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制度滨海新区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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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2]24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2]24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02年8月20日证监机构字[2002]248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证监信息字[2000]3号)在试行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组织有关方面对其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证监信息字[2000]3号)及《关于证券公司业务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47号)同时废止。

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一、根据我国《统计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证券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三、证券公司信息报送包括定期报送和不定期报送两类。

定期报送信息是指本制度所列的19种具有固定格式的月报、年报及经审计年报,即表01—1、表01—2、表02—1、表02—2、表03、表04—1、表04—2、表05—1A、表05—2A、表05—3、表05—4A、表06、表07、表08、表09A、表10、表11A、表12A、表13A;不定期报送信息是指以下事项:(一)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及修改章程;(二)公司变更业务范围;(三)公司前十名或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四)公司合并或分立;(五)公司收购或转让营业网点;(六)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七)公司资金、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及各类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八)公司发生重大担保事项;(九)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权债务发生收回或支付困难;(十)公司发生证券资金交收透支;(十一)公司财务指标已达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风险预警线;(十二)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三)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十四)公司变更名称、住所、办公场所及营业地址;(十五)公司更换联系电话、传真;(十六)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有效监控和管理企业环境风险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示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的准确记录和报告,便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内部员工对企业环境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环境风险管控良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环境统计报表的部门和岗位。

三、报表种类和报送周期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每年报送。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每季度报送。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每年报送。

四、报表内容和要求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内容:1.1 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废固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数据。

1.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个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等信息。

1.3 对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超标排放的原因分析、整改情况和有效性评估等。

1.4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必要的支撑材料。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内容:2.1 主要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等。

2.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项风险的评估结果、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和整改进展情况。

2.3 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4 报表要求准确、及时,并附上整改相关的支撑文件。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内容:3.1 主要包括环境投入和环境产出的统计数据。

3.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包括环境投入的费用、资源、技术等和环境产出的指标、效益等。

3.3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相应的支撑文件。

五、报表制作和验收1. 报表制作:1.1 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报表内容和要求收集、整理和填写相关数据。

1.2 报表应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核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报表验收:2.1 上级领导或专业部门负责人对报表进行审查和验收。

2.2 验收人员应对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津滨政办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滨海新区正文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实施《目录》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

各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同志抓好推动落实。

区行政审批办、各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街镇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各街镇要把实施《目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部门精心实施,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目录》,科学合理地确定进入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尤其要将在本地区发生量大、与基层企业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组织进入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目录》中未列出的事项,各街镇可针对本地区实际需要组织进入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各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名称应统一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要主动简化流程、减少要件、压缩时限,为申请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附件:滨海新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指导目录附件。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统计报表工作程序,建立此项制度。

二、各部门相关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a、财务部会计1、负责监督、审核出纳凭证并逐笔登记入帐;2、负责对生产原材料的进厂、消耗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3、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及使用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4、负责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进行审核和汇总;5、负责按税务、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税务报表。

负责对营业执照的年检、复审。

6、负责按照政府相关机构、行业机构的要求报表;7、负责所有财务报表的制作和报送,具体包括:应收商砼款明细表、产品成本计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8、负责制作《材料入库明细表》。

b、出纳1、负责所有款项的接收、支出、登记。

负责月终制作《出纳报告单》一并送交财务会计;2、负责按月对各工程款项进行核对。

包括。

应收商砼款项和其他款项(包括抵押款和诉讼款项);3、负责罐车、泵车租赁明细表;当月交通违章罚款统计表;银行存款调节表;水电费统计表的制作和报送。

c、材料会计1负责每日对进厂原材料按品种分类进行统计。

每五天降统计结果报送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原材料出入库汇总表》;2负责对原材料消耗量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结果报给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材料报表》、《库存原材料盘点表》和《理论与实际材料消耗报表》;3负责对设备、汽车配件、零部件及辅助材料的消耗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统计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家柴油报表》、《月库存材料耗用报表》、《月材料出库汇总表》、《单车成本汇总表》;d、生产统计1、负责对销售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月销售统计表》;2、负责按月对司机运输方量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司机方量报表》;3、负责对运输车辆当月交通违章罚款情况、事故情况、出车率进行统计,并报主管领导。

