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和收购– 起草须知
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法律规定与程序企业合并与收购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一种战略行为,通过合并与收购,企业可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市场扩张等目标。
然而,由于涉及到不同企业的利益关系,合并与收购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并遵守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一、合并与收购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企业合并与收购受到《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管制,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合并与收购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特别会议的决策,并报经公司注册地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其次,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企业合并或收购达到一定规模,涉及到市场竞争的重要领域,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合并与收购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确保合并与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二是在进行合并与收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勘查与尽职调查,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和风险;三是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应尊重合并与收购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权益,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企业合并与收购的程序企业合并与收购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筹备阶段、协商谈判阶段、审批批准阶段、完成阶段。
1. 筹备阶段:在筹备阶段,企业需明确合并与收购的目标和方向。
运用市场调查、财务分析等手段,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合并与收购方案。
同时,还需进行合并与收购的资金筹措,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
2. 协商谈判阶段:在协商谈判阶段,双方企业就合并与收购相关事项展开具体的谈判。
谈判内容主要包括合并与收购的关键条件、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合并后的组织架构等。
谈判一般由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需将谈判结果正式记录在谈判备忘录中。
3. 审批批准阶段:在审批批准阶段,相关部门会对企业合并与收购进行审查。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等待其批准或备案。
合并和收购– 起草须知(英文版)
MERGERS & ACQUISITIONS – DRAFTING CONSIDERATIONS1.INTRODUCTIONIn 2006, the enactment of the new Company Law, completion of the “Split-share” reform and end of WTO grace periods for certain important industries became the three key factors leading the market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China into a new era. The increasing maturity of China‟s business environment is evidenced by the growing number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currently taking place in the PRC. This area of law is still developing and the government has been playing an active role to control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form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rough legislation, which has encouraged a more cautious approach in the examination and selec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Parties to a transaction must therefore always be mindful of new legislation and policies that could impact on their deal structure and on the assurances they seek from vendors.Originally, getting established in China meant forming a joint venture with a local party. This trend has been surpassed by foreign investors‟ increased preference to use 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s (“WFOEs”) as their investment vehicle of choice. In the last number of years, however, increasing numbers of foreign investors have concluded that rather than starting an enterprise from scratch, they can either buy-out their joint venture partner or enter the China market by acquiring a local PRC company, a state-owned enterprise (“SOE”) or WFOE that already has an existing track record and operating history in China. This chapter focuses on the most common ways that this trend is taking place in China and it contains the following agreements:1.Asset Purchase Agreement;2.Equity Purchase Letter of Intent for an SOE;3.Equity Purchase Agreement for an SOE;4.Equity Purchase Letter of Intent for a WFOE; and5.Equity Purchase Agreement for a WFOE;As well as:6.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for an Asset Purchase; and7.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for an Equity Purchase.2.RELEVANT LEGISLATIONAcquiring a PRC company will require reference to the following legislation:2.1Foreign Investment and Company Law(i)Company Law, January 1, 2006(ii)Law of the PRC on Chinese Foreign Equity Joint Ventures, March 15, 2001(iii)Regulations on the Merger and Division of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s, November 22, 2001(iv)Provisions on the Change of Shareholding of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May 28, 1997(v)Rules on th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f Domestic Enterprises by Foreign Investors, September 8, 2006(vi)Notice on Relevant Matters in relation to the Strengthening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Approval, Registration, Foreign Exchange and Taxation Matters for ForeignInvestment Enterprises, January 1, 2003(vii)Opinions on Certain Aspects Concerning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aws Applicable to Approval and Registration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 April 24, 2006(viii)Measure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Strategic Investments in Listed Companies Made by Foreign Investors, January 31, 20062.2Tax Laws(i)Provisional Regulations Concerning Income Tax Treatment of BusinessReorganizations Such as Mergers, Divisions, Reorganizations of Equity, and Transferof Assets by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of April 28, 1997(ii)Notice on Income Tax Issues Relating to Mergers and Division of Enterprises of June 21, 2000(iii)Income Tax Law of the PRC for Enterpr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ent