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中心小学教师聘后管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中小学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确保教师的选拔和任用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任程序1. 招聘公告发布: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发布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公告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酬待遇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学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3. 笔试或面试: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笔试或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笔试内容可以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4. 考察和体检:对通过笔试或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了解其个人品德、身体状况等情况。
5. 聘用决策:学校综合考虑笔试或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等,进行聘用决策,并向聘用人员发出聘任通知书。
三、聘任条件和标准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聘任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历,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应聘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能力,能够胜任所申请的教学科目或岗位。
3. 教育经验:中小学教师聘任要求应聘者具有一定的教育经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流程和方法。
4. 师德师风: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风格。
5. 其他条件: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可以设定其他条件和标准,如教学经验年限、教师资格证书等。
四、聘任期限和待遇1. 聘任期限:中小学教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具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需要确定。
2. 待遇: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福利等。
基本工资根据教师的学历、职称和工作年限确定,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确定,津贴和福利根据学校的规定发放。
五、聘任结果和管理1. 聘任结果:学校将聘任结果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对聘任结果的投诉和申诉。
南九学[2014]24号
南九学[2014]24号九都中心小学职务竟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专心从教、潜心教研、教书育人,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水平,根据南教人〔2014〕41号《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单位2012年6月修订的《九都中心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聘用办法》,经两次次征求广大教师意见,两次召开校长会议修订,并于2014年8月29日第七届教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竞聘基本原则1.坚持注重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参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科学量化评价。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教师平等参与竞争。
3.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原则。
凡在受处分期内或竞聘当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考核20种情形之一的,或年度考核(含年度绩效考核及聘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一学年病假累计达到4个月,事假累计达到15天的教师均实行“一票否决”,即不得参加当年的岗位竞聘。
二、聘任基本条件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任现职(指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以来,每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经验证合格。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三、量化考评办法竞聘量化考评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奖励项目两部份。
基本项目重点考评教龄、学历(位)、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考勤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奖励项目重点考评教育管理、表彰、教育科研、创优活动、指导培养教师(学生)得奖等方面。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条件和程序,确保聘任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教师聘任应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
2. 能力原则:教师聘任应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为基础,注重教师的实际表现和综合评价。
3. 管理原则:教师聘任应遵循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聘任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教师聘任的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聘任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背景:教师聘任应与所教学科或者岗位相匹配,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3. 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
4. 师德师风: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素质。
5.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还可以对教师聘任提出其他条件要求。
四、教师聘任的程序1. 聘任计划制定:学校应根据教师需求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教师聘任计划。
2. 聘任公告发布:学校应在校园内和相关媒体上发布教师聘任公告,公告应包括聘任岗位、条件和程序等信息。
3. 申请材料提交:故意向申请教师聘任的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给学校。
4. 材料审核和面试: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面试和教学演示等环节,以评估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5. 聘任决定:学校根据面试和审核结果,确定聘任人员,并发布聘任决定。
6. 聘任合同签订: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等事项。
7. 入职手续办理:聘任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体检、档案转递等。
五、教师聘任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教师聘任的监督机制,确保聘任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该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为教师的选拔、聘任和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
二、教师聘任的程序1. 聘任计划编制: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教师聘任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
2. 招聘公告发布: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应包括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时间等信息。
3.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教育背景、职业资格证书等的核查。
4. 笔试面试: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对报名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5. 综合评定: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报考教师的综合素质,确定聘任名单。
6. 聘任公示:学校将聘任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意见。
7. 聘任签约:学校与被聘任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教师聘任的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2. 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要求。
3.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特殊是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有相关的工作经历。
4.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能力。
5. 综合素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
四、教师聘任的管理1. 聘任周期:教师聘任普通为一年或者三年,根据实际需要和教师的表现进行续聘或者解聘。
2. 聘任考核:学校定期对聘任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
3. 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赋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于工作不称职的教师,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职业发展: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小学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聘用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如下:1. 招聘: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 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参加招聘考试;3. 考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4. 录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5. 签订合同: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六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2. 聘用岗位及工作职责;3. 工资待遇;4.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违约责任;7. 合同解除条件。
第七条聘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果;4. 团队协作;5. 继续教育。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1. 提拔使用;2. 评优评先;3. 增资晋级;4. 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学校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聘用人员,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法律责任。
第七章争议处理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与学校发生争议时,应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双方协商;2. 调解;3. 仲裁;4. 诉讼。
中心学校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中心学校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为了规范中心学校的岗位聘用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职责与要求1.中心学校聘用的岗位包括教师、行政人员、专业人员等。
2.招聘单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并明确职位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技能等。
3.招聘单位应制定明确的任职资格标准,确保招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二、招聘流程1.招聘需求确定:招聘单位应根据中心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招聘需求及岗位职责。
2.岗位发布:招聘单位将岗位需求发布在中心学校的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等媒体上,同时通知相关渠道发布。