制作《月车辆事故情况统计表》。

并报主管领导e、办公室1、负责对食堂花费进行统计并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津滨政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9月27日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依法依规做好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滨海新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为滨海新区加快打造集聚经济、开放经济、智能经济做出新的贡献,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健全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探索完善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范围、监管方式、监管事项,对区属国有企业实施逐级规范监管,切实加强对区本级直属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监管,并改进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与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分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的制度。

二、进一步理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完善滨海新区国资监管体制的实施方案》(津滨政办发〔2012〕48号)精神,明确区国资委作为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区人民政府对各类区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健全监管制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加快建设特色小镇,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实践和重要平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加快我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步伐,更好指导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名单组长:郎东副区长副组长:孙家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良文区农委主任成员:吴秀山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永茂区统计局副局长张文强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志辰区商务委副主任曹富强区科委副巡视员殷强区财政局副局长郭富良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孙建山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高文军区环境局副局长史春锁区农委副主任王东宏区委宣传部(文广电局)副部长王洪宁区审批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陈良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国土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级配套政策和奖励政策,组织起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推动实施;落实《天津市特色小镇综合发展水平监测制度》(以下简称“监测制度”),组织街镇填报监测报表,组织各单位审核并签署证明材料;组织开展调研和学习交流;协调解决日常工作的具体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指挥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1.30•【字号】津滨政办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指挥部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适应新区体制改革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推进指挥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调整十大民生工程指挥部成员及相关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挥部(一)总指挥部总指挥:宗国英区长常务副总指挥:张锐钢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郭景平副区长杜翔副区长李光照滨海建投集团董事长成员:曹金秋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春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夏青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王延文区教育局局长孙建华区监察局局长郭志寅区民政局局长梁宣健区财政局局长霍兵区规划国土局局长王国良区建设交通局局长马仲雷区环保市容局局长张长海区文广电局局长尹占春区卫生局局长李向前区审计局局长许春梅区行政审批办主任吴建兵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沈超公共产业公司董事长(二)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春江兼任。

为强化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从区发改委、公共产业公司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职负责十大民生工程的具体组织推动工作。

区财政局、区规划国土局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市政配套、环境改善6个分指挥部确定一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办公室例会。

(三)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市政配套、环境改善等六个分指挥部。

教育分指挥部指挥长由郭景平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延文兼任。

卫生分指挥部指挥长由郭景平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尹占春兼任。

文化分指挥部指挥长由郭景平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文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长海兼任。

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一、目的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三、统计人员要求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研究,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

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

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

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送呈总经理签发。

个别由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公司统计人员一份备案,保证本公司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本公司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本公司领导所需的系统性资料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

由公司统计人员统一制订表格、统一编号,经董事长审批后统一下达。

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五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要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

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订正。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工作,提高信息准确性和统计效率,制定了以下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一、报表种类1. 项目立项报表:对于每个新开发项目,立项前需要填写项目立项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开发规模、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便于统计和管理。

2. 销售情况报表:对于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阶段需要填写销售情况报表,包括销售单元数量、销售面积、销售金额等信息,以便于评估项目的销售进度和销售业绩。

3. 售后服务报表:在项目交付后,需要填写售后服务报表,包括用户投诉数量、解决情况、用户满意度等信息,以便于评估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和持续改进。

二、报表填写要求1. 报表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人应对所填写的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

2. 报表填写应及时完成,避免过度延迟。

3. 报表填写应写明填写时间和填写人,以便于追溯和责任追究。

三、报表审核1. 报表填写人应将填写的报表提交给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项目负责人审查报表后,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并记录审批意见。

3. 若报表存在错误或疑点,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填写人进行修改或提供进一步解释。

四、报表存档1. 报表应按照项目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易查阅性。

2. 报表存档应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阅和核对。

3. 定期进行报表归档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报表使用1. 报表可用于项目管理、业绩考核、绩效分析等方面,项目团队成员可以依据报表进行工作的评估和统筹。

