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新版)
3-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电力公司二〇〇九年二月目 次目 次 (I)前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定义和符号 (2)4 总则 (3)4.1 设备巡检 (3)4.2 试验分类和说明 (3)4.3 设备状态量的评价和处置原则 (3)4.4 基于设备状态的周期调整 (4)5 交流输变电设备试验规定 (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 (4)5.2 电流互感器 (8)5.3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10)5.4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11)5.5 高压套管 (12)5.6 SF6断路器 (13)5.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 (15)5.8 少油断路器 (16)5.9 真空断路器 (17)5.10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18)5.11 耦合电容器 (19)5.12 高压并联电容器和集合式电容器 (19)5.1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0)5.14 电力电缆 (21)5.15 接地装置 (23)5.16 串联补偿装置 (24)5.17 变电站设备外绝缘及绝缘子 (25)5.18 输电线路 (26)6 绝缘油试验 (28)6.1 绝缘油例行试验 (28)6.2 绝缘油诊断性试验 (29)7 SF6气体湿度和成分检测 (30)7.1 SF6气体湿度检测 (30)7.2 SF6气体成分分析 (31)附录 1 状态量显著性差异分析法 (32)附录 2 变压器线间电阻到相绕组电阻的换算方法 (32)附录 3 输变电设备试验初值界定 (33)附录 4 输变电设备不良工况及认定 (33)附录 5 家族缺陷认定条件、确认及整改 (34)附录 6 判断变压器故障时可选用的诊断性试验项目 (34)附录 7 合成绝缘子和 RTV 涂料憎水性测量方法及判断准则 (36)附录 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老练实验方法 (37)附录 9 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的接地方法 (39)I附录10 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和工频放电电压值 (40)附录11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41)附录12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直流泄漏电流参考值 (41)附录13支柱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42)附录14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值 (42)附录15高压电气设备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43)II前 言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参照国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结合我省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经验,编制了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实施细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有关单位:《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2月24日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地试验室设置第三章工地试验室建设第四章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验收第五章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试验检测工作,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并结合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改扩建及大中修工程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及监控量测、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桥梁荷载试验、地基基础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和机电专项检测等适用本办法。
试验检测机构在各地设置的分公司或分场所参照本办法中的工地试验室管理要求纳入监督管理。
第三条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交通质监站”)具体实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市(州)、县(区、市)交通运输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使对试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更具操作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和《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结合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所有从业单位及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获得相应资质,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交通厅负责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具体实施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总站、厅质监站及市州质监站统称质监机构。
第五条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应以本细则为准。
细则与其他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年份最新者和省级及以上颁布的办法为准。
第二章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检测机构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2)第二章试验室组建要求 (2)第三章试验管理控制程序 (2)第四章试验检测频率的规定 (4)第五章试验检测内业资料管理及相关报表 (4)第六章施工质量的报验与抽检 (5)第七章试验检测资料的规范用语 (6)第八章其它要求 (6)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试验室组建要求试验检测是有效控制工程监理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试验检测工作,根据合同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1、标段应组建工地试验室,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试验检测人员。
仪器设备应由市级以上计量部门标定合格,试验检测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各标段工地试验室在启用前必须报监理部试验室检查验收合格并申报省质监站批准后方可启用。
2、工地试验室在申请启用前必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1)试验检测机构综合情况登记表;(2)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3)试验检测仪器登记表;(4)试验检测项目一览表;(5)仪器设备检定合格证;(6)试验室规章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7)试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第三章试验管理控制程序1、原材料的试验控制程序:原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驻地办,并说明该批材料的来源、数量、规格、拟用部位,并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按规定的批量、频率取样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进场材料报检单》连同自检试验报告及相关的出厂证明一并报监理部试验室审核签认。
与此同时,监理部试验室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要求独立取样检测,监理部试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验,并将结果反馈给驻地监理工程师,若原材料抽检不合格,监理办试验室及时通知工程部和驻地监理工程师。
2、混凝土、砂浆、混合料配合比复核试验控制程序: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提前进行混凝土、砂浆、混合料的配合比等标准试验工作,驻地监理工程师旁站试验的全过程,对承包人标准试验资料审核签认,并送监理部试验室进行复核试验,监理部试验室接到样品和试验结果后首先检查承包人原始资料的试验方法、步骤是否符合试验规程要求,检查合格后用承包人提供的相同地点的试样进行原材料试验,确认原材料满足要求再逐项进行配合比的复核试验。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川价函[2003]92号 )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4-27 生效日期: 2003-05-10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3]92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批〈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川交函建[2002]818号)收悉。
