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消费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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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宫格定价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25宫格定价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25宫格定价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25宫格定价法是一种计算产品定价的方法,该方法将产品的不同属性划分为25个宫格,通过对这些宫格进行权重赋值和计算,最终得出产品的价格。

这种定价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确定合理的价格,并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本文将深入探讨25宫格定价法的概念、应用领域、优势与局限性,以及对它的展望。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这种定价方法,并在实际应用中获得价值和启发。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首先简要介绍25宫格定价法的概念和目的,为读者提供背景信息。

接着将介绍文章的结构,概括说明各部分内容和章节安排,为读者提供整体了解。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25宫格定价法的概念、应用领域、优势与局限性,以便读者深入了解这一定价方法的特点和实际应用。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总结关键观点,展望25宫格定价法的发展前景,总结全文内容,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思考和启发。

整体结构清晰,逻辑性强,旨在为读者提供系统的了解和思考。

1.3 目的目的部分旨在明确本文撰写的目的,即对25宫格定价法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讨,揭示其在商业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应用前景。

通过对该定价方法的概念、应用领域、优势与局限性的分析,旨在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并认识该方法的特点和价值,同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促进实践中的应用与推广,推动商业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2.正文2.1 25宫格定价法的概念25宫格定价法是一种通过将不同价格区间划分为25个格子,从而确定最佳定价策略的方法。

这种定价方法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定位产品价格,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

在25宫格定价法中,通常将价格区间划分为5个主要等级,每个等级再分为5个细分格子,形成一个25宫格的矩阵。

在每个格子中,可以设置不同的价格,从而形成不同的价格组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一、把握知情权《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经营者为什么要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说是利益驱使。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把不合格的产品、有暇疵的产品当作合格的产品卖,欺骗消费者,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

消费者应该注意的是:一不能贪小便宜;二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主动问清楚相关问题;三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四是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二、投诉七大误区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

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消法的构成

消法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若干意见》,1995年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1997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1997年10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轻工业局关于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送检规定》,2000年3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商检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95年8月25日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1996年3月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1997年5月1日机械工业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98年3月12日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发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邮电部发布,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邮电部发布,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7月23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发布,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2004年3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1995年12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3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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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019
经济法
11
受偿权
2000年4月,业主秦女士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 同,同年6月房屋装修完工。当年11月秦女士入住新房 后,全家4口人便相继开始患病,开始是不断的感冒、 发烧、呕吐,发展到最后秦女士的丈夫竟然检查出患
上喉乳状瘤。几个月下来,秦女士全家的治疗费、医
药费等高达数万元。新房不敢住,全家人只好在外租
假货还在卖,于是一次买了十副耳机,又一次与商家对簿公堂,引
起轩然大波。

两种意见:
王海不应获得双倍赔偿,在买后十副耳机时,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 者消费
王海是消费者,即使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者消费,我们也应该鼓励 这种与商家知假卖假行为作斗争的人。如果王海不能获得双倍赔偿,正 义便得不到申张,商家卖假的行为也得不到遏制。
5/21/2019
经济法
3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 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 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 用者享有的权利。
5/21/2019
经济法
4
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消费者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5/21/2019
经济法
12
受尊重权
2001年,上海一女大学生钱某到屈臣氏公司开办的超 级市场购物,保安怀疑钱某偷盗,就将钱某带到地下 室,强行搜身。钱某认为该商场怀疑她是小偷,并违 法对其实施极其下流的搜身,侮辱了她的人格和名誉, 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诉至虹口区人民法 院,要求赔偿50万元精神损失。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屈臣氏公司侵犯了钱某的名誉权,且情节严重,手段 恶劣,钱某受害程度较深,社会影响很坏。因此判决 被告屈臣氏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5万元。屈臣氏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 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于法无据,因 此改判屈臣氏公司赔偿钱某精神失费1万元。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详细解读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法条】《消法》第23 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何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使用半个月后,他发现冰箱的门时不时关不严的情况。

他拿着发票找到商场,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没有问题,不予维修、更换或者退货,商场甚至认为就算门真的有问题,那也是何先生使用时弄坏的。

何先生无奈之下进行投诉。

【解读】“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

该案的消费者在维权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很有可能会由于有举证责任难度过高,导致无法维权。