2. 报表数据可以用于撰写相关报告、汇报材料等,以便于信息传递和沟通。

以上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交付。

同时,报表的审核、存档和使用也有助于数据的备份和追溯,为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六、报表制度的执行1. 执行人员应充分了解报表制度的要求和流程,明确各类报表的填写内容和填写时限,确保报表准确、及时地提交。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一)-海计建[2011]850号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一)-海计建[2011]850号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一)正文:----------------------------------------------------------------------------------------------------------------------------------------------------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海计建〔2011〕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地方海事局、船检机构,中国船级社,中央直属航运企业,各外国船级社驻华代表处(公司),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上搜救中心: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同意交通救捞统计报表制度等八项统计制度备案的函》(国统办函〔2011〕167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发的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已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生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本次印发的海事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凡相关规定与本报表制度不一致的,以本报表制度为准。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及所属相关单位对新报表制度的贯彻学习,以便顺利做好新旧统计报表制度的衔接准备工作,尤其要及时调整本单位有关生成统计报表的信息软件系统。

本制度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海事局网站()下载使用。

各单位报表仍按一式三份报送,其中两份报我局(计划基建处和对应业务主管处室各一份),一份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联系人:陈捷,电话:************)。

各单位要加强统计工作管理,提高统计质量,认真执行报表制度有关要求。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海事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备案2011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

综合机关名称: 甲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表式1、综合报表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数200 年表 号:J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计量单位:个有效期至:2 0 0 6 年 6 月法人单位数产业活动单位数代码合计单产业 法人单位多产业 法人单位合计多产业法人 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乙12345总计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汇总说明: 宾栏按 101-1 表、101-2 表汇总单位数 (1)宾栏第 1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单位数=第 2 栏+第 3 栏 (2)宾栏第 2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3)宾栏第 3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4)宾栏第 4 栏=第 2 栏+第 5 栏 (5)宾栏第 5 栏:汇总所有 101-2 表单位数单位负责人: 月日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200 年 半年表 号:J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有效期至:2 0 0 7 年 6 月单位 部门登记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区划 邮政单位类别 变动类型代码 变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行业代码序号 证号 代码(负责人)代码 编码代码 (可复选) 时间甲123456789101112单位负责人: 日填表人:说明: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活动单位。

报出日期:200 年 月2.本表报告期别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和 10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3.行政区划代码:要求填报 12 位的行政区划代码。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津滨政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3月16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指市区两级筹集的,专门用于支持加快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总规模1000亿元,自2021年起五年内,每年筹集200亿元,其中市财政每年出资100亿元(以下简称“市级资金”),新区各开发区财政每年共出资100亿元(以下简称“区级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发展壮大优势和新兴产业。

(二)产业扶持方向符合滨海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重点支持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开发区主观能动性,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三)强化资金监管,突出绩效导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推动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6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6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局的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发挥统计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照《____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奠定基础。

三、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基本职责和义务:1.____协调本单位相关统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以及本制度,执行和落实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2.统计人员要及时上报各项报表,积累统计资料,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3.____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4.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统计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对违反统计法令、制度的错误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抵制、揭发和检举。

5.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对其本人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6.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如实反映情况,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各项统计数字。

7.严守国家____,认真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凡经管的统计资料不得丢失,款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提供。

8.统计人员有权要求行内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查阅有关原始资料,询问有关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各部门要配合统计人员,通力合作,支持统计人员的工作。

9.开展统计分析预测。

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规律和数量对比关系,运用现代化统计方法,对统计数据发展变化的前景进行预测,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发现错误、漏报情况必须及时更正。

RD统计报表

RD统计报表

雅周镇
白甸镇
南莫镇
墩头镇
1.8
1.8
1.6
1.6
1.6
1.6
1.6
1.6
1.6

40
33
31
36
29
43
研发投入(R&D)统计填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销售5000万元以下企业研发费用不 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7%;销售5000万元至2亿元 企业研发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销售2 亿元以上企业研发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 4%;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高企以外的规上企业)研 发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3%。
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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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录后页面
502表
503表
审核提交
填报须知
研发投入为季报统计,每季度填报一次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 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月10日


