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生外宿规章制度
大学生外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的管理和外宿生活,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大学生中外宿的学生,外宿学生包括按照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或自行居住的学生。
第三条外宿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无正当理由违反规定,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学校将为外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包括安全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以帮助学生顺利度过大学生活。
第五条学校将经常组织外宿学生进行集中活动,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团队合作意识。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外宿学生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状态进行检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学校将为外宿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学生的顺利成长。
第八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外宿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九条学校要求外宿学生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在校外从事违法活动或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十条学校将对外宿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将建立外宿学生档案,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将根据外宿学生的表现和情况,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戒,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力,做出成绩。
第十三条学校将严格要求外宿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将及时对外宿学生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十五条本规章未尽事宜,由学校进行具体规定和解释。
第二章申请外宿第十六条学生如需外宿,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外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适合的住宿地点。
第十八条学生外宿后,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住所,需提前告知学校。
大学校外住宿管理制度
####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申请校外住宿的情况。
#### 三、校外住宿申请条件1. 学生因家庭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2. 学生因特殊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校内住宿;3. 学生因学术交流、实习等原因,需在校外住宿;4. 学生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需在校外住宿。
#### 四、校外住宿申请流程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校外住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3. 学校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学生工作部发放《校外住宿许可证》;4. 学生凭《校外住宿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住宿手续。
#### 五、校外住宿安全管理1. 学生校外住宿必须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签订正规租赁合同;2.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3.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应加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4.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应定期向学院报告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5.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六、校外住宿费用管理1. 学生校外住宿费用按实际发生情况由学生自行承担;2.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如发生住宿费用纠纷,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 七、校外住宿退宿管理1.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如因故需退宿,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2. 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办理退宿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
#### 八、监督检查1. 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监督检查;2. 学生工作部定期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3.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学校学生外宿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外宿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外宿管理有关规定
1、学生每天晚上10点30分之前要进宿舍就寝,接受宿管员的查房点名,晚上10点30分至12点回来的学生,必须到宿管员值班室登记,按晚归进行处理,超过12点回宿舍的学生,一律按外宿处理。
2、因事情请假外宿,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领导批准,并加盖系、部公章,方可有效,班主任无权批准学生外宿。
3、请假学生在离开宿舍前必须将外宿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若宿管员将外宿结果上报宿管处后,再补交假条无效。
4、各系、部收到学生外宿名单后,应及时通知学生人,并给予批评教育。
如发现有误,请在一周内到宿管处更正,过期一律不予更正。
5、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对擅自乱搬乱住者,按外宿处理。
6、查房点名时学生不配合管理员工作,拒绝开门者全寝室的学生一律按外宿处理。
7、学生入住宿舍时,一律要在《宿舍学生花名册》上注册,凡未注册或者虚报姓名、班级、专业的,一律按长期外宿处理
宿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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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校学发〔2015〕20号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按下列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条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1.因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居住学生宿舍的学生(须有校附属医院证明);2.因学习成绩差或自我约束能力差,父母要求陪读的学生;3.家住本市,且交通方便的学生;4.确有特殊原因,主要是身体原因,不宜集体生活,在学校附近有居住条件的。
5.校外住宿地点必须是向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办理过合法手续的住宅。
第三条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如下: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同学需由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填写《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经家长签字、班主任审核、所在学院同意,并由财务处签署缴费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可校外住宿。
申请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填写《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家长签字同意;2.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工作处复核;3.经学生工作处复核确认后,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4.双方签署协议后到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办理手续;5.《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叁份,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一式叁份,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条为便于宿舍管理和财务收费管理,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时间:每年7——9月份为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时间。
学生校外住宿满一年后,如欲继续外宿,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为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校与校外住宿学生之间的关系,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
校外住宿学生是指没有选择住校宿舍,而选择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
校外住宿是学生个人权利的一种体现,但也需要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障学生的权益。
