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监督与协管

合集下载

基层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基层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有关“基层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
基层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

有关“基层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当地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
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如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

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5.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

同时,基层卫生机构还需要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合作关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需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州里、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孙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办理“健康合格证明”。

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局,并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共同。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院1-4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8篇

卫生院1-4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8篇

卫生院1-4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8篇第1篇示例:卫生院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确保卫生院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的重要工作。

我院在过去的一年中,不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提升卫生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医疗风险,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就我院1-4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加强医疗卫生设施设备管理1. 对卫生院各类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提高医疗服务的稳定性和可信度。

2. 定期检查卫生院的用水、用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卫生情况,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二、加强医疗卫生环境卫生管理1. 严格执行卫生院环境卫生标准,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院环境整洁干净。

2. 定期对卫生院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改善,确保医疗环境卫生安全。

三、加强医疗废物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要求,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2. 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规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监督,确保医疗质量稳定可靠。

2. 加强医疗质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医疗质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1. 加强对医疗安全相关制度的建设,健全医疗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2. 定期进行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我院在1-4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医疗设备的定期维护不够及时、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不够严格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部门与各位同仁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要求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章
卫生监督协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设置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 并挂 牌。 2、设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挂“卫生监督协管科” 牌。 3、交通工具:根据辖区管理区域范围、工作量配备必要交通工 具。 4、设备配备: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1台、电话1部,配 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及文件档案柜等。 5、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现 场快速检测与标本采送样设备。

(三)人员配备要求: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有条件的 地区可以建立专职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 划。 村卫生室应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承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由辖 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中聘用 。
(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 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学校卫生服务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为建立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加强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分片包干,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辖区内联合检查、巡查或对口检查。

(三)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和指导,做好巡查和指导记录。

在开展巡查和指导时,应出示相应证件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六)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规定范围内,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协助调查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开展对本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并制作检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督单位的违法行为,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查处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定期的监督、监测工作。

(四)协助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接受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委托,代为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

(五)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和会议。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的要求,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卫生监督协管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卫生监督协管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卫生
监督协管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卫监督秘[2011]60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9.19
【实施日期】2011.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通知
(卫监督秘〔2011〕600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按照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要求,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重要意义
卫生监督协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新增项目,项目的实施是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
设的有力举措,对于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特别是要选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包括卫生监督检查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实施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篇

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篇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本站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3篇,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 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1篇今年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攻坚年,为更好地巩固我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量建设,提高基层监督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平安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究竟,掩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平安及卫生学问的宣扬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

2.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食源性疾病、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方案生育的基本状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日常监督掩盖率达100%。

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气构、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落实防控措施,准时上报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

3.按要求完成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于每个季度完成一次巡查任务,准时通过手机终端"卫监助手'上传巡查作息,同时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上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县城区内的监管对象由县卫监局监督员准时完成巡查任务并上报。

"卫监助手'上报巡查作息有"准时率'、"上报率'均达100%。

4.对辖区内的投诉、举报案件,准时受理登记、调查核实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报告,乐观帮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案率达100%。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卫生监督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协作管理关系,以共同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卫生安全的保障。

为了确保协管工作的有效进行,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1.卫生监督协管的范围:协管管理适用于涉及卫生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

2.卫生监督协管的原则:协管工作应坚持法治原则、公平公正原则、风险管理原则和科学监管原则。

3.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包括卫生监督信息共享、卫生监督执法协作、卫生监督培训与评估、卫生监督执法案件移交等。

4.卫生监督协管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卫生监督部门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派驻监督员、共享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协管合作。

5.卫生监督协管的机制:建立协管工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协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卫生监督协管的权责: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协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部门或单位按照协议和任务完成协管工作。

