, 在儿童使用时由于肌松药延长镇静可发生严重反应,甚至致死布比卡因12 岁以下儿童慎用或禁用可产生神经毒性和心血管毒性治疗精神障碍药阿普唑仑18 岁以下患者慎用用量尚未确定劳拉西泮12 岁以下儿童慎用安全性与剂量尚未确定奥沙西泮 6 岁以下儿童禁用安全性与剂量尚未确定碳酸锂12 岁以下儿童禁用治疗浓度和中毒浓度较接近氟西泮15 岁以下儿童禁用易在体内蓄积,且效果和安全性尚未确定丁螺环酮儿童禁用说明书禁忌症唑吡坦15 岁以下儿童禁用药品说明书指出缺乏相应临床资料呼吸系统用药复方甲氧那明未满8 岁的乳幼小儿药品说明书,可能其安全性尚未建立安不得服用厄多司坦15 岁以下的儿童禁用扎鲁司特12 岁以下儿童禁用全有效剂量及用法尚无确定孟鲁司特 6 岁以下儿童禁用全有效剂量及用法尚无确定细辛脑 6 岁以下儿童禁用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喉水肿、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可待因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消化系统用药雷尼替丁孕妇及8 岁以下儿童禁用可能有肝肾毒性质子泵抑制剂孕妇不宜用,儿童禁用尚无儿童安全用药经验, 且对血象、肝肾功能、CNS 和消化道产生不良反应酚酞婴儿禁用刺激性太大,个别可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咯哌丁胺2岁以下儿童禁用, 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为类阿片类似物,儿童易致不良反应,新生儿有致死报道奥曲肽儿童禁用具有与天然内源性生长抑素类似的作用, 且作用强而持久氢氧化铝早产儿和婴幼儿禁用引起低磷血症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铝中毒。
儿童禁忌慎用药物汇总名单及药理
儿童禁用或慎用药物一、氨基糖苷类: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卡那霉素、小诺米星、大观霉素、新霉素等6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6岁以上慎用,使用过量会导致听力下降,严重者可使听神经发生变性和萎缩,从而导致不可逆性的耳聋、耳鸣。
禁止与速尿合用,可加强耳毒性;禁止与头孢菌素合用可致肾功能衰竭。
二、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无味红霉素 2 个月以内尽可能避免使用,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
严重者导致儿童肝脏损伤、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三、林可霉素 1 月龄以下的新生儿禁用。
四、氯霉素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儿童慎用,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灰婴综合征,肝功能衰竭。
五、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禁用于幼儿,未成年儿童慎用,可导致软骨发育障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
六、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8 岁以下小儿禁用,引起呕吐、腹泻、牙釉质发育不全及黄染,并有终生不退的可能,骨骼生长迟缓,小婴儿还会产生脑水肿。
七、磺胺类:复方新诺明(SMZ-TMP) 新生儿忌用,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临床表现为缺氧性全身发紫;新生儿黄疸,2岁以上医生指导使用。
甲氧苄啶(TMP) 早产儿、新生儿避免使用。
八、其它: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痢特灵):婴儿忌用,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表现为手、足、皮肤麻、胀、痛感或蚁行感,并逐渐向躯干伸延,严重时手拿不住东西,足背抬不起来,感觉全部消失,皮肤粗糙、冰凉、不出汗;新生儿溶血性贫血。
咪康唑:(1 岁以下儿童禁用)。
嗪类驱虫药:(2 个月以内尽可能避免使用,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
苯达唑(肠虫清):2 岁以下小儿禁用。
呋塞米(速尿):儿童慎用,用药量宜少,间隔适当延长,忌与氨基糖苷类合用。
肼苯哒嗪婴儿、新生儿忌用,可致红斑性狼疮综合征。
氯丙嗪:新生儿忌用,可致麻痹性肠梗阻,新生儿黄疸。
异丙嗪:早产儿、新生儿禁用,儿童慎用。
孕妇临产禁用。
氯雷他定:儿童慎用,2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儿童禁用和慎用药
儿童禁用和慎用药许多药品都有使用禁忌,在说明书上列出该药品不能应用的各种情况,使用的主要字眼有三个:“慎用”“忌用”和“禁用”。
三个词语只有一字之差,但嘱咐的轻重程度却不相同。
慎用:不是说不能使用,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提醒服药的人使用该药时要小心谨慎。
提醒对象通常为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全者。
忌用:较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
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
禁用:是最严厉的警告,表示禁止使用,若使用会带来严重后果。
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应禁用青霉素。
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常见儿童禁用和慎用药物。
消化系统类药物莫沙必利: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病等的药物。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
(无临床使用经验)解热镇痛类美洛昔康: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15岁以下儿童禁用。
(无临床使用经验)塞来昔布: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治疗成人急性疼痛。
