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打击防范_小金库_诱发职务犯罪问题_刘少夫
“小金库”产生原因及治理措施
“小金库”产生原因及治理措施作者:陈朝军王春英来源:《科技视界》 2013年第25期陈朝军王春英(阳谷黄河河务局,山东阳谷 252300)0 引言“小金库”也叫“账外账”,即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在某些方面,它已经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
1 “小金库”特点及形式其特点表现为:一是数目不公开,事项不公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二是账目管理比较混乱,有的甚至不设账,发生的财务开支行为均以白条顶库的方式进行。
三是开支不符合规定,凡是掌握“小金库”主导权的领导的一切开支都可以在“小金库”中报销使用。
四是截留单位正常收入,该上缴国库或纳入预算使用的,没有按照规定办理,通过隐藏收入、虚报冒领等手段,把应纳入法定帐管理的资金转移到帐外,搞资金体外循环,建账外账。
“小金库”主要有七种表现形式: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2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小金库”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从主观上讲,主要领导有设置“小金库”的意向,觉得使用“小金库”资金比较方便,没有约束。
有的单位领导甚至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幌子,私设“小金库”。
认为利用这种渠道给职工发福利、发资金即使是错误的,但由于发给了职工,也没有多大问题。
二是单位监督形同虚设。
单位的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一方面,可能对“小金库”现象不了解;另一方面,即使了解,由于没有群众揭发,也故作不知道。
如有的单位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有的单位长期对固定资产不盘点和清理,资产效率低,对不该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理不公开,但是单位的监督部门对此不予强行制止。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3.31•【文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贪污贿赂罪正文关于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各中管企业、各中管高校监察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纪发〔2021〕6号),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严肃查处行贿,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现予印发,供参考借鉴。
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司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查办行贿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加大财产刑运用和追赃挽损力度,切实有效预防行贿犯罪,推动反腐败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31日山东薛某某行贿、串通投标案【关键词】行贿串通投标数罪并罚监检配合社会治理【要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查处力度,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要准确适用法律,对以行贿犯罪手段开路进行串通投标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专项整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基本案情】被告人薛某某,男,197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某某路XX号。
2014年8月,山东省沂水县财政局对沂水县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被告人薛某某与四川虹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负责人刘某某(已判决),伙同沂水县财政局原副局长丁某某(已判决),通过协调评审专家修改分数、与其他投标公司围标等方式串通投标,后四川虹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9000余万元,严重损害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
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
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小金库”是指在单位财务以外另设账目的公款。
“小金库”一词的权威正式解释,源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国办发…1995‟29号):“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近几年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较为突出,屡禁不止,不仅造成了国家和单位收入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由于“小金库”属于帐外帐,具有发现难、查处难、涉及单位或单位内设机构或其负责人等方方面面的利益。
一、“小金库”的特点1、“小金库”的普遍性。
从近几年全国查办的案件中发现的“小金库”,行政机关(部门)有,事业单位有,企业单位有,各类团体、临时机构也有。
不少单位是“两本帐”、“多本帐”,有的在经营创收中收入不入帐或入“另册”,脱离财务监督;有的截留挪用各种应上缴经费;有的把该收上来的经费留在下属单位(部门)作为“私房钱”;有的编大计划、造假预算,编假合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虚假冒领,把报回来的预算经费打入“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等等。
2、“小金库”的分散性、多样性。
有的单位(部门)为了小团体利益,将单位内部划小核算单位,通过多头开设银行帐户,把本应该作为单位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资金,分散核算,以多本帐作掩盖,借此逃避监督;有的是投李报桃,把经费以合法名义拨到所属单位,公私不分,“小金库”成了小集体或某些个人的钱包。
3、“小金库”手段的隐蔽性。
“小金库”是帐外帐,有的只有单位(部门)领导或少数几个人知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诡秘性特点。
有的“小金库”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但在财务手续上却留有后路,使上级在检查时不易抓住把柄,待某项专门检查结束后,这部分资金又成了单位(部门)名副其实的“小金库”。
“小金库”治理与防范
“小金库”治理与防范一、学习“小金库”治理与防范的必要性1.小金库产生的原因从宏观上看,社会经济环境和秩序存在的某些紊乱现象,或多或少对经济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从微观情况看,促使“小金库”存在、泛滥,起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单位(部门)领导授意或默许。
这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2)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
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
(3)制度不健全,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制约滞后,经常性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
(4)现行的财经法规、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2.小金库现状及治理情况从1998年到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含挤占挪用)金额1406亿元。