而新颁布的《消法》作出了对消费者有利的举证倒置规则,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二、赋予消费者七日反悔权【法条】第25 条第1 款、第2 款为新增法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 鲜活易腐的;(三)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案例】消费者李小姐在网上购买一款波鞋,货到后,发现色差极大,颜色和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淡红黄色变成深红色,马上想退货,却被店家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

【解读】由于网络信息不对称性,色差又不属于三包范围内,以往消费者维权往往被拒。

新《消法》25条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李小姐有权要求退货。

(NEW)克鲁格曼《宏观经济学》(第2版)课后习题详解

(NEW)克鲁格曼《宏观经济学》(第2版)课后习题详解
a.许多原来在美国制造的产品现在在中国制造,如电视机。 b.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低于美国工人的平均工资。 c.美国的投资支出相对于储蓄水平来说较高,但中国的储蓄水平相对 于投资支出来说较高。 答:a.不是美国贸易赤字增长的合理解释。只是一种经济现象,并不 代表贸易赤字一定会增长。 b.不是美国贸易赤字增长的合理解释。只是一种经济现象,并不意味 着贸易赤字一定会增长。 c.是美国贸易赤字增长的合理解释。出口和进口总体平衡的决定因素 在于储蓄和投资支出(用于诸如机器、厂房等可以为消费者生产产品和 服务的产品的支出)的决策。相对于储蓄来说,投资支出较高的国家会 存在贸易赤字;相对于储蓄来说,投资支出较低的国家会存在贸易盈 余。
答:税后平均个人收入的增长率为:(33705-6517)/6517=4.17。
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费总数的增长率为:(135892038)/2038=5.67。
由此可知,学费的增长率大于税后平均收入的增长率,学费的上升使得 学生支付大学学费更困难了。
11每年5月,《经济学家》杂志会刊登巨无霸汉堡包在不同国家的价格 以及汇率数据。下表列出了2003年和2007年的部分数据。请利用这些信 息回答下面的问题。
全景综览第23章宏观经济学循迹第24章失业和通货膨胀第11部分长期经济增长第25章长期经济增长第26章储蓄投资和金融系统第12部分短期经济第27章收入和支出第27章附录乘数的代数推导第28章总供给和总需求第13部分稳定政策第29章财政政策第29章附录税收与乘数第30章货币银行业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第31章货币政策第32章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减缓和通货紧缩第14部分事件和思想第33章宏观经济学
b.这个问题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因为它考虑了消费者的总支 出与经济衰退之间的关系。
c.这个问题属于微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它研究了单一市场上价格的 影响因素。

民法典第25章行记合同4篇

民法典第25章行记合同4篇

民法典第25章行记合同4篇篇1《民法典第25章行记合同》第一节总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而行为人因无权代理行为实施而导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法定代理行为人的行为。

本章所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要有行为人,即合同当事人;二是要有意思表示,也就是当事人要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思;三是要有法律依据,即依法成立的合同。

第三节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即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标的物、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合同标的时间、合同标的地点、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时间和地点、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责任、合同的代理方式、合同的方式、合同的过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改变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订立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能会发生意见不一致、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导致合同需要变更。

这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协商等方式变更合同,但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违约金、履行违约悔赔等。

第五节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发生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发生。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会导致合同的效力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会随之消失。

第六节行记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依法行为,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可以产生约束力。

合同成立即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当事人还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如果合同的某一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第七节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接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虽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 也是消费者。如果不是用于 个人消费,而是用于生产和经 营,则不是法律上所说的消费者。消费者这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一概念是与经营者相对应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 受服务的个人,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 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 务的赠与,赠与的财 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 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暇疵或者保证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因此,对这些赠品或免费服务,经营者不能被免除合同上 的责任,同样,在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领域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的一方当事人,即亲自缔约购买商品的人,而消费者则不 限于亲自缔约购买商 品的人,还包括他人购买商品后,实 际使用该商品的人。当然,这两个概念之间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有一定 的交叉。如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如果是单个的 个人,一般都是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是否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对此在学理上有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所谓 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人。对于该定义具体陈述如下:1.消费者是指购买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是在市场上购
消费者定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 整范围
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这就是说,消费者既可能是亲自 购买商 品的个人,也可能是使用和消费他人购买的商品的 人;既可能是有关服务合同中接受服 务(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篇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XX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

20XX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XX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

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人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实践生活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件,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火、机动车等因漏电、燃烧、爆炸及失灵等原因致人损害案件,是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事例。

