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数据中心作为存储和管理大量敏感信息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信息时代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保障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办法来规范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内容,并分析其影响和实施策略。
背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中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然而,由于数据中心存储着大量的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信息,一旦被恶意攻击或泄露,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因此,各个国家都意识到了制定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的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道德和伦理要求,保障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的保密和安全。
其主要目标包括:1.建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流程;2.加强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和设备损坏;3.强化数据中心的网络安全,防范恶意攻击、黑客入侵和数据泄露;4.加强数据中心的数据保护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5.加强数据中心的监管和执法机制,保障法规办法的有效实施。
内容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数据中心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管理流程,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机制。
2.物理安全措施:要求数据中心采取相应的物理安全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进入机房,设备安全可靠,并具备安全防火墙、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
3.网络安全措施:要求数据中心采取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范系统、加密传输等,以保护数据的网络传输安全。
4.数据保护和备份:要求数据中心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和备份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制定数据恢复和应急预案。
5.合规审计和监管:要求数据中心进行合规审计,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执法。
影响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的实施对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提高信息安全水平:数据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法规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安全水平,降低数据泄露和被攻击的风险。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信息安全挑战。
为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维护网络安全秩序,IDC和ICP业务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一、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IDC和ICP业务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信息安全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IDC和ICP业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3.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详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范围、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
2.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1. 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防止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2. 定期对信息安全技术设施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3. 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
四、加强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网络服务。
2. 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用户信息保护规定,防止用户信息泄露。
3. 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用户信息安全相关问题。
五、加强信息安全合作与交流1. 加强与其他互联网企业、信息安全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2. 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推动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数据中心及其相关设施、系统、网络、数据等。
三、组织架构1. 成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设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物理安全(1)严格门禁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数据中心内部环境安全。
(2)对数据中心内的设备、线路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数据中心,禁止携带任何未经授权的设备进入。
2. 网络安全(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病毒防护等。
(2)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3)对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系统安全(1)采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2)对系统管理员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其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3)对重要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4. 数据安全(1)对重要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2)采用数据加密、脱敏等技术,保护数据在传输、存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3)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完整性。
5.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1)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2)开展信息安全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信息安全技能。
6. 应急处理(1)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处理流程和责任。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XX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数据安全管理,保障公司数据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使用、处理、存储、传输公司数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3 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公司数据安全、完整、可用。
二、数据安全组织架构2.1 公司设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数据安全策略、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2.2 领导小组下设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办法,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培训、检查、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3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数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部门员工遵守本办法。
三、数据安全分类与保护(1)敏感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可能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数据,如客户信息、员工信息、财务数据等。
(2)重要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如业务计划、市场策略、技术方案等。
(3)一般数据:指泄露、篡改、丢失对公司影响较小的数据,如日常办公文件、内部通讯等。
(1)敏感数据: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2)重要数据:实施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一般数据:实施基本的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教育。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4.1 数据访问管理制度(1)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相应数据访问权限,经审批后方可访问。
(2)员工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
(3)数据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及时调整,离职员工应注销相关权限。
4.2 数据存储管理制度(1)敏感数据应采用加密存储,重要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密措施。
(2)数据存储介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数据泄露。
(3)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可恢复。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安全体系,保护信息资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安全管理包含数据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密码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及代码监督。
