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1目的保护本公司和顾客保密资料、技术秘密及所有权。
2范围检测工作中涉及的顾客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
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制订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制度,负责落实保密和维护所有权的各项措施。
3.2 质量负责人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公司保密资料、文件及所有权的管理。
3.5 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自觉做好本岗位相关保密工作。
4程序4.1 保密内容的识别4.1.1 证书和报告的数据、判定结论、检测结果及质量和技术活动过程形成的各种记录。
4.1.2 本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计算机软件等技术资料。
4.1.3 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
4.1.4 本公司的合同、报表、凭证、会议决定等。
4.1.5 客户要求保密的其它内容。
4.2 为客户产品的技术资料保密的要求包括4.2.1 机动车登录信息、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及本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属顾客所有,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公开、复制或引用。
4.2.2 对有保密要求的报告,应由顾客本人领取,综合办公室做好交接记录。
4.2.3 只有执法机关及车辆管理机构,持介绍信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备案后可以查阅被检车辆信息,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查阅机动车检测数据及运行状况的结论。
4.2.4 对于有关客户的技术资料和内容,未经批准,不许带出资料室。
4.2.5 未经许可,非有关人员(经批准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检测现场进行参观和拍照。
4.2.6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有关产品的技术等问题。
4.2.7 不在明码电报、公用电话、信件中传递技术信息。
4.2.8 对于本公司的技术资料、检测用软盘、管理微机系统软件,均不得私自带出,避免造成泄密、遗失。
4.2.9 在客户要求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电磁)手段来传递检测结果时,在整个反馈信息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客户满意,为此有关人员应做到:⑴将客户要求汇报质量负责人,确认后,请示经理批准。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保证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和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场所的检验检测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质量负责人a.负责对本程序的审核,并对人员进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教育;b.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c.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4.2资料管理员a.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b.对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督促实施;c.负责做好技术文件的编号和保管,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实行专柜保存。
4.3样品管理员a.负责做好客户的物品接收工作,记录客户对所检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B.负责物品和资料的传递交接记录,并对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检查;c.对违反保密程序的行为进行制止,直至向中心主任进行汇报。
5工作流程图(无)6程序要点6.1物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6.1.1接受客户委托的检验检验任务时, 样品管理员要向客户详细询问对物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
如客户有保密要求,应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安排存放技术资料和物品。
6.1.2样品管理员在与客户完成物品以及技术资料的登记和交接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署交接人的姓名,接收人应在需要保密的文件交接单上加注醒目的“保密”标记,采取保密的隔离保管措施,并对此期间的保密承担责任,直至客户取回全部物品和技术资料。
6.1.3传递中接收人应按照本中心的保密要求和规定,保管委托检验检验物品及其技术资料,防止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丢失和泄密。
6.1.4管理室应对传递中的物品和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保密制度的现象应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制止,防止偏离进一步蔓延。
6.1.5检验检测后的物品和技术资料应返回到样品管理员处保管,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处置和保存,直至客户取回全部物品和技术资料。
6.2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6.2.1本中心承诺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1.目的为了保护所有委托方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对需保密的事项和文件资料以及用户的有关保密资料严加控制,以确保本中心检验工作的公正和本中心与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全体人员的所有对外服务活动,并对保密范围、措施、处置做出了规定。
3.职责3.1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及有关保密制度。
3.2工作人员对自己所了解的客户情况、检测结果等信息,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和暗示。
3.3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客户的信息自己或提供给他人进行开发活动。
