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支付境外费用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财税实务扣缴境外企业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扣缴境外企业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我公司支付国外一公司检测费用(没有发票),并代该公司缴纳了增值税款,但我公司没有从检测费用中扣掉增值税款。
请问对该代缴的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支付境外检测费
借: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注:贵公司应从国外公司取得检测费的支付凭证或发票,未取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该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贵公司承担国外公司应缴增值税:
若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若进项税额不准抵扣:
借: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由于贵公司为国外公司承担增值税,该项税费的纳税人为境外公司,贵公司不属于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该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处理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处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税处理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
在处理这类情况时,税务工作人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国内外税收协定税务工作人员首先需要了解国内与境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是两国之间签订的一项协议,旨在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
这些协定规定了在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包括税率、税基和纳税义务等。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熟悉这些协定的内容,并在处理境外所得时按照协定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判断境外所得的性质境外所得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种:居民所得和非居民所得。
居民所得是指在境外工作或经商的个人所得,通常需要在境外国家缴纳所得税。
非居民所得是指在境外投资或从境外获得的收入,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应在国内缴纳所得税。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准确判断境外所得的性质,以确定纳税义务和税率。
三、核实境外所得的来源和金额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境外所得时,需要核实所得的来源和金额。
这包括查看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和财务报表等文件,以确保所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了解境外所得的结算方式和汇率,以便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税。
四、遵守相关的申报和缴税要求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境外所得需要在国内申报并缴纳所得税。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相关的申报和缴税要求,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缴纳税款等。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关注境外所得的申报和缴税期限,以确保纳税人按时履行义务。
五、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税处理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与境外税务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和合作,以便更好地处理境外所得的税务事务。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关注国内外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南。
六、加强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税处理对于纳税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复杂而陌生的问题。
企业支付境外佣金涉税问题及征管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企业支付境外佣金涉税问题及征管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企业支付境外佣金涉税问题及征管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积极地开拓国外市场和出口业务。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境外企业起到居间介绍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我国企业需要向这些外国公司支付外汇佣金。
随着出口增长,对外付佣额也快速地增长,本文着重对企业对外支付佣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作剖析,提出相关的税收征管建议。
一、佣金的概念和种类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的解释和说明规定,佣金、回扣是指买卖双方或出口商与中间商商定的、由出口商从所收入的货款中向进口商或中间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的行为。
在现实的贸易中根据不同的特征,佣金可以大致分为证券交易佣金、销售佣金及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三种,证券交易佣金和销售佣金的法律法规相对而言比较完善,并且执行上也比较到位,所以我们重点讨论的是国际贸易中的佣金及相关的问题。
外贸进出口公司或进外公司,在代理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
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
故此在对外贸易中,更多的表现在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凡在合同或信用证上标明的为明佣、明扣,否则为暗佣、暗扣。
二、对外支付佣金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支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由于佣金属于贸易项下的对外支付,不需要国税部门出具对外支付证明,不能及时进行税收监控管理,因此少数企业将支付境外的诸如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利息、担保费等款项以佣金的名义支付,产生了涉税风险。
因。
支付境外企业佣金税收问题的税务稽查案例
支付境外企业佣金税收问题的税务稽查案例∙税种: 企业所得税∙来源: 中华财税网∙日期: 2014-04-04∙引用文档:法规(0)篇,知识(0)篇【正文】大中小贸易企业A公司为拓展B国业务,请B国C公司帮忙联系业务,按8%比例支付佣金80余万,税务处理上只代扣代缴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被税务局责成补缴企业所得税7.5万元,代扣代缴营业税4万多元。
税官提醒,涉外业务要切记,佣金限额有比例,代扣代缴莫忘记。
案情概况:A公司是一家贸易企业,为了拓展在B国的业务,特地邀请了B国当地的C 公司为他们联系客户,并约定凡是C公司拉来的业务,A公司按照每单8%的比例付给佣金。
2012年度,C公司共为A公司拉来了人民币1000余万元的业务,A 公司当年共支付给C公司佣金人民币80余万元,除了为C公司履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外,A公司未就该业务进行任何税务处理。
