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20法%20学
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名词解释1、成文宪法:就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2、不成文宪法:就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惯例与宪法判例的宪法。
3、刚性宪法:就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与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的宪法。
4、柔性宪法:就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与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5、钦定宪法:就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与颁布的宪法。
6、协定宪法:就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7、民定宪法:就是指由民意机关或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8、规范性宪法:就是指既在规范条文上,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
这类宪法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融在一起,支配着政治权力的运行,规范着社会生活的全过程。
9、名义性宪法:就是指内容上远离实际政治生活,在生活中并不适用,实际上只就是一种将来可能会成为现实的宪法。
10、语义性宪法:又称标签性宪法,就是指既不反映现实状况,有不起实际作用的宪法,就是指为维护实际掌握国家统治权者的特殊利益,而将现有政治权力状况,按其原状予以形式化的宪法。
11、权力制约原则:就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12、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就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将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治国理论、制度体系与运行状态。
13、宪政: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就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它有以下特征:宪法的实施就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就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就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14、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与国的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与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15、特别行政区:它就是“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宪法学
《宪法学》考点知识1.宪法学的概念我们从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着眼,将宪法学界定为:宪法学是关于国家权力控制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学说。
2.规范性宪法的概念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且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实际效力的宪法,谓之规范性宪法。
3.近代宪法,现代宪法的含义近代宪法是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宪法。
这一时期的宪法体现了自由主义原则,公民权利主要是自由权,国家职能比较简单,以英国,美国和法国的宪法为代表。
(自由主义:排斥政府干预,强调个人自治。
自由权也叫做第一代人权或消极权利)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的宪法,宪法宣告的公民权利从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与此对应,国家职能得到加强。
(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转型的标志:一是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简称1918苏俄宪法;二是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
社会权被称为第二代人权,或叫积极权利/受益权)4.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宪法的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之中的最基本的准则。
一.近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个人自由原则在启蒙思想家的论述中,自由即指个人自由,指个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近代宪法上的个人自由是指个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而不是国家干涉的权利。
(二)形式平等原则形式平等原则是对不特定的人适用的原则,而实质平等原则是对特定的人适用的原则。
因此,实质平等原则与法律原则是不相容的。
现代宪法上出现了两种意义上的“平等”:(1)形式平等,又称机会平等、条件平等,即指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而不论结果如何;(2)实质平等,又称结果平等,即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以实现相同的结果。
(我们把近代宪法所确定的平等原则称为形式平等原则。
)(三)主权在民原则主权是指制定宪法的权力,所谓主权在民,指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具体是指制宪权属于人民所有,宪法授予国家机关的权力应当对人民负责。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是指将国家权力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分配,使其相互监督、制约,避免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
宪法学课件讲义(2024版)pdf
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 业、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
司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司法机关的定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 权、检察权的机关。
司法机关的组成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 行政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
宪法实施与监督 介绍宪法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宪法解释、宪法 修改和宪法监督等,并分析其实施效果及存在的 问题。
基本权利保障 阐述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宪法权威不足
01
分析宪法权威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如违宪行为频发、宪法实施
国家机构概述及分类
01
02
03
国家机构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 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的分类
根据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 性质不同,可分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等。
国家机构的特点
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 组织性。
立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立法机关的定义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
效果不佳等。
基本权利保障不力
02
探讨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如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权利受
到侵犯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等。
宪政文化建设滞后
03
分析宪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滞后的原因,如宪法意识淡薄、
法治观念不强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建 立违宪审查制度等。
宪法学 第九章_基本权利与义务1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4) 思考题(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现行)宪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现行) 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2004年司法资格考题·A)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5) 思考题( )
第九章 基本权利与义务(1) 基本权利与义务(1)
壹、教学目的与要求 贰、教学重点与难点 叁、教学内容
肆、思考题
宪 法 学
伍、参考文献
本 章
壹、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基本权利的基本理论, 掌握基本权利的基本理论,熟 悉与基本权利相关的系列概念, 悉与基本权利相关的系列概念, 了解各国关于基本权利与自由 的保障及其限制。 的保障及其限制。
