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决算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蒙能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蒙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

三、项目公司计划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四、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竣工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

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造价分析、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五、工程竣工结算书包含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项目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六、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确定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并有合格的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工程已正式移交运营单位并签订保修合同。

3、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且竣工材料已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整的移交项目公司档案室。

4、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委托洽商〈含审定的价款〉审批材料齐全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

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的价款,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委托洽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造成的工程量差,并需要对其费用进行调整的,原则上按已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及所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合同范围内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

原则上按合同清单可参考价格或合同价格水平相对应的施工图预算(包括综合取费水平)进行调整;

(3)合同范围外(指洽商、委托项目)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原则上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计算相关费用。

3、甲供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图核定使用项目、材料规格及数量,物资部按照批准的申请计划审核发放并建立台账,对超计划领用部分由物资部通知计划部在结算价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4、工程竣工结算应在工程预付款全部扣回、合同规定预留款项全部结清后进行。

5、工程尾款在结算时一次付清。

八、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附表1: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2、监理批准: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工程部;

3、工程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材料(竣工图及资料)验收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物资部;

4、物资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管理人员对甲供材料的领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档案部门;

5、档案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移交的竣工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交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计划部;

6、计划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技经人员对结算价款进行审核确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

7、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8、财务部在接到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批单后(见附表2)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负责扣回应扣回预付款和本公司所供材料、水电费、工程借款、其他往来款等)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按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九、竣工结算书包括的内容

1、封面: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合同标段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注明合同编号和编制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编制人签字盖章。

2、目录

3、编制说明

4、工程(预)结算汇总表

5、工程量差(预)结算表

6、工程设计变更(预)结算表及预算

7、现场签证(预)结算表及预算

8、工程洽商(预)结算表及预算

9、工程材料价差调整明表

10、工程应扣甲供材料明细表

11、标外工程(甲方另委)项目(预)结算表

12、索赔事宜确认函

13、奖罚

十、竣工结算书的生效

审查确认的工程结算报告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执行的重要文件双方留存。

十一、本结算管理办法自正式颁布起执行,由规划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附件2:工程竣工结算会签单

附件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及质量评定表样式(铁路项目按《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中要求的铁验表填写。

附件4:工程竣工(预)结算表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