7.卫生监督协管的奖惩措施:对于积极参与和落实协管工作的部门或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对于未能履行协管职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是《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卫生监督协管的实施,可以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卫生安全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来宾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行方案为贯彻贯彻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筹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增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渐均等化旳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动我市规范实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措施》《公共场合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旳告知》(桂卫办〔〕85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旳任务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旳,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强化农村卫生监管,实现卫生监督旳城乡全覆盖。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定进行协管服务并建立档案登记,协管覆盖率达90%,;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管理制度;使用统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逻登记表,;及时收集上报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或线索,涉及职业卫生征询指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90%。

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逻每月不少于1次数。

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避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员收集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报告旳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信息,及时上报本地疾病避免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征询指引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也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旳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旳职业病防治征询、指引,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导致危害或也许导致危害旳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本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调查。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逻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都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逻,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督促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导致或也许导致危害旳信息,及时报告本地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6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6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6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1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

医疗安全制度
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完 善的医疗安全制度,并对 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医疗纠纷处理
监督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 的处理情况,确保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行妥善处理。
03
医疗机构监督流程
事先申请与报备
01
医疗机构需提前向卫生监督协管 部门提交申请,说明监督检查的 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按 照要求报备相关资料。
医疗人员资质监督
医师执业资格
01
核实医师是否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确保其具备从事医疗
活动的资格。
医疗技术人员岗位培训
02
监督医疗技术人员是否完成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提高医
疗技术水平。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03
确保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保障患者安全。
医疗设备与环境监督
医疗设备配置
检查医疗机构的设备配置是否符 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性
详细描述
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卫生监督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该医院 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如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未履行告知义务等。经过调查取证, 卫生监督部门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并依法对涉事医院进行了处罚,同时要求医院加
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三: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整治
卫生法律法规等。
卫生监督协管具有广泛的社会参 与性和群众性,对于提高公共卫 生意识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具有重
要作用。
医疗机构监督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其服务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
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机构监督是卫生监督协管的重要内 容之一,通过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和 专项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机 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疗质量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制度一、制定和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创造条件。

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以及项目实施方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宣传指导工作,参与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例会和专题培训学习;加强宣传教育与信息收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室设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分级具体实施,履行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职责。

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是实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其负责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镇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县卫生健康局从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中聘用。

镇卫生院按照工作需要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

五、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具体承担各自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季度考核,镇卫生院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七、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镇卫生院负责。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报县卫生健康局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乡镇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病、食源性疾病、计划生育、非法行医(采供血)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协管对象的日常监督巡察和季度巡察。

三、开展本镇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1、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巡查(访)、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宣传指导以及调查处置等。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对象是什么?
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对象是辖区内的各类学校、二次供水(水箱)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与非法计生服务提供者。

通过对工作对象行为的规范来服务于辖区内的居民。

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
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丹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状分析

丹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状分析
江苏卫生事、 管 理 1 2 0 1 3年 第 6期 ( 第 2 卷
总箍 1 3
丹 阳 市 基层 医疗 机 构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工 作 现 状 分 析
沈 俊 伶①
摘 要 为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卫 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 , 通过分析 目前基层 医疗 机构 卫生监督协管 队伍 的现状 卫 生监督协管 工作成效 分析
学/ 公共 卫生 专业 为主 。
《 国家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规 范 ( 2 0 0 9年 版 ) 》, 对 各
基层 医疗 卫生 机构 卫 生监 督 协 管 工作 进 行 考 核 , 平
均 得分 为 9 5 . 9 3分 ( 2分 化 为 百 分制 后 得 分 ) , 当年
基 本公 共 卫 生服 务 总得 分 的平 均 分值 为 8 8 . 6 1分 ; 2 0 1 2年依据 《 国家 基本 公 共 卫 生服 务 规 范 ( 2 0 1 1年 版) 》 进行 考核 , 各基 层 医疗 卫生 机 构 卫生 监督 协 管
心 的基本 公 共 卫 生 工 作 , 即临床医疗服务 、 慢 病 管
理、 健 康档 案 、 老年人 保健 、 妇儿 保健 、 重性 精神 管理 等工作 。
1 . 4 卫 生监督 协 管 占基 本 公 共卫 生服 务 项 目比重
共场所等主要行业监管有着较好的工作基础 。 2 . 1 . 2 丹 阳市 有 8 0多万 常 住人 口和 1 0多万 流 动 人 口, 卫生 监 督员 只有 2 1 人 。行 业 卫 生培 训 、 现 场
监督 巡查 工作 的密 度 和力 度 都不 够 , 非 法 行 医 监 测
哨点等工作 也无 法正 常开展 。开展卫 生监督 协管 工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江 北 小 乡E l Y
————、
莲 吉城
经 验 交流
加 强 基 .
管 服 务
( 居委会 )三个层 面服务 网络 。全 市各镇街 按照统

