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doc

合集下载

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2023年度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 背景介绍2023年度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是我国航空学会每年度颁发的重要奖项之一,旨在表彰在航空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和贡献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团队。

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是该奖项中最高级别的奖项之一,代表了对于航空领域科技创新的最高肯定。

2. 评委评审标准评选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评委会将主要根据候选人或团队在航空领域的创新性、原创性以及科学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难度、应用前景、科学意义、工程实践、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量。

3. 价值与意义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颁发,既是对得奖者个人或团队的肯定,更是对其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的认可和推动。

这一奖项的设立可以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投身航空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进而推动我国航空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强。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设立对于航空科技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得奖者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将能够为我国航空工业的进步和飞机制造技术的全面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将为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总结与回顾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设立和颁发,标志着我国航空科技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能够在航空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是对2023年度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是我国航空领域的最高荣誉之一,代表了对航空科技创新和突破性成就的认可和嘉奖。

得到这一荣誉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团队们在航空领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们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不仅在国内受到了高度的肯定,也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航空工业经历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航空学会:打造三大龙头牵引的科技奖励体系

中国航空学会:打造三大龙头牵引的科技奖励体系
【 访谈 ・ 奖励的力量 】
中国航空学会 : 打造三大龙头牵引的科技奖励体系
本刊记者 叶 蕾 口 陈 密
4 1 日, 月 7 我们 迎来 了新 中国航 空
对参评项目 进行严格把关, 经 成果奖: 激励航空科技创新 评审会,
过 大评 委 无记 名投 票 , 最后 去常务 理
工 业创建 6 周年 , 0 前的这一 天 , 0 6年 政务 院 下发 《 关于航 空 工业 建 立 的决 定 》 随后重 工业部航 空工业局成 立 , ,
旨在 调动 广大科 技 工作者 的积极 性 ,
织 系 统 内树 立 起 品 牌 。 但 是 ,“ ” 中 国航 空学 会科 学 技术 奖” 的发 展也 并
非一 帆风 顺 , 在设 立 过程 中也遇 到 了
困难 和 问题 。 “ 们 的奖项 明确 规 定 我 不能 涉 密。 是 航 空界 很 多项 目都 涉 但
等方 面承担 社 会职 能 , 动社 会 管理 推
等奖是 空 缺。 吴松 说 ,“ ” 这五年 ,
评 出了很 多 高质量 的科 技 成 果 , 我们 已经 初 步 在 航 空 行 业特 别是 学 会 组
体 , 我 国航 空事业 发 展 的需要 而诞 体 制创新 。 应 为落实 中央精神 , 满足科 技
密 , 般 都 是 由各 集 团将 集 团奖项 中 一
量, 在加快推 动航空科 技创新、 加快培 提 高航 空科 学技 术创 新 能力 , 进 航 促 养航空创新人才、 加大 为会员服务 的力 度 方面 不 断努力。中国航 空学 会 秘书 长吴松 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 :“ 近十 来年 , 中国航空学会 在中国科协的领导 下, 响应 国家号 召, 不断推进 学会体 制 改革 , 拓展社 会 团体 的工作 范围 , k n : tt _ , 说 对 科 技成 果 的评 价 , 为近 几 年改 成 空科 学技 术发展 。终于, 0 7 月 在2 0 年4 正 式获 批设 立 “ 中国航 空学 会科 学 技 术奖”, 当年起开始评审。 于 “ 国航 空 学会 科 学 技 术奖 ” 中 经 国家科 学技 术部 正式 批 准登 记 后 , 受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级别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级别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级别今天咱们来聊聊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这个很厉害的东西。

你要是把航空领域比作一个超级大的魔法世界,那这个奖就像是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魔法勋章。

这个奖啊,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玩意儿。

它在航空领域里的级别,就好比是武林中的绝世秘籍,谁要是能沾上一点边儿,那就像是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厉害。