2、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基本权利; (1)基本权利; (2)基本义务 3、比较分析: 比较分析: 公民与人民; (1)公民与人民; 公民权与人权。 (2)公民权与人权。
宪 法 学
如何理解各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 4、如何理解各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
本 章
伍、参考文献 (1)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1 ) 思考题(
1、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1)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 以血统主义为主、 则
(2006年司法资格考题·C)
宪 法 学
本 章
宪 法 学
宪法中的“国民”概念: 宪法中的“国民”概念:1949年《共同纲领》 第8条。1946年日本宪法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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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的概念和内Biblioteka 休息权的概念和内容劳动权的概念和内容 物质帮助权的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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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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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公民义务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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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义务的分类和内容
公民责任的概念和内容
公民违反义务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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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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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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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概述
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特征
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和内容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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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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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的概念和内容
政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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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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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 一般采取层级制,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 机关。
2024/1/28
21
司法机关及其职权
2024/1/28
司法机关的含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国家机关。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正等。
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
一般分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检察机 关负责法律监督。
宪法学全套优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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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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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基本概念与原则 • 国家基本制度 •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 宪法实施与保障 • 国际视野下的宪法学研究
宪法学第1讲 (1)
3.新中国的宪法制定
1953年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 1954年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宪法 草案; 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修改该宪法草案; 公布宪法草案,交全国人民讨论; 宪法起草委员会再次修改; 1954年9月提交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草案并公布。
P.S. 法条的阅读
例
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都规定在这部 宪法的附则中
六、宪法与宪政
1.宪政的含义 宪政是指以民主事实为政治内容的宪法的 实施。
1.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
17C,英国人率先用“constitution”来表示 以代议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将其翻译 为宪法或者根本法,以表示它与普通法律 的不同,但是英国并没有一部可以称之为 “constitution”的宪法典,世界上第一部 成文宪法法典是美国的《美利坚合众国宪 法》。
2.我国宪法词源的演变
五、宪法的结构
1.序言 总纲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机关 宪法保障 宪法修改
2.正文
3.附则
我国宪法的结构
体例:仅有序言+正文;以章开篇,兼具 节、条、款、项、目。1982年宪法共4章7 节、138条,另附有31条宪法修正案。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67人中,66人同意 居民大会表决,结果在出席的 案例2:苏格拉底之死 1人反对。因此活动室 继续打麻将,只有何女士 案例3:文化大革命 的麻将继续打,何女士气愤之余剪短了活动室的 民主的界限:法治与人权。 电线,此事闹上法庭。
2024版《宪法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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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机制
设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对法 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 性审查,确保其与宪法规范不抵
触。
完善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机制建议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提高全社会对宪法的认识和尊重程度,增强 公民的宪法意识。
明确宪法解释的主体、程序和效力,为宪法 实施提供更为具体的依据。
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02 宪法基本原理
宪法概念、特征和功能
•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
宪法概念、特征和功能
最高法律地位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 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广泛的社会基础
宪法是全民共识的体现,反映社会 各阶层的共同利益。
宪法概念、特征和功能
• 稳定性与适应性:宪法既要保持稳定,又要适应社 会发展的需要。
选举制度及公民基本权利保障
选举制度
我国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 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保障公民 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基本权利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 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并通过 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确保公民权利的 实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特别行政区制度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 动,接受外国使节,拥有公布法 律和人事任免等职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负责国防建 设和武装斗争的决策和指挥。
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划分与运作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和决定本行 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名词解释宪法学名词解释4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是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政:是指以宪法为依据的民主形式。
