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医学职业规章制度
放射医学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射医学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医学相关工作的医生、医技人员、护士等人员,在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等领域的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重视放射医学工作的安全性和专业性,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医疗质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解释由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负责,并在医院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放射医学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和药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尊重生命、保护隐私、保守秘密的原则,维护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二章放射诊断规范第八条放射医学影像学诊断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师进行,确保诊断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影像学资料档案,保存完整的放射影像资料,便于查阅和病历追踪。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前,应当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告知,告知检查目的、方法和可能的风险。
第十一条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等应当特别审慎,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放射影像检查结果,协助临床医生制定治疗方案。
第三章放射治疗手术规范第十三条放射医学治疗应当在权威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计划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放射治疗手术前,应当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准备工作,包括术前检查、术中监测和术后护理。
第十五条放射治疗手术中应当严格遵守治疗方案,确保辐射剂量和照射范围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放射治疗手术后,应当定期进行随访和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四章辐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培训、设备检测、环境监测等方面。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辐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了解辐射危害和防护措施,避免辐射伤害。
放射科规章制度大全
放射科规章制度大全一、引言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之一,负责使用放射线技术进行诊断、治疗和研究。
为了确保放射科的正常运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科的规章制度大全。
二、放射科安全规章制度1. 放射源管理规定- 放射源的采购、使用、存放和处置- 放射源的标识和报废- 放射源的保护、封存和监测2. 放射设备使用规范- 设备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设备操作的规范步骤- 设备维护和保养3. 辐射防护规定- 辐射防护用具的选择和使用- 辐射防护区域的划定和标识- 辐射防护剂量限值和监测4.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辐射事故紧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辐射事故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辐射事故后的事后处置和评估三、医学放射学规章制度1. 放射影像采集技术规范- 放射影像的采集方法和参数设定- 不同影像设备的使用要求- 患者准备工作和协助姿势2. 放射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诊断结果的语言表述- 结论的准确和简明表达3. 放射介入治疗操作规范- 不同介入治疗技术的操作步骤- 手术室准备和操作协助- 术后监测和护理要求四、放射学研究规章制度1. 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规定- 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申请流程- 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要求- 科研成果的汇报和评估2. 科研数据安全和保密规定- 数据收集、存储和使用的规范- 敏感数据的保护和限制使用- 科研数据的备份和共享要求3. 学术发表和交流规定- 学术期刊投稿和审核流程- 学术会议和讨论的组织与参与- 学术道德和版权保护注意事项五、总结本文列举了放射科规章制度大全的主要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放射科能够保证诊断和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科研规章也有助于推动放射学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放射科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有需要时,应及时更新和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新的技术和法规要求。
18项核心制度放射科
18项核心制度放射科
18项核心制度放射科是指放射科医院或放射科部门需要制定和执行的18项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是为了规范放射科医疗工作流程、保护患者安全、维护科室秩序以及确保放射科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18项核心制度放射科中的一些制度:
1. 放射诊断与治疗规范制度:规范放射科医务人员的诊断和治疗流程,确保患者接受准确和安全的放射学检查和治疗。
2. 电离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放射设备操作和使用的安全,防止辐射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造成伤害。
3. 放射性药物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性药物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和合理用药。
4. 放射评估和控制制度:制定辐射防护措施,减少患者和医务人员暴露于辐射的风险。
5. 放射科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制度:强调医务人员在放射科工作中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确保患者的权益和隐私得到尊重和保护。
6. 患者信息和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7. 放射设备维护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放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减少设备故障和诊断误差的发生。
8. 放射科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医疗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及时纠正和修正错误,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除了以上列举的制度,还可能包括放射科财务管理制度、放射科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放射科人员考核和评价制度等。
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条款可以根据放射科医院或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
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射科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1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
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
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
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
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21、建立疑难及误诊病例随访制度,指定临床科室住院医师成立随访小组,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病例进行定期随访并对照、分析、统计。
2、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的病例,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算出每月的放射手术病理符合率。
3、以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对照,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作为统计结果。
最后以符合病例数加基本符合病例数比总随访病例数,计算出手术病理符合率。
4、利用以上随访病例进行回顾性读片。
读片一般一月一次,读片由指定随访的住院医师主读,科主任主持读片,科室全体诊断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参加。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放射安全管理工作。
2. 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放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进行日常监管。
三、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管理1.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取得相应的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使用许可证。
2.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档案,详细记录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来源、使用情况、防护措施等信息。
3.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防护。
5.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进行妥善处理。
四、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辐射剂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2.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罩等,防止辐射泄漏。
3.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4.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放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应急预案1. 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2.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监督与检查1. 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与检查。
2. 放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放射源和放射性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通用12篇)
放射科工作制度(通用12篇)放射科工作制度(通用12篇)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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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工作制度篇11、放射科除行政工作时间外,包括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均安排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各项x线检查,需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查;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3、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方法;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4、危重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5、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6、X线片、数据资料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