《经济学基础学习知识原理(二)》复习资料

《经济学基础学习知识原理(二)》复习资料

《经济学原理(二)》期末复习资料参考教材信息:请到导学资料下载区,下载《经济学原理参考教材》、《经济学原理》讲稿》。

第21章选择题1.消费者可以承担的消费组合的限制被称为CA.无差异曲线。

B.边际替代率。

C.预算约束线。

D.消费限制。

2.以下哪一对物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可能引起的替代效应最小?BA.7-11便利店的汽油和快客便利店的汽油。

B.右脚鞋和左脚鞋。

C.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

D.百城淡啤酒和库尔斯淡啤酒。

3.无差异曲线上任何一点的斜率称为BA.权衡取舍率。

B.边际替代率。

C.边际权衡取舍率。

D.编辑无差异率。

4.消费者任何两种物品的最优购买量是AA.在预算约束线不变时消费者达到最高无差异曲线的一点。

B.消费者达到最高无差异曲线的一点。

C.两条最高无差异曲线的相交点。

D.预算约束线与无差异曲线相交之点。

5.如果收入翻了一番,价格也翻了一番,预算线将CA.平行向外移动。

B.平行向内移动。

C.保持不变。

D.向内旋转。

第21章判断题1.预算约束线是向消费者提供了同样满足程度的一组商品组合。

错2.当在一个用每条轴表示一种物品量的图上作图时,无差异曲线通常是向右下方倾斜(负的)的直线。

错3.无差异曲线倾向于凸向原点,因为如果消费者拥有的想换出去的物品多,他们就愿意用大量的这种物品来换另一种物品。

对4.如果一种物品的价格下降,替代效应总会引起该物品的需求量增加。

对5.吉芬物品是极端的低档物品。

对第22章选择题1.约翰的汽车需要修理,因此,约翰决定卖掉这辆破车,以避免修理费。

由于不知道有问题,苏珊买了这辆车。

这是以下哪一项的例子?AA.逆向选择。

B.道德危险。

C.效率工资。

D.隐蔽行为。

2.朱迪想避免买一辆次品车。

在她购车之前,她把她想买的车给她的机械师。

这称为DA.道德危险。

B.逆向选择。

C.发信号。

D.筛选。

3.克里斯是一家服装公司的外出推销员。

在这种就业关系中,克里斯是BA.委托人。

B.代理人。

C.发信号者。

消费者权益法(全文)

消费者权益法(全文)

消费者权益法(全⽂)消费者权益法(全⽂) 现⾏的消费者权益法根据2013年10⽉25⽇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次修正的,下⾯是详细内容。

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31⽇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27⽇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25⽇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次修正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条消费者为⽣活消费需要购买、使⽤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交易,应当遵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励、⽀持⼀切组织和个⼈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进⾏社会监督。

⼤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进⾏舆论监督。

第⼆章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产者、⽤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产⽇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等有关情况。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 款的, (后面还会详细讲)
争议很大,各种理解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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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消 费 者 的 权 利
2021/3/25
四、知情权
(一)第20条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 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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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部 分 经 营 者 的 义 务
2021/3/25
一、保障安全责任
2、对应罚则“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对 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责任的大小 来源于《侵权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侵权法》里“第 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15条以后有明 确的说明。
2021/3/25
授课:XXX
8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2021/3/25
授课:XXX
9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的服务 ;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设不断完善
2021/3/25
授课:XXX
10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08年立项09年开始调研2012年底基本完成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2013年4月一审2013年8月二审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签发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消费者的权利第三部分经营者的义务第四部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第六部分法律责任第七部分相关问题说明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2与时俱进的维护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直销的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在设立 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系指以上述经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店铺系指自有店铺和特许经营店铺。

本条例所称推销员系指,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

推销员为企业非正式员工,可不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合法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需根据本条例规定设立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应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直销企业、推销员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取缔 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直销企业的审批和直销业的监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二章 直销企业的设立与变更第七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信誉,提出申请前连续 2 年内在国内外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二)外国投资者还应拥有 3 年以上直销经验。

第八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只能申请一家直销企业。

第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汇),认缴出资的投资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认缴出资额。

(二)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企业和直接销售产品的店铺。

(三)已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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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题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题库一、填空题1、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时间是:2014年3月15日2、某消费者装修商品房,与甲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后消费者搬入,发现装修存在瑕疵,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消费者接受该装修好的商品房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装修公司承担有关举证责任。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

