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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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马政秘〔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29日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印染、汽车、家电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起重机械、叉车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住建方案】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住建方案】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住建方案】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改善我市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百姓生活质量。

经研究论证,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为确保完成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我市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政府为主导,以各城区、各开发区为实施主体,以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城区内使用年限超过20年,供电、供水、供暖、燃气等配套设施老化或无燃气设施的,小区内道路、道板、绿化等设施破损率超过50%的,小区住宅楼屋面防水、室外排水、外墙等共用设施、设备已不能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且一定时期内不会拆迁的约600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改造。

到2019年,彻底解决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存在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

实现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绿化美观、安全整洁的宜居目标。

三、整治改造内容(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建筑;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3.整治“脏、乱、差”,对原有垃圾箱、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二)小区房屋修缮工程。

1.按屋面防水破损程度,对房屋屋面进行清理与修缮,修补或更换落水管,修缮后房屋无渗漏;2.按室外下水管线通畅程度,修缮室外排水管线,确保排水通畅,争取在小区软硬覆盖后5年内无翻线。

室内下水部分缸瓦管、铸铁管更换PVC管件;3.对房屋外墙和楼道内墙进行维修和粉饰;4.按房屋楼内电气老化程度,更新楼内电气设施;5.修补楼梯间窗或增设楼梯间塑窗;6.增设房屋楼道感应灯;7.房屋外挂电缆,要与相关企业沟通,进行下地整治。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前期课题调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前期课题调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前期课题调研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内府办函[2011]10号【发布部门】内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0【实施日期】2011.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前期课题调研的通知(内府办函[2011]10号)市级各有关部门:2011年,国家将开展《全国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这是我市在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进入“十二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即将启动成渝经济区建设的形势下,面临的又一个重大而特殊的历史机遇。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同时也为了下一步科学编制《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需要开展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和完善城市整体功能等前期重点课题调研。

为做好该课题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你们根据相关政策,结合部门实际,切实抓紧抓好。

一、提高课题调研认识开展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前期课题调研,有利于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和彻底性认识市情,准确把握发展历程和现状,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借鉴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功经验,尽快摆脱沉重的历史包袱,缓解地方财政和社会保障压力,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加快传统产业调整改造,培育新兴支柱产业,推动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努力推进大城市建设步伐;有利于改善内江发展环境,提升整体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部门要站在事关重大历史机遇和事关内江发展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课题调研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调研课题重点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研究提纲要求,我市课题调研重点内容主要有:(一)老工业城市发展现状。

包括历史沿革和历史贡献、发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寻求国家对我市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的支持依据和必要性。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6•【字号】马政〔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第三章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第四章保障与监管第五章附则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动城市空间调整优化和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全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物业权利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对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的旧工业区、旧商业区、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其他政府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实施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等活动。

市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更新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管控、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统筹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探索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参与城市更新的实施模式,实现共享共赢。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市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内府公告〔2018〕6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内府公告〔2018〕6号因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需要,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胜利街道新立社区、蟠龙社区所在区域1-1、1-2、1-3、1-4、1-5、1-6、1-7、1-8、1-9九个地块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以征收部门公布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三、征收补偿合同签约期限在模拟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的模拟征收合同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生效。

未签订模拟征收合同的,补偿合同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四、房屋征收部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房屋征收投诉电话(0832)5155199六、其他事项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

工业开发区项目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工业开发区项目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工业开发区项目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工业开发区项目搬迁工作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任务。

本次搬迁工作的背景是为了优化城市发展布局,提升工业开发区的功能和品质。

二、目标1. 完成工业开发区项目的顺利搬迁,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2. 最大程度减少搬迁过程中对企业产能和生产运行的影响。

3. 确保搬迁安全、环保、高效。

三、搬迁方案1. 搬迁前准备阶段:a) 成立搬迁项目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搬迁工作计划。

b) 对工业开发区项目进行全面调研,了解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顾虑之处。

c) 各相关部门合作,确保搬迁前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支持。

2. 搬迁方案设计阶段:a) 在规划设计方面,充分考虑企业的定位和需求,确保新区域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b) 在交通规划方面,综合考虑工业区内部交通、城市交通和物流配套,提供便利的交通网络。

c) 在环保设计方面,注重新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保障搬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d)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确保新区域有足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能力。