近年来的审计结果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小金库”的易发区已不再限于工商企业28%,高发区慢慢向行政事业单位延伸,52%特别是在少数权力部门。
金融机构18%和垄断行业及其二级以下预算单位中,设置“小金库”的现象更为突出。
2003年某省审计时发现,全省99家公安机关设置的“小金库”金额达2367万元。
某省审计厅对省属46所高校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约有80%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小金库”问题。
2004年,审计署对某市所属10家医院进行年度审计时发现,各家医院均设有“小金库”。
2006年,财政监督检查机关仅对某银行6家分行及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就查出“小金库”6.74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三次次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专项治理“小金库”行动,一次是1989年,第二次是1995年,最近一次是2009年。
3.“小金库”危害“小金库”虽“小”,但危害极大,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公款沦为“私房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1)“小金库”害国。
(2)“小金库”害人。
(3)“小金库”害己。
据某省检察机关抽样调查,该省有63%的贪污案件都涉及到“小金库”,贿赂案件中的42%行贿款项也来自于“小金库”。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一、引言小金库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内部存在的非正常账户,通常用于存放公款、私款或其他非法资金。
小金库的存在严重侵蚀了组织的财务纪律,增加了腐败风险,损害了组织的形象和利益。
为了加强对小金库的监管和管理,制定一套专项检查方案十分必要。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的目的和意义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组织内小金库的情况,发现并解决小金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组织的财务纪律,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
通过专项检查,可以有效遏制小金库的滋生和扩大,保障组织的财务安全和利益。
三、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的内容3.1 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内所有小金库。
3.2 检查范围检查范围包括小金库的设立、管理、使用情况等。
3.3 检查内容1.小金库设立情况的检查–检查小金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小金库的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检查小金库的账户开户手续是否规范,账户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2.小金库管理情况的检查–检查小金库的存取款记录,核对账目是否清晰完整。
–检查小金库的资金流向,追踪资金的使用情况。
–检查小金库的资金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小金库使用情况的检查–检查小金库的使用用途和金额,核实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检查小金库的使用记录,核对使用情况与记录是否一致。
–检查小金库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
4.小金库监管情况的检查–检查小金库的监管措施和制度,评估监管措施的有效性。
–检查小金库的监督管理机构,评估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小金库的监督管理记录,核对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4 检查方法1.文件资料检查:查阅小金库相关的文件资料,如设立文件、账户开户手续、存取款记录等。
2.现场检查:对小金库进行实地检查,核对小金库的存取款记录和使用情况。
3.调查访问:对小金库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访问,了解小金库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和依据本次小金库专项检查旨在发现和纠正单位内部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行为,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对小金库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检查范围为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下属单位,重点针对存在小金库可能性较大的部门和单位。
检查对象为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本次检查自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共计一个月。
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公司将组织专门小组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内容和方法1.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公款、私存私放、账外收支等情况。
同时,对小金库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使用范围、金额、频率等。
2.检查方法: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员工访谈等方式进行。
对各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详细审查,同时对相关凭证、合同等进行核实。
对疑似存在小金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重点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五、检查人员和组织本次检查由公司领导班子牵头,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检查纪律和要求1.检查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
2.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礼品等,不得在检查工作中谋取私利。
3.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财务信息。
4.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
如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5.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检查结束后,财务部门应汇总检查结果,撰写专项检查报告,报请公司领导班子审阅并通报全公司。
小金库整改措施范文
小金库整改措施范文近年来,小金库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给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小金库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整改和治理。
下面将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一、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1.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加强对小金库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