你想啊,航空领域就像是一片浩瀚的星空,无数的研究成果、创新技术在里面闪烁,而这个奖就是那把能挑出最亮星星的神奇小铲子。

如果把航空科技比作一场超级马拉松比赛,那这个奖就是终点线上最耀眼的金牌。

大家都在这条长长的跑道上拼命奔跑,各种科研团队和航空大神们使尽浑身解数,有的像超级飞侠一样速度飞快,有的像智慧的老乌龟(这里可没有贬低的意思哦,是说人家稳扎稳打)慢慢积累优势,而这个奖就是对他们努力的最大肯定。

这奖的级别还像什么呢?就像是航空界的奥斯卡金像奖。

那些航空技术就像是电影里的各路明星,有的酷炫得像钢铁侠的战甲,有的低调却实用得像哈利·波特的隐形衣。

这个奖就负责把这些最耀眼、最实用的“明星”挑出来,然后让它们站在领奖台上接受大家的欢呼和敬仰。

从另一个角度看,要是把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比作美食界的米其林三星,那获得这个奖的成果就像是顶级大厨精心制作的珍馐佳肴。

每一个成果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就像那道菜经过了无数次的调味、试吃、改进,最后才端到了这个“航空美食大赛”的最高领奖台上。

而且这个奖的级别还意味着它是航空领域里的金字招牌。

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在这个领域里闪闪发光,有着巨大的号召力。

拿到这个奖的团队或者个人,就像拥有了哆啦A梦的任意门,在航空界里一下子就打开了无数的机遇大门。

这个奖就像是航空科技树上最顶端的果实,大家都仰着头看着,努力踮起脚尖想要够到。

它是一种激励,就像皮鞭一样(当然是那种温柔的、充满正能量的皮鞭啦),驱使着航空人不断地向前探索、创新,去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航空梦想。

总之呢,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在航空领域里那可是超级高大上的存在,它的级别就像航空领域里的皇冠,只有那些最厉害、最耀眼的明珠才有资格被它加冕。

2021年航空学会科技进步奖

2021年航空学会科技进步奖

2021年航空学会科技进步奖2021年航空学会科技进步奖分别颁给了在不同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颁奖理由涵盖了技术创新、产业应用、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

获奖项目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首先,在航空技术创新方面,获奖者们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

例如,某型发动机研制团队通过优化设计、提高材料性能等手段,成功研制出高性能、低油耗、环保的发动机,为我国航空器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此外,某型卫星导航系统研究团队,通过深入研究卫星导航技术,实现了高精度、高可靠的定位、导航和授时功能,极大提高了我国航空器的精确打击能力和安全性。

其次,在产业应用方面,获奖项目积极推动我国航空产业的转型升级。

某大型客机研制团队,通过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制造工艺,成功研制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客机,打破了国外垄断,为我国航空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另外,某无人机研制团队,针对市场需求,研发出一系列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无人机产品,助力我国航空产业迈向高端。

再次,在社会效益方面,获奖项目成果广泛应用于国防、民生、环保等领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民生改善。

例如,某型预警雷达研究团队,通过创新雷达技术,成功研制出具备高精度、远距离探测能力的预警雷达,为国防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外,某航空医疗救援团队,利用航空技术,搭建起了高效、快速的医疗救援网络,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

总之,2021年航空学会科技进步奖的颁发,旨在表彰那些在航空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他们的创新成果不仅推动了我国航空事业的进步,还对国防、民生等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实现我国航空强国的梦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未来,我国航空事业将继续砥砺前行,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价值。

2018年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2018年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是我国航空领域重要的学术奖项,旨在鼓励和促进航空科技创新,推动我国航空领域的发展。

每年都会评选出一批在航空科技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科研人员和团队,以表彰他们的杰出贡献。

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出了多位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的成果不仅在航空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还对我国科技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标准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作为航空领域的最高学术奖项之一,评选标准十分严格。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在航空领域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定,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权威性。

