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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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察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惩处,并及时公示。

第五条学校将不定期对教职工的劳动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新教职工的培训,使其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工时第七条教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第八条教职工应按时就岗,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外出。

第九条对于超时工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第十条在放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安排进行备课和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工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超时工作的教职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备课并制定详细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学生评价及其他问卷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加强与同事的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对校内外师生进行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不得恶意中伤、诽谤或损害他人的名誉。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上网、玩手机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教职工在上课、开会和社交场合应按照礼仪规范行为,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打卡,请假时应提前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礼品和请客等。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在工作场合保持整洁、庄重的仪容仪表。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甚至解聘。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一: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作息管理二、考勤管理三、请销假管理四、劳动岗位管理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一、作息管理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

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

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

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

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

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

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

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

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

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

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

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

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遵守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教学和管理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外出等,严禁旷工、事假等行为。

2.教职工如有紧急事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事先请假,得到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三、遵守教学纪律1.教职工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课表进行授课,严禁擅自调换或取消课程。

2.教职工应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得教授与教学大纲不符的内容。

3.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制度进行考试,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代替学生或包庇学生作弊。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安全、纪律和工作要求。

2.教职工应保管好学校的财务、资料和教学设备等公共财物,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

3.教职工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不得有侮辱、歧视学生和家长的行为。

五、遵守职业道德1.教职工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认真敬业,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2.教职工应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不得有任何违背师德的行为。

3.教职工应对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不得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六、违纪违法处理对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或登记,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二、工作责任和业绩考核1. 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敷衍工作。

2.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绩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者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首先,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了学生的劳动时间和安排。

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包括课间、下课时间和周末等。

同时,规定了劳动时间的安排和调整,遵守劳动时间的安排是学生对学校的一种尊重和对学习的负责态度的表现。

其次,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规定了学生参加劳动的范围和内容。

劳动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样的劳动任务、劳动方式和劳动标准等。

这样可以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劳动分配,使学生能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责任感。

另外,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还规定了学生在劳动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首先,学生要按时到达劳动地点,不能旷工或者迟到早退。

其次,学生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中吸烟、喧哗、打闹、破坏设备或使用手机等。

最后,学生要保持劳动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劳动设备和工具等。

这些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还明确了学生在劳动中的权益和义务。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劳动保护,保障学生在劳动中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同时,学生也应积极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最后,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还明确了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措施。

学校通过制定处罚措施来强化学生对劳动纪律的遵守。

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将受到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甚至会被限制参加校内外的课外活动。

综上所述,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对于学生的教育乃至人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通过参与劳动活动,不仅培养了实践能力和责任感,还获得了团队合作的经验和锻炼。

因此,学校应该进一步完善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细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实施。

2. 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负责制度的宣传、执行和反馈。

3.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管理制度1. 教职工劳动纪律:(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占用。

(4)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 学生劳动纪律:(1)按时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早退。

(2)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占用。

(3)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 教学秩序:(1)教师应按时上课、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2)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

(3)教师应关注学生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4. 学校设施使用:(1)学生、教职工应合理使用学校设施,不得损坏、浪费。

(2)学校设施维修、更换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教职工和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所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的全体职工。

第四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目的是规范职工的行为,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课堂纪律第五条教职工要按时进入课堂,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六条教职工要准备充分,按照教案进行教学活动。

第七条教职工要尊重学生,不得强加个人意愿或背离教学大纲的内容。

第八条教职工要严禁违规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个人事物。

第九条教职工要保证课堂秩序,不得发表或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教职工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十一条教职工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懈怠。

第十二条教职工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教职工要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传播。

第十四条教职工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规定。

第四章处理劳动纪律违规行为第十五条对于违背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诫勉谈话、责令停职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给予解聘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实际的制度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意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学校整体素质和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2. 坚决执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擅自调整课程、停课或延误教学进度。

3. 维护和改进工作秩序和学校声誉,不得造谣传谣,不得进行诋毁他人或学校的行为和言辞。

4. 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领导决策,不得擅自行动或越权处理事务。

5. 认真履行教学和教育管理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6. 保持学校教职工形象,不得在社交媒体或公共场合发表损害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论。