2. 申请与审批2.1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需填写《校外住宿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2 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派员到学生所选择的住所进行实地考察。
审批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3. 校外住宿合同3.1 学校与校外住宿学生签订住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2 合同内容包括住宿期限、租金支付及方式、房屋维护、消防安全等。
4. 日常管理4.1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和检查,以确保秩序和安全。
4.2 校外住宿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和检查,不得拒绝或妨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4.3 学校将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和住宿情况,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管理。
5. 安全防范5.1 校外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私自存放贵重物品。
5.2 学校将定期组织校外住宿学生参加消防演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3 学校将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住宿学生的安全情况,并与家长保持联系。
6. 违规处理6.1 校外住宿学生如有违反住宿合同或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住宿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6.2 学生如对学校对其住宿行为的处理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学校将依法处理。
7. 离校申请7.1 校外住宿学生如需离校,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离校申请表》。
7.2 学校相关部门将审核离校申请,如符合相关要求,将批准学生离校。
8. 其他事项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 对于本办法所未尽事宜,学校相关部门有权进行解释和调整。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范本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校外住宿的学生。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校外住宿学生管理的首要原则。
2. 协调一致:学校与校外住宿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3. 公正透明:学校依法依规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管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入住和退房1. 入住条件:(1)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具有合法的学籍和入学资格。
(2)校外住宿学生需提交完整的入住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退房程序:(1)校外住宿学生提前申请退房,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退房。
(2)校外住宿学生在退房时必须清理住宿房间,并向学校交还相关设备设施。
五、住宿管理1. 学校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住宿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2. 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住宿楼内的规章制度,不得在房间内私自安装或擅自拆除设备设施。
3. 学校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保障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六、行为守则1. 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校外住宿学生应保持房间的整洁,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不得在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 校外住宿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尊重他人的休息时间,不得在夜间高声喧哗或进行违禁活动。
七、违纪处分1. 对于违反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2. 轻微违规行为,学校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
3. 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可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劝退、降级、停学等。
八、附则1. 对于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范围内未涉及的事项,将由学校视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大学校外住宿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外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家校共育,共同保障。
第二章住宿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 房屋租赁合同;3. 房屋消防安全合格证明;4.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 家长同意书。
第五条学院对学生的校外住宿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批准:1. 符合学校校外住宿规定;2. 有稳定的住宿环境;3. 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4. 家长同意。
第六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向学校后勤保障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备案。
第三章住宿要求第七条学生校外住宿应遵守以下要求:1. 住宿环境应安全、卫生、舒适,符合居住标准;2.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保房屋安全;3.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4.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5. 不得留宿外人,确保住宿安全;6. 按时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第八条学生校外住宿应定期向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第九条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
第四章家校共育第十条家长应关注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与房主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保障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学院应定期组织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保障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应定期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警告;2. 记过;3. 留校察看;4. 开除学籍。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是指学校针对校外住宿学生制定的管理规定。
一般来说,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报备登记:学校要求校外住宿学生提前向学校报备,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和住宿地址,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 安全防范:学校要求校外住宿学生注重安全,特别是火灾、盗窃等安全风险,提供相关安全宣传和预防措施,如安装烟雾报警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等。
3. 行为规范:学校要求校外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如涉及偷盗、斗殴、吸烟、酗酒等行为,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管理机制: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校外住宿学生的监管和管理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和督促,确保住宿学生的安全和规范。
5. 应急处理:学校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的应急处理机制,如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联络方式、救助措施等。
6. 通讯交流:学校要求校外住宿学生保持与学校的通讯联系,及时交流和沟通。
总的来说,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保障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和规范管理,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学风环境。
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因学校而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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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为了维护学校及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保障校外住宿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进修生等。