and Foreign Enterprises, July 1, 1997, and its implementing rules and interpretation(iv)Treatment Measures on the Income Tax Matters concerning the Debt Restructuring of Enterprises, March 1, 2003(v)Not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Taxes on Foreign Investors for Acquiring Domestic Enterprises‟ Shares, January 1, 2003(vi)Corporate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ffective from January 1, 20082.3Partnerships(i)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Law of the PRC, January 1, 1987(ii)Partnership Law, June 1, 2007(iii)Measur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nership Registration, November 19, 1997(iv)Private Enterprise Regulations of July 1, 1988, and Implementing Measures (As Amended 1998)2.4Environmental Laws(i)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RC, December 26, 1998(ii)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RC against Pollution of Solid Disposals, April 1, 2005(iii)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RC against Pollution of Water, amended in May 15, 1996(iv)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RC against Pollution of Noise, March 1, 1997(v)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RC, April 1, 2000(vi)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tmospheric Pollution, September 1, 20002.5Labour Laws(i)Employment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ffective on January 1,2008(ii)Provis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Employment in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August 11, 1994(iii)Measures on Economic Remedies for Breach and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 December 3, 1994。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在当今商业世界中,公司合并与收购已成为了常见的商业行为。
合并与收购事宜如何处理,对于公司的发展及利益保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确定合并与收购目标首先,公司在考虑合并与收购事宜时需要明确自身的目标和需求。
这包括确定合并或收购的目标公司的业务模式、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等。
在进行合并与收购前,公司应该做好充分的调研,并与目标公司洽谈,以确保双方的利益是相互匹配的。
二、策划合并与收购方案在确定合并与收购目标后,公司需要制定合并与收购方案。
合并与收购方案要考虑到双方公司的利益及员工、客户等各方的利益。
同时,还需要与法律、财务等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合规审查,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合并与收购的流程合并与收购的流程通常包括谈判、尽职调查、签署合并与收购协议、审批和批准、付款和资金清算等。
公司需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配合。
这通常需要一些时间和耐心,公司需要做好相关准备,以避免流程中的延误和问题。
四、整合资源和管理合并与收购完成后,公司需要对合并后的资源进行整合和管理。
这包括人员、财务、市场等各方面的整合。
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整合计划,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培训,以确保整合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还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措施,保证合并与收购后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五、风险控制和法律合规对于合并与收购事宜,公司需要做好风险控制和法律合规的工作。
公司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市场竞争、经营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公司还需要确保合并与收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六、沟通和管理关系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公司还需要注意与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等各方的沟通和管理关系。
公司需要及时向内外部相关方进行沟通和解释,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冲突产生。
同时,公司还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措施,保持合并与收购后的良好合作关系。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在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时,需要采取合适的策略与步骤,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且取得最佳效果。
本文将探讨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的一般步骤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1. 制定合并与收购战略首先,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竞争优势等。
然后,制定合适的合并与收购战略,明确合并的动机和目标,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业务整合计划。
2. 进行尽职调查在进行合并与收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以了解目标公司的各个方面情况。
这包括法律、财务、商业、人力资源等各个领域的尽职调查。
只有通过全面了解目标公司,才能准确评估其价值和风险。
3. 确定交易结构与报价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确定合适的交易结构与报价。
这包括确定合并或收购的方式(如现金、股权交换等),以及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报价时,需要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价值、预期收益、市场情况等因素。
4. 进行谈判与协议签订在达成初步意向后,进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并与收购协议。
合并与收购协议应包括各个方面的条款,如股权转让、资产转让、雇佣合同等。
在协议中,需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并规定清晰的合并与收购过程和时间表。
5. 获取监管批准与合规审查在完成协议签订后,需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获取政府监管机构的批准,并进行合规审查。
尤其对于跨国合并与收购,还需考虑各国相关法律和规定。
6. 做好业务整合一旦获得监管批准,即可开始进行业务整合。
这可能涉及人员调整、品牌整合、资源整合等方面。
在整合过程中,需注重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整合的顺利进行。
7. 后期监督与评估完成业务整合后,需进行后期监督与评估,以确认合并与收购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此外,还需要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后续的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问题。
在处理公司合并与收购事宜时,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尊重法律和法规,确保合并与收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并和收购– 起草须知
合并和收购–起草须知1.序言2006年,在新《公司法》颁布、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性完成、若干重要行业的WTO过渡期即将结束,在这三股力量的助推下,中国并购市场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目前中国境内合并与收购事件有增无减,这证明中国的商业环境日益成熟。
这一法律领域仍然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政府正在通过合并与收购的立法对外资以合并和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进行积极的调控,并且立法趋势上趋于更谨慎地对外资进行选择和甄别。
因此,交易各方必须留意可能对其交易结构及其从卖主寻求的保证产生影响的新的立法及新的政策。
起初在中国境内创业是指与一当地当事人组成合资企业。
这种趋势已经被以下情况逐渐取代,即外国投资者越来越喜欢利用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其选择的投资媒介。
在过去若干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断定,他们可以买下其合资企业合作伙伴的全部财产或收购一间拥有现有业绩记录及在中国经营历史的中国国内公司、国有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藉此打进中国市场,而不是从零开始创立企业。
