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留给谁+无形财产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学案
ZHENG ZHI 政治八年级(下册)主编常天杰(政)1480201校训:志存高远天道酬勤校风:厚德博学和谐创新教风:修身立范敬业奉献学风:弘志勤勉求实自主(政)1480201目录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3)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5)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7)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9)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1)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3)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5)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 (17)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9)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 (21)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 (23)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一框财产属于谁 (25)第二框财产留给谁 (27)第三框无形的财产 (29)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31)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 (33)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第一框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36)第二框维护社会公平 (38)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第一框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41)第二框自觉维护正义 (43)(政)1480201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主备:李厚玉同备:李银霞董少龙张亚莉审核:常天杰【学习目标】1.通过自主学习,能说出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2.通过团队合作,归纳出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以及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3.通过延伸迁移,能说出法律保障公民权利重要意义。
【学习内容】一、自主学习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领导的、以为基础的_______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人民的构成。
3.公民权利指的是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________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___________的权利。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5.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__________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双向细目表模板
期末试题双向细目表期中试题双向细目表八年级思想品德教学工作总结本学期,本人担任八年级两个班的思想品德教学任务。
一学期来,本人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布置学生搜整信息资料,做好课前后指导工作,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回顾本学期的工作,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教训,为使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现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对自己要求更为严格,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在同事、学生的心目中树立好的印象。
即教书又育人,除对自已严格要求外,还利用一切合适的场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提高班上学生的思想觉悟,教育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同时热爱家乡。
同一切不良的现象作斗争。
本学期,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教育教学方面。
1、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
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⑴课前准备备好课。
①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②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③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⑵课堂上的情况。
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了以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三人行,必有我行焉。
初中政治(初二下)德育教育校本教材
初中思品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教材分析
一、教材的整体框架结构
在学生不断扩展的生活中,与别人打交道,不仅要学会交往、掌握交往的品德和艺术,而且必须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学习交往的继续,是进一步提高道德水平的需要,更是增强法律意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材之中,并保证占有一定分量。
”因此,我们按照课程标准“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建构的基础”“帮助学生做负责任的公民”的基本理念,以及“权利义务”等内容标准,围绕权利义务这一大的教育主题,综合构建本册的结构。
八年级(下册)教材的具体结构分为四个单元,围绕正确对待权利义务、维护人身权利、维护文化经济权利、崇尚公平正义四个综合主题展开,设置了十课教学内容:“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我们应尽的义务”“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隐私受保护”“终身受益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崇尚公平”“我们维护正义”。
二、教材主要内容介绍和分析
本册教材由“权利义务伴我行”“我们的人身权利”“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我们崇尚公平和正义”四个单元组成。
下面对每个单元的内容做具体介绍和分析。
11。
无形的财产知识点总结
无形的财产知识点总结1. 无形财产的定义和特点无形财产是指无法看见或触摸的财产,通常是指通过知识、技术、创意等来创造的资源。
与有形财产相比,无形财产具有以下特点:不具有形体、无法直接观察、不易估价、不易转让等。
2. 无形财产的种类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誉、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
这些无形财产都是企业重要的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收益。
3. 无形财产的保护为了保护无形财产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企业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时申请、注册和维护自己的无形财产权益,以避免他人的侵权行为。
4. 无形财产的价值评估由于无形财产本身没有形体,所以它的价值往往比较难以估计。
但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和方法,可以对无形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为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提供真实的数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5. 无形财产的财务会计处理无形财产在财务会计上有其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资产确认、成本核算、摊销和减值准备等。
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合理处理无形财产的财务会计,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无形财产的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无形财产管理制度,包括专门的管理团队、管理流程和管理工具。
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提高无形财产的价值,避免无形财产的流失和损害。
7. 无形财产的授权和转让企业可以通过授权和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无形财产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者出售给他人。
这不仅可以扩大无形财产的利用范围,还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
