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转诊制度201902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传染病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包括卫生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
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传染病管理室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卫生室和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下,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指定的医院。
长潭河乡中心卫生院。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旗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传染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传染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传染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
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传染科或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2017-04-22 14:05 | #2楼
1、门(急)诊科室,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书写正确规范。
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初诊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历的首页及门诊日志上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
2、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阳性结果登记本或电子文档,住院病人阳性结果每日反馈到科室,门诊阳性结果反馈到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以签字为准)。
3、临床科室出入院登记本登记项目应齐全。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门诊科室,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通知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到感染科门诊;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病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应将病人转到感染性疾病科或请会诊。
下载全文。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诊室进行初诊。
二、接诊医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上报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明确诊断,同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三、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采集信息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对确诊的传染病人视病情酌情转诊至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特殊情况或非我院收治对象的病人,应引导病人转入规定的收治医疗单位,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院,做好病人的信息保密工作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必要时预防保健科上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转诊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五、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需更换工作服和帽子口罩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位病人,运送病人的担架和车辆须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六、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书写并保存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七、尊重患者隐私,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住院转诊制度
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住院隔离和转诊制度
一、传染病人住院后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二、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三、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四、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五、病人出院后,病房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六、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及时转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收住在隔离病房或观察室,如不具备治疗能力的转上级医院。
七、传染病病例转诊转运的,要符合相应转运工作规范。
传染病病例转诊制度
传染病病例转诊制度
1.医院设立感染科,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所有传染病病人到感染科就诊。
2.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似具有传染性疾病病人必须留院隔离观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可疑病人。
3.一旦确诊为法定传染病病人,必须将病人转至感染病科治疗,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须报告同意后方能转诊。
对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人须用专用车辆派专人护送。
4.门诊结核病人和住院结核病人出院时都须转诊到县结防所治疗,并开具转诊单。
5.本制度自下发日开始执行。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来院病人中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到指定传染病医院就诊。
二、初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如我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应及时报告医务科、院感科,同时联系传染病医院转诊,转诊时同时将病人及病历复印件一并转入传染病医院就诊。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烈性传染病病人应立即先行隔离,再转诊。
四、对合并患有传染病的危重病人,应当立即就地隔离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治疗。
五、对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病人,成都市实行归管理,诊断为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病人,按规定填写传染病及结核转诊卡,转诊至彭州市传染病医院就诊。
六、危重传染病病人如使用我院救护车护送,医务人员、救护车司机要做好自身防护,运送车辆在转运结束后应做好消毒工作。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2018-7月修订)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就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不得随意进行传染病病例的转诊,如需转诊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处在隔离期的传染病病例不得转诊(特殊情况除外),严防传染病传播。
6.转诊传染病时,应当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的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7.转诊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8.结核病人的转诊按有关规定执行。
