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要点(3)法律
公基法律知识点大全
公基法律知识点大全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从个人行为到社会关系,法律都规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是指在各个专业领域中都需要基本了解的知识内容。
在法律领域,公基法律知识点的掌握,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重要性,还能够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我们必要的法律保护。
本文将就公基法律知识点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也是国家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安排。
在公共基础知识中,宪法是首要的法律知识点之一。
宪法包括了国家的组织和权力机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等内容。
宪法的学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权力运行。
第二,刑法。
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一环。
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罪责划分、人权保障等。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了解刑法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犯罪行为,也能够在需要的时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是规定市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涵盖了各种经济活动、合同关系、财产权益以及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民事法律是保护市民权益的法律基础,掌握相关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更加理性和合法地处理日常的各类纠纷和问题。
第四,行政法律。
行政法律是管理国家政府运行和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程序和原则等。
在行政法律中,行政机关的权限、法律制约等是重要的内容。
对于公民而言,了解行政法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相关政策,也能够在需要时参与公共事务,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劳动法律。
劳动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了解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笔记法律成为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介绍笔记法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读者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笔记法律的方法1.理清笔记框架在学习法律知识时,首先要梳理好笔记的框架。
可以按照法律的分支领域,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或者按照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分类。
确立好清晰的框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和回顾所学内容。
2.简明扼要记录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将重点知识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进行记录。
尽量避免冗长的句子和纷繁复杂的表述。
可以采用关键词、短语等方式进行记录,以便于后期复习和记忆。
3.提炼重要要点学习法律时,会遇到大量的案例和判例,这些内容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非常重要。
因此,在笔记中要提炼出关键的判决原则、法律规定等重要要点。
可以使用标记、加粗等方式突出重要内容,便于后期查找和回顾。
4.结合实例和案例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结合具体的实例和案例进行理解和记忆。
在笔记中,可以适当引用一些相关案例,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款,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法律原理。
5.良好的布局和图表好的笔记需要有良好的布局和图表,帮助读者快速定位和理解内容。
可以使用标题、分点、编号等方式进行布局,合理使用表格、图表、图示等工具,使笔记更加清晰明了。
第二部分:笔记法律的注意事项1.准确记录法律条款学习法律知识时,尤其要准确记录法律条款。
法律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规则和要求,对于理解法律意义非常重要。
因此,在记录时要仔细核对,确保条款的准确性。
2.避免主观评价笔记是客观记录法律知识的工具,应该尽量避免主观评价和个人意见的加入。
要客观、客观地记录,准确反映法律规定和原则。
3.注意格式的规范性在笔记中,我们要注意格式的规范性,遵循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
例如,在引用法律条款时,要使用引号并注明出处;在引用案例时,要标注案例名称和判决机关等。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重点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公共基础知识宪法(3)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任期相同,每届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于副检察长、检察员没有特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三)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权的范围主要是:1. 提起公诉权。2. 侦查权。3. 审判监督权。4. 监所监督权。5. 领导权,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权力。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责任
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属于司法机关体系,因此,与人民法院一样,也要求有司法独立的权利。所以,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即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于副院长等人员则没有专门的任职届数限制。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就是依照法律程序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最高审判机关,从法律角度上说,它在工作中只服从法律。
(三)、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也就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权,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1. 法规制定权。包括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权力。
2. 提案权。为了完成宪法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规定的各项任务,国务院有责任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计划和报告以及计划和报告的执行情况,等等,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使之成为指导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法律文件。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宪法讲义-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二章宪法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同等的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力(守法)、平等地履行义务(守法)、平等地适用法律(司法);但立法上不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处于首要地位)、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批评、建议权(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为),控告、检举、申诉权(仅针对违法失职行为)。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取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如冤假错案、暴力执法)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非宗教自由;国家既不鼓励不提倡;无传教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执行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982 年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是指在法律领域中,大家通常都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要点和重点内容。
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可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下面将介绍一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宪法的制定和修订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在使用其他法律法规时,应当与宪法保持一致。
二、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也是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基本法律。
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在刑法的适用中,要注意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法定刑原则。
此外,在执行刑罚时,应当尊重罪犯的人权,确保刑罚的人道化。
三、民法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涉及到个人之间的权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涉及到民法相关的问题,比如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
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依法解决纠纷。
四、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规范了行政行为的程序和限制。
在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时,我们应当了解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了解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解决劳动纠纷。
六、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在知识型经济的发展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
了解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
1.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性体现在(ABC)A.它们是社会规范B.它们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C.它们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D.它们都具有程序性的特点E.它们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2.刑事诉讼法属于(A)。
A.程序法B.实体法C.特别法D.临时法3.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民法。
(错)4.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范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称为(A)。
A.委任性规范B.确定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义务性规范5.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D)。
A.人的思想动机B.他人的行为C.人的相互行为D.每个人自己的行为6.下列说法中,体现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有(BCD)A.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B.对一般文化事务进行管理C.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D.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7.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有(ABD)A.一国法律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机组合而成B.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C.法律制度是组成法律部门的最小单位D.行政法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8.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BD)A.商品房B.计算机软件C.公民D.文艺演出9.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
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县检察院的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