标 准设立 了公共卫 生管理服务 办公室 ,下 设包括 “ 生 监 督工 作 室 ”在 内的 五个 工 作室 ,选 聘 了 卫
卫 生 监 督协 管 员 ,各 村 聘任 了 公共 卫 生协 理 员 。 目前 ,依 托完 善 的 公共 卫 生 体 系 ,我 市 建立 了区 ( )、镇街 、村 居卫生执 法监督体 系 ,形 成 了横 市 向到边 、纵 向到底 、覆盖城 乡 的卫 生监督 网络 ,为 卫 生监督执法 工作重心 下移 ,关 口前移打 下 了 良好
三 横 ” 的卫 生 监 督 网络 。
2 0 年 以来 ,我市着 力推进公共 卫生服务 体系 09
建 设 , 下 发 了 《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村 公 共 卫 生 体 系 关 建 设 的 意 见 》 和 《 于 进 一 步 加 强城 市 社 区 公 共 卫 关
监督所 科学设计 调研 项 目和 调研表格 ,重 点调研 了 镇 街基 层 卫 生监 督 机 构 的卫 生 监 督职 责 、 人 员配 备 、业 务用房 、办公设备 、执法装 备 、经 费来源 、 制度 建设和卫 生监督工 作开展情 况 。市 卫生监督所 所长 张勇深入各 区 ( )镇街 中心卫生 院、社区卫 市
生体系 建设 的意见 》,大力推进 “ 两纵三横 ”的公 共卫生 服务 网络建设 ,即 :纵 向的管理 、服 务两个 体 系 ,横 向的 区 ( )、 乡镇 ( 市 街道 ) 、行 政村
生 服务中心进行 了实地 调研 ,并 与基层 医疗卫生 机

基层医疗机构监督与协管

基层医疗机构监督与协管

对医疗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
措施解决。
监督与协管的实施方
05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1 2
制定详细的监督标准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 标准,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疗安全等方 面。
定期检查与评估
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 合监督标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监督与协管措施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医务人员培训等。
实施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该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患者满意 度明显提高。
某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督与协管实践
实践背景
实践措施
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机制 、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开展医疗安全宣传教育等。
作用。
分担大医院负担
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分担大医院的负 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促进医改目标实现
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是实现医 改目标的重要基础,对于推进医疗 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医疗机构的现状与问题
现状
近年来,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得到了快 速发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在发 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3
建立奖惩机制
根据检查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 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惩罚。
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定期开展培训课程
组织定期的医疗人员培训课程,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水平。
鼓励学术交流
鼓励医疗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医疗水平 的提高。
建立考核机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 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 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 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 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 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 从重从严处理。
传染病防治监督
传染病防治监督法定职责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 第五十三条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 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 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 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 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职责分工 8、我市一、二级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要畅通信息渠 道,肩负起及时发现、按时报告非法行医行为的责 任,加强日常巡查和“回头望”工作。 (1)一级哨点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的职责:了解责任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向辖区 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指导辖区内二级哨点监测报告 非法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非法行医行 为;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情况,对责任区内被查 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监测,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反 馈监测结果;向就医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 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负责接收所辖二级哨点 上报的监测信息阶段报告情况;并将阶段报告情况 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机构;对二级哨点非法行医监测 工作实施管理、进行指导。
依法执业监督
二、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学专 业技术人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其他 人员等。