3.4凡违反制度者,根据情节或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5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人员执行本程序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6质量管理科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批准违规事件的处理意见。
4.工作程序4.1保密范围4.1.1检测原始记录、未公布的检验报告、仲裁报告、质量分析报告、重大事故实验报告;4.1.2委托方的送检样品和检测所得的数据、内控标准、工艺配方和专利所有权等所有委托方不愿公开的技术资料;4.1.3上级下达的监督检测计划;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工作报告、会议纪要、财务档案;本中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表格等;4.1.4新标准、规范、检测技术、设施、微机软件;4.1.5人员业绩档案;4.1.6本中心质量活动记录,如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内审、质量体系评审、不合格控制及纠正措施管理等;4.1.7仪器设备档案;4.1.8本中心认为需要保密的其它内容。
4.2保证措施4.2.1凡属保密的技术资料,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若要查阅,机密级档案应经质量负责人批准,绝密的要经最高管理者批准;4.2.2检测的原始记录数据均属技术秘密,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扩散外传;4.2.3保密资料不准复印、翻拍,若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4.2.4对失密、泄密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2.5查、借保密资料须填写文件资料查询、复印登记表;4.2.6保密资料仅限指定地点阅读,原则上不得复制或抄录,需要复制、抄录、借出指定地点的须经质量负责人或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4.2.7复制、抄录、借出的资料需回收的,应按期交还;4.2.8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督检查计划(包括不合格复查)及其检测结果(在检验结果未公布之前);4.2.9用微机处理数据及编制报告时,要避免有外人在场;4.2.10每年对保密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档案管理员应列出过期资料清单,并填写资料销毁登记表,经质量负责人批准,由指定人监督在指定地点销毁;4.2.11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并视违纪情节轻重或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批准,对泄密造成的后果应由泄密者承担;4.2.12凡系泄密情况的处置记录由质量负责人整理归卷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公司及其人员为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获得的、产生的从客户以外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受检单位送检的样品和技术资料所涉及的专利权和保密资料所有权的保护。
3 职责3.1 由公司经理负责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制度的制定,审批程序文件,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保密制度,对发生问题的处理最终审核批准。
3.2 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人员执行保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 工作程序4.1综合部对送检的产品和技术资料须编号、登记。
4.2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样品和资料的传递要有签字手续,检验检测结束后,样品和资料交还综合部保存和归档。
4.3 送检样品和资料不得遗失和外传,如有发生,要及时上报公司经理,并追查其责任。
4.4 送检资料和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等的借阅,须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执行,无关人员不得借阅。
4.5当委托方要求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公司传送人员应确认对方的接收编码准确无误。
4.6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送检单位的技术机密,如有发生要追查其责任。
4.7外来人员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检验室,经批准进入检验室的要限定范围,在此范围内,须撤出其它送检样品和技术资料。
4.8对以电子媒体方式来储存和传输的检验检测结果,应按《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验检测数据的控制程序》执行,以保证其完整性和保密性。
4.9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管理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5 相关文件及记录《文件控制程序》《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验检测数据的控制程序》《记录管理程序》。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1 目的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本中心站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保护所有权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 适用范围适用本中心站职工接触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时所进行的活动。
3 职责3.1 本中心站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3.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为客户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全站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监督工作。
4 程序4.1 在监测工作全过程对涉及客户的样品时,应对样品加强监管,防止泄密。
所有样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监测无关人员展示。
4.1.1 样品管理员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对样品加强监管,防止泄密。
所有样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监测无关人员展示。
4.1.2 所有监测过程均对外保密,非客户单位的外来人员未经站长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监测现场。
