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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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
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与行政法规,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内除国家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集体房屋外的住宅、商业、办公和其他用途房屋,以及
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是本条例指向为单位或个人提供物业信息
咨询、物业设计策划、物业维护及另有约定的经济行为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强
化保密制度,严格履行业主委员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社会
公众监督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
第五条从事物业服务企业须在规章制度、财务、设备、人员、
保险、秩序等方面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依法在省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二)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
(三)有适宜的物业服务设备和相关设施。
(四)有具备从事物业服务企业所需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员工,并按照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清晰、明确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条从事物业服务企业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记录管理本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情况,及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情况。
第七条从事物业服务企业的登记机构和登记日期,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上载明,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物业管理组织和运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组织形式应当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经业主或其授权管理组织选聘,为其提供有偿物业服务和管理的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有书面管理协议。
(二)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出的机构,代表业主实施物业管
理服务,与其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书面服务协议。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根据管理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向业主提供物业信
息咨询、物业设计策划、物业维修及维护服务等物业服务。
(二)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实行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的要求,遵守国家规定的物业服
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费标准,不得实行收费标准超出标准的管理费用。
(三)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及专项维修工作,安排工作量,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四)设置维修维护点和物业管理处,随时等候业主的报修及
时予以处理。
(五)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会议、通知及权益都应有权知晓和
参与。
(六)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公平竞争,不得使用垄断或排除反
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条业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持有物业权证明的所有人可以选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共同管理业主所拥有的共用部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持有由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的物业管理协议书及物业服务费征收通知书和∕或收据、收费发票等有关证明文件。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规定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维护费征收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审定后确认。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归口管理维修资金不得私自支出,妥善保管,确保使用于业主共用部分全盘维修资金。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会议,及时将有关物业服务及维修维护情况汇报给业主,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解决业主关系。
第四章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场所公示,严禁私自加收业主物业服务费。
(二)工资收入和物料成本等方面使用物业服务费,应当在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合理计算,不得超过物业服务费的15%。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客观、公正、透明的方式对业主收费,不得强制性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统计公共电费及其他费用及其结算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应当用于以下方面:(一)员工工资、奖励和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日常运行及保养车辆、办公所需的各项费用;
(三)为业主提供的相关物业服务服务和技术支持等。
第五章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的相互协调与监督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应当相互协调,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住宅区、楼房、房屋的日常保洁和维护。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会议,并及时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情况及收费标准,便于合理维护业主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业主或者社会公众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费征收细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
《收费管理条例》
法律名词及注释:
物权法:物权法是指对特定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规定
的一部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针对房地产开发过程
中的规划、立项、审批、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是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
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制定的一部法规。
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困难:一些业主不了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或对物业服务费收取不合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导致一些分歧和纠纷。
解决办法:加强业主教育,让业主了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关系,明确物业服务费的来源和收费标准,妥善处理好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透明化服务流程和收费细则,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