全部X线照片、数据资料应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的手续,以保证归还。
7、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人员要定期景象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9、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放射科安全工作制度1、本科安全领导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树立安全生产、安全第一、安全重于一切的思想。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对全科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
3、技术组负责对全科各种机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
4、科室各种设备、电器在下班时关机、切断电源。
(阅片室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值班医生负责,其余由技师负责)。
5、设备网络系统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全科网络使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管理、建立网络安全运行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分管业务技术的主任及诊断组组长应定期对全科各种医疗文书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放射科规章制度
医院放射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放射科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科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放射防护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放射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道德,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放射诊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放射科应当设立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技术员等岗位,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科主任负责放射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科室发展规划,协调科室内部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放射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主治医师负责放射科诊疗工作,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工作,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高诊疗水平。
第八条住院医师负责日常诊疗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技术员负责放射科设备操作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患者安全。
第三章放射诊疗管理第十条医院放射科应当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程,确保诊疗过程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放射诊断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选择放射检查项目,降低患者辐射剂量。
第十二条放射治疗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合理使用放射治疗设备,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
第十三条放射防护应当贯穿于放射诊疗全过程,加强放射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护水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院放射科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五条医院放射科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对诊疗过程、设备运行、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放射科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第五章资料管理第十七条医院放射科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诊疗资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查结果、治疗记录等,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归档。
放射科工作制度(五篇)
放射科工作制度1、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集团制,有效完成医院托管制度运行下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2、健全科室各级管理,制订各岗位的工作制度,加强医德,确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提高诊疗质量。
3、科室内保持整洁、整齐和安静。
各级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4、各种____线检查、CT检查均须由经管医师填写影象诊疗申请单,经登记编号后,方可检查。
急诊患者随到随检。
特殊造影检查、特殊部位CT均应事先预约。
5、推行放射诊断的全面质量管理(QA),执行影象诊疗规程。
重要的影像检查,应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检查技术;各项检查完毕,须待观察照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碘剂造影检查应观察____分钟后病人方可离开,以防造影剂延迟过敏反应。
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6、影像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带教医师签名后由上一级医师审核。
诊疗报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复核后发出。
每天集体读片与评片,经常研究影像诊断和影像检查技术,解决疑难病例诊疗及评定照片质量优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定期对手术或临床证实的病例进行随访,评定诊断符合率。
同时,应对漏诊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不断提高。
8、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逐一登记和统计,资料妥善保管,归档存放。
9、具有医疗、教学、科研价值的病例,应取得完整可靠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10、专人负责设备、仪器、物资和药品的领取、保管及帐册注销工作。
放射科工作制度(二)一般由医院或医疗机构制定,以下是常见的放射科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放射科一般需要提供24小时的服务。
工作时间通常按班次轮班制度进行安排,常见的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轮班制度可以确保科室能够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
2. 值班要求:放射科值班要求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要求放射科医生和技术人员能够随时待命。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1、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2、科室在一楼底层时,对外门窗应安装铁栅栏门。
3、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4、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5、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6、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7、医护人员接触____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
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____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
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8、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9、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10、尽量减少受检者的____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
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装置在使用、操作、储存、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制定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装置的管理规定。
2.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人员具备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
3. 许可制度:建立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装置的许可审批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和许可。
4. 安全审查:对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装置的使用、操作、储存、处置过程进行安全审查,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
5. 安全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装置的散失、泄漏或失控,保证使用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放射卫生制度范文(四篇)
放射卫生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健康和放射性物质使用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从事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培训经历。
第四条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操作规程完善和控制措施到位。
第五条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放射性物质使用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一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事故、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组织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确保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一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设备,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二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第三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遵守辐射剂量限值,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
第四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场所应设置辐射警示牌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志。
第五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场所应设置紧急救援设备和材料,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单位应制定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规程。
第三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物资和设备,确保安全配备。