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全面联动的执法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审计,定期随机抽查和深度审计。
通过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从根本上减少小金库的存在。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1.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在制度上遏制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资金运作过程的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
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小金库问题的产生。
三、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1.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抵制小金库的意识。
2.加强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高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确保机构内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增强公众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和警惕。
通过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向公众普及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性,提醒公众合法维权和防范小金库的风险。
四、加强信息技术支持1.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对资金流动和账务的监控和管理。
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的监管,防范小金库问题在新兴金融领域的扩散。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测和控制,阻止小金库问题的新形态。
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资金性质的认定_兼议_小金库_资金的性质_王国勤 (1)
◆经济与法问题是“资金”是否和“小金库”资金是同一概念?将所有“小金库”资金一概认定为公款理由是否充分?根据《刑法》的规定,“财产”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财产,一类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根据《物权法》关于财产所有权的规定,“财产”从性质上分为国家所有的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私人所有的财产三类。
刑法和民法关于财产分类不尽相同,但是本质上是融贯的,只是刑法更倾向于关注资金的实际控制状态即民法上物的占有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占有意思不要求必须是具体的支配意思,抽象的、概括的意思即可以,也不要求持续不断的显示,只要占有人没有放弃该物的意思,就可以认定存在潜在的占有意思,因为事实占有本身就已具有公示意义,而“占有的意思在认定占有时只是起着补充作用而已”。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资金性质便可确定某笔资金属于“公共财产”还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二、资金性质的实质判断就是在司法权力依法介入下对上述资金实然占有状态背后的应然情况进行判断的标准,对资金应然状态的判断应注意:(1)通过形式判断已经确定资金实际占有状态,但是并不意味着该笔资金的产生就存在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就应该存在,所以公权力介入后首先应该确定该笔资金是否确实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依据,是否应该存在,主要是指是否确实存在民法上产生资金的民事法律行为;(2)事实占有状态明确但是却不应该存在的资金,需进一步确定资金的存在是否有公权力的因素、其产生行为是否其本意就是形式判断并不仅仅是“形式”意义而是具有实质意义的,这也为本文资金归属性质判断的实质意义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司法实践中将涉案资金认定为“小金库”资金,有违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定犯罪必须先考虑刑法的规定,然后才审视现实中的某种行为或事实是否属于符合刑法的规定,其要求司法机关总是被动的,只有发现某种行为或事实属于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时才适用刑法。
如果事先随意确定各种行为或事实的性质,再拿来与刑法相对照,司法实践中就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些司法人员意欲认定某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为受贿行为时,他便可以作如下推理:某行为是受贿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受贿罪,所以该行为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反之亦然,当其不愿将某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为受贿时,他便可以作如下推理:某国家公职人员实际控制的是“小金库”资金,其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和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小金库”的概念,私设小金库不构成犯罪,使用“小金库”的资金也不构成犯罪。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监察部(已撤销),审计署,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4.23•【文号】中纪发[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4.23•【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境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
摘要:
一、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的背景和目的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三、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四、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步骤和流程
五、小金库专项检查的成果和效果
正文:
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是我国为了加强对小金库管理的措施之一,旨在规范小金库的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小金库专项检查方案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金库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由于小金库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为了加强对小金库的管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小金库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小金库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范围涵盖所有设有小金库的单位。
三、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小金库专项检查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检查的时间安排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步骤和流程
