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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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简章——学苑教育

云南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简章——学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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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信息学院:65033740
软件学院:65031610 城建学院:65031679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65031119 生命科学学院: 65033728 发展研究院:65033771 软件学院:65035000
自定
软件工程940100
网址:
2、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 位证书) 。 四、报名办法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报名考 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现场签 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网上报名网址:/zzlk/index.html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简称“学位网” ) ,按网 站说明和要求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该电子照片将在 《报名登记表》 、 《资格审查表》 、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 打 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14日。 现场确认地点: 云南大学校本部南学楼一楼。 省外欲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 可向所在地省学位办查询。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4年在职人员攻 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 考生到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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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3.25•【文号】教学[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4年3月25日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对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一)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1986.09.20•【文号】[86]学位办字028号•【施行日期】1986.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86]学位办字028号1986年9月2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教育和科技队伍的素质,促进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同等学力者,经所在单位同意,都可以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

第三条有权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本单位和就近接受其它单位的在职人员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向在职人员授予学位的门类,各级学位应达到的学术水平,以及进行资格审查、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有关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向在职人员授予学位,应同在毕业研究生中授予学位一样,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第五条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应是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本人的工作实践和刻苦自学钻研,在教学、科研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成绩,提高了业务和学术水平,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相应的学位。

各有关单位应从实际出发,为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创造必要的条件,努力提高教育和科技队伍的素质。

硕士学位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人需送交的材料,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申请人的两位推荐人须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接受单位的专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1995.02.05•【文号】学位[1995]8号•【施行日期】199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5年2月5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申请者的条件1.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条件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开展此项工作的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个别未取得学士学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只有取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或学术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且为主要获奖者;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达到当年录取标准者;或经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取得所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8门本科课程(专业课不少于5门)考试通过者才可提出申请。

3.港澳台人员以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按上述条款进行。

具有同等学力的外籍人员(汉语为非母语)以在职人员申请中国硕士学位可以不参加外语统考,但必须通过中国汉语考试中心举行的汉语水平考试。

二、关于接受和授予程序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应坚持规定的标准同时又注意体现在职人员的特点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5.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经过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同意后,应按该单位的规定参加其研究生课程考试。

研究生课程考试是指在4年内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2014年我校拟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二者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一、招生人数2014年我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2014年我校拟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二者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一、招生人数2014年我校在6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带▲符号的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65人(含推免生计划66人),学制3年;在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6个领域)、农业推广硕士(14个领域)、兽医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62人(含推免生计划49人),学制原则上2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3年)。

招收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视需要亦可调整。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2012年
2012年工程硕士报名条件、报考时间和考试大纲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 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 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 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考前模拟实战训练非常重要,一定要控制在3小时内做完4科的模拟试题,从中把握考试的节奏, 因为每个考生这4科的基础不一样,通过模拟训练。
(4)同时特别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千万不能忽略考场中的科目顺序安排,应该从实际出发, 结合自己的思考及心理特点安排好所答的科目顺利,而不至于上考场发懵。先做哪一科,后做哪 一科应该有个策略上的考虑。极其重要的一点是,只要把握好考试时间的分布,合理分配时间, 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就一定能有机会拿高分。2009年工程硕士报名条件、报考 时间和考试大纲。
问题解答
1.无学士学位能否报考:无学位,是指没有学士学位,以大学本科学历报考GCT的同学,没拿到 学位原因无非是没过英语或者补考太多,也有因学习年限超过规定(自考一般要求4年毕业)丧 失申请资格等等。无学位的劣势反映在GCT考试中,是面临录取比例的限制。
录取限额:每年招收无学位的考生不超过10%的限额(其他专业硕士限额不同),即如果某校招 100名,那么其中无学位的同学只能招收10名。学校在录取时一般是把有学位和无学位分开从高 到低录取的。
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从2000年起,在职 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组织考试发展为全国联考,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有学 位、无学历,俗称单证研究生,也称非全日制研究生。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 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通知指出,为统 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 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 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管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文字号】教学[1996]24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6.11.05【实施日期】1996.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1996]24号1996年11月5日)现将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招生考务规则印发给大家,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

