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跨校辅修教学安排

合集下载

专业课程表 -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汉堡国际工程学院

专业课程表 -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汉堡国际工程学院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第一二节 经济法(德)◇2节/周(01-08)[1-2节]◇中德楼402◇吴姝.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2节/周(09-16)[1-2节]◇中德楼402◇吴姝.经济法(德)◇2节/周(01-08)[1-2节]◇中德楼402◇吴姝.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2节/周(09-16)[1-2节]◇中德楼402◇吴姝.经济法(德)◇2节/周(01-08)[1-2节]◇中德楼402◇吴姝.商务英语(2)◇2节/周(02-18)[1-2节]◇中德楼402◇田文举.第三四五节 经济法(德)◇2节/周(01-08)[3-4节]◇中德楼402◇吴姝.商务英语(2)◇2节/周(09-18)[3-4节]◇中德楼402◇田文举.国际金融(双语)◇3节/周(02-17)[3-4节]◇中德楼402◇田文举.经济法(德)◇2节/周(01-08)[3-4节]◇中德楼402◇吴姝.商务英语(2)◇3节/周(09-18)[3-4节]◇中德楼402◇田文举.经济地理◇2节/周(09-16)[3-4节]◇中德楼402◇郭健全.商务英语(2)◇1节/周(02-18)[3-3节]◇中德楼402◇田文举.第六七节 德语C(6)◇2节/周(01-20)[6-7节]◇中德楼302◇李树山.德语C(6)◇2节/周(01-20)[6-7节]◇中德楼305◇张冰.数理统计(中德国贸)◇2节/周(01-16)[6-7节]◇一教313◇杨冬超.德语C(6)◇2节/周(01-20)[6-7节]◇中德楼302◇李树山.德语C(6)◇2节/周(01-20)[6-7节]◇中德楼305◇张冰.国际贸易实务◇2节/周(07-18)[6-7节]◇中德楼402◇吴姝.第八九节 经济地理◇2节/周(09-16)[8-9节]◇中德楼402◇郭健全.数理统计(中德国贸)◇1节/周(01-16)[8-8节]◇一教313◇杨冬超.国际贸易实务◇1节/周(07-18)[8-9节]◇中德楼402◇吴姝.2015/1/16 9:45节次上午下午专业课程表专业名称:2012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2014-2015学年第2学期。

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

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

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2019级)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二○一九年八月目录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1)外语学院英语 (3)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5)创新创业学院工商管理(创业) (7)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要求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经济学基本理论素养,通晓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知识,熟悉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和通行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基本实践技能,有志于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其有关职业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三、招生要求2018级全校各专业在校本科生,品学兼优;对国际经济与贸易具有浓厚的兴趣,积极要求上进,能保证第二专业的学习时间并能坚持到学业完成;意志坚强,信用良好,能够根据学校要求,按时缴费注册。

四、招生人数40人五、课程设置外语学院英语专业2019级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要求本专业是面向非英语专业学生开设的第二专业,旨在培养强基础、宽口径、复合型的实用性英语人才。

学生主修英语(商务经贸)方向,包括基础阶段的学习(1-2学期)和提高阶段的学习(第二学位3-6学期,第二专业3-5学期)。

英语(商务经贸)专业培养学生具有与英语专业学生相当的良好的英语语言技能,同时具备一定的商务素养,能够熟练运用外语从事涉外商务活动的知识型、应用型、复合型外语人才。

二、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要求大学英语成绩良好。

四、招生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五、课程设置(一)基础阶段课程学生应在基础阶段课程(课程组1)中修满20学分。

