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doc
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语言文字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创新方法,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素质和水平。
第五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开放包容,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二、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国家实行语言文字规范制度,制定和发布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公民应当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公民应当掌握和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
第九条教育部门应当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第十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并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和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商业广告、公共标识、公共交通工具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三、语言文字保护第十二条国家加强语言文字资源保护和开发,建立语言文字资源数据库,促进语言文字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保障公民使用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
四、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第十五条国家设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统一单位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提升单位整体形象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人员的书面和口头语言文字表达。
三、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1. 文明用语:a. 讲文明,避免使用粗俗、污言秽语。
b. 尊重他人,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
c. 不使用带有政治敏感性的言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或矛盾。
2. 规范书写:a. 写文章、邮件时,应注意语句通顺、结构严谨。
b. 书写规范,避免文字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
c. 空格和标点符号使用规范,确保文章排版整洁美观。
3. 词语使用:a. 选用准确合适的词汇,避免过度使用外来词和过时的俚语。
b. 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缩略语,保持正式专业的表达方式。
4. 文化传承:a. 珍惜和保护语言文字文化遗产,尊重传统表达方式。
b. 注意使用正式的文言文或工作中约定的固定用语,传承和弘扬本单位的特色表达方式。
5. 遵守法律法规:a. 严禁使用违法、违规的言论或文字表达。
b. 公文、合同等正式文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书写。
四、责任与义务1. 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树立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和贯彻本规章制度,并要求下属员工遵守。
2. 部门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和指导本部门员工的语言文字使用,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3. 员工义务:a.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表达素养。
b. 发现他人语言文字不规范时,可以适当提醒和纠正,保持整体工作环境的和谐和效率。
五、违规处理1. 若发现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首先应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2. 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单位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补充,由相关部门进行提议并经过领导批准后实施。
以上即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希望通过本制度的执行,能够使单位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更加规范统一,提升单位整体形象和效率。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小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尊重他人,不使用粗俗语言,不侮辱他人;2. 保持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3. 尊重师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造谣传谣;4. 培养乐观向上的态度,不传播负能量的信息。
三、语言文字规范1. 书写规范(1)练习写字时,字体工整、字迹清晰;(2)书写作文时,语句通顺、逻辑清晰;(3)避免错别字和打字错误;(4)遵守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2. 口头表达规范(1)发言前先思考,避免冲动和不负责任的言论;(2)说话声音清晰、语速适中;(3)面对听众时,要注重礼貌和礼仪;(4)不说粗话,不传播不良信息。
四、禁止事项1. 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2. 不得造谣传谣,传播虚假信息;3. 不得传播不良信息,包括色情、暴力等内容;4. 不得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言行不规范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劝导等处罚措施;2. 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将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落实责任1.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 班主任和学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言行;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监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七、总结语言文字是人类交流思想、传承文明的重要工具,小学时期是培养良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关键时期。
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习惯,提高其语言文字素养,助力其健康成长。
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写作质量、准确度和一致性。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写作、编辑、审校和翻译工作。
2. 语言文字规范2.1 语法和拼写在撰写文稿和文件时,应严格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对于语法和拼写错误,应及时进行审查和更正。
2.2 术语使用2.2.1 统一术语表:组织应建立统一的术语表,明确术语的定义和用法。
所有成员在使用术语时应遵循统一术语表的规定。
2.2.2 术语翻译:在翻译工作中,遵循同一术语的原则,保持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3 文体和用语在不同的写作场景中,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文体和用语。
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保持正式和专业的写作风格。
3. 文档编写规范3.1 结构规范3.1.1 文档标题:清晰、简明地描述文档内容。
3.1.2 目录:对于较长的文档,应包含有序的目录,方便读者快速查找信息。
3.1.3 章节和段落:合理组织文档的章节和段落,确保层次结构清晰,段落之间有适当的过渡。
3.2 格式规范3.2.1 字体和大小:选择适合的字体和字号,确保文档易于阅读。
3.2.2 标题和正文:使用粗体或斜体来凸显标题,与正文进行区分。
3.2.3 引用和注释:引用他人观点或者在文档中加入注释时,使用合适的格式,清楚标识出来源。
3.3 表格和图表3.3.1 表格设计:合理规划表格的结构,表头清晰,单元格对齐。
3.3.2 图表绘制:使用适当的工具绘制图表,确保图表清晰易懂,添加必要的标识和说明。
4. 文档校对与审查4.1 校对流程4.1.1 语法和拼写校对:检查文档中的语法错误和拼写错误。
4.1.2 结构和逻辑校对:审查文档的结构和逻辑关系,确保信息呈现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4.1.3 规范和风格校对:检查文档中的格式规范和写作风格,确保符合组织的规定和要求。
4.2 审查流程4.2.1 评审小组:组织建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由经验丰富的成员组成,对文档进行全面审查。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16篇)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16篇)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1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2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