8. 无形财产的风险管理尽管无形财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知识产权侵权、市场竞争风险等。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风险,保护无形财产的合法权益。
9. 无形财产的税务管理无形财产在税务方面有着特殊的处理方法和政策,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税法法规,合理规划和管理无形财产的税务事务,避免因税务原因造成无形财产的损失。
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八年级全品作业本答案
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八年级全品作业本答案人教版八年级下思想品德作业本答案八年级《思想品德作业本》参考答案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5. ACDBA 6.说明了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系,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7. 王亮的“小小年纪还不是公民”的说法是错的。
因为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和年龄没有关系。
王亮的“但这是家务事,我们也没什么可帮他”的说法也是错的。
受教育是赵晓明享有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
赵晓明可以先向父亲说明接受教育是自己的合法权利,父亲不让他上学是违法行为,如父亲还是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
8. 略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1~4. ACDD 5.姚某是被侵害人,王某一开始也是被侵害人,但最后却成了侵害人。
姚某向王某借钱不还,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王某却采取了非法的手段来维权,结果成了违法者。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
6. 错误。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在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
错误。
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我国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进营业性网吧。
错误。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而要以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错误。
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7.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公民的义务1~4. ××ΑΒ 5.不聪明。
依法纳税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拒不纳税和偷税漏税都是违法行为,要受法律制裁。
还有依法服兵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等基本义务。
财产留给谁 -胡薇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胡薇一、教学内容八年级思想政治第二单元第七课第二框财产留给谁二、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含义以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
2、能力目标: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让学生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并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优良传统美德。
三、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正确解决继承问题,学会依法维护继承权;教学难点: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四、教学安排1课时五、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情景教学法六、教学过程七、教学反思1、整体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环节设计环环相扣,使知识结构浑然一体。
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由学习到巩固,逻辑性很强。
2、多媒体课件的设计能够有效的服务于课堂。
这节课说理性、知识性比较强,为了增强条理性,我精心设计了从头到尾由一个案例贯穿,通过课件把课堂教学环节连成一条线,易于教学流程的操作和控制。
3、积极的鼓励学生质疑,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教学效果。
4、课堂效果还比较好,充分体现师生主体与主导作用。
双边活动配合较好,课堂氛围和谐融洽。
5、教学效果很明显,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学生反馈效果较好。
6、放开度还不到位。
本节课安排的内容比较多,如果一旦放开讨论,充分研究的话,就肯定完不成预定任务,所以,显得没有放开,学生的自主活动比较少。
财产赠与的形式和方式
财产赠与的形式和方式财产赠与是指一个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个人的行为。
财产赠与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来进行,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财产赠与形式和方式。
一、口头赠与和书面赠与财产赠与可以口头进行,也可以书面进行。
口头赠与指的是当事人通过口头的方式表达出赠与的意愿,不需要书面文件或其他形式的证明。
这种形式简便快捷,但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相对而言,书面赠与更为安全和稳妥。
书面赠与是通过书面文件来确认双方的赠与意愿和具体内容。
书面赠与通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明确财产赠与的种类、数量、受赠人和赠与人的身份等信息,并由赠与人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
二、现实赠与和虚拟赠与财产赠与可以通过实际交付财产的方式进行,称为现实赠与。
现实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财产实际移交给受赠人的行为。
例如,A将一辆汽车交付给B,这就构成了现实赠与。
虚拟赠与则是指在法律上确认了赠与意愿和权利转移,但实际上没有实际交付财产的方式。
虚拟赠与通常发生在无形财产或不易移交的财产上,如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
虚拟赠与可以通过签署相关协议、转让权利证书等方式来完成。
三、有偿赠与和无偿赠与财产赠与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有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同时,受赠人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或价款。
这种形式更接近于买卖或交换关系,双方需要就赠与财产的价值进行协商和达成一致。
与之相对,无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财产无条件地无偿转让给受赠人。
无偿赠与常见于家庭、亲戚之间,也可以是自愿帮助他人或慈善捐赠等。
四、附条件赠与和无条件赠与财产赠与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称为附条件赠与。
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转让财产的同时,对财产的使用、处分等方面加以限制或要求受赠人满足特定条件。
例如,A赠与B一幢房屋,但要求B必须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租金给A,或者要求B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
无条件赠与则是指赠与人对财产转让没有任何限制或附加条件,受赠人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
总结:财产赠与的形式和方式有口头赠与和书面赠与、现实赠与和虚拟赠与、有偿赠与和无偿赠与、附条件赠与和无条件赠与等。
财产所有权1
知识目标:1、公民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所有权的涵义;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方式;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保护。
2、遗产的涵义及其必备条件;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涵义以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继承的方式、遗赠。
3、智力成果权的涵义、表现及作用;智力成果包括的内容,依法维护智力成果权。
难点
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智力成果权的含义。
教学流程
分课时
环节
与时间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资源准备
□评价○反思
第
1课时
导入新课
2007年10月1日,一部全新的法律《物权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那么什么是物权呢?今天我们来学习物权中所有权的相关知识。
教师赠言:社会财富分别属于国家、集体和个人。
情境活动一:
探究活动——财产属于谁(教材P68—69页材料)(大屏幕展示)
学生分组讨论:
①上述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哪些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为什么?