成文宪法:是指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宪法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等组成的宪法。
刚性宪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修改程序也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法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宪法典:是指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统一的法律文本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成文宪法。
宪法性法律: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依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宪法规范为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规范:是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宪法干系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干系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国家性质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位置。
群众民主专政:是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工人阶级领导其他革命阶级组成的、对广大群众实行民主、对极少数盘剥阶级分子或其他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政权。
政治协商制度:是指XXX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协商的制度。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XXX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XXX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结合教材考试大纲,系统分析相关考核点。
根据往年考试试题,集中核心知识点。
1又称之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2它是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3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的法典,而且成文的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4O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
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 1.在制定方面,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该机构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即予以解散。
而一般法律只是由常设的立法机关制定。
2.在宪法草案的通过方面,要求的参会人数要多,而且同意人数的比例也要求更多) 。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表现在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2、普通法律的规范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又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权利。
(制宪权高于一般国家权力,而不是以一般国家权力为基础的权利。
制宪权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表现在于,有权创制宪法来决定一般国家权力的具体形态) 。
是指享有制定宪法权的行为主体,根据《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也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宪主体是人民(国民)为了宪法的制定而专门成立的机关是宪法制定机关,又称之为制宪机关。
(我国真正行使制宪权的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O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
宪法学课程简介
宪法学课程简介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宪法学》在法学领域占有十分特殊的地位。
是以宪法理论、宪政实践为主要研究和教学对象的学科。
着重研究宪法、宪政理论,解决法科学习的法治基础理念问题。
也是一门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理论性和应用性都比较强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同时还是国家司法考试、法硕联考等各类法学专业考试中的必考课程之一。
课程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的历史与发展西北政法学院早在1958年建校时既设专门的宪法教研室,汇集当时西北大学法律系、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等西北著名高校的宪法学教学和科研力量,开设宪法学课程。
特别是1978年复办以来,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本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有雄厚、优越的发展基础和条件。
课程对象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来我院学习的留学生。
该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在有些方面已经引导和推动了国内宪法学教学和研究方法的变革与理论方面的创新,对中国法学,特别是宪法学发展以及地方法治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积极的影响。
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1997和2000年被批准为陕西省重点学科,2002年经西北政法学院批准成为院级重点精品课程,2005年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成为省级精品课程。
宪法学课程除承担了多部专业本科教材的编写工作外,编撰出版了代表当前宪法学研究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还组织教师编写了大量的教学参考资料,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制作了多种教学课件,如宪法学讲稿演示文稿、部分宪法学教学录像片、宪法学专题教学课件、宪法学研究平台软件等,这些教辅材料不仅在本校宪法学教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还被多所兄弟院校采用,扩大了本校宪法学学科在同类学科中的影响和辐射作用。
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一、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内容;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2.宪法语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8.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意进行的,而是由有权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考生应当知道我国宪法中关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二、我国国家制度我国国家制度复习的重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1.国体也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精髓所在;在上述内容中,考生应当明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产生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些是考生理解的难点所在;考生应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属于政体的范畴;这一部分内容是重点,也是难点;考生应当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考生应当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这一部分内容的重点;考生应当明确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原则的确切含义和内容,以及法律确定该原则的意义所在和未来应如何完善这些原则;我国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相比,在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方面有着重大差别;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同时对公民的选举权利有着严格而充分的法律保障;这一点内容考生应当掌握;选举的民主程序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得以真正实现的关键,因此 ,选举的民主程序非常重要,考生应用心掌握;4.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起体现了国家政权体系;考生应当了解我国实行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的历史原因和民族原因;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生应当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内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记住宪法所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内容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内容;6.