18岁以下禁用。
目前尚无关于18岁以下儿童应用塞来昔布的疗效和安全性的资料。
尼美舒利: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12岁以下儿童禁用,会对儿童的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
吲哚美辛:用于缓解疼痛和高热的对症解热。
14岁以下儿童禁用等,原因是儿童对本品敏感,有用本品后因激发潜在性感染而死亡的报道。
抗生素类药物氨基糖苷类:主要用于敏感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全身感染。
脑膜炎、呼吸道、泌尿道、皮肤软组织、胃肠道、烧伤、创伤及骨关节感染等。
如庆大霉素,阿卡米星等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慎用,使用过量会导致听力下降,严重者可使听神经发生变性和萎缩,从而导致不可逆性的耳聋、耳鸣。
禁止与速尿合用,可加强耳毒性;禁止与头孢菌素合用,可致肾功能衰竭(一、二代头孢原则上不应与氨基甙类的合用,因其肾毒性较强,与氨基甙类的合用可加重对肾的损害,三、四代的基本上都可以合用。
近100种常见药品禁忌一览表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即1型糖尿病)、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晚期尿毒症患者禁用。
达美康
1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的糖尿病,糖尿病昏迷前期或昏迷需用胰岛素治疗、肝肾功能衰竭及磺胺药过敏者禁用。
车前番泻复合颗粒
不应用于肠梗阻病人。
多抗甲素片
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颠茄片
青光眼患者忌服。
步长胆石利通片
胆道狭窄者、胆道感染者忌用。
优思弗胶囊
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胆道阻塞、怀孕及哺乳期妇女、胆结石钙化病人出现胆管痉挛或胆绞痛禁用。
血脂康胶囊
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禁用。
氨基酸螯合钙胶囊
肾功能不全或血钙过高者、洋地黄化的病人禁用。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血钙、血锌过高及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者禁用。
维生素AD滴剂(胶囊型)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格列本脲片
1型糖尿病人、2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肝、肾功能不全者、对磺胺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克咳片
儿童禁用。
复方新诺明片
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佐匹克隆片
1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史克肠虫清
2岁以下儿童禁用。
消炎止咳片
儿童禁用。
土霉素片
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多西环素胶丸(德克萨林)
8岁以下儿童禁用。
美满霉素胶囊(盐酸米诺环素)
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美他环素片
8岁以下儿童禁用。
替硝唑
12岁以下患者禁用。
种常见儿童禁用或慎用药物
药物
成分
小儿氨酚黄那敏
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氨金黄敏
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小儿氨酚烷胺
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用于发热、头痛、四肢酸痛
铁剂(硫酸亚铁、枸橼酸铁铵糖浆等)
忌空服服用,否则刺激胃肠道;也忌与牛奶、豆浆、苏打饼干、菠菜汁、茶水等同服
阿司匹林
新生儿禁用,对12岁以下的儿童患流感或水痘后要忌用,易患雷耶氏综合征,开始时发热、惊厥、频繁呕吐,最后昏迷、肝功能受损,很容易误诊为中毒性脑病或病毒性脑炎
小儿退热片、APC
新生儿禁用,需医生指导使用
与速尿合用,增加耳毒性和肾毒性;不宜与头孢唑琳合用,可致肾功能衰竭;与抗组胺合用,掩盖耳毒性。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无味红霉素
2个月以内尽可避免使用,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可导致婴儿肥厚性幽门狭窄,用药时应监测有无胆汁的呕吐及喂食后的刺激反应。
本类药物有肝毒性,严重者导致儿童肝脏损伤、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维生素C
新生儿慎用。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维生素D
儿童应谨慎给药。过量可引起低热、呕吐、腹泻、厌食、甚至软组织异位骨化、蛋白尿、肾脏损害等症,婴儿服过多,则引起婴儿高血压。
氨茶碱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超量会导致氨茶碱急性中毒,出现烦躁不安、出虚汗、心动过速甚至休克死亡,应严格按医生指导掌握用量
医院用药部分儿童、孕妇禁用药品
镇定催眠药
咪达唑仑注射液(力月西)
孕妇、儿童禁用
安定
孕妇禁用
舒乐安定
孕妇禁用
13
抗结核药
利福喷丁
孕妇禁用
编号
分类
药品名称
儿童、孕妇用药禁忌
14
消化系统药物
西咪替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雷尼替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8岁以下儿童禁用
法莫替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胃复安针(甲氧氯普胺)
23
降血糖药
阿卡波糖片
孕妇、哺乳期禁用
编号
分类
药品名称
儿童、孕妇用药禁忌
24
利尿药
呋塞米
妊娠前3个月应避免使用
25
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
华法林
妊娠早期3个月及妊娠后期3个月禁用本品
前列地尔
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使用本品
