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的竣工结算。
三、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2. 透明原则: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所有相关方的监督。
3. 准确原则: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工程量和成本。
4. 效率原则: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四、结算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相关资料,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提出结算申请。
3. 监理单位:负责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结算的公正性。
4. 审计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结算结果进行审计确认。
五、结算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2. 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
4. 审核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签署结算协议书。
5. 如有争议,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六、结算内容1. 工程量清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编制。
2. 材料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3. 人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日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4. 机械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的机械台班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5.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6. 变更与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七、文件管理1. 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作为后续查询和审计的依据。
2. 结算完成后,相关文件应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八、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工作,提高决算质量,保证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3.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决算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竣工决算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4.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需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共同协商解决。
二、工程竣工决算管理的程序1.竣工决算前的准备(1)项目经理应当在工程竣工前组织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竣工决算的准备工作,明确竣工决算的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应当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工程成本、工程量清单、施工日历、实际进度等,为后续决算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3)项目经理应当组织制定竣工决算计划,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
2.竣工决算的实施(1)项目经理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竣工决算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各项资料和报表。
(2)项目经理应当组织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项目经理应当与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竣工决算的工作顺利进行。
3.竣工决算的审核(1)竣工决算报表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对报表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决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竣工决算的报批(1)项目经理应当向公司领导提交竣工决算报告,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定。
(2)项目经理应当与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审批情况,并做好后续工作的跟进和落实。
5.竣工决算的总结(1)项目经理应当在竣工决算完成后组织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项目经理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总结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对竣工决算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工程 决算 管理制度
工程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决算行为,确保工程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和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决算应遵循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并对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决算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算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3. 审计单位负责对工程决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4.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成本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作。
三、决算编制1. 工程决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
2. 决算编制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决算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投资执行情况、变更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
四、决算审核1.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初步编制的决算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2. 监理单位应对决算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如有必要,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成本审核或评审。
五、决算报告1. 决算报告应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预备费等。
2. 决算报告应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变更单等。
3. 决算报告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决算审计1. 审计单位应独立开展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2.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3. 如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由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1. 工程决算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发现的决算问题进行举报。
3. 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制度范本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合理确定各方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所有类型的工程竣工结算。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1、工程进度款支付标准应符合合同约定,核实支付比例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来确定。
2、竣工结算中的进度款支付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进度等资料审核确认后支付,未经确认的工程量不予支付。
3、工程进度款支付应及时、合理,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到位。
四、竣工结算编制原则1、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进度编制竣工结算,将工程分为几个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结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结算单据应真实、可靠,结算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3、竣工结算应综合考虑工程材料、人工、设备租赁等费用,合理确定结算金额。
五、竣工结算审核1、竣工结算应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前需进行现场核验,确保结算数据真实可靠。
2、竣工结算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付款。
六、结算支付1、竣工结算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支付。
2、结算付款应通过公司指定的支付渠道进行,相关账务必须真实记录,凭证完整保存。
3、如发现竣工结算有错误或争议,应及时与承建方协商解决。
七、结算中的问题处理1、如遇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达不到交付标准,可暂停结算并要求承建方整改。
2、如发现付款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等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对于项目中出现的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八、结算总结竣工结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保证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同时,公司应不断完善竣工结算制度,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
以上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制度范本,希望能对相关工程施工单位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工程款竣工决算制度
工程款竣工决算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
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甲方、乙方以及其他相关方。
3.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笔款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二部分:工程款支付条件
1.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2. 乙方需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使用清
单等。
3. 乙方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及其他相关财务凭证。