随着我省公路工程检测市场的不断扩大,为规范检测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一、在我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并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在对外开展试验检测业务时,按本文规定收取检测费用。
二、经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技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附件一测算和审核,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属中介服务性收费,各检测机构应按本文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照章纳税。
三、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测业务时,可在本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际情况并兼顾被检测单位的实际承受能力收取检测费用。
四、各试验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循“自愿委托、谁委托谁支付费用”和市场竞争的原则对外开展检测业务,不得借助行政权力搞强制性、指定性和垄断性的服务并收费。
五、本文从2003年5月10日起执行。
过去凡与本文不符的同时废止。
附件: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路面几何参数车道公里460雷达检测隧道衬砌厚度单线延米12隧道衬砌强度超声回弹检测断面个数1500断面个数1200 50-100个断面断面个数1000 100-200个断面断面个数800 >200个断面隧道断面净空检测断面个数1000断面个数800 20-50个断面断面个数700 50-100个断面断面个数650 100-300个断面断面个数600 >300个断面备注:本表未列出的试验检测项目,可参照相近项目的工作量收费。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试验检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试验检测的监理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测等。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2)对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4)协调并处理与试验检测有关的问题和纠纷。
(1)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2)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抽查和检测;(3)有权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提出整改意见;(4)有权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和建议整改。
(1)监理应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2)质量检测应采用见证取样、抽样检验等方法进行;(3)监理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处理。
(1)监理应对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3)监理应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电梯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施工电梯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本细则旨在明确施工电梯监理的实施流程和相关职责,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指导和参考。
保障施工电梯的安全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进施工电梯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
明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与沟通。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施工电梯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以保证施工电梯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合同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交通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工地试验室,现场作业试验组,及所有在本标段从事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
3.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施工作业队,混凝土搅拌站、在涉及工程试验检测业务时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任务1.机构设置.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工地试验室,由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室授权管理,受项目经理部直接领导。
.工地试验室按检测功能分为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样品室、标养室、办公室。
.各搅拌站、作业队设专职试验人员,人员由项目经理部管理,接受工地试验室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
2.试验检测任务.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公司有关试验和计量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方法及规章制度;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管理与控制,并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内部审核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预防或纠正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符合项,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文件,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负责水泥、钢材、砂石料、外掺料、外加剂等主要建筑材料(常规指标)的进场检验,钢材的焊接性能试验检测。
.负责路基填料的试验选定工作,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标准击实试验;协助工程技术部门进行工艺试验,确定路基填筑的施工控制参数;负责路基填筑压实质量检测;负责地基承载力试验。
.负责混凝土、砂浆、注浆材料配合比试配设计工作,以及混凝土、砂浆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检测。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欢迎共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使对试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更具操作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和《关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负责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具体实施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总站、厅质监站及市州质监站统称质监机构。
第五条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应以本细则为准。
3个等3个等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厅质监站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以及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初审上报工作。
第八条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厅质监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3份:(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见附件2-1);退回其他资料,并出具书面意见。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厅质监站评定范围的,由厅质监站组织评定。
第十二条现场初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检测水平、人员及检测环境等条件是否与所申请的等级标准相符;(二)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及设备配备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三)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四)检定和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在有效期之内;(五)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等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六)是否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检测立的试验检测专家库中选取,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组。
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方案