26
抗变态反应药物
异丙嗪
孕妇在临产前1-2周应停用此药
赛庚啶
孕妇、哺乳期禁用
27
31
抗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药
西替利嗪片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赛庚啶片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愈创木酚磺酸钾
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新生儿,婴儿禁用
32
呼吸系统药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
8岁以下儿童禁用
33
抗寄生虫药
阿苯达唑片
孕妇、哺乳期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
34
专科皮肤科药
异维A酸软胶囊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5
专科药妇科
米索前列醇片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哺乳妇女避免使用
18
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儿童禁用慎用药物为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就我院现使用药品对特殊人群禁、忌使用及须谨慎使用的药品进行归纳,给予特别提示。
未提示到的药品可能是在整理时疏漏,医师在首次使用每一种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如何理解“慎用”、“忌用”和“禁用”“慎用”是指可以使用,但需密切注意有无不良反应,一般药物慎用的对象多见于老人、小儿、孕妇及心脏、肝、肾等功能低下者,这些人由于机体生理或病理特点,可在使用某种药物是加重该药的不良反应。
此时应及时停药。
“忌用”是指不宜使用。
提醒某些用药者此药的不良反应产生的不良后果,如心得安对支气管及血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阻断作用,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及鼻黏膜毛细血管收缩,故忌用于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病人,凡属忌用某药,应尽量避免使用。
“禁用”是禁止使用。
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应禁用青霉素。
凡属禁用的药品,绝对不能使用。
因此,患者应遵医嘱或使用说明书上说明的“慎用”、“忌用”和“禁用”来用药。
儿童用药在许多方面与成人不同,主要由于儿童的生长发育比较快。
因此不能在生理上、医学上或药学等方面认为儿童是“小尺寸的成人”。
根据成人的剂量按比例确定儿童剂量,尽管这是不合适的,但是过去长期使用这种说法。
临床使用治疗范围比较大而且副作用小的药物时,即使剂量不精确,也有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
然而某些治疗与安全范围较窄的药物,微量差异即可引起毒性,、。
如地高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细胞毒性类药物,这些药物需根据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疾病状态、个体反应状况加以调整。
就是说儿童用药需医、护、成等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生理反应。
1972年FDA规定:药厂必须提供充分的临床研究报告,才可以在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中附儿童使用说明。
目前,在美国80%的用于儿童的药物并未得到FDA批准正式用于儿童治疗。
由于许多药厂不愿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儿童的临床药物研究,因此医生无法得到关于儿童用药的指导。
ADRs分A型和B型两大类。
A型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主要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强所致。
30种儿童禁用药
30种儿童禁用药儿童身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在用药过程中要比成人更加谨慎,这样才能既帮助孩子早日康复,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1、氨基糖苷类:常见: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卡那霉素、小诺米星、大观霉素、新霉素等禁忌:6 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6岁以上慎用,原因:使用过量会导致听力下降,严重者可使听神经发生变性和萎缩,从而导致不可逆性的耳聋、耳鸣。
禁止与速尿合用,可加强耳毒性;禁止与头孢菌素合用,可致肾功能衰竭。
2、阿司匹林及其复方制剂禁忌:3个月以下儿童,以及有水痘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或青少年禁用。
原因:儿童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时,使用阿司匹林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儿童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
3、萘普生、双氯芬酸、尼美舒利、美洛昔康、吡罗昔康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萘普生;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14岁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15岁以下儿童禁用美洛昔康;儿童禁用吡罗昔康。
原因:非甾体抗炎药均可能引起致命的肾损害、胃肠出血、心血管事件(阿司匹林除外);尼美舒利即使短期使用也可引起无症状的、致命的肝损害;吡罗昔康、美洛昔康所引起的严重皮肤反应的风险高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