3. 搬迁实施阶段:a) 联系企业,介绍搬迁方案,征求企业意见,确保搬迁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

b) 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包括时间节点、工作程序、资源调配等。

c) 搬迁过程中,要做好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d)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搬迁过程中的政策支持、监督和督导。

e) 完成搬迁后,对新的工业开发区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搬迁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控制与应急预案1. 在搬迁前准备阶段,要充分了解现有工业开发区的现状和潜在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在交通、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管理,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搬迁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对于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要建立健全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监督与评估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2. 在搬迁完成后,要进行评估和验收工作,了解搬迁效果,获取相关数据并做好记录。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

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5月30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当涂县托管范围)、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和安置。

博望区参照本办法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被征地农民及时足额获得补偿,得到妥善安置。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研究、决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审查和监督管理。

市土地征迁安置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事务性工作,根据用地批复和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对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土地征收批后监管。

市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和市级重点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资金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安徽马鞍山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2条

安徽马鞍山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2条

安徽马鞍山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2条
所谓地下城市管道综合管廊,就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并设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材之后,将大大提高维护效率,同时节约城市用地。

内江经开区交通镇永兴村及三元村地带,马鞍山老工业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正在火热施工。

项目负责人贾冲介绍,预计到今年12月,项目将完成一期4092米管廊建设。

届时,附近三条新修道路的通讯、电力、燃气等工程管线将集中到管廊内统一管护。

地下城市管道综合管廊建设,是内江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要项目。

据内江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正在制定规划,拟建地下综合管廊12条,建设长度达38千米,目前已开建项目一个。

据悉,在建的马鞍山老工业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断面约14平方米,建成后维护人员可进入管廊内部,可以对工程管线等进行详细检查。

改造搬迁实施方案

改造搬迁实施方案

改造搬迁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一些老旧、破败的建筑和社区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的需求,因此需要进行改造搬迁。

改造搬迁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城市的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意义1. 目标:通过改造搬迁,实现老旧建筑的更新换代,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意义:改造搬迁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的功能性和舒适度,同时也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实施方案1. 调查评估:首先需要对需要改造搬迁的区域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包括建筑结构、环境卫生、居民生活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制定合理的改造搬迁方案。

2. 规划设计: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改造搬迁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新建建筑的设计、社区环境的规划、居民生活设施的布局等内容,确保改造搬迁后的区域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3. 资金筹措:制定改造搬迁的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途径,确保改造搬迁项目能够得到充分的资金支持。

4. 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的改造搬迁实施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改造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5. 宣传推广:加强改造搬迁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增强改造搬迁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四、风险控制1. 技术风险:在改造搬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建筑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的技术难题,需要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改造搬迁的顺利进行。

2. 资金风险:改造搬迁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可能会面临资金筹措困难的情况,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社会风险:改造搬迁可能会引发居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工作,化解矛盾,确保改造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改造搬迁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可以实现老旧建筑的更新换代,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厂区搬迁实施方案

厂区搬迁实施方案

厂区搬迁实施方案一、概述。

随着公司发展壮大,现有厂区已经无法满足生产和办公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环境,公司决定对厂区进行搬迁。

本文档旨在制定厂区搬迁的实施方案,确保搬迁过程顺利进行,保障公司生产和员工利益。

二、搬迁目标。

1. 提升生产效率,新厂区布局合理,能够更好地满足生产流程和设备布置的需要,提高生产效率。

2. 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新厂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为员工提供更舒适的工作环境。

3. 保障生产连续性,在搬迁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确保生产连续性。

三、搬迁计划。

1. 前期准备,确定新厂区选址,进行环境评估和规划设计,制定搬迁预算和时间表。

2. 设备搬迁,安排专业团队对生产设备进行拆卸、包装和运输,确保设备完好到达新厂区并按照布局重新安装。

3. 办公区搬迁,对办公设施和文件资料进行清点、整理和搬运,保证办公区的正常运转。

4. 员工安置,提前与员工沟通搬迁计划,协助解决因搬迁带来的生活和工作问题,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5. 后勤保障,搬迁期间,加强对搬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搬迁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

