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销售佣金是属于源泉扣缴及需缴的几种税
境外佣金税收政策
支付境外佣金相关税收政策宣传稿一、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对于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境内劳务的范围进行了拓展。
境内劳务判定标准由原来的按劳务发生地判定修改为按劳务提供或接受方所在地判定。
具体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四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规定分为三个层次,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劳务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条例细则明确所谓在境内发生是指提供或接受劳务的任一方在境内的劳务行为,与劳务发生地无关。
财税〔2009〕111号进一步明确原则上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属于征税范围,但具体范围需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规定。
[原创]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 brighture财税博客
[原创]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Brighture财税博客主题: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问题解答:一、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A、境外公司提供劳务产生的营业税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B、境外公司提供劳务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不适用预提所得税代扣扣缴1、登记备案管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所得税申报管理(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
3、不构成常设机构的,享受税收协定,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见附件5),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非居民企业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告表及有关证明资料,或因项目执行发生变更等情形不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条件的,不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19号(2009年3月1日)关于常设机构的标准,国税发[2010]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中给出了明确的判定标准。
二、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A、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也叫预提所得税)1、上述事项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上述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中国境内经营企业组织机构支付国外劳务佣金需代扣代缴的税种解读
中国境内经营企业组织机构支付国外劳务佣金需代扣代缴的税种解读
目录
一、对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需缴税种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需缴税种
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需缴税种
四、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认定
五、支付给国外个人佣金征税税种
六、中国境内外应税行为实例
七、综述
境外公司为境内公司在国外提供劳务,境内公司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及营业税的问题一直不够明确,现根据新的所得税法及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一、对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需缴税种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需缴税种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需缴税种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认定
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因此,境外公司为境内公司在国外提供劳务,境内公司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
海外佣金税务怎么缴纳
海外佣金税务怎么缴纳
答:1、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A公司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含税佣金服务费÷(1+6%)×6%.
同时,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等的规定,增值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应按照相应规定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因此,公司应按照所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扣缴相关附加税费.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0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前,对支付境外佣金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仍应缴纳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建议企业关注后续具体规定,并相应作出调整.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关于支付国外佣金的涉税分析 (1)
关于支付国外佣金的涉税分析
佣金分二种,一种是明佣,一种是暗佣。
根据合同约定,从公司帐户支付给客户的,称为明佣;双方私下约定,不在合同上体现,从私人帐户转款的,称之为暗佣。
暗佣税务无法查询,这里讨论明佣的情况。
分收款人不同,涉税情况也不同。
1.收款人为公司
涉及到二个税种,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为10%,增值税为6%。
企业所得税=付美元*汇率/(1-10%)*10%
增值税=付美元*汇率/(1-10%)*10%
2.收款人为个人
涉及到二个税种,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税率为6%,个人所得税则按劳务报酬项目进行测算。
劳务报酬税率表
比如,付客户税前佣金2239美元,则2239*6.4585(汇率按当月1号来测算)=14460.58按第1档20%来计算。
14460.58*(1-20)*20%=2313.69
我们情况是税后佣金2239美元,所以进行推导,设应扣个税为M
(2239*6.4585+M)*(1-20%*0.2=M
得M=2754.40
/taxcalculate/reward.html
这是网上一个计算个税的小工具,很方便。
增值税则很容易测算,直接按税率6%
2239*6.4585*0.06=867.63
要说明的是,二种情况增值税代扣代缴,是可以用于抵扣公司应纳增值税的,所以公司增加的税负,只是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总结
如果以暗佣方式进行操作,支付的佣金无法进成本,造成公司利润虚增。
如果以明佣方式操作,则增加税负,二种方式各有利弊,酌情筹划。
支付境外个人外贸佣金是否代扣营业税?-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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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基本案情
某外贸出口企业A在国外某自然人甲协助下,与国外企业B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同时企业A与甲签订佣金协议。
协议约定,企业A在收到国外企业B支付的货款后,按照货款总值的1%支付给甲外贸佣金,作为对甲提供劳务的报酬。
企业A向税务局咨询,该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外贸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某市税务局网站答复,该行为不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对于一般贸易项下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需要根据佣金的性质来确定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法理分析
目前,对于外贸佣金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
