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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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根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情况,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汇报。

一、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基本需求,政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

在实施期间,国家每年都会提高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拨款额度,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

此外,在中央对地方财力补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力补充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拨款机制,有效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

二、优化经费分配机制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分配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力度。

通过实施地方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各地区、各学校的教育经费分配更加公平。

同时,加强对教育投入的监管和考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确保教育经费的最大化利用效益。

三、加大对薄弱地区和特殊学生的扶持力度为了解决薄弱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国家对薄弱地区的教育经费予以特别扶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薄弱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薄弱地区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为了照顾特殊学生的需求,国家逐步建立起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通过设立特殊教育经费,提供额外的教育资源支持,并加大对特殊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经费投入,保障特殊学生的教育权益。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加大了教育资源的调配力度。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义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

各地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完善学校网络,提高教育资源的社会共享程度,进一步保障了所有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五、加强财政投入监管为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安全和有效使用,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财政投入的监管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和合理性。

同时,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结果的考核和评估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教育经费的最大化利用效益。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是指由国家规定,国家负担相应费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制度。

自200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免费教育,这对于中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

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口密度的不同,导致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

从过去到现在,我国对于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出了不断完善和改进的尝试。

下面我将介绍几个主要的措施:一、中央与地方分担义务教育经费国家在义务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体育、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公共支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国家设立了特别的经费。

同时,各省市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义务教育投入相应的经费,确保义务教育的有力推进。

二、高密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在有些高密度、贫困的地区,由于资金和人力资源特别短缺,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都十分薄弱,提供公益教育经费就显得格外困难。

因此,中央财政不断地向这些地区倾斜,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教育。

此外,为保证这些地区的教育质量,政府还有针对性的补贴。

三、校本经费制度的完善校本经费是指学校在教学、管理和共同开支等方面进行自主决定和自主管理的一种经费。

实行校本经费可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并且增加教育投资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学校能够及时地调整资金分配,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在义务教育的维护和发展中,企业也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

他们可以为学校提供课外活动的场地和资源,还可以设立奖学金、资助某些学生等等。

通过企业的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的发挥,可以使义务教育工作更加顺畅。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设是多方面的。

除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外,我们还需要校本经费的完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

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可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中国教育的长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调整完善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国家规定课程和省级地方课程所需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一确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的补助水平。

所需资金部分由中央财政补助剔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因素承担,余下部分由省与各市县财政按现行比例分担(两类六档:20%、40%、60%、80%、90%、100%)。

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三)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市县为主,各地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人数和校舍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在预算中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省财政按因素法给予适当奖补。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思考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思考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思考〔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思考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事业发展中最为薄弱的一环。

多年来,农村义务教育一直采取“以乡为主”的投入机制,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很少,“最大规模的教育给了最没钱的政府”,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从2001年起,农村开始实施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等收费项目,使农村义务教育陷入了更大的财政困境。

2001年5月,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短缺的局面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国家陆续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等。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新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我省新机制实施3年来,在省、市(州)、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的成效我省新机制从2006年春季全面实施,当年全省87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县镇和民族自治州城区)的401万中小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并补助了公用经费,262万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53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补助。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为统筹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精神,市政府确定,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用2年时间,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内容(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市财政局、教育局统一确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按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定的比例由市(含省补助资金)及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共同承担。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所需资金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比例执行。

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市财政局、教育局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教育局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免费教科书资金,除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外,地方课程由省财政承担。

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暂按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定的比例由市(含省补助资金)及县(市)、区共同承担。

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所需资金按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定的比例由市及县(市)、区共同承担。

其他资助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三)巩固完善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充足和合理使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教育资源。

督促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

根据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20%以上,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特殊资金,如办学补助、区域差别补助等,用于改善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教育决算制度,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再次,学校加强了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同时,学校还加大了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义务教育经费在市县一级的支出较高,但在农村地区却相对较低。

由于农村地区条件有限,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城市学校存在差距。

其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的教育经费,但部分学校在使用教育经费时存在浪费和不规范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增加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其次,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大对学校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