(一)执业(助理)医师: 医生执业资格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要求予以 认定: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 册取得执业证书。即同时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 “医 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方可认定为卫生技术人员。 检查《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核查 其真实性,检查其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否与实际 情况相符,检查是否存在不予注册的情形和注销注 册的情形。
非法行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 方面: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 或者拒不校验的。 3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 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依法执业监督
三、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行为 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 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自然属于非法行医。简言 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 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 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今年工作重点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 )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 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 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等六 部门联合制定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 动方案》,定于2013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医疗卫生监督的内容 1、依法执业监督。 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 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 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传染病防治监督。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9号令
传染病防治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 《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暂时贮存场所须分办公 室、医疗废物贮存间、车辆存放间。其总面积: 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小于80 ㎡,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小于60㎡,300-500张床位 的医院不得小于50㎡,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不得 小于40㎡,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小于20㎡。不设病 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 贮存柜(箱)。
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局、人民检察院、公安 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宝鸡 军分区后勤部、武警部队宝鸡市支队后勤部 等八部门印发《宝鸡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宝市卫医发〔2014〕28号)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 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 疗活动的“黑诊所”,严肃查处个体医疗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的行为; 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 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 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 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医疗器械体 验店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六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 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非法无证行医监测哨点的通知 陕卫监发〔2011〕70号 二、哨点的运行 (三)监测哨点职责 1、了解责任区内非法无证行医情况,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 部门报告无证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查处无证行医行 为; 2、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无证行医点进行统计汇总,并 按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3、向就医群众宣传非法无证行医(黑诊所、黑医师)的危 害,提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哨点内明显位置张贴宣传 海报,一级哨点张贴于门诊候诊大厅;二级哨点张贴于单位 公共区域内; 4、一级哨点负责统计、汇总所辖二级哨点上报的监测信息 并及时上报给辖区卫生监督部门。
(2)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的职责: 了解责任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向辖区卫生监督机 构报告非法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非 法行医行为;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情况,对责 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监测,及时反馈 监测结果;向就医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 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 送监测信息。 非法行医点(人)被依法查处后,责任区哨点应 继续进行效果监测,确保查处效果。
监测哨点 2011年,我市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 非法无证行医监测哨点的通知》精神,建立 起非法行医监测哨点2103个,其中一级监测 哨点182个(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二级哨点1921个(主要是村卫生 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非法无证行医监测哨点的通知 陕卫监发〔2011〕70号 一、哨点的建立 (一)设立范围 针对非法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无任何执业资格的“黑医 师” 主要集中在人员居住流动性大的城中村以及农村地区的特 点,重点在各县(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建立无证行医监测哨点。 (二)建立条件 为使建立的哨点构成有效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便利 性的特点和作用,提高非法行医的主动发现率,由取得卫生 行政许可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一级非法无 证行医监测哨点的工作,由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承担二级无证行医监测哨点的工 作。具备哨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经辖区卫生监督部门确定后挂
(二)执业护士: 检查《护士执业证书》, 执业地点是否与 实际情况相符。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其是否取得了 药学专业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其是否取得了 检验专业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乡村医生:检查其《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及有效期(有效期为五年)、注册机 构、执业地点。 (六)其他人员:如医学影像人员: 查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 证书》; 查技术人员的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应满足下述要求: (一)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 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撒措施,同 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装在周转箱内后, 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柜(箱)应密闭 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 人员不可移动,外部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三)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 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 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依法执业监督
一、医疗机构 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范围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主要为个体诊所)出卖、出借、转让标有医疗机构 名称的票据、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以及病历卡、处方笺、各种 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检查证明文书、疾病证明、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等医疗文件;医疗机构将其科室出租外包给其他机构或 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 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