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
(新版)社保非税比武大练兵考试题库(真题导出版)
7.该企业职工宿舍位于居民区,平时用电属于居民生活用电,2020 年 10 月合计用 电 1500 千瓦时,请问 2020 年 10 月该企业职工宿舍部分用电需缴纳()元可再生能 源发展基金。 A、28.5 B、22.5 C、12 D、1.5 答案:D 8.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统筹。 A、县(区)级 B、市(地)级 C、省级 D、全国 答案:B 解析:国发〔2016〕3 号《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各地要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 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稳步推进市(地)级统筹。 9.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 A、公民身份号码 B、市民卡号码 C、驾驶证号码 D、工作证号码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 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10.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对象为拥有已投入商业运行()年以上压水堆 核电机组的核电厂。 A、一 B、三
10
B、上级财政 C、上级税务部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解析:《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经办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 工作所需经费及税务部门征收失业保险费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同级财政拨付。 35.()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 A、财政部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答案:D 解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的管理运营。 36.()依法对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 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接受监督。 A、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税务部门 答案:A 37.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 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继续按()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A、年 B、季度 C、月 D、不定期 答案: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扩大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财税[2003]201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3.10.21
【实施日期】2003.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
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
(2003年10月21日财税[2003]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总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中国免税(集团)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立的出境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以下简称: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实行下列退税政策:
一、放开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的商品品种。
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
以外,不再对免税店商品经营其他国产品在品种上加以限制。
对免税店允许经营德国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是指:
1、中免公司以及纳入其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各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的范围超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的项目和商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境物品表》所列商品(见附件)。
3、《卫生部、对外经贸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办税指南-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一、事项名称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缴费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缴费人依照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缴费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费义务,采用自行申报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办理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
符合减免政策的,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设定依据1.《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全文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全文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1.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填写样例))九、注意事项1.税务机关根据应补费额判断是否需要缴款开票;对于应补费额大于零的,办理“缴款开票”业务。
2.缴费人既有应退费款又有欠缴费款的,可以办理抵缴欠费业务。
3.免税商品经营企业于年度终了的5个月内,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清算当年应交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4.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5.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6.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财税知识竞赛答题多选题附答案
财税知识竞赛答题多选题附答案非税条线《多选题》知识题库多选题(60道)1、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非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下列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CD)。
A.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B.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设立和征收的政府性基金C.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D.事业单位因提供特定服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的服务性收费2、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下列选项中,属于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的内容是(ABCE)。
A.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B.构建稳固强大的信息化支撑体系C∙建立专门化的大数据管理机构D.提升税收收入在GDP中的比重E.完善税费征管服务的运行机制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下列政府非税收入将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ABCD)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B.矿产资源专项收入C∙海域使用金D.无居民海岛使用金E.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下列用岛免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有(ABD)A.国防用岛B.教学用岛C.经营性用岛D.防灾减灾用岛E.个人用岛5、下列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BC)A.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B.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C∙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决定D才安月计算、按季缴纳E.起征点为40美元/桶6、下列非税收入中,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有(AB)A.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B.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C.石油特别收益金D.农网还贷资金E.海域使用金7、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教育费附加计费(算)依据的有(BD)A.纳税人滞纳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E.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8、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的项目有(ABCE)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B.矿产资源专项收入C,海域使用金D.土地闲置费E.无居民海岛使用金9、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海岛的(ABC)A保护B管理C生态修复D修缮E开发10、关于工会经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DE)A.工会经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B.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C∙缴费单位有困难的,可以向地方工会申请减免工会经费D.缴费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欠缴金额每日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第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明电[2000]第6号2000年1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1994年税制改革后,为实现新老税制的平稳过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制订了一些过渡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文件大都于2000年底执行到期。
为了做好衔接工作,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前,以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后可暂继续执行:
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78号);
二、《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124号)中工业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