②说说看,属于你个人的财产有哪些?
☆知识拓展:
叙述:挖掘埋藏物是天上掉馅饼吗?
教师赠言:在我国,施工中发现的所有不明的埋藏物,捡到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教学设计
题目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总课时
1
学校
红星一中
教者
李海涛
年级
八年
初二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
初二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到了初二,我们要学习的政治知识增多了,其中的重点知识需要重视起来,加强复习和巩固。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初二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希望对大家有用!初二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1一、《在交往中完善自我》----交往伴一生,一生在交往1.交往的必要性?(为什么人生离不开交往?)①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必须与他人交往,才能满足心理上的需要,以更好地适应社会②交往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是必要的。
对于生理、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学会交往,广交朋友,对中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2.交往的重要性?(作用、意义、why)①通过交往,我们能够实现心灵的沟通、找到情感的寄托,摆脱孤寂,保持心情愉快②通过交往可以认识许多新朋友,从而在交往中不断完善自我。
③通过交往,朋友可以帮助激励我们战胜困难和挫折3.交往中的注意事项?交往中要注意谨慎择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
二、《在交往中完善自我》----我们的朋友遍天下1.青少年交往的主要内圈是什么?青少年时期,朋友圈是我们交往的主要内圈。
2.青少年怎样进行内圈交往?①应当重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广交益友②应当敞开心扉,积极交往3.扩大交往的意义?①交往越广泛,越有利于我们拓宽视野,我们的学习与课外活动就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受到更多的教益初二政治知识点重点归纳21、什么是人格权?(p25)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最根本的人身权利)②人身权利(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4、人格权的特点(p24、25)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规定
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财产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作为我国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产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相关条款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财产权的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财产权是公民、法人依法对其合法所得、私人合法财产享有支配、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权的保护是财产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财产权的保护方面,民法典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实物财产保护民法典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抢夺、转移、隐藏或破坏他人的财产。
对于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的情况,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 金融资产保护民法典对金融资产的保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包括规定了金融机构应当保护客户资产的原则,对于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也规定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的表现形式,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的规定。
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复制或传播知识产权作品。
二、公共财产的保护除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民法典还对公共财产的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
1. 自然资源保护民法典规定国家对自然资源实行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追究破坏者的刑事、民事责任等。
2. 文物保护民法典还规定了对文物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毁损、盗窃、散失国家保护的文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债权与债务的保护在财产保护中,债权与债务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1. 债权的保护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并有权获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 债务的保护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拥有财产的权利知识点总结
拥有财产的权利知识点总结拥有财产的权利知识点一:财产属于谁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1)社会上的财产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1)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2)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着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
其中,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求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2)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3)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行政违法现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拥有财产的权利知识点二:财产留给谁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1)法律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法律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2)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的无主财产处理
遗产继承的无主财产处理遗产继承是指在某人去世后,其财产和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和继承。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无主财产的情况。
无主财产是指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财产无法被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本文将探讨遗产继承的无主财产处理问题。
一、确定无主财产确定无主财产的过程通常需要通过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继承人不明确表示继承意愿等方式进行确认。
在确认无主财产前,需要进行广泛的搜集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继承人。
一旦确认无法找到继承人或者存在争议,法院会介入并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处理。
二、无主财产的处理方式1. 无主财产的归入国库在确定财产无主的情况下,财产往往会归入国库。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保管这些财产,并对其进行评估和登记。
无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保护公共利益,确保财产能够得到妥善利用,并尽量不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2. 公益性质的利用对于无主财产的利用,可以考虑将其用于公益事业,比如用于慈善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公益项目。
这样既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也能充分发挥无主财产的价值。
3. 拍卖或变卖如果无主财产不适合作公益用途,可以考虑通过拍卖或变卖来变现和利用。
在拍卖或变卖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的竞价程序,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社会的利益。
4. 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将无主财产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比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
这样不仅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也能够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和发展质量。
三、无主财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无主财产的处理依据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在中国,民法总则、遗产继承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无主财产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颁布了有关无主财产处理的司法解释。
需要指出的是,无主财产的处理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协助。
结论遗产继承的无主财产处理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程序。
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第一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三单元 我重点
(补充P97)
维护消费者权益,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应 如何努力?