四、搬迁风险及应对措施。

1. 设备损坏,加强对设备的包装和运输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到达新厂区。

2. 生产中断,合理安排搬迁时间,尽量在生产淡季进行搬迁,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3. 员工不适,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培训,帮助员工顺利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4. 资料丢失,对文件资料进行严格清点和保管,确保资料完整搬迁到新厂区。

五、搬迁验收。

1.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生产能够正常进行。

2. 办公区设施完善,员工工作秩序正常。

3. 员工满意度调查,收集员工对新厂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优化。

六、总结。

厂区搬迁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公司的通力合作和配合。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实施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搬迁过程中的风险和影响,确保搬迁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厂区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

2024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____年改造搬迁方案范本一、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老旧、拥挤、不适合居住的地区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短板。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对某一地区进行改造搬迁,使其成为一个宜居、宜商的新区。

二、目标1. 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通过改造搬迁,为该地区居民提供优质的住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促进经济发展:打造一个宜商的新区,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就业率。

3. 美化城市形象:通过改造搬迁,改善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

三、实施步骤1. 选址和规划(1)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城市规划,选取合适的地区进行改造搬迁。

需要考虑地区的交通便利性、基础设施条件、土地资源等因素。

(2)对选址地区进行详细的规划,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设施等的布局设计,确保各个功能区域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2. 物业搬迁(1)与居民和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改造搬迁的目的和意义,获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2)为搬迁的居民提供合适的搬迁安置方案,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搬迁并融入新社区。

(3)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提供必要的搬迁补偿和社会保障,确保搬迁过程中居民的权益。

3. 基础设施建设(1)根据规划,进行住宅区、商业区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打造宜居新区,加大对绿化、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优化公共空间设计。

4. 吸引企业入驻(1)积极宣传新区的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各类企业入驻。

(2)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

5. 市政配套工程(1)加强城市交通建设,确保新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畅通。

(2)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

(3)增设商业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文化内涵。

四、实施措施1.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4•【字号】内府发[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06〕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21日经内江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和2005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内江市城镇建设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市中区、东兴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所辖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区)国土、公安、司法、物价、文化、教育、供电、供水、供气、电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马鞍山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马鞍山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马鞍山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规划与设计1. 根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外观、公共空间、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改进。

2. 优化小区道路和交通系统,提供便利的停车位和步行通道。

3. 针对老旧小区建筑的结构和外墙材料,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更新,提高整体建筑质量和美观度。

二、基础设施升级1. 更新小区的供水、供电、通风、照明等基础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完善小区的绿化和景观环境,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

3. 加强小区的垃圾处理和公共卫生管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定期清理和消毒公共区域。

三、公共设施建设1. 新建或改造老旧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社区活动中心、健身场所、儿童游乐区等,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和社交活动。

2. 建设智能化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安全监控、门禁系统、公共电话等。

3. 设置社区服务站,提供居民日常生活所需服务,如快递、维修等。

四、社区安全与环境整治1. 设置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报警系统等,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组织环境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区治安和环境卫生。

3. 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安全知识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自我保护和环保意识。

五、经济支持和管理1. 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开发商和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贷款优惠,降低改造成本,促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可行性。

以上为马鞍山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方案,通过规划与设计、基础设施升级、公共设施建设、社区安全与环境整治以及经济支持和管理等综合措施,旨在提升小区的居住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8•【字号】马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马发[2010]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市人代会、政协会精神,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方位拉开城市建设发展框架,着力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快推进“1255”城市发展战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 号)和《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马鞍山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受城市规模和体量的限制,土地资源紧张而导致发展空间受限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科学整理、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空间的优质化,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创造条件,是一项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其中,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一直是困扰城市建设的最大难题,项目建设拆迁难、拆迁慢,已成为制约项目落地建设最突出的瓶颈因素。