第四条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应完善记录和档案管理,以备日后查阅和审查。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一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奖金、降职、辞退等。
第二条符合安全要求的放射性物质使用工作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待所有职工签字确认。
第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放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作业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放射作业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放射作业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放射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放射防护科负责放射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放射作业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从事放射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防护意识。
第三章放射作业安全要求第八条放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放射作业证,并接受放射防护培训。
第九条放射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十条放射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移动、丢弃或损坏。
第十一条放射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个人剂量计、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放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放射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放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第四章放射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放射防护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放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放射作业许可管理:放射作业前,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放射作业许可,并严格遵守许可规定。
二、放射源管理:放射源应妥善保管,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放射防护设施管理:放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屏障、防护窗、防护屏等设施,确保放射防护要求。
放射安全工作制度
放射安全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和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放射安全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和相关部门。
三、放射源管理1.放射源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2.放射源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放射源库中,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泄漏等功能。
3.放射源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4.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如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放射性工作场所管理1.放射性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提醒人员注意辐射危害。
2.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警示红色信号灯,提醒人员进入时注意安全。
3.放射性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如铅围裙、防护眼镜等。
4.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楼板上应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照射。
五、放射性工作人员管理1.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2.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
如检测超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享受必要的保健待遇。
3.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六、放射性设备管理1.放射性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设备的管理规定。
2.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放射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对放射性设备进行监测和校正,保证设备的精度和剂量准确。
七、辐射防护措施1.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辐射危害。
放射工作制度6
放射工作制度六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放射性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放射工作应遵循正当化、防护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值和辐射防护原则。
二、组织管理1.放射工作单位应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放射安全职责。
2.放射工作单位应制定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3.放射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放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辐射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设有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放射工作单位应配备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并确保其有效性和正确使用。
3.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放射防护措施。
4.放射工作单位应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四、放射性废物管理1.放射工作单位应按照国家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规定,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和储存。
2.放射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确保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五、放射事故应急预案1.放射工作单位应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放射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放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放射事故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1.放射工作单位应接受国家放射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2.放射工作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放射安全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制度导致放射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放射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告上级放射监管部门。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放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放射科各项工作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一、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
特检摄片,待观察摄片图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四、坚持集体阅片制度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五、报告书写规范,项目齐全,描述准确,常规放射检查的急诊报告时间≤30分钟,一般平诊报告时间≤2小时,大型检查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六、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的影像信息资料由放射科备份刻盘统一保管。
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八、建立临床随访制度,每月到临床科室调查临床诊断与放射诊断符合情况,并且进行分析。
九、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从事放射性工作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放射防护条例》,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本单位放射防护的自主管理,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施工。
施工期间应接受卫生监督。
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能启用。
二、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许可登记制度。
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许可证每一至二年由原审批部门进行一次核查。
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放射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就业前体检与就业后定期体检等管理规定。
五、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必须加强对受检者及公众的防护,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到正确使用。
六、凡取得“许可登记证”的放射工作单位,在需要改变或终止许可登记内容时,必须向市卫生,公安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的管理,防止放射性事故的发生,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放射工作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辐射防护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第二章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放射性污染防治许可证。
第七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和辐射防护要求。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建立健全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和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辐射防护第九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填埋或者排放。
第十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后,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或者处置。
第十一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记录,并保存五年以上。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场所必须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和器材,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性污染防治培训和辐射防护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在六个月内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发生职业病或者其他放射性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赔偿。