三、工作纪律1. 完成教学任务是教职工的首要任务,不得以各种理由逃避或拖延。

2. 严禁迟到早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或私人电话、聊天、上网等娱乐活动。

4. 教师在课堂上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超时或提前结束课程。

5. 教学设备的使用要规范,保护设备安全,不得随意移动或私自借用他人设备。

四、纪律监督1. 学校将建立教职工纪律监督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纪律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依据学校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五、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履行教学和管理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解聘处理。

六、工作保障1.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 学校将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工作地位和职业尊严。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指的是全体在学校注册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职工,学校教职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其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六条学校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工作时间表来工作,不得私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致志、认真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享有合法休假权利,但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批准。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休假制度享受休假,并不得滥用休假、拖延休假或无故不休假。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如果有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处理,应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调课或替他人代课。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懈怠。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不得私自离开教室或教学场所。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课堂上讲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在教学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究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换岗位或逃避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行工作,不得违规违纪。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工作,并且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

学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学校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后勤服务人员。

二、制度目标1. 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2. 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3. 优化校园环境,提高学校整体形象。

三、管理制度1. 教职工劳动纪律(1)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4)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2. 学生劳动纪律(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2)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学校财产。

(3)保持宿舍、教室及校园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入桶,不乱扔垃圾。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学校、社区和社会做出贡献。

3. 后勤服务人员劳动纪律(1)按时到岗,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4)加强与教职工、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扣除绩效工资。

(4)解除劳动合同。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部门、班级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举报箱,接受师生监督。

4. 学校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学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劳动纪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第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脱岗。

第六条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七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第三章学生劳动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喧哗、打闹。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涂鸦。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七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欺凌、侮辱他人。

第十八条学生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和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中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中学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2. 教职工应当准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 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无故缺勤、缺课,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 教职工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泄露教育教学秘密,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5.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改变作息时间。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6.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请假。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7.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8.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教育教学秘密,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9.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计划。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教学管理。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管理,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原则1.法律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2.公平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公正公平,对所有人员实施一视同仁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3.纪律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违纪行为,对违纪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三、工作时间管理1.工作时间认定:学校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通过指纹打卡或其他方式记录上下班时间,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性;2.加班管理:加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批准;3.请假管理:学校制定请假制度,规定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以及请假手续等事项,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将按纪律处理。

四、工作纪律管理1.服装仪容:学校规定工作人员的服装和仪容要求,要求整洁、得体,符合职业要求;2.工作流程:学校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和效率;3.保密管理:学校对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保护,严禁泄露和转移;4.学术道德:学校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造假等。

五、行为纪律管理1.准时到岗:学校要求工作人员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违反者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2.文明待人:学校要求工作人员文明待人,不得有任何侮辱、诽谤、恶意揭露他人隐私等不文明行为;3.遵守规章制度:学校规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纪律处理;4.禁止吸烟:学校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且应积极宣传无烟环境。

六、惩处制度1.违纪处理:对于违反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纪律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警告、记过、记功、降级、辞退等处分;2.违法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学校将依法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奖励制度:学校会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优秀人员的继续努力。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师生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强调劳动是一种责任,学校师生应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学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师生将依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严格执行。

第二章师生劳动纪律第六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迟到早退、私自调课。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不得偷懒敷衍,不得代写作业。

第八条学生应积极参与集体劳动,不得逃避劳动任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打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学习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不得互相攀比、互相攻击。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保护学生劳动权益,不得欺压学生,不得利用学生劳动谋取私利。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系统,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心理健康制度,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及时干预和辅导。

第四章效能评估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效能评估,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学校将通过评估结果对工作绩效进行奖惩,对表现优异的师生进行表彰,对偷懒敷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将通过效能评估来改进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领导部门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部门所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劳动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劳动管理制度

中学劳动管理制度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使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有纪律保障,特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本校全体教职工二、请假制度:1、病、事假因病需离岗疗养,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之内由值周教师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须持乡级以上医院证明)交教务处备案,并自行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岗(特殊病情可补手续)。

严重病情或住院可由教务处调课。

因私事需离岗办理,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之内由值周教师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交教务处备案,并自行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岗(特殊事假除外),一周以上需经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并自行安排课程后离岗。