税收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认为A公司对该业务的税收处理存在问题,需要调整相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案情分析:A公司因为务需要支付佣金无可厚非,但是佣金支付有相关规定,支付的佣金需要在一定的比例以内,我国规定非保险企业支付佣金的限额在5%以内,超过这个标准就不能进行税前列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问题,A公司表示无异议。
但对营业税,A公司认为C公司是B国企业,业务开展也在B国进行,为何对A公司支付给C公司的佣金还要适用中国的营业税法征税。
检查人员解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特别对《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纳税人做出界定,即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均为营业税纳税人。
对于这笔佣金业务,作为业务提供者的A公司在中国境内,故C公司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但鉴于C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和代理人,A公司承担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很显然,A公司并未履行该义务。
法规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付汇处理
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付汇处理随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境外进行业务拓展并需要支付各种境外费用。
然而,对于企业来说,支付境外费用需要进行相应的税务付汇处理,以确保合规性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本文将就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付汇处理进行详细探讨,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引。
一、境外费用的分类境外费用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1. 货物或服务采购:企业在境外采购货物或服务,如原材料、设备、技术咨询等;2. 授权费用: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品牌使用费等费用;3. 职工薪酬与津贴:企业在境外雇佣的员工的薪酬、福利津贴等;4. 广告与市场推广费用:企业在境外进行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等费用;5. 税务及法律服务费用:企业在境外获得的税务及法律服务的相关费用。
二、税务付汇处理流程支付境外费用需要按照相关的税务规定进行付汇处理,以下是一般的流程:1. 费用确认与合规性审查:企业需核实境外费用的合规性,包括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税务法规;2. 汇款申请与资料准备:企业通过银行向国内外汇管理机构提交汇款申请,同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如合同、发票、报关单、相关税务文件等;3. 汇款审批与登记申报:国内外汇管理机构对汇款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已审核的合同、发票等资料进行登记申报;4. 汇款执行与资金监管:企业通过银行将资金汇出或转至境外收款人指定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监管;5. 后续资料归档与备查:企业需将支付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根据税务规定保留备查。
三、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注意事项在进行支付境外费用的税务付汇处理时,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 合规性审查: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审核相关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税务法规,避免支付无效费用或不合规费用;2. 税务备案:一些境外费用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并认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3. 汇率风险管理:由于汇率波动可能对支付境外费用产生影响,企业应合理规划汇款时间和汇率稳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4. 税收优惠申请:一些境外费用可能存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税收优惠申请,降低支付费用的税负。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首先,境外提供劳务所得是中国居民个人通过在境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
这种收入应纳税,而非境外服务费以进项税额方式计算,并且支付者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次,根据税务总局的解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一般由支付者承担。
支付者在支付境外服务费时,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从境外服务费中扣除应纳税款项,然后将剩余的费用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者应与收款人签订劳务合同或委托合同,并在支付境外服务费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缴纳应纳税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支付境外服务费的收款人来说,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其收入的一部分进行申报纳税。
收款人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将境外服务费作为境外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
总结来看,支付境外服务费的个人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者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扣缴,并履行报税义务。
收款人也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境外服务费作为境外劳务所得进行申报纳税。
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并确保个人所得税的规范执行。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首先,境外服务费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向另一个国家
或地区提供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对于个体所得税的征收和代扣代缴问题,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地域因素: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法规。
有些国家或
地区对于境外服务费会实施代扣代缴政策,即由支付费用的一方在支付时
直接扣除应缴税款,然后再将余额支付给受益方。
而有些国家或地区则不
实施代扣代缴政策,个人或企业需要自行报税并缴纳相关税款。
2.税务协定:许多国家和地区之间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或避免双重征
税协定,以避免境外收入受到重复征税。
这些协定规定了税务主体对境外
服务费的征收权和调整机制。
根据具体的协定内容,境外服务费可能会被
限制税收对象或减免相应税款。
3.个体所得税规定: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个体所得税法规,包
括对境外收入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的所得税法规判
断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纳税和如何纳税。
此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4.服务性质:境外服务费的征税情况可能会受到服务性质的影响。
例如,有些国家对于特定服务的收入可能会享受一定的减免或豁免,如文化、教育和研究等方面的服务。