3. 管理要求3.1 房源管理3.1.1 选址要求校外房源应当位于安全、合法的区域内,且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禁止在违法建筑、老旧房屋、处于危险区域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内租住。
3.1.2 配套设施房源应当配置合格的消防设备、燃气设备和电气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检。
房间的卫生设施应当干净整洁,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应当正常使用。
3.1.3 房间布局房间内应有足够的采光和通风,床铺、床上用品、书桌椅等配置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房间内不得堆积物品,保持通道畅行。
3.2 学生管理3.2.1 住宿登记学生应在住宿前提前向学校或所在学院申报离校住宿意向,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备住址。
3.2.2 住宿协议学生与房东应当签订住宿合同,明确住房费用、缴纳方式、退房条款、维修费用等相关条款,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2.3 规范行为学生应当遵守住宿区域的公共秩序,不得进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不得在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
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3.2.4 安全自护学生应当保持自身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间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若发现危及安全的事件,应及时向房东、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4. 管理机制4.1 监管机构学校应当设立专业部门,负责校外住宿学生管理事务,通过上门检查、通知约谈等方式,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2 处罚制度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警告处分、留校察看等行政处罚。
5. 结束语本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保障校外住宿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良好社会秩序和学校管理。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规定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校外住宿学生是指在校外租房居住而非住校宿舍的学生。
为了保障校外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学校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规定。
1、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1.1 学校将会发放《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手册》,包含基本安全常识、应急处置程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等校外生活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学校经济补助、社会实践、文化活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
1.2 学校将会制定一套校外住宿学生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以取消补助资格,并在其学籍档案中进行记录和报告;情节较轻者,或初犯者,可以采用警告、批评教育、诫勉函等方式进行处理。
1.3 学校将会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和管理辅导服务,在生活、学习方面提供必要帮助、指导和支持。
2、校外住宿学生的经济资助2.1 学校将会通过多种形式为符合条件的校外住宿学生提供经济资助。
2.2 经济资助将按照《学校校外住宿学生奖助标准及评选细则》执行。
2.3 经济资助项目包括资助、助学金、奖学金、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
3、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保障3.1 学校负责ååååå(题目重复了)校外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设立24小时安保电话和网络平台,及时响应校外学生求助和报警。
3.2 学校负责对校外住宿学生的住房安全进行监督,保障住房的基本条件,建立住房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3.3 学校将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组织校外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演习、疏散演习、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活动。
3.4 学校将会建立健全住宿学生身份认证和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校外住宿学生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4、校外住宿学生的责任与义务4.1 校外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校规校纪。
4.2 校外住宿学生应当倡导和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参与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活动。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和我校《公寓区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我校学生应住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宿舍)内,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宿舍)以外的场所住宿,包括校内其它住房、学生租借用房、在家住宿。
第五条学校审批学生在校外住宿原则:遵纪守法、利于学习、有助发展、家长同意、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确保安全。
第六条学校实行学生校外住宿审批制度。
各院(系)负责学生校外住宿初审工作,学生工作部公寓区思政办负责全校学生校外住宿审批工作。
第七条每年6月学校集中办理校外住宿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1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八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患传染病或特殊疾病必须进行隔离治疗或不适应集体生活者;(二)已婚不愿住学生公寓(宿舍)者;(三)家长愿意陪读者;(四)家住本市市区(广阳区、安次区和开发区)者;(五)其它特殊情况学校认为可以在校外住宿者。
第九条学校相关部门及院(系)因学生外出实习或其他工作需要,并愿意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而安排在校内学生公寓(宿舍)以外的其它场所住宿,可允许不在学生公寓(宿舍)住宿。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十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程序:(一)学生填写《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此表在思政办网站下载);(二)家长意见;(三)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四)院(系)领导初审并签字;2(五)学生工作部公寓区思政办审批;(六)学生及家长按要求将审批文件上交相应部门。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院统一为全日制在籍学生安排校内公寓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
对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擅自校外住宿。
第二条: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填写《**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经所在系(院)审查后,报学工处审批,并签订《**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保证书》后可在校外住宿。
第三条:学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程序如下: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家长书面签字同意,学生本人及家长均须明确声明“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等,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对于由于身体原因而申请在校外住宿的需提供**学院医疗中心证明,一并交本人所在系(院)。
2.各系(院)负责学生校外住宿申请的审核工作。
3.经系(院)审核同意后,学生填写《**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报学工处审核。
学工处核准后,学生与所在系(院)签订《**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保证书》,方可在校外住宿。
4.《**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一份,学生所在系(院)一份,学工处一份。
第四条:对学生的校外住宿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或新生入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不得以在校外住宿为由,上课迟到早退,脱离集体。
第六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保证居住环境内用电、用水、饮食安全及人身安全。
定期向所在系(院)汇报个人情况,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若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必须随时告知所在系(院)。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
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学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维护校外住宿环境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住宿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选择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大学校外住宿生。