不自行调课、不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未请假。

假满返校后要在行政值周教师处销假,不销假作未返校处理。

2、视出勤假:(1)公假:因公事需在教学时间内办理或工作性会议或培训学习,由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需及时注销并作工作汇报。

一周内自行调整课程,一周以上由教务处调整。

(2)婚假:因教师本人在法定年龄结婚,必须持结婚证履行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务处备案,与教务处协调安排课程后方可离岗。

一般婚假为6天,晚婚假为18天。

子女嫁娶可请假3天。

(3)丧假:指因本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去逝而请假,手续办理同上。

丧假期限为5天。

外乡教师加探望假3天。

(4)产假:指女教师因产婴而请假。

手续办理同上,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育加一个月,难产手术加半个月,寒暑假及长假除外。

男方护理假3天。

女教师因终止意外娠妊可请假6天,大型手术终止可请假15天(一年只许一次)。

(5)函授进修及短期培训:指因本人参加学校必要的学历(即学校教育相关的专业)进修或上级指令必须参加的短期培训或学术会议需离岗而请假。

学历进修必须持相关的通知或证明属实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假期期限以通知要求为准。

以上视出勤假超出请假限期则算旷工,续假则算事假。

三、考勤核定:1、视出勤假只作考勤记载,工作考核中不计缺勤。

2、迟到、早退:各处室坐班、集体办公、会议、活动出勤三分钟起记,20分钟内为迟到,早退5分以下为早退,上课以预备铃为准迟20分钟以内为迟到,早退5分钟以下为早退,读报或新闻迟到5分钟以下为迟到。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一、目的为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三、坐班制度1. 学校在正常工作日实行适度弹性的坐班制,所有在岗教职工在坐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2. 坐班时间(1)非管理岗位为方便教职工安排家庭生活,工作日每天除上午第四节课不要求坐班外(有课的教师严格按要求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班主任按规定应到班的时间不变),其余时间均为坐班时间..(2)管理、工勤服务岗位周一至周五均应按坐班要求到班..无急需处理的事务,上午第四节课可提前下班..但为保证工作时间能及时处理师生报告的问题和其他临时情况,各处室必须保证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前有人在岗..(3)部分岗位特定到岗时间①班主任早操、晨读、课间操、晚自习(一)、晚就寝..②政教处、教务处值日人员――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到岗..③食堂工作人员――星期日下午到星期五中午..必供开水时间――早餐时间;必供热水时间――“起床”到“早自习”、“放学”到“晚自习”..④寝室管理员――“起床”到“早读”、“晚自习(一)”到“就寝”后30分钟、星期日晚自习前..白天开锁宿舍大门..⑤值周领导――从“早操”到“熄灯”..(4)星期一第七节课通常为全体教师例会时间..四、工作时间(包括晚自习、假日补课等)禁止的行为1.迟到、早退、旷工、旷课(1)迟到:有课时上课铃响未进教室为迟到;开会时点名未到为迟到;教研活动、集会活动、升旗仪式或其它要求按时到位的集体活动点名未到为迟到..(2)早退:上课时无故提前离开教室为早退;会议未结束而无故提前离开会场为早退;教研活动、集会活动、升旗仪式或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未宣布结束而无故提前离开为早退..(3)旷工:应该坐班时、教研活动时、开会时、或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按规定时间无故超过半小时未到或无故提前离开半小时以上为旷工一节,应坐班时间连续脱岗超过90分钟(含90分钟)计旷工一天..(4)旷课:有课时(含自习辅导课)上课铃响超过15分钟未到教室或无故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迟到早退一次扣当月内部津贴5元,旷工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80元,旷课一节扣20元..2.在办公室玩牌、下棋,每次扣5元..3.进教室上课、开会拨打、接听手机,每次扣5元..4.穿拖鞋、背心上课及在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内吸烟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5其他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行为,视情节轻扣每次扣10-20元五、请假1.坐班时间教职工临时有急事离校,事前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进行登记,临时离校时间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且不得影响上课和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的请假,必须填写假条,报校长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调课..否则作旷工处理..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离岗,违者,每课时扣双方每人10元..未经校长批准,领导私自换岗,每次扣15元..例会或其它事先规定应参加的集会请假,每次扣2元..2.教职工家中有紧要事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期内可请事假4天..4天以内每天扣20元,超过4天,超过天数每天加扣30元;同时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当月课时津贴3.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休假,按事假对待..4.教职工病假,以医保定点医院假条为准..周一天以内,门诊休假建议有效;周二天以上,须加盖医院行政公章并有院长签名才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10天以内(含10天)的住院治疗,凭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保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报学校审批;1 0天以上的住院治疗,凭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保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由本人写出报告,经学校签具意见,报县教育局批准..教职工病假或病休,2个月以内(含年累计),按每天1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2个月以上(含年累计),按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处理(年累计不足2个月时,按2个月以内的办法扣除相关津贴;超过2个月时,原扣除不足的应按超过2个月的标准补扣)..5.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婚假--3天,晚婚的另增加12天(提前上班的按加班计算);丧假(包括配偶的父母亲去世)--3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给予路程假(往返途中车船费等由教职工自理);产假--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提前上班的按加班计算);探亲假--教职工请探亲假的时间一律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教学期间不另行安排..婚、丧假按每天1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6.学校鼓励教师在职业务进修..凭授课通知请假..请假期间按每天2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但脱离本职工作报考研究生和在师资培训计划外参加自考、成考、高考或在职读研,此类学习需请假者,假期按事假对待,私自调课、离校,按旷工处理..7.无特殊情况必须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不得先斩后奏,先斩后奏者按旷工、旷课处理..六、派差教师因公出差,须在校办填写出差单,经校长签字同意,并由出差者本人报教务处备案(是班主任的还须报政教处)..出差者未在教务、政教部门备案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旷课论处..七、检查和考核1、领导责任..校长对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负领导责任..2、综合检查..值周领导全面负责值勤周内劳动纪律的检查和考核..每周组织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值周领导抽查不少于1次,并且须有记载..值周领导未按规定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扣值周领导内部津贴20元;联合检查时处室无人参加,每次扣处室工作人员内部津贴每人5元(教研室工作人员分在校办参加检查)..3、专项管理..校办具体负责全校性教师会议和活动的劳动纪律的检查和考核;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下堂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年级办公室主任负责所在办公室教师的考勤管理,年级开会和活动由各年级组长作好记载,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作好记载..4、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归口由校办汇总存档,每月统计一次,当月考核兑现..5、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全期迟到早退超过6次,旷工达3节,旷课达2节,师德和教学过程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全期迟到早退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4节或旷课超过3节以上,师德和教学过程考核只能评为中差等级..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