第六条招收的硕士生分为:国家计划培养硕士生;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四种类别。

第七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办法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三种。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对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国家教委确定,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

单独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学位办[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招生限额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试1. 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2,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关于做好广西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广西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研处【2014】25号关于做好广西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20日至7月14日进行。

请各有关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保证生源质量。

网上报名:6月20日—7月10日现场确认:7月11日—7月14日考试时间(全国联考):10月26日一、招收专业学位类别与报考要求(一)工程硕士1、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招生领域我校工程硕士在6个领域招收在职攻读考生,详见《广西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3、全国联考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1门,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

4、专业考试方式达到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我校预计12月底组织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我校根据考生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农业推广硕士1、报考条件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2、招生领域我校农业推广硕士在9个领域招收在职攻读考生,详见《广西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计划

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计划

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公布了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内容如下:2014年分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单位:人单位名称博士生硕士生总规模其中:总规模其中: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总计71020 69305 1715一、高等学校69146 67431 1715教育部41697 40566 1131 91450北京大学1965 1826 139 **** **** 2530中国人民大学920 920 0 3680 2080 1600清华大学1815 1790 25 3550 1700 1850北京交通大学457 457 0 3070 1800 1270北京科技大学544 544 0 2600 1520 1080北京化工大学202 202 0 1880 1300 580北京邮电大学337 337 0 2830 1760 1070中国农业大学808 808 0 2150 1360 790北京林业大学267 267 0 1450 820 630北京中医药大学197 149 48 1070 690 380北京师范大学819 802 17 3180 1820 1360北京外国语大学96 96 0 730 510 220北京语言大学57 57 0 640 400 240中国传媒大学168 168 0 1470 800 670中央财经大学185 185 0 1820 800 10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30 130 0 1960 830 1130国际关系学院0 0 0 250 160 90中央音乐学院27 27 0 180 50 130中央美术学院48 48 0 280 140 140中央戏剧学院22 22 0 150 70 80中国政法大学234 234 0 1880 990 890华北电力大学201 201 0 2320 1320 1000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64 264 0 1390 800 59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68 268 0 2000 1150 85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72 372 0 1800 1000 800南开大学868 868 0 3430 2030 1400天津大学836 826 10 3750 2220 1530大连理工大学700 700 0 3600 2210 1390东北大学559 559 0 3350 1960 1390吉林大学1552 1542 10 6050 3760 2290东北师范大学401 393 8 3000 1700 1300东北林业大学195 195 0 1250 850 400复旦大学1289 1269 20 3700 1850 1850同济大学903 853 50 4250 2200 2050上海交通大学1410 1399 11 4670 2370 2300 华东理工大学366 366 0 2500 1610 890东华大学210 210 0 2050 1140 910华东师范大学625 605 20 3430 1830 1600上海外国语大学106 106 0 950 520 430上海财经大学222 222 0 1720 790 930南京大学1133 1125 83880 2160 1720东南大学671 661 10 3700 2020 1680中国矿业大学241 241 0 2150 1260 890河海大学371 371 0 2790 1670 1120江南大学186 186 0 1830 1050 780南京农业大学441 441 0 2190 1320 870中国药科大学171 171 0 1010 740 270浙江大学1718 1628 90 5010 3050 1960合肥工业大学190 190 0 2590 1530 1060厦门大学698 688 10 3640 2070 1570山东大学913 903 10 4620 2780 1840中国海洋大学369 364 5 2540 1490 105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80 180 0 1730 1030 700武汉大学1564 1544 20 6070 3470 2600华中科技大学1436 1386 50 6210 3730 248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305 305 0 2000 1200 800武汉理工大学319 319 0 3840 2110 1730华中农业大学399 399 0 2000 1290 710华中师范大学368 353 15 3390 2080 13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30 230 0 2530 1350 1180湖南大学475 475 0 3870 2030 1840中南大学1036 876 160 4630 2320 2310中山大学1247 1147 100 4830 2690 2140华南理工大学614 604 10 3880 2290 1590四川大学1246 1087 159 **** **** 2040重庆大学600 590 10 4040 2260 1780西南交通大学378 378 0 3240 1700 1540电子科技大学387 382 5 3590 2150 1440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第 3 页 共 6 页西南大学 335 325 10 3410 2390 1020西南财经大学 235 235 0 2250 1180 1070西安交通大学 932 852 80 3810 2200 161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15 315 0 3120 1820 1300长安大学 198 198 0 2140 1400 74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11 411 0 2230 1440 790陕西师范大学 242 236 6 2530 1680 850兰州大学 498 483 15 3160 1740 1420凯程考研: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具有悠久的考研辅导历史,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教学司〔2011〕16号-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