评选标准旨在激励科研人员在航空领域开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工作,推动航空科技的进步和创新。

二、 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出了多个优秀的获奖项目,涵盖了航空工程、航空材料、飞行器设计、空间技术等多个领域。

其中,有一些项目具有重大的科研意义和应用价值,为我国航空科技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 航空材料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某研究团队通过多年的科研工作,成功研发了一种新型航空材料,该材料在密度、强度、耐高温性能等方面均优于传统航空材料。

该项目的成功研发,填补了我国在某一高端航空材料领域的空白,为我国航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2. 高速飞行器气动外形设计与流场控制另一项获奖项目涉及高速飞行器的气动外形设计和流场控制技术。

该项目团队在高超声速飞行器气动外形设计、气动加热、气动力学性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为我国高速飞行器技术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 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意义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和评选旨在激励广大航空科技工作者不断探索、创新,在航空领域做出更多更重要的成果。

2018年我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出的优秀项目,不仅代表了我国航空科技的最新进展,也为未来的航空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安排与注意事项

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安排与注意事项

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安排与注意事项一、评审会安排:1.时间与地点:评审会预计于2023年X月X日在XXX城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旨在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奖项评审:评审会将对申报的奖项进行评审,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级奖项。

评审根据申报材料、论文等内容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二、申报与评审要求:1.申报要求:参评者需要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论文或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评审标准:评审主要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贡献度进行评判。

同时,将考虑项目的学术水平、技术难度以及对产业和社会的影响等因素。

3.评审程序: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阶段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入围项目。

终评阶段则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进行细致评审,最终确定获奖者。

三、注意事项: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将在评审会召开前适时公布,请参评者密切关注评审会的官方通知。

2.申报资格:参评者必须具备在中国科学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突出成就的资格,申报者需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或实践经验,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3.注重科技创新:申报项目应强调科技创新和应用实践,并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创新性。

4.申报材料:参评者需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材料涉及的实验数据、研究方法等都应该是真实有效的。

5.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评审会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6.保密与保护:评审会将对参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处理,未获奖的申请材料将在公示结束后进行销毁。

7.咨询与申诉:如有任何疑问或申诉,参评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咨询或提出申诉。

综合评审会的顺利进行需要参评者和评审委员会的共同努力,参评者应当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航技[1985]363号

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航技[1985]363号

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航技〔1985〕3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及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凡符合下列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之一者,均可申报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航空工业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奖励范围。

在下述的航空科学技术研究中,进行创造性劳动,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果的集体和个人:①应用于航空工业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等);②应用软件成果;③对航空技术有实际指导意义并实践证明可应用的理论性研究成果;④重大民品成果。

2.评审标准。

科技成果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组成的技术结果。

评定一项科技成果应从科学技术水平、实际应用效果、技术经济效益、作用意义、成熟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

受部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国内较先进水平的;②对国民经济或国防建设有重要作用意义和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③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证明是成熟的,可靠的。

其划分标准:一等奖:技术上属于国内领先地位;对完成某一型号、课题或工程研制任务起到关键性的重要作用;对提高整机性能、改变生产面貌、发展某一科学技术领域有重要贡献;对航空技术或我军装备的发展有较大影响或推动作用;技术经济效益显著,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简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民航领域中对在科学技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和表彰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民用航空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提高民航科技水平,推动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该制度设立了一系列奖项,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大类,并在各类别下设立一、二等奖等多个不同级别的奖项。

个人奖包括民用航空突出贡献奖、民用航空创新奖、民用航空科技进步奖等;团队奖包括民用航空科技创新团队奖、民用航空科技研究合作奖等。

同时,根据不同的科技成果的特点,还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特殊奖项。

在奖励标准的设定上,该制度充分体现了科技创新、推动民航发展的导向。

对于个人奖项,要求申请人在民航科技领域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对民航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对于团队奖项,则更加注重团队的协同合作能力和共同成就。