本章着重介绍此一趋势正在中国形成的最常见方式,它包括下述协议:1.资产购买协议;2.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3.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4.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及5.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以及6.声明与保证—资产收购;及7.声明与保证—股权收购。
2.有关立法收购中国公司将需要参照下列立法:2.1外国投资与公司法(i)2006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ii)2001年3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iii)2001年11月22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iv)1997年5月28日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v)2006年9月8日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vi)2003年1月1日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vii)2006年4月24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viii)2006年1月31日〈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2税法(i)1997年4月28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ii)2000年6月21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iii)1991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解释(iv) 2003年3月1日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v)2003年1月1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vi)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3合伙企业(i)1987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ii)2007年6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iii)1997年11月1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iv)1988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其实施办法(1998年修订)2.4环境保护法(i)1989年12月2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ii)2005年4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iii)1996年5月1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iv)1997年3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v)2000年4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vi)2000年9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5劳动法(i)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ii)1994年8月11日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iii)1994年12月3日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3.有关条例与批准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收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了外资企业进行合并的两种方式,即一实体接收另一实体的〝吸收式〞合并及产生完全新的实体的〝新设式〞合并。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和收购
如何处理公司合并和收购公司合并和收购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如资本融合、股份交换或现金支付,将其业务、资产和权益整合在一起的过程。
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旨在为公司带来更大的规模和更多的资源。
处理公司合并和收购事务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以下将详细介绍如何有效处理公司的合并和收购。
一、策划和准备阶段:1.明确合并和收购的目标和战略:在开始合并和收购之前,公司应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战略,确定为何进行合并和收购以及希望获得什么。
2.进行尽职调查:这是确定合并和收购目标的关键步骤。
尽职调查包括审查对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地位、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合规性等方面的信息。
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有助于评估风险并进行合理的估值。
3.制定合并和收购计划:在了解目标公司后,制定合并和收购的具体计划。
这个计划应该包括合并后的组织结构、人员安排、财务整合等方面的内容。
二、实施阶段:1.确定交易结构: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和公司目标,确定合并和收购的交易结构,包括购买股份、支付现金或进行资本重组等。
2.与相关方进行谈判: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谈判,以达成交易的协议和合同。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合理的交易条款和条件。
3.寻求相关审批:根据当地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申请和获得相关审批,确保合并和收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进行财务整合:一旦交易完成,公司需要进行财务整合。
这包括整合两个公司的财务系统、报告标准、资金管理和会计流程等。
5.整合人力资源:合并和收购后,公司还需要整合两个公司的人力资源。
这可能包括裁员、重新分配工作岗位、培训和激励计划等。
6.管理集成:对两家公司进行管理集成,包括整合组织结构、流程和文化。
这需要制定明确的计划,并确保信息流畅、沟通顺畅。
三、后期管理阶段:1.监督收益实现:公司合并和收购后,监督收益实现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应设立监督机构,定期评估合并和收购的效果,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
企业合并和收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企业合并和收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的合并和收购成为了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此外,企业合并和收购也是企业经营者应该了解和掌握的一门必修课程。
因此,本文将介绍企业合并和收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 概念企业合并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有敌对或互补关系的方式,将两者的资产、业务合并,组建成一个新的企业,共同实现更大、更强的发展目标。
通常,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合作、联合、合并等方式,联合整合企业的资源,减少企业间的竞争,从而获得更快的发展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而企业收购则指的是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从而控制另一家企业的权力和管理职能。
企业收购通常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加企业产品的种类、加快企业成长速度、获得或保持企业核心技术资源等目的而进行的。
2. 形式一般而言,企业合并和收购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资产置换:指的是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一部分或全部的资产交换给另一个企业,两方收益平等。
(2)合资经营: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开展一项新的业务,两方共享盈利和风险。
(3)股份交换:指的是企业通过交换股份的方式合并或收购另一个企业,获得对其业务、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权。
(4)兼并重组:指的是一家企业通过收购其他几家企业,形成一个更加庞大的企业集团。
3. 基本技能(1) 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合并和收购需要在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环境中进行,因此,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
这种技能不仅需要掌握财务分析和财务预算等工具,还需要理解基本的会计知识和税收法规等相关知识。
(2) 搜索并评估目标企业企业合并和收购需要较长的调查期和高度的分析能力。
此外,必须对合并或收购的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分析其市场地位、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技术实力等。
(3) 谈判能力企业合并和收购需要对谈判技巧和分析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理解对方的需求和弱点,定义合适的合并或收购结构,并合理分配利益,就会取得更好的成果。
公司章程中的合并与收购事项规定
公司章程中的合并与收购事项规定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各项运作的规则和制度。
在公司章程中,合并与收购事项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合并与收购的定义、程序、条件和影响等方面对公司章程中的合并与收购事项规定进行探讨。
一、合并与收购的定义合并与收购是指两个或更多公司的合并,或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的行为。
合并与收购通常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资源整合或市场扩张等战略目标。
