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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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公司为特定目的而设立,专门用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3. 效益优先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资金规模、使用范围和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管委会的职责:1. 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审核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预算和项目。

3. 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4. 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业务发展: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等。

2. 科技创新:支持公司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

3. 节能减排:支持公司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

4. 员工培训:支持公司员工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

5. 其他经管委会批准的用途。

第五章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如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管委会提出专项资金使用申请。

2. 审核批准:管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

3. 编制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编制专项资金使用预算。

4. 实施项目: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项目要求,组织实施项目。

5. 资金拨付:管委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6.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XX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制度

XX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制度

XX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交通行业节能管理实施条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天然气、煤炭、电力、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潜能挖掘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前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耗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交通部(已撤销),商务部•【公布日期】2014.11.06•【文号】财建[2014]654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车辆购置税正文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商务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了车辆购置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车辆购置税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并制定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2014年11月6日附件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3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安排地方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车购税资金实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不得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

第四条车购税资金的项目管理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其中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项目管理以商务主管部门为主),资金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

第二章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第五条车购税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二)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三)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四)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五)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项目;(六)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七)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八)内河航道应急抢通项目;(九)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十)国务院批准用于交通运输的其他支出。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2.02•【文号】厅政法字[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2]19号)北京、云南、陕西、浙江、广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海南、四川、湖南、安徽、湖北、河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委):根据部《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53号)精神及各省(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北京等1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一项新的战略任务。

通过试点,旨在积极探索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可行模式和合理路径,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并予以体系化推广,形成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的有效推进机制。

城市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中心,也是交通要素集聚地和运输网络枢纽点。

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7%左右,且以每年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增长。

城市一般拥有较密集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交通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域。

选择以城市为主体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以达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合资源、积累经验的目的。

二、试点范围和期限第二批城市试点工作选定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云南交通运输局

云南交通运输局

云南交通运输局【篇一:2014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知识测试题】1.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 )。

a.整体和部分的关系b.普遍和特殊的关系c.理论和实践的关系d.精神和物质的关系2.真理和谬误互相贯通的含义是指( )。

a.真理就是谬误b.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c.二者没有确定的界限d.真理中包含着谬误3.静止是运动的( )a.根本属性b.特殊状态c.承载主体d.内在根据4.意识的本质是( )。

a.人脑产生的特殊物质b.特殊的物质——人脑对物质的反映。

c.人的各种感觉的总和d.人的思维逻辑的集合5.“一切具体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发展都是有条件的”是( )。

a.形而上学的观点b.唯物辩证法的观点c.机械论的观点d.外因论的观点6.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水果与苹果、梨子、香蕉之间的关系是( )。

a.整体与部分的关系b.共性与个性的关系c.多数与少数的关系d.质量和数量的关系7.在党的( )上,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形成了这一理论的主题。

a.十一届三中全会b.十二大c.十三大d.十四大8.邓小平关于“市场与计划关系”的南方谈话发生在( )年。

a.1979b.1990c.1992d.19939.在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上应坚持( )。

a.把经济增长速度放在首位,效益服从速度b.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尽快增长速度c.速度与效益并重,两者都应放在第一位d.速度与效益完全一致,二者是一个问题10.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目标是( )。

a.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b.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c.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11.( )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a.社会保险b.社会救助c.社会福利d.社会优抚12.我国现阶段实施的社会保障水平是( )。

a.保证劳动者充分就业b.使劳动者老有所养c.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d.实现小康13.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最新】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最新】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完善、规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本区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区关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能专项资金”)3000万元,街镇(园区)视情况予以配套。

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可适当调整下年度预算额度。

第三条使用范围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结构优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

具体如下:(一)工业节能减排。

支持产业园区、企业绿色发展;支持工业领域有显著节能减排降碳成效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含重点耗能设备改造、替代)项目。

重点支持本区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劣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产品和落后工艺。

(二)服务业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引导商场、商务楼、宾馆、饭店等服务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展对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

绿色旅游饭店创建。

(三)建筑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支持绿色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示范项目,区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能源审计等。

支持市下达的目标分解项目。

(四)交通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推广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替代的项目。