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自查、抽查、整改等环节。
首先,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然后,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最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11.29•【文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实践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在节约司法资源、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刑事司法政策,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深化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确保依法、充分、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姜某故意伤害案等5件案例作为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现印发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借鉴。
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依法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要主动加强对本批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结合案例深入思考、全面把握准确适用的具体方法,切实提高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案件的能力水平。
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充分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大力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双向衔接,共同做好不捕不诉后的依法监管、行政处罚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
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几点思考私设“小金库”案件是一种常见的腐败行为,指的是官员或员工私自设立的用于收受贿赂或挪用公款的非法账户。
这类案件对于打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对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进行思考。
首先,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私设“小金库”案件涉及到利用职权便利进行非法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应加大对地方立法的指导,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立法机关的作用,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类腐败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为寻找、查办与打击私设“小金库”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其次,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
监督是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关键环节。
政府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监察机构和制度。
加大对公职人员财产的监测,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规定公职人员需申报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以及所有可能涉及的金融账户。
此外,要进一步增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内部审批制度,压实部门领导责任,防止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发生。
第三,加强教育和培训。
私设“小金库”案件往往是在职权滥用与道德堕落的背景下滋生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教育与职业道德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公职人员的道德底线,强化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提高公职人员自我约束的意识。
第四,加大惩治力度。
私设“小金库”案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惩治力度。
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起严密的打击机制,严肃查处涉案人员,通过司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
对于查办私设“小金库”案件的成果也要及时向公众公布,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
私设“小金库”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有出现,跨国腐败现象也日益严重,因此,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腐败行为,共同维护国际反腐败的合作机制,形成打击私设“小金库”案件的合力。
浅谈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
浅谈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更好地打击职务犯罪,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职务犯罪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的措施。
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既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目前,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职务犯罪的发现和打击力度有了明显的增强。
然而,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职务犯罪的手法日趋隐蔽化,侦查工作的难度加大。
其次,职务犯罪往往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工作不畅,无法形成合力。
再次,由于职务犯罪案件多发于基层,人力物力不足,导致侦查工作难以开展。
最后,对于一些涉及外逃腐败分子的案件,国际协作机制不够完善,难以追逃追赃。
推进反腐败工作,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妨碍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推进反腐败工作,可以恢复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
其次,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可以加强协调力量,形成合力。
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可以提高职务犯罪的侦查效率,更好地打击职务犯罪。
再次,完善国际协作机制可以加强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赃追逃工作,防止他们将不义之财转移至他国。
总之,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当根据职务犯罪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侦查效率,更好地打击职务犯罪。