市委、市政府把征迁拆迁拆违作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今年市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迁拆迁拆违集中行动,这是在科学分析我市当前发展形势,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完全是加快发展之策、缩小差距之需、顺应民心之举,在马鞍山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实现“坚持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努力把马鞍山建设成现代化大城市”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内江市旧城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江市旧城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江市旧城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内江市旧城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简要说明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OO⼋年四⽉第⼀章现状概况⼀、规划区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是旧城区南部,北⾃环城路、南⾄三元塔,西⾃内宜(昆)铁路、东⾄沱江河西岸⾯积约3.93平⽅公⾥。

⼆、区位关系:规划区位于旧城区南部,根据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属于旧城组团,西部通过⼊城⼤道及⼆⼊城线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苏组团)相连;西北部可连接邓家坝⽣态旅游区;西南通过新规划道路可与⽩马仓储物流中⼼和⼆、三类⼯业区相连;北部为旧城商业服务中⼼,通过沱江三桥可连接东兴城市⾏政、⽂体、科教、信息、⾦贸中⼼;东部经沱桥可连接新江⼆类⼯业和储备仓储区,并可达椑⽊三类⼯业及辅助仓储区;南部邻乐贤⽣态旅游度假区。

三、规划区概况:规划区坐落于沱江与梅家⼭——马鞍⼭——庙⼉⼭间的丘陵上,地⾯⾼程最⾼为409.5⽶,最低为293.8⽶,地形起伏很⼤。

规划区内主要道路南环路、腾飞路、江阳路、江宁路已基本建设完成,沿道路两侧主要布置了市中区区级机关单位⽤地和商业⾦融⽤地。

⼆⼊城线已建成部分,正向西延伸。

邱家嘴已基本建成城市级商业组团,环城路南建成⼤千批发市场。

居住⽤地正向外围拓展。

牌楼坝地区内椑路已建成,道路两侧主要有东站货场以及⼤量⼯⼚企业和仓储⽤地,污⽔处理⼚⼀期⼯程已完成。

规划区现状建设⽤地约182.24公顷,占规划总⽤地的46.42%。

其中居住⽤地71.12 公顷,占建设⽤地的39.03% ;⼯业⽤地15.19公顷,占8.33%;仓储⽤地11.55 公顷,占6.34% ;公共服务设施⽤地11.33公顷,占 6.23%;商住混合⽤地13.49公顷,占7.40%;道路⽤地27.22公顷,占14.92%;市政设施⽤地14.49公顷,占7.95%;铁路⽤地12.32公顷,占6.76%;公园⽤地5.19公顷,占2.84%;特殊⽤地0.34公顷,占0.19%。

规划区⽬前存在主要问题:1.地形复杂,建设条件差,城市交通组织困难规划区地形起伏⼤,进⾏城市建设的⽤地条件紧缺。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11•【字号】内府办领[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府办领[20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推动我市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步伐,加快实现我市的重新崛起和全面振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江市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刘成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任晓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潘国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 钱兴才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学东市发改委主任葛强市经信委主任李东洪市财政局局长秦金保市民政局局长杨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黎斌市国资委主任李思明市教育局局长卢勇市地税局局长刘清和市国税局局长刘新华市住建局局长陈昭学市人社局局长龚洪贵市环保局党组书记王仕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XXX 市卫生局副局长陈伟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维玉市商务局副局长李龙内江电业局局长邓志坚内江银监分局局长XXX 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行长谢媛丽市发改委副主任尤再平东兴区政府区长张伟资中县政府县长罗平威远县政府县长张勇隆昌县政府县长曹玉书市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附件:关于成立内江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府办领〔2011〕3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5•【字号】马政秘[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0]32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省政府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与《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补偿标准的衔接和实施工作,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调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08〕78号)公布的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别为:Ⅰ区片54500元/亩、Ⅱ区片50000元/亩、Ⅲ区片44500元/亩,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2009年12月31日以前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建设用地,在批准后新标准实施前,市、县(区)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市、县(区)人民政府已按原批准的标准补偿的,仍执行原批准的标准;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当涂县政府应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制订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于5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平衡,6月底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经市政府审批、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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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三月目录一、前言 (1)二、发展现状和形势 (3)(一)老工业区发展现状 (3)(二)面临形势 (14)(三)整体搬迁改造的重要意义 (18)三、总体思路 (20)(一)发展定位 (20)(二)基本原则 (21)(三)实施目标 (22)(四) 实施进度 (25)四、空间布局 (28)(一)功能分区 (29)(二)市政设施建设 (30)(三)用地布局 (31)五、主要任务 (31)(一)工业企业调整改造 (31)(二)新产业培育发展 (36)(三)腾空厂区厂房设施改造 (37)(四)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扩改建 (39)(五)生态环境治理 (42)(六)棚户区拆迁改造 (44)(七)社会事业发展 (50)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2)七、组织实施 (53)(一)配套政策措施 (53)(二)组织保障 (57)附表表1、马鞍山老工业企业调整改造项目表表2、马鞍山老工业区新产业培育发展项目表表3、马鞍山老工业区腾空厂区厂房设施改造项目表表4、马鞍山老工业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扩改建项目表表5、马鞍山老工业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表表6、马鞍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表表7、马鞍山老工业区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表附图图1、马鞍山老工业区区位图图2、马鞍山老工业区企业现状布局图图3、马鞍山老工业区企业搬迁与留置布局图图4、马鞍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布局图图5、马鞍山老工业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布局图图6、马鞍山老工业区市政设施改造与重建布局图图7、马鞍山老工业区规划用地布局图一、前言内江市是典型的西部老工业城市。