5.合同条款:境外服务费征税问题也可能会受到合同条款的影响。
合
同中可能会明确约定税务责任和义务的分配,以及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的问题。
企业向境外支付款项税务事项办理步骤
企业向境外支付款项税务事项办理步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贸易,需要向境外支付款项。
企业向境外支付款项涉及到税务事项的处理,需要符合相关税法和规定,保证合法合规。
以下是企业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税务事项办理步骤。
第一步:了解相关税法和规定企业在进行境外支付款项前,首先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和规定,包括涉及税率、税种、纳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在支付款项时遵守相关税务规定,免除可能的罚款和其他法律问题。
第二步:申请税务登记企业在进行境外支付款项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企业纳税的基础,通过税务登记可以获得纳税人身份和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件。
在境外支付款项时,税务登记证件是企业提供给境外机构或个人的重要证明文件。
第三步:申请外汇核准第四步:核算和申报税费企业在进行境外支付款项前,必须核算应缴纳的税费,并及时完成相关税费的申报工作。
这样可以避免税务问题,确保企业合法合规,并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步: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企业在进行境外支付款项时,需要向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各种文件和证明材料。
这包括境外支付款项合同、开户证明、签证等文件。
企业需根据需要准备和整理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支付款项的顺利进行。
第六步:申请税务优惠政策在境外支付款项时,企业有可能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减少纳税负担。
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适用税务优惠政策,降低境外支付款项的税费成本。
但企业需要确保符合相关条件,避免因为错误申请导致的税务问题。
第七步:履行报告义务企业在进行境外支付款项后,有可能需要向税务机关履行报告义务。
这涉及到支付款项的金额、用途、收款方等信息的报告。
企业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完成报告工作,确保符合税务规定和要求。
第八步:进行后续管理在境外支付款项完成后,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税务规定,进行后续的管理工作。
这包括对外汇核准的使用和管理、税务报告的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教你简单方法验证境外付汇代扣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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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简单方法验证境外付汇代扣税费
企业发生向境外支付款项的行为,有时可能会涉及到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比如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会涉及到预提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等。
有时候因发生业务次数较多或情况比较复杂,企业计算错误或账务处理错误也无从得知,为此,笔者根据代扣代缴税费之间的勾稽关系,提供一套验算的方法,只要运用该方法简单验算,即可确保计算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一、验证方式及推导过程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等式:代扣增值税÷预
1。
财税实务关于支付境外运输费用税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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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关于支付境外运输费用税收处理
近日,一境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接到税务部门关于提供对外支付运输费用相关资料时咨询,境外承运方发生与境内及境外运输业务是否产生应税行为。
业务内容如下:
企业与外方发生进出口业务,合同规定有关企业与外方之间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该企业承担,进口业务境外运输业务分为自境外起运地至境外中转口岸,该段运输业务完全由境外运输单位承运(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这一业务我们简称为“业务1”);再由境外中转口岸运至中国境内,该段运输业务部分由境外运输单位承运,部分由境内运输单位承运,由境内运输单位承运的,境内运输单位已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票据(发生进出中国境内口岸的由境外运输单位承运的业务我们简称为“业务2”);出口涉及到的物流过程与进口相反。
由此产生的运费由企业承担。
以上业务是否产生应税行为,我们以进口运输业务从业务1与业务2两方面作相关考虑,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由境内运输企业承运且提供合法有效运输票据的暂且不表,关于业务1与业务2我们分别从流转税与所得税作以下分析:
一、流转税:
业务1:根据财税[2013]10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据。
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会计实务优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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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公司支付境外服务费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预提所得税。
2013年8月1日,部分现代服务业被列入营改增范围,企业因购买境外企业或个人的服务而发生的向境外支付服务费,由原来的代扣代缴营业税改为代扣代缴增值税,常见的有咨询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关于支付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和帐务处理变化对比如下:
在此设定增值税税率6%,预提所得税税率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例:A公司要向境外B支付500,000.00元咨询费:
营改增前:
代扣代缴营业税=500,000.00*5%=25,000.00元
代扣代缴城建税=25,000.00*7%=1,750.00元
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25,000.00*3%=750.00元
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5,000.00*2%=500.00元
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00,000.00*10%=50,000.00元
帐务处理:
确认咨询费: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500,000.00
贷:应付帐款—B公司 500,000.00
代扣各项税费:
借:应付帐款—B公司 78,000.00。
所得税跨境支付的税务处理与合规建议
所得税跨境支付的税务处理与合规建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跨境支付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往来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税务政策的差异,所得税跨境支付涉及的税务处理和合规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旨在探讨所得税跨境支付的税务处理方法,并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1. 税务处理方法1.1 确定税收权责首先,涉及跨境支付的双方国家应明确各自的税收权责。