第三条数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及规定1、所有系统的数据由数据安全员设置数据库系统统一存储,各部门不得在本地存储或公司设计的系统之外存储。
2、数据库由数据安全员分级设置权限密码,原则上不允许一个人掌握所有权限密码(密码权限员、董事长除外)。
3、数据库系统实行分库存储机制,原则上一个数据库表不得存储所有的信息。
4、数据库分为生产库、测试库及开发库,开发库由该库所属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开发规范进行管理,测试库只能由程序测试员进行操作和管理,生产库只能由数据安全员操作和管理。
5、开发人员原则上根据项目模块分配表的操作权限实行分权限开发模式。
例如:用户模块开发人员,只能拥有用户相关表的操作权限。
6、数据库系统必须建立备份机制。
定期备份:每天进行一次完整备份;临时备份:在特殊情况(如软件升级、设备更换、感染病毒等)下,临时对数据进行备份;按需备份:应用系统需要调整部分数据时,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7、公司提供的信息终端设备在外借或报废时,由设备管理员对系统和数据做相应处理,防止泄密。
存储设备报废前需进行重要数据的备份,备份后对报废设备中存储的信息进行彻底清除处理。
8、开发及过程文档使用git服务器统一存储及管理,新文档必须及时上传到服务器。
9、禁止将数据库结构、代码及相关文档私自拷贝或通过网络对外传输。
第四条代码安全管理的要求及规定1、禁止使用已公布的、有漏洞的第三方程序依赖包。
2、禁止在程序中植入木马病毒。
3、每月要进行一次依赖包漏洞检测,在特殊情况(如感染病毒)下,必须立即对依赖包进行漏洞检测。
已公布的高危漏洞,必须在依赖包提供更新版本后3天内升级到新版本。
4、代码使用git服务器统一存储及管理,开发人员要每日提交代码。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引言概述:数据中心作为现代企业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核心,对于保障数据安全、提高运维效率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数据中心管理,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数据中心管理的规定。
一、物理安全管理1.1 门禁控制:数据中心应设立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通过刷卡、指纹、面部识别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同时,设立访客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核实。
1.2 视频监控:在数据中心的重要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数据中心的活动情况,以及记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
监控录相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需要时查阅。
1.3 火灾防护:数据中心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电力管理2.1 电源备份:数据中心应配置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以应对突发停电情况,保障数据中心的持续运行。
此外,还应设立发机电组作为备用电源,以应对长期停电的情况。
2.2 电力监控:对数据中心的电力供应进行实时监控,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的监测。
一旦浮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2.3 节能措施:数据中心应采用节能设备,如高效的服务器、空调系统等,合理调整设备的使用功率,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定期进行能源管理评估,提出改进方案,优化数据中心的能源利用效率。
三、网络安全管理3.1 防火墙设置:在数据中心的网络入口处设置防火墙,对进入数据中心的流量进行过滤和监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3.2 安全策略: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包括访问控制、密码策略、漏洞修复等,确保数据中心的网络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及时修复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3.3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同时,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完整、可靠,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数据中心及涉及数据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
(二)安全保密:加强数据保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三)责任明确:明确数据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四)技术保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数据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数据安全的技术防护;(三)组织数据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监督、检查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及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一)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数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二)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第八条数据访问控制(一)对数据访问进行严格控制,实行身份认证、权限管理。
(二)根据数据安全等级,对数据访问进行分级授权。
第九条数据传输安全(一)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二)对数据传输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条数据存储安全(一)对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二)定期对数据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数据处理安全(一)对数据处理过程进行监控,防止数据篡改和破坏。
(二)采用安全的数据处理技术,确保数据处理安全。
第十二条数据销毁安全(一)对数据销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二)对数据销毁过程进行记录,便于追溯。
第四章数据安全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数据中心作为企业的核心枢纽和重要资源仓库,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数据中心的信息资产安全、系统运行稳定、业务流程顺畅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程。
本文档旨在明确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提供指导和支持,保障数据中心的安全与可靠。
2. 安全管理职责2.1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团队设立专门的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安全策略和实施方案,监督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评估。
2.2 数据中心管理员数据中心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数据中心的日常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备份与恢复等。
2.3 数据中心用户数据中心用户应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数据中心资源,严禁非法操作和滥用权限。
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给数据中心管理员。
2.4 安全合规团队建立安全合规团队,负责对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基础设施安全3.1 机房物理安全确保机房的门禁系统正常运行,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机房。
采取视频监控、入侵检测和报警系统等措施,保障机房的物理安全。
3.2 设备管理设备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防病毒检测和安全审查。
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下线、报废的设备应进行安全销毁,以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3.3 网络安全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对入侵行为进行监测和阻断。
设置网络访问控制机制,限制非授权用户的访问权限。
3.4 电力供应和UPS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配置UPS系统进行电力备份,以防止因电力故障导致的数据中心宕机。
4. 系统安全4.1 访问控制建立用户权限管理制度,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分配最小权限原则,严格控制敏感数据的访问权限。
定期审计权限分配情况,及时清除离职人员的权限。
(完整版)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活动(以下简称数据活动),以及数据安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纯粹家庭和个人事务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坚持保障数据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研发数据安全保护技术,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第四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数据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数据免受泄露、窃取、篡改、毁损、非法使用等,依法惩治危害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地(市)及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第六条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数据安全计划,实施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安全事件,组织数据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数据收集第七条网络运营者通过网站、应用程序等产品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分别制定并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收集使用规则可以包含在网站、应用程序等产品的隐私政策中,也可以其他形式提供给用户。