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5、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6、小王在某手机店挑选手机,挑选了将近一个小时,但最后觉得没有一款适合自己的,打算离开,但该手机店店员拦住他,要求其购买一部。

问该店员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自主选择权)。

7、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9项〕8、消费者协会有权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9、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10、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11、在保修期内(二次)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12、手机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的有效“三包”期限为(一年)13、三·八”购物节时,陈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双高跟鞋,款式新颖,价格也很便宜,陈小姐毫不犹豫点击了购买,并支付了货款。

收到货后,陈小姐觉得这双高跟鞋虽然新颖,但颜色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联系上网店店主,要求退货,并愿意承担来往的运费,但遭到店主的拒绝。

(NEW)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7、8版)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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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1章 市 场第2章 预算约束第3章 偏 好第4章 效 用第5章 选 择第6章 需 求第7章 显示偏好第8章 斯勒茨基方程第9章 购买和销售第10章 跨时期选择第11章 资产市场第12章 不确定性第13章 风险资产第14章 消费者剩余第15章 市场需求第16章 均 衡第17章 拍 卖第18章 技 术第19章 利润最大化第20章 成本最小化第21章 成本曲线第22章 厂商供给第23章 行业供给第24章 垄 断第25章 垄断行为第26章 要素市场第27章 寡头垄断第28章 博弈论第29章 博弈论的应用第30章 行为经济学第31章 交 换第32章 生 产第33章 福 利第34章 外部效应第35章 信息技术第36章 公共物品第37章 不对称信息第1章 市 场1假设在房屋租赁市场上,前25个消费者租用商品房的保留价格为500美元,第26个消费者租用商品房的保留价格为200美元,需求曲线呈什么形状?答:此时需求曲线呈阶梯状。

具体的讲,当价格高于500美元时,需求为0,价格介于200美元到500美元之间时,需求为25套,当价格小于等于200美元时,需求为26套。

相应的数学表达式为:相应的需求曲线如图1-1所示。

图1-1 租赁房屋的需求曲线2在第1题中,假如只有24套住房可以出租,均衡价格是多少?如果有26套住房可出租,均衡价格又是多少?如果有25套住房可出租,均衡价格是多少?答:(1)假如只有24套住房可以出租,那么均衡价格为500美元。

这是因为:均衡时,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交点的纵坐标对应的就是均衡价格,如图1-2的点所示。

特别的,图1-2中的需求曲线和图1-1相同。

(2)如果市场上有26套住房出租,均衡价格为0美元(含)到200美元(含)之间的任意数值。

理由同(1),如图1-2的点所示。

(3)如果只有25套住房可以出租,均衡价格为200美元(含)到500美元(含)之间的任意数值。

理由同(1),如图1-2的点所示。

民法(第三版)第二十五章 合同总论

民法(第三版)第二十五章 合同总论

第二十五章合同总论一、填空题1.要约到达时生效。

2.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受要约人。

3.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4.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但根据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5.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的,视为新要约。

6.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7.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

8.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偿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1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

1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合同可分为()。

A.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B.主合同和从合同C.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D.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2.以下有关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主合同和从合同都能独立存在B.主合同的存在不依赖于从合同C.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也不能存在D.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3.甲向乙编辑部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有关司法考试的参考书,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司法考试资料5本,计价120元。

甲认为该书不符合需要而拒绝接受。

在此案中,()。

A.甲应按时支付价款B.甲的行为属于要约C.乙的行为属于要约D.乙的行为属于承诺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表述正确的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篇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解读浅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一款的理解与适用20XX年修订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第55条:“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一规定将过去的“1+1”惩罚性赔偿制度修改为“1+3”,增加了小额损害的最低赔偿标准,并进一步明确了与《食品安全法》十倍惩罚性赔偿的关系,对审判实务具有重大意义。

笔者拟对此进行浅显分析。

一、1994《消法》第49条与20XX《消法》第55条第一款的区别1994《消法》第49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服务欺诈的二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20XX《消法》与之相比存在一定的不同,首先,商品、服务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力度有所加大。

最为直观的体现从过去的“1+1”(退一赔一)修改为“1+3”(退一赔三)。

自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以来的20年,虽然1994年的“1+1”赔偿模式对预防和减少经营交易中的欺诈行为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并未出现大量的惩罚性赔偿索赔案件,人们对小额的违法行为依旧倾向于息讼厌讼,忍气吞声,不愿维权。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遏制商家为恶,以致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显得额外重要。