二、合并与收购的程序公司章程中应规定合并与收购的具体程序,包括决策程序、公告程序和批准程序等。
决策程序通常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应规定相应的表决权原则和比例要求。
公告程序要求对合并与收购事项进行公告,并注明相关信息和时间安排。
批准程序涉及政府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程序,应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三、合并与收购的条件公司章程中应规定合并与收购的条件,以确保合并与收购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合并与收购的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 资金条件:明确合并与收购的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和现金支付等。
2. 股权条件:规定合并与收购的股权交易方式,如股份转让、股权交换或发行新股等。
3. 监管条件:规定合并与收购需要满足的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和条件。
4. 合规条件:明确合并与收购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包括对于合并与收购的披露和审计要求等。
四、合并与收购的影响合并与收购无疑对公司和相关方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章程中应规定合并与收购的影响范围和相关事项,以便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充分了解和做出相应决策。
合并与收购的影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 股东权益:合并与收购可能会对公司股东的权益产生影响,如股权比例变化、收益分配变化等。
2. 员工待遇:合并与收购可能会对公司员工的待遇和福利产生影响,应规定相关的保护和补偿措施。
3. 合同和债务:合并与收购可能会对公司已有的合同和债务产生影响,应明确相关的权益保护和承担责任。
企业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
企业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企业合并和收购是现代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战略举措,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法律意义。
在进行合并和收购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法律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对企业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进行介绍和讨论。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进行企业合并和收购之前,各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以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制定合并和收购的具体方案,并进行各种交易文件的起草和准备。
二、报备和审批程序在国家法律的规定下,某些类型的企业合并和收购需要进行报备和审批程序。
一般而言,涉及到特定行业的企业,需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合并和收购的申请,并获得报批批准。
在此过程中,申请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合并和收购方案,包括交易结构、股权转让安排等信息。
三、交易文件的签署与执行一旦获得了相关审批和许可,各方将正式签署交易文件,并执行合并和收购的交易。
交易文件通常包括谅解备忘录、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等。
这些文件详细规定了各方的权益、权责以及交易的具体条件和方式。
特别是在股权转让方面,往往需要进行公证、盖章等手续。
四、反垄断审查在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合并和收购交易中,还需要进行反垄断审查。
这是为了防止出现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的竞争环境。
一般而言,交易各方需要向相应的反垄断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市场分析、竞争局势等资料。
反垄断审查是一个相对复杂和漫长的程序,会对合并和收购的时间和费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股东大会的召开对于涉及到上市公司的合并和收购,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股东的通过。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起着决策和监督的作用。
在股东大会上,涉及到合并和收购的议案需得到股东的多数通过,并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六、合并和收购的登记和公告合并和收购完成后,相关的登记和公告程序是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
首先,需向有关部门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办理合并和收购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规定一、报备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公司的合并和收购规定。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合并和收购规定应当合理明确,并遵守法律程序。
以下是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二、合并规定1. 合并条件和程序公司合并应满足以下条件:(1)合并应经董事会决议,并报批相关监管机构;(2)合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并报备和审批;(3)合并前应制定合并方案,并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合并完成后,应办理公司合并登记。
2. 合并方案合并方案应详细说明合并的目的、合并的方法和比例、合并后公司的名称、章程修改建议等内容,并包含必要的财务报表、相关协议和规划。
3. 股权安排合并后的公司应明确规定新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权益和利益分配,以及原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4. 员工安置与待遇保障合并后的公司应妥善安排原公司员工的转岗、培训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三、收购规定1. 收购条件和程序公司收购应满足以下条件:(1)收购应经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2)当收购涉及国家安全、金融稳定、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应报批相关监管机构;(3)收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4)收购完成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2. 收购方式收购可以采用现金购买、发行股份、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
不同的收购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法性进行选择。
3. 价格确定和支付方式公司收购应明确价格确定的依据和程序,并规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价格确定应公平公正,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 风险控制与监管要求收购过程中,公司应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监管,确保收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附则在合并和收购过程中,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对于违反合并和收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章程中的合并与收购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修改和补充,并经过合法程序的审议和通过。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事宜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事宜一、前言公司章程是法定的公司管理规范,旨在明确公司的运作方式和规则。
其中,合并与收购事宜是公司章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本文将针对公司章程中合并与收购事宜的相关要点进行探讨。
二、合并事宜1. 合并概述合并是指两个或更多的公司将其资产、负债、股权等合并为一家公司的过程。
合并事宜的规范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
公司章程中应包括合并的目的、程序、合并后的股权结构、员工权益及其他相关事项。
2. 合并程序公司章程中需要规定合并的程序和步骤。
首先,公司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并决定是否进行合并,并选出合并的对象公司。
随后,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合并计划,并向相关部门递交合并申请。
最后,合并完成后,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反映合并后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以及其他变更事宜。
3. 合并后的股权结构合并后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章程中重要的一项规定。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合并后各方的股份比例,并说明合并后股东享有的权益和义务。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合并后的股权结构合理、公正。
4. 员工权益保护公司章程中应包含员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合并过程中,员工的工作岗位、待遇、福利等方面可能会发生变动。
因此,公司章程需要明确保护员工的权益,包括尊重劳动合同、明确福利待遇等。
三、收购事宜1. 收购方式公司章程需要明确收购的方式。
收购方式一般包括现金收购、股权交换、资产置换等。