同时,制度还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奖项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该制度的实施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评审体系和程序。

科技奖项的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对申报人或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和评议。

评审结果按照奖项的不同级别择优授奖,并在相关媒体和官方网站上公示,确保了整个评选过程的透明度。

此外,该制度还设立了丰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作为奖励。

奖金的金额根据奖项的级别和重要性有所不同,并用于奖励获奖者个人或团队成员。

而荣誉证书则是对获奖者的一份嘉奖和认可,标志着他们在民航科技领域的卓越贡献。

总而言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对在民航科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发全行业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促进民航科技水平的提高,推动中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在推动民用航空科技健康发展、加强创新能力和对优秀科技成果的表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7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2017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2017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2017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是中国航空学会颁发的一项重要科学技术奖项,旨在表彰在航空科学技术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推动航空科技发展和创新。

2017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共分为七个类别:M类-工程技术创新奖、A类-科学技术创新奖、G类-青年科技创新奖、T类-论文奖、P类-重要老年科技工作者奖、C类-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咨询服务奖和D类-国际合作奖。

M类-工程技术创新奖的获得者是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的“大型客机项目研制团队”。

该团队在大型客机项目的研制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和创新,在国内外航空工业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他们采用创新的设计思路和独特的工艺技术,成功研制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客机,并取得了多项重要技术突破,填补了国内航空产业的发展空白。

A类-科学技术创新奖的获得者是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的“连续介质力学与生物力学研究团队”。

该团队在连续介质力学和生物力学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工作,尤其在飞行器结构力学分析、仿生工程和组织工程等方面取得了突破。

他们的研究成果不仅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也为航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G类-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获得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飞行器制造与结构强度研究团队”。

该团队由一群年轻的科研人员组成,他们在飞行器制造和结构强度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他们致力于解决飞行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中存在的重要科学和技术问题,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突破,为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T类-论文奖的获得者是华中科技大学的“空天信息传感网络研究团队”。

该团队以空天信息传感网络为研究对象,探索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和方法,在空天信息传感网络的动态性能、能源管理、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

他们的研究工作不仅丰富了空天信息传感网络的理论和实践,也为我国航空航天科技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P类-重要老年科技工作者奖的获得者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工业弹药研究院的“李万福研究员”。

中国航空学会章程

中国航空学会章程

中国航空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航空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译名“CHINESE SOCIE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简称“CSAA”。

第二条本会是由航空航天(以下通称航空)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团结广大航空科技工作者,促进航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航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航空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航空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是代表中国航空科技界参加国际航空科学理事会(ICAS)的全权团体会员。

本会办事机构行政上受挂靠部门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领导。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亮果厂5号,邮政编码:100010。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在航空科技及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以下活动):(一)开展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技术考察活动;(二)普及航空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三)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科学普及刊物、论文集、相关的音像制品及其它技术资料,组织撰写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四)促进和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帮助科技工作者补充新的知识;(五)开展国际性、地域性的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开展同港澳台的技术交流;(六)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和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接受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等任务;(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实体,举办科技展览,推动航空技术在其它领域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八)推荐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奖励科普成果;(九)通过学会活动,积极发现优秀科技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活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举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十一)为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可根据情况依法组织各种志愿者活动。

2018年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2018年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

2018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是中国航空领域最高学术奖项之一,旨在表彰在航空科学和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本文将介绍2018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条件、获奖项目和对航空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

2018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条件相对严格,要求申报人必须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并在航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等领域有突出贡献。

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原创性、领先性和实用性,且已取得显著成果并产生重要经济和社会影响。

2018年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个类别。

个人奖共设有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级别,团队奖则限定了团队成员数量和领导成员的国内外比例。

评选过程包括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由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获奖名单。

2018年的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涵盖了多个方向的研究成果,从航空器设计与制造到气动力学与流体力学、航空电子与控制等领域。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包括:高超声速飞行器气动热力学多学科问题研究团队、地面风洞试验与航空器设计优化协同技术研究团队和开创气动力学及流体力学等国家重点学科研究方向的专家李大鹏。