鼓励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

(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区级机关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墙及屋面维护系统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等)。

(六)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

重点用于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

支持分布式供能项目。

支持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支持“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

(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办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交通运输行业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保护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交通部近日发布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措施和管理。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节能减排的目标、实施主体、技术支持、监测评估和奖惩措施等内容。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和促进绿色低碳交通的要求,交通部制定了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其次,该办法规定了实施主体。

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都应当履行相应的责任,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

企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节能减排制度,制定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

在技术支持方面,该办法鼓励运输企业采用环保节能技术。

政府将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企业更新交通运输设备,减少能源损耗和排放。

同时,引导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优化运输网络布局,提高货物运输效率。

为了监测评估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的节能减排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对不履行节能减排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节能减排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部发布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办法》为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通过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主体和奖惩措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保护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期待交通运输行业能够积极踊跃地响应并全面落实这些管理办法,为推动绿色交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10•【文号】财建[2012]777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10月10日财建[2012]777号)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383号)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予以综合性奖励。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有效整合财政资金,整体推进重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予以综合性奖励(以下简称综合奖励资金)。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示范城市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条综合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范围第四条综合奖励资金支持对象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第五条综合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城市在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优先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的典型示范项目;对此前批复同意的拟通过现有政策优先支持的项目,要积极按现行政策渠道申请资金支持,如未能享受相应资金支持的,也可通过综合奖励资金给予支持。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完善、规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本区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9号)和《宝山区关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宝府规〔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能专项资金”)3000万元,街镇(园区)视情况予以配套。

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可适当调整下年度预算额度。

第三条使用范围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结构优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

具体如下:(一)工业节能减排。

支持产业园区、企业绿色发展;支持工业领域有显著节能减排降碳成效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含重点耗能设备改造、替代)项目。

重点支持本区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劣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产品和落后工艺。

(二)服务业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引导商场、商务楼、宾馆、饭店等服务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展对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

绿色旅游饭店创建。

(三)建筑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支持绿色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示范项目,区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能源审计等。

支持市下达的目标分解项目。

(四)交通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推广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替代的项目。

鼓励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

(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重点用于区级机关单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墙及屋面维护系统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等)。

(六)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

重点用于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

支持分布式供能项目。

支持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交通运输节资料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和节能减排投资额核算细则

交通运输节资料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和节能减排投资额核算细则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和节能减排投资额核算细则(2014年版)第一部分2014年1月前言为了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的核算,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74号)相关要求,制定了该细则。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的核算期为1年,其节能减排量应按项目正常营运状态的能源消耗据实核算。

运行期满1年的项目,其节能减排量按运行期截止时间前1年内产生的实际节能减排量进行核算;运行期不足1年的项目,可按本细则中提供方法估算1年的节能减排量,但是项目运行期不得短于3个月。

区域性主题性项目方案内,按照投资额进行核算的项目,其核算期为项目的实施期。

各种文件、合同和发票必须清晰、完整。

合同编号、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付款(或购货)单位、设备名称、价格等主要信息无法清晰识别的,可视同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计划实施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的核算,可按照本细则提供的方法进行核算,所需数据根据相关规划、可研报告和设计文件等确定。