公司章程中应明确各种收购方式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步骤,并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2. 收购程序公司章程需要规定收购的程序和步骤。
首先,公司应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收购的对象公司,并制定收购计划。
随后,应向相关部门递交收购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审查等程序。
最后,完成收购后,需要更新公司章程,反映新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3. 少数股东权益保护在收购过程中,为保护少数股东的权益,公司章程需要明确相关规定。
包括信息公开、被收购股东的参与权、补偿安排等。
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注意事项
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注意事项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企业合并与收购已成为企业发展壮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充满了各种挑战和风险。
如果在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在进行企业合并与收购时,有许多注意事项需要谨慎考虑。
首先,明确合并与收购的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要进行这项交易,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新技术或人才、降低成本、拓展产品线,还是其他原因。
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在后续的决策中保持清晰的方向。
比如,如果目标是扩大市场份额,那么就需要重点关注被收购企业在目标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如果是为了获取新技术,就需要对其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在确定目标后,对潜在的合并或收购对象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这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税务情况、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地位等多个方面。
财务方面,要审查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了解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法律风险方面,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未决的诉讼、合同纠纷、合规问题等。
税务方面,要确保不存在潜在的税务负债。
知识产权方面,要核实专利、商标、版权等的归属和有效性。
人力资源方面,要了解员工的构成、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等情况。
市场地位方面,则要分析其市场份额、客户群体、竞争对手等。
估值是企业合并与收购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估值过高可能导致收购成本过高,影响企业的未来收益;估值过低则可能错失良好的机会或者引起被收购方的不满。
常见的估值方法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
资产基础法主要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收益法通过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并折现来确定价值;市场法则是参考同行业类似企业的交易价格进行估值。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谈判与合同签订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需要就价格、支付方式、交易结构、后续整合计划等关键问题进行协商。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与合规要点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与合规要点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公司合并与收购已成为现代商业中的重要策略之一。
然而,这一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程序与合规要点却往往十分繁琐和复杂。
本文将从法律程序和合规要点两个方面,探讨公司合并与收购中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一、法律程序1. 谋划与准备阶段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公司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要收购的目标公司,并进行尽职调查。
此阶段的重点在于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商业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2. 合并与收购协议签署一旦完成尽职调查,并确定了合并与收购的意向,相关各方将签署合并与收购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包括对目标公司的买卖价格、股权结构、交付条件、资金来源等进行约定。
3. 监管机构批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合并与收购交易可能需要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申请人需要提交必要文件和信息,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审查和配合。
4. 股东大会投票一般情况下,公司合并与收购交易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投票批准。
投票通过后,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交易,并进行相关法律程序的登记和备案。
二、合规要点1. 知识产权保护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保护相关的知识产权。
双方应进行尽职调查,确保目标公司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避免侵权风险。
2. 劳动法合规合并与收购可能涉及到员工转移和雇佣关系的变动。
在处理与员工相关的问题时,应遵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减少劳动纠纷的风险。
3. 合并后整合合并与收购完成后,需要进行合并后的整合工作。
此阶段包括公司内部的重组与重编制、业务的整合与优化等,确保新公司能够顺利运营,并发挥合并带来的协同效应。
4. 信息披露与合规报告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相关各方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合规报告。
这些报告和披露应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的会计、税务和金融规定。
5. 反垄断审查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合并与收购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查。
公司并购中协议的起草与协议范本
并购协议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缔约方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第二条协议背景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意愿,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章交易条款第三条交易标的1.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具体股权比例为(具体比例);2. 交易标的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交易标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资产清单等。
第四条交易对价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对价为(具体金额或其他方式),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2. 对价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详见《对价支付安排》,双方可商议具体的支付安排和条件。
第五条交易条件1. 本次交易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双方应共同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确保交易合规进行;2. 甲、乙双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确保公司稳定运营。
第三章保证和承诺第六条甲方保证和承诺1. 甲方系公司的合法控股股东,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2. 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法律文件、经营情况等。
第七条乙方保证和承诺1. 乙方系公司的合法控股股东,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2. 乙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法律文件、经营情况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证和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用等;2. 对方应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的扩大。
股东协议书中的合并与收购条款
股东协议书中的合并与收购条款一、合并条款1.1 合并条件双方股东同意,在达到以下条件时,进行合并操作:- 双方股东的股份持有比例达到合并所需的法定比例;- 合并交易的相关审批和监管程序已完成;- 双方股东就合并后公司的治理结构、业务方向等事项达成一致。
1.2 合并交易方式合并交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合并后逐步减少一方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将其纳入另一方公司的运营范围;- 以股权互换方式进行合并,即将一方公司的股东所持股权以一定比例转让给另一方公司的股东;- 设立全新的合并后公司,将双方公司的资产、业务整合至新公司运营。
