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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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

附件“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新冠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体外膜肺氧合(ECMO)系统在重症患者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技术储备不足、研发与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急需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水平,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满足国内临床和科研的需求。

本指南旨在面向社会广泛遴选优势单位,加强ECMO整机研发,加快推进核心部件、元器件技术攻关。

本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国拨经费总概算约0.2亿元,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1.ECMO系统研发研究内容:研发用于重症监护单元(ICU)的心肺功能支持治疗型的ECMO整机产品及其相关耗材,重点开展ECMO动力血泵血液循环、膜式氧合与二氧化碳清除,以及二氧化碳清除率和膜氧合率监测、血氧饱和度/二氧化碳分压/氧分压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实现ECMO系统自主创新,确保其膜肺(氧合器)、血泵和—1—插管等核心部件和原材料安全可控。

考核指标:1.血氧交换用的中空纤维膜的研发及中空纤维膜表面抗血栓涂层研发,同时在满足膜肺血氧交换,二氧化碳清除功能的前提下,膜肺需具有良好的血流动力学特性,其中流场、压力场需均匀,无流动死区;血泵的研发在满足其基本血液循环功能的情况下,具有较低的血液损伤,良好的血液相容性和长时间工作的稳定性。

2.主要技术指标:血泵转速范围为0~5000rpm(最大转速>5000rpm),压力测量范围为0~500mmHg,流量测量范围为0.5~7L/min,最大流量>5L/min,膜式氧合器预充量<300ml,最大流量>5L,氧合膜面积<2m2,氧迁移>270ml/min,二氧化碳迁移率>240ml/min。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0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0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研究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执行期为2018年至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1—点突出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业务协同与知识支撑体系研究、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综合应用示范与效能评价研究等5个方面启动11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2.2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指南各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若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可以择优同时支持2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再继续支持。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研究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1—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执行期为2018—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行政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业务协同与知识支撑体系研究、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综合应用示范与效能评价研究等6个方面启动16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4.5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时,其他—2—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围绕大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重大地质灾害快速识别与风险防控、极端气象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多灾种重大自然灾害评估与综合防范等5项重点任务开展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为提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面向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重大水旱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与防范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在成灾理论、关键技术、仪器装备、应用示范、技术及风险信息服务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并完善从全球到区域、单灾种和多灾种相结合的多尺度分层次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关键技术、信息服务、仪器装备的标准化、产品化和产业化,建立一批高水平科研基地和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结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本年度重点围绕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部署10个研究方向。

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有关应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对于典型市场导向且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1以上。

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城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害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2017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害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害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项任务,其中2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2017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对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模板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模板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模板”重点专项全文结束》》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文结束》》-2020 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 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xx 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全文结束》》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全文结束》》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城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害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全文结束》》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害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害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 项任务,其中2 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全文结束》》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 年。

对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

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一、概述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是国家对重大科技专项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文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长期影响。

加深对这一指南的理解,有利于深化对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由浅入深的顺序,从不同维度对这一指南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我国科技发展的影响。

二、背景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是国家对重大科技专项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文件。

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成部分,重点专项指南的发布对我国科技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指南凝聚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为引导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内容综述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的内容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

指南在每个领域都明确了关键技术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对于推动我国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还对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影响分析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的发布对我国科技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为相关研究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指南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出了要求,有利于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成果转化的效果,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

再次,指南的出台也将有助于引导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促进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五、个人观点对于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我个人认为这一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并为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指南的发布将有助于加强对关键领域的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我对这一指南充满信心,并期待在未来的科技发展中见证更多的创新成果和科技力量的崛起。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02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由我委作为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的3个研究方向,分别为:“2.油气管网安全运维的大数据分析与算法”“3.航空发动机短舱问题的偏微分方程建模与计算”和“6.数理模型耦合驱动的自由曲面一体化数控加工理论与算法”。

请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0〕202号)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本次申报为无纸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略)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苹苹
电话(略)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02号).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项目策划申报指南建议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项目策划申报指南建议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打算(专项、基金等)治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打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时期。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操纵、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预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都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难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2017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难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难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项任务,其中2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2017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关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研究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执行期为2018—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方面启动1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0.3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指南各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若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可以择优同时支持2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再继续支持。

除特殊要求外,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0个。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项目示范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开展。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重点研发专项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新成果。

重点研发专项分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

一、重点支持领域(一)高新技术领域1.未来产业(I)人工智能。

类脑智能、脑机交互与混合智能、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机器视觉检测、量子计算、区块链系统平台、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VR/AR创新应用等关键技术。