川交函〔2010〕289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抓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工作,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质量工作目标,厅制定了《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日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54号)的要求,为抓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工作,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年攻坚活动目标,特制定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强化试验检测责任意识,提高对试验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使各管理部门、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法制意识、职业道德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认识试验检测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评价工程质量的最重要的方法,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通过对现场检测人员检测行为的检查和考核,不断规范其试验检测行为。
通过严格的检查评比,促进检测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三是清理违反行业规定和扰乱试验检测市场的检测机构和人员。
在活动过程中发现不良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按照相应管理办法,坚决予以清理。
四是最终达到保障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二、治理工作步骤(一)部署动员阶段(2010年3月1日-6月30日)在此阶段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应根据厅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结合各辖区、各项目的具体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同时各项目业主对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检测机构对本机构人员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对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宣贯落实工作。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四川省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主要包含哪些内容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家的⽣活质量越来越⾼,中国经济的⾼速增长离不开房地产的发展,因此建设⼯程的质量就是很多⼈关⼼的问题,最近很多⼈问我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家反应的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步规范建设⼯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作,保证建设⼯程质量,根据《建设⼯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四川省建设⼯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2015]5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现就进⼀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作管理要求通知如下:⼀、加强取样⼈员和见证⼈员管理(⼀)取样⼈员条件施⼯单位的取样⼈员,应具备建设⼯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程检测和试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受施⼯企业项⽬经理委托,承担施⼯现场取样和送检⼯作。
(⼆)见证⼈员条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见证⼈员,应具备建设⼯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设⼯程检测和试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项⽬总监理⼯程师委托,承担施⼯现场取样和送检的见证⼯作。
(三)取样⼈员和见证⼈员的配备施⼯单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根据⼯程需要配备⾜够符合要求的取样⼈员和见证⼈员。
⼆、严格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管理(⼀)实⾏见证取样的范围我省⾏政区域内纳⼊施⼯许可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应实⾏见证取样与送检管理。
具体范围如下:(1)⽤于承重结构的混凝⼟试块;(2)⽤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型砌块;(5)⽤于拌制混凝⼟或砌筑砂浆的⽔泥;(6)⽤于承重结构混凝⼟中使⽤的掺加剂;(7)地下、屋⾯、厕浴间使⽤的防⽔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方案
四川**监理成都**J3总监办试验室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方案根据《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成都二绕高速公路东段A3合同段工地试验室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成都二绕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在成都二绕高速公司实施开展的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成都二绕东段A3合同段实际开展了试验专项治理的活动,现总结如下:一、组织机构1、为明确目标,内容和职责,加强领导,特成立试验室试验检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成都二绕东段A3合同段工程试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二、治理目标1、提高A3项目部对试验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作用。
2、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按照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严禁在试验过程中数据造假。
4、提高试验检测工作信用评价,树立诚实守信意识。
三、治理工作步骤1、部署动员阶段:2011年5月,在此阶段根据龙光公司的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结全现场具体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2、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30日,此阶段主要是对现场工地试验室开展以数据打假为重点专项检查,对重要检测指标检查。
具体安排如下:(1)、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和负责人是否授权明确。
资质是否在有效期,业务是否超范围等。
(2)、工地试验室必须公平、公正的开展试验检测活动,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及时。
(3)、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原始记录数据是否有追溯性,检测报告的签发是否规范,是否有代签、补签、越权签字现象。
(4)、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能力的考核。
(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校。
(6)、试验室检测工作开展是否规范。
(7)、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一、引言试验检测是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活动,旨在确保产品或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符合规定的标准。
为了有效实施试验检测工作,制定一套完善的试验检测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试验检测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二、试验检测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试验检测的主要目标是评估产品或系统在正常和极端条件下的性能和功能,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 原则:试验检测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
三、试验检测的组织和管理1. 组织:建立试验检测实施组织,确定试验检测责任和权限,并配备合适的设备和工具。
2. 管理:制定试验检测计划,包括试验目标、范围、方法、时间和资源等要素,同时进行实施过程的监控和控制。
四、试验检测的方法和程序1. 方法选择:根据产品或系统的特性和试验要求,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包括实验室试验、现场检测、模拟试验等。
2. 程序制定:根据试验检测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程序,包括试验准备、试验参数设定、数据采集和处理、结果分析和报告撰写等步骤。
五、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控制1. 设备要求:试验检测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应具备适应试验要求的特性和性能,并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 环境要求:试验检测应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例如温度、湿度、压力等要求。