只要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违法预防才能在实践中真正落实。

其次,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20XX《消法》建立起了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1994《消法》仅仅规定二倍的违约欺诈赔偿,新《消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现有第55条第二款侵权致害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惩罚性赔偿规范更加细化、明确。

新《消法》不仅延续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上限,还针对小额损害明确了最低赔偿标准为500元。

初中生物八年级下册第23、24、25章知识点

初中生物八年级下册第23、24、25章知识点

第23、24、25章知识点6、生态系统:包括生物及其生活环境7、最大的生态系统是生物圈8、绿色植物为生产者,食草动物和肉食动物为消费者,细菌、真菌、蚯蚓是分解者9、食物链:是指吃与被吃的关系,由绿色植物开始,消费者结束10、食物链和食物网是生态系统的营养结构基础11、能量在食物链中流动是逐级递减的12、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13、生态系统具有稳定性和自我调节能力14、破坏生态系统的因素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如:毁林开荒、过度砍伐、过度放牧15、世界人口70亿16、世界人口日——每年7月11日(1978年突破50亿大关)17、人口压力大面临的问题:粮食紧缺、水资源不足18、我国用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19、目前世界上有一半的地区缺乏淡水20、计划生育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有效方法,我国现为低生育率国家,但人口基数大21、发展生态农业是治理农村环境的重要策略22、我国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是以烟尘、二氧化硫为代表的煤烟型污染,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会导致酸雨23、装修材料会挥发出甲醛、苯、甲苯、氯仿等有害气体24、充足的日照通光可以杀毒25、生物技术是指利用微生物、动植物体对物质原料进行加工,提供产品为社会服务的技术26、乳酸菌在无氧条件下使牛奶产生乳酸,使液体牛奶变固态;酸奶含乳酸菌,乳酸菌还可制泡菜27、酵母菌用于酿酒,在无氧条件下把葡萄糖转化为酒精28、豆鼓、面酱用米曲霉;米醋用醋酸杆菌29、沼气是利用发酵原理产生——利用产甲烷细菌;发酵技术构成了生物技术产业30、青霉素——最早规模化生产的抗生素31、氨基酸——是构成蛋白质的基本单位32、阿斯巴甜——用于治糖尿病33、食用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醋酸、乳酸等34、淀粉酶用于酿酒;果胶酶用于制果汁;溶菌酶用于抗菌消炎;木瓜蛋白酶有助于消化35、DNA分子双螺旋结构——沃森、克里克36、克隆风暴——威尔穆特37、现代生物技术包括——克隆技术、转基因技术38、最早利用转基因技术——人工合成胰岛素——用大肠杆菌生产39、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转基因技术40、苯丙酮尿症——是遗传病,智力发育障碍41、抗虫棉花——将苏云金杆菌的基因转移到棉花中42、第一只克隆羊——1996年的绵羊“多莉”43、转基因技术——把一个生物体的基因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体DNA中的技术三、习题1、课本习题①P67思考与练习;②p71思考与练习;③p99思考与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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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习惯受尊重权:第14 条 经营者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第25条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九)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的监督批评权:第15条 经营者接受监督批评的义务:第17条
第五节 消费者组织 一,消费者组织的类型
消费者组织依其性质可分为官方或半官方,民 间团体和附属于大企业的三种.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协会 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 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但 实际只有半官方的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六)消费结社权 消费者的消费结社权:第12条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七)获得消费知识权
消费者的获得消费知识权:第13条 这一权利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伸,是对"受 消费者教育权"的具体诠释.要求国家支持 社会帮助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习惯受尊重权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一)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第7条 经营者保证安全的义务:第18条 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不仅对应经营者的义务,也要 求国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二)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第8条 经营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第19条 经营者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第20 条
第25章 消费者法 25章
[重点问题] 重点问题]
消费者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消费者运动 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消费者法的概念和体系 消费者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消费者主权 IOCU提出的消费者的八大权 利 IOCU提出的消费者义务 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生产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组织的类型和我国消协的 性质 我国消费者组织的职能 违反消费者法的责任和救济 消费者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特殊 规定 消费者权利救济方式 缺陷产品诉讼的特殊除斥期间
三,消费者法的概念和体系
消费者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作为弱者的消 费者加以特殊保护的法,与竞争法一道维护市场 经济的正常运转及秩序. 消费者法的统帅和核心部分是有关保护消费者的 基本法律.此外,在民事法,市场管理法,程序 法,竞争法中均有与消费者法交叉重合部分. 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对后发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消费者组织的职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了各级消费 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能,并要其各级人 民政府对其履行职能予以支持. 消费者组织是非企业,非营利性机构.
第六节 违反消费者法的责任和救济 一,有关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
"三包"责任 邮售违约责任 预收款销售违约责任 不合格商品退货责任 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消法第49是我国法律 首次认可惩罚性赔偿.