三、《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33号)中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四、《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第78号)中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结束——。
2021年税务大比武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题库2
2021年税务大比武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题库2一、选择题1.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表述正确的是()A.张某下岗后开歌舞厅,2017年领取税务登记证,之后三年免征教育费附加。
B.某企业进口小汽车应该缴纳教育费附加。
C.某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教育附加应该以100万元为计税依据。
D.甲企业出口小汽车已退消费税,不应该退还已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D解析:选项A,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选项B,进口环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选项C,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知识点:非税收入——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2.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向自来水公司支付自来水费130万元,而后卖给业主,销售额为200万元,如果物业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当月该物业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多少万元()A.0.063B.0.054C.0.63D.0.54答案:A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00-130)×3%×3%=0.063万元。
知识点:非税收入——教育费附加——费额计算3.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几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A.3B.5C.2D.1答案:A解析: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存在公共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经营权转让收入的缴费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
(二)存在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等非税收入的缴费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缴费人、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第二条、第三条。
(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三)《财政部关于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四)《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全文。
(五)《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第一条。
(六)《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二条。
(七)《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二条。
(八)《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241号)全文。
(九)《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06〕70号)全文。
财税[2009]9号文件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三)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 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 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 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 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 和BD-RW、磁光盘M0)、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 卡、MD卡、SM卡、MMC卡、 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 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
【标 签】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企﹝2006﹞70号
【发文日期】2006-03-20
【实施时间】2006-03-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外交部,民航总局,交通部,铁道部,中国国旅集团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及免税店、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免税店,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等免税品经营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241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因缴库规定发生变化等因素,现将征缴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办法规定,凡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均按经营免税商品业务年销售收入(额)的1%,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改为“按经营免税商品业务年销售收入的1%,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
二、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征收。
免税品经营企业应向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报送年报。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5〕365号)及有关规定,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实行直接缴库,各地专员办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缴款人所交款项直接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预算科目列“7140其他收入”。
特此通知。
非税收入大比武测试练习 多选题
非税收入大比武测试练习多选题您的姓名: [填空题]1. 水利建设基金的主要计费方式()。
按比例提取(正确答案)按定额提取(正确答案)按收入计征(正确答案)按土地面积征收(正确答案)按实际电量计征(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非税收入知识读本》P107,水利建设基金主要有五种计费方式:一是按比例收取;二是按定额提取;三是按收入计征;四是按土地面积征收;五是按实际电量计征。
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及其()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国务院(正确答案)国家税务总局省级人民政府(正确答案)财政部门(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第九条规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3. 财政部会同( )等部门根据核电发展规模及乏燃料处理处置资金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征收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确答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确答案)国家能源局(正确答案)国防科工局(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关于印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根据核电发展规模及乏燃料处理处置资金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征收标准。
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非税收入项目包括()。
教育费附加(正确答案)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
商品目录》的公告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83号)
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统筹兼顾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引进和企业自主创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收集、整理各地方、有
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以下简称《2008年目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2008年目录》中的部分条目进。
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口岸出境免税店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口岸出境免税店的设立申请、审批、招标投标、经营、监管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出境免税店,是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车站和陆路出境口岸,向出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免税商品,是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口商品和实行退(免)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入口岸出境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
第五条免税商品的销售对象,为已办妥出境手续,即将登机、上船、乘车前往境外及出境交通工具上的旅客。
第六条国家对口岸出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国家统筹安排口岸出境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
口岸出境免税店的布局选址应根据出入境旅客流量,结合区域布局因素,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序竞争、避免浪费、便于监管的要求。
第七条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的数量、口岸,由口岸所属的地方政府或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批。
第八条免税商品的经营范围,严格限于海关核定的种类和品种。
第九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近5年有连续经营口岸或市内进出境免税店业绩的企业,放开经营免税店的地域和类别限制,准予企业平等竞标口岸出境免税店经营权。
口岸出境免税店必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
第十条口岸出境免税店由招标人或口岸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设有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的口岸应对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统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不具备招标条件,比如在进出境客流量较小、开店面积有限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申请,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最多跑一次丨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