只有不断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公安局开展小金库等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活动方案
公安局开展小金库等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遏制违纪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小金库等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小金库等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重点检查财务管理、公款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为: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公款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公务接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等问题。
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制度建设针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机制。
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款使用、公务接待等规定,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
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同时,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树立良好风气。
六、监督执纪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
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查巡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对重点问题线索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反映问题线索。
通过典型案例谈职务犯罪的预防
通过典型案例谈职务犯罪的预防
刘忠军
【期刊名称】《活力》
【年(卷),期】2007(000)008
【摘要】2007年5月31日,我院侦查部门对双丰林业局原教育经费会计樊某某贪污犯罪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为了查明发案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我科经检察长批准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过程,对该案作了专门的情况调查和分析。
【总页数】1页(P104)
【作者】刘忠军
【作者单位】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93
【相关文献】
1.从内部审计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 [J], 胡永亮
2.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以中纪委监察部通报的521件典型案例为样本[J], 师晓东
3.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研究——以中纪委监察部通报的521件典型案例为样本[J], 师晓东;
4.健全机制严格程序预防腐败——谈预防职务犯罪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J], 张大安
5.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女性公职人员职务犯罪预防
——基于广东省4例典型案例研究 [J], 刘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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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 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
惩防并举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
检察长何小敏
刘志锋
【期刊名称】《人民政坛》
【年(卷),期】2006()9
【摘要】近些年,职务犯罪呈现新特点,手段更隐蔽、更智能化,窝案、串案居多,涉案人员位高权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
【总页数】2页(P20-21)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副检察长;福建省;预防;并举;源头;法律监督机关;涉案人员;党和政府
【作者】刘志锋
【作者单位】《人民论坛》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3
【相关文献】
1.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大力惩防涉农职务犯罪 [J], 张楠
2.广西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两个月立查3件4人涉民生案件惩防并举注重做好职务犯
罪预防工作 [J], 杨小龙;蓝波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注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J], 无
4.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J], 李繁荣
5.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J], 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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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猖獗及其治理的法律路径
“小金库”猖獗及其治理的法律路径
韩映新;刘兴成
【期刊名称】《法人》
【年(卷),期】2009(000)010
【摘要】“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问题是长期形成的一个顽疾,唯有依法治理,才能在根本上消除“小金库”现象。
【总页数】3页(P32-34)
【作者】韩映新;刘兴成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6
【相关文献】
1."小金库"猖獗及其治理的法律路径
2.基于法律角度的“小金库”治理研究
3.广泛宣传综合治理打好“小金库”专项治强的人民战争——访海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财政厅副厅长麦正华
4.严把“小金库”治理“第一关”——访黑龙江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黑龙江省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刘玉德
5.“小金库”成因浅析及其治理建议——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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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14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动员部署。
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自查自纠。