要明确校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
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学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
三、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1.执行公务时;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____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____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1.机关的名称牌;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机关 语言文字 规章制度
机关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形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使用,包括书面文字和口头表达。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共道德,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节。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注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准确性、简明性和礼貌性,严禁使用粗俗低级的语言文字,严禁使用侮辱性和歧视性的语言文字。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文件和公函时,应当遵循严谨的文书格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遵循尊卑有序的原则,坚决抵制办公室政治和非理性的言论。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第二章书面语言文字规范第八条机关文件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主题,在文件的头部标明单位名称、文件号和日期等基本信息,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文件的正文应当清晰、明了、简练,语言文字使用得体,不含水分,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长句。
第十条文件的结尾应当简洁明了,表达单位意见和请求,并标明签发人姓名、职务和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机关公函应当格式规范,内容真实,不得夸大和虚假,标明来文单位、文号、日期等信息,确保信函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二条机关会议纪要应当内容全面,表达清晰,不得夸大和遗漏,标明参会人员、议题、决议等信息,确保会议效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三条机关报告材料应当结构合理,逻辑清晰,数据真实,论据充分,表达准确。
第十四条机关通知和通告应当发布及时,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准确传达单位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口头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在讲话时应当措辞得体,态度谦和,语速适中,声音洪亮,表达清晰,以确保信息的传达。
第十六条机关领导在讲话时应当尊重听众,表达权威,掌握谈话的节奏和重点,使听众理解和接受。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在答复电话和接待来访时应当礼貌热情,态度友好,语言得体,不得搪塞和推诿。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教师和学生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行为,提高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能力,促进语言文字教育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教师规定1. 提倡文明用语:教师应以身作则,严禁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要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与学生交流,树立良好的言行榜样。
2. 引导标准语音:教师应正确地发音并引导学生掌握标准的语音,避免口音过重和发音错误的影响。
3. 笔记本书写规范:教师在备课或上课过程中,应书写工整、清晰的字迹,做到字迹清晰、排版整齐,以示榜样。
4.短信和邮件的敬语使用:教师在与学生或家长之间的短信和邮件往来中,要注意使用适当的敬语表达,不得随意使用口头用语。
三、学生规定1. 尊师守纪:学生应尊敬老师,遵守教室纪律,不得随意打扰老师或其他同学。
2. 文明用语:学生在课堂上和同学交流时,要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不得说脏话或使用恶劣的词语。
3. 书写规范:学生在完成作业和课堂笔记时,要注意字迹工整,排版整齐,不得出现涂改、潦草等现象。
4. 参与演讲和朗诵活动:学生在演讲和朗诵活动中,要准确、流畅地表达,注意语音语调,做到口齿清晰、态度端正。
四、家长责任1. 管理学生使用手机:家长应监督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不得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或参与不良游戏,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2. 日常交流规范: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应以友好、礼貌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不合适的语言或态度对待教师。
3. 鼓励阅读:家长要倡导孩子多读好书,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帮助他们提高语言文字素养。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教师个人档案中。
2. 对于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言语不当行为的情节轻重,进行严肃批评、体罚或结合其他处分形式,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在学校内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不当行为,可向校方进行举报。
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23 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一般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一般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一般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一般话为交际媒介。
2、提倡“说一般话,写标准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协作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语使用一般话,写标准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标准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一般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一般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治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标准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根本功力气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一般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需使用标准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需用标准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一般话的力气和标准语言文字的力气。
8、加大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争论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对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比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表达、识字认读等活动,进展幼儿的语言表达力气,增加幼儿说话的规律性。
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竞赛,熬炼幼儿用一般话说故事的力气。
组织幼儿参与“推普周”和“啄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舞幼儿学说一般话。
