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五篇)
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着眼普及地灾防治法规常识,传授科学防灾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全矿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三、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组组长:张永飞副组长:郝振良、张龙成员:张亮、郭强、____、刘胤、李帅、甄子杰、王龙、张鹿鸣、白小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方龙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日常工作。
领导组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及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矿技术负责人要负责____相关部门具体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摸底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
三、职责分工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
3. 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评审。
4. 有关单位、企业、个人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 隐患排查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汛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2. 隐患排查内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建工程、居民区、交通干线等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隐患。
3. 隐患排查方法:采用现场勘查、遥感技术、地质雷达等手段,对隐患进行排查。
五、地质灾害治理1. 治理原则: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 治理措施:根据隐患类型和程度,采取工程治理、生物治理、生态治理等措施。
3. 治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治理效果。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警1.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2. 监测预警内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建工程、居民区、交通干线等进行监测,重点关注雨量、水位、地应力等指标。
3. 预警发布:根据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
七、应急救援1. 应急预案: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八、责任追究1. 对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6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富副组长:李超成员:王玮塔怀成李博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____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段队技术员负责本段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段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金三角煤矿位于集贤县集贤镇东南____公里,同江-三亚高等级公路在井田北部通过,距双鸭山矿业集团运煤专用线集贤煤矿火车站____公里,其交通方便。
根据井田地质、地形条件及煤层的赋存特点,设计确定斜、立井混和开拓方式,井田主提升采用斜井开拓,回风采用立井回风。
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面,掘进也采用炮掘,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开采。
地灾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所需经费得到保障。
第四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的防治责任。
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
第八条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地质灾害预防与避让第九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定期开展巡查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提高居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四、地质灾害治理与恢复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采取工程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纳入年度计划,确保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治理验收制度,确保治理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五、地质灾害责任与追究第十六条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对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旨在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预防与避让、治理与恢复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评估、监测、防治和应急等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与整体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水平。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与评估第六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工作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
第七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理位置、地质环境、地貌特征等基本情况;(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潜在危害和风险等级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承担。
第九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发展趋势等;(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进度和成效。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防治第十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内容包括:(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环境变化、地质体位移、地下水位等;(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气象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估结果和监测数据,制定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包括:(一)工程治理:包括疏排水、加固治理、削坡减载、土地整理等;(二)非工程治理:包括预警预报、巡查检查、应急避险、搬迁安置等;(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包括地质灾害成因研究、监测技术研究、防治技术研究等。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防治工作法律责任落实,最大限度抵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矿井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1、汛期排查
对矿区范围采动影响、地质钻孔、关闭井筒、水源井、水源孔等进行排查,对已有的已近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并按轻重缓急上报,及时发现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适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2、汛中巡查
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检查包片责任人状况的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巡查结束后才应当及时编制地质灾害巡查报告保洁对存在问题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3、汛后复查
汛后复查主要针对已登记造册绍桑县的地灾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将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确保教育工作工作能落到实处,并总结工作,推广成功预报地灾的经验,指导地方病矿井的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其他工作。
地质防治工作制度
地质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类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预防措施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第九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巡查、监测和预警,发现险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发生。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和应急治理等措施,确保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得到有效治理。
四、治理责任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对其引发的地质灾害承担治理责任。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
五、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
十二、社区参与与民众合作
12.1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12.2建立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志愿者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合作,收集民众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十九、规划与发展
19.1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9.2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持续稳定推进。
19.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十、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20.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文围绕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规划,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贡献力量。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完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跨区域合作
23.1建立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实现区域间信息共享、资源互助、技术交流。
23.2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相邻地区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格局。
23.3定期组织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提高区域联合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十四、总结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架构、预防措施、治理工程、宣传教育、法律责任、应急响应、信息管理、技术研究、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社区参与、国际合作、监测评估、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追究、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发展、信息反馈、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地质灾害治理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普查是指对某一地区或一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监测的工作。