3.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初试面试:对通过简历筛选的候选人进行初试面试。
初试面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知识、技能以及岗位职责等方面的考核。
5.终试面试:初试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入终试面试。
终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6.考察调研:对通过终试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调研,包括书面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确认其背景信息及工作表现。
7.录用决定:综合考虑考察调研结果,招聘单位做出录用决定,并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8.公示:公示录用结果,以确保招聘公开透明。
9.岗前培训:招聘单位应针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养其岗位能力。
三、录用合同1.招聘单位应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等相关条款。
2.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护。
四、岗位晋升与考核1.岗位晋升:中心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岗位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晋升条件与标准。
2.评估考核:中心学校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估考核,包括工作表现、能力发展、岗位成绩等方面的评估,以确定员工在晋升、薪资等方面的具体待遇。
五、争议处理1.招聘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争议处理程序,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纠纷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确保教师聘任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为中小学教师的聘任提供明确的依据,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聘任程序1. 聘任申请: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递交聘任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 聘任评审: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经验、教育理念、专业素质等方面。
3. 聘任决策:根据评审结果,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作出聘任决策,并向申请教师发出聘任通知书。
4. 聘任公示: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公示聘任教师的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 聘任备案:聘任教师经过公示期后,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完成聘任备案手续,将聘任教师的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后教师正式上岗。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例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2. 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国家有关教师资格的规定。
3. 教学经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例如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任教满一定年限。
4. 专业素质: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聘任标准1. 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等级的评定标准。
2. 职业发展: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为中小学教师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途径,例如参加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
3. 绩效考核: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科研成果等。
4. 奖惩机制: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研究等进行奖励和表彰,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权责,为中小学教师的聘任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聘任程序1. 聘任计划制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和教师编制情况,制定年度聘任计划。
2. 职位发布:学校根据聘任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称、职责描述、任职条件等。
3.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4. 笔试面试:符合资格的教师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其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5. 聘任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聘任结果,包括被聘任教师的姓名、职位等信息,公示期为7天。
6. 聘任签约:被聘任教师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教育经历:教师应具备相关教育培训经历,如师范类专业毕业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3. 专业知识和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通过笔试和面试来评估。
4. 职称评定: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如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
5.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如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过教学实践。
四、聘任权责1. 学校聘任权责:学校有权根据教师聘任的需要,制定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工作,并对教师进行聘任。
2. 教师聘任权责: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履行教学职责,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3. 监督检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的聘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聘任程序的公平公正。
五、聘任结果的效力1. 聘任结果的效力:聘任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教师被聘任后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2. 聘任结果的变更:教师在聘任期间如出现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情况,学校有权变更聘任结果。
六、附则1. 本细则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工作,不适用于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聘任。
中心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用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取。
2.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具备良好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教师。
3.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聘用范围1. 中心学校教师岗位。
2. 中心学校教职工岗位。
四、聘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学生,关爱教育事业。
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五、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学校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3. 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
4. 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5. 录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6. 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管理1. 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教师本人意愿,可以续签。
2. 教师在合同期内,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 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对聘用合同进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聘用制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聘用制教师的管理,包括聘用、培训、考核、奖惩、解聘等环节。
第三条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原则;3.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原则;4. 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素质原则。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小学聘用制教师的聘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公开招聘:通过媒体、学校网站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2. 笔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择优录取;3. 体检:对拟聘用的教师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4. 审核资格:审核应聘者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确保符合聘用条件;5. 签订合同: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聘用制教师的聘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5. 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第六条聘用制教师的聘用期限:1. 初聘期限一般为3年;2. 聘用期满后,根据教师的表现和学校需要,可以续聘。
第三章培训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聘用制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2. 教学技能和教学评价;3.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4. 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5. 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九条培训方式:1.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2. 开展校本教研活动;3. 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4. 组织教师参加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第四章考核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聘用制教师的考核制度,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一、总则为加强中心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
二、聘任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确保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 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教学需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教师的专业对口和教育教学质量。
3. 绩效考核原则:建立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以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贡献度为依据,实行聘任与考核相结合。
4. 动态管理原则:实行教师聘任动态管理,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和教师表现,适时调整教师岗位和聘任期限。
三、聘任条件1.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育教学经验。
3. 专业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教学条件: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
5. 能力条件: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