4、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无味红霉素禁忌:2 个月以内尽可能避免使用,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
原因:严重者导致儿童肝脏损伤、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5、复方地芬诺酯(地芬诺酯、阿托品)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
原因:①地芬诺酯为哌替啶的衍生物,有与吗啡相同的基本结构,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长期应用时可产生依赖性;②复方地芬诺酯极易导致小儿中毒,早期主要有发热、皮肤潮红、兴奋易激惹等阿托品样中毒表现;后期主要有呼吸抑制、中枢抑制、瞳孔缩小等阿片样中毒表现。
6、阿苯达唑、哌嗪、噻嘧啶、左旋咪唑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阿苯达唑;1岁以下儿童禁用哌嗪、噻嘧啶;儿童禁用左旋咪唑。
婴幼儿这些药物要禁用
婴幼儿这些药物要禁用(一)婴幼儿是指出生后28天~3周岁的小儿。
这一时期的小儿,正处于其生长发育承上启下的阶段,肝、肾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药物在体内容易蓄积。
因此,对婴幼儿的用药要特别小心。
“禁用”有绝对禁止的含义,如果使用会出现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1.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皮试阳性或既往有过敏史的婴幼儿,应禁用。
2.四环素类:该类药物除有肝肾损害外,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造成牙齿黄染,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因此8岁以下的儿童应禁用。
3.喹诺酮类:如临床上常见的氟哌酸等,此类药物可影响婴幼儿的软骨发育,应禁用。
4.乙胺丁醇:此药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球后视神经炎是其最重要的毒性反应,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周围及中央盲点。
婴幼儿正处于视力发育的关键时期,应禁用。
5.滴鼻净:又名鼻眼净(萘唑林)。
局部应用有强烈而持久的收缩血管作用,常用0.1%浓度的溶液滴鼻用于成人的充血性鼻炎。
婴幼儿鼻粘膜娇嫩,血管丰富,对药物吸收迅速而完全,如果应用滴鼻净,进入血液循环后作用于心脏、全身血管等器官会引起中毒,抢救不及时还会危及生命。
因此,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滴鼻净。
同类药物如羟甲唑林也应禁用。
6.磺胺类: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婴幼儿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应禁用。
另外,婴幼儿如果在初次使用某种药物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在下次就医时一定要告诉医师,如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对于有的婴幼儿可出现致命性的全身剥脱性皮炎。
武汉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宋新文徐华(二)新生儿是指出生到生后28天内的婴儿,婴幼儿是指生后28天~3周岁的小儿。
这一时期的小儿,正处于其生长发育承上启下的阶段,肝、肾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药物在体内容易蓄积,产生毒副作用。
因此,用药要特别小心,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
1.喹诺酮类(沙星类):如目前常见的氟哌酸(诺氟沙星)等,此类药物可影响婴幼儿的软骨发育,应禁用。
2021年14种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14种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欧阳光明(2021.03.07)1、镇静、催眠与抗癫痫药哌醋甲酯:6岁以下避免使用氨甲丙二酯:6岁以下不用苯妥英钠:癫痫持续状态,小儿不作首选地西泮:6月以内的婴儿慎用苯海索:4岁以下儿童不用或慎用2、麻醉药相关丙泊酚:诱导麻醉2~2.5mg/kg;维持麻醉 0.1~0.2mg/kg;3岁以下不宜使用利多卡因:早产儿半衰期延长慎用泮库溴铵:对新生儿、未成熟儿作用时间长,使用警惕过量吗啡:1岁以内不用氨酚待因:7岁以下不宜使用3、呼吸系统溴己新:多用于年长儿(>6岁)喷托维林:一般用于5岁以上右美沙芬:2岁以下要遵医嘱福莫特罗:<4岁要遵医嘱丙卡特罗:早产儿、新生儿、年幼儿慎用沙美特罗氟替卡松:4岁应慎用,遵医嘱孟鲁司特钠:2岁国外有颗粒剂,但需遵医嘱4、消化系统用药胶体次枸橼酸铋:年幼儿一般不宜服用本品雷尼替丁:8岁以下禁用奥美拉唑:婴儿慎用比沙可啶:6岁以下禁用酚酞:婴幼儿禁用活性炭:小于3岁如伴长期腹泻腹胀禁用消旋卡多曲:不推荐1月以下儿童使用东莨菪碱:乳幼儿、婴儿慎用多潘立酮:1岁以内应特别慎用西沙比利: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磷脂酰胆碱: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注射液柳氮磺吡啶: 2岁以下小儿禁用5、泌尿系统螺内酯:小于2岁应用应遵医嘱6、内分泌系统二甲双胍: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7、抗微生物药物头孢呋辛酯:药品不可嚼碎服用,5岁以下不宜用头孢孟多:早产儿、新生儿不推荐使用头孢丙烯:小于6月婴儿不推荐使用头孢哌酮:早产儿和新生儿应慎用头孢克肟:小于6月婴儿慎用头孢泊肟酯: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未确立头孢吡肟: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及疗效未确定美罗培南:小于3月暂不推荐使用氯霉素: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乙酰螺旋霉素:小于6月安全性尚不清楚克拉霉素:小于6月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阿奇霉素:6月以下小儿口服用药安全性及小于16岁儿童静脉注射安全性均不清楚(新增加)氨基糖苷类:药典小于6岁慎用,浙江省版抗生素应用指导为禁用多粘菌素B:不推荐小于2岁小儿使用克林霉素:小于1月新生儿不宜应用,(某些药品说明书中为4岁以下慎用)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禁用磺胺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甲氧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呋喃妥因:新生儿禁用喹诺酮类:一般不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如病情需要,应完善知情告知。