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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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单位、 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意 识, 促使其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 使人们充分认识到 “小金库” 存在 的危害性, 认识到 “小金库” 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鼓励群众对 “小金 库” 现象进行举报; 帮助广大职工和群众学法懂法法用法, 学会运 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权。 2. 加强制度化建设, 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 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的内外审查力度, 严格管理预算外收 入, 增强经费的使用透明度, 从源头上斩断 “小金库” 的资金来源, 防范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关部门要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 度漏洞入手, 有针对性的制定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严格 的财务制度, 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 防止出现 “帐外帐” 。 3. 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活动, 标本兼治。 对 “小金库” 牵出的 职务犯罪线索, 检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 从法律和制度上巩固 专项治理的成果。在专项治理 “小金库” 的工作中, 对屡禁不止、 运用“小金库”肆意挥霍国家钱财的个人和单位, 要从快从重处 理。根据中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治理 “小金库” 专项治 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设计 “悬赏” 制度, 调动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积 极性, 严厉打击私设 “小金库” 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 建议在财 政收入中扩大各单位留存比重, 使单位有能自主使用的经费, 促 使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申报真实经营收入, 主动申报纳税。此外,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案件多发单位的 领导进行警示教育, 积极预防 “小金库” 引发的职务犯罪。
“小金库” 是指违反财政类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没有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和支出的登记管理, 用于存放财政资金或 业务收入而私自设立的没有他人监管的资金帐户。 “小金库” 的资金来源多样化, 有的是故意截留的财政资金, 有的是业务和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收益, 有的是业务中得到的回扣 和礼金, 有的是罚款, 有的是利用做假帐套取的。 “小金库” 的资 金流向也 “多渠道” , 有的是领导私分或单位员工私分, 有的多用 于发放各种奖金和补贴, 有的用于报销通讯费、 交通费、 招待费等 开支, 有的用于没有审批的基础建设项目, 有的用于购买计划外 的车辆、 电脑或办公用品。 事实证明, “小金库” 的存在和使用对正常的财政收支是一种 干扰, 容易沦为贪官敛财的重要途径, 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是贪官 给人小利、 实现拉拢人心、 非法牟利的重要工具。 近年来, 检察机 关查处的挪用公款、 私分国有资产、 贪污、 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中, 不少都涉及 “小金库” 的运作。 “小金库” 腐败有可能涉及的罪 名有贪污、 职务侵占、 挪用资金、 挪用公款、 行贿、 对单位行贿、 单 位行贿、 私分国有资产、 私分罚没财物和隐匿、 故意毁坏会计凭 证、 会计帐薄、 财务会计报告等。 据不完全统计, 近三年来, 广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 案件中, 因 “小金库” 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 56 件 62 人, 涉及贪污、 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多个罪名,涉案金额高达 2000 多万 元, 副处级以上要案 19 件 21 人。 如何有效打击防范 “小金库” 诱 发的职务犯罪, 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流失, 维护良好的社会 风气, 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 要课题。 一、 “小金库” 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 “小金库” 的设立有深厚的思想意识根源。由于一些地区 财政资金缺乏, 一些单位接待任务多, 一些部门收入渠道多, 导致 一些单位的有设立一个 “小金库” 的需求, 以方便 “消化” 需要报销 的帐目或自由控制资金的使用。 于是, 一些部门领导的思想意识 异化, 法律意识淡薄, 权力欲望膨胀, 企图通过设立 “小金库的” 形 式, 形成一个不受监督制约的 “灰色地带” 。 2. “小金库”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数额巨大, 作案时间 长。设立“小金库”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中, 从犯罪嫌疑人私设
2012 ・ 11 (下)
件, 另外还有许多公安教师和领导的个人资料和工作经历, 这就 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在具有擅于沟通和处理事物的能力同时, 做好 对档案的保密工作。既要管理好档案, 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又要 和查、 借阅档案的人员沟通好, 以便做到各取所需。 四、 公安院校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素质 随着社会逐渐步入信息化时代, 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逐 渐的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的要求上已 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有的档案管理受到了现代化信息管理模 式的冲击和挑战。因此一个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也 面临着新的要求和变革, 需要对自己的能力的培养有一个全新的 面貌。 (一)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当的计算机、 外语水平 档案管理人员在现代化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中, 能熟练运用 计算机的理论和网络管理的基本知识, 这一要求明确档案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计算机、 英语、 和网络知识等基础综合素质。只有掌 握了这些基本的知识, 才能更快、 更好地为开发现代化的档案管 理奠定基础。在利用网络资源和查阅外文资料的时候也可以利 用到这些知识, 还有进行整理档案的时候, 也需要有外语知识作 为基础。 (二)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 社会需要不断的进步就, 同时也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 当 今的时代是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 知识的更新换代一日千里。 因 此, 公安院校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树立起全新的学习观念, 从各方 面提升和培养自己的能力, 不断地学习新技术, 掌握更多的专业 知识, 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把传统的 档案管理与现代化管理理论相结合, 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
◆管理视野
