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之家制度、登记薄参考式样---将台
“人大代表之家”挂牌筹办方案
“人大代表之家”挂牌筹办方案
为了解决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没有固定场所的问题,给人大代表提供履行职责和权力的场地,把闭会期间的代表联系起来,组织起来,并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促使其履行代表职务,推动地方经济不断发展,塔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各乡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代表”之家。
一、“代表之家”执行职务的功能:
1、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
2、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3、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4、组织代表和选民开展各项活动
二、“代表之家”的作用。
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经常联系人民群众,接受选民的监督,并向选民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
人大代表可以以“家”为平台,真正把闭会期间的代表职务履行好。
依托“代表之家”,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可以使选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实现政治参与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从而使选民与人大代表之间建立起持久而稳固的直接联系,使代表真正成为联系人民群众和政
府的桥梁和纽带,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出重要作用。
三、“代表之家”挂牌必备条件
1、可利用各单位部门会议室,开展活动,进行挂牌。
2、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和工作期间,会议室正面居中必须要悬挂国徽。
以显示人大代表工作的权力和庄严性。
2、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和职责以及相关履行职责权力的条例规定要上墙公示。
各“代表之家”必须要有上墙制度和公示栏。
4、“代表之家”必须挂牌,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授牌。
五、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代表之家”验收组,对“代表之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并评出“优秀代表之家“进行表彰奖励。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公司“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公司“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XXXXX“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XXXX“人大代表之家”位于XXXX公司二楼,于5月份,面积140平方米,现有40名人大代表,其中市级人大代表18名。
我公司把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硬件高标准,软件过得硬,活动有成效,创新有特色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深入推进。
“人大代表之家”配备有电脑,投影仪,会议桌椅等设备,完善了学习资料、人代表主要职责、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等相应的资料,促进规范运作,编印“五薄一册”,即代表小组会议登记薄、代表小组活动登记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登记薄、走访群众登记薄、代表手册等。
自“人大代表之家”建成以来,希望通过这个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参政议政、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为经济建设献言献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选民征集意见,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好事,既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又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水平、丰富内涵、发挥作用、讲求实效方面下狠功夫,成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进一步搞好接待选民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
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一、代表机构定义代表机构,指的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设立,以从事与该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业务相关的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机构。
其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业务联络、技术交流、产品推广等。
二、设立条件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应符合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在我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可行的活动计划。
设有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名称规范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反映其所属的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并遵循我国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住所要求代表机构应在我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该住所或营业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我国的土地使用和房屋租赁法规。
能够满足代表机构开展业务的需要。
五、业务范围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合法,并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主营业务相符。
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文件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提交以下文件: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书。
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合法经营证明文件。
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任命文件。
住所或营业场所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业务范围和活动计划。
七、登记程序提交申请:向我国有关主管机关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
审核:主管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注册: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告:主管机关定期公告代表机构的登记情况。
八、活动开展代表机构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如需变更住所、业务范围、负责人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代表机构的活动情况应定期向主管机关报告,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机关名称]负责解释。
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 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
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 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者:边瑞栋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24期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建设和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打造人大代表履职平台。
目前,已经在全市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高标准建设完善了“人大代表之家”,实现“人大代表之家”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动员部署,掀起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热潮河北省、沧州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后,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汇报,并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9月28日,任丘市召开了市乡人大工作会议,传达沧州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市乡人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与会人员收看了石家庄市长安区阜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题片,备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联络员)、开发区人大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吉堂讲话强调了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任丘市市乡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沧州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讲了意见。
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中发(2015] 18号文件、冀发[2015) 26号文件和《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市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市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乡镇人大按照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和沧州人大指导意见,将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作为打造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抓紧建设和完善。
会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迅速行动,在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抓紧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全市掀起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热潮。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提质增效为规范和完善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在经过对全市备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任丘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了《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
“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
“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开展视察、调查。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2次,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1、代表小组对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代表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薄》、《代表参加活动出勤情况记录簿》、《代表履职情况记录簿》。
2、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记录由组长指定专人填写,并及时录入《黄山市人大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3、小组活动的记录要内容详实、书写规范。
小组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参加人员、提出的建议、报送承办单位及办理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准确、清晰。
4、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及履行职务的其他各项活动,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因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
5、代表小组每年年底前将各位代表的考勤记录进行公示,并记入代表的履职档案。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大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学习、交流、活动的平台,是议政、议事,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重要活动场所。
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之家”活动。
二、“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要有计划,代表参加活动有考评,年终有总结;“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人大代表活动登记簿、学习登记簿、建议和意见登记簿、考勤登记簿等簿册,由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并做好各项簿册的记录工作;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作为考评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
三、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重点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二)组织代表围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四)联系人民群众、走访选取,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举的监督;