一般来讲,外贸佣金是指在国际贸易当中,代理人或者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而收取的报酬,或者中间商、代理商在介绍交易成交后而取得的收入。
从行为上分析,支付给个人的外贸佣金,是对其提供的劳务支付的一种报酬。
在实际业务活动中,充当中间商或者代理商的有企业和个人,本文探讨的是支付给境外个人佣金的税务处理。
佣金按照支付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明佣和暗佣两种方式。
明佣是指在销售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其他单据上公开载明的金额,一般在贸易术语的后面列示,如CIF C 3% SEATTLE,这里面的C 3%就是按贸易总额3%的比例支付佣金。
明佣由境外企业在支付货款时直接将佣金支付给境外个人,境内出口企业无需另行支付。
暗佣是指由境内出口企业支付给中间人,相对于境外企业保密,不在合同、信用证和发票等单据上列示。
暗佣一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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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税-
源泉税是什么?源泉税的扣缴人是谁?什么情况要交源泉税?哪些非居民企业适用源泉扣缴?源泉税的税率是什么?扣缴义务人应
如何扣缴税款?等等问题,困扰着需要和源泉税打交道的财务人员,现在小编就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税种。
什么是源泉税呢?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践中,这类所得税通常称之为预提所得税。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简单的说源泉税,是指外资不在国内注册,但是为国内企业提供服务等情况下,国内企业在付款的时候要扣除其应该在国内缴纳的所得税等税金。
举个列子:一笔交易总有付钱的一方,那它就是源泉。
此源泉扣缴也称为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它最多出现于跨境之技术交易或者技术贸易,例如[点此进入更多详细介绍]什么是源泉扣缴呢?源泉
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点此进入更多详细介绍]源泉税的明文法规出处及源泉税分析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首先,境外提供劳务所得是中国居民个人通过在境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
这种收入应纳税,而非境外服务费以进项税额方式计算,并且支付者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次,根据税务总局的解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一般由支付者承担。
支付者在支付境外服务费时,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从境外服务费中扣除应纳税款项,然后将剩余的费用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者应与收款人签订劳务合同或委托合同,并在支付境外服务费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缴纳应纳税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支付境外服务费的收款人来说,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其收入的一部分进行申报纳税。
收款人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将境外服务费作为境外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
总结来看,支付境外服务费的个人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者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扣缴,并履行报税义务。
收款人也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境外服务费作为境外劳务所得进行申报纳税。
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并确保个人所得税的规范执行。
境外佣金税收政策
支付境外佣金相关税收政策宣传稿尊敬的扣缴义务人:为帮助您掌握在经营活动中与支付境外中间商佣金(手续费)有关的税收政策,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将相关税收政策摘编如下,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对于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境内劳务的范围进行了拓展。
境内劳务判定标准由原来的按劳务发生地判定修改为按劳务提供或接受方所在地判定。
具体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四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规定分为三个层次,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劳务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条例细则明确所谓在境内发生是指提供或接受劳务的任一方在境内的劳务行为,与劳务发生地无关。
企业支付境外佣金涉税问题及征管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企业支付境外佣金涉税问题及征管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积极地开拓国外市场和出口业务。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境外企业起到居间介绍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我国企业需要向这些外国公司支付外汇佣金。
随着出口增长,对外付佣额也快速地增长,本文着重对企业对外支付佣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作剖析,提出相关的税收征管建议。
一、佣金的概念和种类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的解释和说明规定,佣金、回扣是指买卖双方或出口商与中间商商定的、由出口商从所收入的货款中向进口商或中间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的行为。
在现实的贸易中根据不同的特征,佣金可以大致分为证券交易佣金、销售佣金及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三种,证券交易佣金和销售佣金的法律法规相对而言比较完善,并且执行上也比较到位,所以我们重点讨论的是国际贸易中的佣金及相关的问题。
外贸进出口公司或进外公司,在代理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
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
故此在对外贸易中,更多的表现在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凡在合同或信用证上标明的为明佣、明扣,否则为暗佣、暗扣。
二、对外支付佣金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支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由于佣金属于贸易项下的对外支付,不需要国税部门出具对外支付证明,不能及时进行税收监控管理,因此少数企业将支付境外的诸如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利息、担保费等款项以佣金的名义支付,产生了涉税风险。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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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来源于境外所得[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编者按:随着祖国的繁荣富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有5种来源于我国境外所得,无论支付地是否在境外,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现与大家分享如下。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随着祖国的繁荣富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到我国境外投资、务工,从境外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知道,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被税务机关查处,需要承担补缴税款等法律责任。
那么,到底哪些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所得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26号)第四条规定了5种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有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个人纳税人,取得以上5。
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
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事国际合作或跨国业务,并接收国外佣金作为报酬。