第三条校外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外住宿环境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第四条校外住宿生入住前,须向所属学院进行住宿登记,提供相关材料。
学院须对住宿生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校外住宿生退房时,必须提前办理退房手续,并确保清理个人物品、妥善处理租赁关系,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完好。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六条校外住宿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外出晚归,不得影响其他住宿生正常休息。
第七条校外住宿生在校外住宿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存放违禁物品。
第八条校外住宿生应尊重邻居,不得制造噪音、扰乱居民生活秩序。
严禁在住宿地点举办聚众活动或聚赌行为。
第九条校外住宿生必须保持房间干净整洁,不得破坏房屋设施和公共设备,不得乱涂乱画。
第十条校外住宿生不得私拉乱接水电,不得擅自改建房屋结构。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校外住宿生必须关好房门,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房门钥匙借给他人。
第十二条校外住宿生发现陌生人进入住宿区域,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校外住宿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掌握火灾应急知识和自救技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学校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措施进行教育和纠正。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可采取停止使用校外住宿资格、给予处分等措施,同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他人损失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违规行为,住宿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校外住宿区域进行公示。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模版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权益,提升校外住宿学生的生活品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校外住宿资格的本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并遵循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校外住宿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第二章校外住宿学生的资格与申请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的资格要求:(一)年级在大三及以上的本校学生。
(二)家庭住址与学校距离较远,需要在校外长期住宿的学生。
(三)日常生活需要校外住宿的特殊情况。
第七条校外住宿学生的申请程序:(一)符合资格要求的学生应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并附上家长的同意书。
(三)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学校将在两周内审核并公布校外住宿学生名单。
(五)申请被拒绝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诉,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第三章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第八条学校将为校外住宿学生提供以下管理服务:(一)定期巡查校外住宿学生的居住环境,确保生活条件达到安全卫生标准。
(二)建立健全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档案,记录学生的住宿信息、行为记录等。
(三)配备专门的辅导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组织校外住宿学生的集体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校外住宿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校外住宿学生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损坏设施设备。
(三)在规定时间内归寝,并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必要培训和活动。
第四章校外住宿学生的违规处罚第十条校外住宿学生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校外住宿资格。
(二)损坏学校财产或他人财物,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报警处理。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休息者,视情况予以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教育体制也在不断完善,校外住宿成为越来越多大学生的选择。
然而,由于校外住宿的管理方式不够规范,导致一些问题频发。
为了维护学生的利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校外住宿管理目的、管理范围、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校外住宿管理目的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学生的安全和福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学生的居住环境安全、卫生、舒适,并规范房东和租户的权益与义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管理范围校外住宿管理办法适用于校外住宿的大学生群体。
对于选择校外住宿的学生,校方应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明确学生从事校外住宿前的必备条件,并建立健全的信息登记机制,为学生提供合适的校外住宿选择。
三、管理措施之一:住宿登记与备案学生进行校外住宿前,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住宿登记资料,包括合同、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件等。
学校将对住宿登记资料进行核查,核发住宿备案证明。
四、管理措施之二:房屋安全与环境检查学校应定期组织对学生住宿房屋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包括电路、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同时,也要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学生的居住环境安全、卫生。
五、管理措施之三:租金规定与纠纷处理建立租金合理收费标准,并明确相关纠纷处理机制。
对于因租金纠纷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校内调解、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维护学生和房东的权益。
六、管理措施之四:住宿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建立住宿信息公开机制,向学生提供合法、合规、负责的中介平台,向学生推荐合适的住宿资源,提供相应服务,帮助学生更加方便地找到合适的住宿。
七、管理措施之五:安全教育与预防措施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倒在住宿过程中出现危险。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消防演习、急救培训等活动,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八、管理措施之六:维权机制建设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校外住宿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校外住宿事务管理和维权工作。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23〕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
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
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
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学校校外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外生宿舍管理,保障校外生住宿安全,维护宿舍秩序,提高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外生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校外生宿舍分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学生申请、专业、性别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学生入住宿舍时,应认真阅读并签署《校外生宿舍入住协议书》。
第七条学生入住宿舍后,不得擅自更换宿舍或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三章宿舍设施与使用第八条宿舍设施包括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空调、洗衣机等。
第九条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私自拆卸或随意改变宿舍设施。
第十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热水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第四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周进行大扫除。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生应按时缴纳宿舍水电费,不得拖欠。
第五章宿舍秩序与纪律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