国家:①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②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执法力度; 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 经营者:①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信誉; ②诚信经营; ③依法经营。 消费者:炼就一双慧眼①②③ 维权途径方式①②③④⑤
4、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 ( ) ①应该掌握一些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 避免上当受骗。 ②应该索要购物发票,既维护国家利益又是 日后维权依据。 ③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打击违法犯罪。 ④应该学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起诉讼。
观察漫画,回答问题: (1)爸爸侵犯了儿子的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面对这种情况,儿子应该怎么办?
答: ①和爸爸协商,要求爸爸停止侵权。 ②寻求学校老师和有关教育部门的帮助。 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5、小明在书店里买了一张作文辅导光盘,回家播 放时,发现画面晃动、声音模糊,原来是盗版光盘。 该书店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 D ) ①公平交易权 ②智力成果权 ③知情权 ④自主选择权 A ②③ B ②④ C ①④ D ①③
6、“民以食为天”,但有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 以“地沟油”冒充食物油,给奶粉添加三聚氰 胺……这些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A ) ①公平交易权 ②安全权 ③知情权 ④自主选择权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学会运用法律维 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1、财产的分类? 2、哪些财产不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含义? 4、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意义? 4、法律怎样保护公民合法财产?(表格)
八年级下册政治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备课资料)
八年级下册政治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备课资料)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一、单元地位本单元是全书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活动最密切。
经济权利也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同样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总之,这一单元是增强学生在受教育方面和经济权利方面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的思想教育的落脚点。
二、主要内容本单元由“终身受益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和“消费者的权益”三课组成。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包括两框:“知识助我成长”和“珍惜学习机会”。
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到教育及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让学生理解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接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
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是在学生理解了教育的作用和受教育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受教育是自己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在自己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时候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让学生明确应该珍惜受教育机会,更好地履行受教育义务。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包括三框。
第一框“财产属于谁”,主要帮助学生了解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我国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利剑”。
第二框“财产留给谁”,主要让学生知道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基本知识,未成年人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除依据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第三框“无形的财产”,主要让学生懂得智力成果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勇于发明创造,依法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由两框构成。
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主要让学生认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角色,了解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主要帮助学生提高鉴别水平,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帮助学生掌握一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的有效方法。
民法典三十五条
民法典三十五条
民法典三十五条,涉及财产继承和遗产处理等领域,极具指导意义。
下面从不同的角度,对民法典三十五条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财产继承的确定
第一款规定了财产继承的确定,指出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的财产、
权利和利益,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在这个规定中,“财产”是广义的概念,包含了自然人生前的所有物质
和非物质财产,“权利和利益”也同样是广义的概念,包含自然人生前
的所有法定权利和合法利益。
二、继承人的确定
第二款规定了继承人的确定,首先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然后对
某些具体的情形进行了说明。
比如,继承人可以是自然人、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又比如,如果被继
承人的父母没有出现在财产继承中,可以继承一份。
三、继承份额的确定
第三款规定了继承份额的确定,有许多情形需要注意。
例如,有遗嘱
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中规定的比例来分配继承份额;而如果没有遗嘱,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四、遗产清偿顺序
第四款规定了遗产清偿顺序,这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规定。
在继承中,清偿遗产是非常必要的,而这个规定则规定了清偿遗产的优先顺序,需要我们进行详细的了解。
五、意思表示的形式
在规定财产继承相关的内容中,不仅仅是继承人和遗产清偿,还包括了意思表示的形式。
例如,遗嘱的制作和撤销等,都被纳入其中。
六、继承人责任的限制
最后,第六款还规定了继承人的责任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规定必须清偿一定数额的遗产债务等。
总之,民法典三十五条是财产继承和遗产处理相关法律的核心规定,对我们进行财产继承和遗产处分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危 险 。 在 校 学 生 会 的 倡 议 下 , 学 们 纷 纷 捐 同 出 自 己 的 零 用 钱 , 张 某 献 上 爱 心 。 同 学 们 为
的 行 为 是 在 行 使 对 合 法 财 产 的 A.占 有 权 B. 分 权 处 ( )
(
)
夸 大 了行 为 的严 重 性 后 果 。 该 题 意在考 查 人们 的是 非 观念 和 对概 念
的熟 悉 程 度 , 果 不 能 对 基 本 的 法 律 观 念 形 如 成 共 识 , 会 出 现 错 选 则
C. 认 自行 车 的 所 有 权 确 D. 偿 小 光 的 经 济 损 失 赔
法律 的救 助 。⑨ 遗 产 的 继 承 人 和 被 继 承 人 。
个 人 合 法 财 产 的 增 多 , 而 产 生 的继 承 纠 纷 因
也 不 断增 多 。③通 过 非 法 手段 所 得 的财 产 不 是 合 法 财 产 , 受 国 家 法 律 保 护 , 贪 官 困 犯 不 如
罪 所 得 赃 物 赃 款 都 要 被 依 法 没 收 。 ④ 公 民 智
答案 : A 2 12 . 9 3年 , 国 福 特 公 司 的 一 台 大 型 电 美
机 出了故 障 , 德 国 电 机 专 家施 坦 敏 茨 来 诊 请
断 。 只 见 他 看 看 转 转 , 写 算 算 , 天 两 夜 写 两 后 , 在 电机 顶 部 画 了一 道 线 , 修 理 工 在 他 他 让 画线 的地方 拆掉 1 6匝 线 圈 。 故 障 果 然 排 除 。 事 后 , 坦 敏 茨 要 价 1 0 0美 元 , 付 款 单 上 施 00 在
A. 小 光 赔 礼 道 歉 向 B. 复 自 行 车 的 原 状 恢
民法中的财产权与所有权
民法中的财产权与所有权一、引言在民法中,财产权与所有权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它们在法律范畴内规定了人们对财产的利用、处置和保护的权益。
