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林校党〔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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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豫办〔2009〕4号),《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1〕6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为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择业期内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医学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卫生法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

二、选拔计划根据《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5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550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2000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6.22•【字号】豫林发[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豫林发〔2012〕15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引导农民在落实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拓宽农村发展空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一)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林下经济是指利用森林资源和林荫空间,以科学技术作支撑,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的经营活动。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延长林业产业链,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措施。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全省6788万亩集体林地均分到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务林致富的积极性。

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农民亟待寻找务林增收的生产门路。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能使林地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尽快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有利于调动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有利于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更好地促进林业生态建设。

(三)发展林下经济是实现绿色增长的有效途径。

我省人多地少,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充分利用林下和林间各种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可有效协调解决多种矛盾,是发展立体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

豫教直党〔2012〕12号

豫教直党〔2012〕12号
(10分) 1.是否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任务;2.支部工作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3.落实机关党的工作年度计划情况;4.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第1,2,4项每项2分,第3项4分 工作制度
(15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书记(或处室党员主要领导干部)与党员谈心情况;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6.支部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 第1项4分,第2项3分,第3,4,5,6项各2分 活动开展
附件3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名单
序号 党组织名称 党员人数 书记姓名 得分 等级 主要成绩 存在问题
附件4
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25分)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两年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二、评价标准
厅直单位党组织的分类定级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执行(见附件1)。厅机关党支部的分类定级按照《省教育厅机关党支部分类定级标准》执行(见附件2)。厅直单位所属党支部的分类定级,由各单位党组织以省直工委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评价标准,进行分类定级。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年修订)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年修订)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林造[2012]308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豫林造〔2012〕30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为科学指导全省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确保森林抚育经营成效,省林业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2〕191号),对《河南省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豫林造〔2011〕246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保证森林抚育质量和成效最为重要的管理环节。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管理,着力提高作业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做到现场调查、现场设计、严格审批,不断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质量,为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保障森林抚育成效,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抚育作业应当严格遵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以下简称作业设计)实施。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执行本规定,其它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四条编制作业设计应当遵循下列技术标准,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要求。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豫林补[2012]168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林补〔2012〕16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为加强我省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简称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财政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以下统称公益林)的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级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公益林。

按生态地位重要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保护等级。

省级公益林是指依据《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以及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益林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责权明晰,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日常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其工作开展情况。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的具体工作。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豫林发[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林发〔2012〕58号)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巩固和扩大基础改革成果,建立和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新机制,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林业厅制定了《林权管理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方案》、《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方案》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每年4月底前上报省林业厅,经省厅认定后,发文确认并予以奖励。

附件:1.林权管理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方案(试行)2.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方案(试行)3.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方案(试行)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1:林权管理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权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林发〔2011〕297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林权管理的任务和要求,以林权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农民为宗旨,大力推动组织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集林权管理、林业投融资、社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林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林权管理服务示范中心(下称“示范中心”),以促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打造安全、规范的林权管理平台,实施林权登记、确权发证、纠纷调处、林权档案存查等管理职能;打造公开、高效的林业投融资平台,组织提供资产评估、林权流转、合同鉴证、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服务;打造便捷、周到的社会综合服务平台,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下经济发展等深化改革工作,提供相关业务咨询等社会服务事项。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0-12月份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0-12月份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0-12月份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3.04.16
•【字号】豫财农〔2013〕66号
•【施行日期】2013.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0-12月份森
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豫财农〔2013〕66号
各有关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3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2〕250号)要求,现下达2012年10-12月份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5225.1万元(详见附表)。

请各有关省辖市、县(市)接通知后,按照上述办法的要求,于4月26日前将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计划和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作业设计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和
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各1份,其中,省辖市负责审核上报所属县(市、区)资料,省财政直管县(市)直接上报。

附件:2012年10-12月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表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
2013年4月16日附件。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6.10.27•【字号】•【施行日期】2016.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林业生态省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全面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第一驱动力的作用,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科技支撑。