第六章离校与退宿第二十一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校,须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二十二条学生离校前,应将宿舍内物品整理好,保持宿舍整洁。
第二十三条学生退宿时,应将宿舍内物品清点无误后,办理退宿手续。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四条学生违反本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或警告。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校外住宿”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不在学校统筹安排的宿舍、公寓等居所居住。
本办法中的“规定时间”指每学年学校按照校历执行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时间,寒、暑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应住宿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内。
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
学生因特殊原因若需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校外居住:(一)由于身体原因不适于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二)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或亲属陪读;(三)家离学校在5公里范围内;(四)有其他特殊困难,不适宜集体居住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外住宿:(一)大一新生;(二)未满18周岁;(三)违反校外住宿相关规定被责令搬回学校的;第三章申办程序第六条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校外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学年。
(二)《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先由学生家长签字同意,辅导员填写意见,所在院(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三)经院(系、部)审批后,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第七条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需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应提供校医院或者市级以上医院的书面证明。
其他原因的,也需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获准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持《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到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住宿费结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审批,每学期进行一次,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简版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1. 引言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学生在校外住宿的行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外住宿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的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
3. 校外住宿的申请和审批3.1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进行校外住宿,须提前向学校住宿管理部门提交校外住宿申请。
3.2 校外住宿申请须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基本信息;(2)校外住宿房屋信息;(3)拟居住时间及原因;(4)紧急联系人信息等。
3.3 学校住宿管理部门对校外住宿申请进行审批,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4. 校外住宿的管理责任4.1 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负责校外住宿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2 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管理档案,在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及时记录学生的相关情况。
4.3 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要与校外房东或租赁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解决校外住宿中出现的问题。
5. 校外住宿的安全管理5.1 学校要加强对校外住宿房屋的安全检查,确保房屋的基本设施完好,消防设备齐全。
5.2 学校要组织校外住宿学生参加相关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3 学校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的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学生的安全。
6. 校外住宿的行为规范6.1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房东和邻居的合法权益。
6.2 学生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活动,不得在住宿房屋内组织集会,不得进行违法的聚众活动。
6.3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当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不得损坏房屋设施,不得滋生蚊蝇等卫生问题。
6.4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要注重个人安全,保护个人财物,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7. 校外住宿的违规处理与处罚7.1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如果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住宿管理部门将依据学校相应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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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校外住宿”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不在学校统筹安排的宿舍、公寓等居所居住。
本办法中的“规定时间”指每学年学校按照校历执行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时间,寒、暑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应住宿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内。
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
学生因特殊原因若需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校外居住:
(一)由于身体原因不适于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
(二)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或亲属陪读;
(三)家离学校在5公里范围内;
(四)有其他特殊困难,不适宜集体居住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一)大一新生;
(二)未满18周岁;
(三)违反校外住宿相关规定被责令搬回学校的;
第三章申办程序
第六条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校外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学年。
(二)《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先由学生家长签字同意,辅导员填写意见,所在院(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三)经院(系、部)审批后,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第七条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需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应提供校医院或者市级以上医院的书面证明。
其他原因的,也需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获准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持《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到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住宿费结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审批,每学期进行一次,应在开学两周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十条学生在校外住宿,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加校内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服从学校相关安排。
并定期向所在院(系、部)及学生辅导员报告校外住宿情况。
第十一条各院(系、部)要对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建立详细档案,包括具体住宿地址、联系方式、同住人员情况等,并定期保持联系。
第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经学校同意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在校外住宿条件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不符合在校外住
宿条件的,由所在院(系、部)责令其搬回校内住宿。
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须由所在院(系、部)加强教育,劝其回校住宿;拒不返校住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