第八条收集使用规则应当明确具体、简单通俗、易于访问,突出以下内容:(一)网络运营者基本信息;(二)网络运营者主要负责人、数据安全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三)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种类、数量、频度、方式、范围等;(四)个人信息保存地点、期限及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五)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规则,如果向他人提供的;(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策略等相关信息;(七)个人信息主体撤销同意,以及查询、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八)投诉、举报渠道和方法等;(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预防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三)综合管理:从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确保信息安全。
(四)责任到人:明确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组织应当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组织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七条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信息安全风险。
第八条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报告、处理和调查。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规范网络使用行为。
(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信息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五)信息安全审计制度: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审计,确保信息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章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网络边界防护:加强网络边界防护,防止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
(二)入侵检测与防御:部署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及时发现和阻止入侵行为。
大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型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大型数据中心及其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
第三条大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级保护,重点突出;(三)责任明确,协同共治;(四)持续改进,动态调整。
第二章信息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大型数据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信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物理安全(一)严格门禁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数据中心;(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三)设立入侵报警系统,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报警;(四)加强数据中心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八条网络安全(一)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等网络安全设备,对网络进行实时监控和保护;(二)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加强无线网络安全管理,防止无线网络被非法接入;(四)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第九条系统安全(一)对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进行定期安全更新和补丁管理;(二)对重要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提高系统安全性;(三)实行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确保用户权限与职责相匹配;(四)定期进行系统安全审计,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数据安全(一)对存储在数据中心的数据进行分类,明确数据安全等级;(二)采用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三)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四)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
数据中心机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数据中心机房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数据中心机房,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和升级的数据中心机房。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统筹协调信息安全工作。
2.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负责机房出入管理、设备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工作。
3. 网络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维护和升级,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4. 机房运维人员:负责机房环境、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维护,确保机房设备正常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机房出入管理(1)未经授权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2)数据中心机房管理人员须使用门禁卡出入机房。
(3)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维护前,须填写《机房出入申请表》,并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机房。
(4)参观人员须事先联系,得到批准后,才能在机房人员陪同下出入机房。
(5)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2. 设备安全管理(1)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更换等环节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网络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技术人员负责配置、维护和升级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2)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3)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设备,禁止在网络上进行非法操作。
4. 数据安全管理(1)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实行备份和加密。
(2)定期对数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完整性、一致性。
(3)禁止非法拷贝、传播、篡改、泄露数据。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信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范本
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范本第一章绪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物联网的普及应用,数据中心作为信息传输和存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
为了确保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本文提出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1. 数据中心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2. 数据中心运维文档和记录应完整准确,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手册、维护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3. 数据中心运维过程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流程规范,确保运维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数据中心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数据中心运维人员应熟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防火、断电、备份等,保障数据中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法律责任1. 数据中心运维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并对运维过程中的失误和疏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数据中心运维人员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严禁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3. 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 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之间发生争议时,应依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四章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合同范本以下为数据中心运维技术服务合同的范本: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一、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的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维护、软件系统更新、故障排除等。
2. 甲方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服务期限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月/日起至____年/月/日止。
2. 服务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
数据中心管理规定标题: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引言概述:数据中心是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对数据中心的管理规定是确保数据中心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数据中心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物理安全管理规定1.1 门禁控制:数据中心应设有门禁系统,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出。
1.2 监控摄像:数据中心应设有监控摄像系统,实时监控数据中心的安全情况,防止盗窃或破坏行为。
1.3 环境监控:数据中心应设备环境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确保数据中心设备正常运行。