本文将从国内外相关法律的角度,对财产权与所有权进行解析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
二、财产权的定义和特征财产权是指个人或集体对某种财产依法支配、利用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并保障了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利益。
财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绝对性:财产权是绝对权利,即该权利的主体可以自由支配和处理他们拥有的财产,不受干涉和侵犯。
2. 相对性:财产权是相对权利,即它存在于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当中,需要与他人的权益进行平衡和协商。
3. 定性:财产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的权利,可以包括土地、建筑物、动产、知识产权等。
4. 继承性:财产权可以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确保了财产的流转和延续。
三、所有权的定义和特征所有权是指个人或集体对某种财产拥有的最高权利。
它是财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绝对性:所有权是绝对的权利,即财产的所有者可以享有该财产的全部收益,并自由支配和处分财产。
2. 独占性:所有权是独占权,即财产的所有者可以排除他人干涉和使用其财产。
3. 持续性:所有权是持续的权利,不需要外界的干涉和确认,使财产的主体能够持续享有该财产权益。
4. 法定性: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司法保护。
四、财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财产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最高形式,它给予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的全部支配和处分权力。
财产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局部表现形式,它包括对财产利益的支配、利用和处分权利。
财产权与所有权之间存在一种层级的关系。
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最高层级,即财产的所有者拥有财产的最高支配权。
而财产权则是所有权的一种具体化和细分,它从不同的角度和范围规定了财产的利用和处分。
五、国内外对财产权与所有权的法律保护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财产权与所有权都得到了广泛的法律保护。
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
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财产规则:一、财产的定义和分类1.1 定义:财产是指个人或团体拥有的有形或无形的物品、资产和权益。
1.2 分类:根据性质和用途,财产可以分为实物财产和非实物财产两种。
二、个人财产的保护2.1 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股票等,应当得到合法保护。
2.2 任何人不得侵占他人财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如购买保险、安装监控等。
三、遗产继承规则3.1 遗嘱继承:遗嘱是指死者在生前所立的书面文件,其中规定了遗产分配方式。
如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
3.2 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通常情况下,配偶和子女是最优先继承人。
四、合同约定4.1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其中规定了财产分配方式。
4.2 合同约定应当合法有效,否则无效。
责任规则:一、责任的定义和分类1.1 定义:责任是指个人或团体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2 分类:根据性质和来源,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
二、法律责任2.1 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2 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等。
三、民事责任3.1 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违反合同等民事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等后果。
3.2 民事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四、行政责任4.1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等后果。
4.2 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
五、公民义务5.1 公民义务是指个人应当履行的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
5.2 任何公民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险责任6.1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2 保险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否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西中考政治重点知识点小结
山西中考政治重点知识点小结山西中考政治重点知识点小结政治中考的复习必须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山西的小伙伴在复习的时候要善于总结重点知识,将重要的知识点记牢固。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考政治必备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用!中考政治简答题知识一、现实中读书难、吃饭难、住房难、就业难、交通难、食品等现象一直困扰着老百姓,这些问题就是民生问题。
国家和政府一直在想办法去解决这些民生问题。
1、这些民生问题说明了?答:这些民生问题说明了:①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我国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2、国家努力解决民生问题有何意义?答:①有利于解决我国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②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③有利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④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的稳定⑥有利于增强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3、请你为国家解决民生问题献计献策或国家如何解决民生问题?答: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②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③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④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二、(1)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或西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原因有哪些?答:其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主要原因:①坚持和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②坚持了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③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的民族关系④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⑤坚持了改革开放⑥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⑦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⑧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⑩新疆或西藏人民发扬了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等(2)党和国家为什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答:①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②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③有利于巩固国防和维护边疆社会的稳定④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战斗力⑤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3)我们如何维护民族团结?答:我们要明确社会责任,树立远大理想,努力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的民族关系;坚持“三个尊重”,即尊重各民族的宗教、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坚决同一切破坏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在实际生活中积极宣传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意义,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等三、如何保护环境?