第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坚持科学、细致、全面、严谨的原则,确保普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确保普查人员的安全和普查数据的保密。
第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普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普查工作。
第八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实务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普查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普查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普查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地质灾害普查的实施程序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按照“确定目标、编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明确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提高普查的效率和精度。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普查应当充分征求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处理第十七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引起重视和警惕。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普查的结果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有力有效。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4篇)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对于地质灾害预防和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进行探讨,分别为制度背景、制度目标、制度内容、普查方法、普查数据应用和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等。
一、制度背景地质灾害是由于地球内部和地球表面相互作用所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可抗力事件。
地质灾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对致灾地质因素进行普查与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目标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各类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和可能发生的规模,并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高地质灾害预警和减灾工作的能力。
三、制度内容1. 制定普查目标和任务:明确普查范围、对象和任务。
2. 制定普查指标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普查指标和标准,确保普查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3. 制定普查方法和流程:确定普查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如野外调查、数据收集与整理、样本分析等。
4. 制定数据管理和共享规范: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推动数据共享和交流。
5. 制定普查结果的应用和评估体系:建立普查结果的应用和评估机制,通过对普查结果的评估,形成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四、普查方法1. 野外调查: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理环境、地质构造和地质背景,并开展相关样本的采集和分析。
2. 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地质、气象、水文等数据,为地质灾害的识别和评估提供依据。
3. 样本分析:通过对野外采集的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确定致灾地质因素的性质、特征和规模。
4. 专家评估: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野外调查和样本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判断,确定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
五、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数据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应用:1. 地质灾害预警和预测:通过对普查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可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和规模,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减灾。
2. 工程建设和规划:通过了解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可以在工程建设和规划中提前考虑防灾和减灾措施,减少工程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一、为啥要搞这个排查整治。
咱都知道,地质灾害就像隐藏在身边的“小怪兽”,说不定啥时候就冒出来捣乱,像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这些,一旦发生,那可不得了,房子可能被埋,路也会被堵住,人还可能受伤甚至有生命危险呢。
所以,咱们得提前把这些风险隐患找出来,然后想办法整治,把“小怪兽”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排查范围都有啥。
1. 山区地带。
那些有陡坡的地方可得好好查。
就像山上的坡坡,如果坡上的石头松松垮垮的,或者土看起来很松散,那很可能就是山体滑坡的隐患点。
山谷里面也要看仔细喽。
因为一旦下大雨,山谷就可能变成泥石流的“跑道”,要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河道或者有很多松散的泥沙堆积,那就危险啦。
2. 靠近矿区的地方。
挖矿的地方周围土地容易塌陷。
那些地下被挖空了的区域,上面的地可能就像个空壳子,随时可能塌下去。
咱们要看看地面有没有裂缝啊,房子有没有歪歪扭扭的情况。
3. 居民聚集区。
村子里、小区周围也是重点排查对象。
尤其是那些靠山靠河的居民点。
要是山上来个滑坡,那房子可就遭殃了;要是河边的土松了,河水一冲,也可能把房子地基给冲走。
三、排查内容。
1. 山体方面。
看看山上的植被情况。
如果山上树啊草啊少得可怜,那土壤就容易被冲走,山体就不稳定。
就好比一个人没穿衣服,风一吹就冷得发抖,山没植被护着,雨一淋就容易出问题。
检查山坡上的石头。
有没有那种摇摇欲坠的大石头,或者石头缝里是不是有土不断地往下掉。
要是发现了,这就是个危险信号,说不定啥时候石头就滚下来了。
2. 河流周边。
看看河岸是不是牢固。
如果河岸有很多小窟窿,或者土块一直在掉,那河水涨起来的时候就可能把河岸冲垮。
这就像一个有漏洞的堤坝,迟早要出事。
河里面有没有很多泥沙堆积。
要是泥沙堆得太多,水流就不顺畅,一旦下大雨,河水漫出来就容易引发灾害。
3. 建筑工程区域。
建筑工地的地基是不是打得稳。
要是在软土地基上建房子,又没有好好处理,房子可能就会慢慢下沉。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模版垂深一般介于15米至____米之间,在煤层露头区域形成垂深约为____米的采空区,此类区域内普遍存在积水现象。
原丰源煤矿主要开采17煤层,经预测,其积水量大致为____立方米。
上述提及的老窑均已在____年之前关闭。
原____煤矿老井方面:依据现场访问与深入调查,该煤矿始建于____年,主要开采24、25煤层。
在____年至____年期间,曾实施过____万吨/年的技术改造项目,随后于____年再次扩大生产规模至____万吨/年。
由于生产能力提升至____万吨/年,老井于____年底正式停产并封闭。
目前,在矿区北西及北东区域分别形成了面积约为____平方公里(含老窑开采破坏区)及____平方公里的采空区,预测其积水量分别为____立方米及____立方米。
矿井开采概况:在____煤矿的矿权范围内,矿区东北部煤层露头线附近分布着众多老窑,这些老窑多采用斜井开采方式,沿煤层掘进,开采斜长普遍在20至____米之间,最大采掘垂深约为20至____米。
多数老窑巷道内存在积水,或因井口坍塌、排水及通风困难等原因而停止开采。
截至____年,地瓜____煤矿内的所有老窑均已完成关闭,累计开采量约为____万吨。
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技改前24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及矿区北东面25煤层+____米标高以上的资源已被采空。
四、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管理制度1. 采空区管理:定期深入现场,每月对全矿范围内的采空区进行监控检查,协调施工单位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整理监测资料,明确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坚持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及时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
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根据采空区与矿井重点场所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角度进行论证,确定当前监测重点。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范文地质灾害普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和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演化规律,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下面给出一个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情况,以便制定有效的灾害防治措施。
通过普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规模和影响范围,为灾害防治规划、工程设计和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范围本普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区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包括山体滑坡、地震地质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采矿和建设活动引发的人为灾害等。
三、普查内容1. 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特征和活动规律2. 地质灾害的规模和影响范围3. 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化的原因和机制4. 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风险评估5. 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情况6.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估7. 其他与地质灾害普查相关的情况四、普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赴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地质灾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制作相关图表和报告。
3. 专题研究: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其成因和规律。
4. 普查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普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五、普查责任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2. 地质灾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普查计划,组织调查工作并分析、总结普查结果。
3. 监测机构和科研院校: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六、制度执行1. 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加强普查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普查数据库。
3. 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及时更新普查信息和数据。
4. 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措施,加强对灾害隐患区的治理工作。
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制度
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预防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工程、非工程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和生活安全。