(2)未来网络。

毫米波与太赫兹通信、天地大尺度可靠信息传输、北斗与新一代通信技术融合、多模态智慧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内生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智慧治理、新一代通信网络、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技术。

(3)前沿新材料。

先进金属材料、尼龙新材料、陶瓷材料、高端超硬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新型石墨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煤化工材料、新型耐高温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

(4)氢能与储能。

高效低成本制氢、高密度可逆储氢、长距离大规模运氢、快速安全加氢装备和稳态长寿命动态高功率燃料电池,以及金属燃料电池储能、大规模锂(钠)电池储能等关键技术。

(5)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

人车路云协同感知、车联网自动驾驶、交通系统智能化指挥控制等关键技术。

2.战略性新兴产业(1)微纳电子与光电子。

光网络关键器件、微纳光学器件、高性能激光器、微型连接器、光电探测器、高可靠功率器件、新型射频和基带芯片等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

(2)新型电子材料。

电器装备、电子及通信设备、激光器、集成电路等关键技术。

(3)智能制造。

高精度高可靠性数控机床、工业互联网、行业软件、柔性制造机器人、危险恶劣环境作业机器人、精准可控3D/4D仿生打印、数字李生与智能工厂等关键技术。

(4)高端装备。

仪器仪表、空分设备、运输设备、锚具、预应力等关键技术。

(5)核心基础件。

高端装备用高性能轴承、齿轮及减速器、液压气动元件、高性能传感器、超高速永磁电机、伺服电机及伺服驱动器等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附件5“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2017、2018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1—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矿山安全开采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应急技术装备、出入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上应急救援等方面安排部署相关任务。

2020年度国拨经费总概算约0.8亿元,拟在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市场监管安全、通关现场查验等方面安排3项任务。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2~3年。

对于企业牵头申报及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指南各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若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可以择优同时支持2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再继续支持。

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培育项目申请书

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培育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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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高与产业化
(1)重要方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纺织、建材;(2)调研和联合国内有关领域优势高校和企业,并开展研究。
4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
(1)重要方向: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2)调研和联合国内有关领域优势高校和企业,并开展研究。
22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
(1)重要方向:海气界面观测浮标与潜标国产化技术、海洋生态传感器研发、海洋工程动力环境精细化保障与评估技术、海上搜救技术和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支撑技术;(2)调研和联合国内有关领域优势高校和企业,并开展研究。
23
数字诊断装备研发
(1)重要方向:初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确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2)调研和联合国内有关领域优势高校和企业,并开展研究。
32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
(1)重要方向:.强互相作用性质研究及奇异粒子旳寻找;2. Higgs粒子旳特性研究和超过原则模型新物理寻找;3.中微子属性和宇宙线本质旳研究;4.暗物质直接探测;5.新一代粒子加速器和探测器关键技术和措施旳预先研究;6.原子核构造和性质以及高电荷态离子非平衡动力学研究;7.受控磁约束核聚变稳态燃烧;8.星系组分、构造和物质循环旳光学-红外观测研究;9.脉冲星、中性氢和恒星形成研究;10.复杂体系旳多自由度及多尺度综合研究;11.高温高压高密度极端物理研究;12.复杂湍流机理研究;13.多学科应用平台型装置上先进试验技术和试验措施研究;14.下一代先进光源关键关键技术预研究;(2)调研和联合国内有关领域优势高校和企业,并开展研究。
35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

2020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

附件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文物保护利用科技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国科发社〔2016〕374号),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任务实施方案,列为2019年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科技需求,聚焦文化遗产价值认知与价值评估关键技术、文物病害评估与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文化遗产风险监测与防控关键技术、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关键技术等4个重点方向,针对文物领域亟待突破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问题,以加强文物认知能力为基础,在文物价值认知、文物保护修复、文化遗产风险评估与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综合保—1—障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研发专有装备,推动标准化建设。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的原则,本批指南拟启动4个定向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0.71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题任务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专题任务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时,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2。

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45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45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45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4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5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2号)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3号)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略),现开始对通知中的45个重点专项进行组织推荐工作,并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发布的指南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考虑到我委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请各申报单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成PDF文件;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并扫描成PDF文件。

三、请申报单位将上述项目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函PDF文件,报送我委相关处室联系人邮箱,具体联系人、截止时间详见附件。

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45个重点专项负责处室及联系方式.xlsx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4月1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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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1、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面向航空医学应急救援的现实需求,研究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协同机制与综合指挥调度系统;研究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大数据驱动的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系统;研制航空医学应急救援沉浸式模拟训练系统;研究航空医学现场救援、转运关键技术与装备并开展应用示范,实现快速、精准、高效的航空医学应急救援。