(五)学习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四、“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代表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为代表接待日。
代表之家制度建设材料汇编
北古城镇“代表之家”制度建设资料汇编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目录前言 (3)代表小组组长职责 (5)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6)人大代表小组走访、联系选民制度 (8)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查制度 (9)人大代表小组学习培训制度 (10)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1)人大代表创先争优制度 (12)四个代表小组组织组成情况 (13)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实际工作中,代表小组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为村两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善于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使代表小组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代表小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结合村情和工作实际,代表小组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根据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好“三权”始终不移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入实际,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代表小组不断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熟悉法律、掌握程序、懂业务的高素质队伍。
为我镇的四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奋斗。
代表小组组长职责1、召集并主持代表小组会议;2、做好代表小组会议的筹备;3、宣传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及主席团决议和决定;4、联系本级人大代表;5、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和要求;6、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7、指导和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8、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有关机关和组织转达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9、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了解、督促本级政府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0、根据上级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自身的具体情况,组织视察和调查研究,组织代表做好各项工作;11、检查督促上级主席团决定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12、完成上级人大及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内容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总则1. 为确保人大代表之家(以下简称“代表之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联系选民、服务群众的重要场所,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3. 代表之家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二、组织机构1. 代表之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2. 代表之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代表之家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所需。
三、工作职责1. 代表之家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
(2)开展代表活动,促进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
(3)组织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议、调研、视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协助政府推动工作,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代表参加选举、罢免、述职、评议等活动。
(6)及时向人大报告代表之家工作。
2. 代表之家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协调、指导代表之家工作。
(2)召集和主持代表之家会议。
(3)督促代表之家工作的落实。
(4)处理代表之家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工作制度1. 代表之家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 代表之家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会议决定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代表之家会议议题由主任或者副主任提出,经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
会议议题应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紧密结合代表工作。
4. 代表之家应当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应当定期走访选民,了解选民需求,反映选民意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代表之家工作站工作制度
代表之家工作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代表之家工作站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代表之家工作站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联系选民、服务群众的平台,是人大代表工作的延伸和拓展。
第三条代表之家工作站的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代表之家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站长由人大代表担任,副站长和成员由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组成。
第五条代表之家工作站的站长负责主持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代表之家工作站的主要职责:(一)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供依据。
(三)协助代表开展联系选民、接待选民、走访群众等活动,及时了解和反映选民的诉求和意愿,帮助解决选民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代表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
(五)开展代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代表之间的经验分享和互学互鉴。
(六)组织代表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制度第七条代表之家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站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安排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联系制度:代表之家工作站应当与人大代表、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回应关切。
(四)调研制度:代表之家工作站应当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供依据。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
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负责该社会团体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条社会团体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三)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四)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五)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遵照《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在社会团体内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二)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三) 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又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四)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与该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无关的;(五) 拟设立代表机构的活动内容、承办事项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关的;(六)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定的活动范围超越该社会团体设定的活动地域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代表之家制度、登记薄参考式样---将台
人大代表工作室有关制度2015年目录1、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3)2、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4)3、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5)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6)5、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7)6、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8)7、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10)8、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12)9、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15)1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17)11、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19)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采取代表接访日、选民座谈会、回访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选民预约会见代表等形式,认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四、在人代会召开前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进行讨论,提出审议意见,并准备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工作室”推选召集人一名,负责组织本代表之家的活动。
二、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活动进行安排。
每季度由代表之家召集人组织代表到“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1至2次,全年不少于4次。
三、可采用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活动。
四、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阵地,通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群众的“代言人”。
五、每次代表活动前,活动召集人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本小组所有代表,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人大代表之家制度[1]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
四、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五、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
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九、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受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代表之家制度
代表之家制度人大代表之家相关制度人大代表主要职责1、学习、宣传并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2、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4、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5、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代表之家学习活动制度1、代表之家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2、代表之家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活动次数,代表参与率要达90%以上,不得无故缺席;3、代表之家每周对外开放一次,便于代表学习交流,具体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和管理;4、代表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传达和学习各级人大的会议精神,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搜集并向上级人大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交流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等,协助各级政府推行工作。