I本技术细则中使用的主要符号及其名称见下表:常用符号及其名称序号符号单位名称序号符号单位名称1 d 天11 m 米2 g 克12 m2平方米3 h 小时13 m3立方米4 kg 千克14 t 吨5 kgce 千克标准煤15 tce 吨标准煤6 kgoe 千克标准油16 toe 吨标准油7 km 千米17 TEU 标准箱8 kW 千瓦18 W 瓦特9 kW·h 千瓦时或度19 ℃摄氏度10 L 升II目录前言 (I)1 节能照明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2)1.1 适用范围 (2)1.2 参考标准 (2)1.3 核算方法 (2)1.4 证明材料 (4)1.5 附录 (5)2 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9)2.1 适用范围 (9)2.2 参考标准 (9)2.3 核算方法 (9)2.4 证明材料 (12)2.5 附录 (12)3 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13)3.1 适用范围 (13)3.2 参考标准 (13)3.3 核算方法 (13)3.4 证明材料 (15)3.5 附录 (16)4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18)4.1适用范围 (18)4.2 参考标准 (18)4.3 核算方法 (18)4.4 证明材料 (20)4.5 附录 (20)5 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22)5.1 适用范围 (22)5.2 参考标准 (22)5.3 核算方法 (22)5.4 证明材料 (22)5.5 附录 (23)6 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26)6.1 适用范围 (26)6.2 参考标准 (26)6.3 核算方法 (26)6.4 证明材料 (28)6.5 附录 (28)7港口带式输送机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30)7.1 适用范围 (30)7.2 参考标准 (30)I7.3 核算方法 (30)7.4 证明材料 (32)7.5 附录 (32)8 天然气车辆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34)8.1 适用范围 (34)8.2 参考标准 (34)8.3 核算方法 (34)8.4 替代燃油量核算参考值 (35)8.5 证明材料 (36)8.6 附录 (37)9 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40)9.1 适用范围 (40)9.2 核算方法 (40)9.3 证明材料 (40)9.4 附录 (41)10 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43)10.1 适用范围 (43)10.2 参考标准 (43)10.3 核算方法 (43)10.4 证明材料 (44)10.5 附录 (45)11 天然气船舶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47)11.1 适用范围 (47)11.2 参考标准 (47)11.3 核算方法 (47)11.4 证明材料 (48)11.5 附录 (49)12 营运船舶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51)12.1 适用范围 (51)12.2 参考标准 (51)12.3 核算方法 (51)12.4 证明材料 (53)12.5 附录 (54)13施工船舶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55)13.1 适用范围 (55)13.2 参考标准 (55)13.3 核算方法 (55)13.4 证明材料 (57)13.5 附录 (58)14 营运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59)14.1 适用范围 (59)14.2 参考标准 (59)14.3 核算方法 (59)14.4 证明材料 (60)II14.5 附录 (60)15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高速)预检管理系统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63)15.1 适用范围 (63)15.2功能定义 (63)15.2 参考标准 (64)15.3 核算方法 (65)15.4 证明材料 (65)15.5 附录 (66)16 港口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68)16.1 适用范围 (68)16.2 参考标准 (68)16.3 核算方法 (68)16.4 证明材料 (68)16.5 附录 (69)17 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71)17.1 适用范围 (71)17.2 核算方法 (71)17.3 证明材料 (71)17.4 附录 (72)18 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应用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74)18.1 适用范围 (74)18.2 核算方法 (74)18.3 证明材料 (74)18.4 附录 (75)19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 (77)19.1 适用范围 (77)19.2 参考标准 (77)19.3 核算方法 (77)19.5 附录 (78)20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 (81)20.1 适用范围 (81)20.2 核算方法 (81)20.3 证明材料 (82)20.4 附录 (82)III21 节能照明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路及沿线设施、桥梁、隧道、运输站场等新建和改造节能照明技术应用项目节能量的核算。