4.1.3 与监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监测样品和客户提供的企业标准、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等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技术资料。
4.1.4 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监测过程应由质量监督员实施连续的质量监督,监测完毕后立即对样品封装,移交样品管理员进行特别的保存。
4.1.5 监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记录在原始记录表上,不得随意记录,不准以任何形式扩散外传。
4.1.6 本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均为客户保密,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监测报告转交他人,不得擅自公布监测结果。
当客户要求用电话、图文传真或其它方式传送监测结果时,应有客户正式的书面委托并证实客户的真实身份后,由报告发放人员进行传送。
4.1.7 站内留存的所有监测报告副本及原始记录、技术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妥善保存,并按《档案管理程序》管理。
4.2 使用计算机遵循的保密规定4.2.1 本中心站所有计算机应设开机密码,密码由计算机使用人员掌握并经常更换,不得外泄。
防止非授权人接触和修改计算机内部的客户机密信息。
4.2.2 保存有客户机密的计算机应使用设置密码的屏幕保护功能,屏幕保护时限设置不得超过 3 分钟。
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程序
1目的保护客户机密和权益,维护客户利益和本检测公司信誉。
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公司所有涉及客户利益全部活动。
3职责3.1总经理是该程序实施负责人。
3.2综合业务部负责技术文件和记录保密工作。
3.3全体员工执行该程序,承担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与所有权的责任。
4工作程序4.1保护内容4.1.1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4.1.2客户保密信息:客户名称、合同、图纸、技术资料、各种标准、专利权、数据、送检样品和产品质量、规格、价格等所有不愿公开或要求保密的信息。
4.1.3检测过程中涉及客户保密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评价报告等及计算机中存储和传输的相关信息。
4.2保护措施4.2.1加强员工的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意识教育。
4.2.2保护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资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借阅和复印。
4.2.3有保密要求的检测工作,在检测报告完成后及时从计算机中删除有关数据和资料。
需要暂时或长期保留的,须设置密码予以保护。
4.3检测过程保护控制4.3.1接受样品和抽样人员采集样品时,当客户提出保密要求后,收样人员须在委托协议书(合同)或样品单及相关资料上注明“保密”字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样品和有关资料。
在样品送检时,综合业务部向检测部负责人及时传达客户保密要求。
执行《样品管理程序》。
4.3.2检测部负责人在接到有保密要求检测指令后,安排专人保管样品和对样品实施检测,并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予以妥善保管。
检测人员需要查阅该保密样品的相关资料时,可直接与相关人员或部门联系。
4.3.3检测报告完成后,由负责人审核,由检测人员专门将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和报告等相关资料送综合业务部加盖“保密”印章,上报授权签字人。
4.3.4授权签字人签发加盖“保密”字样的检测报告。
4.3.5加盖“保密”字样的检测报告,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查阅。
4.3.6“保密”样品检测后立即返回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处理或保管。
4.3.7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进入室内检测现场,但应填写“客户现场观察试验审批表”,获得总经理准许后在本室人员陪同下进行,并不得观看其它客户所做的试验。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确保客户机密信息、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受侵害,保证检测和评价工作的公正性,诚实性和可信度,保证工作过程的信息资源安全与完整,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接触国家秘密、客户方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时所进行的活动。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落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资源,公司检测和评价人员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必须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技术负责人对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实施总体控制。
3.2 质量控制管理部(检测部)负责该程序的管理。
3.3 检测部及评价部按保密要求,严格做好规定的保密工作。
3.4本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保护国家秘密、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
4.程序内容4.1 资料保密的控制4.1.1 所有与客户委托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检测/评价报告、检测/评价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记录、客户的有关技术资料、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评价任务的有关文件等都应作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加以控制。
各部门所有接触客户信息和所有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该规定。
4.1.2 客户的任何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由无关人员查阅、复印。
4.2 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保密的控制4.2.1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负责对检测结果的保密,拒绝外来人员参观与其无关样品的实验经过,询问实验结果。
4.2.2 客户要求进入实验室监视与该客户所委托的检测工作有关的操作时,经检测部同意后检测部应有专人陪同,并确保不泄露其他客户的机密,对绝对控制区域不能进入时,检测部应向客户说明。