为激励林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全省范围内从事林业科技管理、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工作,并取得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林业科技工作各项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团结奋进、求真务实、遵纪守法,大力推进林业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能发挥林业科技在林业生态省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推进科技进步措施有力,林业科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3.在林业科技攻关、先进实用林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林业标准化、科技普及、培训林农,以及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林、示范户等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4.认真完成国家、省、厅下达的各类林业科技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林业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崇廉拒腐尚俭;2.热爱林业科技事业,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科技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林业科技工作职业道德;3.在林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或发明专利,在林业技术开发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并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4.坚持在一线从事林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标准化和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豫林退[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豫林退〔2012〕54号)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根据《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退核字[2012]7号)要求,省厅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2年度退耕还林省级复查工作,请你们尽快开展县级自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工作。

县级自查是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的基础,做好县级自查工作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成果巩固至关重要。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县级自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准确把握县级自查内容。

县级自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省级下达的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二是省级下达的200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计划任务保存情况。

各地各年度计划任务详见附件1。

若有些地方由于行政区划变化,可以一起自查或分别自查,但总计划任务要一致。

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有关县(市、区)要组织自查验收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2009年修订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在县级自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四、及时上报自查结果。

各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要将加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章的自查报告及电子版报省辖市审核。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统计汇总后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加盖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公章的自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和县级自查报告及电子版报送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509395 65509396邮箱:******************.cn附件:1.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各年度计划任务表2.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结果汇总表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附件1: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各年度计划任务表附件2:201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结果汇总表说明:县级自查结果上报表也采用此表,以县为单位统计到村。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9月份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9月份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9月份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2.11.15
•【字号】豫财农〔2012〕273号
•【施行日期】2012.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森林资源
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1-9月份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2〕273号
豫财农〔2012〕27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3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2〕250号)的要求,现下达2012年1-9月份森林植被恢复费控制指标11769.7万元(详见附表)。

请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接通知后,按照上述办法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将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计划和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作业设计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
林业厅规划资金处各1份,其中,省辖市负责审核上报所属县(市、区)资料,省财政直管县(市)直接上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林造〔2012〕307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林造〔2012〕30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2〕59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任务,制订了《河南省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河南省201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2〕59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194号)要求,结合河南省造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原则(一)公开自愿原则。

在公开信息和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由省林业厅确定试点单位和造林计划。

试点县(市、区)根据造林计划,对外公布试点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规划范围、造林要求等情况和相关信息,接受造林主体申请和社会公众监督。

要充分尊重林农、国有林场职工和其他造林主体的主观意愿,不得强行摊派,不得突破计划任务。

(二)谁造补谁原则。

凡在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规划范围内,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要求营造的人工乔木林(含木本粮油经济林),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均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实行直补政策,谁造林补给谁。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与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在造林地块上不作重复安排。

(三)重点扶持原则。

对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农和承包经营国有林地造林的林业职工,以及公益林区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给予重点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评选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评选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评选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豫林科[2012]315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评选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林科〔2012〕3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大局,大力实施科技兴林、人才强林战略,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林业生态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省林业科技和人才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林业科技和人才教育工作新局面,省林业厅决定,开展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林业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林业(农林)科研院(所)等。

2.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林业系统和(农林)科研院(所)在职人员。

(二)表彰名额“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额为57个(其中林业科技工作39个,林业人才教育工作18个),“全省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先进工作者”名额为100名(其中林业科技工作70名,林业人才教育工作30名),拟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一)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林业科技工作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团结协作能力强,勇于开展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绩;②领导班子科技意识强,推进科技进步的措施有力,有专人负责科技工作,有林业科研、推广专项经费,林业科技体系完善;③在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技攻关、林业标准化以及送科技下乡、培训林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林、示范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④认真完成国家、省、厅下达的各类林业科技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发文字号】豫林策[2012]6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2.03.27【实施日期】2012.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林策〔2012〕6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 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或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为深入开展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林,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林策发〔2012〕51号)和《2012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制定本要点。

