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资产净值”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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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资产净值”的含义
观点一:资产净值是指企业的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资产净值是指企业的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是企业偿债和担保的财产基础,是企业所有资产本身的价值。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是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资产净值是由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各自的备抵账户余额计算所得。资产净值共同构成企业的实际资产总数,而非名义资产总数,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以净值列示,更真实的反映了企业的资产构成,能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资产净值等于资产原值减去各项准备,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在计提各项准备时相应增加支出,影响企业利润,从而影响企业净资产数额。
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是一致的,这是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说明的。第七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此条重点明确两点:1、确定特定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在计算特定资产(财产)净值或者财产
净值时,必须依据本条例规定的计税基础的计算方法,确定出该项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2、确定允许减除的项目,包括已经按照税法、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从上述两点上,可以得到明确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与过程,与“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的结果是一致的。
资产净值与净资产相近同,大体内容相一致。净资产=资产—负债,资产净值同时直接影响净资产的数额。总资产减去总负债是“资产净值”。就公司而言,资产净值通常按资产及负债的帐面值计算得出。资产净值通常是以每一份股票的单位计算,例如某公司的每股资产净值为一元,即每股能分到一元的资产。个人资产净值常常用来测量身价。共同基金的资产净值代表一个基金股份的价值。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是,将基金的资产总值(扣除所有开支),除以流通股份的总数。
观点二:“资产净值”的理解应不同于一般会计意义上的“净资产”的概念在所得税处理中,对应“资产净值”的理解应不同于一般会计意义上的“净资产”的概念。会计意义“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的内涵要比“净资产”的内涵大的多。
“资产净值”首先出现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之后清算配套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