国家或为国家保护环境献计献策:①积极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②国家要制定和完善有关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③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对企业和个人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其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保护环境④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⑤坚持科教兴国战略,注意节能降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等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摆在突出的位置,加快经济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绝不能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⑦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我们:①我们要积极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②学习有关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增强我们法律意识③坚决同一切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作斗争④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⑤我们要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如:不践踏花草树木、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分类回收、用布袋子代替塑料袋购物等⑥我们要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初三政治考点知识点一、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1、为什么要实行对外开放?①在开放的世界中,无论什么国家,要发展壮大,都必须把自己融入世界发展的大潮中区,闭关自守只能导致落后②我们的国家要发展要进步要富强,就要吸取和借鉴一切先进的东西,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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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起波澜
父母双亡后,晓军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父母双亡后,晓军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年老体 弱的爷爷担心孙子以后的生活,于是立了一份遗嘱, 弱的爷爷担心孙子以后的生活,于是立了一份遗嘱, 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留给晓军和老伴。不久就去逝了, 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留给晓军和老伴。不久就去逝了, 爷爷去世后,姑姑认为她是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爷爷去世后,姑姑认为她是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理应获得一份遗产,起诉到法院, 理应获得一份遗产,起诉到法院,要求获得应有的遗 产份额。 产份额。 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 ①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作出什么样的裁? 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③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如果你是晓军姑姑的辩护律师,你会如何帮她辩护? ④ 如果你是晓军姑姑的辩护律师,你会如何帮她辩护?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叫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成立条件: 遗嘱继承成立条件: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 须有效。 须有效。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真实, 2、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真实, 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 3、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 4、遗嘱必须合法 5、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 或数人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 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属于遗赠。 属于遗赠。
认识权利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配配 子子
晚晚晚晚晚晚 代代代代
第二顺序 父父 兄兄兄兄 祖父父 外祖父父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不继承。 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二顺序继 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来断案
晓军的好朋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 晓军的好朋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 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 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 诸法院。晓军在征得母亲同意后, 诸法院。晓军在征得母亲同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 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 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晓军的姑姑虽 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 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继承权由其母亲代 为行使。 为行使。 讨论并回答: 讨论并回答: 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 ①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 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呢? 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呢? ②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风波
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 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 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 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 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得到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 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得到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 军还小,不应该分得财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 军还小,不应该分得财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 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 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 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 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 讨论并回答: 讨论并回答: 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 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 系确立的? 系确立的? 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②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假如你是一位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你得知此事以后, ③假如你是一位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你得知此事以后,你 该如何去帮助晓军?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该如何去帮助晓军?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认识权利