4.2.3 检测资料流转过程中涉及的部门/人不得将检测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电脑联网运行程序中应按控制类别设置密码,同时外人一律不得入内,以防资料泄密,详见《计算机数据保护程序》(-16-2019)。
4.2.4告知客户领取检测报告。
4.2.5 当客户要求用传真或其他电传形式传送检测结果或内容时,必须对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方可由办公室传送,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传送。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保护国家秘密、客户机密信息和保护所有权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人员接触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时所进行的活动。
3 职责3.1 本公司全体人员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为客户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3.3 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公司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监督工作。
4 程序4.1 保密情况处理4.1.1当检测委托方要求对检测样品及数据需要保密时a) 当委托方提出的保密要求,不在常规保密活动控制范围内的,综合部或业务受理员应与委托方沟通,询问保密的原因(特别是涉及到纠纷性的委托),并通知综合部负责人,共同商定保密的措施和方法;d) 需要时应与委托方签定保密协议,将保密措施、方式、结果数据效力的代表性及有效性告知委托方,在委托方签字认证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评审程序》签定委托协议书,受理委托;否则不予受理。
c) 业务受理后,业务受理部门或人员应对样品进行盲测处理,对样品的来源信息、可能的技术参数(如样品本身标注的检测等级或缺陷等级或焊接等级等)进行处理,使之不泄露样品的相关信息(检测中必须涉及到的数据参数应告知检测人员);d)检测部负责人应指定无利益关系的有检测资格的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由指定人员出具报告,并对样品进行独立封存;e) 检测过程应由质量监督员实施质量监督。
4.1.2 对检测数据、报告发放方式的保密和保护要求a) 在受理后,委托方更改报告的发放方式应由其出具书面的正式委托要求,具体见《合同评审控制程序》;d) 检测数据在无疑问的情况下,检测人员不得私自联系并告知委托方;b) 业务受理部门或人员在受理检测委托时,应与委托方确定检测报告及数据的传送方式(自取、邮递、电子邮件、传真等),并在委托单据中注明传送的具体方式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等,防止检测报告的错误寄送或传达;c) 检测报告及数据完成后应按约定的传送方式由业务受理部门或人员进行传送,向客户以电子方式(传真、电话、E-mail 等)传输结果或报告或需保密的有关数据时,应对传输对象予以确认,传输完毕后应要求对方对接收到的传输内容予以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据,具体方式根据《结果发布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02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为了保护客户秘密(包括样品、资料、数据、检验检测报告)和所有权(专利权),以及保护本公司的技术机密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2.1本公司的保密范围(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本公司体系文件。
(2)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3)各种质量活动的记录。
(4)检测设备的详尽技术文件。
(5)本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等。
(6)正在进行的新的检测技术研究资料、信息及研究动向信息。
(7)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
2.2客户提供的需要保密的事项(1)抽/采样、送检的样品及技术指标。
(2)合同及与检测有关的标准规范。
(3)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图纸。
(4)客户要求保密的其他技术资料、信息。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落实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的资源和责任人。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3.3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和客户资料在检测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3.4档案管理员负责归档文件的保密工作。
3.5市场部和客服部负责了解客户对样品和相关资料保密的要求,客服部负责做好检验检测报告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3.6质控部负责保密工作的培训。
3.7各部门配合执行。
4.程序4.1保密措施4.1.1本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保密事项,上岗前均应接受保密相关知识培训。
4.1.2各类人员,应按照《质量手册》的保密承诺的要求,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要主动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所有权。
凡属保密范围的保密内容,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泄漏、暗示。
4.1.3电子存储数据信息的保护和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执行《数据保护程序》。
4.1.4如委托方要求用电话、传真、电传等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时,执行《检验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4.1.5档案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归档的检验检测合同(委托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质量记录、管理体系文件等文件。
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管理程序
1目的确保客户的所有资料的机密性及所有权不受到伤害。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一切与客户有关的机密性物品、资料,如记录、样品、商务信息、电子存储记录和传输结果等。
3职责3.1全体人员:负责对所有记录、检测结果、客户的机密信息等资料的保密。
3.2营销中心:负责对客户有要求的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传发、接收、存储和查阅。
3.3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有保密要求的检测样品的保管工作。