常用精神科药物儿童禁忌
儿童慎用
舍曲林
儿童慎用;
低体重者(6-12岁)用小剂量;
瑞美隆(米氮平)
不建议儿童使用,有效性、安全性未被证实;
氯硝西泮
幼儿慎用;新生儿禁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氟伏沙明(兰释)
不推荐8岁以下儿童使用;
儿童不宜使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五)镇静、安眠、中枢兴奋剂
阿普唑仑
18岁以下儿童慎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艾司唑仑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哌甲酯
6岁以下儿童;癫痫禁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匹莫林
6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专注达
(六)其它
德巴金
正元脑宁
儿童无禁忌说明
凯尔
儿童无禁忌说明
凯西莱
儿童禁用(说明书)河南产地
忆力福
主要用于中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甲状腺素
苯妥英钠
达体朗
1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马普替林
6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帕罗西汀
儿童慎用;
不推荐儿童使用;
15岁以下儿童禁用;
氟西汀
儿童应用遵医嘱;儿童慎用;
百忧解
不提倡使用,缺乏安全性,有效性的数据;
儿童慎用(Lilly公司)说明书;
西酞普兰
不推荐儿童使用,因缺乏安全性研究资料;
丁螺环酮
儿童禁用;
18岁以下少儿禁用;
(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
维思通
15岁以下儿童慎用,目前尚缺乏足够的经验;
药典:儿童无禁用说明
奥氮平
18岁以下儿童慎用;
15岁以下儿童缺乏临床足够经验;
儿童用药十大禁区
(十)抗过敏药
盐酸苯海拉明、茶苯海明、盐酸地芬尼多等,6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左西替利嗪,6岁以下儿童禁用或不宜使用。
总之,小儿体格和器官功能等方面都处于不断生长发育的时期,随着药品日益增多,用药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到重视,正确选应当重视的问题。
(八)抗感染药物
如磺胺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霉素、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灰婴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因此新生儿禁用。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九)抗酸药
H2受体拮抗剂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连续使用对小儿的肝、肾功能、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有一定损害,所以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洛哌丁胺(易蒙停),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因此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所以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儿童用药十大禁区
小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在解剖、生理方面有明显的特点,许多脏器、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完全,对许多药物极为敏感,这些特点决定了药物在小儿体内的过程与成人不同。由于用药特殊化、复杂化,从而要求医生在用药品种、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等方面作出更为细致的考虑。
小儿发育可分为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和儿童期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用药特点。一般来说,小儿不宜用或禁用以下药物:
国家药监局宣布这个药18岁以下全部禁用
国家药监局宣布这个药18岁以下全部禁用9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禁用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一、【禁忌症】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二、【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可待因属成瘾性较低麻醉药品2000年4月11日,原国家药监局就曾发文指出,可待因是列入《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中表II规定管制的10种成瘾性较低麻醉药品之一。
长期的医疗实践证明,可待因具有较好的镇咳、镇痛作用,其复方制剂在临床上广泛应用。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研制开发了一些可待因复方制剂,但从1997年开始,我国少数地区出现了个别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滥用问题。