高超声速飞行器气动热力学多学科问题研究团队通过研究高超声速飞行器的气动热力学多学科问题,解决了高超声速飞行器设计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动了我国高超声速技术的发展。

地面风洞试验与航空器设计优化协同技术研究团队在航空器设计中引入协同优化方法,极大地提高了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

李大鹏教授在气动力学与流体力学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为我国气动力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和方法。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对于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获奖项目的成果可以为我国的航空制造业提供更先进的科技支持,推动中国航空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另一方面,获奖项目的成果也可以为教育科研机构提供更多的研究方向和实践经验,为学术界的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参考和启示。

066号令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066号令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66号)第一条为奖励在民航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和发挥民航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民用航空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结合中国民用航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民用航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在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技术基础工作;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一)应用于民用航空建设,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测试方法和新设计等。

(二)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或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民用航空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在推动民用航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五)在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基础技术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阐明自然现象、特性、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并确认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下列三等,并分别发给荣誉奖和相应的奖金。

奖励等级荣誉奖奖金一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5000元二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3500元三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2000元项目的等励等级,应根据技术(或学术)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进行综合评定。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奖励名称中国航空学会(以下简称“航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二、奖项设置航学会每年设置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有突出贡献者奖。

三、奖励办法(一)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奖项设置航学会设有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最多可颁发六项,由航学会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推荐,航学会理事会批准颁发,每项获奖人不超过三人,每人可获得奖金100000元(税前),颁发奖章和证书。

2、评选条件(1)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

(2)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3)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形成创新成果。

(4)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指导能力,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培养优秀人才,取得重大成果。

(5)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表现,在业务活动中反映出负责任的榜样。

(6)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为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二等奖1、奖项设置航学会设有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最多可颁发十二项,由航学会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推荐,航学会理事会批准颁发,每项获奖人不超过六人,每人可获得奖金50000元(税前),颁发奖章和证书。

2、评选条件(1)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2)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做出贡献。

(3)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形成创新成果。

(4)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指导能力,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培养优秀人才,取得一定的成果。

(5)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表现,在业务活动中反映出负责任的榜样。

(6)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航空航天、航空科学技术等领域为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1.08【实施日期】1992.01.0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1992年1月8日国家民航局发布)第一条为奖励在民航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和发挥民航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民用航空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结合中国民用航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民用航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在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技术基础工作;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一)应用于民用航空建设,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测试方法和新设计等。

(二)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或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民用航空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在推动民用航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五)在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基础技术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阐明自然现象、特性、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并确认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下列三等,并分别发给荣誉奖和相应的奖金。

奖励等级荣誉奖奖金一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5000元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二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3500元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三等奖中国民用航空局科学技术2000元进步奖奖状、奖励证书项目的等励等级,应根据技术(或学术)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进行综合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1997年8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6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民航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奖励在民航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是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单独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或者个人完成的下列成果:(一)研究开发的应用技术成果;(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取得的成果;(三)标准、计量、劳动和环境保护等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科技成果;(四)企业管理等软科学研究成果;(五)科技和管理专著、科技教材、科普图书等优秀著作;(六)自然科学理论成果。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二)通过符合规定的技术鉴定或者其他形式的技术评价;(三)已获得本单位技术改进一等奖或者二等奖。

但是,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的软科学研究成果不在此限。

第五条申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应当按本规定附件二的要求填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书》,并提交应用证明和技术评价证明。

第六条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当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请奖励。

第七条申请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完成该项目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下列人员:(一)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主要设计者;(二)直接参与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并在解决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重要贡献者;(三)直接参与项目的实施,并在应用或推广中做出重要贡献者;(四)科技和管理专著、科技教材或科普图书的作者;(五)在标准、软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理论研究等成果中做出重要贡献者。