(4)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 学生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认真参加课堂教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教室、宿舍整洁。

(4)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四、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 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记录、通报和处理。

3.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劳动纪律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开展劳动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

2. 学校对新入职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劳动纪律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劳动纪律要求。

3. 学校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技能。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中学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

中学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

XXXX中学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根据《xxxx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校发[20XX]5号及《学校管理汇编》,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加强劳动纪律及考勤的相关规定。

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继续深化“庸懒散”治理,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教师不想干事、干不了事、工作漂浮的问题;严查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等问题;严查迟到早退、无故缺勤、随意串岗、擅自离岗等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1.严格考勤制度。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教职工实行签到、签退制。

全体教职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和下班时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签到、签退(下班前10分钟开始);即使迟到也要进行考勤,考勤无法通过的向办公室报备记录。

考勤机和办公室都无记录的,按旷班半天处理。

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按旷班处理。

2.严格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须请假。

三天以内由主持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半天以内任课教师向学部主任请假,各处室工作人员向处室负责人请假,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分管校长、主持校长同意后向校长请假。

口头请假、事后补假、他人捎假,不按规定时间交假条均按旷班处理。

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得外出。

确因有事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月末累计按事假处理。

学校不定期进行纪律抽查,每天由值班干部抽查,不请假又不在校内者按旷班半天处理。

一学期凡事、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不能参加该年度的评优选先,年度考核也不能评为优秀。

3.严肃会风会纪。

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各种集会及活动。

教工例会、学校校会、学部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党员学习、监考阅卷、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等。

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办公室或分管处室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一次按旷班半天处理,迟到十分钟以上的按旷会处理。

会议期间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参加会议。

开会时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打手机、随意交谈;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和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准带孩子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

