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14]77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15

【实施日期】2014.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4】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5日

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从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源头抓起,解决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努力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系列活动和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开展集中宣传。4月份,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结合纪念《纲要》颁布10周年活动,集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全市重点执法部门要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电视收视率高、覆盖面广、形象生动的优势,5月份举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各级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实际,编印执法“口袋书”,便于执法人员随身携带,随时查找。在政府(法制)网站开设专栏,在《甘肃法制报》、《兰州日报》开设专版,并借助《甘肃日报》依法行政专版,及时宣传全市提升行政执法年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法律法规。三是深化基层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公益广告牌、电子屏、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活动深入人心,增强各

级各部门参与活动的主动性,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注重源头规范,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一是突出政府立法重点。紧紧围绕“五城联创、畅交通、治污染、促发展、惠民生”等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起草完成《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兰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制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同时认真完成《行政程序规定》的立法试点工作。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建立和完善广泛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网上公布、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推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听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保证立法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对《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对规章制定的科学性、规定的可操作性、执行的有效性做出客观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三)把握关键环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清理的通知》(兰政办〔2013〕334号)要求,对本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9月1日前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