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启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煤炭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一日关于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省煤炭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扎实推进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促进煤矿矿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全省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煤矿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重大意义山东是产煤、耗煤大省,全省煤炭后备资源中40%的可采储量被村庄压覆,特别是鲁西南矿区,由于地处平原,村庄密度大,60%以上的煤炭资源储量被村庄及建筑物压覆。
实施压煤村庄搬迁,解放煤炭资源,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推进矿区农村住房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也是保证我省能源安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认真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三者利益关系,坚持以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带动压煤村庄搬迁,以压煤村庄搬迁促进矿区农村住房建设,确保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互促双赢,实现矿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煤炭企业,对煤矿矿区压煤村庄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查清压煤村庄数量及农户数量,宅基地院落房屋数量、结构以及村庄压覆煤炭资源量、地质条件、开采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等,按照《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规定,确定压煤村庄土地、房屋权属,建立宅基地、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2]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2〕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9年,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3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全省整体改造村庄12259个,新建农房320万户,改造危房61万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7976个,1200多万农民群众搬进新居,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党政得民心”。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让更多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为目标,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推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工作重点。
继续贯彻执行鲁政发〔2009〕17号文件,对城中村、城边村、经济园区村、乡镇驻地及周边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经济强村、煤矿矿区压煤村、城市水源地周边村、交通干线沿线村、地质灾害威胁区内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等,进行整体改造或迁建,并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衔接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济政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发〔200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促进增长、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握机遇,立足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完成新建农房7-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年完成约1.5万户,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三、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本地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21•【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9日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树清2016年10月21日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能力,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适用本办法。
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防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乡镇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考虑并满足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农村住房抗震设防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农村住房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山东政报》【年(卷),期】2017(000)009【摘要】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规定,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4页(P34-3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31【相关文献】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J], ;;;;;;;;;;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J], ;5.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19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1.06•【文号】建村〔2018〕115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1月6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地方主体。
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地方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精准管理。
坚持全过程精准管理,落实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户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政策要求,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齐全。
《农村危房鉴定——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农村危房鉴定——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hnzyfwaq农村危房鉴定——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制定本最低建设要求。
第二条凡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与验收应执行本最低建设要求。
第三条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以下简称危改房)除应符合本最低建设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第五条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
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第六条危改房地基为软弱土、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胀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做地基处理,达到地基设计承载力要求。
河南众益集团——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技术可靠、高效服务hnzyfwaq第七条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第八条危改房主体结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的当地抗震设防烈度,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xx〕115号)采取抗震措施。
第九条危改房墙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2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3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
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
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进行勾缝处理。