为此,1998年5月25日已将所有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
经查询,目前我国含可待因的药品含29个批号:氨酚双氢可待因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
两次扩大禁用人群2022年1月4日,原食药监局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2年第199号)》。
公告表示:在「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在「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此外,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药物过量】项下,应注明“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超大剂量可导致死亡”。
2022年6月27日,就含可待因类感冒药修订说明书,国家药审中心还发布过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美国FDA梳理了阿片类药物(尤其是可待因和氢可酮)用于儿童镇咳的治疗背景、临床应用趋势、严重不良反应及滥用情况。
同时,经专家论证会表决,认为含有可待因及氢可酮的感冒镇咳药在18岁以下人群中使用其风险高于获益,要求将含可待因或氢可酮的阿片类感冒镇咳处方药适应症范围限制在18岁及以上成人。
18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左氧氟沙星?儿科医生听了直摇头
18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左氧氟沙星?儿科医生听了直摇头提起来左氧氟沙星,想必大家并不陌生。
它属于第三代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其具有抗菌谱广、独特的作用机制、抗菌作用强,副作用小等优点,在临床上应用于多种感染性疾病。
该药物与同类药物中的莫西沙星和吉米沙星,在肺组织和支气管分泌物中合称为“呼吸喹诺酮类”。
是治疗呼吸系统感染的一把“利剑”。
仔细研究过左氧氟沙星说明书的朋友们肯定留意过这么一句话,即该药物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主要是由于该药物存在软骨损伤和人类肌腱断裂的风险。
那么,在实际临床使用过程中,该药物真的不能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吗?今天咱们就来一文说清。
最近支原体盛行,尤其“偏爱”于儿童,指南中明确指出,对于儿童支原体肺炎首选的是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红霉素等。
然而,由于大环内酯类的滥用,导致肺炎支原体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耐药严重。
这个时候,就需要选用其他的替代药物来治疗肺炎支原体肺炎。
而左氧氟沙星由于对不典型病原体具有良好的疗效,而被重新启用。
由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3年)指出,对于耐大环内酯类的肺炎支原体肺炎的患儿,可以选用喹诺酮类药物作为替代治疗药物。
下至6个月的儿童,上至青少年,都可以选用该药物。
但需要明确的是,18岁以下的儿童使用该药物属于超说明书用药,使用之前要充分权衡利弊,并且告知家长可能得风险,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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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禁用慎用药物为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就我院现使用药品对特殊人群禁、忌使用及须谨慎使用的药品进行归纳,给予特别提示。
未提示到的药品可能是在整理时疏漏,医师在首次使用每一种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如何理解“慎用”、“忌用”和“禁用”“慎用”是指可以使用,但需密切注意有无不良反应,一般药物慎用的对象多见于老人、小儿、孕妇及心脏、肝、肾等功能低下者,这些人由于机体生理或病理特点,可在使用某种药物是加重该药的不良反应。
此时应及时停药。
“忌用”是指不宜使用。
提醒某些用药者此药的不良反应产生的不良后果,如心得安对支气管及血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阻断作用,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及鼻黏膜毛细血管收缩,故忌用于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病人,凡属忌用某药,应尽量避免使用。
“禁用”是禁止使用。
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应禁用青霉素。
凡属禁用的药品,绝对不能使用。
因此,患者应遵医嘱或使用说明书上说明的“慎用”、“忌用”和“禁用”来用药。
儿童用药在许多方面与成人不同,主要由于儿童的生长发育比较快。
因此不能在生理上、医学上或药学等方面认为儿童是“小尺寸的成人”。
根据成人的剂量按比例确定儿童剂量,尽管这是不合适的,但是过去长期使用这种说法。
临床使用治疗范围比较大而且副作用小的药物时,即使剂量不精确,也有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
然而某些治疗与安全范围较窄的药物,微量差异即可引起毒性,、。
如地高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细胞毒性类药物,这些药物需根据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疾病状态、个体反应状况加以调整。
就是说儿童用药需医、护、成等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生理反应。
1972年FDA规定:药厂必须提供充分的临床研究报告,才可以在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中附儿童使用说明。
目前,在美国80%的用于儿童的药物并未得到FDA批准正式用于儿童治疗。