3.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保密执行情况的检查.4程序4.1客户机密信息的保护4.1.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全体人员的有关保密要求的学习,并由行政中心负责与公司全体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4.1.2客户机密信息的传发和接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并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或相关人员与客户协商,接收、传发。
4.1.3当客户为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图样、标准及说明书等资料时,其提供的所有资料清单应在申请单或合同中予以明确和列表,并由营销中心负责保管和存放,只有与检测有关的人员方可调阅。
4.1.4客户的检测委托书或合同营销中心应妥善存放,不得与受检测项目和相应管理无关的人员接触。
4.1.5检测报告由申请方签字后领取,当客户要求用电话、图文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设备传递结果时,由行政中心文件管理员负责传送,同时确认接收人的姓名、接收号码、接收时间并作记录,必要时加密处理,为客户保密,并作相应记录。
4.1.6如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委托,需在申请单上注明,技术中心安排特定人员完成检测、报告编制等全过程。
4.2记录的保密工作4.2.1已归档的质量和技术记录未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其他人员无权调阅、外借和复制。
4.2.2属于局域网络的计算机都应制定相应的权限密码,密码的设置和管理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承担,防止未经授权的人侵入和修改。
4.2.3所有记录,包括电子备份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贮存,妥善保管并为涉及方保密。
4.3客户的财产所有权应受到合理保护,任何人不得肆意侵犯,样品的保密工作由样品管理员和技术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处置留样和检测剩余物品时,应履行对客户的承诺,确保被处置样品不流入第三方,详见《检测物品品管理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文件
1 目的: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不受侵犯。
2 范围:保护客户在以下各方面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1)客户送检的样品及其附带的技术资料;(2)客户的专利权;(3)客户对其送检样品检测结果的所有权;(4)参加能力验证时实验室的验证结果。
3 职责3.1最高管理者职责主任负责落实为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员工进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教育。
3.2质量主管职责(1)组织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2)批准借阅保密资料;(3)帮助解决在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中存在的反应迟缓等问题;(4)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主任报告。
3.3 技术主管职责(1)负责建立和维护符合保密要求的环境、设施和设备管理规程;3.3资料员职责(1)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的要求对技术文件进行编号、管理和保管;(2)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实行专柜保存;(3)防止技术文件和保密文件丢失、损坏和被随意借阅。
3.4样品接收员职责(1)认真做好客户接待和样品接收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的检测、安全和保密要求;(2)对样品及其资料进行唯一性标识、登记和传递记录,并对在检的样品及其资料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检测报告发送中的保密工作;(4)对保密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向技术主管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实施。
(5)有权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直至向主任报告。
3.5 检测组样品保管员职责(1)了解样品的贮存要求,认真作好样品的保管和剩余样品的回退工作,防止样品的损坏、丢失和混淆等。
对有保密要求的样品,设置保密专柜进行样品保管。
(2)认真作好检测样品的交接记录。
3.6 其他相关人员职责(1)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协助做好保密工作;(2)分包检测时,做好分包实验室对客户送检样品及其附带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
3.7质量主管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4 工作程序4.1样品及其技术资料的交接4.1.1在接受客户委托时,样品接收员应详细询问其对样品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并对客户提交的所有样品及资料进行登记。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1. 目的为保护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被测样品及检测数据等的所有权以及客户不愿意向外透露的其他信息,在商业、法律上维护检测中心和客户利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切涉及检测中心和客户机密和专有权的信息保护工作。
3. 职责3.1 检测中心主任:负责落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监督员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主持该项工作管理,监督纠正措施中存在的反应延迟等问题。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测中心主任报告,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3 检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涉及实验室活动的外部人员)负责有保护检测中心机密和客户专有权的职责。
3.4 文件管理员:负责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文件保管工作,防止文件丢失、损坏和随意借阅。
3.5 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与客户进行信息披露方面的沟通,重大信息沟通,如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财务纠纷的需要管理层协商后进行沟通。