2008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008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是我国航空领域的高度荣誉,表示在该年度我国航空领域取得了卓越的科学技术成就。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这一荣誉:奖项的背景意义、获奖项目的特点和创新之处、获奖者的贡献以及未来影响和发展方向。

1. 奖项的背景意义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是由我国航空领域权威机构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航空科学技术领域能够对我国航空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的先进技术和科学成果。

该奖项的设立,有利于鼓励科技创新,推动航空科技发展,提高我国航空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2. 获奖项目的特点和创新之处获得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项目,具有以下突出特点和创新之处:① 技术先进:该项目在航空领域取得了重要技术突破,为我国航空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② 创新成果:获奖项目在技术、产品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为我国航空运输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③ 实用性强:该项目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3. 获奖者的贡献获得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获奖者,在该项目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不懈的努力,艰苦的钻研,攻克了一个个技术难关,为我国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们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精神,为我国航空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树立了典范。

4. 未来影响和发展方向获得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项目,将对我国航空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在未来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该项目可借助获奖的荣誉和声誉,为我国航空科技创新提供更广阔的评台和更多的资源支持,推动我国航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航空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未来,该项目还将继续深化研究,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为我国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获得者及其项目具有重要的科学技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值得在我国航空领域中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

航空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暂行办法-航技[1985]363号

航空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暂行办法-航技[1985]363号

航空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航空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航技〔1985〕363号)第一条为了更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暂行规定》,促进航空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四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规定,包括:应用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消化、吸收、应用引进国外技术;科技管理;标准化;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八类。

不同类别完成的同一成果可合并授奖。

第三条申请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根据国家规定的权限,采取逐级上报、逐级审批的方式进行。

1.申报:由完成成果的单位直接报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北京市1665信箱,以下简称成果办)。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或组织联合申报,申报部级以上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尚需同时缴纳评审费100元,以收费日作为申请日,即行受理。

2.审查:部成果办接到基层申报后,进行初审。

由部科技局成果专利管理处会同部成果办确定进行实质性审查项目,并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评审意见(格式附后)。

3.审批:经专家评审后列奖的成果,均由科技局归口提交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航空行业评审组进行审定。

航空行业评审组的权限:审定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三等奖,审查推荐航空专业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一等奖。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上海航空学会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上海航空学会

2019年度编号:上海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项目基本情况奖励类别□理论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基础□工程项目□科普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是否涉密□非密□已解密项目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年)定密审查机构主题词学科分类名称1 代码2 代码3 代码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所属或应用所属领域A、民用 B、军民通用任务来源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国家其他计划B.部委计划 C.省、市、自治区计划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D2.其他基金资助 E.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计划 F.其它单位委托G. 非职务H.自选I其他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授权发明专利(项)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项目起止时间起始:年月日完成:年月日二、项目简介三、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主要科技创新四、第三方评价或评估和推广应用情况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八、推荐单位意见(专家推荐不填写此表)九、专家推荐意见(单位推荐不填写此表)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技术发明类必填此栏)十一、主要附件附件内容基本要求:理论研究类:1. 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2. 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3. 检索报告结论4. 其他证明科学普及类:1. 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最新版本)3套2.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3.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4.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5.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它类:1. 知识产权证明(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2. 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或行业审批文件3. 主要应用证明4.其他证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10年8月27日八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由中国航空学会根据《中国航空学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国科奖社证字第0166号)。

第二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面向全国,是中国航空科学技术领域最高级别的民间奖项,奖励在中国航空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其宗旨是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航空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航空科学技术发展。

第三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奖励设置和评审标准第五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航空科学技术和军民通用航空科学技术领域,奖励在完成以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在航空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航空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取得成果;(二)在航空科学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成果;(三)在为航空事业决策科学化及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四)在航空科学技术普及中取得成果。

第六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设一、二、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

在年度评审时,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在该项目已取得一等奖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可授予特等奖。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奖励,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35项,其中一等奖最多5项,二等奖最多10项。