由于许多药厂不愿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儿童的临床药物研究,因此医生无法得到关于儿童用药的指导。
ADRs分A型和B型两大类。
A型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主要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强所致。
其特点是可以预测,通常与剂量有关,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虽高,但死亡率低,如副作用、毒性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继发反应、和后遗效应。
B型不良反应(质变型异常)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
一般很难预测,常规的毒理学筛选难以发现,其发生率虽低,但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很多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尚不明确,但已注明禁用慎用范畴的药物一般是肯定的,但这些药物针对相应疾病做必要的治疗时时相对的。
一、婴儿受乳母用药影响“哺乳期妇女禁用、忌用、慎用”是警示乳母在常规剂量服用某药时,该药物进入乳母乳汁的量已超过乳儿对该药的安全用量或适用量,可导致乳儿发生不同程度不良反应。
或进入乳汁的药物即使不直接导致乳儿发生不良反应,但可与乳汁中多种成分结合,影响乳儿对营养成分的吸取而间接影响乳儿。
经乳汁进入婴幼儿体内的药量主要决定3个因素:1.母体内的血浆药物浓度。
2.药物从母体的乳汁中转运的能力。
3.婴儿吸吮的乳量。
由于大多数药物的分布容量均较高,血浆浓度相对较低,因此转运入乳汁中药物含量有限,一般不超过母体一日药量1%,但也有例外,如红霉素、地西泮、、巴比妥类和磺胺类药。
由于乳汁中脂肪含量较高,因此脂溶性高药物易进入乳汁,药物分子量愈小,也愈容易转运,当分子量小于200时,血浆与乳汁浓度相近。
乳汁的PH一般在7.0左右,低于母体血浆PH值。
这样弱酸性的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常低于血浆浓度(M/P≤1.0),而弱碱性药物存在乳汁中浓度等于或高于血浆浓度(M/P≥1.0)。
只有游离型的药物才能扩散进入乳汁,蛋白结合率高,进入乳汁药量少。
总之,哺乳期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选择已明确对婴儿安全无不良影响的品种。
应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并适当推迟下次哺乳时间,以减少药物进入乳儿体内。
哺乳期应尽量避免使用无可靠数据作参考的药物,否则在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
哺乳期应用对婴儿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金刚烷胺:可能引起尿潴留、呕吐、皮肤潮红;胺碘酮:可能引起肺毒性;苯丙胺:可能引起不安、睡眠障碍;溴化物:可能引起潮红、衰弱;泻药:可能引起腹痛、绞痛样症状;氯霉素:可能引起骨髓抑制、拒食、呕吐;氯丙嗪:可能引起嗜睡、致死;西咪替丁:可能降低胃酸分泌、降低药物代谢、中枢神经兴奋;氯马斯汀:可能引起不安、拒食、项强、嗜睡;可待因:可能引起心动过速;环磷酰胺:可能引起免疫抑制;地西泮:可能引起镇静、在婴儿体内蓄积;麦角胺:可能引起呕吐、腹泻、惊厥;乙醇:可能引起嗜睡、出汗、生长受阻;消炎痛:可能引起惊厥;异烟肼:可能引起维生素B6缺乏;锂盐:可能引起紊乱,心血管障碍;美散痛:可能引起骤停可产生截断综合症;甲巯咪唑:可能引起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硝唑:乳汁浓度与血浆浓度相近,对中枢神经和造血的不良反应有高难度危险;萘啶酸: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烟碱(过量):可能引起休克、不安;呋喃妥因:对G—6—PD 缺乏的婴儿可产生贫血;苯巴比妥:可能引起镇静,反应性下降,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吸吮反射障碍;苯妥英:可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强的松:可能引起生长受阻;水杨酸盐: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潮红;磺胺类:增加核黄疸危险性,过敏反应;四环素:可能产生永久性牙齿黄染;甲磺丁脲:可能引起黄疸。
阿魏酸钠、肌氨肽苷、硫酸软骨素哺乳妇女慎用。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哺乳期禁用。
奥拉西坦注射液:哺乳妇女不应使用。
头孢呋辛酯:慎用或暂停哺乳。
二、儿童禁、忌、慎用药品抗感染药物氨苄西林丙磺舒:2岁以下儿童禁用。
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氯唑西林:本品能与胆红素竞争和血清蛋白的结合能力故有黄疸的新生儿应慎用本品。
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儿童尚缺乏研究资料。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12岁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头孢呋辛针剂:3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使用。
头孢克肟:早产儿、新生儿不宜使用。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头孢曲松钠: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不确定。
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头孢噻肟钠:婴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头孢替安:安全性尚不确定(包括早产儿、新生儿)。
头孢唑林钠: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新生儿不推荐因应本品。