二、电力管理规定2.1 电力备份:数据中心应设有UPS系统和发电机等电力备份设备,确保数据中心在停电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2.2 电力监测:数据中心应设备电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电力负载情况,预防电力过载或短缺。
2.3 节能管理:数据中心应采取节能措施,如使用高效UPS设备、优化数据中心布局等,降低能耗。
三、网络安全管理规定3.1 防火墙设置:数据中心应设有防火墙系统,对网络流量进行监控和过滤,防止网络攻击。
3.2 安全策略:数据中心应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包括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安全。
3.3 安全审计:数据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潜在安全风险并及时处理。
四、数据备份管理规定4.1 定期备份:数据中心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会因意外事件丢失。
4.2 数据恢复: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能够在数据丢失时快速恢复数据。
4.3 数据加密:数据中心应对备份数据进行加密,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五、人员管理规定5.1 人员培训: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5.2 权限管理:数据中心应设有权限管理系统,对不同级别的人员进行权限控制,确保数据安全。
5.3 安全意识: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数据中心安全运行。
结论:数据中心管理规定是确保数据中心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各项管理规定应严格执行,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数据中心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保障数据中心内设备、信息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数据中心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合作伙伴、客户、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数据中心出入安全管理工作由数据中心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数据中心的安全。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四条数据中心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所有人员进入数据中心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条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数据中心,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数据中心访客登记表》。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数据中心,需由接待人员陪同,并明确告知其进入区域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毒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数据中心。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非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数据中心。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将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条数据中心内物品出入必须办理手续,严禁私自带入或带出。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凭物品出入证领取或归还物品,外来人员需出示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物品出入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入。
第十三条数据中心内禁止私自拆装、更换、借用设备,如需操作,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四条数据中心管理部门定期对出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拒绝或逃避。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等,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
第十九条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服从指挥,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数据中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数据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数据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数据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设备、网络、数据、应用等资源。
第三条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责任到人,人人有责;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法律法规先行,技术保障到位。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数据中心安全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1. 主任:由企业信息安全负责人担任;2. 副主任:由数据中心负责人担任;3. 成员:由数据中心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数据中心安全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安全事件;3. 监督安全管理制度执行;4.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5. 确保数据中心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数据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2. 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3.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 及时报告安全事件;5. 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数据中心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 用户管理制度:包括用户注册、认证、权限管理、账户锁定、密码策略等;2. 访问控制制度:包括物理访问控制、网络访问控制、系统访问控制等;3.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分类、加密、备份、恢复、审计等;4.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系统配置、漏洞扫描、补丁管理、安全审计等;5. 应急响应制度:包括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恢复等;6. 安全培训制度: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
第九条数据中心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对数据中心物理环境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线路、机房等安全;2. 对数据中心网络进行安全防护,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3. 对数据中心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4. 对数据中心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安全;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规章(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数据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分级分类:根据数据的安全风险和重要性,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三)安全可控: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使用、传输、共享、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四)责任到人:明确数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数据安全责任。
第二章数据分类分级第四条数据分为以下类别:(一)国家秘密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
(二)商业秘密数据:涉及企业商业利益,具有保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期限的数据。
(三)个人信息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具有敏感性和保密性的数据。
(四)一般数据: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分级:(一)一级数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经济利益,一旦泄露可能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数据。
(二)二级数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一般经济利益,一旦泄露可能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数据。
(三)三级数据:涉及一般经济利益,一旦泄露可能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数据。
(四)四级数据: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经济利益的数据。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数据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对数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数据安全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数据进行保密管理。
(三)数据安全防护: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在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四)数据安全监测:实时监测数据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件。
(五)数据安全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数据安全培训,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和能力。
数据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
数据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
以下是 8 条关于数据安全法规主要内容:
1. 数据收集要有限度啊!就像去超市买东西,不能啥都往自己篮子里装呀!比如某公司收集用户信息,可不能过度收集那些根本不需要的敏感信息呀!