二,消费者运动 (一)国外的消费者运动 消费者运动是在消费者问题出现过程中,消费 者维护自身权益,争取社会公正,同损害消费 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抗议和维权运动. 真正的消费者运动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 欧. 二战后美欧的消费者运动进一步发展,并波及 到日本.也引起联合国的重视.
二,消费者运动 (二)中国的消费者运动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广泛发展,消费者问题 随之出现.中国消费者运动是在各级政府的主 导和支持下进行的.1987年制定《福建省保护 消费者权法权益条例》,1993年《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出台. 我国香港地区消费者运动也有政府主导色彩. 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运动.
第二节 消费者法概述 一,消费者的概念
按国际惯例消费者指个人生活消费者,不包括团 体,法人和生产消费者. 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认为消费者包括团体,法人等, 近年来则逐渐认同消费者应是生活消费个人. 农民作为生产消费主体,处于弱势,《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 产的生产资料,参照该法执行.合乎中国国情. 不动产,文化教育,医疗等消费日益纳入消费者 权益范畴,但消费者法原则上只能调整其中的经 济利益关系.
思考题( 思考题(二)
IOCU提出的消费者义务是什么? 我国消费者法规定了哪九项消费者权利? 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有哪些? 消费者组织有哪些类型?我国消费者协会属于其 中的哪一类? 我国消费者组织的职能是什么? 我国消费者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对消费者权利应当采取哪些救济方式?
第三节 消费者权利 一,消费者权利发展概况
1962年肯尼迪提出消费者四大权利:安全权,知 情权,选择权和表达申诉权 1969年尼克松补充第五项权利求偿权. 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五项权利 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总结的八大权利,即 满足基本需求权,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表 达申诉权,求偿权,受消费者教育权,健康环境 权,也负有相应义务:认识自身社会责任,以自 己的市场力量驱逐劣习,促进优良惯例,支持可 持续的消费和生产.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第9条 要求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采取各种政策, 维持消费者买方市场. 反垄断法实际也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如 《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 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 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 行交易.等等.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四)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第10条 经营者的守法履约义务:第15条 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第22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减免自身责任的义务:第 24条(民事通则中对格式条款也有相应规定)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五)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第11条 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第21条 经营者的依法承担责任的义务:第23条 要求国家建立适当制度,方便消费者寻求救济.
二,有关行政责任
消法第50条 适用《产品质量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消费者权利救济方式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关于 消费者组织的仲裁权在我国仍存在争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采取措施,方便消费 者提起诉讼.
二,我国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消费者权利都对应着相应的经营者义务.针对 保护消费者的需要和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经营者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特别强调了经营者的十项义务.与消费者权利 对应的经营者责任,并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特别规定的经营者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消费者的义务, 国际消费者联盟所说的消费者义务实际上是道 义责任,而非法定义务.
第一节 消费者问题和消费者运动 一,消费者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消费者问题是指消费者在交易和消费中,其权 益普遍容易遭受损害的问题. 小农经济和商品生产交换不甚发达的时代消费 者问题不突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生产经 营的垄断形态是消费者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消费者在组织,信息,工薪消费等方面处于弱 势地位. 中国具有特殊的消费者问题.
二,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权益是由法律或某种管理,习俗,道德所保障或 支持的利益.权益与权利有密切关系.利益是内 容,权利是形式和保障手段. 权利和权益都有社会性和法律上的之分,后者即 法权,法益.一般所说权利即法权.通常所说权 益指合法或适法的权益,外延比权利宽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称呼范围更广,有其道 理.国际趋势是将其称为消费者法,更有利于对 消费者的保护.
四,缺陷产品诉讼的特殊除斥期间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 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 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 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 的除外.
思考题( 思考题(一)
消费者问题是怎样产生的? 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和现状如何? 什么是消费者? 如何理解消费者权益? 什么是消费者法?其体系如何? 消费者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消费者主权? IOCU提出了哪八大项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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