第十条危改房门窗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山东省2010年惠农政策摘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补助标准: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人均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00元。报销程序:在县域内门诊或住院的,结算时直接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补偿部分;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回参合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住院,报销程序与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补助对象: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按月或季直接发放到户。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在省政府确定的19个试点县范围内,对16周岁-59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年满 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19个试点县: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招远市、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补贴标准:①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制定。②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农村参保居民按当地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2.24•【文号】建村[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中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二、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上述基本的质量标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并提出主要类型农房改造基本质量要求。
三、全面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
要依据基本的质量标准或当地农房建设质量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基本的结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分项工程的建设要点,可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或委托设计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设计,也可采用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鲁政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
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半岛8市3年内基本完成,其余9市5年内基本完成;2009年全省力争先行改造5万户。
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省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4•【字号】鲁政字[2012]128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政字〔2012〕12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9年以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全省三年累计新建农房320万户,改造危房61万户,改善了1200多万农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村庄环境、农村基础设施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推动农房建设持续深入发展,根据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考核表彰方案,在对各市进行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授予章丘市等22个县(市、区)“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平阴县孔村镇等30个乡镇(街道)“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称号;授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78个单位“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谭少军等20名同志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附件1: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130个)一、先进县(市、区)(22个)章丘市胶州市淄博市张店区滕州市广饶县龙口市烟台市芝罘区寿光市诸城市金乡县汶上县肥城市荣成市莒县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兰山区费县禹城市齐河县茌平县邹平县单县二、先进乡镇(街道)(30个)平阴县孔村镇商河县玉皇庙镇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胶南市灵山卫街道桓台县马桥镇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利津县陈庄镇莱阳市城厢街道烟台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青州市庙子镇昌乐县红河镇临朐县东城街道兖州市新兖镇曲阜市鲁城街道邹城市钢山街道新泰市西张庄镇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郯城县李庄镇临沭县临沭街道平原县恩城镇武城县鲁权屯镇莘县古云镇聊城经济开发区顾官屯镇博兴县兴福镇单县谢集镇巨野县龙堌镇三、先进单位(78个)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天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处青岛市规划局莱西市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财政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财政局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济宁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微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鱼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威海市财政局文登市城乡建设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财政局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津县建设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聊城市国土资源局聊城市规划局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财政局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菏泽市牡丹区城乡建设局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巨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2: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记一等功,20人)谭少军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谢首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河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副主任、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玉忠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涛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夏玉刚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孙鲁安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何绪瑞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科科长杨新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科科长邹德新荣成市城乡建设局局长于光辉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村镇科科长孙健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王京民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韩学光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李勇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科科长朱臣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侯福成菏泽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徐启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谭梅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彭方思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
2009山东热点新闻
2009年山东省十大新闻:1、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山东,提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我省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4月21日至22日和10月16日至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先后两次来山东视察,希望山东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脚踏实地、艰苦创业,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继续走在前列。
8月14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编制启动,蓝色经济发展国际高峰论坛举行。
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为实施内容,蓝色经济潮涌山东。
2、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在山东成功举办,我省以出色的办赛工作和竞赛成绩赢得“大金牌”。
10月16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在山东成功举办。
作为东道主,山东人民秉承“和谐中国全民全运”这一理念,满腔热情,积极参与,兑现了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举办了一届“富有特色、平安祥和、人民满意”的全运会,展示了热爱和平、追求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我省以出色的办赛工作和竞赛成绩赢得“大金牌”。