代表联系选民制度1、代表应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大的会议精神;2、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团活动前,应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议程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在人代会和代表组活动期间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3、代表应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要同10名以上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向人大主席团反映,努力当好群众的“代言人”,认真履行代表职务;4、代表要认真接待和受理选民的来信来访。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1、申报登记表用打印方式填写,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正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填表说明不打印。
2、基层工会名称填写准确全称。
3、推荐单位填写所在省(区、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其中推荐单位为驻会全国产业工会的,须与相关省(区、市)总工会在“省级工会、全国产业工会意见”栏中共同签署意见。
4、工会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事业单位工会,机关工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其他等。
5、单位所属产业按生产主业填写,如电力、石油、纺织、冶金、运输等。
6、会员评家满意度填写最近一次的百分比数字。
7、未获得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在“工会组织及本单位何时获得何种荣誉称号”栏中,填写获得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全国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称号时间与名称。
8、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在500字左右,在规定表格中填写,不另附纸。
9、签署意见栏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之家
“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代表之家”是辖区内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职尽责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民主法制建设的阵地。
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活动进行安排。
每季度活动1一2次,全年不少于6次。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联系和接待选民听取并反映选民的呼声;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活动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选准议题,讲求实效。
四、开展活动由“代表之家”负责人组织,代表要按时参加,遇特殊情况,应向负责人请假。
五、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办理。
六、活动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有关资料的归档要及时、完整,便于查阅。
北城办事处代表之家活动计划代表之家要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职尽责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民主法治建设的阵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抓手。
代表之家将定期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一般安排在单月25日进行,做出如下活动计划:1、1月25日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人大常委会文件。
2、3月25日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3、5月25日组织代表到各自选区走访慰问群众。
4、7月25日组织代表对拆除违建情况进行巡查。
5、9月25日组织代表走访旅发大会各景点。
6、11月25日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北城办事处基本情况北城办事处位于高碑店市区东北部,京广铁路、京广公路(107国道)纵贯南北,津同公路(112国道)横穿东西。
北距廊涿高速公路涿州南站5公里,东距京港澳高速公路高碑店北站3公里,东南距京武高铁高碑店东站5公里,西南距高碑店火车站4公里,西距京昆高速公路涞水东站8公里,总面积27.2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人口2.1万人。
下设22个党支部,党员813名。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规范到位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规范到位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代表之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代表之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代表之家的作用,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的活动平台,是联系选民、服务群众、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场所。
代表之家的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第三条代表之家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注重实效、服务选民的原则,努力提高代表之家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代表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委员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第五条代表之家的组织架构应体现代表性、专业性、地域性、平衡性,确保各阶层、各领域的代表比例合理。
第六条代表之家设立办公室,负责代表之家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任提名,代表之家会议通过。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代表之家的主要职责:(一)组织代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供依据。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推动解决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组织代表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定期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选民监督。
(六)组织代表开展交流和合作,推动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八条代表之家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主持代表之家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代表之家的各项工作。
(二)代表之家的重要事项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可召开代表之家会议讨论决定。
(三)主任、副主任应定期听取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公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主任、副主任、委员应积极参与代表之家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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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工作室有关制度
2015年
目录
1、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3)
2、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4)
3、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5)
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6)
5、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7)
6、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8)
7、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10)
8、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12)
9、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15)
1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17)
11、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19)
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采取代表接访日、选民座谈会、回访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选民预约会见代表等形式,认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四、在人代会召开前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进行讨论,提出审议意见,并准备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工作室”推选召集人一名,负责组织本代表之家的活动。
二、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活动进行安排。
每季度由代表之家召集人组织代表到“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1至2次,全年不少于4次。
三、可采用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活动。
四、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阵地,通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群众的“代言人”。
五、每次代表活动前,活动召集人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本小组所有代表,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七、代表参加活动、学习要在履职手册和学习笔记上做好记录;“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一、学习由“人大代表工作室”召集人组织。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二、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工作理论,代表履职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等。
三、学习采取集中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经验交流与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按时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联系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每年撰写学习心得及专题调研材料1至2篇。
一、代表应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代表每年联系选民不能少于2次。
二、每月确定一天为代表接待日,由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三、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工作室”,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日前五天,分别在各社区(村)发布代表接待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问题得到解决。
七、每个人大代表每年至少提1—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1—2条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办1—2件有影响的实事。
一、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是代表履行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调研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年度视察调研计划进行,也可根据上级人大安排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三、认真做好视察调研前的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调研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调研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一府两院”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视察要注重实效,既要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困难,又要支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向原选区的选民至少述职一次。
代表述职会议要组织选民代表参加,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应在20人以上。
二、人大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会议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三)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
(四)联系群众,走访选民,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选民办好事实事的情况。
三、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四、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时,由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
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应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代表述职由各代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代表的述职报告、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等材料应及时汇总归档,并报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备案。
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
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附:活动的有关记录和其他材料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一份留存。
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记录人: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