1.3 合并交易对价确定合并交易对价可根据以下方式之一确定:- 由独立评估机构对合并后公司的净资产、市值等进行评估,确定交易对价;- 双方股东通过协商确定合并交易的对价;- 合并后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二、收购条款2.1 收购条件双方股东同意,在达到以下条件时,进行收购操作:- 收购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购门槛;- 收购交易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监管机构的核准;- 双方股东就收购后公司的管理层、业务调整等事项达成一致。
2.2 收购交易方式收购交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购买其股权;- 向目标公司发起公开收购要约;- 通过增资方式向目标公司注入资金,获得相应股权比例。
2.3 收购价格确定收购价格可根据以下方式之一确定:- 以目标公司市场价格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提价;- 双方股东通过协商确定收购价格;- 收购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估值。
三、合并与收购后的权益保障3.1 股东权益保障合并与收购后,双方股东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维护。
3.2 员工权益保障在合并与收购中,应尊重双方员工的权益,合理调整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3 业务整合和创新发展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整合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业务互补和创新发展,提升合并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商业法律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
商业法律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在商业领域,合并与收购是常见的商业行为,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重组来扩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等。
然而,合并与收购并非一项简单的任务,其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程序。
本文将介绍商业法律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并重点关注合并与收购前的尽职调查、起草合并与收购协议、报备审批以及监管部门的审查等关键环节。
一、尽职调查在商业法律公司合并与收购之前,进行全面且透彻的尽职调查是关键的一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确认目标公司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并评估潜在合作风险。
尽职调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目标公司的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结构等。
2. 财务状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3. 经营业绩:包括目标公司的销售收入、利润、市场份额等关键指标。
4. 合规性评估:评估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诉讼风险、知识产权侵权、环境责任等合规性问题。
5. 员工福利计划:确认目标公司的员工福利计划、员工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起草合并与收购协议尽职调查完成后,商业法律公司需要起草合并与收购协议。
合并与收购协议是合并与收购过程中的核心文件,也是各方达成一致的法律约束文件。
合并与收购协议应包括以下重要条款:1. 对象与方式:明确合并与收购的对象,包括股权转让、资产购买等方式。
2. 价格与支付方式:确立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并明确支付方式、期限等。
3. 权利义务:规定各方在合并与收购后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划分。
4. 许可审批条件:陈述合并与收购是否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审批,并设定相关条件。
5. 保密条款:确立各方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以防止信息泄露。
三、报备审批商业法律公司在完成合并与收购协议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备审批。
报备审批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合并与收购的合法性、公平性以及保护各方相关权益的合规性。
1. 报备材料准备:商业法律公司需要准备包括合并与收购协议、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备材料的准备。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条款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合并与收购条款适用于公司章程中的合并与收购事项。
合并与收购的定义如下:1. 合并:指两个或者更多在法律上独立存在的公司通过统一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2. 收购:指一家公司(称为“收购方”)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称为“被收购方”)的股份或资产,从而取得对被收购方的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行为。
第二章:合并第二条:公司合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以下原则:1. 独立性原则:合并后形成的公司应保持独立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公平原则:合并事项应公平体现各方的权益,不得有损其他股东、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 资产负债清算原则:合并后的公司应依法、公开、公平地清理组织、人员和资金关系,做好资产负债的清算工作。
4. 政府监管原则:合并事项涉及行政许可、批准等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收购第三条:公司收购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以下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收购方应诚实守信地履行收购义务,遵守有关信息披露、合规经营等法律法规。
2. 公平原则:收购方应公平对待被收购方的股东和利益相关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其合法权益。
3. 利益最大化原则:收购事项应以实现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4. 信息披露原则:收购方应及时、准确地向被收购方的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合并与收购的程序第四条:公司章程中应包括合并与收购的程序,具体内容如下:1. 提议阶段:有关合并或收购的提议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进行书面记录。
提议应明确合并或收购的目的、方式、价格等主要事项。
2. 谈判阶段:经提议通过后,公司应与合并或收购的相关方进行谈判,明确合并或收购的详细条件、约定和合同条款。
3. 决策阶段:合并或收购事项的决策权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法中的合并与收购法律程序与合规要求
公司法中的合并与收购法律程序与合规要求合并与收购是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经营策略,旨在通过合并两个或多个公司的资源、技术和市场份额,实现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提升。
而在公司法中,对于合并与收购行为也有相应的法律程序与合规要求。
本文将对公司法中的合并与收购法律程序与合规要求进行探讨。
一、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在进行合并与收购行为前,公司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具体步骤如下:1. 建立并公开意向:合并与收购的当事方首先需要建立合并与收购意向,并公开通知股东及相关利益相关方。
这通常通过向证券交易所或其他适当监管机构提交申请或公告实现。
2. 尽职调查与评估:当意向确定后,双方需对彼此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
这有助于评估合并与收购的可行性和风险,为后续谈判提供依据。
3. 谈判与协商:基于尽职调查结果,双方开始进行具体的合并与收购谈判,并达成谅解备忘录或类似的初步协议。
这通常包括价格、交易结构、交割条件和法律义务等方面的条款。
4. 股东审批:合并与收购协议的条款最终需提交给各方股东审批。
对于公开交易,通常需要股东大会以股东的多数同意进行投票。
对于非公开交易,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征得少数股东同意。
5. 监管审批:一些合并与收购交易可能需要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如证券监管机构、反垄断监管机构等。
这些机构将审查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对交易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
6. 正式协议与交割:在完成所有必要审批后,双方正式签署合并与收购协议,并进行交割手续。
交割手续通常包括股权过户、资金交付和相关文件的备案等。
二、合并与收购的合规要求除了法律程序,公司在进行合并与收购行为时还需要满足一系列合规要求,以确保交易的诚信、公正和合法性。
主要合规要求如下:1. 公开披露: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与交易相关的信息。
这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并公开交易文件、财务报表、风险揭示等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众的权益。
公司合并并购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公司合并并购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公司合并并购是指两个或更多的公司合并或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的交易过程。
这种交易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手续,以确保交易遵守相关法规,保护各方的权益。