(二)提高阶段课程学生应在提高阶段课程(课程组2)中修满20学分(第二专业)或30学分(第二学位)。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2019级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要求本专业是面向新工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试点专业,其特点是以项目式教学为主导、交叉学科基础理论为支撑,采用导师制个性化定制的模式,培养“机器人+人工智能”方向,符合新工科要求的人才。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2012〕3号上海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外校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全面记载、客观反映我校本科生在国内外高校交流和学习的学业状况,规范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转换标准和程序,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上海理工大学对外交流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我校在籍学生在境内外高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规定对下列五类我校在籍学生在境内外高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及转换:1.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及交流学习项目的要求,通过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学校选拔,由我校派往国(境)外学校交流学习的学生(以下简称境外交流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2.根据我校与国内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及交流学习项目的要求,通过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学校选拔,由我校派往对方学校交流学习的学生(以下简称国内交流生),在对方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3.上海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通过考核选拔被我校录取插入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以下简称插班生),其在原学校一年级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4.参加上海市区域合作办学高校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以下简称跨校辅修生),在开设辅修专业学校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5.参加上海市区域合作办学高校跨校选修课程的学生(以下简称跨校选修生),在开设跨校选修课程学校取得的跨校选修课程成绩及学分;第二章学分认定及转换第二条以双方学校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介绍)作为学分认定及转换的依据,学生修读的外校课程与我校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率在80%以上,且学分应不少于我校相应课程学分的2/3),以我校相应课程的代码、名称和学分记录,若学生取得的外校课程学分高于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高出部分不能再转换我校其他课程的学分。

学生取得的外校课程学分不足1学分,最多可转换为我校1学分的相应课程。

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行政管理)

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行政管理)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生情况登记表
年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院校
身份证号
主修专业
学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课程考试成绩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学期
补考成绩
面相对向程序设计
3
1
数据结构
4
1
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
4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Java程序设计A
3
2
操作系统C
3
3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
3
3
软件工程
3
4
计算机网络
3
4
学籍处理情况
授予辅修证书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工业设计)
学生情况登记表
年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院校
身份证号
主修专业
学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课程考试成绩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学期
补考成绩
结构素描C
4
1
创新设计
3
1
三维形态设计应用B
5
2
艺术图像处理
3
2
产品造型设计A(1)
4
3
模型制作技法A(1)
1
3
市场定位及战略分析B
3
3
产品造型设计A(2)
4
4
模型制作技法A(2)
1
4
学籍处理情况
授予辅修证书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

上海政法学院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课表

上海政法学院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课表

1、本课表仅供学生选课前参考,具体课程信息及上课时间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显示为准。

2、“本学期面向年级专业”一栏中标明的年级、专业仅供参考,选课前请查看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中是否有该课程。

(因同一专业不同年级教学计划可能不同)3、“所属学科”一栏中标明的课程所属学科是指导学生选修跨学科选修课的,仅供参考,具体课程的学科属性以教学计划为准。

四、选课期间计算机房免费开放时间:2012年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30日(每周五:12:00-12:45) 开放机房:主-302C、主-303C、主-304C五、选课咨询及值班时间网上咨询:登录教学管理系统 → 点击右侧"意见箱" →点击右侧"网上选课" →点击"发表主题" → 输入相关问题 →点击"发表"即可。

教务处相关教师将给予答复。

电话咨询:39225013(工作日:周一~周五 8:15-16:00)值班时间:2012年11月17日 8:30~11:00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课表法学学科:【包括法学专业(各方向)、监狱学专业】 政治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专业】社会学:【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经济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专业】 新闻传播:【包括新闻学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包括英语专业】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公共管理:【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包括汉语言文学专业】5、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学号密码,以防其他同学在选课期间进行恶意操作。

6、尚未缴齐学费的同学在本次选课中将受到影响,请到院计财处缴纳学费后,方可正常选课。

联系电话:39225089二、课程性质的相关说明1、因同一专业不同年级教学计划有可能不同,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年级、本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若所选课程与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相同(课程代码和学分一致),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的课程提前修读。

上海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军工路校区课表(含南校区)

上海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军工路校区课表(含南校区)