在收取国外佣金的过程中,缴税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的相关问题和注意事项。
首先,了解国内国际税务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中国税收法律,任何人在中国境内所得都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从国外获得的佣金,也适用相同的原则。
无论佣金是以货币、股权或其他形式支付,都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申报和缴税。
其次,确定纳税义务人身份。
纳税义务人可以是个人或企业。
如果您以个人名义收取国外佣金,那么个人需要按照中国个税法规定,根据收入来源、金额等因素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以企业名义收取佣金,则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来计算所得税。
接下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式有两种:按月扣缴和年度结算。
按月扣缴是指根据每月收入额度,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应纳的税款。
年度结算则是以一年为周期,将全年的纳税额度结算后,进行缴纳。
在选择具体计税方式时,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税额大小来决定。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应当充分利用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中国与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税收协定,其中包括关于所得税的内容。
这些协定通常提供了一种判定个人所得税在哪个国家缴纳的规则,以避免同一份收入在两个国家同时缴纳所得税。
此外,注意合理的成本和费用扣除。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合理扣除符合税收法规定的成本和费用。
比如,如果您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并收取佣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合理的业务成本、差旅费等。
当然,扣除的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并能提供充分的相关凭证。
同时,关于汇款和外汇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一旦收到国外佣金,您可能需要将款项转回中国。
汇款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外汇管理规定。
确保您拥有合法的转账凭证和相关文件,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最后,及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中国税收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在所得款项到账后的15天内进行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实务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收取国外佣金如何缴税
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以下规定进行缴税:
1、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3、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4、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企业支付给境外的个人佣金都要交哪些税
企业支付给境外的个人佣金都要交哪些税?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以,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无论该劳务发生地是在境内还是境外,但都属于为贵企业提供的劳务,贵企业属于接受劳务方且在境内,因而,贵企业应代扣该劳务应交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涉及到营业税起征点问题,如果未超起征点可以不需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精选-国外佣金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答疑精选:国外佣金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导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问:请问现行政策下,因出口业务支付给国外中介的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进行帐务处理?能否冲减出口收入?答:佣金包括明佣和暗佣,明佣是指在报关单、发票等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明佣由外商在支付出口商货款时直接扣除,出口商无需另付.暗佣是指佣金金额对真正的买主保密,在报关单、出口发票上未列明佣金,出口商货款收妥之后,再暗中支付给中间商.(一)暗佣是先收款后付佣金:1、外贸部委托报关行报关,当月的报关单转交财务;2、财务人员依据当月的报关单换算成FOB价,开出口发票做账.分录为:(1)方法一:借:应收外汇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FOB)其他应付款(运保佣)同时根据征退税率差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方法二:借:应收外汇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CIF)同时根据征退税率差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冲减运保佣:借: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佣金、运费)贷:其他应付款可在冲减运保佣同时,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额;也可以暂不冲减,在期末统一计算.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3、支付运保佣时(一般次月会支付)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帐款;4、出口后实际收汇时(依据协议,多数是信用证,收账期不等)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外汇帐款;5、支付佣金,佣金协议一般都是要求出口收汇后再行支付.实际收汇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6、代扣代缴税款入库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同时,依据完税证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销售费用(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明佣是外商付出口商货款时直接扣除1、销售时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出口佣金红字同时根据征退税率差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外汇账款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的涉税处理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的涉税处理随着市场经济国际化,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提供劳务已成常态化。
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劳务费是否应当代扣税款、代扣哪些税费以及如何代扣税款,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一、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所称在境内销售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是指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只要有任何一方在境内,均应当缴纳增值税,但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除外。
即只有完全是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比如:甲公司为提高员工对进口设备的操作技能,聘请乙公司(注册地在香港,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为其提供专业培训,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对其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
则乙公司发生的服务在境内,则支付给乙公司的劳务费应当履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
在增值税扣缴的计算上,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即支付境外单位或个人代扣增值税时,一律不考虑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代扣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按规定扣缴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其销项税额。