下面将介绍公司合并并购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中涉及的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立项与策划公司合并并购的第一步是立项和策划。
在这个阶段,公司必须制定合理的合并并购战略,并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潜在交易的可行性。
此外,还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交易结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等。
二、签订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是公司合并并购交易的首要文件,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
谅解备忘录中包括双方的意向、交易结构、合并条件、保密条款等。
谅解备忘录并非法律约束力文件,但在交易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对进一步的法律程序起到指导作用。
三、交易文件的起草与修改在完成谅解备忘录后,双方将制定正式的交易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合并协议、重组方案、股权转让协议等。
草拟和修改这些文件需要充分的法律和商业专业知识,确保其合法性、可执行性和权益保护。
同时,合并并购的各方也需就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和妥善处理。
四、审批与公告合并并购交易需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以确保交易符合法规和监管要求。
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交易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
公告的目的是向利益相关方传达交易信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
五、股东大会和法院审批公司合并并购通常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就交易相关事项进行投票,得到股东的通过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此外,特定情况下,还需要向法院申请审批,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六、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合并并购中涉及到的企业可能受到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这些机构负责确保交易不妨碍市场竞争,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交易双方需要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并满足相关要求,以获得批准。
七、交割与整合交割是公司合并并购交易的最后一步,该步骤包括所有交易文件的签署、交付和支付。
并购流程及法律文书起草
并购流程及法律文书起草1. 引言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收购另一个公司来实现扩张或合并的过程。
这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一种战略手段,但是并购交易的过程非常复杂,需要合法合规地执行,并且涉及很多法律文书的起草。
本文将介绍并购的流程,并重点关注法律文书的起草事项。
2. 并购流程并购流程通常分为几个关键步骤,包括尽职调查、谈判达成协议、合同草拟、审查以及最后的交割。
2.1 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并购的第一步,它是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审查,以评估其财务状况、商业运营、法律风险和其他关键事项。
在尽职调查阶段,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交易。
2.2 谈判达成协议一旦决定进行并购,双方将开始谈判并达成协议。
这个阶段通常涉及价格讨论、交易结构、交易条件和其他关键条款的商讨。
双方可能需要进行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
2.3 合同草拟在达成协议后,双方将开始起草并购协议。
并购协议是双方之间约定的文件,详细规定了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在起草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合法合规地表达各方的意图。
合同通常由律师起草,并经双方协商修改,直到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为止。
2.4 审查在合同草拟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查程序。
审查的目的是确认交易的合法性并评估相关风险。
这包括财务审查、税务审查、合规审查和其他必要的法律审查。
审查的结果将对交易做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5 交割当审查完成并获得必要的批准后,交易将进行交割。
这意味着双方将完成交易的所有手续,包括资金交付、股权转让等。
交割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收购方的一部分。
3. 法律文书起草在并购交易过程中,涉及多种法律文书的起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法律文书:3.1 合并协议合并协议是并购交易的核心文书,详细规定了合并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包括并购价格、交易结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合并协议通常由律师起草,并经双方协商修改。
3.2 目标公司重组文件在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可能需要进行重组,包括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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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和收购–起草须知1.序言2006年,在新《公司法》颁布、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性完成、若干重要行业的WTO过渡期即将结束,在这三股力量的助推下,中国并购市场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目前中国境内合并与收购事件有增无减,这证明中国的商业环境日益成熟。
这一法律领域仍然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政府正在通过合并与收购的立法对外资以合并和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进行积极的调控,并且立法趋势上趋于更谨慎地对外资进行选择和甄别。
因此,交易各方必须留意可能对其交易结构及其从卖主寻求的保证产生影响的新的立法及新的政策。
起初在中国境内创业是指与一当地当事人组成合资企业。
这种趋势已经被以下情况逐渐取代,即外国投资者越来越喜欢利用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其选择的投资媒介。
在过去若干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断定,他们可以买下其合资企业合作伙伴的全部财产或收购一间拥有现有业绩记录及在中国经营历史的中国国内公司、国有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藉此打进中国市场,而不是从零开始创立企业。
本章着重介绍此一趋势正在中国形成的最常见方式,它包括下述协议:1.资产购买协议;2.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3.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4.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及5.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以及6.声明与保证—资产收购;及7.声明与保证—股权收购。
2.有关立法收购中国公司将需要参照下列立法:2.1外国投资与公司法(i)2006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ii)2001年3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iii)2001年11月22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iv)1997年5月28日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v)2006年9月8日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vi)2003年1月1日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vii)2006年4月24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viii)2006年1月31日〈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2税法(i)1997年4月28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ii)2000年6月21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iii)1991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解释(iv) 2003年3月1日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v)2003年1月1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vi)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3合伙企业(i)1987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ii)2007年6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iii)1997年11月1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iv)1988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其实施办法(1998年修订)2.4环境保护法(i)1989年12月2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ii)2005年4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iii)1996年5月1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iv)1997年3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v)2000年4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vi)2000年9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5劳动法(i)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ii)1994年8月11日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iii)1994年12月3日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3.有关条例与批准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收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了外资企业进行合并的两种方式,即一实体接收另一实体的〝吸收式〞合并及产生完全新的实体的〝新设式〞合并。