最多跑⼀次⼁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次”?“最多跑⼀次”是指纳税⼈办理《“最多跑⼀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次。
⽬前,厦门税务“最多跑⼀次”事项清单⼀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次”,还通过电⼦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限度让纳税⼈“少跑路”甚⾄“不跑路”!今天⼩编要带⼤家了解的是“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经营免税商品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
免税商品经营企业于年度终了的5个⽉内,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清算当年应交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并上缴中央⾦库。
免税商品是指免征关税、进⼝环节税的进⼝商品和实⾏退(免)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
免税商品经营业务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的免税商品经营业务,以及设⽴在机场、港⼝、车站、陆路边境⼝岸和海关监管特定区域的免税商店以及在出境飞机、⽕车、轮船上向出境的国际旅客、驻华外交官和国际海员等提供免税商品购物服务的特种销售业务。
⼆、办理材料三、办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点击左侧⽂字查看)。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作时间和联系电话(⼆)厦门市电⼦税务局第1步进⼊厦门市电⼦税务局⽹站后,企业账户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2步界⾯左侧导航栏选择⾮税收⼊申报——⾮税收⼊通⽤申报进⼊申报界⾯,您也可通过主页右上⾓搜索功能直接查找。
第3步进选择纳税期限,点击下⼀步进⼊报表填写界⾯。
第4步填写申报表。
“征收项⽬”下拉选择“39907|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填写相应申报数据,确认⽆误后,点击申报按钮,根据系统提⽰,确认申报。
供稿:翔安区税务局供稿:翔安区税务局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全文)
I'm glad that someone finally saw me through. I was too tired to prete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全文)税收是国家动员社会主义资金积累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对于人民所创造的财富的一种分配方式。
这种分配进行得适当,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反之,如果进行得不适当,无论应当免税的征了税,应当少征税的多征了税,或者应当征税的没有征税,应当多征税的少征了税,都会妨碍生产的发展。
目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正在飞跃发展,财政管理体制和工业、商业管理体制已经有了改进,为了正确地、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税收工作,国家的税收管理体制,也有必要作相应的改进。
改进的原则是:凡是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管理的税收,应当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若干仍然由中央管理的税收,在一定的范围内,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机动调整的权限;并且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税收办法,开征地区性的税收。
这样,就有利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更好地运用税收这一工具,采取必要的鼓励和限制的措施,促进生产的发展,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并且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开辟财源,增加积累。
现在对改进税收管理体制,作如下的规定:一、印花税、利息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七种税收,按照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已经划为地方固定收入。
有关这些税收的管理权限,也应当同时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掌握。
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统一的征税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权采取减税、免税或者加税的措施;有权对这些税收的税目和税率作必要的调整。
二、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四种税收,按照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已经划为调剂分成收入,根据一定的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实行分成。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流字第103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989年3月11日(89)国税流字第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近年来,免税品的经营业务逐渐扩大,已成为独立于国内商业的一条重要商品流通渠道,这种免税品,是指按国家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商品。
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对经营免税品的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各地在征收工作中执行不一,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精神,公平税收负担,特对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各经营免税品的单位的纳税地点、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一律按营业税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经营免税品的单位,因某种特殊原因,立即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确有困难的,应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经审查批准给予一年以内的适当减税照顾。
——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1.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物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一)调整免税购物限额管理方式,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
(二)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
离岛旅客可通过网上销售窗口免税购物,凭身份证件和登机牌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点提货并携带离岛。
通过网上销售窗口免税购物要严格执行离岛免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除以上调整外,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73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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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
【标 签】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企﹝2004﹞241号
【发文日期】2004-11-25
【实施时间】200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外交部,民航总局,交通部,铁道部,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免税店,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等免税品经营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现将《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免税商品经营管理,体现免税业特许经营政策,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免税商品是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口商品和实行退(免)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入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
第三条 免税商品经营业务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的免税商品经营业务,以及设立在机场、港口、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和海关监管特定区域的免税商店以及在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向出境的国际旅客、驻华外交官和国际海员等提供免税商品购物服务的特种销售业务。
第四条 凡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均按经营免税商品业务年销售收入(额)的1%,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
第五条 征收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免税店以及其他经营免税商品或代理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
第六条 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按其合并会计报表口径,由总公司集中缴纳;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供货的其他免税商品经营企业在企业所在地就地解缴。
第七条 在国际交通工具上销售(或代理销售)免税商品的民航、交通、铁道等行业的企业,以及非全部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应将免税商品销售额单独核算,并在企业纳税所在地缴纳特许经营费。
第八条 经营国产品的免税企业,应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国产品及从境外以免税方式进口经营的国产品均视同免税商品,按规定缴纳特许经营费。
企业经营完税国产品,不缴纳特许经营费。
第九条 对免税商品经营实行招投标管理模式的单位,应在招标标的中,明确国家征收特许经营费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 承租免税商品经营场所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根据国家征收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有关规定,与租赁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
第十一条 免税商品经营企业于年度终了的5个月内,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清算当年应交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并上缴中央金库。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免税商品经营企业上缴特许经营费使用“一般缴款书”。
缴款书的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缴款书中的预算级次栏填“中央级”,收入机关栏填“财政部”,指定收款金库栏填“中央总金库”,预算科目名称(款级栏)填“其他收入”,科目编号为“7140”。
第十四条 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起征收2005年度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财政部关于征收免税品经营专营利润的通知》(财企[2002]27号)文件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