9.转诊传染病病例应当详细填写转珍登记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时间、门诊号或住院号、诊断、主要处理、目前情况、转诊时间、转入医疗机构、注意事项等。
**区人民医院。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1:范围和目的1.1 范围本转诊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涉及到传染病的转诊程序和要求。
1.2 目的本转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传染病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并促进传染病的控制和预防。
2:定义2.1 传染病指由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可以通过接触、飞沫、血液传播等方式传播。
2.2 转诊指医生将患者从一个医疗机构或一个医生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过程。
3:申请转诊3.1 患者首次就诊当患者首次就诊时,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评估是否需要进行传染病转诊。
若判断需要转诊,则应向患者提供转诊申请表格。
3.2 转诊申请表格转诊申请表格应包括以下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转诊原因- 患者病情描述- 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联系信息- 申请医生的签名和日期4:转诊审批和安排4.1 转诊审批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转诊审批部门,负责审核转诊申请表格并决定是否批准转诊。
审批部门应对转诊申请进行适当的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4.2 转诊安排一旦转诊申请获得批准,医疗机构应尽快联系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安排患者的转诊事宜。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将转诊的详细信息和相关病历资料发送给目标医疗机构或医生以备参考。
5:法律责任和追究在转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转诊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导致患者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转诊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 传染病防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控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 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 医生:指具备医疗执业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个人。
传染病诊疗、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疗、转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诊疗、转诊制度
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预检分诊记录。
导诊护士做好第一级预检分诊工作,并及时将发热、肠道、急性呼吸道感染、及其它急性或慢性传染病引致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第二级预检分诊工作,将传染病及疑似患者留观,将其他病人引致普通门诊治疗。
2、做好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预检分诊记录。
3、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异常诊断信息反馈预警和传染病登记本,详细记录接收人姓名、时间、科室名称,以备查验,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共卫生科,以备疫情分析,重大传染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警与信息发布。
4、公共卫生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5、传染病诊疗、诊断、处置遵照传染病诊断标准,按照本院传染病诊断分类、处置管理制度执行。
6、各临床包括门诊、医技科室应建立传染病护理规范,并建立传染病人处置、培训、健康教育、医疗废物等多方面的工作记录,有自查与改进整改措施。
7、严格遵守传染病诊疗与转诊制度:(1)甲类或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等急性传染病,以及其它本院不具备严密防护和处置条件的传染病,一律转往传染病专科医院。
(2)肺结核及疑似病人转往结核病专科机构系统管理。
(3)孕
妇艾滋病感染者转往专业艾滋病防治机构,进行母婴阻断。
(4)普通科室不再进行传染病的专科治疗。
(5)慢性传染病确因需要在普通病区治疗的,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建立处置记录,避免传染病引起医院感染发生。
8、对转诊患者应将其病历复印件一并转至转诊医院,使用专用车辆或用过的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
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
1. 引言
本章节介绍传染病的定义和重要性,以及建立一个有效的转诊制度对于控制和预防传染病扩散的必要性。
2. 转诊流程
2.1 确认感染并需进行转诊的条件
描述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将患者从一家医院或机构转移到另一家医院或机构。
2.2 感染源调查与评估
解释如何确定感染源,并根据其危险程度进行相应评估。
包括采集样本、实验室检测等步骤。
2.3 转运准备工作
讨论为顺利完成患者安全地从原始场所到目标场所之间移动而做出哪些准备工作。
例如:交通方式选择、隔离设施设置等。
3. 医护团队合作与沟通
分析不同部门(如发现单位、接收单位)之间需要保持良好沟通合作关系来确保整个过程无缝衔接,并避免信息丢失造成风险增加。
4 .法律责任与义务
4.1 法律法规概述
与传染病转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政策及指导文件。
4.2 转诊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与义务
阐明在不同环节,各个参与单位或人员应承担哪些具体责任,并解释其义务。
5 .附件
提供本文档所需引用的所有附件材料。
包括表格样式、调查问卷等。
6 .术语注释
解析全文使用到的专业名词以及相应定义,确保读者对于这些术语有准确理解。
7 .结论
总结整篇文章内容并强调建立一个有效转诊制度对于控制和预防传染病蔓延至关重要。
同时再次提醒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条款来维护公共安全健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病人转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做好传染病病人地转诊工作。
1、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须分诊引导至感染疾病科相关门诊进行初诊,或转至感染科。
2、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工作。
按照传染病处置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途中各逗留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疫情扩散或造成院内感染事件。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烈性传染病人应立即先隔离,再转诊。
3、对危重传染病病人先就地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指定医院进一步治疗。
4、对肺结核病人应按区卫生局关于结核病人归口管理的要求进行归口治疗。
5、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时应填写转诊单,并
做好详细记录。
人民医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第一篇:人民医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人民医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3、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市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感染性疾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感染染科进一步治疗。