11000290 锅炉原理(1)
05926
王波 周一第1,2节{第1-16周};周五第7,8节{第2-16周|双周}
11000330 过程流体机械
05431
赵军 周三第1,2节{第2-16周|双周};周五第5,6节{第1-16周}
11000370 过程原理与设备
05570
门传玲 周二第3,4节{第1-16周};周四第1,2节{第1-16周}
一教337
2.0
一教301;三教103
4.0
一教201;一教346
4.0
三教112;综合楼B区101
4.0
三教110;三教112
4.0
一教101
2.0
三教107
2.0
一教232
2.0
三教210
2.0
三教108
2.0
综合楼B区304;综合楼B区304 3.0
三教110
2.0
一教432;三教113
3.0
11000220 工程流体力学A
05202
王企鲲 周三第3,4节{第1-16周};周五第3,4节{第1-16周}
11000220 工程流体力学A
05823
王海民 周三第3,4节{第1-16周};周五第3,4节{第1-16周}
11000220 工程流体力学A
05879
陈二云 周三第3,4节{第1-16周};周五第3,4节{第1-16周}
一教101;一教317
3.0 01-16
一教316
2.0 01-16
三教208
2.0 01-16
三教219;一教144
3.0 01-16
三教219;一教144
3.0 01-16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试行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试行

重修课程开课学期注册日当天或此后 5 个工作日以内,向教务处提交《跨校辅修重修申请表》 并按初修标准缴纳学费。重修申请经批准后,辅修学生方可参加重修课程的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辅修学生所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辅修学分。 第十五条 辅修学生因病或其所在高校教学安排与辅修考核时间冲突,可以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在考核日以前向注册考务中心提交《跨校辅修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 料。缓考申请经批准后,辅修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缓考。 缓考安排以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 辅修学生因故无法参加辅修期末考核,又不符合缓考条件的,应在考核日以 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辅修学生当天因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核的,应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以内向教务处补交请假材料。请假经批准后,辅修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补考。 辅修学生缓考申请未被批准,又没有参加期末考核的,成绩记为不及格。 辅修学生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补考。 辅修学生未向教务处申请而擅自不参加期末考核的,成绩记为不及格,且不得参加补考。 辅修学生缓考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补考。 补考安排以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三周后录入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协作信息网以供查 询。 辅修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月以内向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提交书面 复核成绩申请,逾期上海理工大学不再受理任何关于成绩的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期末考核为书面考核形式的,辅修学生应按规定携带听课证、学生证及其他 有效证件参加考核,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辅修学生在考核期间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的,考 核成绩以零分计。辅修学生有严重扰乱考核秩序且不听劝阻行为的,或者有任何舞弊行为的, 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辅修学籍,并通报辅修学生所在高校。 期末考核为论文或其他形式,辅修学生应独立完成考核内容。辅修学生有抄袭、剽窃他 人作品行为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的,取消辅修学籍,并通报辅修学生所在高校。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4
计算机网络
3
4
学籍处理情况
授予辅修证书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动画)
学生情况登记表
年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院校
身份证号
主修专业
学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课程考试成绩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学期
补考成绩
陶艺
6
1
动画导演与脚本创作
4
2
插画设计作
上海理工大学跨校辅修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生情况登记表
年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院校
身份证号
主修专业
学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课程考试成绩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学期
补考成绩
面相对向程序设计
3
1
数据结构
4
1
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
4
2
Java程序设计A
3
2
操作系统C
3
3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
3
3
软件工程
6
4
学籍处理情况
授予辅修证书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试点开展跨校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模板】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试点开展跨校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模板】

****市西南片高校试点开展跨校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2007.4一、报名和录取第一条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分别由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统一公布各校开设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教学计划、招生对象、招收名额、收费标准、报名条件及录取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具备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市西南片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并由所在学校统一报主办学校审核和录取。

第三条主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第四条主办学校应在7月初、1月初完成录取工作,向被录取的学生颁发《录取通知书》,同时将录取名单寄送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和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对于滞后报名或者需插班报名的学生也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录取。

二、注册第六条修读跨校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主办学校教务处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并领取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听课证(以下简称听课证)。

此后的每学期,学生持听课证在规定时间到主办学校教务处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第七条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向主办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在与主办学校约定的时间内注册。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主办学校有权取消其修读资格,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第八条主办学校收取学费应向学生开具学校财务处规定的统一发票。