3、国务院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11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发展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
近期和远期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到2020年,率先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
4、我省出台九大产业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省深化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月1日,山东省召开工业调整振兴大会,提出以钢铁、汽车、船舶、化工、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大行业为重点,30个子行业为基础,实施产业振兴规划。
困难毕业生可享受求职补贴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近 日发 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等 现行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创 业 经 营场 所 安 排 等 扶 持 政 策 。 对 合伙 经 营和组织 起来 就业 的 . 可 按 规 定 适 当 扩 大 贷 款 规 模 :从 事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微 利 项 目的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贴 息 扶 持 。有 创 业 意 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参 加 创 业培训的 , 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按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适 当求 职 补
贴
波 炉 和 电磁 炉 两类
财政 部 、商务 部表 示,按 照 第 5 式 。 政 安 排适 当 工作 经 费 。 持 各 地 1 财 支
次 国 务 院 常务 会 议 精 神 。此 次加 大 家 广 泛 开 展 家 电 下 乡 政 策 宣 传 和 补 贴 审
电下 乡政 策 实 施 力 度 , 主要 包 括 以下 核 兑 付 等 工 作 。 五方 面具 体 内容 :
一
五是 完 善 产 品招 标 方式 。 据家 电 根
是再 次 增加 家 电下 乡 补贴 品 产 品更新 换 代 快 的特 点 。 则 上 一年 一 原
种 。 即在 农 民 购 买 的 彩 电 、冰 箱 ( 冷 次 招 标 。对 手 机等 技 术 更新 快 、 格 变 价 柜 )洗 衣 机 、 机 四 类 产 品 给 予 财 政 化 快 的 产 品 , 可 以半 年 为 周期 进 行 招 、 手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应按规划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
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第八条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完以前,不得扩大村庄规模。
第九条农村村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在年度计划指标中分配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并依法逐级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
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
山东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危房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发展的重要难题。
为了
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旨在改善农村危房现状,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农村危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明
确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改造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推
动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的创新和提升,提高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改造技能和水平。
此外,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
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效果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造工作。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和引导。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
传活动,增强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
总的来说,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将以政策支持、技术推广、监督评估和宣传
引导为主要抓手,全面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为山东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农民住上安全、舒适的新居,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的早日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04•【字号】鲁政办发[2003]95号•【施行日期】2003.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当前办好农村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
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让孩子远离危险,走进安全、舒适的校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教育、计划、财政和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改造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危旧校舍改造。
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消除现有危房。
今后,当年出现的危房必须在当年消除。
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的校舍进行一次彻底核查,摸清校舍的完损状况,把排查出的危房和目前虽未出现险情、但建筑质量较差和已经超期服役的旧校舍一并列入改造和监控范围,根据校舍的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危后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同时,要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解决学校的生活和卫生设施。
要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源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坚持先布点后改造,避免投资浪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鲁政办发〔2016〕66号•【施行日期】201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6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鲁人办发[2009]5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鲁人办发[2009]55号文件办理
情况的报告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5
【摘要】<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鲁人办发[2009]5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贵办《关于印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情况视察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函》(鲁人办发[2009]55号)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姜大明同志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农房建设和改造工作进行视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提出的意见很重要、很有针对性。
【总页数】6页(P590-59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鲁人办发[2011]2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J], ;
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人大办公厅鲁人办发[2009]43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J], ;
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鲁人办发[2008]60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J], ;
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鲁人办发[2008]11号文件办
理情况的报告 [J], ;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鲁人办发[2018]51号文件办理情况的函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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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汇总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关于印发青岛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好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济宁市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是做好城市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厕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政策、对象认定、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支持完成51个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实施247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清洁取暖、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中国危房改造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