3.6 质量负责人:负责《保密协议书》的管理。
4.作业内容4.1 检测中心管理层做出具有法律效率的《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详见管理手册0.4),承诺对在检测中心实验室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信息承担管理责任,确保信息不被不当使用。
数据的公开、使用,以及与客户的沟通均需要由授权人员进行。
以下4.2-4.4规范了数据使用的特殊要求,如果实际工作中出现与之不同的特殊状况,需要由管理层作出决定后处置。
4.2 检测中心需要将准备公开的信息事先通知客户。
除客户公开的信息,或检测中心与客户有约定(例如:为回应投诉的目的),其他所有信息被视为专有信息,应予保密,不得随意公开。
4.3 检测中心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露保密信息时,除法律禁止外,所提供的信息应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
4.4 检测中心从客户以外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构)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时,应在客户和检测中心间保密。
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检测中心应为信息提供方(来源)保密,且不应告知客户。
01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为贯彻本公司公正性声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客户的物品资料、技术秘密及所有机密信息和其他所有权不受到侵害,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所涉客户物品、资料及相关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保护。
3.职责3.1 本公司内部实验室全体人员均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3.2 全体人员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
样品管理员负责客户样品及信息,包括:样品处置、报告编制、打印全过程的保密工作;检测人员负责检(样)品及检测数据的保密工作;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包括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客户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存档、保密。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室各负责人负责个人所担当项目的保密措施的执行。
3.4 质量监督员负责保密工作的随时考核检查和记录,对检测过程、原始记录、报告内容做好保密监督工作。
4.程序4.1 检测样品和资料保密4.1.1客户提供的样品及资料交给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在接受客户委托的检测任务时, 应向客户了解被测物品及其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按其要求安全存放。
对客户提供的样品及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4.1.2 检测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样品传递过程中,检测任务单上应同时有样品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的签名和日期记录。
4.1.3凡工作需要借阅资料,须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且不得对外泄露相关内容。
4.1.4如委托方要求用传真或其它电传形式传送报告时,样品管理员必须对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确认后,方可答复或传送,同时要确保发送报告的安全和可靠,否则本公司予以拒绝。
向客户邮递发送检测报告时,对有保密要求的应采用保密挂号邮寄。
4.1.5 未经客户的同意不得引用、公开和复制检测结果。
检测人员不得向客户索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技术资料。
4.1.6 保密资料保存在办公室,未征得客户同意和经理批准,不准任何人查阅,文件资料橱应上锁,应归档的所有资料应按时移交资料管理员妥善保管。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得到保护,以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实验室的诚信和公正性。
本程序适用于以下领域涉及的机密信息:客户提供的物品及其技术资料、客户的专利权、客户送检物品检测结果的所有权以及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室检测结果的保密。
最高管理者应负责为实施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措施提供资源和责任人,并对员工进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教育。
质量主管应监督检查各项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发现的问题。
资料管理员应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管理。
物品管理员应认真做好与客户的物品交接,记录客户对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并对在检过程中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检查。
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应对检测和/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证书和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质量主管应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在物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过程中,物品管理员应向客户了解被测物品及其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并按其要求安全存放。
在完成物品和技术资料的登记和交接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名确认,对有保密要求的,应在该文件上加注“保密”标记。
对需要保密的物品和资料,物品管理员应采取隔离保管措施,直至客户取回全部样品和技术资料。
物品管理员应承担在此期间的保密责任,防止在交接中出现丢失和泄密。
4.1.4 对于需要在实验室内进行传递检测的物品和资料,物品管理员和检测/校准人员应该记录交接情况。
检测/校准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应按照保密要求和实验室规定管理物品和技术资料,并承担保密责任。
4.1.5 当客户对自己的信息和所有权的保护和安全存在疑虑时,技术或质量主管应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4.2 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4.2.1 本实验室承诺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
