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通用厂房的指导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通用厂房的指
导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函[2016]404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4
【实施日期】2016.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通用厂房的指导意见
(肇府函〔2016〕4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精神,适应我市承接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需要,增强工业园区(集聚基地,下同)产业招商竞争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集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通用厂房建设,把通用厂房建设作为推动项目落地和产业集聚的有效切入点,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快“一县一核心园区一特色产业”建设,现就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通用厂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通用厂房,也称标准厂房,是由政府批准,在某一区域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能满足从事一般工业生产和科学试验需要的标准型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通用厂房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和节能省地等特点。
根据通用厂房建设先行地区的经验,建设通用厂房对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减少初期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投产。
企业转移首先考虑成本问题,需要产业承接地投入成本低、配套投入低、用工成本低。
选择通用厂房将有效降低投入成本。
入园企业不需进行选地、征地、拆迁、办理用地手续等程序,厂房不用自建,轻资产运营,有利于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效率,促进产业集聚。
园区如提供通用厂房,企业便可直接安装设备,尽快产生效益,抢占市场;也可随时增加投资,扩大生产,产生税收。
同时,能够在产业选择和上下游产业集聚布局上赢得主动权,促进同类行业和关联企业快速集聚,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三)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破解当前“用地难”问题。
集中建设通用厂房,特别是多层厂房,可以重复利用厂房的建筑资源,企业可以根据生产规模灵活租用,有助于严格控制项目用地,降低非生产性用地比例,避免发生“圈地”行为。
企业进入通用厂房生产,可以尽快实现量产。
(四)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提升园区建设运营水平。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通用厂房,可由园区管理机构依托投融资机构开发建设,也可以通过社会资本以BOT、B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