济南市
关于济南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
济南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保障。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之中。
烟台市
2021年烟台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纸质档案文档。危改农户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书、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三方危房改造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威海市
威海市财政局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山东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山东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前言山东省是中国东部的一个省份,总人口约100 million。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山东省仍存在许多危险房屋,这给人们的生活和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的住房安全和提高生活质量,山东省政府制定了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通过改造和重建危房,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
二、目标和原则危房改造的目标是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具体原则如下:1. 以人为本:以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注重社会公平和人的尊严。
2. 安全第一: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安全要求。
3. 可持续发展:采取可持续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同时注重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4. 经济可行性:合理利用财政资源,确保改造方案的经济可行性。
三、改造对象和范围危房改造主要针对以下对象:1. 建筑物年限超过30年,且结构有严重损坏的住房。
2. 地震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下,结构不稳定的住房。
3. 因违法建设或建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违章建筑。
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山东省农村和城市的危房。
四、资金来源和分配山东省政府将提供改造资金,并吸引其他社会资本参与。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中央和地方预算:政府将拨款给地方,用于改造项目的实施。
2. 政府债务:政府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用于改造项目的实施。
3. 社会捐款: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提供捐款,用于改造项目的实施。
资金分配原则如下:1. 贫困地区优先:优先向山东省贫困地区提供改造资金,以改善当地人民的居住条件。
2. 按需分配:根据危房数量和改造程度,合理分配改造资金。
3. 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项目,并根据市场规律分配收益。
五、实施步骤危房改造的实施步骤如下:1. 危房调查和评估:对山东省的危房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改造的对象和范围。
2. 制定改造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包括设计、材料、工程周期和预算等。
3. 资金筹措:根据改造方案确定所需的资金量,进行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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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下 乡政 策 实 施 力 度 , 主要 包 括 以下 核 兑 付 等 工 作 。 五方 面具 体 内容 :
一
五是 完 善 产 品招 标 方式 。 据家 电 根
是再 次 增加 家 电下 乡 补贴 品 产 品更新 换 代 快 的特 点 。 则 上 一年 一 原
种 。 即在 农 民 购 买 的 彩 电 、冰 箱 ( 冷 次 招 标 。对 手 机等 技 术 更新 快 、 格 变 价 柜 )洗 衣 机 、 机 四 类 产 品 给 予 财 政 化 快 的 产 品 , 可 以半 年 为 周期 进 行 招 、 手
通 知 , 求 各 地 区 、 有 关 部 要 各 门 要 把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摆 在 当 前 就 业 工作 的 首 位 . 取 切 采 实 有 效 措 施 , 拓 宽 就 业 门路 ,
鼓励 高校毕业生 到城乡基层 、
此 外 . 东 省 积 极 引 导 和 鼓 励 省 山
小额担保贷款 。 《 知 》 出 , 励 和 支 持 通 指 鼓 高 校 毕 业 生 自主 创业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符 合 条
件 的 .免 收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
家 电下 乡补 贴 品种再 扩 容
●摩 托 车 、 电脑 、 水 器 和 空 调 改 成 员 单 位 人 员 联 合 下 乡 ,在 确 保 资 金 热 为 全 国范 围 内 实施
落 实 鼓 励 残 疾 人 就 业 、 岗 失 下
业人员再就业 以及中小企业 、
安 全 的前 提 下 .尽 可 能在 销 售 网 点 现
发 达 的 偏 远 地 区 .可 采 取 现 金 发 放 方
●再 增 加农 民需 求 意 愿 较 高 的 微 场 审 核 兑 付 补 贴 资金 。对 银 行 网 络 不
万 元 小 额 担 保贷 款
通 知 要 求 . 当地 公 共 就 在 业 服 务 机 构 登 记 失 业 的 自主 创 业高校毕业生 . 自筹 资 金 不 足 的 . 申请 不 超 过 5万 元 的 可
建住房 , 收任何费用。 不
据 土 地 性 质 . 法 核 发 土 地 使 用 证 和 依
补贴 后 , 新增加 的摩托车 、 脑 、 对 电 热 标 。对 质量 有 保证 、 流通 网络 比较 完 善 水 器 和 空 调 四类 产 品 由各 省 ( 、 ) 的 下 乡产 品及 企 业 , 化招 标 办 法 。 区 市 简
《 知 》 求 , 化 对 困难 高 校 毕 业 通 要 强
居 民 的住 房 .一 律 免 收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股 份 制 开 发 建 设 公 司 . 为 投 融 资 主 作
配 套 费 、防 空 地 下 室 易 地 建 设 费 等 行 体 , 向金 融 单 位 融 资 贷 款 。对 按 照 “ 建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城 市 规 新 拆 旧 , 户 一 宅 ” 则 建 设 的 农 村 一 原 划 区外 旧村 改 造 、整 体 迁 建 和 农 民 自 住 房 财 产 权 , 县 级 人 民政 府 负 责 根 由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中小 企 业 就 业 . 鼓 励 自主 创 业 , 励 骨 干 企 业 鼓 和 科 研 项 目 单 位 吸 纳 和 稳 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 自主创 业可 申请 不 超 过 5
划 区 内城 中村 、城 边 村 和建 制 镇 驻 地 内 各 金 融 机 构 参 与 农 村 住 房 建 设 . 允 村 庄 进 行 统 一 建 设 改 造 用 于 安 置 农 村 许 具 备 条 件 的 市 县 组 建 国 有 独 资 或
对 农 村 住 房 建 设 和危 房 改 造 涉 及 房 产 证 。 行 权 属 确 认 。 凡 是 涉 及 集 进
的新 增 建 设 用 地 .在 年度 土地 利 用 计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住 房 . 禁 向例 用 地 指标 予
民 出售 。
豳困囝圜
20 . 0 93
7
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启动
从 今 年 起 , 山 东 省 财 政 将 连 续 3 以保 障 。同时 . 利用 国家 有 关 城 乡 建 设 年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采 取 以 奖 代 补 的 方 用 地 增 减 挂 钩 等政 策 .最 大 限 度 地 支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享 受 适 当求 职 补
贴
波 炉 和 电磁 炉 两类
财政 部 、商务 部表 示,按 照 第 5 式 。 政 安 排适 当 工作 经 费 。 持 各 地 1 财 支
次 国 务 院 常务 会 议 精 神 。此 次加 大 家 广 泛 开 展 家 电 下 乡 政 策 宣 传 和 补 贴 审
生 的就 业 援 助 。 级 机 关 考 录 公 务 员 、 各 事
自主 选 择 两 类 实 施 的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
为使 家 电 下 乡 产 品 符 合 农 村 消 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等 现行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创 业 经 营场 所 安 排 等 扶 持 政 策 。 对 合伙 经 营和组织 起来 就业 的 . 可 按 规 定 适 当 扩 大 贷 款 规 模 :从 事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微 利 项 目的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贴 息 扶 持 。有 创 业 意 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参 加 创 业培训的 , 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按
式 对各 地给 予 扶 持 ,重 点 向 中 西 部 地 持 农 房 建 设 和 改 造 ,优 先 保 障农 村 住 区 的新 建 农 房 和 改造 危房 的农 户 予 以 房 建 设 和 危 房 改造 用 地 。 补 助 或 贴 息 扶 持 。 此 外 , 是 城 市 规 凡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近 日发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