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

河南林校大事记

河南林校大事记

河南林校大事记2009年度2009年1月1、1月13号,向林业厅报送学校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管理目标。

2、1月14号,接林业厅通知下午2.30处级干部到林业厅南五楼参加全省林业局长会议。

下午五点王磊去参加廛河区新年团拜会。

3、1月20号,学校40余人到林业厅参加林业厅新年文艺汇演。

4、1月21号,安排春节车辆封存和值班车辆,豫CLQ111春节值班。

2009年2月1、2月3号,吴校长召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开会讨论2009年学校工作要点和各科室管理目标的制定。

2、2月14号,新学期开学典礼。

3、2月22号下午三点半,吴校长主持召开2009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

4、2月25号上午吴国新校长、王磊参加洛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关于研究讨论独立申办高职的讨论会,杨萍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吴校长在会上作了发言。

5、2月27号,校领导班子成员到林业厅参加关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会议。

2009年3月1、3月3号星期二上午吴国新校长主持召开园林实训中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3月7号洛阳市职业学校计算机职业技能大赛在我校举行。

3、3月9号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分组对各处室、教研室固定资产清查。

4、3月12号上午河南省水利学校一行由校长杜平原带队到学校来参观学习。

5、3月13号下午我校与洛阳飞机场签订绿化工程协议。

6、3月24号吴国新校长到郑州嵩山饭店参加全省职教工作会议;我校与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签订3+2分段式高等教育办学协议。

7、3月25号下午三点半在第三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河南省林业厅动植物检疫培训班在我校举行8、3月30号下午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谢敬佩、林学院院长林晓民到学校来检查指导工作。

2009年4月1、4月2号下午三点半,吴校长主持召开2009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

2、4月3号清明节放假通知,清明节放假4、5、6三天。

3、4月9号上午河南电视台8套来学校采访吴国新校长,关于学校毕业生崔岩义演为学校患白血病学生捐款一事。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林信[2012]66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林信[2012]66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林信〔2012〕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河南林业信息网改版工作已完成,新版网站在原网站基础上优化了栏目结构,完善了服务功能。

为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与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网站各栏目和各子站正常运行,促进我省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厅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各处室按照新的《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保障职责分工》(见附件)认真做好各自内容保障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原《河南林业信息网内容维护职责分工》(豫林信〔2011〕30号附件)废止。

二、为畅通网站互动交流应答渠道,请各单位、各处室收到网上咨询后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将反馈答复结果。

三、各单位、各处室要按照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属于保密、限于内部发XXX 涉及隐私的信息外,其他的业务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应公开发布。

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林业宣传信息都应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各单位、各处室要加强对已经发布信息的管理,对已经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及时更新,对出现错误的信息要及时纠正。

五、我厅将对各单位、各处室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季度进行通报,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年度网站绩效评估及年度信息化网站建设部分绩效考核工作。