通过双边税收协定或相关国际组织的指导文件,明确不同类型收入的税务归属原则,例如居住国原则或国籍国原则。
确立税收权责可避免重复征税或遗漏征税的情况出现。
1.2 确定所得税计算基础在跨境支付中,所得税计算基础对于税务处理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要对跨境支付涉及的收入进行准确计算,确保所得税的合理征收。
根据各国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应综合考虑支付金额、货币汇率、汇兑损益等因素。
1.3 支付信息报告和税务申报跨境支付过程中,支付方需向税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履行相应的税务申报义务。
支付方应及时汇报支付金额、收款方身份、付款用途等信息,并按规定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同时,收款方也需要将所得税支付情况报告给其所在国税务部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4 税收优惠和减免各国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来鼓励跨境支付。
支付方可以根据双边税收协定或相关税务法规享受减税或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收款方也应注意申请相应的减免,以降低所得税负担。
2. 合规建议2.1 加强税务合规意识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对跨境支付税务合规的认识和意识。
及时了解相关国家的税务政策和法规,遵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符合各国的税务合规要求。
2.2 避免税收漏洞和不当避税行为企业和个人在进行跨境支付时应避免利用税收漏洞和不当避税行为。
不合理的税收安排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对企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该注重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违法操作。
2.3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针对复杂的跨境支付税务处理和合规问题,建议企业和个人寻求专业税务咨询。
如何正确处理跨境税务问题 for税务工作人员
如何正确处理跨境税务问题 for税务工作人员如何正确处理跨境税务问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业务日益增多,税务工作人员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跨境税务问题。
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不仅能够保证企业遵守税法法规,还能够提高税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正确处理跨境税务问题。
一、了解国际税收原则处理跨境税务问题首先要了解国际税收原则。
国际税收原则主要包括居民原则、源泉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
居民原则是指个人或企业的税收应按其居民国的法律规定缴纳。
源泉原则是指个人或企业在某一国家获得的收入,应按该国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利益平衡原则是指各国应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尽量避免对其他国家的不利影响。
税务工作人员应熟悉这些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
例如,在处理企业的跨境业务时,可以根据居民原则确定企业的居民国,并根据源泉原则确定企业在其他国家的税务义务。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各国的税收政策和税务协定,以确保企业在跨境业务中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处理。
二、了解国内外税收法规处理跨境税务问题还需要了解国内外的税收法规。
不同国家的税收法规存在一定的差异,税务工作人员应熟悉这些差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处理。
在了解国内外税收法规的基础上,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关注国际税收动态和国际税收合作。
例如,各国可能会不断修改税收法规,税务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这些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各国之间还存在着税务信息交换和税务合作的机制,税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这些机制,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跨境税务风险管理处理跨境税务问题还需要加强风险管理。
跨境税务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税务政策,风险难以控制。
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跨境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税务工作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在跨境业务中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处理。
其次,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涉外税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处理
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处理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加和全球化的发展,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问题成为税务工作人员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
境外所得涉及到个人、企业和机构等不同主体,因此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相应的税法规定以及处理方法,确保纳税义务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境外所得的定义、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境外所得的申报纳税以及应注意的特殊情况等方面进行论述。
1.境外所得的定义境外所得是指境外个人、企业或机构从发生在境外的各种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所得,例如境外投资收益、境外租金、境外劳务报酬等。
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境外所得时需要注意,境外所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非居民个人对中国境外的经济活动所得,二是中国居民个人对中国境外的经济活动所得。
2.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一般遵循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的税法规定。
税务工作人员应熟悉和运用这些法规,合理计算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实际应纳税额方法或简化计税方法。
在计算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时,还需要注意适用的税率和税务优惠政策。
3.境外所得的申报纳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境外所得进行申报纳税。
税务工作人员应指导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如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申报表格、报送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等。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监督并核实纳税人提供的境外所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纳税人的申报行为合法合规。