教学司〔2011〕16号-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学…2011‟1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我司制定了《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分别简称《细则》和《简章》),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抄送: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附件1: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根据《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按照《关于编制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5号)执行。

二报名(一)准备工作1.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须按照《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表》(见附1)要求,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考点,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保密室不符合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以下简称《保密工作规定》)标准的单位,不能设为报考点、不能存放试题(卷)。

报考点设臵要适当集中,相对稳定,以设在地(市、州)招办或高等学校为宜。

报考点的负责人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高等学校负责人担任。

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此情况下报考点也称考点),也可另设考点组织考试。

每个考点可设臵若干考场。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报名工作要求,组织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技术培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2015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 考,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 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管理。 从2017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单位工作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增单位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在适当的规划周期内,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授权体系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经济 社会人口等相关因素,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对其新增单位规划、 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实施分类管理,目的在于根据各类省份的不同情况,建立有针对性的引导、约束和调 控机制,加强宏观调控,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协调发展。
区别分类
开办专业不同:
同等学力申硕的开办专业侧重于一些研究型(学术型)学位,如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同 等学力申硕的专业和所有普研一致,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只要该校某个研究生专业有三年的时间,就可以同等学力 申请该专业的硕士学位,所以同等学力的专业非常多。但由于是在职学习,课程时间少,像工科如果学习时间短, 很难真正把握好。所以工科类的同等学力专业就很少,一般主要是文科类的专业;而十月联考的开办专业侧重于 实践型(专业型)学位,如MPA、MBA、法律硕士及教育硕士等。
考试简介
考试简介
历史沿革
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从2000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 士专业学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组织考试发展为全国联考,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有学位、无学历,俗称单证研究 生。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9.15•【文号】教学〔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3年9月15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200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200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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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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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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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硕士
公共卫生硕 工商管理硕 士 士
会计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财经学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解放军理工大学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后勤工程学院 军需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装甲兵工程学院 军械工程学院 海军工程大学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空军工程大学 空军雷达学院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军事医学科学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40 40 自定 510 自定 200 20 30 自定 20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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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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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80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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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4年山东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4年山东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凯程考研将第一时间整理发布考研相关信息,希望对2014考研考生有所帮助。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并公布了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双证”部分)。

根据公布的计划,2014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达7102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达人,其中2014年山东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2014年分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单位:人单位名称博士生硕士生总规模其中:总规模其中: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总计71020 69305 1715山东省520 510 10 15960 8820 7140山东科技大学83 83 0 1739 836 903青岛科技大学34 34 0 898 534 364济南大学12 12 0 667 355 312青岛理工大学15 15 0 528 312 216山东建筑大学 3 3 0 485 262 223齐鲁工业大学0 0 0 335 213 122山东理工大学9 9 0 557 260 297山东农业大学112 112 0 1072 677 395青岛农业大学0 0 0 396 246 150潍坊医学院2 2 0 428 188 240泰山医学院0 0 0 255 114 141滨州医学院0 0 0 167 50 117山东中医药大学72 62 10 623 425 198济宁医学院0 0 0 30 0 30山东师范大学89 89 0 1800 1144 656曲阜师范大学22 22 0 1317 895 422聊城大学0 0 0 512 230 282鲁东大学 2 2 0 376 198 178山东财经大学11 11 0 776 412 364山东体育学院0 0 0 115 41 74山东艺术学院0 0 0 154 100 5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0 0 0 50 20 30青岛大学52 52 0 2070 1040 1030烟台大学 2 2 0 505 223 282山东交通学院0 0 0 30 0 30山东工商学院0 0 0 45 45 0山东政法学院0 0 0 30 0 30凯程考研: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具有悠久的考研辅导历史,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29•【文号】学位办[2004]97号•【施行日期】2004.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4]97号)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联考成绩业已下达,现将有关录取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录取工作1、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