第三部分:竣工决算流程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竣工决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对乙方提交的资料
进行审核。
3. 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如有异议,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
1. 如甲乙双方在竣工决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部分: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管理责任,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合理合法、真实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类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包括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一)建设工程项目:指在规定位置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二)设备采购项目:指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采购设备、工器具、工装等项目。
(三)技术改造项目:指对现有建筑、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等项目。
三、竣工决算审核程序(一)工程竣工决算审批程序:1. 项目部门向单位领导提出竣工决算审批申请;2. 单位领导批示后,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竣工决算审核;3. 财务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审批;4. 单位领导批准后,完成竣工决算审批。
(二)审核范围:1. 工程造价;2. 工程质量;3. 工程安全;4. 工程进度。
(三)审核流程:1. 材料准备:项目部门准备相关竣工决算资料;2. 审核申请:项目部门向单位领导提出竣工决算审核申请;3. 审核安排:财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竣工决算审核;4. 审核过程:财务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逐项审核,排除虚假情况;5. 审核报告:完成审核后,形成竣工决算审核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审批;6. 审批结果:单位领导审批后,完成竣工决算审核。
四、审核依据1. 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应与工程实际造价相符;2. 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应真实可靠;3. 工程竣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工程竣工安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5. 工程竣工进度应符合合同约定。
五、审核要求1. 严格遵守审核程序,不得越权审批;2.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审核质量;3. 审核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清晰,拒绝虚假材料;4. 审核人员应保守审核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审核程序、审核要求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2. 对审核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况,要返工重新审核;3. 对审核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单位领导。
工程竣工制度
工程竣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 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工程竣工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工程竣工复验: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
4. 工程竣工备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部门报备工程竣工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程竣工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 工程安全:检查工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工程环保: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4. 工程资料:审查工程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五、工程竣工验收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配合工程竣工验收。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
4. 用户:有权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规范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准确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管理。
(三)职责分工1、工程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资料,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初稿。
2、财务部门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财务审核,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核算支持。
3、审计部门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意见。
4、公司管理层负责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批决策。
二、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和要求(一)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
2、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3、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4、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5、财务核算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二)编制要求1、竣工决算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竣工决算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包括封面、目录、编制说明、财务决算报表、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等。
3、财务决算报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编制,数据准确、勾稽关系清晰。
4、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投资完成情况、效益分析等内容,重点说明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项目建设过程1、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竣工等时间节点。
2、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竣工决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基本建设、修缮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确保工程竣工决算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本建设、修缮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资产安全,促进我单位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第二章竣工决算范围及内容第四条竣工决算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装饰、修缮、园林建设及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竣工决算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一)竣工工程概况表:反映竣工工程的基本情况,如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等。
(二)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的投资效益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
(三)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包括编制依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勘测设计、概算和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交付使用财产等情况。
(四)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反映竣工工程的位置、规模、布局等情况。
(五)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分析竣工工程造价与概算、预算的偏差,找出原因,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第三章竣工决算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将合同副本和立项书等资料报财务处备案。
第七条基建管理部门对施工中的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第八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基建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决算等材料报财务处决算部门。
第九条财务处决算部门对工程决算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十条审核通过后,财务处决算部门按照程序实施工程审计决算。
第四章竣工决算要求第十一条竣工决算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上报的竣工决算材料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竣工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竣工决算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与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及公共设施等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竣工结算1. 竣工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4. 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2. 预验收应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3. 正式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4. 正式验收时,应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五、质量保证金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用于处理竣工后的质量问题。
2.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应在保修期满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条件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竣工决算管理,规范工程竣工决算行为,保障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三条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造价管理部是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竣工决算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六条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