4.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在处理境外所得的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例如,境外所得可能涉及到多边税收协定、转让定价、避税和反避税等问题。
税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这些特殊情况,并依法处理。
另外,对于涉及海外账户和离岸公司等复杂情况,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与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确保境外所得的纳税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总结:境外所得的处理是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关注和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
支付境外服务费税务如何处理
支付境外服务费税务如何处理2018年11月30日来源:中国税务报刘剑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持续推进,跨国劳务、服务、资金占用等业务不再是新鲜事物,越来越多企业的经济行为与跨境业务相关,向境外支付设计费、佣金、利息等业务也时有发生。
对于支付的这些境外费用,存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费等问题,进而延伸出这些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以及能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的问题,需要企业财税人员予以关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A公司委托境外非居民企业B公司设计图纸,且B公司在中国境内无经营机构和代理人。
A公司所支付的境外服务费,应如何做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因此,A公司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含税设计费÷(1+6%)×6%。
同时,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等规定,增值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应按照相应规定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A公司应按照所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扣缴相关税费。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0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的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尚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因此,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前,对支付境外设计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仍应缴纳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建议企业关注后续具体规定,并相应作出调整。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来源:中国税网《财税实务问答》作者:期刊编辑部日期:2014-05-06 字号[ 大中小]问:支付给国外技术使用费用106万元,代扣代缴的增值税6万元,怎样进行会计处理?这6万元增值税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6601销售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第二条规定,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理解为专有技术,一般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需的、未曾公开的、具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
第四条规定,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向境外支付费用代扣代缴税款问题
向境外支付费用代扣代缴税款问题
【思考】甲房地产企业向境外支付设计费500万元,全部设计劳务发生在境外。
问1:甲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是否应当代扣代缴增值税?
【延伸分析】如果甲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向境外支付设计费50万元。
如何计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增值税=50/(1+3%)*3%=?
问2:是否应当代扣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3:是否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延伸分析】会计上如何处理?
问4:如果合同约定,上述设计费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由甲企业负担,代扣代缴税款的金额如何计算?
解得:
X=1.06368Y
假设向境外支付设计费500万元。
第一步:将500万元还原为税前收入
税前收入=500*1.06368=531.84万元
第二步:计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增值税=531.84/1.06*6%=30.1万元
第三步:计算代扣代缴的附加税费
附加税费=30.1*12.5%=3.76万元
【延伸分析】甲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设计费成本时,应当取得境外设计公司开具的境外单据的金额是=?
问5:其他条件不变,如果向境外支付的不是设计费,而是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关系是怎样的?
解得:
X=1.15802Y
如上例:
税前收入=500*1.15802=579万元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579/1.06*6%=32.77万元
代扣代缴附加税费=32.77*12.5%=4.1万元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579/(1+6%)*10%=54.62万元
问6:如果甲房地产企业没有代扣代缴上述税款,存在什么样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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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支付境外费用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甲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生产与销售特种车辆。
2014
年7月,甲公司与境外德国K公司订立了一份技术支持及许可协议。
按约定,甲公司应于2014年12月10日和2015年12月10日,分别支付许可费75万欧元,合计150万欧元,并按中国法律规定代扣相关税费。
甲公司2014年12月10日支付时,当日汇率为1欧元=7.65元人民币,计算扣缴税费如下:
增值税金额=750000*7.65/1.06*6%=324764.15(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24764.15*(7%+5%)=38971.70(元)。
企业所得税=750000*7.65/1.06*10%=541273.59(元)。
2015年12月10日支付时,当日汇率为1欧元=7.08元人民币。
增值税金额=0(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元)。
企业所得税=750000*7.08/1.06*10%=500943.40(元)。
审计人员对甲公司两次支付境外费用质疑:第一次有扣缴增值税金额,为什么第二次扣缴金额为零?两次扣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什么相同?审计人员结合税收法规,分析甲公司两次支付境外费用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查阅甲公司与K公司订立的技术支持及许可协议,K公司以许可方式授予甲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K公司授权的技术进行开发、生产及销售高端清扫车,并且向甲公司提供相关技术经验及技术支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