2、各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以及在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的各类违规人员。

3、各招生单位要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工作业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等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所下达的招生限额,也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降格以求;自行确定录取人数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校实际培养能力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制定合理的报考录取比例,实事求是地确定本校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标准,宁缺毋滥,确保录取质量。

4、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院)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

要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自律,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二、报送录取情况1、各招生单位从学位中心下发的考生成绩数据库中,将录取考生标记形成新的录取数据库(新数据库命名规则为:招生学校代码-招生学校名称.dbf;新数据库中仅含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招生学校码、招生学校、备注5个字段,工作单位在西部地区的考生,请在备注字段标注"西部考生")。

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的通知

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的通知2014年我校将在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人数专业学位代码专业学位名称招生院系招生人数备注035100 法律硕士法学院100085200 工程硕士化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微电子学院330其中微电子学院招收50名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公共卫生学院100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100 125300 会计硕士管理学院100940100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软件学院自定详细招生信息可浏览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14年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2014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电子照,照片背景为白色,标准参照中国护照证件照,大小为20~200KB,JPG格式)。

如照片审核不通过,信息平台会自动向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重新上传。

交纳报名考试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流程请按网报提示操作,收费标准每人每科80元。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 现场确认2014年7月11日-14日,网上交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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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序号 单位名称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工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体育学院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北华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法律 教育 体育 工程 100 270 20 140 80 80 农业 风景 公共 工商 公共 兽医 会计 推广 园林 卫生 管理 管理 75 75
100 100
150
40 40 40 180 590 110 140 20
90 200 75 100 100 75 50 210 110 410 20 40 150 75 75 220 170 50 60 110 30 20 20 80 770 480 390 240 180 140 120 130
100 100
100 75
20 170
100 100 100 10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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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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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200 100 200 170 60 630 100 350 20 110 80 100 100 100 100 100 40 80 20 200 150 75 30 100 75 75 100
序号 单位名称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轻工业学院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长江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音乐学院 三峡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南华大学 法律 教育 体育 工程 75 75 75 310 80 530 140 210 220 40 30 130 20 100 200 2090 870 310 150 120 570 20 780 520 20 75 75 100 75 220 20 220 360 180 20 20 30 50 200 100 20 40 80 75 75 农业 风景 公共 工商 公共 兽医 会计 推广 园林 卫生 管理 管理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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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75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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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Leabharlann 50 5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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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100 300 340 360 30 110 860 70
75 100 50 75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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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序号 单位名称 天津工业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城建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联合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山西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法律 教育 体育 工程 60 230 70 50 200 50 75 150 50 30 160 1150 150 140 160 70 100 100 220 50 120 30 75 150 100 160 70 110 600 160 150 75 120 180 240 40 150 30 75 440 100 60 30 440 100 190 80 20 60 75 75 100 50 100 100 240 100 50 100 50 75 75 100 75 75 100 50 农业 风景 公共 工商 公共 兽医 会计 推广 园林 卫生 管理 管理 75
附件1:
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序号 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法律 教育 体育 工程 100 100 80 50 530 530 260 560 360 360 60 220 20 490 120 40 30 200 200 100 50 70 75 100 20 20 50 100 100 75 75 50 农业 风景 公共 工商 公共 兽医 会计 推广 园林 卫生 管理 管理 100 120 100 100 75 75 50 100 100 100 75 100
20 100
100 75
75 75 50
190 220 210
100 100 100 50
75 100 4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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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序号 单位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扬州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浙江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海洋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法律 教育 体育 工程 130 130 20 40 30 农业 风景 公共 工商 公共 兽医 会计 推广 园林 卫生 管理 管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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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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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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