3. 样品要求:试验检测所用的样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样品处理和保管工作。
4. 数据要求:试验检测所得的数据应准确、完整,并做好数据记录和保密工作。
六、试验检测的质量控制和评估1.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试验操作的监督和审核、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实验设备和环境的监测等。
2. 评估要求:对试验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符合标准和要求,并及时提供评估报告和意见。
七、试验检测的记录和报告1. 记录要求:对试验检测所做的实验操作、数据收集、结果分析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2. 报告撰写: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撰写试验检测报告,包括试验目的、方法、结果、分析和评估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和透明。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使对试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更具操作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和《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结合四川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所有从业单位及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获得相应资质,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负责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具体实施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总站、厅质监站及市州质监站统称质监机构。
第五条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应以本细则为准。
细则与其他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年份最新者和省级及以上颁布的办法为准。
第二章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
THE NEW REGULATIONS新规四丿11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四丿11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规范品种试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内容第三条:品种试验包括以下内容: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DUS测试。
第四条:区域试验应当对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等进行鉴定,并进行品质分析、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检测等。
第五条:生产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在接近大田生产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等进一步验证;并对品种质量、杂交种新亲本和常规种原种的特征特性进行鉴定。
第六条: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是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在接近大田生产条件下,对同一适宜生态区拟引种备案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等进行验证。
第七条:DUS测试是对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测试,具体操作按照DUS测试指南进行。
第三章:试验类型第八条:品种试验的组织方式包括公益性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自主生产试验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
第九条:公益性试验是利用财政经费统一组织开展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第十条:绿色通道试验是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符合农业部规定条件、获得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自行开展的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第十一条:联合体试验是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对联合体成员单位自有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自行开展的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第十二条:特殊类型试验是申请品种试验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对自有特殊类型品种自行开展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特殊类型品种的范围由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会)确定。
试验检测保证措施
试验检测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我单位制定有具体而严格的《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是对项目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有严格的进度计划目标保证调整措施和奖励政策。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确保工期的具体措施,把确保检测工作的及时性作为检测的一项重要措施,千方百计地组织落实。
检测开始前,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中心试验室各级主要管理负责人,也要按其职责划分,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中心试验室各级人员的职责。
加强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从组织上管理制度上来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
提升人员专业能力要想更好地提升公路工程路面路基检测技水平加强检测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其检测技能,考核其检测实操规范程度、完善其检测专业基础性知识储备。
检测单位采取持证上岗方式,来保障检测人员专业技能符合规范标准;设定职称等级,遵循职称等级与薪资待遇相对应的原则,提升检测岗位的职业吸引力,以便于检测单位吸收专业化检测人才,为检测团队注入新鲜血液;让高级检测技术人员,分享自身检测经验,提升检测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提升项目检测效率。
一、质量保障措施1、质量保证体系我们将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质量为企业的生命,认真依照文件所明确的检测评价要点和技术规范去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检测调查和报告的准确性,我们内部制定了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为保证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作和发挥保障作用,特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一)加强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展现场检测前,应完成以下四项重要准备工作:(1)组织检测技术人员认真做好历史与现状调查。
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以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
(2)制定周详的现场检测计划,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分类、分组检测。
(3)组织一批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检测技术人员,保证检测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及能力(每个小组组长必须具有检测工程师证书,组员必须有检测员证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办发〔2015〕51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经2015年7月2日第5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15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以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活动。
第六条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时效性负责。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检测项目不宜委托给两家或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实施。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细则