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贯彻;考生应当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重点掌握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在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宪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考生必须重点掌握;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论;考生重点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新发展;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这也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这是重点问题;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其内容十分广泛,考生应重点掌握,细心体会;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考生应对此予以了解;四、国家机构考生应当掌握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以及全国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以及职权;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以及职权;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宪法学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2、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 人民主权 间接形式:代议制 我国: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直接形式:复决制 法国:总统有权就一切涉及公共权力组织 的法律草案交公民复决 否决《欧盟宪法条约》 3、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 民主权
第三节 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一)人权的含义 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 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 有的权利。 (二)权利的层次 应有权利 法定权利 实有权利
2、不明确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只规定公 民的基本权利(美国) 美国是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除1791 年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外,随 着时代的进步,又不断增加了新的权利 内容,如选举权、男女平等权等。
3、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原则,但对公民基本权利 的内容规定较少 法国1958宪法:主权、共和国总统 、政府、议会 、 议会和政府的关系、国际条约和协定、宪法委 员会、 司法、 特别高等法院、 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地方公共团体、 共同体、联合的协定、宪法的 修改、 过渡条款 序言中‚法国人民庄严宣告:忠于1789年人权宣言 所肯定的、为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并加以补充的 各项人权和关于国家主权的原则。‛
含义 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制定主体、 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及方式)所形成的外 部表现形式。
制定主体的不同 制定主体→表现形式 全国人大 — 宪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宪法解释
制定主体相同,制定权限或程序不同 制定主体→制定程序→表现形式 全国人大—制宪程序— 宪法典 全国人大 — 普通立法程序—宪法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 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宪法学 第一章
第十九条第二款:“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 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 教教育” 本款有两个毛病:第一,本款中的“义务教育”一词只 是翻译家们对mulsory education 的一个不规范,不科学的译 法,把它用在宪法中显得很不严肃。①我们无法解释这里的 “义务”究竟是国家的义务还是适龄儿童和少年的义务。如 果是国家的义务,就应当在“学前教育”、“中等教育”、 “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几个概念中间都插进“义务” 一词,因为“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 教育”也是本款规定的国家在宪法上的责任。如果是儿童和 少年的义务。那么“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 育”、“高等教育”等也都应当叫做义务教育,因为本宪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义务。并非仅仅规 定儿童少年有受教育的义务。②根据本款中“义务教育”一 词产生出来的《义务教育法》(一九八六年四月公布)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显得很混乱。Compulsory ebucation的本义是强 制j,对于国家及政府是权利,对于公民是义务,权利义务关 系十分明确。可是,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 儿童和少年有接受这种“强制教育”的义务,第四条又规定 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这种“强制教育”的权利。既然既是 义务又是权利,干脆就叫《教育法》岂不更加名实一致!
6.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某一事项中各 自的权利义务所缔结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不属于我国 宪法的渊源。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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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一、 宪法的制定
1.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 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 法的活动。
本款中的“或者”应当改为“和”
宪法学重点
宪法学重点1、【名解】宪法是授予并约束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2、【名解】规范性宪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且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实际效力的宪法。
3、【名解】近代宪法、现代宪法、宪法判例、宪法惯例近代: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宪法,体现了自由主义原则,公民权利主要是自由权,国家职能比较简单,以英美法宪法为代表。
现代:指20世纪初以来的宪法,~宣告的公民权利从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国家职能得到加强。
判例:上级法院依据宪法作出的判决可以作为下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惯例: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为国家机关、政党及政治家所遵循,并为人民所接受,因而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4、【简述】近代宪法、现代宪法区别以时代为标准划分的。
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的分水岭是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魏玛宪法》。
现代宪法比近代宪法更加完备,宪法的四大部分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国家的标志都已经具备,而且趋于成熟。
魏玛宪法前的宪法主要侧重国家机构的组织,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涉及比较少;现代宪法的民主性和人民性更强。
一战后,世界主要的二元君主制国家德国、奥匈帝国等都垮台了,钦定宪法大大减少,民定宪法增加。
而且宪法内容里更注重保护民众的利益,开始限制资产阶级的利益。
5、【简述】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此特征主要指宪法典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宪法在内容上不同于普通法律。
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是国家中最具根本性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纲领。
普通法律也规定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内容,但它只规定其中某一方面的问题,普通法律是宪法原则精神和规则的具体化。
(2)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①在制定方面,有两点不同:一是制定主体不同。
宪法的制定主体可笼统称为制宪机关,属于临时机构;普通法律的制定机关是立法机关,属于国家的常设机关。
宪法学课件ppt