当申报项目的水平达不到奖励等级或申报项目不足时,可以空缺。

第七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基本标准:一等奖: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或理论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造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航空科学技术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或理论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航空科学技术进步作用明显。

三等奖:有一定创新,总体技术水平或理论水平居国内先进水平,创造了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航空科学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

对科学普及项目及软科学研究项目还须衡量其普及或应用的广泛程度和社会效益。

一等奖成果应得到广泛普及或应用,二等奖成果应在很大范围普及或应用,三等奖成果应在较大范围普及或应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设立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评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二)对评审过程中的争议做出裁决;(三)研究处理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委员若干人。

委员由常任委员和应届专业委员组成。

常任委员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评委成员原则上从我会高级会员以上专家中产生。

每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前,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和专业,经学会相关专业分支机构推荐,组成专业评审组,参加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承认和遵守评奖规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不受干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最终评奖结果宣布以前不对外公布。

第十条中国航空学会办事机构内设立奖励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四章申报条件及途径第十一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办法申报,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推荐:(一)中国航空学会挂靠或依托单位;(二)中国航空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学会;(四)中国航空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五)中国航空学会理事及资深会员6人以上。

第十二条申报条件必须是航空科学技术领域基础理论、科研开发、工程的技术应用、科普教育、决策科学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一)技术研究成果应经过鉴定、验收等相应评价,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二)理论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公开出版或在全国性或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为同行所公认,对学科发展或工程实践有指导意义;(三)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发明专利;(四)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益的相应证明;(五)决策科学类项目研究成果应被决策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六)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七)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中国航空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或第一完成人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八)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与被推荐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申报与被推荐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九)凡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军工集团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一般不再申报或被推荐本奖;(十)凡往年申报过本奖而未获得奖励的项目,如无实质性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与推荐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交《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附相应技术文件或证明材料。

推荐书要经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同意。

技术评价证明需由我会认可的机构出具或由我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限额为:理论研究类一般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类一般不超过6人;其它类别一等奖 15人,二、三等奖10人。

主要完成人依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第十五条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由承担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

第五章评审第十六条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负责接收推荐项目的申请资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一)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二)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通知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实行评委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评审委员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委员参加。

其评审结论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按申报项目专业领域设立专业评审组或专业主审员(每专业主审员2人以上)。

专业评审组或专业主审员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包括项目的科技水平、技术难度、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或专业主审员的专业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九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若评委是参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则该评委退出该项目评审年度的评审工作;若评委是参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在职人员,则该评委须在该项目评审时回避。

第二十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项目,在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告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成果权属、获奖资格、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问题提出异议。

第二十一条异议处理。

报奖单位内部提出的异议,由该单位负责处理;报奖单位之间的异议,由学会奖励办公室帮助协调;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由奖励办公室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裁决。

异议期满后30天为异议处理期,处理期内未处理完异议的项目,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凡属对项目评审的非实质性异议,不予受理。

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和推荐者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一般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经异议程序后的项目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授奖。

第六章颁奖及经费第二十三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公开授奖,在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学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和奖金。

奖励证书由理事长签署。

第二十五条获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获得由中国航空学会通过中国科协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本奖项的奖金来自学会会费和社会捐赠。

受理社会赞助和冠名。

第二十七条本奖不收取参加评奖和受奖者任何费用,但受奖者到颁奖地点领奖所发生的费用由受奖者或其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参加评审的成员为尽学会会员义务,不取得报酬,但参加评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交通、食宿费用等)可由本会承担。

第七章罚则第二十九条申报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对弄虚作假、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学会科技奖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本奖。

处理结果将在中国航空学会学报、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参与学会科技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以任何方式泄露、窃取申报项目的技术秘密者,将禁止其再参与学会科技奖评审工作,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是授予项目、单位和个人的荣誉。

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三十二条申报、推荐、评审等具体程序由《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规定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航空学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