************)试验检测管理细则一、编制目的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及《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试验检测工作性质及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后续路基96区、路面结构层、桥梁上部结构的施工质量控制,规范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程序,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性,为施工生产提供准确、可靠得数据,特编制《************)试验检测管理细则》与《营荣达一环南【2014】13号》配合使用,作为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文件及开展各项检测工作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业主、监理及施工方试验检测质量控制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三、工作依据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中主要依据现行规范、规程。
其中优先选用部颁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及管理处相关文件规定。
当两者没有相关内容时,依次按照国标、其他行标、CECS 标准、企标、参考文献推荐的方法、标准等顺序选取。
1、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涵、等设计、施工、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等;2、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国家规定的建筑材料检测方法、技术标准(国标)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及 CECS 标准、企标、参考文献推荐的方法;4、************)施工图、合同文件、关于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的相关指导文件、指令、纪要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能(一)机构设置为方便管理,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工程设置业主、监理及施工方三级试验检测机构。
业主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来源于接受南段项目部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试验室由监理单位负责管理,试验检测项目来自于试验监理工程师委托,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施工方工地试验室接受业主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监督和管理。
(二)各级试验室职能及管理要求1、业主试验室职能及管理要求①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建立试验室,建立健全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四川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四川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近年来,四川省试验检测行业发展迅速,各类检测机构不断涌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试验检测收费标准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合理的收费标准不仅关乎试验检测机构的经营发展,更关乎社会公众的利益。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试验检测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试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成本和费用支出。
试验检测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人员工资、仪器设备维护、实验耗材等各项费用。
因此,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反映这些成本,确保试验检测机构能够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其次,试验检测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
市场经济条件下,试验检测行业也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通过竞争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供给,保持相对合理的价格水平,避免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外,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还应当注重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试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最后,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充分考虑政策导向和社会效益。
政府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引导和规范试验检测行业的收费行为,保障公众利益。
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既要充分考虑试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支出,又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注重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最终实现政策导向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试验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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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使对试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更具操作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和《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结合四川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所有从业单位及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获得相应资质,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负责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具体实施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总站、厅质监站及市州质监站统称质监机构。
第五条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应以本细则为准。
细则与其他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年份最新者和省级及以上颁布的办法为准。
第二章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检测机构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
公路工程专项类分为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
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
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
水运工程结构类设甲、乙2个等级。
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见附件1。
(对其中的标准要求进行了个别调整)。
第七条质监总站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厅质监站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以及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初审上报工作。
第八条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厅质监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3份:(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见附件2-1);(二)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六)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七)检测机构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第十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步审查、现场评审3个阶段。
第十一条厅质监站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核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规范、符合规定要求,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质监总站负责评定范围的,厅质监站可在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去现场实地核查。
对于受理的,退回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书的原件,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质监总站。