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 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 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 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 父母、祖父母、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 未成年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未成年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但其继承权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但其继承权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反思与感悟
金、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 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 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 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 义务。老两口相继去世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 义务。老两口相继去世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丁男因房 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 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丙女提出丁男收入丰厚就别继承 房产了,三间房产由其他三兄妹各继承一间, 房产了,三间房产由其他三兄妹各继承一间,而丁男却不 同意。身体有病,生活比较困难的甲男说: 同意。身体有病,生活比较困难的甲男说:“大家都是父 母的亲骨肉,大妹,小弟虽在城里工作, 母的亲骨肉,大妹,小弟虽在城里工作,仍尽了赡养父母 的职责,三间房你们每人继承一间, 的职责,三间房你们每人继承一间,作为长兄我就不要 丁男见状,也不争了, 大哥,二姐在家务农, 了。”丁男见状,也不争了,说:“大哥,二姐在家务农, 十分不易,我俩放弃继承权,三间房由大哥、二姐继承。 十分不易,我俩放弃继承权,三间房由大哥、二姐继承。” 经过四人多次谦让和协商,最后甲男继承了两间房产, 经过四人多次谦让和协商,最后甲男继承了两间房产,丙 女继承了一间房产 。
认识权利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死者 被继承人 死者 继承人——接受遗产的人 继承人 接受遗产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必须公民死亡 必须公民个人 必须是合法 必须公民死亡 必须公民个人 必须是合法 时遗留的财产 所有的财产 的财产 所有的财产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 可以不均等。 可以不均等。
祸不单行
真是祸不单行,晓军的父亲病逝后不久, 真是祸不单行,晓军的父亲病逝后不久,晓军 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开了人世, 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她最放 心不下的晓军。家庭财产由爷爷、奶奶处理。 心不下的晓军。家庭财产由爷爷、奶奶处理。这 晓军的姑姑放言,一旦晓军的爷爷、 时,晓军的姑姑放言,一旦晓军的爷爷、奶奶去 所有的财产都将由姑姑继承, 世,所有的财产都将由姑姑继承,因为她是第一 顺序继承人,晓军不能继承。 顺序继承人,晓军不能继承。 你认为姑姑说的话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晓 你认为姑姑说的话有道理吗?如果有道理, 军以后岂不是一无所有吗? 军以后岂不是一无所有吗?请你帮帮晓军 。
财产留给谁
不幸降临
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 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 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私房、 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私房、 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的母亲、 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的母亲、爷 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 爷、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都声称自己不 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继承房子、 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继承房子、彩电等 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 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晓军父亲的财产都能讲明 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 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 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请问: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请问: 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 ②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 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 ③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
认识权利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时, 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 系血亲继承。 系血亲继承。 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她)的父亲或 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 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分额。 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分额。
既有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 承顺序, 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分额 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叫法定继承。
继承误区
误区一: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误区一: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婚姻法第 二十条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 而消除。 如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 而消除。” 如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尽 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误区二:继子女只能继承一家财产。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误区二:继子女只能继承一家财产。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无论是与 继父还是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 继父还是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 所以,继子女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所以,继子女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误区三:丧偶再婚的儿媳、女婿不能继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 误区三:丧偶再婚的儿媳、女婿不能继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无论儿媳、女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无论儿媳、 婿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都享有继承公、 岳父、 婿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都享有继承公、婆,岳父、岳 母遗产的权利。 母遗产的权利。 误区四:胎儿不能继承遗产。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 误区四:胎儿不能继承遗产。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只要出生存活,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只要出生存活,就能取得继承主体 资格。 资格。 误区五:隔代不能互相继承。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 误区五:隔代不能互相继承。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许多家庭中祖 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互相抚养、赡养。法 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互相抚养、赡养。 律规定他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互有继承权。 律规定他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互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