企业研发投入(R&D)统计报表
填写说明
海安县科技局高新科 2013-4-8
2013年各区(镇)科技创新责任书指标
开发区 高新区 滨海新区 曲塘镇 (城东镇) (海安镇) (角斜镇) 规模以 上企业 研发投 入占销 售收入 比重% 列入 2013年 研发投 入统计 的规上 企业数 (家)
李堡镇
大公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新区政府成立以来,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能够较好地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保证了区人民政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全区范围内的重要情况。

但是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存在对重大事项迟报、漏报、不报、报送不规范等现象。

为严肃纪律,避免工作失误,确保政令畅通,现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示报告内容(一)重大事件1.我区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区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动态、安全事故、灾情疫情、治安案件。

2.全区稳定工作和公安保卫工作等重大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和重要保卫警卫任务等。

(二)重大活动1.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

2.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

(三)重要会议区人民政府和各委局、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接待1.上级领导或其他地方领导(正局级及以上或相当于正局级及以上干部)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我区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国内外重要媒体到我区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五)其他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各委局、各单位内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具体要求(一)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及时将重大事项向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2.16•【字号】津滨政办发〔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管理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1〕82 号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按照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规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议题审批程序1.拟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由提请部门按公文处理程序报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同意后,上报区长批准。

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或在分管副区长职权范围内可处理、副区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研究。

2.所有拟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提请单位必须事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方案。

议题事项涉及其他单位的,会前要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时,应提请分管副区长协调;经充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又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在汇报材料(起草说明)中注明各方意见,并说明意见不被采纳的理由。

议题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或需制发规范性文件的,须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把关。

3.对应事先协调而未协调,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或者条件不成熟的议题,不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

二、精心做好会前准备工作1.议题批准上会研究后,提请部门要抓紧准备议题材料,主要包括正式文本、汇报材料(起草说明)等。

汇报材料和起草说明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必要性和制定的经过、议题主要内容)、会前协调情况、需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

议题材料完成后,要及时报请分管副区长审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津滨政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34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3号)要求,切实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预期,以卫生健康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倡导健康生活、拓展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优化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维护和保障生命周期各阶段健康,筑牢健康基础,构建健康命运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

不断深化卫生健康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逐步完善未病预防、已病治疗、康复保健、健康促进的一体化服务制度体系。

在健康发展中突出体现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加快健康人力资源建设,营造健康法治环境,扩大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津滨政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发〔2010〕67 号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节能项目申请表2.项目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3.项目基本情况表4.项目申报承诺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鼓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期完成全区节能目标,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节能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滨海新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生产经营、依法在新区纳税,并从事节能降耗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为滨海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能源审计、管理咨询、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示范及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中介机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滨海新区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为40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条各功能区应当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量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根据滨海新区产业发展状况和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发布《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项目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在《名录》中根据不同的项目,确定具体的鼓励措施。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天津市及滨海新区节能降耗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择优支持、目标管理、专款专用和科学监管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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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s, , ,滨海新区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定期报表)天津市统计局制定2005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目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2)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定期报表1. 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一)(BX1表)┈┈┈┈┈┈┈┈┈┈┈┈┈┈┈┈┈┈┈┈┈┈(3)2. 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二)(BX2表)┈┈┈┈┈┈┈┈┈┈┈┈┈┈┈┈┈┈┈┈┈┈(4)3. 重点企业主要指标(BX3表)┈┈┈┈┈┈┈┈┈┈┈┈┈┈┈┈┈┈┈┈┈┈┈┈┈(5)4. 滨海新区出口、利用外资情况(BX4表)┈┈┈┈┈┈┈┈┈┈┈┈┈┈┈┈┈┈┈┈(6)5. 滨海新区国内招商引资情况(BX5表)┈┈┈┈┈┈┈┈┈┈┈┈┈┈┈┈┈┈┈┈┈(7)6. 城乡居民家庭收支情况表(BX6表)┈┈┈┈┈┈┈┈┈┈┈┈┈┈┈┈┈┈┈┈┈┈(8)7.滨海新区“黄金周”旅游综合统计表(BX7表)┈┈┈┈┈┈┈┈┈┈┈┈┈┈┈┈┈(9)(二)基层定期抄报表(略)四、附录主要指标解释┈┈┈┈┈┈┈┈┈┈┈┈┈┈┈┈┈┈┈┈┈┈┈┈┈┈┈┈┈┈┈┈┈(10)一、总说明(一)为掌握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为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滨海新区统计制度是天津市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本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均按照市统计局有关专业统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为滨海新区所属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东丽区无瑕街、津南区葛沽镇及其他有关单位。