每年积存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打算,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状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准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教师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教师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规范教师的语言文字使用行为,提升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语文老师等各类教育工作者。
第三条教师在教学、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循教育部门的政策导向,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文明风尚。
第四条教师在使用语言文字时,要把握言辞得体,言行一致的原则,做到言之有物,言若悬河,言必果断。
第五条教师在与学生、家长、同事沟通时,要保持礼貌,避免口头暴力、粗言秽语等不良语言的使用,做到言传身教,言行一致。
第六条教师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言论时,要注意言辞审慎,谨慎表达意见,避免散布不实信息,破坏社会和谐。
第七条教师在批评学生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使用羞辱、侮辱等恶劣语言,避免伤害学生情感。
第八条教师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冷静稳重,不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化解矛盾,保持师德风范。
第二章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第九条教师在教学、辅导、纪律管理等活动中,要严格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做到言之有物,表达清晰准确。
第十条教师要注重语言文字的准确性,避免口误、错别字等语言错误,提高语言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教师要避免使用夸大、夸张、贬低等不规范语言,保持言辞平和,不做语言冲突和矛盾。
第十二条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要注重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不使用方言、俚语等与教学无关的语言。
第十三条教师要注重语言文字的亲和性和温暖性,用温和、鼓励性的语言与学生沟通,树立积极向上的教育风气。
第十四条教师在书写评语、评语、建议等文字时,要思考周到,表达真情实感,不使用模板化、机械式文字。
第十五条教师在参加教研、教育活动时,要注意体现团队合作精神,在语言文字表达时要避免过分突出个人英雄主义。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十六条教师在教学、教育活动中,不得使用有损学校形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语言文字。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一、引言小学是教育孩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阶段,语言文字的正确应用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小学生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其交流和表达能力,制定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二、书写规范语言文字书写是小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下面是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以保证书写的规范和整洁:1. 字迹端正:小学生在日常书写时,需要保持字迹的整洁、工整。
每个字母或汉字都应当清晰可辨,线条流畅,大小一致。
2. 笔画规范:学生在书写汉字时应当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进行,且注意横、竖、撇、捺、折等笔画的正确书写方法。
3. 笔画结构:小学生在书写汉字时,需注重每个字的笔画结构,确保书写的汉字与规范范本一致,避免形变或部首错误。
4. 书写纸要求:学生在书写时,应用规格齐全、整洁的书写纸,纸张应平整不皱,没有涂抹或污渍,以确保书写的整洁度。
三、口头表达规范除了书写规范外,小学生的口头表达也是培养其语言能力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口头表达:1. 语音准确:学生在口头表达时,要准确发音,特别注意语义辨析中的词音;并且语速适中,避免模糊不清。
2. 形象描绘:在进行口头表达时,鼓励学生使用形象生动的描述方式,使听众更易理解并产生共鸣。
3. 语法正确:学生在口头表达时,应注意语法的正确运用,避免使用错综复杂的句子结构或错乱的词序。
4. 语调抑扬:学生在进行口头表达时,应注意语调的抑扬顿挫,通过语调的起伏来表达情感、重音或弱音的变化。
四、交流与互动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下面是相关规定:1. 尊重对话对象:学生之间的交流应当彼此尊重,不得使用侮辱、挖苦或粗俗的语言对待他人。
2. 合理分配时间:学生在交流和互动中应合理控制时间,避免长时间占用,给其他人留足够的表达机会。
3. 注意倾听:学生在互动中需注重倾听他人的观点,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回应和反馈,展示积极的沟通态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4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提高教育质量,培养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提升幼儿园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的师生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四条幼儿园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语言文字使用方面的问题,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
第五条幼儿园应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师生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表现和进步。
第二章语言规范第六条幼儿园师生应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不使用粗俗、低级、歧视性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第七条幼儿园师生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发表侮辱、诽谤、造谣、泄露秘密等言论,不传播不良信息。
第八条幼儿园应组织师生进行相应的语言规范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用词意识。
第九条幼儿园师生应注意文明用语,不使用脏话、骂人话和歧视性语言,不随意猜测他人的隐私,不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条幼儿园应加强对语言规范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师生的不当言论。
第三章文字规范第十一条幼儿园师生应使用规范、清晰的文字,书写工整,不使用潦草、难以辨认的字迹。
第十二条幼儿园师生应尽量使用标准的汉字,避免使用拼音、俗字和错误字。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置相关的文字规范化培训课程,帮助师生提高字词运用和写作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注重文字规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师生的不规范字词。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鼓励师生进行文字规范的比赛和活动,提高文字运用的兴趣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幼儿园师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建立相关的评估指标和考核制度,对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励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活动。
第三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秩序,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第五条全国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语言标准第七条国家推行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标准。
第八条语言文字应严格遵守语法规则,要求规范清晰。
第九条对于外来词汇的使用,要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尽量采用中文化处理。
第十条书面语言文字要求统一规范,字迹工整,易读易懂。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推广,要切实履行。
第三章文字排版第十三条印刷品的文字排版要求整齐划一,字体规范。
第十四条电子文字排版要求符合相关规范,不得出现乱码现象。
第十五条网络文字排版要求规范,不得出现错别字和错误信息。
第十六条广告文字排版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对于特定场所的文字排版要求符合规范,不得出现错误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教育第十八条语言文字教育要求全面推进,提高人民群众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运用习惯。
第二十条社会机构要开展语言文字培训活动,提高员工语言文字水平。
第二十一条媒体机构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宣传,做到言简意赅。
第五章外语文字使用第二十二条外语文字使用要符合相关规范,尽量使用中文翻译。