第九条学生应妥善保管发票,若对本人的学籍状态提出质疑,需要出示每学期缴费凭证。

三、课程修读及学制要求第十条副(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时进行,若需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一条若所修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要求相同或被覆盖,学生在注册时可以凭所在学校教务处所出具的证明及成绩单向主办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缴费免修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计划内双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计划内双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计划内双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为教育部注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教育部额定指标招收计划内双学位学生,目前专业培养方式为“4+0”(即四年都在中英国际学院就读)。

中英国际学院主要采用英国教育模式和管理模式,学院设立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教学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计划内双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一、专业选择根据中英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特殊性质,学院不参加上海理工大学的重选专业工作,即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严格按照入学时所选专业学习至毕业。

二、关于留级和重修中英国际学院的课程分为英方课程与中方课程。

英方课程主要采用英方教育体系,基本为学年制管理,并实行严格的升留级制度,学院内不同专业因与英方的合作学校教学管理方式的不同有细微差别,以英方在每一学年结束后给学生发出学业进程通知(如升级、留级、退学等)为准。

学生第一次留级时必须按英方要求重读英方指定的课程,当学生在重读英方指定课程后符合升级要求,则可以升级。

当学生重读英方指定课程后仍未达到英方升级要求,英方有权单方决定退学。

学生在学期间中方课程采取学分制管理,未通过的课程,学生可以向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申请重修该门中方课程。

三、关于退学当学生被英方决定退学后,中英国际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将审核学生被退学的事实,委员会审核确认退学事实清楚,出具“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退学建议书”(以下简称“退学建议书”,见附件1),并提交上海理工大学审议,审议通过后该生从上海理工大学退学,并办理相关退学事宜。

四、上海理工大学单方面学历学位修读方案学生或家长签署“退学建议书”,同时,应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的规定及时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或家长不签字,或不办理退学手续,不影响学校的退学决定及该生已经退学的事实。

但是,若想继续攻读上海理工大学取得单方面学历学位的,即仅获得上海理工大学授予的学历学位,需填写“中英国际学院学生继续攻读上海理工大学单方面学历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和“中英国际学院学生继续攻读上海理工大学单方面学历学位家长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件3),并提交学院审议。

上海14所高校可跨校兼修学位等5则

上海14所高校可跨校兼修学位等5则

上海14所高校可跨校兼修学位等5则上海14所高校可跨校兼修学位上海市14所高校的学生可报名到其中任何一所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即取得上海市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副(辅)修专业证书。

目前已有58个专业、1368门课程对学生们开放,有2200余名学生被录取。

各校开出的第二专业都是学校特色专业,如华东师大的德语、法语、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东华大学的公共关系、纺织工程、电脑艺术设计,上海戏剧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高校打破围墙,并不意味着谁都能拿第二专业学位。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为本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

跨校修读的上课时间一般在周末白天或平日的晚上。

这14所高校是: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商学院。

(何立)北航增设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原新媒体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了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为保证教学质量,新成立的学院将不会扩大每年50人的招生规模。

据了解,新媒体艺术系原设在北航的计算机系,单独成立学院后将下设动画艺术系、插画艺术系、多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及新媒体艺术与设计综合实验室。

20XX年该学院将正式招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

(卢小语)高校自主招生范围扩大继复旦、交大之后,华东师大和同济大学也计划通过自主招生选拔人才。

20XX年,华东师范大学将自主招生200名师范专业的学生,通过面试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及素养,包括知识面和对社会问题的理解。