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查第七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负责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编制依据包括:(一)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二)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三)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四)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五)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第八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编制完成后,提交给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查。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确保决算书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竣工决算的审批和公布第九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经过财务部审查无误后,提交给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将竣工决算书作为重要资料存档,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公司应当将竣工决算书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五、竣工决算的监督和责任第十一条公司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的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查,对决算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竣工决算工作的监督。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控制制度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控制制度一、概述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指建设项目完工后,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资、收支、结算等财务数据进行核算和汇总,形成最终的决算报告。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项目开发商、投资方、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了解项目投资效益、资金使用情况、收支结余等重要依据,对于保证项目的财务健康和顺利进行后续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制定了本制度,明确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范围、流程、责任人员、程序及资料要求等内容,以规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确保项目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范围1.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费用、成本支出;(2)项目建设中的主要收入来源;(3)项目建设中的融资资金来源和利息支出;(4)项目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5)项目竣工后的净利润情况;(6)其他涉及项目投资、收支、结算等财务数据。
2.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不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竣工后的日常经营管理支出;(2)工程竣工后的资产折旧、损耗等后续成本;(3)工程竣工后的税费、基金、附加等政府性收入;(4)其他与项目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无关的财务数据。
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流程1. 建立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项目组包括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2. 制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
3. 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投资、收支、结算等相关资料。
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工作计划,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投资、收支、结算等相关资料,准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必要依据。
4. 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算和汇总。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文件,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算和汇总,形成初步决算报告和资料。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的编制和审批,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主要针对各类施工总承包、独立承包、各专业分包施工工程的决算编制和审批工作。
3、决算前置条件3.1、工程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已竣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
3.2、施工单位提供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并经公司工程部、总师办、档案员签字确认。
4、决算工作流程4.1、决算申报:4.1.1、施工单位在办理好工程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竣工决算申请,经监理公司复核后,报送公司工程部。
申请须有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4.1.2、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材料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公司总师办。
4.2、决算审核:4.2.1、总师办应对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其它相关材料,以及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价格等进行审核,并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预决算。
4.2.2、公司预决算人员展开决算内审工作,并与总师办、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等部门沟通,对与施工单位有争议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实。
4.2.3、预决算在收到竣工决算资料后,根据工作进程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核对。
决算审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补充资料仍需经履行上述的审核流程。
4.2.4、在核对过程中若出现较大的争议问题可先与施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暂不计入总造价,报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5、工程竣工决算内审一般应在60天内完成。
4.3、决算审计。
经内审的决算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区审计局审计。
5、工程结算5.1、区审计局批复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后,审计报告由预决算分送办公室、财务部和总师办等相关部门。
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
竣工档案管理
1、总承包人有义务对总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
设计配合
根据总承包施工的需要,从施工角度组织不同专业间的综合图纸会审,如土建和机电、机电和弱电、机电和精装修、土建和幕墙、幕墙和精装修等,发现各专业图纸间的有关配合、协调等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参加各专业工程的图纸会审,提出有关建议。
审查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满足项目总体进度、场地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和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进行沟通和协商,督促其进行调整。
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
竣工验收
1、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负责施工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管理工作,总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竣工图验收要求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
2、总包管理项目属于专业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该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与专业工程验收管理部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总承包人参与验收。
2、指导专业分包和直接承包人整理工程资料,使其满足评优申报要求和档案接收要求。
3、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对其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是齐全完备和有效的,需要时总承包人亦要签名盖章。
4、督促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有义务对该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总承包人。
工程结(决)算管理制度
****股份工程结(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1为了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结(决)算工作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城市公司或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为“集团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职责范围3.1集团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及监督检查;3.2集团下属各公司的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等部门及相关人员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3.3集团成本管理部根据集团下属各公司项目的运营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办法在集团下属各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根据回顾情况适时进行修订;3.4集团下属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但是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管理办法冲突。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职责4.1地产公司成控部4.1.1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4.1.2负责接收并复核经工程部审核的竣工结算资料;4.1.3每月25日前向集团成本管理部提交本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结算完成清单、经法务审计监察部签字确认的结算误差分析报告、一审指标分析、二审指标分析)和下月工程结算计划;4.1.4在收到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3日内将其结算总价封面复印件上报审监部备案。
4.1.5组织工程结(决)算的自算编制或外委编制,形成竣工结算一审定稿(施工单位盖章,地产公司签字不盖章,含一审指标分析)版后,报集团审计监察部二审;4.1.6根据结算完毕的工程进行总结及指标分析并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7根据集团成本管理部下发的结算成本指标分析要求,在当月25日前编制成本指标分析表,前完善成本数据库,同每月的成本月报一前报集团成本管理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4.2.1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4.2.2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并确认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2.3配合处理结算工作中的争议问题。