四、聘任程序1. 发布聘任公告:在学校官方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平台发布聘任公告,公布聘任岗位、条件和要求。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教师名单。
3. 竞聘考核:组织竞聘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展示、面试等考核环节,综合评价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 确定聘任人选:根据竞聘考核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5. 公示与聘任: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任管理1. 岗位管理: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合理设置教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 考核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和贡献度进行定期考核。
3. 培训管理: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024年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2024年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小学教职工的聘用、评价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的实施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小学教职工的聘用条件包括:(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三)身体条件符合工作需要;(四)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六)具备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程序包括:(一)公布招聘岗位和条件;(二)应聘人员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三)面试考核;(四)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审核;(五)公布聘用结果。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的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聘用过程中,应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三章评价和管理第八条小学教职工的评价和管理主要包括考核和培训。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能力;(二)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三)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四)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五)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六)教育研究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的考核方式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定期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专家进行。
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将被公示。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的培训是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根据不同教师的需求和发展方向,组织相关培训并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理论水平。
第四章奖励和惩处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的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质量高,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式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确保教师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聘任程序1. 聘任计划的制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师聘任计划。
2. 职位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应将聘任计划和职位需求公示于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媒体,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3.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查: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5. 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将参加相应的笔试和面试,测试其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6. 聘任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其他综合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聘任人选,并发布聘任决定。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教育背景优先。
2. 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应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要求。
3. 从业经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
4. 专业素质: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素质。
5. 品德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四、聘任标准1. 笔试成绩:中小学教师应在笔试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以评估其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2. 面试表现:中小学教师应在面试中展示出较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的理解和思量。
3. 教学经验: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经验将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包括教学年限、教学成果等。
4.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参预教研活动、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等。
5. 师德师风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将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包括教育教学态度、学生评价等。
九都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九都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评)量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南九学【2017】第26号各小学、幼儿园:根据人社部发〔2015〕79号、闽人社文〔2016〕142号及南教综〔2016〕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评)量化考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该细则已多次征求意见并反复进行修订,于2017年5月11日第八届第一次教代会上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执行省、泉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建教育强市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落实以人为本。
严格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教师职业地位,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二)坚持分类管理。
建立完善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小学和幼儿园的不同特点和要求。
(三)促进教师发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教师人才脱颖而出,发展壮大教育队伍。
(四)提升育人水平。
牢牢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稳妥协同推进。
坚持与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妥善处理南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竞聘(评)对象及基本条件(一)竞聘(评)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申报竞聘(评)相应教师职称(含岗位细分等级)。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或年度考核(含年度绩效考核及聘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取消当年竞聘(评)资格;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当年竞聘(评)。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标题: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他们的聘任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工作,制定和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显得尤其重要。
一、资格要求1.1 硕士及以上学历:对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应明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政策,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2 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应规定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确保其具备专业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1.3 教学经验:规定教师聘任应考虑其教学经验,以确保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经验。
二、选拔程序2.1 考试评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应规定教师选拔程序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全面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
2.2 考核评价:聘任程序中应包括教师的考核评价环节,以评估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2.3 专家评审:聘任程序中可以设置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评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潜力。
三、职称晋升3.1 职称评定标准: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应规定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条件,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2 职称晋升途径:规定教师职称晋升的途径和程序,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3.3 职称评定周期:明确教师职称评定的周期和频率,以保证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四、奖惩机制4.1 激励措施:制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时,应包括对优秀教师的奖励措施,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4.2 惩罚措施:规定对教学不合格或者违纪的教师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4.3 评估考核:建立教师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五、监督管理5.1 聘任程序公开透明: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应规定聘任程序的公开透明,确保聘任工作的公正和公开。
5.2 监督机制:建立教师聘任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聘任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聘任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5.3 教师自律:鼓励教师自觉遵守聘任细则和教育法规,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程序和标准,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聘任程序1.1 资格审查: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申请聘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考察。