011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列表

011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列表

附件:2011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列表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补助额(万元)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混合动力公交车应用1142北京清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用于汽车维修业务采用绿色汽车维修技术节能的环保维修设备603天津港联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场桥“油改电”工程4214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场桥“油改电”工程4085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场桥“油改电”工程2776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场桥“油改电”工程2447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连续输送设备增加破碎、筛分工艺的节能项目2208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地源(海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工程1869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站区及服务区地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6810 河北快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项目124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11河北承德京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京承高速公路环保交通节能示范项目9512承德市交通局交通通信管理处承德高速公路隧道节能型光源应用5913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处承德市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及京承、承朝、承唐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地源热泵工程15914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区、收费站半导体照明节能技术项目20415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地源热泵技术在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段项目的应用8516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3000万吨煤炭泊位(32#~34#)地源热泵集中空调系统工程6517 沧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3218 保定市利和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张石高速公路各服务区(停车区)照明设备光源全部改进为半导体光源18019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地源热泵技术在高速公路站区推广应用56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20太佳高速公路(太原段)建设管理处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半导体照明节能减排项目3221山西三皇侯马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定位系统在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中的推广应用1282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26623巴彦淖尔市交通指挥中心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监控调度指挥综合系统12424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客运车道路运输应用15925鄂尔多斯市正道运输集团达拉特旗汽车运输公司天然气客车在道路运输应用17826乌海市锦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锦达物流液化天然气重卡推广项目23527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集装箱场桥“油改电”工程项目(1)49028 抚顺市恒信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应用6029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大广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段房建设施地源热泵技术应用30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30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公交集团公交车辆更新17731大庆市通城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大庆段水源热泵项目3132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应用100033上海市交通信息中心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上海世博交通信息服务应用平台24034南京宝铁龙起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035徐州润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036徐州金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437连云港市吉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038淮安润东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4339镇江市东方进口汽车维修中心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64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40泰州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141宿迁天宁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3442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高压变频数字化船用岸电系统66943 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江苏交通服务热线系统4044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润扬大桥服务区节能冷热源系统工程4445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京杭运河苏北段船舶卫星定位系统辅助调度系统8546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油改电”项目改造8447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无锡智能运输综合管理监控平台4048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项目17449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节能运营管理综合系统59450苏州市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32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51 1)镇江市道路运输协会;2)江苏省镇江江天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道路运输节能与清洁运输技术应用推广3052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公交车扩大应用7053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天然气汽车在道路客运行业中的应用21154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63455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93556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杭州市低碳驾驶培训工程13557 安微省淮北市运输管理处安微省交通运输能耗监测调查系统5358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隧道半导体照明工程7459安徽省交通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道路天然气车辆应用5360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液化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864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61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港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应用12462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新技术及节能新产品应用11163新余市春宇汽车运输(集团)长青有限公司新余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13464 新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车辆维护检测信息系统6765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公众出行信息与应急服务系统30366江西东讯泰富传媒有限公司出租汽车智能调度管理系统19367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3068山东莱芜交运集团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39769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淄博交运集团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6670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轮胎式起重机双动力改造113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71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交运集团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6372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5573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3074 龙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货物运输车辆应用项目78575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郑州交通信息中心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5776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车应用推广及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33277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北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9578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公交卫星定位系统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5679 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万吨级自航船的应用20580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株洲交通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一期)28581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城市公交行业中应用98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82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项目(一期)36383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广州亚运车辆智能调度及出行服务系统18084海南佳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天然气汽车在甩挂车道路运输中的应用8185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海南旅游客运统一调派系统13786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港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示范工程(客货码头各一处)18687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港区智能调度系统示范工程21688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交通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23289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至都匀段隧道半导体照明工程5190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M100车用甲醇燃料应用示范项目28191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公交车辆燃油改燃气开发及应用项目935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92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隧道照明节能技术综合应用3993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云南省藏区维德二级公路、富砚高速公路隧道综合节能技术应用5594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半导体主动发光诱导系统技术应用10095西安交通信息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西安世园会公共交通信息服务平台15796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秦岭终南山隧道通风照明节能减排技术227 97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包家山隧道通风技术优化及公路隧道照明项目110 98甘肃省交通服务公司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太阳能热水及太阳能照明工程76 99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二级公路隧道、收费站大棚照明改造项目31100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青海省高等级公路隧道、收费站大棚、路灯照明改造项目80101石嘴山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天然气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44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102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53103宁夏永宁鹏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114104 贺兰县通运运输有限公司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31 105 银川运输有限公司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185 106 新疆金豹物流有限公司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12710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兵团交通运输智能信息管理系统186108 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桥油改电198 109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装箱码头装卸工艺优化系统339 110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在青岛港的应用1000 111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节能技术在公路隧道中的应用78112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海润码头作业系统节能减排示范工程(一期)267113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99序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万元)114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众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97115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公交车推广应用399116招商局国际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项目1000117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公交车应用870118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公交调度系统521119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公交大巴示范推广项目227120 长江航道局HD系列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23512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考核监督体系建设158122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监测平台(一期)56。

运输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1. 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2.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

3. 提高员工节能减排意识,形成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

三、组织架构1. 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政策、监督实施节能减排措施。

2. 设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节能减排工作。

四、节能减排措施1. 车辆管理(1)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

(2)优化运输路线,减少空驶率,提高车辆利用率。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降低油耗。

