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梁平县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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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政务服务帮代办是指政府机关为便民利民,提供代办服务,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帮代办的机制体系。

政府部门要建立起政务服务帮代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同时,要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其次,要加强政务服务帮代办的队伍建设。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帮代办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要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励他们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再次,要优化政务服务帮代办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政府部门要根据市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帮代办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推出更加贴近市民生活的服务项目,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方式,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最后,要加强政务服务帮代办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帮代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的评估机制,对政务服务帮代办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总之,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帮代办的水平和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代办实施方案政务服务帮代办是指政府部门为市民提供的一种便民利民服务,通过政府部门的代办服务,市民可以更加便捷地办理各种政务手续,节省时间和精力。

为了更好地实施政务服务帮代办,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一、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网络平台。

政务服务帮代办网络平台是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市民可以在线提交各种代办申请,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市民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办理。

同时,政务服务帮代办网络平台还可以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市民了解办事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

二、优化代办服务流程。

为了提高代办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部门需要对代办服务流程进行优化。

可以通过简化办事流程、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窗口布局等方式,减少市民办事的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政府部门还可以加强对代办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代办服务。

三、推广智能化办事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可以借助智能化技术,推广智能化办事服务。

可以通过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APP,实现在线办事、预约办事、电子证照等功能,让市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就能办理各种政务手续,方便快捷。

四、加强宣传推广。

政务服务帮代办是为了更好地便利市民办事,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因此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政务服务帮代办的相关政策和服务内容。

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向市民宣传政务服务帮代办的政策红利和便民利民服务,引导市民积极利用政务服务帮代办平台办理各种政务手续。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帮代办的公平公正,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代办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可以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市民对代办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代办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政务服务帮代办是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梁平府办发〔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规划发展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重庆市梁平区建设领域规划环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区审批权限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建设工程:城区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城镇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阶段涉及的各项主办事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设计以及变更原行政主办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划环节并联审批由区规划局(以下简称主办部门)负责主办,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区经信委、区文化委等部门(以下简称协办部门)负责协办,共同完成规划环节行政审批工作。

第二章审批事项第四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复核两个阶段。

主办部门负责核发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协办部门负责核发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合修建或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批(限民用建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城市二次供水许可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消防方案设计审核、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审批(限区城项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审查、气象净空事项的审查、铁路、机场、航空控高、道路交通管理、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市政设施安全、无线电管理、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污染源、长输油气管道的审查、电力设施保护、防震、防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条件评价等事项的审查文书。

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实施方案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是指政府机关为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目标。

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企业,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内容。

1. 优化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

2. 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

4. 完善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服务设施、设备的完善和维护,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三、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时间节点等。

2.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工作的统筹协调。

3. 完善服务设施,完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环境,确保服务设施的安全、便捷和舒适。

4. 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的规范、高效。

5. 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

6.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加大对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正常运转。

行政审批局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局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局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审批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着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亟需进行改革和优化。

二、总体目标为了更好地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改革和提升,本局制定了以下工作实施方案:三、具体措施1. 简化审批流程。

对于一些简单、常规的审批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 强化信息化建设。

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办理,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实现审批材料的网上提交、审批结果的网上查询、办理进度的实时跟踪等功能。

3. 加强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服务导向机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4.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审批程序的监督,严格执行审批权限,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5.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意识,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实施保障1. 资金保障。

加大行政审批工作改革的资金投入,确保信息化建设、服务导向机制等措施的顺利实施。

2. 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和群众参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改革,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3. 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 行政审批流程得到明显简化,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2. 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审批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3. 服务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4. 监督管理机制得到有效强化,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得到保障。

5. 行政审批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为改革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六、总结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改革和提升,是对当前行政审批工作存在问题的一种积极回应。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梁平府办发〔2017〕148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1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8日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上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网上行政审批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网上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职能部门)利用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以下称网审平台),办理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审平台,是指全市统一开展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平台,由业务办理和公众服务两个系统组成。

业务办理系统是政府部门内部开展行政审批和业务监管的载体。

公众服务系统是行政审批面向社会服务和公开的载体。

第四条网上行政审批实施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区行管办牵头,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协助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与动态管理。

第六条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保障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正常运行,建立安全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机制。

第七条区行管办是网审平台运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负责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统一的网审平台运行,指导职能部门做好自有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与网审平台的对接工作,指导做好数据交换、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相关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梁平府办发〔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标准化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3日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通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137”发展思路为引领,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为核心,以公开、透明为保障,大力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不断开创区域生态涵养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按照《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指南(2016年版)》(见附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从行政服务的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行政服务行业标准高于本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2017年2月底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2017年6月底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市网审平台一网办理(经市政府同意使用国家级延伸至区县级自有审批系统、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公共安全的除外,下同),全面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参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完成其他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6〕14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6〕14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正文:----------------------------------------------------------------------------------------------------------------------------------------------------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6〕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更优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对应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6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同时,自主下放县级行政审批事项8项。

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转交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不得下放给乡镇(街道)继续行使,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审批,不得变相审批。

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部门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县级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后续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与落实,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服务和监管工作。

同时,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此次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做好事项要素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
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5.15
•【字号】梁平府发〔2018〕29号
•【施行日期】2018.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放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梁平府发〔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乡镇(街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方便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行动计划提供政策保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下放13项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下放的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放权不卸责,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事项的业务指导,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采取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方和受委托方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服务和监督工作。

要尽职履责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发挥基层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同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此次承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附件。

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审批事项逐渐增多,审批流程繁杂,办理时间长,严重影响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创业和生产生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旨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实施目标。