2. 数据存储得安全可靠呀!这可不能马虎,好比把珍贵东西放在一个坚固的保险箱里。
你想想,如果数据像放在马路上一样随便,那多可怕啊!就像那次某网站数据泄露事件,多吓人!
3. 对数据的使用得有规矩呢!不能乱用啊,就像玩游戏得遵守规则一样。
听说有的企业随便把用户数据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这怎么行!
4. 数据共享要谨慎啊!这可不是随便就能给出去的,如同把自己的宝贝借给别人得想好啊。
之前不就有公司没经过同意就共享数据引发争议的嘛!
5. 数据主体得有知情权呀!这就像你得知道别人对你做了什么。
要是某平台不告诉你它拿你的数据干了啥,你能乐意吗?
6. 数据安全措施要到位哇!这相当于给数据穿上一层厚厚的铠甲。
不然黑客一来,数据就危险啦,就像没防守的城堡容易被攻破一样,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7. 数据处理得透明化呀!不能偷偷摸摸的,就好比做事得光明正大。
要是处理数据都藏着掖着,那可不行,像有的机构不公开数据处理过程,这能让人放心吗?
8. 违反数据安全法规得严惩啊!不这样怎么能有威慑力呢!就像犯了法就得受惩罚一样。
那些故意违反数据安全法规的,必须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我的观点是:数据安全法规太重要了,它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数据权益,大家都得重视起来呀!。
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真实、有效地保存和使用各类数据,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数据包括各类业务数据以及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配置参数等.第二章数据的使用第三条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软件使用权限按程序审批,相关软件使用人员按业务指定权限使用、操作相应的软件,并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的密码口令.第四条业务软件的使用主体为系统各部门,(0A)系统的使用主体为在编人员。
录入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实时性由各相关录入部门、人员负责。
信息办负责软件和数据的安装维护,以及数据的安全保护。
第五条其他单位需要部门提供数据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密级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信息办提供。
第二章数据的备份第七条信息办按照数据的分类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备份策略,包括日常备份、特殊日备份、版本升级备份以及各类数据的保存期限、备份方式、备份介质、数据清理周期等。
第八条数据备份管理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备份作业或备份程序的执行情况,核实备份数据的有效性,确保备份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数据备份管理人员定期对各类数据进行安全备份:(一)对最近一周内的数据每天备份:周一至周日对数据进行全备份(对于大存储量的数据,可进行增量备份);(二)对最近一月内的数据,每周保留一个全备份;(三)对最近一年内的数据,每月保留一个全备份;(四)每年至少保留一个全备份.第十条对于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网络设备的参数配置,在每次做过更改后,要及时备份.第十一条数据备份要求异机备份,并且不能备份在WEB或FTP 等公共访问站点上;月备份和年备份同时要求至少一个离线备份.第三章数据的恢复第十二条对系统进行数据恢复必须制定书面的数据恢复方案(内容包括进行数据恢复的原因和理由、恢复何时和何种数据、使用哪一套备份介质、恢复的方法和操作步骤等),经信息办主任审核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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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31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规办法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当前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二、各单位应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指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各部门内设机构应当指定一名信息安全保密员。
三、要加强对与互联网联接的信息网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接入,防范外部攻击,并留存互联网访问日志。
四、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2. 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3. 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4. 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5. 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6. 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7.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五、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实行登记管理;2. 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3. 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4. 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5. 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六、数据复制操作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将互联网上的信息复制到处理内部信息的系统时,应当采取严格的技术防护措施,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严防病毒等传播;2. 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向涉密信息系统复制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标准执行;3. 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从涉密计算机向非涉密计算机复制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4. 复制和传递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严格按照复制和传递同等密级纸质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处理内部信息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变更用途时,应当使用能够有效删除数据的工具删除存储部件中的内部信息。
八、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用于处理涉密信息或不再使用时,应当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或及时销毁。
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的销毁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进行。
九、加强对计算机使用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和保密意识与技能。
十、各单位应当与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十一、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十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三、定期检查重点1. 系统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各个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综合业务网络杀毒软件更新、运行情况;外网办公用计算机病毒查杀情况;操作系统和软件使用情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内外网混用情况;终端机是否开启安全防护措施。
2. 安全管理情况。
A. 信息安全主管领导、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履职以及岗位责任情况等。