六、网站相关事宜请随时联系数据中心,联系人:来芳,联系电话:*************。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河南省林业厅网站群内容保障分工表编号单位名称保障栏目内容内容说明1总工程师室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2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年度重点工作及工作总结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办事制度政务受理办事制度办事指南政务受理办事指南在线访谈组织开展访谈类节目,在网上直播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依据标准林业生态县建设专题林业生态县建设3政策法规处法律法规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释等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4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林权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5造林绿化处先进典型造林绿化先进典型森林抚育森林抚育相关信息古树名木发布古树名木管护政策、公布古树名木名录绿化常识各种绿化小知识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处室主办的简报6森林资源管理处资源现状介绍资源清查和监测主要数据监测机构机构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结果公示政务受理结果公示7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具体位置,介绍基本情况;国有林场链接各林场基本情况野生动物介绍每种保护野生动物的名称、特征、生活习性、所属科类、分布、利用价值等信息配图片;介绍我省野生动物禁猎区野生植物介绍每种保护野生植物的名称、特征、生活习性、所属科类、分布、利用价值等信息配图片森林公园及生态旅游区各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简介(地理位置、主要景点、交通路线等)森林旅游知识森林旅游知识风光摄影优秀风光摄影作品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结果公示政务受理结果公示8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发展规划我省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统计我省林业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年度财政预决算强林富民强林富民相关政策、措施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9科学技术处林业标准林业标准科技兴林近年来已实施项目介绍科技成果成果名称、简介、完成人林学会风采近期林学会活动、科技下乡、学术交流等林业专家省内林业专家详细介绍,与专家咨询栏目一体化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10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处室主办的简报本处室子站子站所有内容11人事教育处领导简介厅领导班子成员的照片、简历、分工、电子邮箱等机构设置我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情况人事任免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工作人员招聘等林业专家我省林业系统专家,与专家咨询栏目链接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12机关党委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创先争优活动专题创先争优活动专题文明单位创建专题文明单位创建专题13监察室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投诉举报网民网上投诉举报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14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政府文件由本处室主办的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处室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处室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处室的咨询15省森林公安局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森林公安本单位子站16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17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实用技术林业科学实用技术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18省林业学校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19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站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实用技术种苗花卉实用技术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0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实用技术森防检疫实用技术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1省技术推广站生态文化生态文化生态教育基地生态教育基地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实用技术实用推广技术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2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强林富民强林富民相关信息生态造林生态造林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公益林补偿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3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强林富民强林富民相关信息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4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实用技术野生动物救护技术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5机关服务中心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26省森林航空消防站(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中心)依申请公开接受运转并网上回复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林业信息化专题林业信息化国内国际动态转载国内国际林业动态地市动态审核地市林业动态领导信箱接受运转并根据实际情况网上答复在线访谈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根据各处室、单位需求设置调查项专家咨询接受运转并网上答复投诉举报接受运转并根据实际情况网上答复下载中心各种需要下载的资料商务咨询平台审核并管理站点链接搜集相关站点并链接网内导航根据栏目结构及名称,进入该栏目电子信箱我厅邮件系统政府文件由本单位主办的厅发红头文件重要会议由本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信息视频由本单位制作主办的各类视频网上咨询按时答复网民针对本单位的咨询期刊简报由本单位主办的简报招标采购采购招、投标信息本单位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7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8开封市农林局开封市农林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29洛阳市林业局洛阳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0平顶山市林业局平顶山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1安阳市林业局安阳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2鹤壁市林业局鹤壁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3新乡市林业局新乡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4焦作市林业局焦作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5濮阳市林业局濮阳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6许昌市林业局许昌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7漯河市林业园艺局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8三门峡市林业局三门峡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39商丘市林业局商丘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0周口市林业局周口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1驻马店市林业局驻马店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2南阳市林业局南阳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3信阳市林业局信阳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4济源市林业局济源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5巩义市林业局巩义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6兰考县林业局兰考县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7汝州市林业局汝州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8滑县市林业局滑县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49长垣县林业局长垣县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50邓州市林业局邓州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51永城市林业局永城市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52固始县林业局固始县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53鹿邑县林业局鹿邑县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54新蔡县林业局新蔡县林业局子站本单位子站所有内容——结束——。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豫林计[2012]84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豫林计[2012]84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豫林计〔2012〕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为确保河南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使用、验收等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一)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为能够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和组织。

推广的技术成果是通过市级(含市级)以上有关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审定)的新技术(工艺)、新品种,或通过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林业实用技术。

(二)项目申报程序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林业建设支撑保障体系省级资金安排及申报国家同类项目的意见》(豫林文〔2008〕42号)的精神,按照科技力量、森林资源和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等因子分配申报项目数量,实行《项目申报指南》指导下的项目申报制,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

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的项目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省林业厅申报。

(三)项目评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申报单位能力、项目选题、成果水平、预期效益、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等因子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列入省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库,当年未能安排的项目,下一年度优先安排。