“三线”建设时期,借助国家强力投资和大批部、省级内迁企业,形成了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并在“六五”时期创造了“内老三”(排在成都、重庆之后,区划调整前)的辉煌,全面奠定内江作为四川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地位。

市中区工业作为内江市老工业核心组成部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工业经济达到鼎盛,成为全省制糖中心,食品和纺织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0%和20%左右。

但由于受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调整以及负担过重、补偿不足等诸多主客观因素影响,传统支柱产业全面衰落、替代产业徘徊选择,区位势能滑坡,交通枢纽地位下降,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低、城市聚集功能减弱,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严重阻碍了全区经济加快发展步伐,迫切需要进行调整改造并发展新的功能。

在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建设以及国家进一步把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扩大到中西部地区,促进全国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实施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对于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辐射承载功能,实现在成渝经济区率先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协调有序推进,特制定《内江市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整体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作为市中区马鞍山老工业区整体改造的路线图,内容主要包括发展现状和形势、总体思路、空间布局、主要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2022年,实施区域范围马鞍山老工业区(位于中心城区)自主城区西北沱江河羊子岩顺老成渝公路向东南贯穿中心城区南部至乐贤黄荆坝,其集中分布于旧城区的沿沱江狭长地带,区域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33.0%;商业用地0.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2.4%;居民用地0.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8.5%;其他市政基础、绿化等各类用地4.6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56.1%。

经搬迁改造后,区内工业用地0.8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10.2%;商业0.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4.9%;居民用地5.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60.9%;其他市政基础、绿化等各类用地1.8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22.0%。

工业用地调减1.86平方公里,原有工业用地68.8 %以上可在企业搬迁后腾退出来。

《实施方案》的主要编制依据是《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专项资金工作方案》《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内江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市中区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规划》、《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

二、发展现状和形势内江市位于成渝走廊的腹地,川南交通的枢纽,是《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中的连接成渝双核的成内渝发展带中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商贸物流节点城市。

市中区为内江市中心城区,与内江市东兴区、隆昌县、威远县、自贡市大安区接壤,北距成都176km,东距重庆164km,位于成都、重庆、川南三大城市群结合部,居于成渝经济带黄金节点上,系内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市商贸物流主城区、内江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加快成渝经济区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一)老工业区发展现状1、内江市工业发展历史及现状内江作为典型的西部老工业基地,通过以制糖为代表的传统制造业和三线建设时期一大批部、省属企业的落地和带动,创造了辉煌的历史。

“六五”时期形成了以制糖产业为主体的食品工业为龙头,以纺织、机械、冶金、建材、能源、化工、医药等为支柱的规模工业体系,特别是以白糖、白酒、白纸、白布、白条肉等“五白”拳头产品最富盛名。