4.3地产公司工程分管领导4.3.1负责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3.2协调处理结算工作中的争议问题;4.3.3审核批准竣工结算一审定稿版。
甲方工程竣工决算制度
甲方工程竣工决算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竣工后的决算行为,确保工程款项的正确支付,维护甲乙双方的
合法权益。
在执行工程竣工决算时,应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确保决算结果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组织机构
甲方应成立专门的工程竣工决算小组,由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法务部门的相关人员
组成。
该小组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决算流程
1. 提交竣工报告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工程总结、质量保证书、施工
记录等相关资料。
2. 现场验收
甲方应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存在瑕疵或遗留问题。
3. 编制初步决算书
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乙方需编制初步的工程竣工决算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核。
4. 审核与确认
甲方应对初步决算书进行详细审核,对于存在争议的部分,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
审核无误后,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5. 财务支付
确认决算书后,甲方按照约定的支付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对乙方的工程款项支付。
四、资料管理
所有与工程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变更单、验收记录、决算书等,都应由甲方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使用。
五、争议解决
如在决算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
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保障工程建设款项的合理支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
1.2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价格等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对评价,并确认应支付或收取的工程款项的过程。
1.3 工程竣工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竣工结算结果真实准确,并依法进行资金支付及验收。
1.4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遵循规范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1.5 工程竣工结算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注重综合评价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因素,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1.6 工程竣工结算应尊重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工程建设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2.1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形成竣工评定报告。
2.2 工程建设单位应将竣工评定报告提交给竣工结算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工程竣工情况。
2.3 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竣工结算的内容及标准,书面约定双方应支付或收取的款项数额。
2.4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应支付的款项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2.5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确保竣工结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6 竣工结算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结算意见。
2.7 工程竣工结算的结果应由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有效的结算证据。
三、工程竣工结算的准则3.1 工程质量准则:工程竣工结算应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对工程项目所达到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进行评价,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工程部决算制度
工程部决算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决算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最终决算的准确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制定,旨在为工程部提供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决算编制、审核、批准及后续管理工作。
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初步决算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财务部门负责对初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3. 审计部门负责对决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决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公司高层管理层负责对决算报告进行最终审批。
四、决算编制流程1. 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整理工程成本资料。
2. 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编制初步决算报告,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预备费使用情况等。
3. 财务部门对初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核对成本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无遗漏和错误。
4. 审计部门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确保决算的合规性。
5. 根据审核和审计结果,项目经理修订完善决算报告。
6. 高层管理层对最终的决算报告进行审批,并对外公布。
五、决算内容1. 直接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投入的费用。
2. 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财务费、风险费等不直接投入生产的费用。
3. 预备费:用于应对不可预见事项的预留资金,使用情况需详细说明。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监督和考核1.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决算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对于违反决算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 定期对决算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高层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竣工决算及转固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及转固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及转固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及转固管理。
三、竣工决算及转固流程1. 竣工决算前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文件的审批及签订。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的费用预算进行评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目标。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核算。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并及时记录在案。
(3)竣工验收及报告的编制。
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建设过程和结果。
2. 竣工决算程序(1)项目竣工报告的编制。
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编制竣工报告,包括项目的实施情况、费用核算情况等。
(2)竣工决算的审定。
由公司财务部门对项目的费用进行核算,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3)竣工决算的公示。
公司应当将竣工决算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3. 转固程序(1)转固申请的提交。
项目竣工后,负责人提交转固申请,说明转固的原因和依据。
(2)资产确认程序。
公司财务部门对项目中涉及的资产进行确认,编制资产清单,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3)转固手续办理。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清单办理转固手续,将资产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公司内设监督机构对竣工决算及转固程序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
2. 评估公司应定期对竣工决算及转固程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和处罚1. 竣工决算及转固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确保费用的合理性。
六、附则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竣工决算及转固制度进行调整、修改,但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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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3、有设计变更的,变更处必须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字认可;
4、签证变更,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认可;
5、工程结算书;
6、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7、竣工决算财务报表;
8、决算审批表中的各个项目。
第4章附则
第11条本制度由造价管理部拟定,并由造价管理部附则解释和修改。
第12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