二、项目实施管理(一)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委托单位、保证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厅于2012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2〕175号),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在法制宣传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各学校的申报、各地教育局的推荐和我厅的认真评选,决定授予郑州市第二十六中学等138所学校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张震山等235名同志为河南省依法治校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推进我省依法治教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希望全省其他学校和干部教师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扎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及先进个人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12月31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批复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批复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
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2.01.17
•【字号】豫林退批〔2012〕6号
•【施行日期】2012.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批

有关省辖市、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你市(县)关于呈报《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请示》收悉。

省林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核。

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11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试点县共32个工程县(市、区)2011年度县级作业设计(见附件)。

各工程县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进行施工,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计划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经批复后的年度作业设计因当地实际情况确需变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省林业厅,经批复后方可变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编撰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编撰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
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豫林产办[2012]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06.25
【实施日期】2012.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编撰工作的通知
(豫林产办〔201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2011年通过全省的共同努力,我省2010年的《年鉴》综述质量和县级数据填报完成率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荣获2011年度编撰工作特等奖。

为加强《年鉴》2012年度编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年鉴》编撰工作的重视
《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较强的时效性,是加强林业产业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林业文献资料,为林业技术工作提供强大支持,为企业之间、企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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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
通知(2012修订)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豫林补[2012]19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07.24
【实施日期】2012.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林补〔2012〕1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为适应生态公益林管护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厅修订了《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简称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保障公益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益林护林员(简称护林员)是指从事公益林资源保护,并与县、乡级林业管理部门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签定《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护林员护林合同》的专职或兼职护林人员。

第三条护林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林业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熟悉当地村情、林情和民情,并居住在管护区附近。

(三)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公益林区野外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程度。

第四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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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林校党…2012‟6号
河南省林业学校关于2012年度党委中心组
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各科室: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

根据省林业厅有关部署和精神,现就我校党委中心组2012年度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群众,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着力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
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着力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学习专题
(一)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打牢全校党员干部思想基础。

目的和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深刻认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最根本的保证,进一步提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讨论参考题:
1、如何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2、如何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探索和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如何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林校?
(二)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教学改革的迫切性,使职业学校服务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教学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把办好职业学校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服务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

讨论参考题:
1、如何满足广大求学求技者的需要,引导各种社会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并根据生源对象的变化,调整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来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2、如何根据本省和本市的经济规划,及时调整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和专业设置,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如何推进校企合作,实现职业学校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寻求双赢互惠的合作途径?
(三)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讨论参考题:
1、如何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
2、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坚决抵御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
3、如何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
(四)加强廉政教育,践行廉政勤政,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我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法规制度,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认识到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所具有的重要的意义。

讨论参考题:
1、如何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局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
2、如何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学校发展建设的全局中谋划和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实际工作当中,找准各项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使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3、如何做好对学校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勤政的监督检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及抓好行风建设?
(五)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推动生态文化又好又快发展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是保证林业资源增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谋发展、脚踏实地促转变。

2012年是文化大发展之年,在这一历史机遇期,要认识林业职业学校在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担当的重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文化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努力创造出丰富的生态成果和文化成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重要价值观的树立和传播,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讨论参考题:
1、如何加强规划引导,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要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处理好速度和效益、局部和整体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职业学校如何抓住生态文化重点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做大做强生态文化产业?
3、如何利用学校资源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省委,省厅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
式,提出改进措施,严格自身管理,抓好内容落实,增强学习效果,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要着重抓好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广泛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围绕重大实践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专题调查研究。

(二)健全工作机制。

要在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要把中心组学习与领导干部重大决策调研、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基层调研过程中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大力促进学习调研成果的转化。

党委中心组将着重抓好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两个环节。

个人自学时,每月要完成不少于一个专题。

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

同时,要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个中心组成员全年要提交一篇以上不少于300 0字的调研报告,于10月底前上交中心组秘书处。

(三)发扬优良学风。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重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多变局面的能力,学习现代文化科技知识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科室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具体问题,通过学习着力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成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林校崛起的强大动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学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实行年度述学、述职、述廉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把领导干部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共河南省林业学校委员会
2012年3月4日
主题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12 意见
河南省林业学校党委办公室 2012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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