同时,对滨海新区内的重点单位实行定期监测。

1.塘沽、汉沽、大港三区按照《天津市在地统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范围,负责统计辖区内的全部单位。

2.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的统计范围原则上参照财税属地征管口径进行。

即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内和武清逸仙园小区、西青微电子小区、汉沽化工小区及开发区西区内企业,以及经市统计局确认的区外经营企业的统计;保税区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内和空港国际物流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内企业以及经市统计局确认的区外经营企业的统计。

3.根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滨海新区的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分别由市商务委、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承担。

4.随着滨海新区的不断开发建设,一些新区所属的新建单位也要纳入统计范围。

(四)“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一)”(BX1表)中,“工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统计口径为全社会口径;“商品购、销、存总额”的填报范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劳动统计”的填报范围为统计范围内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包括各类无主管的法人单位和限额以上私营企业)。

“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二)”(BX2表)中,“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状况”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住宿业及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五)“劳动统计”报告期为季报。

(六)各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均不保留小数。

一、报表目录(一)综合定期报表(二)基层定期抄报表二、调查表式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一)表号: B X 1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有效期至:2007年1月综合单位名称: 2 0 0 6 年1- 月累计计量单位: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0 6 年月日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津南区葛沽镇及东丽区无瑕街抄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算表”,填报口径为全社会口径。

滨海新区综合统计表(二)表号: B X 2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综合单位名称:有效期至:2007年1月重点企业主要指标表号: B X 3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有效期至:2007年1月单位名称: 2 0 0 6 年1- 月累计计量单位: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0 6 年月日滨海新区出口、利用外资情况表号: B X 4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有效期至:2007年1月综合单位名称: 2 0 0 6 年1- 月累计计量单位:万美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0 6 年月日滨海新区国内招商引资情况表号: B X 5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单位名称:有效期至:2007年1月一、协议额 2 0 0 6 年1- 月累计计量单位:万元续表二、实际完成额计量单位:万元续表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0 6 年月日城乡居民家庭收支情况表表号: B X 6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有效期至:2007年1月综合单位名称: 2 0 0 6 年月计量单位: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0 6 年月日注:本表由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津南区葛沽镇、东丽区无瑕街填报。

滨海新区“黄金周”旅游综合统计表表号: B X 7 表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文号:津统(2005) 49 号注:本表报告期为春节、“五一”及“十一”三个黄金周。

四、附录主要指标解释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

它是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

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

1995 年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对工业总产值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做出新规定。

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轻工业:一般指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

重工业:一般指生产生产资料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工业。

新产品产值:指报告期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商品购进总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

包括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额,从批发零售贸易业购进额,进口额和其他购进组成。

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从国内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

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金额。

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

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总量。

从业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不在岗职工。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指标。

其统计范围为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项目。

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

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以及有关的摊入费用和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也称分配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从生产角度来说,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来说,它是这些部门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四个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来说,也即支出法的生产总值则是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以及净出口三部分之和。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对于个体经济来说,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

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

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

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

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只能采用这种办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现行价格(或称当年价格):指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商业的零售价格等。

它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各项指标互相衔接,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

可比价格: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

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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