第二十三条对于外语文字的广告、宣传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四条外国企业在华经营,应当尊重中国的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当的外语文字。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故意破坏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语言文字使用,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保护语言文字资源,维护国家通讯秩序,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个人在书面、口头交流等方面使用的语言文字。
第三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语言文字规范和传统文化,推动现代化和标准化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促进各种语言文字的融合和发展,促进多语种环境下多文化的和谐共生。
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文件和表述中,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个人在公共场合和日常交流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法律法规规定,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素养,促进社会语言文字环境的净化和规范。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语言文字教育和培训,加强语言文字知识传授和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水平,推动社会公众的语言文字素养提升。
第二章语言文字基本准则第八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准确、清晰、简练、规范,避免模糊、含糊、歧义、混乱等问题。
第九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秉承严谨、客观、中立的原则,避免夸张、危言耸听、误导、偏颇等不当表达。
第十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逻辑、科学的规律,避免逻辑混乱、非理性、不可靠等表达方式。
第十一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符合规范、专业、标准的要求,避免随意、随意、狂妄等表达习惯。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注重情感、文化、价值的表达,避免冷漠、无情、无愧等表达方式。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避免侮辱、诽谤、歧视、伤害等不当表达方式。
第十四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大政方针,不得违背国家法纪。
第十五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倡导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护语言文字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使用语言文字的活动。
第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避免使用错误、糟糕的语言文字。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丑化、歪曲、捏造、篡改语言文字的内容和形式,不得侵犯语言文字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第五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注重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感情和权益,杜绝粗俗、低级、歧视性的言论。
第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精准性和规范性,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明确的语言文字。
第二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原则第七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准确性原则,确保信息传达的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第八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规范性原则,确保语言文字的标准、规范、统一。
第九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尊重性原则,确保言辞文雅、礼貌、尊重他人。
第十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实用性原则,确保信息简洁、清晰、易懂、易记。
第十一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创新性原则,鼓励创造性、富有表现力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
第三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语法规则,避免语言错误、拼写错误、句法错误等。
第十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避免使用方言、外来语、网络用语等不当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文字规范,避免使用自造词、造句、造语等不规范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境,避免使用不合适、不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信息传递,避免使用废话、冗词、空话等无效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国家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语言文字使用进行评估和考核。
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国家形象,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公共场合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语言文字规则,倡导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辱骂、侮辱、诽谤、暴力等不当言辞。
第四条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提倡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多语种学习,促进交流互动。
第五条维护语言文字纯净环境,严禁在公共场合张贴、散发违法违规言论,不得传播淫秽、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
第六条推广标准化语言文字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保证信息表达准确清晰。
第七条支持语言文字技术发展,鼓励使用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技术,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第八条加强语言文字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违反语言文字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九条政府部门应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在官方文件、公告、标识等方面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语言文字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引导员工文明用语,提高企业形象。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一条公共场合使用语言文字应尊重他人,不得使用辱骂、侮辱、诽谤等语言。
第十二条言论应明确、简洁、准确,不得散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
第十三条使用中文时,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标准,注意规范用词、正确发音、正确书写。
第十四条使用外语时,应尊重各国语言文字规定,遵守国际通用语言文字惯例。
第十五条推广多语种学习,提倡学习多国语言,促进跨文化交流。
第十六条禁止使用低俗、淫秽、暴力等不良语言,保持文明用语,维护社会风气。
第十七条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多元文化发展。
第十八条不得在广告、宣传品、室内外标识等方面使用不雅语言文字,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应设置语言文字标识,明确指示出口、紧急通道等重要信息,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十条依法制定语言文字管理相关标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八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八篇】第一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第二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务必使用普通话。
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用心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用心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用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