黄某于是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张某行为。
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B)。
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C.法的执行D.法的解释10.根据法律责任种类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BCD)A.道德制裁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制裁1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选项是:(BC)A.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B.杜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C.谭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D.刘某因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被开除党籍12.宪法的特征主要有(ABCD)。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是指每个公民都应当了解和遵守的基本法律知识。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每个人都应当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着国家最广泛的利益。
它的权利包括制定法律、监督政府行为和审查法律与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
人民代表大会的履行职责是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是其重要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性的适用性,对所有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都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三,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这些权利都是法律所保障的。
法律保护公民的权利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社会团体的权利,如劳动者的工作权益、消费者的权益等。
第四,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和制裁。
对于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的目的是在于恢复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违法行为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五,法律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有重要影响。
公民应当有正确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对自己的权益的保护和义务的要求。
法律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法律教育应当普及到每个人。
第六,法律的适用和司法程序要合理公正。
法律的适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每个案件都应当依法公正处理。
司法程序要依法进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每个公民都应当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公民有义务依照法律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公民也有义务积极参与社会法律建设,为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总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是每个公民所应当了解和遵守的基本法律知识。
公民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通过法律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只有法律得到有效的实施和遵守,社会秩序才能维持良好,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实现。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遵守法律成为一种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的定义与作用法律是指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通过制定、执行和解释法规,调整社会关系,规范公民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并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从这个角度看,法律的作用在于制定和维护公共规则,它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的分类一般来说,法律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法规和法律条款。
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而法律条款则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条款,包含合同条款、裁判文书、律师意见和建议书等。
法律的构成法律通常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导言、正文和附则。
其中,导言是法律文本的开头,主要是对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和目的进行阐述;正文是具体的法律内容,也是法律文本的最重要部分,包括法律的定义、规定、罚则和实施细则等;附则则是关于法律实施和执行的规定和要求,是对正文的补充和解释。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取决于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
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和法律规范的根源,具有最广泛的适用范围,所有公民和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
其他法律则根据其制定的对象和目的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
例如,刑法适用于违反刑法规定的罪行,而商法则适用于商业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法律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力是指其对公民和机构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作用。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其约束力最大。
其他法律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相对较小。
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约和惩罚。
法律的追究和救济当一项法律规定被违反时,法律将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下,个人和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获得救济。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律是社会运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通过介绍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分类以及公民应该了解的常见法律常识,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一、法律的定义和作用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公布、执行并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
2. 法律的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遵守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2)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生命权、财产权、言论权等,确保公民享有公平和公正的待遇。
(3)调节社会关系:法律通过制定合理的法规、条例和判决来调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避免冲突和纠纷。
二、法律的分类1. 宪法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政体的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职能等。
2. 行政法律行政法律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规、行政法令等。
行政法律保障了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申诉和监督。
3. 刑事法律刑事法律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的法律。
它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保证了司法公平与正义。
4. 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个人、家庭和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
三、公民应了解的法律常识1. 国家法律作为公民,了解国家的基本法律非常重要。
例如,要了解国家刑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2. 交通法规公民在行驶车辆或者作为行人时,需要了解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例如,遵守交通信号灯、保持车速、礼让行人等。
3. 婚姻法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了解婚姻法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婚姻权益。
公民应了解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财产的归属等内容。
4. 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1、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讲义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其内容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二、法律的种类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方式、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
2.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法规,其效力与法律相同,与地方性法规等法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公布的法规,适用于各地的行政区域。
对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实施,地方性法规有重要的补充作用。
5.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的规定,是对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也是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的依据。
三、法律的特征1. 法律的普遍性法律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存在例外。
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政府,都要遵守法律。
法律具有强制力,当个人或机构违反法律时,国家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裁。
3. 法律的稳定性法律具有长期稳定的特征,其制定过程以及修正过程是相对较慢的,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的适用也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根本性变化。
4. 法律的公正性法律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而制定的,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与民主,强调平等和正义。
四、法律的作用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3. 促进社会发展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可以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行为,为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法律的适用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以非法的行为进行犯罪嫌疑人。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一、法律常识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作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纠纷矛盾。
3、法律的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4、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范围分为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5、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政治常识1、政治的概念:政治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
2、政治的基本形式:民主、专制和法治。