对于不受理的,留一份申请材料,退回其他资料,并出具书面意见。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厅质监站评定范围的,由厅质监站组织评定。
第十二条现场初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检测水平、人员及检测环境等条件是否与所申请的等级标准相符;(二)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及设备配备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三)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四)检定和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在有效期之内;(五)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等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六)是否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七)检测人员或检测机构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三条初审发现问题需要澄清或者补正的,质监机构应当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补正通知书”(见附件2-2),通知申请人予以澄清或补正直至合格。
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现场评审5个工作日前质监机构应向申请人发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现场评审通知书”(见附件2-3)。
第十五条现场评审由专家评审组进行。
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2天,现场评审专家组人数一般为3~5人。
如申请人申请多个资质或申请1个资质另加增项检测项目,评审组人数可适当增加。
现场评审专家组设组长1名,负责主持现场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从质监机构建立的试验检测专家库中选取,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组。
现场评审过程中,质监机构可派员进行过程监督。
专家评审组应当独立、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总体考察、分组专项考核、评审组内部沟通会议、末次会议组成。
(一)在首次会议前,评审组长应组织预备会议,明确现场评审计划及专家分工,提请专家现场评审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参加人员:评审组、监督人员(二)在评审组抵达检测机构后应组织召开首次会议。
1、介绍评审任务和依据。
任务: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评定现场评审通知书》,对被评审检测机构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现场评审,提出现场评审意见。
依据:本实施细则。
2、介绍评审组成员组成,宣布现场评审计划考核内容和人员分工。
3、对检测机构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4、检测机构随机抽取现场操作项目,并随机指定操作人员。
5、检测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总体情况。
参加人员:评审组、监督人员、被评审检测机构主要人员。
(三)现场总体考察的目的是从宏观上评价检测机构总体状况,评审组可按试验检测工作流程,重点考察:1、试验室面积、总体布局、环境、设备管理状况等情况。
2、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
3、对环境、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四)按现场评审计划及分工,评审组成员分档案材料组、硬件环境组和技术考核组分别进行专项考核。
3个小组在现场评审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应相互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确保现场评审客观、全面、准确。
1、档案材料组。
通过对档案和内业资料的查阅考核申请人的业绩、检测能力、管理的规范性和人员资格等情况。
内容包括:(1)查验试验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检测资格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资格以及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满足要求,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人是否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2)检测机构是否为所有持证试验检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三险。
(3)所有强制性试验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或模拟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抽查不少于10%的强制性项目和5%的非强制性项目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规范性。
对于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的项目,检测机构应提交比对试验报告,或由现场评审专家组织比对试验进行确认。
(4)试验检测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齐全且现行有效。
(5)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齐全、合理,运转有效。
(6)收样、留样和盲样运转记录是否齐全、合理。
评审组需填写完成《检测机构试验检测人员审查表》(见附件2-4)、《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核查缺陷表》(见附件2-5)。
2、硬件环境组。
通过现场符合性检查,考核检测机构硬件实际状况是否与所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致,是否满足等级标准的要求。
检查的主要内容:(1)试验检测场地的面积是否满足要求,检查被评审检测机构用房的产权,若是租赁,租赁合同是否长期有效(租期≥5年为长期)。
(2)逐项核查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运行使用状况,与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强制性设备不得缺少;非强制性设备配置率应不低于80%,低于此比例的按每缺1台(套)扣0.5分。
(3)仪器设备管理状况,逐一核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检定/校准证书。
重点核查有疑问仪器设备的购货凭证(购货发票和合同原件)。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租赁。
(4)试验检测场所是否便于集中有效管理;试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5)样品的管理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评审组需填写完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查表》(见附件2-6)。
3、技术考核组。
通过现场操作考核,检查试验检测人员能否完整、规范、熟练地完成试验检测项目,从而评定申请人所具有的实际试验检测能力。
现场评审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申请人所申请的试验检测各大项目。
抽取的具体参数应当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现场操作考核工作要点:(1)提问考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业务和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
(2)检查操作人员的检测证书,确定是否为所申报的人员,避免替换。
(3)观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是否完整、规范、熟练。
(4)通过提问或问卷,随机抽查试验检测人员相关试验检测知识。
(5)审查提交的现场操作项目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
选2份作为《现场评审报告》附件。
其余封存,留检测机构备查。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如基桩等应对所有操作人员加强现场操作考核,并在证书上确认。
评审组需填写完成《现场考核技术人员评价记录表》(见附件2-7)、《现场考核试验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8)。
(五)评审组内部沟通会议上,档案材料组、硬件环境组和技术考核组将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总体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整理完善各评审工作表,并在沟通情况的基础上,各专家独立打分,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分表》(见附件2-9),由组长汇总计算平均分。
(六)末次会议是现场评审的最终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目的是通报评审总体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检测机构按《现场评审专家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10)内容落实整改。
第十七条专家评审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长负责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等级现场评审报告》(见附件2-11)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用表》等材料整理齐备,连同电子稿及选取的2份现场操作项目试验检测报告一并在现场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