考核要求:形成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协同体系总体建设方案,设计空-地联合救援决策指挥运行机制与策略模式。

研究航空医学应急救援专业机载装备技术标准,包括供氧、供电、转运担架、呼吸机、监护仪等关键机载医学救援设备。

研制航空医学应急救援沉浸式模拟训练器1套,支持6自由度飞行状态,全天候机舱救援环境模拟,支持3种以上灾害救援现场视景模拟和3种以上急重病症的应急救援流程模拟;建立航空医学救援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编制培训大纲、实施方案
和考核标准1套。

研发1套基于地面救援基地与指挥调度中心的联通航空机载装备、卫星通信,
航空医学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支持至少5类结构与非结构化应急救援关键数据采集与管理;编制1套航空医学应急救援多源异构数据的技术规范。

制订各级航空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指南和准入标准1套,研制半实物虚拟仿真融合的技术培训设备;构建航空医学救援现场救治,空中转运和空—地联合救治的制度,方案和流程,研制空一地医学数据和视频实时传输装置。

在2家有航空医学急救基础的医院(开展航空医学救援不少于12次/年)开展应用示范,并应结合大型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满足实战要求。

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应急部、中科院组织申报。

2、市场监管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研究与典型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智慧市场监管的机理、模式和技术支撑体系架构,研制市场监管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技术及标准,研究市场监管数据归集、分析、模型和系统平台技术;围绕投诉难、取证难、和解难,研制基于法人主体和消费投诉数据全图深度关联映射技术和平台;以虚假广告为重点领域,研制移动终端在线固化取证技术及装备;研究预付消费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研究基于司法案件大数据的市场消费风险智能识别
和预警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

监管模式、技术支撑体形成市场监管基础理论、考核指标:系框架研究报告1份,广告监管、信用监管、消费安全等市场监管专项研究报告8份,市场监管数据归集、分析及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规范3个。

建立基于法人主体和消费投诉数据全图分析平台,平台法人主体资源不少于100000家;建立消费风险预警模型,可支持生成不少于8个市场监管专业领域的专题报告,并在不少于3个城市示范应用。

研发移动终端(以虚假广告为重点)取证固证技术,研制相关专业设备3套,固证准确率不低于90%,并在3个城市开展应用示范。

建立预付消费风险模型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预付消费失信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关联信息数据库1个、族谱平台1个;形成预付消费风险防范技术规范并在3个城市开展示范应用。

具备面向海量裁判文书的涉市场监管案件至少10个特征点的特征挖掘分析能力,构建基于司法案件大数据资源的市场消费风险智能识别和预警原型系统,可支持生成不少于10个市场监管专业领域专题报告,并不少于3个省级区域示范应用。

申请专利不少6项、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5项,公开发表论文10篇。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应急部、中科院、最高法院组织申报。

3、通关现场集成便携查验装备研制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出入境旅检和码头集装箱等不同查验场景和查验对象,研制开发基于离子迁移技术的手持式快速查验装备;
研究现场查验筛查技术,开发基于分子指纹光谱的便携式快速鉴别装备;研制开发高灵敏便携质谱装备;优化、融合多光谱设计,研制开发集红外、拉曼、X-荧光、图像识别、辐射探测与VOCs探测的全天候物质鉴别多谱便携装备;集成各型便携查验装备的编码、定位与通信模块,开发空海陆口岸集成便携查验装备平台,实现装备平台与通关查验系统融合对接。

考核指标:开发手持式离子迁移谱装备3套,兼具颗粒物和气体双模式,灵敏度:颗粒物1ng(TNT),气体1ppb(DMMP),相关物质库≥100种,检测速度≤6s;开发手持式快速鉴别装置5台,分辨率优于4 cm,覆盖4000-650 cm,准确率
不低于95%,-1-1鉴别时间<60s;开发便携质谱2套,整机
不超过20 Kg,体积不大于70cm×50cm×50cm,灵敏度
50ppb(TATP),质量范围:100~1000 u;开发集成多谱便携鉴别装备5台/套,单台装备不大于16kg,筛查准确度≥98%,续航时间≥10 h,数据传输通量≥150Mbps,定位精度≤0.5m,防护等级大于IPX4,功耗低于15W/h,TVOC、HCHO等检测范围0~9999ug/m3,放射性测量范围0.1μ
Gy/h~3 mGy/h,Hg、Br等有害元素的最小检出限10
ppm。

便携装备、装备库与通关监管平台可利用5G实现数据交换,与通关作业系统可进行信息订阅与回写,可对查验任务、筛查数据、查验人员进行管理,单套便携装备查验任务应用数量不项,软件著作权不少5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000少于
于5项。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应急部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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