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对客户送检的物品和技术资料进行剖析、测绘、照相,不允许与检验无关人员参观,不得将物品资料进行复印和带离工作区域。
在分包检测时,本实验室应要求分包方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其实施监督。
实验室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及所有权的程序1 目的为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不受侵犯,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以下领域里的机密信息:2.1客户提供的样品及其技术资料;2.2客户的专利权;2.3客户送检样品检验结果的所有权;3 职责3.1站长应落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主持制定保密的文件并对员工进行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教育。
3.2质量主管应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批准借阅保密资料;3.3资料管理员应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技术文件的编号和保管,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实行专柜保存,防止保密文件丢失、虫蛀和随意借阅;3.4样品管理员应认真做好与客户的样品接收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做好样品和资料的传递交接记录,并对在检过程中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检查。
3.5 XXX室接待客户时要了解客户对样品保密的要求,做好检验报告发送中的保密工作。
4 工作程序4.1样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4.1.1实验室在接受客户委托的检验任务时, 接待人员要向客户详细询问对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并记录客户提交的所有样品、附件和技术资料,如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接待人员应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安排存放技术资料和样品。
4.1.2接待人员在与客户完成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登记和交接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署交接人的姓名,此后开始直至客户取回全部样品和技术资料,接收人应对此期间的保密承担责任。
4.1.3实验室的接收人应在需要保密的文件交接单上加注醒目的“保密”标记。
4.1.4接收人应对需要保密的资料和样品,采取保密的隔离保管措施。
对需要进行传递的检验任务/计划,应由交接双方做好登记、签字的交接记录,防止在交接中出现丢失和泄密。
4.1.5传递中的接收人应按照实验室的保密要求和规定,保管委托检验样品及其技术资料。
4.1.6XXX室应对检验传递中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保密制度的现象应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制止,防止偏离进一步蔓延。
客户机密和公司有权保护程序
客户机密和公司有权保护程序1.目的做好技术业务保密工作是保证质量检验机构公正性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本公司涉及的客户的有关机密信息不被泄露,保证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以维护我公司的诚信性,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外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保密性、公正性的管理和监督。
3.职责3.1业务部负责发送报告及对外的各项技术信息、资料的传递,并对此工作的保密性负责,另外,对本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进行监督。
3.2各检验室负责本室各项业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分管董事长负责对外提供信息的审批。
3.4技术负责人负责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批准。
3.5质管部负责本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公正性、诚信性的监督。
4.工作程序4.1保密范围4.1.1本公司技术信息:包括实验室平面布置图、仪器设备台帐,基建图纸、未公开的检测技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种记录,上级下达的各项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4.1.2本公司其他信息:包括:各种统计表、文件、计划、规划等。
4.1.3检测和技术服务对象的信息:包括:内控标准、配方和工艺、外型、包装、新产品鉴定技术文件和资料、检测结果和报告等机密情报,技术和经营信息等。
4.2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存和传递方式4.2.1报告除委托方自取之外,一律由业务部对外发送,并保留发送的有效证据。
当客户派员到公司领取报告、样品或有关技术资料时,业务部经办人员应核实并记录来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后,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4.2.2对送检及受检单位一般不得电传或电话通知检测结果,特殊情况下,若委托者要求电传或电话通知检测结果时,须在业务受理时与业务部主任约定密码。
电传或电话通知检测结果时,对方报出密码后,才可电传或电话通知检测报告情况。
与委托方约定的密码只能由业务部主任和分管董事长掌握,当业务部主任外出不在时,要将密码告诉其代理人。
4.2.3向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报送检结果及相关信息时,业务部应派专人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01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3版第00次修改 2012.10.01发布1 目的为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中心的公正形象和信誉。
2 范围适用于本中心对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保护。
3.职责3.1 本中心全体人员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
样品管理员负责客户样品及信息包括样品处置、报告编制打印全过程的保密工作;检测人员负责检(样)品及检测数据的保密工作;资料档案员负责资料(包括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客户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存档、保密。