第三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用心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级语委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1-2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和规范用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工作资料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3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3篇)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精选3篇)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将普通话列入教师基本功达标和任职资格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用为教师职务。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所有教师必须注重加强对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培养,确定实施重点,提出明确要求。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幼儿园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语言工作文字监督指导小组和推普工作小组,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管员,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四、营造普通话氛围。
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师职业语言、宣传语言和交际语言。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篇2幼儿园会议室是幼儿园举行会议、接待宾客、举办各种活动的重要场所。
为保证幼儿园会务、对外接待及重要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由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保护好室内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等。
二、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等。
三、凡列入幼儿园一周工作安排上使用的会议室,必须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发生临时挤占等影响其使用的情况。
四、幼儿园会议室实行预约制度。
幼儿园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一般应提前1天向管理员提出申请,以便合理安排使用。
若科室安排的会议与幼儿园临时性重要会议或活动发生冲突,应以幼儿园会议或活动为先。
五、会议室使用部门要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节约使用纸杯、茶叶等公共用品,节约用电,并注意室内环境卫生。
语音文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音文字使用,提高文字表达质量,促进语音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语音文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文、报告、通知、宣传材料、内部刊物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原则: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规范的语音文字。
(二)准确原则:确保语音文字准确无误,避免歧义和误解。
(三)简洁原则:力求语言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累赘。
(四)创新原则:鼓励创新表达方式,提高文字表达的艺术性和吸引力。
第二章语音文字规范第四条语音规范(一)普通话是本单位的官方语言,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普通话,并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二)在工作中,应遵循语音标准,注意声调、语速、语调等要素,确保语音清晰、准确、流畅。
(三)非普通话地区的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和掌握普通话,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五条文字规范(一)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不规范字。
(二)遵循国家汉字书写规范,注意字迹工整、规范。
(三)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四)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时,应注明出处,尊重知识产权。
第三章文字处理第六条公文处理(一)公文起草前,应充分了解公文内容,明确目的和意义。
(二)公文内容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三)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
(四)公文审核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质量。
第七条报告、通知等文字处理(一)报告、通知等文字材料应结构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二)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
(三)注意文字的连贯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重复、矛盾等现象。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语音文字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语音文字水平。
(一)培训内容应包括普通话、汉字书写、公文写作等方面。
(二)培训方式可采用讲座、研讨、实践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考核应与工作人员的晋升、评优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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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
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普通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2、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
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
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和规范语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讲述、识字认读等活动,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幼儿说话的逻辑性。
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比赛,锻炼幼儿用普通话说故事的能力。
组织幼儿参加“推普周”和“啄
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励幼儿学说普通话。
每年积累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
一、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明确,严格管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组认真检查落实、监督。
三、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创设长期的宣传环境,营造良好的推普环境。
四、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五、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六、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东沙河中心中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三)
一、基本要求
1
、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学校组织机构、制度健全。
全体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2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能训练,领导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标,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应用汉语拼音。
3
4
、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贡献。
二、具体措施
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会议讲话要用普通话,写文章要写规范字。
6
、学校要创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学校的标语、标牌、宣传栏、板报、校报等环境用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