当然,这些学生也将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只是参考因素。

同济大学今年也拟在上海市高中范围内通过面试选拔优秀生。

上海交大副校长印杰表示,根据计划20XX年交大自主招生的数量可能会增加,区域也会扩大到上海以外的一两个省份。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章 阅卷及成绩登记
第三十七条 课程考核结束后,由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所长)或课程教学组长召集有关 教师集中阅卷,二位以上教师任课的课程阅卷应采用“流水作业”形式进行。阅卷必须在该 课程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 阅卷评分应当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加分或减分, 杜绝人情分。
第三条 凡属专业培养计划内规定学生应当修读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及格方能 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及所得学分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四条 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实施绩点制评价,学期平均绩点和累计平均绩点状况是允 许学生按学期多修学分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课程考核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由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协同负责安排。 第六条 理论修读课程的考核按本办法进行。实践教学环节修读课程的考核按《上海理 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等规定进行。体育课程考核成绩的构成及及格要求按《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体育类课 程教学管理办法》进行,上述《办法》中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况表》内记录详细经过,由当事学生或其他二名在场人员签名确认后,于当场考试结束后报 教务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教务处应进一步查证,听取 当事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告知当事学生提请召开听证会,查清有关事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作弊行为,经查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即时 作出处理:
(试行) 上理工教[2009]19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学生跨校学习管理条例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学生跨校学习管理条例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学生跨校学习管理条例(2017年12月修订)第一条指导思想为鼓励学生实现复合型发展和个性化成才,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教学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决定面向以协作组成员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的在读学生试行“跨校学习”的制度,促进更多优秀学生通过跨校学习平台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基础扎实、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习形式协作组提供如下两种形式的跨校学习:跨校修读选修课程、跨校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

东北片协作组还将视高等教育形势发展情况积极探索开展其他形式的跨校教育教学活动。

跨校修读选修课程,系由协作组成员院校提供本校有特色的课程,开放给其他成员院校学生报名修读;跨校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由协作组各成员院校基于本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专门开设辅修专业课程或辅修学位课程,开放给其他成员院校的学生报名修读。

第三条教学安排协作组在每年十一月汇总各成员院校提供的下学期跨校选修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开设院校、主讲人姓名、学费等信息,向各成员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公布;学生向学籍所在院校的教务处提出跨校选修申请;经学籍所在院校的教务处审核,并经协作组协调确定课程修读学生名单;通知修读学生缴费并发放听课证。

跨校选修课程一般为30学时、2学分,每周上3个学时共10周、或每周上2个学时共15周,一般安排在周三晚上。

协作组在每年五月汇总各成员院校提供的跨校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信息,包括专业名称、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开设院校、学分、学费等信息,制订《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合作办学跨校辅修专业教学一览》,向各成员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公布;学生向学籍所在院校的教务处提出跨校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申请;经学籍所在院校的教务处审核,并经教学协作组协调确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修读学生名单;通知修读学生缴费并发放听课证。

一个跨校辅修专业一般设置8-12门课程、25-30学分,一个跨校辅修学位一般设置约18门课程、约60学分;学习年限为三至六个学期,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上海财经大学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

上海财经大学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

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通知2011级本科生双专业及跨校辅修报名将正式开始,本次报名继续采用学生网上同时填报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包括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最后根据录取原则决定报名者所录专业。

(校内双专业与跨校辅修专业只录取其中一个)1.招生对象:学有余力的2011级本科全日制学生。

2.报名时间:5月3日(周四)-5月13日(周日)3.报名办法及原则:网上报名、学生自愿原则。

凡符合招生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籍信息”中的“双专业报名”界面右上角的“报名信息”,进入报名和取消报名等操作均相应点击该按钮。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2011级本科教学一览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双专业、双学位教育试行条例》。

填报志愿时,专业名称中标有“跨辅”的专业表示跨校辅修专业,标有“双”的专业表示校内双专业。

专业后标注的人数上限为每个专业的招生名额,报名成功后请认真核对所报志愿。

4.录取原则:根据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绩点,按照专业志愿级差0.1的原则及各专业报名人数按绩点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的最低绩点控制线为2.0。

5.录取结果查询:请在5月16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结果的调整:在录取结束后,对于部分录取名额未满的专业接受同学的调剂申请,如需申请调整的,必须在5月18日之前持《上海财经大学双专业、跨校辅修录取调整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红瓦楼223室)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进行专业调剂的同学请在5月16日—18日,每天下午2点—4点到教务管理科办理登记调剂手续。

注意:(1)已录取第一志愿的同学不得申请调剂;(2)符合调剂条件的同学按绩点排序择优调剂,所申请专业额满后不再接受调剂;(3)同时申请转专业和报读双专业的同学,若转入专业与第二专业系同一专业,则取消该专业第二专业的录取,依次录取其余有空余名额的志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3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3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34号)各区县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学实施“快乐活动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订了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属中小学和所属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我委有关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7〕4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研队伍建设,加强对课程改革的实践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013暑期跨校公共选修课正式开课一览表

