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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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总监办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11年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灵宝(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弘阳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弘阳公司年度建设任务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推进“双基”建设,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努力实现第二总监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颁布的安全法规、规程;认真落实2011年“平安工地”达标推广年工作计划;强化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健全安全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项作业安全措施要求、消防及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
底制度、危险源识别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应急预案、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安全奖罚、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规范设置等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承包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安全负责。完善以班组建设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现场。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考核工作制度化。
3、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收效、有记录、有总结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专项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严格做好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员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对隧道工程、高墩大跨径桥梁工程、深度高于30米的高填深挖路基施工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掌握好风险源的分析,做好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及专项安全技术的培训,过程中做好控制点的监察,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系列讲座活动,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4、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限期整改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99%。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紧急撤人避险措施,并按照“重患必停”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桥梁高空作业、隧道施工、梁板架设、基坑泥浆池防护、施工用电等),加大施工现场节假日管理,对施工中长期存在且施工事故隐患多的项目实施专项检查(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基坑泥浆池防护及施工便道、平安工地建设达标等专项检查),做到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5、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础基层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管有力、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对各级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人员每年必须轮训一次。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制落实,要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解决好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生产和利益的关系。
6、建立健全安全月报制度。建立土建标段的安全情况自查和监理日常巡查制度及重要工序、隐蔽工程旁站制度。主要是针对重点部
位、重点工序和分项工程的布控与监测,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目前安全形势动态对每月的平安工地建设检查情况及经验进行总结,根据工程进展动态对下个月安全工作进行详细计划并对即将出现的安全隐患、监控重点进行列表分类统计提出应对措施,每月25日前以《施工安全月报》和《监理安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安全保通处。
7、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为确保安全设施费用全部持续投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发挥作用及安全设施的长效性,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项目具体化,实行“总量控制、计量支付”,规定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少于合同文件中所规定安全生产费总额的,弘阳公司不支付余额部分费用,避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从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中提取10%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目标考核、奖励等活动。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安全生产设施等损耗、丢失超标及浪费严重,所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予支付,避免只投不管等消极管理行为。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参建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到位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弘阳公司将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予经济奖励,通报全线表彰及上级单位,并将其中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对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奖励,通报全线表彰,并向其上级单位通报。对日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表扬
和经济奖励。对由于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对安全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予以经济处罚,在全省系统内部通报,向总公司通报,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靠后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向其上级单位通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四、具体工作:
第一季度:重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完成与各总监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约工作。
1、根据公司、省厅、高发公司及公司各级领导在2011年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制定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2、按公司领导2011年工作报告和平安工地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平安工地达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3、公司与各总监办、土建各标段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督促各总监办、施工单位按各级领导2011年工作报告指示上报年度、季度安全计划。
5、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各总监办和各施工单位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驻地办、每个监理员、每个部门、每个班组、每个一线工人,注重现场管理,严格本着“不安全不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等原则进行施工报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