保密资料必须加盖保密章。
3.3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3.3 质量管理办公室为保密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管理督查,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保密措施的执行,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或中心质量负责人。
中心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违反本规定行为调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由中心主任批准处理。
4.客户机密和所有权范围4.1 客户委托检测产品相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规范、产品配方、技术参数、专利技术等各类非公开性质量技术文件。
4.2 未公布的检测数据及结果。
4.3 上级下达的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工作报告、检测工作计划。
4.4 客户要求保密的其他资料和实物。
5 保护措施5.1与客户签定检验协议时,客户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及实物(含专利技术)应当面点清,双方在委托书上签字后做好登记。
5.2 样品和文件资料在传递过程中,传递单上应同时有交接人员的签名和日期记录。
5.3 检验科应指定专人负责产品检测工作,与此无关人员不介入、不接触。
5.4 检测人员不得向客户索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技术资料,也不得在检测过程中泄露检测结果。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3版第00次修改 2012.10.01发布5.5 检测报告按《检验报告管理程序》规定执行,检测报告未批准发放之前,不得以任何非正式的形式向客户或第三者泄露。
保密及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_共2页
保密及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为保守国家机密,保护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站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技术所有权保密工作的管理。
3职责3.1主管领导审批对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2办公室负责对泄密事故进行调查。
4工作程序4.1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包括以下内容:a.委托方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b.委托方的商业秘密;c.分析所得到的数据和结论;d.国家相关规定内容;e.其它需保密的资料和信息。
4.2 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需对委托方的工艺流程进行查看时,应为委托方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方有关技术、商业秘密。
4.3 监测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和分析数据,不得随意向外提供委托方的分析数据和技术资料。
4.4 采用计算机管理数据时,应建立计算机数据的访问权限,防止非授权人接触和修改计算机记录。
4.5发送报告时,将委托方资料一并返还。
4.6本站人员发表科技论文,不得含有泄露客户机密或侵犯客户所有权的内容。
4.7向外提供或公布的监测信息资料,需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
4.8泄密后的处理4.8.1发现泄密事故,应及时反应到办公室,办公室作好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4.8.2办公室负责对泄密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8.3主管领导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处理决定。
4.8.4处理结果记入泄密当事人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4.8.5办公室负责与委托方协商解决有关泄密事宜。
5支持性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5.2《记录管理程序》5.3《报告管理程序》5.4《档案管理程序》6相关记录6.1泄密事件善后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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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程序
1 目的
为贯彻本公司公正性声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客户的物品资料、技术秘密和其他所有权不受到侵害。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开展的检测工作所涉客户物品、资料及相关信息的控制。
3 职责
3.1全体人员均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3.2综合部负责检查各部门遵守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规定的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对客户提供的样品及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4.2 客户提供的样品及资料只能交给执行检测的人员。
4.3 检测人员不能将检测结果及有关信息外传,检测完毕后,将样品、资料、原始记录交综合部保管。
4.4 客户领取检测报告和资料时,综合部经办人要确认对方身份,领取人必须与送检人身份相符或受送检人委托才能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
4.5凡工作需要查阅机密资料,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且不得泄露有关内容。
4.6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被检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工作。
4.7如委托方要求用传真或电子信箱传送报告时,经办人员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对方的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信息,以证实发送报告的安全和可靠。
4.8本公司检测室用以检测和处理检测结果的计算机的使用应执行《计算机系统管理程序》,不能与互联网络相连,避免将其检测活动和检测结果通过网络向外界传播。
4.9参加能力验证和对比的实验室,应对其提供的检测结果和所有权承担保密责
任。
5 相关文件
5.1 《质量手册--公正性声明》5.2 《记录控制程序》
5.3 《结果报告程序》
5.4 《计算机系统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