2013暑期跨校公共选修课正式开课一览表

2013年度暑期跨校公共选修课正式开课一览表注:1、上课时间安排在7月15日-7月24日期间,7月20日、21日不上课,单学时为45分钟,每学分为16学时。

其中1学分课程:东华大学开设的时尚针织品的选购与搭配7月18日结束,上海大学开设的管理基本素质与技能7月19日结束。

2、因选修人数不够,21世纪英文报导读、环境法学、行政立法学、国学典籍英译、中医文化趣谈、信息检索这六门课取消开设。

3、上市公司治理案例解析、时尚针织品的选购与搭配、经典小说解读、休闲旅游产业专题、税法、上海城市发展、管理基本素质与技能、管理学、中外服饰文化欣赏、花卉赏析与栽种有兴趣的同学可继续选报。

4、各开课学校务必于7月2日之前把任课老师的联系电话、教材和考试安排信息通知教学安排点学校。

5、各选报学校务必于7月2日之前把学生选报点名单和成绩登记单按统一模板发至教学安排点学校。

6、上海戏剧学院教学点的具体地址为华山路630号;上海商学院教学点的具体地址为中山西路2271号;东华大学的教学点为中山西路849号。

西南片联合办学协作组 2013年6月24日课程信息:1、上市公司治理案例解析(Sample Analyses on ListedCorporations’ Governance)待定2、21世纪英文报导读(Guided Reading of 21st Century English Newspaper)《21世纪英文报导读》本课程主要指导学生如何阅读英语报纸,如何从报纸中获得信息,掌握大量语境中的英语单词和词组,以及通过各种阅读,了解各种语体和风格。

同时,通过一些讨论专栏,学会用英语表述自己的观点。

3、服饰搭配(Fashion Coordination)课程基本内容包括服饰搭配艺术的基本要素;不同种类的服装的穿着与配套方法;服饰与体型配套方法;服装与各种饰物的配套方法;服饰色彩的配套方法;如何安排服饰采购计划以及衣橱计划;如何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以及场合进行服饰搭配,服饰综合应用配套实例及欣赏。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上理工教〔2010〕1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管理工作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基本要素之一。

为了不断地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教学管理工作是指管理者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使教学活动达到学校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

教学管理内容可以归纳为“决策、规划、组织、指导、控制、协调、评估、激励”等工作。

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实行校、学院(部)两级管理。

第二章 招生与专业建设第三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应及时提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草案和编制原则,制定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实行总量控制。

专业建设以学院为主体,由专业教研室(系)具体实施。

专业教研室(系)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本专业发展规划及全日制本科生培养计划并组织建设和落实。

第五条 学校建立专业评估制度和专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各专业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学科水平低、办学条件差、教学管理不善以及招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实行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第三章 培养计划及课程管理第六条 培养计划是开展本科教学的基本依据,一经制定颁布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第七条 由于客观原因确需对现有培养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时,各学院(部)必须在培养计划执行前一学期,向教务处提交附有学院(部)学位委员会论证意见的“培养计划变更申请”,由教务处核实后决定批准与否。

第八条 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涉及全校多个专业,其相应培养计划内容的调整须经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教学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课程实行归口管理,由课程归属学院(部)负责各类课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课程管理的内容应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教学任务落实、教师任课资格认定、课程建设、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跨校辅修教学安排
年级辅修专业 201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课程名称 软件工程 计算机网络A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 Java 程序设计A 2012级动画 动画导演与脚本创作 插画设计 学分 任课老师 3 4 4 3 4 4 赵逢禹 袁健 邵清 胡德敏 王子凯 孔晓燕 上课时间 周六下午13:00——16:35 周六上午8:00——11:40 周六上午8:00——11:40 周六下午13:00——16:35 周六下午13:00——16:35 周六上午8:00——11:40 上课地点 第一教学楼117 第一教学楼112 第一教学楼213 第一教学楼112 第一教学楼212 第一教学楼212
上海理工大学 教务处 2013年1月16日
பைடு நூலக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