头孢唑肟: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阿米卡星:氨基糖苷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链霉素:本品属于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奈替米星:新生儿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给药方案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进行调整方可应用,否则,不宜使用。
克拉霉素:1个月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乙酰螺旋霉素: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多西环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
四环素: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形成稳定的钙化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甲砜霉素:新生儿避免使用。
氯霉素滴眼液: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和婴幼儿中尚缺乏应用本品资料。
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受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伤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增效联磺片、磺氨嘧啶锌: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应禁用。
利福平:本品在5 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乙胺丁醇:13岁以下儿童缺乏临床资料,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用于13岁以下小儿。
奥硝唑:儿童慎用,3岁以下儿童不用。
呋喃拖妥因:新生儿禁用。
呋喃唑酮:新生儿禁用。
甲硝唑:儿童慎用,并减量。
磷霉素钠: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应慎用。
复方酮康唑乳膏:小儿禁用。
克霉唑:3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两性霉素B:儿童用药静脉及鞘内给药剂量以体重计算均为成人,应限最小有效量。
咪康唑:1岁以下婴儿禁用,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萘替芬: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比萘芬:儿童暂不用。
酮康唑: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儿童。
氟康唑:小儿不宜应用。
伊曲康唑:因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建议不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制霉菌素: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阿昔洛韦:虽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应慎用。
泛昔洛韦:18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
更昔洛韦:因有潜在的长期致癌性和生殖系统毒性,对于12岁以下小儿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我院主要在儿科使用本品。
目前我院在技术上尚不能鉴别诊断巨细胞病毒)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金刚乙胺:儿童安全性尚未建立。
拉米夫定: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有效和安全性资料。
甲苯咪唑: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
神经系统药物丙氧氨酚复方片:7岁儿童不宜使用。
丁丙诺啡:7岁儿童不宜使用。
富马酸异丙吡仑:儿童慎用。
哌替啶:婴幼儿慎用。
阿司匹林、阿司匹林赖氨酸盐:发热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水痘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
阿司匹林精氨酸盐: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阿西美辛:儿童不推荐使用。
氨酚比林注射液:1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禁用。
氨基葡萄糖:尚缺乏临床资料,儿童也不明确。
氨珈黄敏:儿童不推荐使用。
贝诺酯: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终合症的危险,小儿除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外,尽量不用。
吡罗西康:儿童禁用。
对乙酰氨基酚: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复方氨酚烷胺:儿童不推荐使用。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3岁以下儿童慎用。
赖氨匹林: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慎用。
洛索洛芬钠:不推荐儿童使用。
美洛西康;15岁以下儿童均禁用。
萘丁美酮:儿童禁用。
萘普生:2岁以下儿童禁用。
双氯芬酸钠;16岁以下儿童慎用。
酮洛芬:小儿慎用。
,小儿氨酚黄那敏: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乙哌立松;儿童安全性尚不确定。
吲哚美辛:小儿慎用。
苯溴马隆:儿童不推荐使用。
多巴丝肼:儿童慎用。
金刚烷胺: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奋乃静:儿童慎用。
氟奋乃静: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氟哌啶醇:儿童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