3、我国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三、经济常识1、经济的概念: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法制和开放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4、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变量,以实现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
5、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
四、管理常识1、管理的概念:管理是指组织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协调、有控制的活动。
2、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和效益原理。
3、管理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
公基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公共基础知识(公基)考试是一门广泛涵盖各种学科的考试,其中包括了法律知识。
公基法律知识点是考生在备考公基考试时必备的一部分,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一、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决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础。
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组织、法律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平等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等。
二、刑法基本知识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和惩罚的法律,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利益的重要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等。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三、民法基本知识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益的重要法律。
民法包括了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行为、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等内容。
在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尤其需要重点掌握各种合同的要求和法律效力。
四、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是调整行政权和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涉及到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法律关系等内容,需要考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五、劳动法基本知识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熟悉劳动法的基本要求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
六、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智力创造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备考公基法律知识点时,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措施。
七、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包括了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等内容,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和基本原则。
总结:以上是一些公基法律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备考公基考试时,我们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可以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学习和记忆,提高对于法律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掌握公共基础知识的要点
掌握公共基础知识的要点现代社会对于每个人而言,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公共基础知识都是我们理解和参与社会的基石。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公共基础知识的要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些知识。
第一要点: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涵盖了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
通过学习社会科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
在学习社会科学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
比如,社会学中的社会结构概念、人类心理学中的人格理论、政治学中的民主制度等等。
通过了解这些基本概念和理论,我们可以更好地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
第二要点: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也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括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
自然科学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技术的进步,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
在学习自然科学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原理和概念。
比如,物理学中的牛顿运动定律、化学中的元素周期表、生物学中的细胞理论等等。
通过学习这些基本原理和概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界的规律,同时也可以应用这些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三要点:传媒素养在信息时代,传媒素养也成为了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重要内容。
了解传媒的运作和评估信息的真实性是我们在信息爆炸的社会中必备的技能。
传媒素养不仅包括了对各种传媒形式的了解,例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还包括了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
我们需要学会分析媒体报道的立场和偏见,辨别真假新闻,从而不被误导和欺骗。
第四要点:法律常识法律常识也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处理纠纷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常识可以包括宪法、刑法、合同法等领域的知识。
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定,例如言论自由、合同订立的要素等等。
通过掌握这些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遵守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共考试法律知识点
公共考试法律知识点在现代社会中,公共考试成为了评价人们知识水平和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而对于参加公共考试的人来说,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公共考试法律知识点,希望对于准备考试的人们有所帮助。
知识点一: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共考试中,涉及到宪法的知识点主要是宪法的性质和作用、宪法的修改程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对于考生来说,要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观,以及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等内容。
知识点二:民法民法是以维护公民个人、财产等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共考试中,常见的民法知识点有关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
考生需要了解基本的合同成立条件和效力、不动产和动产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等内容。
知识点三: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进行刑罚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犯罪的构成、刑罚的种类和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共考试中,常见的刑法知识点有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常见的犯罪类型、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责等。
考生需要了解刑法对于不同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等内容。
知识点四: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政府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共考试中,常见的行政法知识点有关于行政法的性质和作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关程序等。
考生需要了解行政法对于行政行为的限制和规范、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知识点五: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共考试中,常见的劳动法知识点有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工资的支付和保护等。
考生需要了解劳动法对于劳动关系的规范、劳动合同的要件和效力等内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共考试法律知识点,当然还有更多的内容需要考生深入学习和了解。
公基 法律知识点
公基法律知识点公基是公共基础知识的简称,主要是指那些用于各种职业招考和公务员选拔考试的基础知识点。
其中,法律知识点是公基考试中最为重要和常见的一类知识点。
法律的广泛应用以及对社会的重要影响使得法律知识成为了现代社会人人都应该熟知的知识。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社会行为的一套规则和制度。
法律的特点有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时效性等。
普遍性指的是法律适用于所有人,不分地域、种族和社会地位;强制性意味着法律是强制性执行的,违反法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稳定性是指法律的内容和制度相对稳定,不会频繁变动;时效性则是指法律应具备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
法律的知识点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
其中,刑法是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犯罪行为和刑罚执行等内容。
而民法则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
行政法则关注政府行为与公民关系,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套规则体系。
劳动法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在法律知识点中,刑法的应用较为广泛且常见。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法定原则、犯罪与非罪定罪与量刑的刑事责任能力原则、刑法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独立性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公正公平的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
在刑法的具体应用中,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犯罪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
此外,还要了解一些特殊犯罪如贪污贿赂、恐怖主义等,以及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兴犯罪形式。
另外,民法作为法律知识的一部分,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和规定。
例如,合同法中的合同的成立要素、履行和违约责任等;物权法中的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等;婚姻法中的结婚条件和离婚程序等。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些民法知识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使我们更加明智地处理法律事务和个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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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要点(3)法律知识第三部分法律1、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
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
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9、行政法概述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11、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