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豫银监复〔2014〕548号
河南银监局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监局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548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
《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中原银筹文〔2014〕6号)和《关于核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股东资格的申请》(中原银筹文〔2014〕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实施《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213309796股,同意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157356994股,同意上海金伯利珠宝发展有限公司入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00000000股。
三、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认真开展开业准备工作。
四、开业后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逐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按照科学、合理和分散原则,进一步合理调整股权结构。
同时,应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此复。
2014年12月17日
——结束——。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延安路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延安路
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4]635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延安路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635号)
洛阳银行许昌分行:
你分行《关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延安路支行筹建的请示》(洛银许分〔2014〕5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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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2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134号
•【施行日期】2021.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34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平顶山银行关于核准张超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20〕25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超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张超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
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3月26日。
企业信用报告_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28
•【字号】平银保监复〔2021〕149号
•【施行日期】2021.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平银保监复〔2021〕149号
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农银平发〔2021〕12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保监会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城郊分理处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分行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自完
成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等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1年10月28日。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客户信贷资金管理的通知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客户信贷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10.25•【字号】豫银监办通[2011]274号•【施行日期】201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客户信贷资金管理的通知(豫银监办通〔2011〕274号)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中石化财务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煤化财务公司,郑州辖区各村镇银行,汇丰银行郑州分行、东亚银行郑州分行:为进一步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以下简称贷款新规)要求,有效规范全省集团客户(以下简称借款人)各类信贷资金的管理,加强信贷资源有效配置,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防范信贷资金挪用风险,根据贷款新规及近期银监会有关要求,现就信贷资金管理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大对集团客户贷款管理的力度贷款新规颁布实施以来,在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全省贷款受托走款比例大幅提高。
但是,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机构对集团客户信贷资金的管理问题还比较突出,套取、混用、挪用信贷资金的现象屡禁不止。
同时,集团客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量较大,贷款占比较高。
因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客户信贷资金的管理,防范贷款资金挪用风险,确保贷款新规得以有效落实。
二、积极引导集团客户配合银行机构认真执行贷款新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新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集团客户的宣传引导,督促其正确认识和理解贷款新规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到“诚实申贷”和“协议承诺”,确保在真实贸易背景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和实际需求提款,避免对贷款资金的无效占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百姓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百姓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9.1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886号
•【施行日期】2019.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原百姓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86号
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撤并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百姓广场小微支行的请示》(平银郑分文〔2019〕14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百姓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你分行要妥善办理该支行的业务交接、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你分行应在10日内收缴该支行金融许可证上交我局,并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19年9月18日。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智慧大道支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智
慧大道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3]559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2.16
【实施日期】2013.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智慧大道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3〕55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智慧大道支行的请示》(建许报〔2013〕108号)收悉。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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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西峡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西峡支
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4]314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9.11
【实施日期】2014.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西峡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314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南阳西峡支行的请示》(郑银文〔2014〕13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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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的
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4]32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9.16
【实施日期】2014.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321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的请示》(郑银文〔2014〕17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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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宝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宝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23
•【字号】平银保监复〔2020〕103号
•【施行日期】2020.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
山
中心支公司宝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平银保监复〔2020〕103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宝丰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平支发﹝2020﹞6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宝丰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平宝路东段南侧东湖印象2号楼110-112铺、210-212铺。
二、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
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0年11月23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31号
•【施行日期】2020.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金成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31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你行《关于撤并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的请示》(平银郑分文〔2020〕6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时代广场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该小微支行终止营业后的业务清理及公告工作。
三、你行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小微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自完成工商、税务部门等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0年7月3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洪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洪
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6.05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49号
•【施行日期】2019.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洪亮
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49号
平顶山银行:
你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洪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19〕88号)及《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洪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19〕8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洪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王洪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三、王洪亮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6月5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俊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俊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2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83号
•【施行日期】2019.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俊普平顶山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83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张俊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19〕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俊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张俊普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
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5月21日。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东支行更名的批复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东支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12
•【字号】平银保监复〔2021〕107号
•【施行日期】2021.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建东支行更名的批复
平银保监复〔2021〕107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你行《建行平顶山分行关于建行平顶山建东支行更名为建行叶县叶公大道支行的请示》(建豫平报〔2021〕3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东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叶公大道支行,营业地址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公大道和玄武大道交叉口广诚美林湖3号楼108D铺、109铺。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到我
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8月12日。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7.06
•【字号】平银保监复〔2021〕88号
•【施行日期】2021.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平银保监复〔2021〕88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迎宾分理处拟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宝农商〔2021〕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分理处升格为支行。
升格后名称变更为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
二、该支行业务范围为总行在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
四、你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事项的,本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7月6日。
平顶山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开
平顶山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
路支行开业的批复平银监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2014]10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17
【实施日期】2014.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平顶山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开业的批复平银监复
(2014)100号)
平顶山银行:
《平顶山银行关于核准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开业的请示》(平银〔2014〕144号)和《平顶山银行关于核准胡乐航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平银〔2014〕145号)收悉,依照《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
1 / 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兴路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3]376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9.18
【实施日期】2013.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3〕376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的请示》(建豫报〔2013〕713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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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
路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4]474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1.24
【实施日期】2014.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474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的《平顶山银行关于筹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人民路支行的请示》(平银〔2014〕9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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