宪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宪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 本准则。其中包括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基本人权 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等。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权 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原则是 指国家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一 切;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是指宪法应当保障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自由;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应当相互制约, 防止权力滥用。
要点一
总结词
宪法的定义与特点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 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通 过组织国家机构,明确国家机构的职权,使国家权力的运 行稳定有序。同时,宪法也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提供保障。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5
宪法案例分析
公民权利案例
总结词
探讨公民基本权利的保 障与限制
案例一
言论自由权 - 分析某国 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 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
。
案例二
宗教信仰自由 - 探讨某 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 由的规定,以及相关司
法实践。
案例三
隐私权 - 分析某国宪法 关于隐私权的规定,以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3
国家机构与宪法关系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概述
立法机关是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 的机关,其职责是确保宪法和其
他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宪法学》考试笔记与重点--马克思主义教材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1.一个国家制定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确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者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等2.宪法学研究的对象:宪法文本宪法理论宪法规范宪法现象及宪法运行过程3.宪法学研究方法:阶级分析法——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社会主义宪法从不掩饰国家性质,集中体现无产阶级的根本意志,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历史分析法——把研究对象置于它所产生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下加以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宪法中的某些规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合理的,但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它可能失去合理性而成为影响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
所以,用历史的眼光、发展的观点观察分析各种宪法现象,才是正确评价宪法的科学方法比较分析法——更为重要的是将不同国家的制度置于各自的历史、文化和政治脉络中去考察,辨析其实质上的差异,避免生搬硬套或盲目照搬规范分析法——主要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来阐发宪法规范的内涵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为指导,联系国内国际大局,联系社会实际去观察和分析宪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方法《宪法学的历史发展》1.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2先验——.通常意义上理解,同“经验”相对,意为先于经验的,但为构成经验所不可或缺的3.法律实证主义(Legal Positivism))——其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4.规范法学派——法律研究方法上,只从逻辑形式上去分析法律,无需作任何政治、道德或正义的评判.认为后者不是法学的任务;法律规范是一个有等级的结构体系,低一级的法律要服从高一级法律,最终都要服从设定的基本规范;法律的效力与等级体系是一致的.该学派认为国际法应优于国内法,反对国家主权的概念,反对公法私法的划分和“三权分立”的学说《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1.近代宪法学——以反封建为目标,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安全与秩序,反对国家过多干预私人生活2.现代宪法学——加入了“福利国家”的理念,一定程度上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经济活动秩序必须以保障每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为前提,主张财产权也有社会义务3.宪法体现的高度政治性,决定了宪法学研究也具有鲜明的政治性4.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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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
性。 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表 现在以下两方面: (1)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我国公 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一律平等地 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公民都 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还表现
3、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 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 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受庇护权 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请求另一 国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 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 享有受庇护的权利。政治避难者在所在 国的庇护下不被引渡或者驱逐。
5、经济特区:是在我国一定的区域内, 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划出一定范围,在对 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 以达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选择题 1、AB 2、AB
二、填空题
1、单一制 复合制 2、联邦 邦联 3、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 原有的资本主 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4、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现代化 5、爱祖国 爱人民 爱劳动 6、国有经济 国民经济
列为序言,作为宪法的组成部
分。 4、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 或 者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 议,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5、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 革 命的产物。
三、选择题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的文件是( )。 (1)《重大信条十九条》 (2)《钦定宪法大纲》 (3)《中华民国约法》 (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2、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 (1)英国宪法 (2)法国宪法 (3)德国宪法 (4)美国宪法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 利; (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 家的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3、试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国家立法权。有权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制定和修改 基本法律。 (2)国家领导人的任免权。 (3)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监督权。 此外,全国人大还可以行使应当由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 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 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 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 4、经济制度: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经济制度 的是居于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的生产关 系。在经济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关系中, 经济制度决定国家制度的性质。