(1)信息安全主管领导明确及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有领导分工等相关文件,是否明确了信息安全主管领导,检查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批示和会议记录等文件,了解主管领导工作落实情况。
(2)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及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部门分工文件,是否指定了信息安全管理部门。
是否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记录等文件,检查管理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3)信息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及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列表、岗位职责分工等文件,是否配备了信息安全工作人员。
B.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1)人员管理制度。
检查人员管理制度文件,是否有岗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外部人员来访管理等制度。
检查人员离岗离职管理落实情况。
(2)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等文件。
是否有设备发放、使用、维修、维护和报废等相关制度,是否明确了相关管理责任人。
硬件设备登记情况,包括PC机,路由器,交换机及其他主要设备。
检查《计算机硬件设备登记簿》。
(3)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检查是否建立了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包含事故处理记录、数据维护情况等相关内容。
检查运维操作手册和运维相关记录,检查是否有事故处理记录、数据维护记录、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完整性。
3. 技术防护情况。
检查所有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是否安装了最新的杀毒软件和病毒防火墙,统计网络外连的出口个数,是否每个出口都进行了安全措施。
检查网点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启用了有效的身份控制、访问控制功能。
4. 应急处理及容灾备份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灾备措施情况。
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情况。
检查应急演练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
检查冗余设备情况。
十四、加强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间表,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要举一反三,在同类系统、同类设备中排查类似问题,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十五、加强风险控制各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要明确相关工作纪律并严格执行。
要识别检查中的安全风险,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控制措施,明确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时的处置流程,确保被检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六、加强保密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检查活动、检查实施人员以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检查工作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控制;对检查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确保检查工作中获知的信息不被泄露,检查数据和检查结果不向外透露。
十七、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一名机关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十八、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应当以《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为依据。
十九、各单位不得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1. 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2. 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3. 依照规定需经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放,而未获批准的信息。
4. 其他开放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十、各单位的业务机构在政府信息接入数据中心时、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提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开放”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二十一、各单位可以在数据中心查看本单位的数据以及其他单位公开的数据;如果要查看需要申请开放的数据,需要提出申请,审查通过后即可查看数据,审核不通过后不能查看数据。
数据开放的审核及授权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负责。
二十二、数据中心的数据由九次方公司保障信息安全。
二十三、不同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开放给其他单位时,应由主办的单位负责开放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开放。
二十四、各单位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开放不明确时,在征求政府信息制作或者获取单位保密组织机构的意见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二十五、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开放的政府信息,单位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开放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开放。
二十六、拟开放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内容采取删除、变更等方式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开放、其余部分开放的方法处理。
二十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信息开放工作过错责任:1. 未按照规定的开放范围和期限主动提供政府信息,以及不及时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的;2. 对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及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3. 未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不履行保密审查义务的,或者违反政府信息开放工作程序,开放不应当开放的政府信息的;4.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5. 违反政府信息开放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况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二十八、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依法履行保密审查职责,从而影响政府信息发布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视情追究政府信息开放工作过错责任。
责任追究方式为:1. 责令改正;2. 诫勉谈话;3.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 通报批评;5. 调离工作岗位。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情节严重的,视情给予辞退、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需要依法给予处分的,依照《单位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