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程序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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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行看 到我 国法 院在多数 的时候也 是采 用形式 审查认 定 事实 的 ,只要 当事人 提 供 的证 据 在形式 上是 真实 的 ,就 会被 法庭采 纳 。与公 司登记 机关 一样 ,法 院更看 重 的是形 式上 的证 据 ,更 多 的是 考虑 程序上 的正 义 ,至于 实质上 的正 义 ,限于条 件 ,目前还 是 比较难 有独 立于 形 式主 义上 的实质 正义 ,但形 式上 的正 义却 可独 立 于实 质上 的正义 ,这是 目前 法制 的基 本 状 况 , 无 论你 承认 与否 ,程序 正 义 几乎 是各 类 机 关 工 作 的核 心 原 则 ,当 事人 的合 法 权 益 因 ( 争议 的 ) 对 方机 巧而 招致 损失 时 ,如果提 出要求 公权 机关 承担 责任 时 ,他 们会 以手续 完备 、文件 齐全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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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的理 由,故没有支持公司其他股东在股份转让中的优先权。
还有一 个郑 州 的公 司也 有类 似 的情况 ,该公 司几个 股东 发现 自己拥 有 的价值 数千万 的股 份被 转 让 了 ,他 们觉 得是 天方夜 谭②, 自己根本 不知 道 ,股份 怎 么就 被转 让 了? 于是 去公 司查 账 ,公 司冷 冰冰地 说是 你 自己转让 股份 的 ,这是你 自己的事 ,与本 公 司无关 。该人 说我 一直是 公 司的股 东 ,我 的股 份登 记在公 司账 册 中 ,查 一查账 不就 清楚 了 吗?但公 司 回应 道 :你 已不是本 公 司的股
股份 转让 争议 涉及股 份存 续安 全 、股东财 产利 益安 全 的问题 ,股份里 包含 的是 股权 ,股权 包
括参 与权 和财 产权 ,当股 份转 让后 ,权利 人参 与公 司治理 的权利 和 财 产权 利 也 随之 转 移 ,所 以 , 当事人 的股权 争议 实 际上 是 财 产权 的争 议 ,如 果 股份 转 让 发 生股 东不 承 认 的 争议 ,问题 出在 哪 里 ?这个 争议 是不是 可 以避免 的 ?
[ 关键 词 ]股份转让 公司决议 变更登记 现场公证 [ 中图分 类号 ]D2.9 [ 9221 文献 标识 码 ]A [ 章编 号 ]1 0 14 (02 3 02 0 文 0 — 1X 21)0 — 27—7 0
一
、
股 份 的 擅 自转 让 已构 成 财产 安 全 的 重 大 隐 患
广 东某 铝 型材有 限公 司 的法 人代 表 欧某 拥 有公 司 2 % 股 权 ,刘 某 、梁 某 、李 某 三 位 股 东拥 5
股权 转让 合 同 。为此 ,受让 股份 方 的 区先生 以该 铝 型 材公 司及 五个 股 东 为 被告 ,于 2 0 0 9年 8月
1 3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 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定 《 股权转让 ( 预备)协议》成立并生效 ,
判决 铝 型材公 司五 股 东于本 判决 发生 法 律效力 之 日起 十 日内将 公 司 的股权 过 户 给 区先 生 ,刘 某 、 梁某 、李 某 等股东 不 服 ,上 诉 于佛 山 市 中 院 ,佛 山 中院 维 持 了一 审判 决 。 案 的一 审 和 二 审法 此 院都 认为 《 权转 让 ( 股 预备 )协 议》 有效 ,认 定 没有 股 东 签字 和 股 东会 决 议 也 不影 响 股 份转 让 的有 效性 ,虽 然该 铝 型材公 司的股东 认 为股份 转让 的价 格 不合理 ,但 不 构 成 《 股权 转 让 ( 预备 )
东 了 ,外人 不能查 阅公 司的账册 。几 个权 利人很 气愤 ,要求 公 司告诉他 是谁 转让 他 的股权 的 ,但
公 司置之 不理 。他们 就 到公 司登记机 关查 阅股 份转让 的登 记情况 ,发 现登 记文件 不是 他们 的亲笔 签名 ,于是就要 求登 记机关 撤 销股份 转让 的变 更登记 ,但 被拒绝 了。接着 听从工 商局 的建议 起诉 到法 院请求 保 护他 的股权 ,但 是作 为被告 的公 司和受 让股 份 的股 东拿 出股 东会决 议 同意进 行股权
转让的条件 ;在工 商局对股份转 让变更登 记 申请时须 由权利人亲 自进行 ;对股份转让提供 一份标 准事 项的指引文件 ,减 少当事人犯错误 的机会 ;在 股份 转让 变更登记 中规定强制公证 的程序 ,公 司登记机
关 对 超 过 一 定 金 额 的股 份 转 让 可 以要 求 申请人 委托 公 证 处 到 现 场 公 证 。
签署了 《 股权转让 ( 预备 )协议》 ,以 55 万元低价转让公司全部股份 。其他股东觉得欧某 的 00
做 法不 可思 议 ,董事 会 只授权 股权 转让 洽谈 ,没有授 权股 权转 让协 议 的签署 ,几位 股 东对企 业 的 资 产状 况进 行 了粗 略评估 ,发 现企业 净 资产 状况 良好 ,特 别是 土地 升值 幅度 很大 ,无论 怎 么计算 公 司净 资产 也不应 该低 于 1 .3亿 元 ,股 东不 同 意追认 《 权转 让 ( 股 预备 )协 议 》 和 签订 正 式 的
广 东社会 科 学
2 1 第 3期 0 2年
股 份 转 让 程 序 的 法律 问 题研 究
管 晓峰
[ 提 要 ]现行的公司变更登记制度不能对 申请人的意思表示真伪进行 实质审查,法院多从保护交
易结果的 角度裁判争议 。为更好地解 决争议 ,应 当设置四个方面的救济措施 :在公 司章 程 中规 定股份
变更的决议 、有原告 的亲笔签字的股份转让合同、放弃优先受让 的声明、以及工商管理局的股份
变更 登记 等文 件 ,证 明原 告 的股份 已经合 法转 让 ,原 告再 要求返 还股 份没 有法律 依据 ,要 求驳 回 原 告 的诉 讼请 求 ,法 院看 到被 告 的证 据 充分 ,也就认 为 被告有 理 ,遂判原 告败诉 。
有公 司 6 % 的股份 ,但 他们 却无 力 阻止 欧某 一 意孤 行 的股权 转 让 行 为 。20 5 09年 6月 4 日的股 东 大会上 ,总经理 欧某 向其 他几 位股 东说 有人 愿 意 出资收 购公 司股 份 ,几 位股 东认 为 ,既然有 人要 买 公 司 ,也 不妨 先谈 一谈 ,为此全 体 股东作 出董事会 决议 ,就某公 司股 权转 让 给第 三 方之事 宜委 托 欧某 与买 家洽谈 ,20 0 9年 6月 2 2日,欧某 未告 知 其他 股 东并 未 经其 他 股东 同意 ,即与 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