5、首诊医生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任可人不得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病人到市防疫站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第二篇:传染病诊疗、转诊制度医院传染病诊疗、转诊制度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预检分诊记录。
导诊护士做好第一级预检分诊工作,并及时将发热、肠道、急性呼吸道感染、及其它急性或慢性传染病引致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第二级预检分诊工作,将传染病及疑似患者留观,将其他病人引致普通门诊治疗。
2、做好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预检分诊记录。
3、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异常诊断信息反馈预警和传染病登记本,详细记录接收人姓名、时间、科室名称,以备查验,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共卫生科,以备疫情分析,重大传染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警与信息发布。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传染病转诊制度
传染病转诊制度传染病转诊制度一、背景介绍传染病是一种具有较高传染性的疾病,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为了及时控制传染病的蔓延并保护公众健康,制定传染病转诊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规定传染病的诊断、转诊标准、程序和要求,确保传染病患者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诊疗和隔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传染病症状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冠状感染者、结核病患者、流感患者等传染性较强的疾病。
三、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的诊断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以下方面:1.临床表现:包括传染病的典型表现和非特异性症状。
2.实验室检查:通过特定的实验室检验方法来确定传染病的病原体。
3.流行病学调查:遵循流行病学的调查原则来确定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风险因素。
四、传染病转诊程序1.诊断和报告:医疗机构在怀疑患者可能有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诊断并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
2.转诊申请: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提交给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和治疗计划。
3.评估和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标准对患者的转诊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及时给予答复。
4.转诊安排: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安排适当的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5.患者隔离:在转诊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将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患者不会传染其他人。
6.转诊反馈:转诊完成后,接诊医疗机构将向原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的诊疗结果和转归情况。
五、传染病转诊的要求1.人员要求:参与传染病转诊工作的医疗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2.医疗设备:医疗机构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确保在转诊过程中能够进行必要的诊疗和隔离措施。
3.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患者的相关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递。
4.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不会传染其他人。
5.转诊费用:转诊费用由患者自理,具体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传染病转诊申请表格:包括患者个人信息、诊断结果、治疗计划等内容。
传染病病人登记与转诊制度
传染病病人登记与转诊制度
一、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
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病人立即转感染性疾病科或当地传染病医院(XX市二医院)。
二、门诊各科室、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三、医院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四、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同时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和临床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五、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当地的传染病医院(XX市二医院)。
六、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途中作好传染病消毒隔离及防护工作,转诊结束按相应传染病病种要求对专用车辆及物品消毒处理。
传染病会诊转诊制度
传染病会诊转诊制度
1、在非传染病区发现传染病人(含疑似),负责医师应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尽快确立诊断,诊断困难时请感染性疾病专家会诊(危重病人、霍乱、鼠疫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各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请急会诊),在诊断或疑似诊断成立后,由主管医师上报疫情卡,并进行消毒隔离和转诊、转院等工作。
2、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会诊,同时指导消毒隔离和办理转科。
3、如需就地隔离治疗,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单上书面指导诊治与预防传播的具体措施。
4、留治的传染病人遇新情况,可再请感染性疾病专家会诊指导,传染病确诊后还应订正报卡。
5、门诊非传染病科医生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应引导其到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诊治,如病人合并非传染性疾病,诊治措施可记录在病历上,供感染科门诊医师参考,传染病的报告工作由感染科医生负责。
6、在儿科病房或门诊,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儿,应按规定报告及处理,也可请感染科医师会诊指导。
7、在传染病会诊和转诊中出现困难,可向预防保健办咨
询和求助。
8、预防保健办定期核查传染病报疫及处理情况,对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者,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对确诊或可疑肺结核病人,临床医生应转诊病人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一步诊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传染病转诊制度
1、门诊、临床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将病人转到定点医院传染病科,不得截留病人。
2、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当发现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肺炎等,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医务部、质量管理部,启动应急预案,经本院→市传染病专家会诊确诊后,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转送病人到定点医院传染病科。
3、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按本院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工作程序执行。
4、在转诊中认真做好三级安全防护工作,终未消毒隔离,切断传播途径,严防扩散。
质量管理部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