“六五”时期末(1985年)经济总量仅次于成渝,有“内老三”之称。

“六五”时期内江GDP年均递增速度曾达到10.2%,但是到了“七五”时期则陡降至2.9%。

到90年代初,内江企业亏损面已达到80%以上,这期间,内江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的制糖业由于受进口食糖的市场冲击以及自身技术改造滞后、原料紧缺、成本不断攀高而逐渐败落。

之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要求,2001-2002年全市4大国有糖厂相继关闭停产,“甜城”最终成为记忆。

与其命运相同的还有“白酒、白布”等代表内江工业辉煌的传统产业,内江工业步入了低谷期。

通过十年来的不懈探索和努力,内江经济开始呈现出向好趋势,形成冶金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清洁能源五大支柱产业,是“中国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基地”和“成渝经济区绿色食品基地”,被纳入四川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饮料食品、钒钛钢铁等4条万亿产业带以及全国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但仍旧处于爬坡上坎的艰难再创业阶段。

沉重的包袱、转型的压力以及要素瓶颈制约阻碍着加快发展的步伐。

1999年区划调整后,内江地区生产总值全省排位已从1985年的第3位下滑至2011年的第10位,地方财政收入由第3位降至第15位。

同时随着成都、重庆两个特大城市“极化效应”的不断升级,特别是重庆两江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的建设,将形成具有巨大引力的政策洼地,使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进一步向两大核心城市集中,地处成渝腹心的内江遭遇了更加严重的“边缘化”问题,落后的差距将被进一步拉大,急切期待中央和省的大力支持,尽快摆脱历史包袱,加快内江老工业调整改造。

2011年内江市与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2、市中区发展现状市中区为内江市主城区核心组成部分。

市中区工业发展起步于民国时期,快速成长于“三线”建设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工业经济达到鼎盛。

1982年,全市工业有食品、造纸、纺织、机械、电子、冶金、缝纫、皮革、电力、石油、化工、建材、文教用品、森林等14个门类,267户企业;拥有金属切削机床2506台,锻压设备462台,动力机械总能力11.15万千瓦,固定资产原值23188万元,职工总数达40887人,工业总产值(1980不变价)35175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1.92%。

到1985年,成为四川全省最大的制糖工业中心,年产蔗糖占全省十分之一以上,食品和纺织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0%和20%左右,奠定了全市经济中心的地位。

随着国家区域政策调整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批部、省属国企改制和制糖等传统支柱产业衰落,市中区经济举步维艰。

经过“九五”、“十五”、“十一五”的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市中区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城乡统筹,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形成了机械制造、医药化工、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电力能源五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了白马、城西、乐贤等工业园区,进入了加快发展阶段。

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5.8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70:23,全部工业增加值100.6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3家,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18.6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万元能耗1.4吨标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单位工业增加值万元用水量4.3吨,二氧化硫排放37612.2吨,化学需氧量排放8682.5吨。

然而老工业基地衰落遗留的国企改制等诸多沉重的历史“包袱”以及环境、资金、资源等瓶颈,制约了市中区经济的加快发展。

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工业利润总额分列全市(5区县)第3、2、4、5、位,与作为全市经济中心的地位极不相称。

2011年市中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86亿元,占全市、全省的第5位、第122位,在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区县中倒数第2位。

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对上级补助的依赖度达到85%以上,已由原来的“上解型”财政转变为典型的“补助型财政”。

3、马鞍山老工业区发展现状(1)马鞍山老工业区的范围及土地利用现状马鞍山老工业区位于市中区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西北沱江河羊子岩顺老成渝公路向东南贯穿中心城区南部至乐贤黄荆坝,其集中分布于旧城区的沿沱江狭长地带,区域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33.0%;商业用地0.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2.4%;居民用地0.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8.5%;其他市政基础、绿化等各类用地4.6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56.1%。

现有规模以上企业43户。

(2)马鞍山老工业区发展现状——整体发展现状马鞍山老工业区是市中区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工业起步于民国时期,快速成长于“三线”建设时期。

通过国家“三线”建设,国家、省上在该区域内布局了一批以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为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到1985年,食品和纺织工业分别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0%和20%左右,铸就了马鞍山老工业区在全区、全市的重要地位。

同时伴随工业的快速成长和城区的拓展,马鞍山老工业区作为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衍、聚集了一批企业及工矿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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