学校劳动纪律专项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专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四)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要求:(一)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三)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玩手机等;(四)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例会、培训等活动;(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六)维护学校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五条学生劳动纪律要求:(一)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三)爱护公物,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整洁;(四)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六)维护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劳动纪律管理与监督第六条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全校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劳动纪律,提高全校师生对劳动纪律的认识;(二)监督检查全校师生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三)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四章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行政处分;(二)通报批评、公开检讨、停课、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三)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奖学金等级等经济处罚。

第十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劳动纪律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制度
前言
学校劳动纪律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全体师生权益的重要措施。

每名师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共同建设文明校园。

一、规定范围
本劳动纪律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

二、劳动时间
1. 上下班时间
1)学校上下班时间为早晨7:30-8:00和下午17:00-18:00。

每位师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不得自行决定更改。

2)请假或出差的师生,应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

2. 课程安排
1)课程安排由学校负责,师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师生应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教学场所,不得擅自早退或迟到。

三、劳动纪律
1. 保持环境整洁
师生应保持校园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涂鸦。

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
师生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睡觉
师生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不得打瞌睡。

4. 服从安排
师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怠工懈怠,不得拒绝任务。

5. 积极参与劳动
师生应积极参与校园工作中的各项劳动活动,如文明植树、校园清洁等。

四、劳动纪律的实施
1. 规定执行
师生应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劳动纪律,如违反劳动纪律,将接受学校制定的处罚措施。

2. 处罚措施
1)轻者,扣减奖励分数;
2)中者,折扣工资、灰心丧气、指定度假;
3)重者,劝退、开除。

五、总结
学校劳动纪律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园文明建
设的重要保障。

师生应彼此尊重、守信用、文明劳动、共建美好校园。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师生的劳动纪律,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生活秩序,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使用学校劳动资源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时间一、教职工工作时间1、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来上下班,并认真在规定时间到班教学,保障学生的上课时间和课程进度。

2、加班工作属于非正常工作时间,须在原有标准工资的基础上计算加班工资。

3、学校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必须加班的教师,学校应该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保证安全条件。

二、学生工作时间1、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和课程学习要求。

2、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午夜以后进行学习或工作。

3、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以免影响课堂秩序和学习成效。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教职工安全管理1、教职工在进行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时,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程。

2、学校对于特殊行业和工种的教师,必须进行专业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教师的生命安全,并对教师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学生安全管理1、学校必须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和相关服务。

2、学校应该制定校园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3、学校应该加强课堂管理和安全保障,保障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安全。

第四章纪律管理一、教职工纪律管理1、教职工应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或其他行为。

2、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多次迟到或早退,必须全面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并切实维护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秩序。

二、学生纪律管理1、学生应认真遵循学校纪律制度,不得随意离校,不参加非校内组织的活动。

2、学生不允许在课堂上进行不正当的行为,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作弊手段。

3、学生在校内外行为均应当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不进行个人攻击和恶意攻击。

第五章奖罚管理一、教职工奖罚管理1、学校应该根据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奖励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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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三、坐班制度
1.学校在正常工作日实行适度弹性的坐班制,所有在岗教职工在坐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

2.坐班时间
(1)非管理岗位
为方便教职工安排家庭生活,工作日每天除上午第四节课不要求坐班外(有课的教师严格按要求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班主任按规定应到班的时间不变),其余时间均为坐班时间。

(2)管理、工勤服务岗位
周一至周五均应按坐班要求到班。

无急需处理的事务,上午第四节课可提前下班。

但为保证工作时间能及时处理师生报告的问题和其他临时情况,各处室必须保证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前有人在岗。

(3)部分岗位特定到岗时间
①班主任
早操、晨读、课间操、晚自习(一)、晚就寝。

②政教处、教务处值日人员�D�D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到岗。

③食堂工作人员�D�D星期日下午到星期五中午。

必供开水时间�D�D早餐时间;必供热水时间�D�D“起床”到“早自习”、“放学”到“晚自习”。

④寝室管理员�D�D“起床”到“早读”、“晚自习(一)”到“就寝”后30分钟、星期日晚自习前。

白天开锁宿舍大门。

⑤值周领导�D�D从“早操”到“熄灯”。

(4)星期一第七节课通常为全体教师例会时间。

四、工作时间(包括晚自习、假日补课等)禁止的行为
1.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1)迟到:有课时上课铃响未进教室为迟到;开会时点名未到为迟到;教研活动、集会活动、升旗仪式或其它要求按时到位的集体活动点名未到为迟到。