〈合并与分立规定〉允许合并公司享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将其重点放在采取吸收式合并或新设式合并,而不是集中注意力于程序上面。
存续的公司可能是任何一种有限责任公司1,但由此产生的实体的注册资本须相等于合并实体的注册资本总额。
〈合并与分立规定〉亦涉及外资企业收购中国国内公司(包括国有企业),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及规定,并符合下述准则:1.中国国内公司必须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对合并后公司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必须符合合并后公司所经营的特定行业投资者的资格;3.外方持有的股份比例不得少于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2;及4.必须作出妥善安排,以确保两家合并公司的职员充分就业或获得〝妥善安置〞。
在进行任何合并之前,必须履行某些准则。
这些准则中最基本的一条是合并各方已经完成其证实文件中列出的资本出资,以及它们已经开始生产或营业。
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
就与中国国内公司合并而言,则要求对合并实体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已经完成资本出资或已经根据证实文件提供〝合作条件〞。
至于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及作出批准的政府机构将取决于合并当事人各自所在的管辖区、总投资规模及合并前与合并后实体经营的业务类型。
为了确定正确的批准程序,有必要与当地政府官员及当地律师磋商。
其它政府机构(包括税务机关与海关)亦可附带介入。
如属于〝吸收式〞合并,申请人须为存续一方。
如为〝新设式〞合并,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同意作为申请人。
申请须提交下述文件:1. 一份批准申请书连同合并协议正本,其中列出:1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
合并各方的性质将决定由此产生的实体。
因此,如仅一外国投资者留存,则存续实体将为外商独资企业。
2中国政府最近已经修改了外国投资者的资本投资至少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
根据新规则,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持有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注册资本,但在批准和注册文件中须注明外资比例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此类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实际意义。
在计划该等投资时应寻求咨询意见。
(a)合并前与合并后各方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b)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c)合并形式;(d)合并各方的一份债权与债务承继方案;(e)合并各方的一份雇员安置或〝妥善解决〞明细表;(f)各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责任;(g)解决争端机制的详情;及(h)建议的合并需要明确的任何其它重要事项。
2. 合并各方的董事会(或合并前实体的最高批准机构)批准合并的决议;3. 各当事人的证实文件;4. 各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与批准证明副本;5. 经授权的中国验资机构向各当事人发出的验资报告副本;6. 各当事人的资产、负债与财产清单;7. 各当事人上年度经审定的财务报告副本;8.各当事人债权人的完整名单3;9. 合并后公司的建议组织文件草稿;及10. 批准机构要求呈交的任何其它文件。
〈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批准机构应于接到上述文件之后45天内作出其对合并的初步书面批准或拒绝。
3〈合并与分立规定〉特别强调保障合并企业的现有债权人,确保这些债权人不致在合并过程中实际丧失其担保。
〈合并与分立规定〉明确规定,合并的存续实体(或新实体)承继原合并当事人的全部债权与债务。
此外,还必须在有关批准机构作出初步批准起的10天内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同时各当事人须于其后30天内在全国发行的省一级或更高级的报纸刊登至少三次额外公告。
债权人从报纸上第一次公告起有90天时间要求合并实体修订其合并计划,清偿其各自债务或为其各自债务提供担保。
如交易规模相当大,势必涉及反竞争的考虑因素,则上述45天批准程序可延长到180天。
对构成反竞争合并的内容并无数量量度,要衡量的倒是就某一特定商品或服务而言,合并是否导致行业垄断或市场上的操控地位,从而影响公平竞争4。
在延长期间,批准机构有权举行听证并对受垄断影响的相关市场展开调查。
即使在合并完成之后,新合并实体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提交其合并后的所有文件(包括所需的许可证与执照)。
外国投资者合并与收购中国境内企业(非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购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境内公司(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购,但须遵循中国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和法规。
根据〈并购规定〉进行的收购须获得商务部(或有关分支机构)的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有关分支机构)办理登记。
对于外国投资者对一家中国境内企业股权进行的任何收购,须向有关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以供批准:1.中国境内企业决策机构批准并购交易的决议;2.中国境内企业的申请书(申请转为外商投资企业);3.拟设外商投资企业(转自中国境内企业)的合营合同与章程;4.股权购买协议,其中规定:(a)协议各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b)被购买股权的百分比和价款;(c)协议义务履行的时间要求;(d)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e)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f) 争议解决机制;以及4本条规则已由下述讨论的更新的并购规定所更新。
(g)协议签署的日期和地点。
该股权购买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
5.中国境内公司的最新审计报告;6.外国投资者的设立证书或其他类似证书以及资信证明;7.中国境内公司的情况介绍;8.中国境内公司目前的营业执照(副本);9.中国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以及10.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公司和中国境内公司的债权人对中国境内公司债务处置所达成的任何协议。
对于外国投资者对一家中国境内企业资产进行的任何收购(基于该等收购的资产,外国投资者将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须向有关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以供批准:1.中国境内企业决策机构同意并购交易的决议;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拟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营合同与章程;4.资产购买协议,其中规定:(a)协议各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b)被购买资产的清单和价款;(c)协议义务履行的时间要求;(d)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e)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f)争议解决机制;以及(g)协议签署的日期和地点。
该资产购买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
5.外国投资者的设立证书或其他类似证书以及资信证明;6.中国境内公司已将资产出售交易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文件;7.中国境内公司的章程及目前的营业执照(副本);8.中国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以及9.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公司和中国境内公司的债权人对中国境内公司债务处置所达成的任何协议。
就反垄断事宜而言,〈并购规定〉规定了某些启动政府对竞争问题进行批准的“量化”标准。
如果一项合并与收购交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必须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a)并购交易的一方当事人于并购交易当年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b)外国投资者一年内并购中国境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超过10个;(c)并购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d)并购交易可能导致并购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达到百分之二十五;(e)商务部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严重影响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或国家经济安全的其他并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