2012 ・ 11 (下)
检察机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何打击防范 “小金库” 诱发职 务犯罪问题
刘少夫
摘
文
勇
要 “小金库” 既是滋生腐败和产生经济犯罪的重要基地, 检察机关应当采取有效举措打击防范 “小金库” 诱发的职务
犯罪。本文分析了 “小金库” 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 提出了如何打击防范 “小金库” 诱发职务犯罪案件的对策 和建议。 关键词 小金库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92(2012)11-200-02 “小金库” 到被查处, 时间跨度 3-5 年, 大多数贪污、 私分或挪用 3 次以上, 涉及金额大, 其中 10-100 万元案件 27 件, 占 48%, 100 万 元以上的 14 件, 占 23%。 如 2007 年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查处的 广电系统集体腐败系列案中, 犯罪嫌疑人韩某某、 郭某某、 何某某 等人以虚开发票形式共同侵吞公款, 数额高达 480 多万元, 犯罪 过程历时 3 年多。 3. 涉案单位点多面广, 具有普遍性。 私设 “小金库” 现象不但 在一些国有企业存在, 而且在一些学校等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的 存在。 有的单位不仅内部设立了 “小金库” , 而且下属单位如子公 司、 科、 队、 所也层层私设 “小金库” 。 如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办理 的某港口机械实业总公司黎祁某某、 陈某某等人贪污案中, 犯罪 嫌疑人分别在总公司及子公司都设立 “小金库” , 私分账外公款 59 万余元。 4. 作案手段狡猾, 具有隐蔽性。一般来说, “小金库” 均为单 位的主要领导授意或授权设立, 掌控 “小金库” 资金使用的是单位 的主要领导或财务人员。涉及 “小金库” 使用的人员往往具有共 同的利用, 案发后很难从他们身上突破口供和其他证据。 手段具 体表现为: 做账外账, 做假账或干脆不做账, 由单位领导之间或主 要领导与财务人员共同操作, 经集体讨论以发放职工加班费、 奖 金、 福利费等形式集体贪污、 挪用、 私分国有资产, 或者领导私自 截留款项, 贪污、 挪用公款。 5. 窝案串案多, 具有团伙性。 “小金库” 的设立往往得到单位 或部门 “一把手” 的同意、 默许, 并逐渐由主要领导、 财务人员等极 少数相互勾结发展到单位领导集体与财务人员串通一气, 共同贪 污、 受贿、 挪用, 或者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分发奖金、 福利等名义 进行私分, 实现利益均占、 风险共担, 因此该类案件窝案串案多。 如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办理广电系统窝案中, 电台正副职共同商 定, 领导班子成员默契配合, 共同受贿、 共同贪污、 共同私分国有 资产, 使民主决策、 廉政制度沦为摆设。 二、 “小金库” 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分析 1. 单位领导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生活腐化。 有的领导或财 务人员视 “小金库” 为自己的个人钱包, 一有需要就随意从 “小金 库” 提取资金; 有的领导认为设立 “小金库” 使用资金方便, 手续简 单, 且款项来源于单位、 使用于单位, 造福职工, 合情合理, 没有意 (下转第 202 页) 作者简介: 刘少夫,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文勇,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 D926.3
◆管理视野
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每一位档案管理工作者所应必须具备的。 每一个小的工作环节做到一丝不苟,整个工作质量就不会出问 题, 工作质量保证了, 单位利益就不会受到损失。 三、 公安院校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能力素质 (一)首先要精于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 一个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仅仅要钻研透自己本专业的知 识, 还要在工作实践中掌握各种管理技能, 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 提高自己的工作的能力。 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广, 管 理人员应广泛学习相关知识, 在重点学习 《档案学概论》 、 《档案管 理学》 、 《科技档案管理学》 、 《档案分类学》 、 《档案目录学》 等理论 知识的基础上, 应注意加强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 熟练地掌握各 项工作技能。 这些内容都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的, 是构成档案 管理体系的重要理论知识。 (二)其次管理人员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储备 档案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而分类处理是以档案的内容进 行区分的, 档案内容来自各方面, 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 对于分类 和管理就无从谈起了。档案管理工作者需要对各类档案涉及的 主要方面至少有个大概了解, 这样才能快速实现对档案分类的处 理。 此外,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 在各门学科相互渗透的今天, 相关 的文字编辑也是少不了的工作内容, 因此, 管理人员还要具备一 定的语言基础和写作能力, 才能更好地胜任档案管理工作。 (三)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高校档案管理的服务对象涉及领导、 老师、 学生, 在实际工作 中会经常与他人沟通交流以及询问档案工作的相关问题。档案 管理部门是一个集很多内容为一体的部门, 同时也是一个严密性 较强的部门。公安院校的档案涉及很多重要资料文献和红头文 (上接第 200 页) 识到私设 “小金库” 的危害性与违法性。 2. “小金库” 设立日趋隐蔽, 查处难度大。 现阶段, 私设 “小金 库” 的方式从做账外账、 做假账发展到将账外资金存放于管理人 员家中或个人银行账户, 隐蔽性增加, 给案件查处带来较大困难。 特别是当 “小金库” 具有为集体成员谋利的性质时, 由于有着深厚 的群众基础, 设立 “小金库” 的领导往往为本单位员工所称赞和拥 护, 查处时容易引起该集体内部成员的抵触情绪, 不利于调查取 证。 3. 法律制度不健全, 监督力度不足。 虽然私设 “小金库” 已被 国家明令禁止, 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对 “小金 库” 行为进行查处或惩罚, 也暂未有较为明确的处理标准和办法, 使审计、 税收等监管部门无法监督到位, 这就使得一些单位或个 人有恃无恐,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 “小金库” 风气的盛行。 三、 打击防范 “小金库” 诱发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和对策 检察机关要认真分析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例, 积极发挥打 击、 保护、 监督职能, 在日常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 注重结合 “小 金库” 违法犯罪问题, 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 利 用检察建议等手段帮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 加大对涉 “小金库” 违 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以 “打” 促 “建” , 努力减少 “小金库” 违法犯罪 现象。 1. 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 筑牢防线。加强党性和党纪教育, 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权力观和利益观, 明辨是非, 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