(2)早退:上课时无故提前离开教室为早退;会议未结束而无故提前离开会场为早退;教研活动、集会活动、升旗仪式或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未宣布结束而无故提前离开为早退。

(3)旷工:应该坐班时、教研活动时、开会时、或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按规定时间无故超过半小时未到或无故提前离开半小时以上为旷工一节,应坐班时间连续脱岗超过90分钟(含90分钟)计旷工一天。

(4)旷课:有课时(含自习辅导课)上课铃响超过15分钟未到教室或无故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迟到早退一次扣当月内部津贴5元,旷工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8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2.在办公室玩牌、下棋,每次扣5元。

3.进教室上课、开会拨打、接听手机,每次扣5元。

4.穿拖鞋、背心上课及在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内吸烟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

5其他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行为,视情节轻扣每次扣
10-20元
五、请假
1.坐班时间教职工临时有急事离校,事前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进行登记,临时离校时间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且不得影响上课和工作。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请假,必须填写假条,报校长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调课。

否则作旷工处理。

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离岗,违者,每课时扣双方每人10元。

未经校长批准,领导私自换岗,每次扣15元。

例会或其它事先规定应参加的集会请假,每次扣2元。

2.教职工家中有紧要事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期内可请事假4天。

4天以内每天扣20元,超过4天,超过天数每天加扣30元;同时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当月课时津贴
3.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休假,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病假,以医保定点医院假条为准。

周一天以内,门诊休假建议有效;周二天以上,须加盖医院行政公章并有院长签名才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10天以内(含10天)的住院治疗,凭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保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报学校审批;10天以上的住院治疗,凭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保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由本人写出报告,经学校签具意见,报县教育局批准。

教职工病假或病休,2个月以内(含年累计),按每天1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2个月以上(含年累计),按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处理(年累计不足2个月时,按2个月以内的办法扣除相关津贴;超过2个月
时,原扣除不足的应按超过2个月的标准补扣)。

5.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
婚假--3天,晚婚的另增加12天(提前上班的按加班计算);
丧假(包括配偶的父母亲去世)--3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给予路程假(往返途中车船费等由教职工自理);
产假--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提前上班的按加班计算);
探亲假--教职工请探亲假的时间一律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教学期间不另行安排。

婚、丧假按每天1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

6.学校鼓励教师在职业务进修。

凭授课通知请假。

请假期间按每天20元扣除坐班(出勤)津贴(扣完当月全额坐班津贴为止),另按实际缺课节数扣除课时津贴。

但脱离本职工作报考研究生和在师资培训计划外参加自考、成考、高考或在职读研,此类学习需请假者,假期按事假对待,私自调课、离校,按旷工处理。

7.无特殊情况必须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不得先斩后奏,先斩后奏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六、派差
教师因公出差,须在校办填写出差单,经校长签字同意,并由出差者本人报教务处备案(是班主任的还须报政教处)。

出差者未在教务、政教部门备案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旷课论处。

七、检查和考核
1、领导责任。

校长对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负领导责任。

2、综合检查。

值周领导全面负责值勤周内劳动纪律的检查和考核。

每周组织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值周领导抽查不少于1次,并且须有记载。

值周领导未按规定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扣值周领导内部津贴20元;联合检查时处室无人参加,每次扣处室工作人员内部津贴每人5元(教研室工作人员分在校办参加检查)。

3、专项管理。

校办具体负责全校性教师会议和活动的劳动纪律的检查和考核;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下堂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年级办公室主任负责所在办公室教师的考勤管理,年级开会和活动由各年级组长作好记载,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作好记载。

4、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归口由校办汇总存档,每月统计一次,当月考核兑现。

5、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期迟到早退超过6次,旷工达3节,旷课达2节,师德和教学过程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全期迟到早退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4节或旷课超过3节以上,师德和教学过程考核只能评为中差等级。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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