总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落实情况在逐步改善和落实中。

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5.12.24•【文号】国发[2005]43号•【施行日期】2005.12.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等,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

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量庞大,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经费投入不均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足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公平公正。

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公平分配,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优化经费结构。

合理分配义务教育经费,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着力解决城乡、地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

(三)强化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有效,防止浪费和滥用。

三、主要措施(一)完善经费投入机制1. 提高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水平。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占GDP 的比例,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2. 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渠道。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

3.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确保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

2.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

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学校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

3.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学校网络覆盖率,推广数字化教学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完善学生资助体系1. 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将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

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

这有利于推动省级政府统筹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二)坚持加大投入,突出重点。

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确保农村地区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受教育的权利。

以下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教育为发展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共享。

2.坚持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村学校发展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教育公平。

3.坚持市场机制和公共资源相结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能力和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高效、透明。

二、改革目标1.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充和保障,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供给。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融通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3.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数量,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力。

4.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三、改革措施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农村学校都能获得公用经费的补助,重点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农村地区倾斜。

(2)建立财政、政策、市场等多元化投入方式,通过中央、地方、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配套。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审核和评估,确保经费的运营效益和防止滥用。

2.优化农村学校资源配置(1)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对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促进学校设施和师资的改善。

(2)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待遇,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是保障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举措。

为此,应从政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政策支持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首先,政府责任应进一步强化。

政府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主体,必须负起责任,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基础教育权益。

政府应加大投入,提高财政补助比例,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同时,建立政府主导的教育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资源的稳定配置和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教育资源的供给效率。

其次,资金保障机制应进一步健全。

一方面,要完善财政拨款机制,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担教育经费。

中央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

同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管理机制,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监督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要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加强对教育经费的跟踪审计,加大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投入不足、浪费和滥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让社会公众和家长了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最后,政策支持应进一步提升。

要针对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

优化师资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培训水平,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注,提供全方位的教育保障,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孩子平等的教育权益。

综上所述,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需要在政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和政策支持提升等方面加大力度。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义务教育是国家基本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教育,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公平合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2.原则:-公平原则:保障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经费平等。

-充分原则: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充足,满足学校正常运转和师生合理需求。

-高效原则:确保教育经费使用高效、精确到位。

三、政府责任1.财政保障:将教育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递增,保持与教育资源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2.优先发展贫困地区教育: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提供额外的特殊补助,确保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3.完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确保合理、公平、透明地分配经费。

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1.分配方式:-国家统筹分配:国家负责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规划和分配。

-地方财政担保:地方政府依法负责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并按照规定分配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自筹:学校可以通过募捐、校企合作等方式筹集部分教育经费,但不能对学生进行乱收费。

2.经费使用:-教师工资保障:保证教师工资水平与地区人均收入相适应,提高教师待遇,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学生福利保障:包括学生营养餐、学校资助、学生资料费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学校设施改善: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学校教学条件。

3.监督机制:-财务公开:确保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的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机制,鼓励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合理使用经费。

-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教育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五、资源整合和利用1.教育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强化资源整合,实现教育公平。

2.薄弱学校补助:向薄弱学校倾斜经费资源,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含职业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代码为01-20的地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五条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中央、省、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章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第六条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平均贫困面,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第七条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引言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

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农村学生面临着教育质量不高、接受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农村学生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本文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差,教育经费主要依靠家庭供给存在困难。

而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可以缓解农村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其次,农村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经费保障机制能够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改善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最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助于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政府通过向农村地区提供财政拨款的方式,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经费支持。

这些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学校的建设和运营,改善教学条件,购买教育资源等。

地方财政配套地方政府也承担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责任。

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和教育经费调剂,向农村学校提供经费支持。

同时,地方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资助政策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通过奖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补贴等方式,为农村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社会力量参与除了政府的经费支持外,社会力量也参与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

社会各界通过捐款、设立教育基金等方式,为农村学校提供经费支持,帮助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平等化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市县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承担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主体责任,并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

2. 保障资金应当更加稳定、有效,直接用于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并在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下使用。