(4)规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 系。 (5)设立了在审查违宪规范中起助手作 用的专门委员会。 要进一步贯彻执行现行宪法,要落实以 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1)法律保障。 (2)组织保障。 (3)政治保障。 (4)思想保障。
3、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3)发展民主,健全法制。
(4)统一、团结、自主、开放。
宪法学作业(二)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体
现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 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两党制:是指由势均力敌的两个 政党通过竞选而轮流执政的一种政 党制度。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表现阶
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由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的 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 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政权 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 及各项基本政策。
在,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等。对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平 等地加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一律予以追究; 处理违法案件时适用同一法律标准。
3、试述我国宪法在实施保障方面作了
哪些规定,应从哪些方面进一步落实保 障措施? 我国宪法在实施保障方面做了以下规定: (1)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具有 最高的法律效力。 (2)规定了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 宪法的机关以及修改宪法的程序。 (3)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 职责。
宪法学作业(三)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 形式,即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 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2、行政区域划分:指统治阶级为便于进 行管理,按照政治、经济、人口、民族 分布等情况,把国家的领土,划分成若 干个大小不同的区域,并分级设立相应 的国家机关,以实现国家的任务。
2、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从那些方面做起?
(1)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2)必须改进党的作风。 (3)必须实行党政职能分开,革除
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端。 (4)必须解决党与宪法和法律的关 系。
3、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有哪些?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4)无记名投票。
二、填空题 1、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 2、推荐初步候选人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 人名单 3、民主 专政 4、人民 人民 5、选举委员会 三、选择题 1、DC 2、C 3、ACD
四、问答题
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 治制度?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 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 现这一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 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 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
宪法学
责任教师:张俊英
宪法学平时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宪法 2、《共同纲领》 3、补充解释 4、违宪解释 二、填空题 1、资本主义宪法的民主原则主要有: 、 、 、 。 2、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 ,“宪法” 才成为我国官方的正式法律用语。
3、1791年法国产生了第一部宪法,把
1、人民主权原则
三、选择题
1、(2)
2、(2)
3、(1)
四、问答题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的根本制度。
(2)社会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3)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
在: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3)制定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的特殊 性。
二、填空题
法律 2、国家元首 最高代表 3、审判机关 国家审判权 4、出版 集会 示威 5、抵抗侵略 6、国家最高权力 国家立法 7、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1、宪法
三、选择题
1、D
2、AC
四、问答题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1)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 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义务;(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 任何人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应 因人而异,应一视同仁;(3)任何组织和 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补充解释:对宪法条文的具体涵
义进行权威性的解释,以免造成适 用宪法上的困难,这种解释通常称 为“补充解释”。 4、违宪解释:确认某项法律的内容 是否违宪,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维护 宪法的尊严,这叫“违宪解释”
二、填空题
权力划分原则 天赋人权原则 法治主义原则 2、《钦定宪法大纲》 3、人权宣言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五分之一 三分之二 5、资产阶级
四、问答题
1、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哪些优越性? (1)可以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更好 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发展, 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昌盛。 (3)可以促进民族团结,保证国家的统 一,有利于加强边疆建设和巩固国防。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宪法作业(四)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言论自由:
指公民享有宪法所赋予的用语 言、文字等为工具,表达自己思想、 愿望和要求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 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在同一宗教内,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 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 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 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Hale Waihona Puke 3、选举制度: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 选举各级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应由选 举产生的各级公职人员的制度。选举制 度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 序等。 4、三权分立制: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 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掌 握,各自独立行使、互相制约的学说和 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 重要原则。
3、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
阶级宪法性质的有进步意义的宪法 性文件是( )。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中华民国约法》 (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四、问答题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哪些? 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 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