2. 能源管理(1)采用节能照明设备,降低照明能耗。

(2)推广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能源消耗监测,对异常能耗进行排查和整改。

3. 废弃物管理(1)加强废弃物分类回收,提高资源利用率。

(2)推广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废弃物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环境污染。

4. 人员管理(1)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2)开展节能减排培训,提高员工节能减排技能。

(3)设立节能减排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五、监督检查1.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节能减排规定的个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证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综[2021]42号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企[2021]96号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誉担保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企[2021]97号4、关于修正«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备树立和国度水土保稳健点树立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有关条文的通知财农[2021]54号5、关于印发«国度非物质文明遗产维护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45号6、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明产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文资[2021]4号7、关于印发«新增树立用地土地有偿运用费资金运用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建[2021]151号8、关于印发«基本树立存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建[2021]95号9、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农[2020]412号10、关于印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农[2020]328号11、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建[2020]374号12关于印发«全国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教[2020]244 号13关于印发«基层科普举动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1号14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综[2021]60号15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消费开展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0]68号1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20]9号17关于印发«乡村义务教育先生营养改善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231号1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证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综[2021]42号辽宁、福建、山东、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消费树立兵团财务局:依据城市廉租住房保证任务停顿新状况、新要求,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域及新疆消费树立兵团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证任务,增强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证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经商住房城乡树立部赞同,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证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30号各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港航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港航主管部门):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9〕78号),以及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交通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全省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管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以及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共财政、权责统一、分类管理、绩效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专项资金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进行阶段性综合评价,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和全省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交通发展实际,适时对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分配办法、分配因素等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重点在明晰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确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4.06•【字号】深交规〔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2021年4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三章使用范围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六章绩效管理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深圳市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了支持深圳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由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执行,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前提出专项资金目录清单,报市财政部门汇总发布。

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包括专项资金名称、主管部门、设立年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主要用途等内容。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目标明确、科学标准、绩效优先、公正透明、自愿申报、统筹安排的原则。

第二章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五条市交通运输部门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申报指南,及时修订经批准续期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管等。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0号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0号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方面的补助资金。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按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实施期限至2022年。

第三条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一)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二)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四)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五)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支持范围。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四条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结合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第五条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申请资金时要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年度终了进行绩效自评,定期开展外部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财政部根据项目任务、特点等情况,将资金下达地方或纳入中央部门预算。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属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进行监管。

地方申请资金、中央财政下达预算时,应当同时抄送当地监管局。

第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和有关部门,经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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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现行财政财务法规制度,结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预算资金(含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定位。

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初期投资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明显、公益性较强或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

(二)统筹安排。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确保实效,逐步有序推进项目的实施。

(三)合理使用。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程序,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国务院文件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机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确保完成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规划安排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实际节能减排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测算确定补助额度。

(一)对节能减排量可以量化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与节能减排量挂钩,对完成节能减排量目标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根据年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600元或采用替代燃料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节能减排量的核定采取单位报告、经第三方机构审核、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核定的方式。

(二)对于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
一定比例核定补助额度,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购置费或项目建筑安装费的20%;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第八条对已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节能减排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补助。

第九条交通运输部所需的工作经费从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有关的项目评审、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工作经费不超过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1%,列入交通运输部部门预算。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与拨付
第十条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以及交通运输部年度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发布年度节能减排重点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请单位能源管理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四)申请项目符合年度节能减排重点支持项目申请指南明确的支持范围;
(五)项目实施完成后,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六)申请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节能减排量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须经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减排量审核。

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第三方机构认定办法并依据办法规定公布机构名单,项目承担单位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名单中选择审核机构。

第十三条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填报材料,连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节能减排量审核意见,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议,报财政部审核。

第十五条财政部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后,将专项资金下达有关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

各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第三方机构对出具的节能减排量审核报告负责,对出具虚假节能减排量审核报告的第三方机构,将取消其审核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组织重点抽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骗取资金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中央直属企业单位资金申请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资金申请程序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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