3. 切实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开、透明,杜绝教育资金和教师工资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二、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1. 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标准,确保建设和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

2. 市县政府应当确定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分配比例,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3. 国家、省、市级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保留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三、保障资金的有效性。

全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全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门普遍采取包校帮扶 的办法 ,包项 目、 包
资金、 包建设 、 包控辍 、 包达标 。 据统计 , 全 区县级 各部 门帮扶资金 达到 2 7亿元 。 . 0 自治 区团委开展“ 希望工程 ” 活动 , 帮扶 2
( 责编
李景和)
期, 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 费教 科书 的补助标准 ,小学生按每生每年 9 0
全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口 梁家斌
根据 《 国务 院关 于深 化农村义务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改 革 的 通 知 》 国发 ( [0 5 4 2 0 ]3号 )精神 ,0 6年我 区在农村 20
算内公用经费 ,并建立农村 中小学校 舍 维修改造长效机 制。
( ) 二 改革措施到位 ,保障水平逐年

从 20 0 6年春季学 期起 , 我区对农村 义 务 教 育 阶段 中小 学 生 全部 免 除学 杂 费。 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 按农 村地 区小 学
6 , 学期 、县镇小学 8 5元 生. 0元 / 学 生.
小学达到每生每 年 3 0元 、初 中每生每 0
年 5o 。 o元
( )逐步实现 向所 有农村义务教 育 2 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 书 ,提高免 费教 科书补助标准 ,推进教科 书循环使用 工
农 村义务教育 阶段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免
费提供教科书 ,由 自治区统一组织免费
教科书采购 ,在新学期开 学前发放到每

建制镇 )义务 教育阶段公办学 校就读 的
学生及在农 垦 、林 场等所属义务教 育阶
段公 办 学 校 就读 的 学生 实 施 “ 两免 一
位受 资助 的家庭 经济 困难学 生手 中。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财科教[2016]7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财政部教育部2016年11月11日附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经费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五条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主要包括:(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而义务教育更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

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合理管理和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

为了更好地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经费分配不够均衡。

在一些地区,城市学校获得的补助相对较多,而农村学校由于条件相对较差,所需经费往往更多,但实际得到的补助却难以满足需求。

这导致了城乡学校在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次,经费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部分地区存在经费浪费、挪用等现象,没有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未能充分发挥补助经费的作用。

再者,经费管理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难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优化经费分配机制。

要充分考虑城乡学校的实际差异,根据学校的学生数量、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分配补助经费。

对于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加大扶持力度,确保这些学校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学校的校舍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

二是加强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明确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禁将经费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开支。

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制度,学校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核和报销管理,确保每一笔经费的支出都合法合规、合理有效。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要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4.19
•【字号】黔财教〔2016〕33号
•【施行日期】2016.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统筹我省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顺政发〔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发〔2016〕53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9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本区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1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一)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八免两补”政策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借读费。

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校服、作业本、教辅、学具,免除寄宿生寄宿费。

对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助学补助。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等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将免除的学杂费、借读费所需资金纳入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国家规定课程、市级地方课程教科书费用按照市级有关规定执行。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校服、作业本、区级地方课程教科书、全部课程的教辅和学具费用由区级财政承担。

严格落实本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对以下三类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具体包括:1.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2.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区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含同班就读寄宿学生);3.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在本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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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完善校园内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推进教育扶贫。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确保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开源节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融资力度,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财务管理,化解财务风险,逐步实现财务状况的良性运转,推动学校财务工作走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民生、保证运转、综合平衡、兼顾发展、倾斜教学、扶持科研、加大学生经费投入”的预算原则,确保经费安全高效使用,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推动学校建设工作,编制财务收支预算。

具体如下: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民生,保证运转”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及财力的可能性,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确保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2、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统收统支,统一安排。

3、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从学校和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以定额为基础,以专项为调节,实行“定额+专项”、“基数+增长”和“项目制”相结合的预算编制方法,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

4、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所有经费均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用途列支预算。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完善校园内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推进教育扶贫。

需要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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