1.2 笔试面试:符合资格的教师将参加笔试和面试,以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理念等方面的能力。
1.3 综合评定: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以及其他评定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聘任。
二、聘任标准2.1 学历要求: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规定了不同职称的教师所要求的最低学历,例如,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硕士学历等。
2.2 教学经验: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对教师的教学经验也有一定要求,例如,中学教师应具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以保证其教学能力和经验积累。
2.3 专业素质: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强调教师的专业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聘任等级3.1 职称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教师的学历、教学经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评定指标,确定教师的职称等级,如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等。
3.2 职称晋升: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规定了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教师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和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才能晋升职称。
3.3 职称评定周期:教育行政部门将规定职称评定的周期,以确保教师的职称能够及时更新,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聘任监督与考核4.1 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教师聘任的监督机制,对聘任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聘任的公正和规范。
4.2 考核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聘任的教师进行考核评估,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成果,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4.3 失职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失职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理,包括降低职称等级、取消聘任资格等,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中心小学教师管理细则
中心小学教师管理细则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得迟到和早退。
2、任课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平时要认真备课备好课。
3、上课期间不准在教室里接打电话,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4、每天要服从带班领导安排,做好定点值班工作。
5、有事要及时请假,履行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及时存档。
6、对待家长态度要和蔼,沟通要讲究方式,要做到及时、良好沟通。
7、要关爱学生,言行一致,为人师表。
8、要努力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并将学习转化成为一种内在的习惯。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二、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聘任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教育经历:应具备相关教育经历,有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3. 任教经验: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特殊是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4. 专业知识和能力: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5. 德育素质: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三、聘任程序1. 招聘公告:学校应发布中小学教师聘任的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聘任条件、报名方式、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2. 笔试面试:报名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3. 考核评估: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将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环节。
4. 聘任决定:根据综合考核评估的结果,学校将进行聘任决定,并向聘任人员发出聘任通知书。
四、聘任期限和待遇1. 聘任期限:中小学教师聘任期限普通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续聘。
2. 待遇标准: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五、聘任后管理1. 教师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2. 教学评估:学校应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续聘的重要依据。
3. 业绩考核:学校应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赋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六、聘任争议解决1. 聘任争议:若教师对聘任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按照像关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2. 争议解决:若申诉未能解决争议,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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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都中心小学教师聘后管理实施细则
(拟定稿)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闽教人〔2014〕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精神,现就我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履职要求
任课教师在三年聘期内需达到以下履职基本要求和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方可续聘,中心行政人员及基层学校校(园)长参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基层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聘期内所挂钩及负责的学校,或所管理的班级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专业要求
1.高级教师(5~7级岗位)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优秀,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以主中心组织测评为准)。
(3)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本学科教师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5)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1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6)参加帮扶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每学年参加“送教下乡”“送培下乡”等活动。
(7)积极参与特色学校建设,承担学校兴趣小组活动或聘期内指导一名学生在中心举行的竞赛中获奖。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级教师(8~10级岗位)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良好,每学年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以主中心组织测评为准)。
(3)认真钻研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每学年听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撰写2篇较为价值的教学反思或教学案例,进行2次网上信息报道。
(5)参加帮扶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指导培养初级教师工作。
(6)积极参与特色学校建设,承担学校兴趣小组活动或聘期内指导一名学生在中心及以上举行的竞赛中获奖。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初级教师(11~13级岗位)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满意率达75%以上(以主中心组织测评为准)。
(3)认真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教学总结文章,撰写2篇较为价值的教学反思或教学案例,进行2次网上信息报道。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职务考核
1.中心小学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代表、纪检人员组成的教师聘任考核领导小组,基层学校也应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代表、纪检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1/3),组织实施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工作。
2.教师职务聘期为三年,从2014年秋季开始。
教师职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聘期内一年优秀者视为优秀,一年不合格者视为不合格。
3、职务聘期考核以每学年度《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为依据,以上述履职基本要求和专业要求为准绳,要求受聘教师如实填写考核内容,表格中的“得分”、“教学、业务工作量化总得分”、“学校职能部门审核意见”由学校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教研组意见”由学校教导处填写;“思想政治表现定性等级”、“学校考核小组意见”由中心教师聘任考核领导小组填写。
每学年职务聘期考核优秀等次依据市职改办核定的比例为准,其他等次视具体情况评定。
4.教师职务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职务考核优秀,在岗位续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务考核合格,作为岗位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职务考核基本合格,不作为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职务考核不合格,予以待聘培训、低聘、调整至非教师岗位,直至解聘。
5.教师职务聘任期间出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四、竟聘办法
1、教师职务竟聘采取每年出现空缺岗位,依据竟聘量化办法进行补聘。
三年聘期结束后对照履职要求和职务考核结果,决定高聘、续聘、低聘或解聘处理。
2、教师续聘条件:聘期内达到履职基本要求和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聘期职务考核达到合格以上,可直接进行续聘或选择参与量化竟聘前一级岗位。
3、原则上后一个岗位级别方可参与前一个岗位级别的竟聘,即应达到每个岗位级别规定的聘用年限。
4、在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只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不必参与竟聘量化直接续聘;临近退休一年内的教师若能达到上述履职的基本要求和相应岗位职务专业要求,在岗位有空缺名额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靠前一级。
补充说明:
1、以上所提的“一类对象”特指中心行政管理人员及基层学校校(园)长,“二类对象”特指小学非语数专任教师、幼儿园专任教师。
2、以上工作业绩的计算时间:3~8从2014年秋季算起,9~14从聘任为本级岗位职务算起。
3、量化竟聘时若出现分数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再相同,以担任学校管理者优先。
五、聘用程序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拟聘的各级岗位职数及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对象;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中心教师聘任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职务考核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竞聘上岗的对象并进行公示;
(4)考察评议
中心教师聘任考核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聘用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
中心教师聘任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都中心小学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