1. 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2. 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3.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代办服务的公平公正。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代办服务标准,明确代办服务的范围、流程、时限和责任,建立健全代办服务制度,确保代办服务规范有序进行。

2. 推行“一次告知、一次反馈”制度,对于需要代办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审批结果和理由,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反馈。

3. 建立代办服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代办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代办服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代办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 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行政审批代办在线办理平台,提供网上申报、在线咨询、电子证照等服务,方便申请人随时随地办理代办事项。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培训,对代办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代办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代办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对服务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申请人对代办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五、实施效果。

1. 审批流程得到明显简化,办理时间大幅缩短,提高了办事效率。

2. 代办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3. 代办服务的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代办服务的公正公平性得到有效保障。

4. 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在线办理服务。

六、总结。

行政审批代办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推进政务服务的便民化、高效化和智能化,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6•【字号】梁平府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6日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对标对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号)目标任务,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现事项应上尽上、渠道一网通达、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承接落实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

健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应用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逐项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项工作。

加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4•【字号】梁平府办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9〕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企业开办环节(一)推行“并联办理”。

对企业开办涉及的名称预核准、设立登记及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等实行并联办理,整合为一个环节;对信息确认和税种核定、申领发票等实行并联办理,整合为一个环节。

实行并联办理后,申请人开办企业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名称预核准、设立登记及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信息确认和税种核定、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等整合为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银行开户3个环节。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人行梁平支行,相关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19年1月31日)(二)增设综合受理窗口。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企业开办所需材料,各有关部门并联办理,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减少企业往返跑路。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相关商业银行要向综合受理窗口增派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避免综合受理窗口出现排长队等现象。

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要合理调整窗口布局和功能融合,保证各开办环节有序衔接。

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强化专项经费保障,配齐必要办公设备,做好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相关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19年1月31日)(三)推行网上办理。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着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政府服务转变,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重点任务。

1. 简化审批程序。

对于无特殊风险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 划分审批时限。

对不同类型的审批事项,划分不同的审批时限,明确审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时办理,确保审批效率。

3.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审批工作合规、高效。

4. 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5. 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审批平台,实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在线化,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地。

2. 完善法律法规。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供法律依据。

3. 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4. 建立激励机制。

对于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改革。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有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结语。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4〕79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4〕79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正文:----------------------------------------------------------------------------------------------------------------------------------------------------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4〕7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更优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共计24项。

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0项。

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及监管工作,不得受理已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

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软硬件设备配套服务和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承接与落实,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服务和监管工作。

同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此次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要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管,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附件:梁平县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0日附件梁平县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处理决定备注1煤炭经营许可证县经信委取消取消依据:国发〔2013〕44号2有机食品认证审核县农委取消3绿色食品认证审核县农委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核县农委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核县农委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6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县农委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7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县人社局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8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县卫生局取消9煤炭生产许可证县煤管局取消取消依据:国务院令第638号10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县煤管局取消1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县煤管局取消取消依据:渝煤监办〔2013〕367号1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县地税局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50号13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县地税局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60号14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县地税局取消取消依据:渝府发〔2013〕60号敬老优待证县民政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16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受理申请和初审1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18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19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20居民医保参保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居保社保卡办理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制卡资料收取22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外住院结算(含转往市外、临时市外、长期市外)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受理居民医保市外住院报帐申请23居民医保人员特殊疾病病种申报办理县人社局下放下放权限:受理申请24食品流通许可证县食品药监局下放下放权限:全部下放——结束——。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6〕70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6〕70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6〕7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6日梁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其监督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

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等公文文种公布施行。

单位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和行政处理决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的批复等,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

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事项。

第二章制定和公布第六条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县人民政府指定一个部门起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职权的,由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推行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方案

推行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方案

推行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方案(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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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15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8〕1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15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8〕1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15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15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通知梁平府发〔2018〕1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一批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56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应取消7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整取消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或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

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便民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要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相应调整网上审批项目等信息,动态调整区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共计15项)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18年2月9日附件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共计15项)一、行政审批项目(7项)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部门处理决定备注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区水务局取消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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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梁平县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方案
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商引资环境,大力推进特色工业集群发展,根据《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发〔2018〕33号)、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特色工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委办发〔2018〕2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代办范围
按照“应代尽代”原则,为落户梁平工业园区和全县所有招商引资工业企业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提供行政审批免费代办服务。

企业原则上只需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签字盖章、缴纳相关费用等事宜,其余工作由代办人员负责完成。

二、代办队伍组成
成立梁平县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县行管办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行管办的分管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代办服务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设在县行管办,由县行管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行管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代办服务人员由各招商牵头部门、相关乡镇(街道)的代办专员、行政审批部门的首席代办员、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代办协调
专员组成。

对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指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并缴纳了土地保证金)前由招商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科委、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等)、落地于工业园区的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地于乡镇(街道)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企业落实代办专员;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行政审批部门分别明确1名首席代办员;县行政服务中心落实2名代办协调专员。

三、代办队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决策和部署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研究决定重要审批事项;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协调办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代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代办工作机制和运行制度;收集、汇总、上报代办服务工作情况;召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代办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审批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代办服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代办专员职责。

负责为企业全程免费代办行政审批手续。

一次性告知企业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按标准应交纳的相关费用,指导企业准备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帮助企业完善申请材料;收集申请材料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总服务窗口统一登记或在市网审平台上申报,主动与部门首席代办员、县行政服务中心代办协调专员沟通对接,通报企业情况、全程跟踪行政审批手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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