放射卫生制度
放射卫生制度
是指针对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与措施。
放射卫生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人员、环境和公众免受放射性物质和辐射的伤害,同时保证放射性设备的正常运行。
放射卫生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放射性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放射性物质和设备的使用要求、管理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放射性物质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 辐射监测和测量:建立辐射监测网络,持续监测环境中的辐射水平,及时发现和应对辐射事故和污染事件,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 个人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面罩等,减少人员暴露于放射性物质或辐射源的风险。
4. 职业健康监管:建立健康档案,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体检和辐射剂量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5. 应急准备与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与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6. 公众教育与宣传:开展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公众对放射性物质和辐射的认知水平,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放射卫生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放射性物质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辐射风险,保护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
放射诊疗制度
放射诊疗制度
为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在医务科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对进入放射介入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及护士),进行相关的放射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相关人员应取得放射人员资格证。
2. 介入治疗室应配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设施,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诊疗设备行定期射线监测。
3. 介入治疗室应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帽、防护眼镜、铅围脖等,配备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配戴个人剂量计,实行个人放射剂量监测。
4.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5. 在实施永久性放射粒子插植治疗时,相关人员应随时清点所使用的放射性粒子,防止在操作过程中遗失;放射性粒子植入后,必须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确认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粒子的数量。
6. 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组织职工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7. 配合上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8. 出现放射紧急事故,按相关应急预案及处理规程妥善处理,将影响减少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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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安全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
2.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
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详见机器安装要求。
3.各类X线机透视机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适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
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4.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
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6.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7.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8.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9.对刚开始从事X线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
知识培训,两者合格后,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
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0.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带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
并佩戴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1.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
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
受X线照射。
12.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
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1.放射剂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因此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剂量检测工
作。
2.辐射监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检测和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
3.放射科所有放射装置每年全年定期接受有资质单位监测,每个装置的计量检测结果记录
装订成册,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有不合格装置则及时整改更换或报废。
4.如放射发射装置发生地点变更,为防止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及时进行剂量监测,达
到安全标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5.所有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监测,有超标现象发生时要及时
检查原因并上报,以防放射事故发生。
6.每年对所有放射发射装置工作场所进行放射线安全性监测,发现有超标现象发生时要及
时检查原因整改。
放射安全操作规程
一、透视检查规程
(1)、透视检查前,值班医师应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并调节好X 线机所使用的透视电流、电压。
(2)、透视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检查完毕,应认真书写诊断报告。
(3)、透视中,检查要细心,诊断要慎重,发现疑难问题或微小病变观察不清时,应确定部位,再进一步摄片检查。
(4)、急诊、重危病例随到随诊。
对年迈、体弱、病重患者进行透视时,应有陪同人员协助扶持。
(5)、对已知法定传染病的患者透视后,应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决策感染。
二、造影检查规程
(1)、检查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使用离子型碘剂造影前,必须进行碘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3)、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常规进行检查。
(4)、造影前,应备有急救药品和抢救需用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
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抢救处理,并请有关科室协助抢救。
(5)、造影后,应妥善交待注意事项。
三、CT、MRI工作规程
(1)、各室医技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普通X线诊断、技术操作工作经验,并经过专业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各专业诊疗或技术操作工作。
(2)、各室应配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定机、定岗监护操作,并与专职技术人员一道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等工作。
(3)、各室制定的工作制度,除专业特点以外,一般日常工作中预约登记、急诊、查对、集体读片及评片、报告书写及复核会审、安全保卫等制度均符合放射科总的要求。
(4)、各室应认真执行医学资料管理制度。
(5)、各项诊疗工作应严格遵循诊疗、技术操作规程。
(6)、各室机房凡要求净化室标准者,应保证达到恒温、恒湿、无尘要求。
(7)、非本室医技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设备控制室。
(8)、MRI室医师应严格掌握使用MRI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在成像全过程中,患者及允许陪同者均不能携带任何含铁的物品以及起搏器、手表、相机、各类磁卡、金属饰物等进入室内。
同时应详细查询体内有否金属植入物或器官金属修补物,防止进入磁场后发生危险。
(9)、各项诊疗工作均需预约进行。
CT机每日开机后应连续使用,为减少机器耗损,工作完毕关机后,一般不再开。
急诊除外。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需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
急诊病人随到随查。
各种照影均要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
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要与病人取得配合。
3,危重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有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不宜搬动的病人要做到床边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生写的报告要由上级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出。
5,注意安全用电,严防差错事故。
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做好检查。
6,每天对疑难杂症进行集体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严格
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人员定期进行
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好休息。
放射科防护保健制度
1,各机房设备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
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和门窗均应达到
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和拍片均要达到防护标准,
3,在每次检修、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监测。
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
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
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注意。
必
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不必要的照射剂
量。
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护人员及陪
护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
6,放射科候诊室处应达到防护要求。
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7,凡从事X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