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地灾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1. 国家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地方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3.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依法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单位,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监测等环节。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项目选址、设计和施工等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工程项目安全。
2.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各级政府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3.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置。
5.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各级政府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保障措施。
6.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制度:发生地质灾害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地质灾害及时排除制度
地质灾害及时排除制度
雨季将至,安全隐患增多,我矿超前部署排查,完善联动机制,落实防灾预案,对查出的隐患短时间能立即排除的,要及时排除。
若短时间无法立即排除的要上报领导,及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进行排除治理,确保我矿安全运作。
1、成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检科地测科调度室通风科保卫科后勤部门机电科技术科等
组长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定期对矿区内隐患进行排查。
副组长把关各隐患整改情况,对矿区分区分工协调调配。
各部门成员负责对隐患具体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2、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每7天进行一次全矿区内隐患排查,
逢有雨等灾害性天气时,要在雨前雨后分别进行排查,根据查出的隐患,工作小组依据五落实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分工,进行限期整改。
3、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于限期内未整
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督促及时排除未排除的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刑事或经济处罚。
地质灾害及时排除制度
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因素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在我国,由于地质灾害的频发和严重性,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制度应该明确责任分工。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需要协调各个部门的力量,因此,制度应该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确保各个部门能够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中。
例如,应该明确地质部门负责隐患的专业评估和技术指导,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等。
其次,制度应该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是一项庞大的工作,为了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制度应该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首先,应该确定哪些地区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将这些地区作为排查的重点。
其次,应该确定排查的方法,包括实地考察、遥感监测、测绘制图等。
再次,制度应该明确排查结果的评估和处理。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理隐患,因此,制度应该明确排查结果的评估和处理。
对于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应该进行专业评估,确定隐患的程度和危险性,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对于不能立即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应该根据其危险性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预警和防范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制度应该明确监督和考核机制。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合力,因此,制度应该明确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各个部门能够按照要求主动参与到工作中,并加强对工作进展和效果的监督和考核。
同时,制度还应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减少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因此,各个相关部门应该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灾专项治理方案范本
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地质灾害的发生风险不断增加。
为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目标1.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2.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 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治理范围1. 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 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干线、重点工程建设区等易发地质灾害区域。
3. 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治理措施1. 隐患排查与评估-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已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风险评估。
-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信息的动态更新。
2. 防治工程措施- 对重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如边坡加固、排水系统改造等。
- 对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预警、应急疏散等措施。
3. 非工程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4. 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
-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1. 前期准备阶段(1-3个月)- 成立地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制定详细的地灾专项治理方案。
-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2. 排查评估阶段(4-6个月)- 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 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风险评估。
3. 治理实施阶段(7-12个月)- 对评估出的高风险隐患点,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 对一般风险隐患点,采取监测预警、应急疏散等措施。
-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高预警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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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工作部署和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了有效的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我矿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排查、监测责任,完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值班、报告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集体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矿区及周边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
机构成员由每天值班人员组成日常巡查小组,当天值班领导任组长,巡查要做好记录,存档保存。
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由安全矿长负责,全体员工积极
配合。
矿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排查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安全矿长组织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井下、矿区范围内及矿区周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汇总、梳理、通报;负责上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
三、组织制度
1、成立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对矿区及周边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地段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能治理的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要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协同配合相关人员对隐患进行治理。
2、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治的地质灾害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整治。
对暂时因各方面原因不能立即整治或一次彻底整治不完的,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逐步整治。
对已下达的整治任务,要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3、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如遇险情时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小。
4、通过安全例会、班前会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地质灾害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地质灾害进行群防群治。
5、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要落实责任人,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矿委安全科值班人员。
6、每周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进行一次全面
检查,每月及山洪来临前后要对生活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结果要形成书面的文字材料存档备案并及时上报矿委。
7、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从根本上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要从重处罚。
8、制定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轮流值班,对地面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区域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并做好当班的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
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