纳税人应当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但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原创]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 brighture财税博客
[原创]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Brighture财税博客主题: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费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如何缴纳问题解答:一、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A、境外公司提供劳务产生的营业税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B、境外公司提供劳务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不适用预提所得税代扣扣缴1、登记备案管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所得税申报管理(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
3、不构成常设机构的,享受税收协定,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依据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见附件5),并附送居民身份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非居民企业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告表及有关证明资料,或因项目执行发生变更等情形不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条件的,不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19号(2009年3月1日)关于常设机构的标准,国税发[2010]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中给出了明确的判定标准。
二、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A、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也叫预提所得税)1、上述事项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上述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境外销售佣金是属于源泉扣缴及需缴的几种税
支付境外销售佣金是属于源泉扣缴及需缴的几种税支付境外销售佣金是属于源泉扣缴及需缴的几种税1、是否适用源泉扣缴办法,要根据取得收入的性质确认.其实适用源泉扣缴办法的所得,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对应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一般都不会符合机构场所的条件(注意:"构成机构场所"与"常驻代表机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由此类所得的特点决定的.2、技术转让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源泉扣缴管理办法,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10%(前提:先看协定).3、同一合同,有可能既涉及提供劳务又涉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分别处理.劳务所得实行自行申报或指定扣缴办法,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分别按规定办理备案、报送资料、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4、根据国税发〔2008〕120号及国税函〔2009〕50号两个文件的规定,劳务所得必须要在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行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要看中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哪个局征管的,就在哪个局申报缴纳.5、另请详细参阅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及"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两个重要文件.支付境外佣金需扣缴哪几种税?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关于出口佣金是否扣税的说明
一、外贸佣金及其分类外贸佣金(Commission)是指在国际贸易当中,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而收取的报酬,或者是中间商、代理商在介绍交易成交后而取得的收入。
按其支付方式不同,有如下几种:(一)明佣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相关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
在单证中,通常表示在贸易术语后面,如“CIF C5% HONGKONG”。
这个“C”就是COMMISSION,即佣金。
明佣由国外客户在支付出口货物时直接扣除,因而出口企业无需另付。
(二)暗佣暗佣是指在出口合同中定有佣金,但在价格条件、出口发票上未列明的佣金。
暗佣的金额应对真正的买主保密,因此它的数额一般不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显示,等到卖方(出口商)货款收妥之后,再暗中支付给中间商。
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暗佣又分为两种:1、议付佣金指在出口货物结汇时,由银行从货款总额中扣留佣金并付给国外中间商的一种佣金支付方式。
该方式下,出口企业收到的结汇款为扣除佣金后的货款净额。
2、汇付佣金指出口结汇时,按货款总额收汇,结汇后另行到银行购买外汇,汇付给国外中间商的佣金支付方式。
(三)累计佣金累计佣金是指出口企业按一定时期的累计销售额给国外包销商、代理商的推销报酬。
累计佣金对销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额也就越高。
二、外贸佣金的计算(一)按成交价格计算按成交价格计算,也就是按发票金额计算,我们目前大多采用此法,但因我国出口交易绝大多数按CIF或CFR价格条款成交,从而连运费甚至连保险费都进入了佣金的计算基础之内,导致佣金支付偏多。
其计算公式为:佣金=成交价格×佣金率。
如: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现客户改报CIF C5%MONTREAL,则佣金为每公吨50美元(1000 × 5% )。
(二)按FOB价格计算按FOB价格计算,则运费(F)和保险费(I)均无须计算佣金。
如果该商品是以CIF或CFR成交的话,必须从中减去运费、保险费推算出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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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销售佣金是属于源泉扣缴及需缴的几种税
1、是否适用源泉扣缴办法,要根据取得收入的性质确认.
其实适用源泉扣缴办法的所得,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对应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一般都不会符合机构场所的条件(注意:"构成机构场所"与"常驻代表机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由此类所得的特点决定的.
2、技术转让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源泉扣缴管理办法,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10%(前提:先看协定).
3、同一合同,有可能既涉及提供劳务又涉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分别处理.劳务所得实行自行申报或指定扣缴办法,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分别按规定办理备案、报送资料、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国税发〔2008〕120号及国税函〔2009〕50号两个文件的规定,劳务所得必须要在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行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要看中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哪个局征管的,就在哪个局申报缴纳.
5、另请详细参阅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及"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两个重要文件.
支付境外佣金需扣缴哪几种税?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
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